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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DS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ul 14, 2022

52225_rns_2022-07-14_43b7664d-b6c8-4d88-be1b-7a7e6b677e8e.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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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查核報告在案。

二、敬請 承認。

決 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以電子及視訊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1,164,108,037 權。

表決結果 (含以電子及視訊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佔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 1,143,048,044
98.2
反對權數 94,345
-
無效權數 0
-
棄權/未投票權數 20,965,648
1.8

贊成權數已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第 二 案

由:本公司
110
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董事會提
明:
一、本公司
年度決算業已辦理完竣,爰擬具
年度盈餘分配如次:
110
110
單位:新臺幣
1‧期初未分配盈餘 1,039,439,215元
2‧110年度稅後淨利
1,208,100,440元
3‧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保留盈餘
3,793,279元)
(
4‧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27,314,273元)
(
5‧本期稅後純益加計本期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
分配盈餘之數額(第2項減第3項減第4項) 1,176,992,888元
6‧應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第5項乘10%) 117,699,289元)
(
7‧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38,409,455元)
(
8‧可供分配之盈餘(第1項加第5項減第6項減第7項) 2,060,323,359元
9‧110年度擬分派之盈餘:
股東紅利(現金股利0.9元/股) 1,275,246,530元)
(
  • 10‧期末未分配盈餘(第8項減第9項)
  • 二、本次分配,係先動用 110 年度之盈餘分派,不足部份,先由 87 至 109 年度間之盈餘派 發,仍有不足,再以 86 年底前之盈餘支應。

785,076,829元

  • 三、現金股息及紅利俟本(111)年度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長依董事會之授權,另訂除息基 準日分配之,現金股利配發每位股東一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該畸零款合計數 轉列其他收入。惟如嗣後因本公司於分配股息紅利基準日前依證券交易法第 28 條之 2 及 其他法令規定,致本公司分配股息紅利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所增減者,授權董事會 依本次盈餘分配案決議之股息紅利,按分配股息紅利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 東配息率。
  • 四、敬請 承認。

決 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以電子及視訊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1,164,108,037 權。

表決結果 (含以電子及視訊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佔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 1,144,340,523
98.3
反對權數 96,839
-
無效權數 0
-
棄權/未投票權數 19,670,675
1.7

贊成權數已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叁、討論事項

第 一 案

案 由: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決。 董事會提 說 明:

  • 一、為使本公司召開股東會之方式更具彈性,依據公司法第 172 條之 2 第 1 項之規定,於本 公司章程明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召開股東會,爰擬修正本 公司章程部分條文如附件條文對照表所示。
  • 二、敬請 公決。
  • 決 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以電子及視訊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1,164,108,037 權。
表決結果 (含以電子及視訊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佔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 1,139,903,566
97.9
反對權數 4,522,281
0.4
無效權數 0
-
棄權/未投票權數 19,682,190
1.7

贊成權數已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第 二 案

案 由: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決。 董事會提

  • 說 明:
  • 一、因應公司法第 172 條之 2 修正開放公開發行公司得以視訊方式召開股東會,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業於民國 111(下同)年 3 月 4 日修正發布「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部分條文,增訂股東會視訊會議之相關規定。本公司爰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於 111 年 3 月 8 日公告修正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參考範例」,修正本公司「股東會 議事規則」部分條文如附件之修正條文對照表所示。

二、敬請 公決。

決 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以電子及視訊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1,164,108,037 權。

表決結果 (含以電子及視訊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佔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 1,144,132,159
98.3
反對權數 293,288
-
無效權數 0
-
棄權/未投票權數 19,682,590
1.7

贊成權數已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第 三 案

案 由:修正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決。 董事會提 說 明:

一、擬依本公司實務運作情形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選任程序」參考範例之內容,修正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如附件對照表所示。

二、敬請 公決。

決 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以電子及視訊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1,164,108,037 權。

表決結果 (含以電子及視訊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佔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 1,144,162,481
98.3
反對權數 262,049
-
無效權數 0
-
棄權/未投票權數 19,683,507
1.7

贊成權數已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第 四 案

案 由: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決。 董事會提 說 明: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民國 111 年 1 月 28 日金管證發字第 1110380465 號令,修正「公 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條文,爰配合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程序」第六條至第九條之一、第十二條之條文如附件之修正條文對照表所示。

二、敬請 公決。

決 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以電子及視訊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1,164,108,037 權。

表決結果 (含以電子及視訊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佔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 1,144,168,069
98.3
反對權數 256,499
-
無效權數 0
-
棄權/未投票權數 19,683,469
1.7

贊成權數已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 第 五 案
  • 案 由: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 決。 董事會提
  • 說 明:
  •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民國 110 年 12 月 24 日公告「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問答集」,修正公開發行公司或其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金 額達一定標準時公告申報之認定標準,爰配合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第 八條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第八條之條文如附件之修正條文對照表所示。

二、敬請 公決。

決 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以電子及視訊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1,164,108,037 權。

表決結果 (含以電子及視訊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佔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 1,144,168,545
98.3
反對權數 257,419
-
無效權數 0
-
棄權/未投票權數 19,682,073
1.7

贊成權數已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

會 計 師 查 核 報告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 核 意 見

遠 東百 貨 股份 有限 公 司及 子 公司(遠 百 集團 )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 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 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 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遠百集團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 核 意 見 之 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 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 規範,與遠百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 取得足夠及適切 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 鍵 查 核 事 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遠百集團民國 110 年度合併 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 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 對遠百集團 民 國 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

商 譽 之 減 損 評估

截至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遠百集團之商譽中源自民國 89 年遠百集團 之子公司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遠百企業公司)與法商吉安大股份有限公司 簽訂合併契約各持有 50%股 權 ,遠百企業公司為存續公司,又因遠百集團基於 零售量販業務之策略於民國 95 年收購剩餘的 50%股權而產生之商譽金額計新台 幣 437,462 仟 元。惟 民 國 110 年度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及與零售量販業生態 轉變,進而影響遠百集團收購時所產生商譽之帳面金額是否超過可回收金額之 疑慮。由於可回收金額估計涉及管理階層主觀判斷具高度不確定性,致商譽之 帳面金額可能產生高估之風險,因是將前述商譽之減損評估列為對合併財務報 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有關商譽減損之會計政策及重要說明請分別參閱合併 財務報表附註四 (十 )、附註五(一 )及附註十七之揭 露 。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說明之主要查核程序包含:

1.評估管理階層所委託協助執行減損測試之獨立評價人員之專業能力、適任能 力與獨立性。

2.瞭解管理階層估計遠百企業公司營運部門未來營運展望所預測之銷售成長率 及利潤率之過程。

3.透過採用與管理階層使用相同之評價模式計算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率,與管理 階層採用之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率比較是否有重大差異,以確認管理階層是否使 用適當之折現率評估減損。

