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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xing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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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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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2023 年,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 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 年, 2012 年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1 号22 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 人,其中合伙人160 人,注册会计师971 人。注册 会计师中,超过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4 月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 年5 月19 日召 开的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相关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 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2023 年4 月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在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审计范围、审计计划、时间安排、项目组成员、 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 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信关于 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 提出建议。
(三)2024 年4 月18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大信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专项汇报,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 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