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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DERAL CORP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2
Apr 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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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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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
民國101 年及100 年上半年度
(股票代碼2102)
公司地址:桃園縣中壢市320 中華路二段369 號 電 話:(03)452-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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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01 年及100 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目 錄
| 項 目 一、 封面 二、 目錄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五、 合併損益表 六、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 公司沿革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五) 關係人交易 (六) 抵(質)押之資產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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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 ~ 3 4 5 ~ 6 7 8 9 ~ 10 11 ~ 52 11 11 ~ 17 18 18 ~ 31 31 32 32 ~ 33 33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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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 目 (十) 其他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大陸投資資訊 4.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十三)採用IFRSs 相關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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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 ~ 37 38 ~ 44 38 ~ 41 42 43 44 45 ~ 46 47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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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財審報字第12001497 號
會計師核閱報告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1 年6 月30 日及民國100 年6 月30 日之合併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101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及民國100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之合併損益表、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 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 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 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預計自民國102 年1 月1 日起採用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IFRSs)及將於民國102 年 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 表。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0 年2 月2 日金管證審字第 01000004943 號函規定,於附註十三所揭露採用IFRSs 之相關資訊,其所依據之IFRSs 規定可能 有所改變,因此採用IFRSs 之影響於實際採用時方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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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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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01 年及100 年6 月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1100 1310 1120 1140 1190 120X 1260 1286 11XX 1480 1421 14XX 1501 1511 1521 1531 1551 1561 1631 1681 15X8 15XY 15X9 1670 15XX 1780 1820 1888 18XX 1XXX |
資 產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6 月 30 日 100 年 6 月 30 日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四(一) $ 1,594,342 12 $ 1,268,847 11 四(二) 101,451 1 6,693 - 281,082 2 285,091 2 四(三)及六 1,992,265 15 2,231,699 19 25,571 - 119,956 1 四(四) 1,488,348 12 1,820,524 15 76,048 1 32,005 - 四(十五) 2,547 - 4,149 - 5,561,654 43 5,768,964 48 四(五) 19,124 - 19,124 - 四(六) 20,270 - - - 39,394 - 19,124 - 四(七)及六 1,477,434 11 71,146 1 176,362 1 176,362 1 723,329 6 699,141 6 5,068,134 39 4,777,179 40 94,321 1 80,134 1 193,092 1 184,952 1 34,351 - 38,090 - 1,016,988 8 983,944 8 2,240,862 17 2,240,862 18 11,024,873 84 9,251,810 76 ( 3,845,395 )( 29 )( 3,282,334 )( 27 ) 195,755 2 208,358 2 7,375,233 57 6,177,834 51 四(八) 32,410 - 31,371 - 六 11,475 - 9,598 - 42,982 - 64,517 1 54,457 - 74,115 1 $ 13,063,148 100 $ 12,071,408 100 |