其 他 事 項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0 及 109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 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 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 理 階 層 與 治理 單位 對 合 併 財 務報 表之 責 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 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 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遠百集團繼續經營之 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 算遠百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 行之其他方案。

遠百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 計 師 查 核 合併 財務 報 表 之 責 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 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 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 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 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 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 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 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 序,惟其目的非對遠百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 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 理性。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 使遠百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 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 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 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遠百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 能力。

5.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 以及合併財 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 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 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 大查 核 發現 ( 包括 於查 核 過程 中 所辨 認之 內 部控 制 顯著 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 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 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 關 防護 措 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遠百集團民國 110 年度合併 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 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 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 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0990031652 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4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9,532,090 15 \$ 14,791,434 12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434,650 - 450,046 -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62,709 - 278,539 -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184,222 1 1,171,058 1
1150 應收票據 671 - 1,864 -
1170 應收帳款 1,178,651 1 600,242 -
1180 應收關係人款項-帳款 169,643 - 124,738 -
1200 其他應收款 904,572 1 1,007,684 1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991 - 1,063 -
130X 存貨 2,441,255 2 2,374,459 2
1410 預付款項 265,776 - 211,102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60,485 - 103,887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26,435,715 20 21,116,116 16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4,815,595 4 4,659,302 4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23,000 - 24,000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0,151,421 8 10,164,724 8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3,782,868 26 33,945,566 26
1755 使用權資產 39,551,296 30 42,712,637 33
1760 投資性不動產 8,978,133 7 9,021,607 7
1780 無形資產 2,428,534 2 2,581,127 2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597,004 1 572,186 1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 196,769 - 205,863 -
1985 長期預付租賃款 1,844,391 1 1,517,865 1
1990
15XX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總計
1,822,585 1 1,902,776 2
104,291,596 80 107,307,653 84
1XXX


\$ 130,727,311 100 \$ 128,423,769 100


流動負債
2100
2110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
9,868,799
3,190,706
8
3
\$
9,045,746
3,729,003
7
3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9,659,984 7 8,121,734 6
2150 應付票據 5,830 - 6,626 -
2170 應付帳款 16,806,804 13 15,844,472 12
2180 應付關係人款項-帳款 96,397 - 68,101 -
2200 其他應付款 3,768,878 3 3,721,330 3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470,027 - 485,553 1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3,000 - 3,000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3,189,336 3 3,473,928 3
2310 預收款項 517,771 - 510,474 1
2322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 299,933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395,085 - 373,784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47,972,617 37 45,683,684 36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17,589,721 13 15,139,828 12
2550 負債準備-非流動 25,272 - 25,047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295,710 2 2,348,055 2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21,763,708 17 24,335,088 19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718,441 1 737,454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526,684 - 366,325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42,919,536 33 42,951,797 33
2XXX 負債總計 90,892,153 70 88,635,481 69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3110 普 通 股 14,169,406 11 14,169,406 11
3200 資本公積 3,340,982 3 3,338,791 2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611,319 3 3,424,615 3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619,569 2 2,709,263 2
3350 未分配盈餘 2,216,433 1 2,695,084 2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8,447,321 6 8,828,962 7
3400 其他權益 5,188,031 4 4,953,871 4
3500 庫藏股票 (
97,110 )
- (
97,110 )
-
31XX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31,048,630 24 31,193,920 24
36XX 非控制權益 8,786,528 6 8,594,368 7
3XXX 權益總計 39,835,158 30 39,788,288 31






\$ 130,727,311 100 \$ 128,423,769 100
董事長:徐旭東 經理人:徐雪芳 會計主管:劉儀婷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10年度 109年度

% %
4000 營業收入 \$ 35,308,464 100 \$ 37,287,949 100
5000 營業成本 17,898,398 51 18,580,671 50
5900 營業毛利 17,410,066 49 18,707,278 50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868,950 2 987,735 3
6200 管理費用 12,908,103 37 13,639,718 36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367 - ( 5,139
)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3,777,420 39 14,622,314 39
6900 營業淨利 3,632,646 10 4,084,964 1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57,683 - 66,244 -
7010 其他收入 318,847 1 312,581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 748,359
)
( 2
)
( 651,295
)
( 2
)
7050 財務成本 ( 796,860
)
( 2
)
( 851,591
)
( 2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損益之份額 ( 27,562
)
- 39,868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 1,196,251
)
( 3
)
( 1,084,193
)
( 3
)
7900 稅前淨利 2,436,395 7 3,000,771 8
7950 所得稅費用 531,079 2 455,874 1
8200 本年度淨利 1,905,316 5 2,544,897 7

(接次頁)

(承前頁 )

110年度 109年度

% %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
益工具投資未實現
評價損益 \$ 169,399 1 ( \$ 384,300 ) (
1 )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
量數 ( 48,000 ) - ( 96,805 ) -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
聯企業其他綜合損
益之份額 79,079 - 31,283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
關之所得稅 9,648 - 19,377 -
210,126 1 ( 430,445 ) (
1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859 - ( 25,068 ) -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
聯企業其他綜合損
益之份額 ( 6,726 ) - 25,525 -
( 1,867 ) - 457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208,259 1 ( 429,988 ) (
1 )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2,113,575 6 \$ 2,114,909 6
8600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1,208,100 3 \$ 1,939,139 5
8620 非控制權益 697,216 2 605,758 2
\$ 1,905,316 5 \$ 2,544,897 7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1,411,154 4 \$ 1,525,741 4
8720 非控制權益 702,421 2 589,168 2
\$ 2,113,575 6 \$ 2,114,909 6
每股盈餘
9750
\$ 0.86 \$ 1.38
9850
\$ 0.86 \$ 1.37
董事長:徐旭東 經理人:徐雪芳 會計主管:劉儀婷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 2 月 31 日
合併權益變動表
單位: 新台幣仟元

國外營運機構

透過其他綜合












代 碼
A1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 14,169,406

3,327,466


\$
法定盈餘公積
3,298,695
\$
特別盈餘公積
2,865,351
\$


1,931,429



\$

財務報表換算

65,325



\$


3,058,874





\$



2,170,970



\$

股 票
97,110 )

