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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rotec (An Hui)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Jan 1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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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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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大证券 、 保荐机构 )作为安徽富乐德科技 “ ” “ ”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乐德 、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 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富乐德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252 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股票 84,6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717,40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4,842,172.5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2,565,827.5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 天健验〔 2022 〕 742 号 ” 《验 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 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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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万元) |
|---|---|---|---|
| 1 | 陶瓷熔射及研发中心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 2 | 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 | 15,615.74 | 15,615.74 |
| 3 | 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 5,781.43 | 5,781.43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 合计 | 41,397.17 | 41,397.17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32,565,827.50 元,超募资金为 218,594,127.50 元(不含 利息等)。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 0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 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 65,000,000 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4% ,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 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未违反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 求日益增加。为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超 募资金 65,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 3.65% 测算,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 年可为公司节 省财务费用 237.25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五、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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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 30%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65,000,000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5,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 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超募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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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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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 _____ 方瑞荣 谭轶铭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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