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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long Auto Component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Mar 1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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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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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侯向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恪守独立身份,严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始终以勤勉尽责为准则,深入参与董事会各项事务的审议与决策,并对相关重大 事项秉持专业判断发表客观、独立的意见。本人在履职期间,致力于促进公司治 理的完善与规范运作,并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核心出发点。现将本人于2025 年度的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侯向阳,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6 年6 月毕业于中 国政法大学,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于2021 年 1 月6 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6 年7 月至今,任教 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现任河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 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职律师。自2023 年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本着审慎 的态度,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 关材料,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的情 况如下:

(1)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2 次股东会,本人均现场列席。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6 次董事会,本人参加了6 次会议,其中现场出席5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1 次,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 使表决权的情形。

(3)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作为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全年履职情况如下:

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方面,作为主任委员,本人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勤勉尽责、审慎履职,扎实推进委员会各项工 作规范开展。

报告期内,组织并主持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 次,严格履行议 事程序,确保各项议题审议严谨、决策合规。协助修订完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中高层薪酬管理制度》等核心文件,进一步健全公司 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激励及薪酬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搭 建科学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通过制度优化与机制完善,有效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 性,夯实稳定高效的经营管理团队,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量与运营效益,为 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共计参与3 次会议。对每项议案均进行了深入 审阅与充分讨论,以实际行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审计委员会任职期间,本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全年列席全部6 次会议。面对监事会取消后委员会承接的更多职能,本人对包括续聘2025 年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每一项审议事项均进行了审慎分析并作出独立判断,以专 业和勤勉确保了监督与决策职责的有效落实。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二)现场履职情况

2025 年,依托公司良好的配合,本人通过累计16 日的现场工作,积极参与 各项会议并进行实地调研。履职贯穿于两大主线:一是深入关注公司经营实况与 内控体系,二是严谨监督董事、高管履职及信息披露合规性,从而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能,守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 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通过认真查阅资料、独立调查问询等方式进 行深入研判,并基于客观公正的专业立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工作中始终以 勤勉尽责、忠实守信的精神,致力于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2025 年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和关于公司预计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本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为: 这两笔关联交易因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这两个 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审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均符合 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同时本人 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实行专项使用,同时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人 认真审阅募集资金相关资料,认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违规情形。同时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对2024 年年度和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了审核意见。

(四)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信息披露过程进行监督, 认为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有关指引的要求。

(五)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 审核意见。

(六)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

该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 及未来三年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及股东合理投资回报 的意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人参加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七)利润分配情况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574,785,8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0 元(含税),共计172,435,766.40 元。截至2025 年6 月13 日,已完成全部权益分派工作。

此次现金分红约1.72 亿元,已通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人认为:此次 现金分红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高度重视和回报,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师提交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积极与管理层和审计师交换内控意见,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 完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运作规范、透明。

四、总体评价

本人在报告期内,将主动学习作为履职基石:一方面,系统研读与公司治理、 中小股东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夯实专业基础;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 股东会及监管培训,深入理解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会议中的 审慎意见及对公司决策与风险管理的专业建议,持续提升履职实效。

展望2026 年,本人将延续这一路径,以更强的责任感与专业精神,严格依 据法规与公司制度,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致力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侯向阳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