( \$

\$ 30,790,406

8,113,401



\$

\$ 38,903,807


B1
B3
B5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子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108 年度盈餘分配
-
-
-
-
-
-
-
-
-
-
125,920
-
-
-
125,920
156,088 )
156,088 )
-
-
-
(
(
125,920 )
1,133,552 )
1,103,384 )
-
156,08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33,552 )
1,133,552 )
-
-
-
(
(
117,859 )
117,859 )
-
-
-
(
(
1,133,552 )
117,859 )
1,251,411 )
-
-
(
(
(
D1 109 年度淨利 - - - - 1,939,139 - - - - 1,939,139 605,758 2,544,897
D3 109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71,064 )
(
3,225 345,559 )
(
- - 413,398 )
(
16,590 )
(
429,988 )
(
D5 109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1,868,075 3,225 345,559 )
(
- - 1,525,741 589,168 2,114,909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11,325 - - - - - - - 11,325 9,658 20,983
Q1 關聯企業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1,036 )
(
- 1,036 - - - - -
Z1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4,169,406 3,338,791 3,424,615 2,709,263 2,695,084 68,550 2,714,351 2,170,970 97,110 )
(
31,193,920 8,594,368 39,788,288
B1
B3
B5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子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109 年度盈餘分配
-
-
-
-
-
-
-
-
-
-
186,704
-
-
-
186,704
89,694 )
89,694 )
-
-
-
(
(
186,704 )
1,558,635 )
1,655,645 )
89,69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58,635 )
1,558,635 )
-
-
-
(
(
510,016 )
510,016 )
-
-
-
(
(
1,558,635 )
510,016 )
2,068,651 )
-
-
(
(
(
D1 110 年度淨利 - - - - 1,208,100 - - - - 1,208,100 697,216 1,905,316
D3 110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27,314 )
(
2,615 )
(
226,789 6,194 - 203,054 5,205 208,259
D5 110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1,180,786 2,615 )
(
226,789 6,194 - 1,411,154 702,421 2,113,575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2,191 - - - - - - - 2,191 245 )
(
1,946
Q1 關聯企業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3,792 )
(
- 3,792 - - - - -
Z1 11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14,169,406 3,340,982
\$
3,611,319
\$
2,619,569
\$
2,216,433
\$
65,935
\$
2,944,932
\$
2,177,164
\$
97,110 )
( \$
\$ 31,048,630 8,786,528
\$
\$ 39,835,158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A0001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2,436,395 \$ 3,000,771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5,230,418 5,790,171
A20200 攤銷費用 79,021 83,971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367 ( 5,139
)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
資產及負債之損失 163 11,520
A20900 財務成本 796,860 851,591
A21200 利息收入 ( 57,683
)
( 66,244
)
A21300 股利收入 ( 318,847
)
( 312,581
)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
失(利益)之份額 27,562 ( 39,868
)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淨損失 5,270 17,035
A22800 處分及報廢無形資產損失 28 -
A22900 租賃修改利益 ( 73
)
( 5,935
)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 ( 4,330
)
( 553
)
A23700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437,462 6,384
A237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252,499 16,853
A23700 使用權資產減損損失 231,371 613,770
A23800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 ( 2,463
)
( 32
)
A24600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調整損
A29900 預付款項攤銷 44,277
61,219
71,617
39,674
A29900 租賃負債減讓 ( 227,979
)
( 280,698
)
A29900 提列(迴轉)未實現進貨折扣 389 ( 210
)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淨變動數
A3111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 18,979
)
( 15,360
)
A31130 應收票據 1,193 ( 732
)
A31150 應收帳款 ( 581,023
)
144,075
A31160 應收關係人款項-帳款 ( 42,437
)
38,282
A31180 其他應收款 83,609 ( 120,004
)

(接次頁)

  • 17 -

(承前頁)


110年度 109年度
A31200
(
\$
64,722
)
\$ 406,672
A31230 預付款項 ( 25,076
)
188,606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43,402 6,208
A32125 合約負債-流動 1,538,250 350,906
A32130 應付票據 ( 796
)
3,442
A32150 應付帳款 962,332 723,562
A32160 應付關係人款項-帳款 28,296 ( 25,354
)
A32180 其他應付款 194,707 ( 58,840
)
A32210 預收款項 157,631 239,964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15,687 57,808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42,606
)
( 53,507
)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1,241,394 11,677,825
A33200 收取之股利 441,004 431,307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746,919
)
( 796,027
)
A33100 收取之利息 51,314 62,228
A33500 退還之所得稅 287 2,801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616,711
)
( 690,968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370,369 10,687,16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37,894
)
( 41,279
)
B00020 衡量之金融資產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66,595 46,717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3,785,778
)
( 1,305,880
)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672,710 1,706,277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 42,358
)
-
融資產 38,542 11,603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317,029
)
( 2,011,132
)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3,793 1,473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156,329
)
( 193,635
)
B05350 取得使用權資產 ( 152,185
)
( 110,833
)
B05400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803
)
( 6,583
)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311,585
)
( 509,118
)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012,321
)
( 2,412,390
)

(接次頁)

(承前頁)


110年度 109年度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
102,360,062
\$
115,681,868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101,516,029
)
(
116,326,590
)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22,533,679 35,197,389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23,071,976
)
(
35,091,379
)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126,399,960 103,720,004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124,250,000
)
(
105,820,000
)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2,990,437
)
(
2,957,964
)
C04400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
42,940
)
(
90,834
)
C04500 支付本公司業主股利 (
1,556,294
)
(
1,131,061
)
C05800 支付非控制權益現金股利 (
495,016
)
(
117,859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628,991
)
(
6,936,426
)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1,599 28,861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4,740,656 1,367,211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4,791,434 13,424,223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9,532,090
\$
14,791,434

會 計 師 查 核 報告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 核 意 見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之個 體 資產 負 債 表, 暨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 動表、個體 現 金流 量表 以 及個 體 財務 報表 附 註( 包 括重 大會 計 政策 彙 總),業經 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 個體財務報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 報 告編 製 準則 編製,足以 允 當表 達 遠東 百 貨股 份 有限 公司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之 個 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

查核 意 見 之 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 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 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 規範,與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 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 鍵 查 核 事 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0 年 度個 體 財務 報 表之 查 核最 為 重要 之事 項。該 等 事項 已 於查 核 個體 財 務報 表 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 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 見。

17

茲對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0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 明如下:

包 含 於 投 資 子公 司之 商 譽 減 損

截至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 資帳面金額為新台幣 21,058,586 仟元,佔資產總額 27%,對個體財務報表係屬 重大。其重要組成係源自民國 89 年遠東百貨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子公司遠百 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遠百企業)與法商吉安大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併契約各持 有 50%股權,遠百企業為存續公司,又因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基於零售量販 業務之策略,於民國 95 年收購剩餘的 50%股權而產生之商譽。惟民國 110 年度 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及與零售量販業生態轉變,進而影響遠東百貨股份有 限公司收購時所產生商譽之帳面金額是否超過可回收金額之疑慮。由於可回收 金額估計涉及管理階層主觀判斷具高度不確定性,致商譽之帳面金額可能產生 高估之風險,因是將前述商譽之減損評估列為對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 事項。有關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減損之會計政策及重要說明請分別參閱個體財 務報表附註四 (六 )、附註五及附註十一之揭露。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說明之主要查核程序包含:

    1. 評估管 理階層所委託協助執行減損測試之獨立評價人員之專業能力、適任 能力與獨立性。
    1. 瞭解管理階層估計遠百企業公司營運部門未來營運展望所預測之銷售成長 率及利潤率之過程。
    1. 透過採用與管理階層使用相同之評價模式計算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率,與管 理階層採用之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率比較是否有重大差異,以確認管理階層 是否使用適當之折現率評估減損。

