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EIB M&A Activity 2016

Mar 24, 2016

52204_rns_2016-03-24_486314f7-b675-4a20-931f-a4a530a4a403.html

M&A Activity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45 遠東銀 公司提供

序號 9 發言日期 105/03/24 發言時間 20:03:59
發言人 周添財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78-6868
主旨 公告本公司合併子公司遠銀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遠銀財產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5/03/24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5/3/24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以下
稱遠東商銀),遠銀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消滅公司,以下稱遠銀人身保代),遠銀財產保險
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以下稱遠銀財產保代)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遠銀人身保代及遠銀財產保代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遠銀人身保代及遠銀財產保代均為遠東商銀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
合併後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整合運用資源、並發揮經營綜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節省成本,及提高經營效率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預計將降低營運成本及提高經營效率,
故對未來合併後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效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實際日期將俟主管機關核准本合併案後另訂之。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合併後遠銀人身保代及遠銀財產保代帳列之所有資產、負債及
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遠東商銀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遠東商銀為銀行業;遠銀人身保代為從事人身保險代理人業務;
遠銀財產保代為從事財產保險代理人業務。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