|---|---|---|
|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融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貨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基金及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 成本 土地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重估增值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 其他無形資產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 其他資產–其他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
(續次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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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01 年及100 年6 月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2100 2180 2120 2140 2160 2170 2210 2260 2298 21XX 2420 2510 2810 2820 2860 28XX 2XXX 3110 3150 3211 3220 3250 3310 3350 3420 3430 3460 3480 361X 3610 3XXX |
負債及股東權益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6 月 30 日 100 年 6 月 30 日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四(九) $ 1,080,459 8 $ 1,873,605 16 四(二) 1,105 - 338 - 210 - 50,874 - 1,101,149 9 1,107,360 9 四(十五) 62,286 1 48,254 - 229,301 2 247,833 2 20,080 - 10,833 - 53,406 - 80,778 1 22,447 - 31,422 - 2,570,443 20 3,451,297 28 四(十) 1,264,514 10 - - 四(七) 566,689 4 566,689 5 223,336 2 219,088 2 8,498 - 13,318 - 四(十五) 16,774 - 14,751 - 248,608 2 247,157 2 4,650,254 36 4,265,143 35 四(十二) 3,785,597 29 3,622,581 30 246,064 2 163,016 1 四(十三) 63,977 - 63,977 1 97,485 1 96,791 1 151 - 151 - 四(十四) 530,361 4 481,906 4 2,049,428 16 1,896,942 16 316,646 2 165,207 1 ( 139,664 )( 1 )( 148,044 )( 1 ) 四(七) 1,545,841 12 1,545,841 13 四(十七) ( 82,992)( 1)( 120,018)( 1) 8,412,894 64 7,768,350 65 - - 37,915 - 8,412,894 64 7,806,265 65 七 $ 13,063,148 100 $ 12,071,408 100 |
|---|---|---|
|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融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長期借款 各項準備 土地增值稅準備 其他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 存入保證金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待分配股票股利 資本公積 普通股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受贈資產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 失 未實現重估增值 庫藏股票 母公司股東權益合計 少數股權 股東權益總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翁世榮、吳德豐會計師民國101 年8 月23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馬紹進
會計主管:李信諭
經理人:馬述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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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損 益 表 民國101 年及100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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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 | 年 | 上 半 |
年 | 度 | 100 | 年 | 上 半 |
年 | 度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營業收入 | ||||||||||||||||||
| 4110 | 銷貨收入 | $ | 5,270,472 | 100 | $ | 6,076,256 | 100 | |||||||||||
| 4170 | 銷貨退回 | ( | 11,296 | ) | - | ( | 3,921 ) | - | ||||||||||
| 4190 | 銷貨折讓 | ( | 19,461 | ) | - | ( | 17,425 ) | - | ||||||||||
| 4100 | 銷貨收入淨額 | 5,239,715 | 100 | 6,054,910 | 100 | |||||||||||||
| 4800 | 其他營業收入 | 四(十六) | - | - | 1,055 | - | ||||||||||||
| 4000 | 營業收入合計 | 5,239,715 | 100 | 6,055,965 | 100 | |||||||||||||
| 5110 | 銷貨成本 | 四(四)(十九) | ( | 4,397,893 | )( | 84 | ) | ( | 5,265,114 )( | 87 ) | ||||||||
| 5910 | 營業毛利 | 841,822 | 16 | 790,851 | 13 | |||||||||||||
| 營業費用 | 四(十九)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411,515 | )( | 8 | ) | ( | 468,232 )( | 8 ) | |||||||||
| 6200 | 管理及總務費用 | ( | 92,505 | )( | 1 | ) | ( | 99,101 )( | 2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504,020 | )( | 9 | ) | ( | 567,333 )( | 10 ) | |||||||||
| 6900 | 營業淨利 | 337,802 | 7 | 223,518 | 3 |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
| 7110 | 利息收入 | 7,148 | - | 3,713 | - | |||||||||||||
