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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long Auto Component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Feb 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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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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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我们作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 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制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编制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充分 论证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 出了填补回报措施,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7、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 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分析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 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 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 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本页无正文,仅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培才:

孙玉福:

方拥军:

2023 年2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