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eilong Auto Component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Mar 19, 2026

54562_rns_2026-03-19_5c958e22-2b76-48c7-8410-1c5c19b79d9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孙玉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及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的履职过程中,始终坚守独立立场与专业精神,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要求。报告期内,本人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防范经营风险为 核心,全面、深入地参与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本人积极运用专 业知识与行业经验,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评价等重大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独立发表意见。同时,本人持续关注中小股东的诉求与市场 声音,通过多种渠道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致力于在董事会决策层 面构建并巩固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有效保障机制。现将2025 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孙玉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郑州大学材料 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河南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铸造学会秘书长, 河南省铸锻协会执行会长,河南省金属学会副理事长,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 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19 年1 月至今任河师大新联学院(2021 年更名为中 原科技学院)教授,现任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天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及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本着以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所有

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2 次股东会,本人均现场列席。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6 次董事会,本人参加了6 次会议,其中现场出席5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1 次,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 使表决权的情形。

(3)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年主持召开3 次会议;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全部2 次会议。在相关议题的审议与表决中尽责履职, 完成了各项既定工作。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二)现场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本人累计完成现场履职16 日。期 间,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会及实地调研,深入把握公司运营实际情况;借 助会谈、线上等多种渠道,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 注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经营与合规动态。基于专业能力, 在董事会决策中提供独立意见,并跟踪重要决议执行、内控制度落实及重大事项 进展,以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以勤勉尽责、忠实履约为导向,严格审核董事会 各项议案,并对公司治理与经营提出独立建议。在此基础上,经审慎分析与独立 判断后行使表决权,核心关切在于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潜在影响,致力于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应尽职责。

三、2025 年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和关于公司预计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本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为: 这两笔关联交易因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这两个 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审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均符合 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同时本人 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实行专项使用,同时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人 认真审阅募集资金相关资料,认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违规情形。同时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对2024 年年度和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了审核意见。

(四)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信息披露过程进行监督, 认为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有关指引的要求。

(五)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 审核意见。

(六)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

该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 及未来三年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及股东合理投资回报 的意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人参加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七)利润分配情况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574,785,8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0 元(含税),共计172,435,766.40 元。截至2025 年6 月13 日,已完成全部权益分派工作。

此次现金分红约1.72 亿元,均已通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人认为:此 次现金分红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高度重视和回报,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师提交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积极与管理层和审计师交换内控意见,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 完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运作规范、透明。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本人恪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以忠实与勤勉为基石,深入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并通过充分沟通 推动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履职,加深对公 司经营实质的理解,致力于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为 公司的稳健经营发挥应有作用。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 picture [121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