管 理 階 層 與 治理 單位 對 個 體 財 務報 表之 責 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 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 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 理階層意圖清算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 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 程之責任。

會 計 師 查 核 個體 財務 報 表 之 責 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 高 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 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 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 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 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 不實聲明或 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 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 程序,惟其目的非對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 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 及 使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 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 在重大不確 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 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 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 可能導致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 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 於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 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 及執行,並負責形成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 大查 核 發現 ( 包括 於查 核 過程 中 所辨 認之 內 部控 制 顯著 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 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 認為 會 影響 會 計師 獨立 性 之關 係 及其 他事 項 (包 括 相關 防護 措 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0 年 度個 體 財務 報 表查 核 之關 鍵 查核 事項。本會 計 師於 查 核報 告 中敘 明 該等 事 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 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 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 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葉淑娟 會 計 師卓明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0990031652 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111

3
4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 %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00 \$ 965,361 1 \$ 812,706 1
1147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5,508 - 25,424 -
1170 應收帳款 556,103 1 246,868 -
1180 應收關係人款項-帳款 91,986 - 75,243 -
1200 其他應收款 280,143 - 255,872 1
130X 存貨 406,593 1 353,129 1
1410 預付款項 236,804 - 247,525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8,686 - 60,981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2,571,184 3 2,077,748 3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903,935 4 2,845,620 4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1,086,222 27 20,054,557 26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7,627,670 22 18,176,915 23
1755 使用權資產
23,901,501 31 24,929,817 32
1761 投資性不動產 9,067,580 12 9,023,303 11
1780 無形資產 59,660 - 69,628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80,496 - 80,218 -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 196,701 - 205,863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514,881 1 562,571 1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75,438,646 97 75,948,492 97
1XXX \$ 78,009,830 100 \$ 78,026,240 100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 4,800,000 6 \$ 4,650,000 6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1,549,515 2 2,449,280 3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3,938,860 5 3,202,942 4
2170 應付帳款 4,237,424 6 3,822,290 5
2180 應付關係人款項-帳款 50,629 - 49,983 -
2200 其他應付款 1,664,367 2 1,827,132 3
本期所得稅負債
2230 101,329 - 111,095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945,167 1 941,237 1
2310 預收款項 202,282 1 243,905 -
2322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 299,933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160,013 - 128,603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17,649,586 23 17,726,400 23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13,949,720 18 12,999,828 16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132,730 2 2,183,467 3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13,145,744 17 13,844,089 18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83,420 - 78,536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29,311,614 37 29,105,920 37
負債總計
2XXX 46,961,200 60 46,832,320 60
3110 普 通 股 14,169,406 18 14,169,406 18
3200 資本公積 3,340,982 4 3,338,791 4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611,319 5 3,424,615 4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619,569 3 2,709,263 4
3350 未分配盈餘 2,216,433 3 2,695,084 3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8,447,321 11 8,828,962 11
3400 其他權益 5,188,031 7 4,953,871 7
3500 庫藏股票 ( 97,110 ) - ( 97,110 ) -
3XXX 權益總計 31,048,630 40 31,193,920 40



\$ 78,009,830 100 \$ 78,026,240 100
董事長:徐旭東 經理人:徐雪芳 會計主管:劉儀婷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10年度 109年度

% %
4000 營業收入 \$ 10,013,982 100 \$ 11,037,055 100
5000 營業成本 3,918,627 39 4,405,831 40
5900 營業毛利 6,095,355 61 6,631,224 60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374,713 4 355,331 3
6200 管理費用 3,973,921 40 4,288,347 39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2,535 - 801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4,351,169 44 4,644,479 42
6900 營業淨利 1,744,186 17 1,986,745 1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130 - 933 -
7010 其他收入 201,956 2 181,578 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 342,600
)
(
3
)
65,005 -
7050 財務成本 ( 438,433
)
(
4
)
( 466,377
)
(
4
)
70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
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221,348 2 462,395 4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 357,599
)
(
3
)
243,534 2
7900 稅前淨利 1,386,587 14 2,230,279 20
7950 所得稅費用 178,487 2 291,140 2
8200 本年度淨利 1,208,100 12 1,939,139 18

(接次頁)

(承前頁)

110年度 109年度

% %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
\$
30,278
)
- (
\$
71,053
)
( 1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益 58,315 - ( 255,429
)
( 2
)
833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
司及關聯企業其
他綜合損益份額 171,943 2 ( 109,861
)
( 1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
相關之所得稅 6,055 - 14,211 -
206,035 2 ( 422,132
)
( 4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8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
司及關聯企業其
他綜合損益份額 ( 2,981
)
- 8,734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 2,981
)
- 8,734 -
益(稅後淨額) 203,054 2 ( 413,398
)
( 4
)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411,154 14 \$ 1,525,741 14
每股盈餘
9750
\$ 0.86 \$ 1.38
9850
\$ 0.86 \$ 1.37

年 及 109
民 國 11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個體權益變動表
幣仟元
新台
單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透過其他綜合損








代 碼








特別












不動產重估增值
A1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14,169,406
\$
3,327,466
\$
3,298,695
\$
2,865,351
\$
1,931,429
\$
65,325
\$
3,058,874
\$
2,170,970
\$
97,110 )
( \$
30,790,406
\$
B1 法定盈餘公積
108 年度盈餘分配
- - 125,920 - 125,920 )
(
- -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 156,088 )
(
156,088 - - - - -
B5 股東現金股利 - - - - 1,133,552 )
(
- - - - 1,133,552 )
(

- - 125,920 156,088 )
(
1,103,384 )
(
- - - - 1,133,552 )
(
D1 109 年度淨利 - - - - 1,939,139 - - - - 1,939,139
D3 109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71,064 )
(
3,225 345,559 )
(
- - 413,398 )
(
D5 109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1,868,075 3,225 345,559 )
(
- - 1,525,741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11,325 - - - - - - - 11,325
Q1 子公司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1,036 )
(
- 1,036 - - -
Z1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4,169,406 3,338,791 3,424,615 2,709,263 2,695,084 68,550 2,714,351 2,170,970 97,110 )
(
31,193,920
B3
B5
B1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股東現金股利

