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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ZHUSHOU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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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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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蜂助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蜂助 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深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协调 下,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证券业务报备、人员及业务拓展。鉴于深圳大华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阶段整合吸收大华所的专业资源,同时为公 司服务的审计团队已加入深圳大华国际,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结合 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就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 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2024 年 5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 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 于 2024 年 9 月更名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政旦志远”),更名后原“深圳大华国际”的各项业务、权利和义务由“政 旦志远”承继。因此,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更名为“政旦志远(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政旦志远成立于 2005 年 1 月 12 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 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首席合伙人为李建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合伙人 29 人,注册会计师 9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8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原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 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 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聘任政旦志 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4 年年度 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政旦 志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政旦志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年报审计开始前,2024 年 12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结合现场会 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 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 结合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在 2024 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