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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xing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Mar 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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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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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 [2025] 100Z066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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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5] 100Z0665 号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凤形股份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出具了容 诚审字[2025]100Z1082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 凤形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凤形股份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凤形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 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 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凤形股份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凤形股份公司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凤形股份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凤形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2
(此页无正文,为凤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100Z0665 号报告之签字 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王明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洪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郎亚男 2025 年 3 月 18 日
3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 ||||
|---|---|---|---|---|
|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金额(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金额(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
| 营业收入 | 58,807.93 | 69,080.13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399.91 | 1,020.18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 |
2.38% | 1.48%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 | — |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 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 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399.91 | 销售配件等其他业务收入 |
1,020.18 | 销售配件等其他业务收入 |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 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 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 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 租赁业务除外。 |
- | - |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 |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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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3年度 |
|---|---|---|---|---|
| 金额(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金额(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 至合并日的收入。 |
- | - |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399.91 | 1,020.18 |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 — | —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 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 生的收入。 |
- | - |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 。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 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 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 - |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 入。 |
- | - |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 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 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 |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 收入。 |
- | - |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 项产生的收入。 |
- | -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 |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其他收入 |
1,399.91 | 1,020.18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57,408.02 | 68,059.95 |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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