109 年度盈餘分配
-
-
-
-
-
-
-
-
186,704
-
-
186,704
89,694 )
89,694 )
-
-
(
(
186,704 )
1,558,635 )
1,655,645 )
89,694
(
(
(
-
-
-
-
-
-
-
-
-
-
-
-
-
-
-
-
1,558,635 )
1,558,635 )
-
-
(
(
D1 110 年度淨利 - - - - 1,208,100 - - - - 1,208,100
D3 110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27,314 )
(
2,615 )
(
226,789 6,194 - 203,054
D5 110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1,180,786 2,615 )
(
226,789 6,194 - 1,411,154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2,191 - - - - - - - 2,191
Q1 子公司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3,792 )
(
- 3,792 - - -
Z1 11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4,169,406
\$
3,340,982
\$
3,611,319
\$
2,619,569
\$
2,216,433
\$
65,935
\$
2,944,932
\$
2,177,164
\$
97,110 )
( \$
31,048,630
\$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110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9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0001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1,386,587 \$ 2,230,279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1,972,608 2,034,760
A20200 攤銷費用 42,530 50,182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2,535 801
A29900 預付款項攤銷 1,721 1,576
A20900 財務成本 438,433 466,377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
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221,348
)
( 462,395
)
A21200 利息收入 ( 130
)
( 933
)
A21300 股利收入 ( 201,956
)
( 181,578
)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淨損 2,199 5,157
A22700 處分及報廢投資性不動產淨損 335 116
A237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437,462 6,307
A24600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調整利
( 42,435
)
( 19,544
)
A29900 租賃負債減讓 ( 170,191
)
( 113,828
)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 3
A31150 應收帳款 ( 311,850
)
98,078
A31160 應收關係人款項-帳款 ( 16,743
)
4,291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24,191
)
23,407
A31200
( 53,464
)
159,847
A31230 預付款項 10,721 ( 31,839
)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52,295 3,826
A32125 合約負債 735,918 178,416
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 415,134 210,254
A32160 應付關係人款項-帳款 646 ( 6,960
)
A32180 其他應付款 22,485 31,563
A32210 預收款項 29,475 145,551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31,410 ( 25,885
)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21,116
)
( 42,881
)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4,519,070 4,764,948

(接次頁)

(承前頁)


110年度 109年度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
411,284
)
(
\$
445,758
)
A33100 收取之利息 130 933
A33200 收取之股利 625,330 321,015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233,213
)
(
296,462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500,033 4,344,67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5,508
)
(
25,424
)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5,424 25,271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500,000
)
-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72,647
)
(
760,367
)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89 484
B05400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2,177
)
(
6,819
)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46,642 (
55,669
)
B05350 取得使用權資產 (
117,836
)
(
97,504
)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22,465
)
(
27,035
)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168,478
)
(
947,063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58,270,000 73,550,000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58,120,000
)
(
73,900,000
)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12,916,598 26,283,806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13,816,363
)
(
26,333,838
)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133,249,959 111,250,004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132,600,000
)
(
112,250,000
)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527,684
)
(
570,201
)
C04300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4,884 (
21,978
)
C04500 支付股利 (
1,556,294
)
(
1,131,061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178,900
)
(
3,123,268
)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 152,655 274,345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12,706 538,361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965,361
\$
812,706

三、審計委員會審查 110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

茲准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 110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等 議案,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任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葉淑娟、卓明信 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完 竣,認為尚無不合,爰依照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4 及公司法第 219 條之 規定,繕具報告,敬請 鑒核。

此致

本公司 111 年度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魏 永 篤

中華民國 1 1 1 年 5 月 1 1 日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第十二條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開會三十日前; 臨時會之召集,應於開會十五日前,將 開會之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通知各 股東並依法公告之。 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開會三十日前; 臨時會之召集,應於開會十五日前,將 開會之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通知各 股東並依法公告之。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股東會議通過訂立於中華民 國五十六年八月二日,自呈奉主管機關 核准之日起生效,修正時經股東會通過 後生效。 第四十九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一年 六月二十四日 本章程經股東會議通過訂立於中華 民國五十六年八月二日,自呈奉主 管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修正時經 股東會通過後生效。 第四十八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九年 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

附件:「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條文對照表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第二條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之地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之地 一、
為配合「公司法」、「公
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 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 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
便利股東(或代理人)出 便利股東(或代理人)出 理準則」修正開放公開
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 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 發行公司得以視訊方式
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 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 召開股東會,本公司爰
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 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 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於
於下午三時。 於下午三時。 111年3月8日公布之「○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 議事規則」參考範例(以
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 下簡稱「參考範例」)
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 第三條第二項之規定,
知書寄發前為之。 增訂本條第二項,使股
東得以知悉股東會召開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 方式之變更。
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 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 二、
本公司參考「參考範例」
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 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 第六條第二項之規定,
意事項。受理股東報到時 意事項。受理股東報到時 於本條第三項後段增訂
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 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 以視訊方式出席之股東
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 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 辦理報到之時間及程
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 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 序。
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 適任人員辦理之。 三、
參照經濟部101年2月
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




24
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 10102404740號,及同
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
5 月
3 日 經 商 字 第
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 10102414350號函釋之
出席股東會。 規定,以電子方式行使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 表決權之股東,且未撤
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 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 銷其意思表示,就原議
案不得提修正案,亦不
行使管道之一,其行使方 行使管道之一,其行使方 可再行使表決權,但於
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 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 股東會當日仍可出席股
通知。以電子方式行使表 通知。以電子方式行使表 東會,且可以於現場提
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 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 出臨時動議,並得行使
席股東會。如股東未撤銷 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 表決權。基於書面、電
其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 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 子投票公平對待之原
示,而於股東會當日現場 之修正案或替代案,均視 則,「參考範例」第十
出席或另登記以視訊方 為棄權。 三條第十二項明定,以
式參與股東會者,除得提 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
出臨時動議並行使表決 決權之股東,未撤銷其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權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 意思表示時,仍得登記
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 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
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 會,但除對臨時動議可
正行使表決權。 提出並行使表決權外,
不得對原議案或原議案
股東(或代理人)應憑出席 股東(或代理人)應憑出席 之修正進行投票,且不
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 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 得提出原議案之修正,
席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 席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 本公司爰配合修正本條
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 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 第三項並改列為第四
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 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 項。
核對。股東(或代理人)出 核對。股東(或代理人)出 四、
為明定本公司以視訊會
席會議時,應繳交簽到卡 席會議時,應繳交簽到卡 議方式召開股東會,計
以代簽到。 以代簽到。 算出席股份總數時,應
加計以視訊方式完成報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 到股東之股數,爰修正
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 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 本條第五項並改列為第
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 繳交之簽到卡,加計以電 六項。
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 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 五、
本公司參考「參考範例」
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
股數計算之。
數計算之。 第八條第三、四項之規
定,增訂本條第十項後
段。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
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 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
列席股東會。 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
席股東會。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
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
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 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
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 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
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 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
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 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
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 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
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 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
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 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
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 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
互推一人代理之。主席係 互推一人代理之。主席係
由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 由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
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 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務業務狀況之董事擔任 務業務狀況之董事擔任
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 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
代表人者,亦同。由董事 代表人者,亦同。由董事
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 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
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 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
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 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
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 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
任之。 任之。
本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 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
會過程全程錄音及錄影, 過程全程錄音及錄影,並
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 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
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 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
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 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
至訴訟終結為止。股東會 訴訟終結為止。
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
司應對視訊會議全程連
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並
於存續期間內將相關資
料及錄音錄影妥善保存。
第 八之一 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 為明定以視訊方式參與股
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 東會之股東,其提問之方
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 式、程序與限制,本公司爰
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 參考「參考範例」第十一條
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 (本條新增) 第七項之規定,增訂本條。
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
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
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
不適用第五條、第七條
及第八條之規定。
第十一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 一、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
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 開時,為使以視訊方式
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 參與之股東有較充足
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 之投票時間,爰增訂本
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 條第一項。
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 二、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方
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 式召開時,計票作業須
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為一次性計票始可配
合以視訊方式參與股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議案之表決,除法令或 議案之表決,除法令或 東之投票時間,本公司
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 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 爰配合本條第一項之
以出席股東(或代理人) 以出席股東(或代理人) 增訂,修正本條第二項
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 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 並改列為第三項。
過之。 過之。 三、
為使參與股東會視訊
會議之股東得即時知
各項議案之表決及選舉 議案應採投票表決,主 悉各項議案之表決情
應採一次性投票,並於 席得裁示採逐案表決, 形及選舉結果,本公司
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 或就各項議案(含選舉 參考「參考範例」第十
為一次性計票。 案)採分次或一次之方 九條增訂本條第六項。
式進行投票並分別計
票。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
代案時,由主席定其表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
代案時,由主席定其表
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 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
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 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
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 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
表決。 表決。
表決及選舉之結果,應 表決及選舉之結果,應
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 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
布,並做成紀錄。 布,並做成紀錄。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
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
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
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
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
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
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
露至少十五分鐘。
第十三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 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
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 議,主席應於開會宣布
時,另行宣布除依法令 斷訊之處理機制,本公
無須延續或續行集會情 司爰參考「參考範例」
事外,因天災、事變或 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增訂
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 本條第一項。
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
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
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
集會之日期。
會議進行時,如發生不 會議進行時,如發生不
可抗拒之情事,主席得 可抗拒之情事,主席得
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 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
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 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
時間。 時間。