| 7121 |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 四(六) | 5 | - | - | - | ||||||||||||
| 7160 | 兌換利益 | - | - | 20,095 | 1 | |||||||||||||
| 7310 |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 四(二) | 4,915 | - | 1,992 | - | ||||||||||||
| 7480 | 什項收入 | 七 | 3,413 | - | 141,334 | 2 | ||||||||||||
| 7100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 15,481 | - | 167,134 | 3 |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
| 7510 | 利息費用 | ( | 32,173 | )( | 1 | ) | ( | 32,682 )( | 1 ) | |||||||||
| 7530 |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 ( | 53 | ) | - | ( | 5,285 ) | - | ||||||||||
| 7560 | 兌換損失 | ( | 1,751 | ) | - | - | - | |||||||||||
| 7880 | 什項支出 | ( | 2,630 | ) | - | ( | 13,622 ) | - | ||||||||||
| 7500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 ( | 36,607 | )( | 1 | ) | ( | 51,589 )( | 1 ) | |||||||||
| 7900 |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316,676 | 6 | 339,063 | 5 | |||||||||||||
| 8110 | 所得稅費用 | 四(十五) | ( | 71,103 | )( | 1 | ) | ( | 74,937 )( | 1 ) | ||||||||
| 9600XX | 合併總損益 | $ | 245,573 | 5 | $ | 264,126 | 4 | |||||||||||
| 歸屬於: | ||||||||||||||||||
| 9601 | 合併淨損益 | $ | 245,477 | 5 | $ | 264,098 | 4 | |||||||||||
| 9602 | 少數股權損益 | 96 | - | 28 | - | |||||||||||||
| $ | 245,573 | 5 | $ | 264,126 | 4 | |||||||||||||
| 稅 | 前 | 稅 | 後 | 稅 | 前 稅 |
後 | ||||||||||||
| 基本每股盈餘 | 四(十八) | |||||||||||||||||
| 9750 | 本期合併淨利 | $ | 0.83 | $ | 0.64 | $ | 0.89 $ |
0.69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9850 | 本期合併淨利 | $ | 0.82 | $ | 0.64 | $ | 0.89 $ |
0.69 | ||||||||||
| 假設子公司對本公司股票之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時之擬制資料: | ||||||||||||||||||
| 本期淨利 | $ | 316,580 | $ | 245,477 | $ | 339,035 $ |
264,098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本期淨利 | $ | 0.79 | $ | 0.61 | $ | 0.84 $ |
0.66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本期淨利 | $ | 0.78 | $ | 0.61 | $ | 0.84 $ |
0.65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翁世榮、吳德豐會計師民國101 年8 月23 日核閱報告。
經理人:馬述健
董事長:馬紹進
會計主管:李信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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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101 年及100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100 年上半年度 100 年1 月1 日餘額 99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註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 100 年上半年度合併淨利 累積換算調整數變動數 100 年6 月30 日餘額 101 年上半年度 101 年1 月1 日餘額 100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註2):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 101 年上半年度合併淨利 累積換算調整數變動數 子公司持股比例變動數 101 年6 月30 日餘額 |
股 | 本 | 資本公積 | 保 留 |
盈 餘 |
累積換算調 整 數 |
未認列為退 休金成本之 淨 損 失 |
未實現重估 增 值 |
庫藏股票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少數股權 合 計 $ 37,887 $7,551,930 - - - - - ( 18,113 ) 28 264,126 - 8,322 $ 37,915 $7,806,265 $ 25,413 $8,230,619 - - - - - ( 18,928 ) 96 245,573 - ( 45,281 ) ( 25,509) 911 $ - $8,412,894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少數股權 合 計 $ 37,887 $7,551,930 - - - - - ( 18,113 ) 28 264,126 - 8,322 $ 37,915 $7,806,265 $ 25,413 $8,230,619 - - - - - ( 18,928 ) 96 245,573 - ( 45,281 ) ( 25,509) 911 $ - $8,412,894 |
|||||||
|---|---|---|---|---|---|---|---|---|---|---|---|---|---|---|---|---|---|---|
| 普通股股本 | 待分配股票 股 利 |
法定盈餘 公 積 |
未分配盈餘 | |||||||||||||||
| $3,622,581 - - - - - $3,622,581 $3,785,597 - - - - - - $3,785,597 |
$ - - 163,016 - - - $ 163,016 $ - - 246,064 - - - - $ 246,064 |
$ 160,919 - - - - - $ 160,919 $ 161,613 - - - - - - $ 161,613 |
$ 449,815 32,091 - - - - $ 481,906 $ 481,906 48,455 - - - - - $ 530,361 |
$1,846,064 ( 32,091 ) ( 163,016 ) ( 18,113 ) 264,098 - $1,896,942 $2,117,398 ( 48,455 ) ( 246,064 ) ( 18,928 ) 245,477 - - $2,049,428 |
$ 156,885 - - - - 8,322 $ 165,207 $ 361,927 - - - - ( 45,281 ) - $ 316,646 |
($ 148,044 ) - - - - - ($ 148,044) ($ 139,664 ) - - - - - - ($ 139,664) |
