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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long Auto Components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Nov 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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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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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87,975,77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7036%)的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宛西控股”)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495,7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2.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宛西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宛西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187,975,77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703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宛西控股持有的股份。

  •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1,495,700 股(若减持期

  • 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 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

    •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根据相关法

  • 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日,宛西控股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竞争承诺 1、本公司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飞龙股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飞龙股份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2、本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或从事与飞龙股份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3、本次收购后,凡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公司在中国境内有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从事可能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并将促使下属公司)应于知悉该商业机会后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按上市公司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表示放弃或在合理期限内未明确接受的,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可合理地参与该机会;4、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身份进行损害飞龙股份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5、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给飞龙股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014年08月21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承诺 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和本次收购报告书中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公司以及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飞龙股份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以及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飞龙股份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公司以及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飞龙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允、合理的商业准则进行;3、本公司承诺不损害飞龙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2014年08月21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性承诺 1、人员独立保证飞龙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或领薪;保证飞龙股份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保证飞龙股份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完全独立。2、资产独立保证飞龙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保证不存在飞龙股份的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3、财务独立保证飞龙股份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保证飞龙股份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保证飞龙股份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飞龙股份的资金使用等财务、会计活动。4、机构独立保证飞龙股份独立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有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独立保证飞龙股份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飞龙股份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按 2014年08月21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飞龙股份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控股股东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孙耀志、孙耀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承诺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022年07月25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宛西控股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事项一致。

8、宛西控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宛西控股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 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 况,督促宛西控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进行股 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宛西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