附件:「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選舉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依應選出人數, 本公司獨立董事及非獨立董事之選
分別計算獨立董事及非獨立董事之選 舉,依應選出人數,一併進行選舉,
舉權,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數較 分別計算獨立董事及非獨立董事之選
多者分別依次當選。如有二人以上得 舉權,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數較
選舉權數相同而超過應選出人數時, 多者分別依次當選。如有二人以上得
由得選舉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 選舉權數相同而超過應選出人數時,
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由得選舉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
第三條 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依公司法第一百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依公司法第一百
九十二條之一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 九十二條之一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
度,且獨立董事之資格、獨立性條件 度,且獨立董事之資格、獨立性條件
及其他事宜,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 及其他事宜,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
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其他 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其他
相關法令之規定。 相關法令之規定。
被選舉人為自然人,選舉人應於選舉 被選舉人為自然人,其具股東身分,選
票上填明被選舉人姓名。被選舉人為 舉人應於選舉票上填明被選舉人戶名
政府或法人股東,應填明該政府或法 及股東戶號;其不具股東身分,應填明
人股東名稱。被選舉人為政府或法人
股東之代表人,應填明該政府或法人
被選舉人姓名及身分證明文件編號。被
選舉人為政府或法人股東,除應填明戶
第六條 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號外,另應填明該政府或法人名稱,亦
得填明該政府或法人名稱及其代表人
姓名;代表人有數人時,應分別加填代
表人姓名。
選舉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選舉票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1.不用本辦法規定之選舉票者。 1.不用本辦法規定之選舉票者。
2.同一張選舉票填列被選舉人二人以 2.同一張選舉票填列被選舉人二人以
上者。 上者。
3.未經選舉人填寫之空白選舉票。 3.未經選舉人填寫之空白選舉票。
4.除填被選舉人及分配選舉權數外, 4.未依第六條之規定填寫選舉票或夾
第七條 夾寫其他文字者。 寫其他文字者。
5.字跡模糊,無法辨認者。 5.字跡模糊,無法辨認者。
6.所填被選舉人與董事候選人名單經 6.所填被選舉人資料經核對不符者。
核對不符者。
7.選舉人於選舉票上分配之選舉權數
總和超過其持股之選舉權數者。
第十三條 (刪除) 當選董事由董事會分別發給當選通知書。
原第十四條移 本辦法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 本辦法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
至第十三條 亦同。 亦同。

附件:「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




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之處理
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之處理
程序
程序
一(略)
一(略)
二、取得專家意見
二、取得專家意見
考量「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
(一)
本公司取得或處
(一)
本公司取得或處
分資產處理準則」(下稱「本準
分有價證券,應於
分有價證券,應於
則」)第五條第二項已增訂要
事實發生日前取具
事實發生日前取具
求會計師等外部專家出具估
標的公司最近期經
標的公司最近期經
價報告或意見書時,應遵守其
會計師查核簽證或
會計師查核簽證或
所屬同業公會之自律規範,已
核閱之財務報表作
核閱之財務報表作
涵蓋會計師出具意見書應執
為評估交易價格之
為評估交易價格之
行之程序,爰配合刪除本條第
參考,另交易金額
參考,另交易金額
二項第(一)款「會計師若需採
達本公司實收資本
達本公司實收資本
用專家報告者,應依財團法人
額百分之二十或新
額百分之二十或新
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
臺幣三億元以上
臺幣三億元以上
會(以下簡稱會計研究發展基
者,應於事實發生
者,應於事實發生
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
日前洽請會計師就
日前洽請會計師就
第二十號規定辦理」之文字。
交易價格之合理性
交易價格之合理性
表示意見。但該有
表示意見,會計師
價證券具活絡市場
若需採用專家報告
之公開報價或主管
者,應依財團法人
機關另有規定者,
中華民國會計研究
不在此限。
發展基金會(以下
簡稱會計研究發展
基金會)所發布之
審計準則公報第二
十號規定辦理。但
該有價證券具活絡
市場之公開報價或
主管機關另有規定
者,不在此限。
(略)
(略)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設備或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設備或
其使用權資產之處理程序
其使用權資產之處理程序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一(略)
一(略)
二、估價報告
二、估價報告
配合其他條文酌作文字修正。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
產、設備或其使用權資
產、設備或其使用權資
產,除與國內政府機關
產,除與國內政府機關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交易、自地委建、租地委 交易、自地委建、租地委
建,或取得、處分供營業 建,或取得、處分供營業
使用之設備或其使用權 使用之機器設備或其使
資產外,交易金額達本 用權資產外,交易金額
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
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 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
上者,應於事實發生日 元以上者,應於事實發
前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 生日前取得專業估價者
之估價報告(估價報告 出具之估價報告(估價
應行記載事項詳如「公 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詳如
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
資產處理準則」附件), 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附
並符合下列規定: 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二)(略) (一)~(二)(略)
(三)專業估價者之估 (三)專業估價者之估 修正本條第二項第(三)款,修
價結果有下列情 價結果有下列情 正理由同第六條之說明。
形之一者,除取 形之一者,除取
得資產之估價結 得資產之估價結
果均高於交易金 果均高於交易金
額,或處分資產 額,或處分資產
之估價結果均低 之估價結果均低
於交易金額外, 於交易金額外,
應洽請會計師對 應洽請會計師依
差異原因及交易
價格之允當性表
會計研究發展基
金會所發布之審
示具體意見: 計準則公報第二
十號規定辦理,
並對差異原因及
交易價格之允當
性 表 示 具 體 意
見:
(略) (略)


