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eilong Auto Component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Mar 19, 2025

54562_rns_2025-03-19_b14b3ad6-fcc8-4791-8746-557a5477145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飞龙汽车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飞龙汽车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 年8 月,2013 年12 月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1 幢10 层1001-1 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合伙人数量:212 人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5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1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287,224.60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0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394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5 月9 日,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受到影响,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9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的规定,审议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确定了评价要 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了选聘过程。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 质,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改聘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2024 年10 月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4 年10 月 31 日经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所 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 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 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 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9月27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提议》,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 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 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 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 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 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