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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xing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Mar 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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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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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2024 年,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8 月,2013 年12 月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1 幢10 层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1,552 人,其中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4 月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 年5 月21 日召开 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025 年3 月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 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2024 年4 月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在公司2024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审计范围、审计计划、时间安排、项目组成员、 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 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关于 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 提出建议。

(三)2025 年3 月18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容诚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专项汇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 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3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