關係人交易之處理程序 關係人交易之處理程序
一、本公司與關係人取得或 一、本公司與關係人取得或
處分資產,除應依本程 處分資產,除應依本程
序規定辦理相關決議程 序規定辦理相關決議
序及評估交易條件合理 程序及評估交易條件
性等事項外,交易金額 合理性等事項外,交易
達公司總資產百分之十 金額達公司總資產百
以上者,亦應依本程序 分之十以上者,亦應依
規定取得專業估價者出 本程序規定取得專業
具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 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
意見。判斷交易對象是 告或會計師意見。判斷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否為關係人時,除注意 交易對象是否為關係
其法律形式外,並應考 人時,除注意其法律形
慮實質關係。 式外,並應考慮實質關
二、評估及作業程序 係。
(一)本公司向關係人 二、評估及作業程序
取得或處分不動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 為強化關係人交易管理,本準
產或其使用權資 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 則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公開
產,或與關係人取 用權資產,或與關係人 發行公司或其非屬國內公開
得或處分不動產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 發行公司之子公司向關係人
或其使用權資產 其使用權資產外之其 取得或處分資產,其交易金額
外之其他資產且 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 達公開發行公司總資產百分
交易金額達公司 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十以上者,公開發行公司應
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 將相關資料提交股東會同意
之二十、總資產百 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 後,始得為之。但考量公開發
分之十或新臺幣 上者,除買賣國內公 行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
三億元以上者,除 債、附買回、賣回條件 或其子公司彼此間有整體業
買賣國內公債、附 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 務規劃需要,於但書放寬該等
買回、賣回條件之 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公司間之交易免提請股東會
債券、申購或買回 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 決議,本公司爰配合增訂本條
國內證券投資信 外,應將下列資料,提 第二項第(三)款,並一併修改
託事業發行之貨 交審計委員會同意,再 本條第二項各款之條號。
幣市場基金外,應 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
將下列資料,提交
審計委員會同意,
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
款項:
再經董事會通過
後,始得簽訂交易
契約及支付款項:
1.取得或處分資 (一)取得或處分資產
產之目的、必 之目的、必要性
要 性 及 預 計 及預計效益。
效益。
2.選定關係人為 (二)選定關係人為交
交 易 對 象 之 易對象之原因。
原因。
3.向關係人取得 (三)向關係人取得不
不動產或其 動產或其使用權
使用權資產, 資產,依本條第
依本條第三 三項第(一)款及
項第(一)款 (四)款規定評
及(四)款規 估預定交易條件
定評估預定 合理性之相關資
交 易
條件合
料。
理性之相關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資料。
4.關係人原取得 (四)關係人原取得日
日期及價格、 期及價格、交易
交易對象及 對象及其與公司
其與公司和 和關係人之關係
關係人之關 等事項。
係等事項。
5.預計訂約月份 (五)預計訂約月份開
開始之未來 始之未來一年各
一年各月份 月份現金收支預
現金收支預 測表,並評估交
測表,並評估 易之必要性及資
交易之必要 金運用之合理
性及資金運 性。
用之合理性。
6.依本條第一項 (六)依本條第一項規
規定取得之 定取得之專業估
專業估價者 價者出具之估價
出具之估價 報告,或會計師
報告,或會計 意見。
師意見。
7.本次交易之限 (七)本次交易之限制
制條件及其 條件及其他重要
他重要約定 約定事項。
事項。
(二)本公司依前述規定 本公司依前述規定提報
提報董事會討論 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
時,應充分考量各 考 量 各 獨 立 董 事 之 意
獨立董事之意見, 見,獨立董事如有反對
獨立董事如有反
對意見或保留意
意見或保留意見,應於
董事會議事錄載明。
見,應於董事會議
事錄載明。
(三)本公司或本公司非
屬國內公開發行
公司之子公司有
本項第(一)款交
易,交易金額達本
公司總資產百分
之十以上者,本公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司應將本項第
(一)款所列之資
料提交股東會同
意後,始得簽訂交
易契約及支付款
項。但本公司與子
公司,或本公司之
子公司彼此間交
易,不在此限。
(略) (略)


