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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tian Technologies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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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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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股东:

本人经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天诚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姚刚,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ACA)资格。现任陕西锦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律动美(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12月17日起任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300492)独立董事,2021年12月21日起担任飞天诚信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四次董事会,即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均参加了上述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列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参加。

2025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2025年度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具体履职行为如下:

  1.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主持了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度、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的财务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及审查了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情况。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024年度的实际薪酬水平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3.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主持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自查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以及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


状况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以下问题: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该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25年公司在各方面均建立并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

(五)聘用、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查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认为其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资格,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审查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中非独立董事薪酬的方案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同意上述薪酬方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本人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
2、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3、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4、其他独立董事享有的特别职权。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今后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刚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