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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xing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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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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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 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 如下认可意见:
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 2017 年 8 月 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将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届满,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并相应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我们认为,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可以保持本次发行工作 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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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木利民 张 林 张居忠
2017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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