取得或處分無形資產或其使 取得或處分無形資產或其使
用權資產或會員證之處理程 用權資產或會員證之處理程
一、評估及作業程序 一、評估及作業程序
(一) 取得或處分會員
證,應參考市場公
(一)取得或處分會員
證,應參考市場公
平市價,建議交易 平市價,建議交易
條件及交易價格, 條件及交易價格,
作成分析報告,其 作成分析報告,其
金額在新台幣三 金額在新台幣三百
百萬元以下者,應 萬元以下者,應呈
呈請總經理核准 請總經理核准並提
並提報交易行為 報交易行為後最近
後最近之董事會 之董事會核備;金
核備;金額超過新 額超過新台幣三百
台幣三百萬元者, 萬元者,須提請董
須提請董事會通 事會通過後始得為
過後始得為之。 之。
(二)
取得或處分無形
(二)取得或處分無形 比照第七條第三項修正。
資產或其使用權 資產或其使用權資
資產,應參考專 產,應參考專家估
家估價報告或市 價報告或市場公平
場公平市價,建 市價,建議交易條
議交易條件及交 件及交易價格,作
易價格,作成分 成分析報告提報總
析報告提報總經 經理,其金額在新
理,授權額度之
決定程序比照第
台幣三百萬元以下
者,應呈請總經理
七條第三項辦理。 核准並提報交易行
為後最近之董事會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核備;金額超過新
台幣三百萬元者,
須提請董事會通過
後始得為之。
二、專家評估意見報告 二、專家評估意見報告
(一)本公司取得或處分 (一)本公司取得或處分
無形資產或其使用 無形資產或其使用
權資產或會員證應 權資產或會員證應
請專家出具估價報 請專家出具估價報
告。 告。
(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 (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 修正本條第二項第(二)款,修
無形資產或其使用 無形資產或其使用 正理由同第六條之說明。
權資產或會員證之 權資產或會員證之
交易金額達公司實 交易金額達公司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或新臺幣三億元 十或新臺幣三億元
以上者,除與國內 以上者,除與國內
政府機關交易外, 政府機關交易外,
應於事實發生日前 應於事實發生日前
洽請會計師就交易 洽請會計師就交易
價格之合理性表示 價格之合理性表示
意見。 意見,會計師並應
依會計研究發展基
金會所發布之審計
準則公報第二十號
規定辦理。
(略) (略)
第九條之 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一 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一
項及第九條交易金額之計算, 項及第九條交易金額之計算,
應依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七)
款規定辦理,且所稱一年內係
應依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七)
款規定辦理,且所稱一年內係
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 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
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 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
依本程序規定取得專業估價 依本程序規定取得專業估價
者出具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 者出具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
意見部分免再計入。 意見部分免再計入。
第八條第二項交易金額之計 第八條第二項交易金額之計 配合第八條第二項第(三)款
算,應依第十二條第一項第 算,應依第十二條第一項第 之增訂,修正本條第二項。
(七)款規定辦理,且所稱一年 (七)款規定辦理,且所稱一年
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 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
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 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年,已依本程序規定提交股東 年,已依本程序規定提交審計
會通過或審計委員會同意,再 委員會同意,再經董事會通過
經董事會通過部分免再計入。 部分免再計入。
第十二條 資訊公開揭露程序 資訊公開揭露程序
一、應公告申報項目及公告 一、應公告申報項目及公告
申報標準 申報標準
(一)~(五)(略) (一)~(五)(略)
(六)
除前五款以外之
(六)
除前五款以外之
資產交易或從事大 資產交易或從事大
陸地區投資,其交 陸地區投資,其交
易金額達本公司實 易金額達本公司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或新臺幣三億元 十或新臺幣三億元
以上者。但下列情 以上者。但下列情
形不在此限: 形不在此限:
1.買賣國內公債 1.買賣國內公 考量現行公開發行公司買賣
或信用評等不 債。 國內公債已豁免辦理公告申
低於我國主權 報,爰依本準則第三十一條第
評等等級之外 一項第七款第一目修正本條
國公債。 第一項第(六)款第
1
目,放寬
2.買賣附買回、賣 2.買賣附買回、 公司買賣債券發行評等不低
回條件之債券、 賣回條件之 於我國主權評等等級之外國
申購或買回國 債券、申購或 公債時,亦得豁免辦理公告申
內證券投資信 買回國內證 報。
託事業發行之 券投資信託
貨幣市場基金。 事業發行之
貨幣市場基
金。
(略) (略)

附件:「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第八條 (公告申報程序) (公告申報程序)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公告 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公告 證券期貨局於
110

12
申報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月份 申報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月份
24
日公告之「公開發
資金貸與餘額。 資金貸與餘額。 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
本公司資金貸與達下列標準 本公司資金貸與達下列標準 保證處理準則問答集」第
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日之即 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日之即 三十五題,其中針對該準
日起算二日內公告申報: 日起算二日內公告申報: 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 三款之公開發行公司或
其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
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最 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最 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
近期淨值百分之二十以 近期淨值百分之二十以 以上且達該公開發行公
上。 上。 司最近期淨值百分之二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 以上,應辦理公告申報,
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 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 係以新增資金貸與金額
司最近期淨值百分之十
以上。
司最近期淨值百分之十
以上。
之合計數為公告申報標
三、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資金 三、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單筆 準,爰修正本條第二項第
貸與金額達新台幣一千 資金貸與金額達新台幣 三款。
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 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 二、其餘條文內容未修正。
近期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司最近期淨值百分之二
以上。
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 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
開發行公司者,該子公司有前 開發行公司者,該子公司有前
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之事項, 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之事項,
應由本公司為之。 應由本公司為之。
本作業程序所稱之公告申報, 本作業程序所稱之公告申報,
係指輸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係指輸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本作業程序所稱事實發生日, 本作業程序所稱事實發生日,
係指簽約日、付款日、董事會 係指簽約日、付款日、董事會
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資金 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資金
貸與對象及金額之日等日期 貸與對象及金額之日等日期
孰前者。 孰前者。
本公司應評估資金貸與情形 本公司應評估資金貸與情形
並提列適足之備抵壞帳,且於
財務報告中適當揭露有關資
並提列適足之備抵壞帳,且於
財務報告中適當揭露有關資
訊,並提供相關資料予簽證會 訊,並提供相關資料予簽證會
計師執行必要之查核程序。 計師執行必要之查核程序。

附件:「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第八條 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公告 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公告 一、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報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月份 申報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月份 證券期貨局於
110

12
背書保證餘額。 背書保證餘額。
24
日公告之「公開發
本公司背書保證達下列標準 本公司背書保證達下列標準 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
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日之即 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日之即 保證處理準則問答集」
日起算二日內公告申報: 日起算二日內公告申報: 第三十五題,其中針對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 該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
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淨 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淨 項第四款之公開發行公
值百分之五十以上。 值百分之五十以上。 司或其子公司新增背書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 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
萬元以上且達該公開發
業背書保證餘額達本公 業背書保證餘額達本公 行公司最近期淨值百分
司最近期淨值百分之二 司最近期淨值百分之二 之五以上,應辦理
十以上。 十以上。 公告申報,係以新增背
三、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 三、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 書保證金額之合計數
業背書保證餘額達新臺
幣一千萬元以上且對其
業背書保證餘額達新臺
幣一千萬元以上且對其
為公告申報標準,爰修
背書保證、採用權益法之 背書保證、採用權益法之 正本條第二項第四款。
投資帳面金額及資金貸 投資帳面金額及資金貸 二、
其餘條文內容未修正。
與餘額合計數達本公司 與餘額合計數達本公司
最近期淨值百分之三十 最近期淨值百分之三十
以上。 以上。
四、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背書 四、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單筆
保證金額達新台幣三千 背書保證金額達新台幣
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 三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
近期淨值百分之五以上。 司最近期淨值百分之五
以上。
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 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
開發行公司者,該子公司有前 開發行公司者,該子公司有前
項第四款應公告申報之事項, 項第四款應公告申報之事項,
應由本公司為之。 應由本公司為之。
本程序所稱之公告申報,係指 本程序所稱之公告申報,係指
輸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 輸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
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本程序所稱事實發生日,係指 本程序所稱事實發生日,係指
簽約日、付款日、董事會決議 簽約日、付款日、董事會決議
日或其他足資確定背書保證 日或其他足資確定背書保證
條次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對象及金額之日等日期孰前 對象及金額之日等日期孰前
者。 者。
本公司應評估或認列背書保 本公司應評估或認列背書保
證之或有損失且於財務報告 證之或有損失且於財務報告
中適當揭露背書保證資訊,並 中適當揭露背書保證資訊,並
提供相關資料予簽證會計師 提供相關資料予簽證會計師
執行必要之查核程序。 執行必要之查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