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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ZHUSHOU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5
Feb 1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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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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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5011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区锦棠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董事兼副总经理区锦棠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 悉区锦棠先生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 275,100 股(占公司当前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数量的 0.13%)。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区锦棠 先生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75,184 股,占 2024 年 12 月 5 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 的 0.13%。
截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区锦棠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共减持公司股份 275,100 股,减持比例占总股本 0.13%,剩余 84 股本次减持计划 期间不再减持,其减持计划已完成。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 (元/股) | (股) | 例% | ||||
|---|---|---|---|---|---|---|
| 区锦棠 | 集中竞价交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 2025年1月24日 | 30.30 | 68,700 | 0.03 |
| 集中竞价交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 2025年2月14日 | 43.00 | 206,400 | 0.10 | |
| 合计: | — | 39.83 | 275,100 | 0.13 |
注:上述数据尾差是四舍五入导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00,736 | 0.5 | 825,636 | 0.3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5,184 | 0.13 | 84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 | 825,552 | 0.37 | 825,552 | 0.37 |
| 注:1、上表中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2、计算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已剔除当前公司回购专项账户中股份1,764,280股。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区锦棠做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人所持有的前述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任意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11 月 17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股票 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 述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3)本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 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且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人减持公 司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有效的规定 实施减持。
区锦棠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除了遵守以上承诺之外,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 上述规定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区锦棠先生已完成其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与此前预 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数未超出计划减持股数,区锦棠先 生减持计划中剩余的 84 股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不再减持,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 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3、区锦棠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 1、区锦棠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