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Fengxing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19, 2016
54770_rns_2016-04-19_e7096b18-9012-4e58-98c1-c1768404381e.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凤形股份(002760)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 张浩淼 | 联系电话:13817845111 |
| 保荐代表人姓名: 张严冰 | 联系电话:186167636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次数 |
0 |
| 2.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本年度保荐期内,保荐机构每月均通过查阅银行对账 单、电话询问开户银行等方式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查 询,并通过核对明细账、原始凭证及合同的方式核查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 |
| 3.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列席,但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 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核查了会议全 部议案,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 |
| (2)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列席,但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 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核查了会议全 部议案,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列席,但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 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核查了会议全 部议案,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 |
| 4.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报送 |
按照上交所规定,本年度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十个工作日 内向交易所报备了现场检查报告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情况 |
2015年下半年,保荐代表人在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中,重 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内部控制 制度完善、对外投资决策等情况,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 展,募集资金依法存放,募投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内控 制度有效实施,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
| 5.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本年度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发表了2次独立意见并公告。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意见 |
无 |
| 6.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
|
| (1)向本所报告关注事项的次数 | 0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7.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合规 |
本年度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完整清晰,结论明确,并 经复核后发表意见,底稿资料保管符合规定。 |
| 8.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 次,培训主题为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规范运作 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股份变 动规则解读及监管案例剖析 |
| (2)培训日期 | 2015年12月21日 |
| 9.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与采取的措施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信息披露 | 无 | — |
| 2.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 |
| 3.“三会”运作 | 无 | —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对募集资金使用与 公开披露信息相符 |
— |
| 6.关联交易 | 无 | — |
| 7.对外担保 | 无 | —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 |
|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 |
—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picture [452 x 2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宗明、陈晓及其
近亲属陈功林、杨明华、陈也寒、程彩
娣 、陈功平、陈双林、杨明星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
—
是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苏州嘉岳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是
苏州文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 朱帮华等135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
||
|---|---|---|
|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陈宗明、陈晓、赵金华、王志宏、沈茂 林、张继、罗明九、朱有润、姚境、王 振来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任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数 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50% |
是 | — |
| 4. 公司控股股东陈宗明承诺:本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 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 变更、离职而终止。 |
是 | — |
| 5.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陈宗明、陈晓、赵金华、王 志宏、沈茂林、朱有润、姚境、王振来 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
是 |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 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6.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1)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陈宗明、陈晓承诺:①在其所 持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 票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减持 不影响对公司的控制权。②在其所持公 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 票时以如下方式进行:I、预计未来 1 个 月内公开出售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 竞价交易转让系统转让所持股份;II、 预计未来 1 个月内公开出售股票数量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的,将通过证券 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③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 — 是 日予以公告。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 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 息处理。 (2)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 上股东嘉岳九鼎承诺:①在其所持公司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 为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 80%。②本机 构减持公司股份时,将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或二级市场交易实现减持,并提前三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持股 5%以下时除 外。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 (3)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 上股东文景九鼎承诺:①在其所持公司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 为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80%。②本机 构减持公司股份时,将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或二级市场交易实现减持,并提前三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持股5%以下时除 外。 |
||
|---|---|---|
| 7.稳定股价预案:公司股票自正式挂 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 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 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 整),公司自该事项发生之日起3 个交 易日内启动预案。 公司拟采取的股价稳定预案包括: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增 持公司的股票,且单一会计年度内合计 增持的股份数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5%。 (2)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公司的股票,但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股票 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上年度从公司领取 的分红和薪酬的合计值的50%。 (3)公司回购股票:公司向社会股东 回购公司股票,且单一会计年度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是 |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实施稳定股价预案后,公司股权分布仍 应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上市 条件。 8. 陈宗明和陈晓(“承诺方”)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非竞争承诺书》,承 诺如下:①其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经 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 的企业,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②自承 诺函签署之日起,其不直接或间接经营 — 是 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 企业,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③不利用 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地位从事任何有损 于发行人生产经营的活动;④如果因未 能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 的,其将给予全部赔偿。 9.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向股份 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郑重承诺:“如与股份公司不可避 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承诺方将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的规定,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 — 是 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 合理地进行交易,以维护股份公司及所 有股东的利益,承诺方将不利用在股份 公司中的股东地位,为其或其近亲属在 与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 益。”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 明 |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上交 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签署页】
保荐机构盖章: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浩淼
张严冰
==> picture [91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