$1,545,841 - - - - - $1,545,841 $1,545,841 - - - - - - $1,545,841 |
($ 120,018 ) - - - - - ($ 120,018) ($ 109,412 ) - - - - - 26,420 ($ 82,992) |
$ 37,887 - - - 28 - $ 37,915 $ 25,413 - - - 96 - ( 25,509) $ - |
$7,551,930 - - ( 18,113 ) 264,126 8,322 $7,806,265 $8,230,619 - - ( 18,928 ) 245,573 ( 45,281 ) 911 $8,412,894 |
註1:董監酬勞$4,621 及員工紅利$9,242,已於民國99 年度損益表中扣除。 註2:董監酬勞$4,361 及員工紅利$17,444,已於民國100 年度損益表中扣除。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翁世榮、吳德豐會計師民國101 年8 月23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馬紹進
經理人:馬述健
會計主管:李信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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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
| 合 | 併 | 現 | 金 | 流 | 量 | 表 | ||||||
| 民國101 | 年及100 | 年1 | 月1 日至6 | 月30 日 | ||||||||
|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101 年上半年度 | 100 | 年上半年度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合併總損益 | $ | 245,573 | $ | 264,126 | ||||||||
| 調整項目 | ||||||||||||
|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 ( | 4,915 ) | ( | 1,992 ) | ||||||||
| 出售有價證券利益 | - | ( | 1,055 ) | |||||||||
| 備抵呆帳提列數 | 12,084 | 10,005 | ||||||||||
|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損失 | ( | 7,777 ) | 10,910 | |||||||||
|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 ( | 5 ) | - | |||||||||
| 折舊費用 | 248,231 | 262,085 | ||||||||||
|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 53 | 5,285 | ||||||||||
| 各項攤提 | 56,224 | 45,416 | ||||||||||
| 長期股權投資轉捐贈支出 | 20,000 | - | ||||||||||
| 什項收入 | - | ( | 133,373 ) | |||||||||
|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 ||||||||||||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流動 | 7,345 | 147,839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 | ( | 5,160 ) | ( | 329,107 )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20,565 | ( | 34,696 ) | |||||||||
| 存貨 | 531,051 | ( | 364,773 ) | |||||||||
| 預付款項 | ( | 37,160 ) | ( | 8,375 ) | ||||||||
| 遞延所得稅淨變動 | 9,772 | 9,921 | ||||||||||
| 應付票據及帳款 | 97,208 | ( | 190,329 ) | |||||||||
| 應付所得稅 | 30,865 | ( | 15,714 ) | |||||||||
| 應付費用 | ( | 15,484 ) | ( | 941 ) | ||||||||
| 其他應付款項 | ( | 10,048 ) | 7,736 | |||||||||
| 預收款項 | ( | 1,964 ) | 4,726 | |||||||||
| 其他流動負債 | ( | 8,263 ) | ( | 1,469 )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6,361 | 7,806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1,194,556 | ( | 305,969 ) |
(續次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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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01 年及100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上半年度 100 年上半年度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購置固定資產 | ($ | 1,459,392 | ) | ($ | 118,587 | ) | ||
|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 356 | 39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 6,436 | ) | ( | 1,998 | ) | ||
| 其他資產-其他增加 | ( | 22,487 | ) | ( | 39,282 | )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1,487,959 | ) | ( | 159,828 | ) | ||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 ( | 750,532 | ) | 782,570 | ||||
| 長期借款舉借數 | 1,264,514 | - |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805 | 1,473 | ||||||
|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514,787 | 784,043 | ||||||
| 匯率影響數 | ( | 5,284 | ) | 1,297 | ||||
| 子公司喪失控制力影響數 | ( | 55,553 | ) | -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 | 160,547 | 319,543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433,795 | 949,304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1,594,342 | $ | 1,268,847 | ||||
|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 ||||||||
| 本期支付利息(不含利息資本化) | $ | 36,808 | $ | 35,185 | ||||
| 本期支付所得稅 | $ | 30,472 | $ | 91,462 |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融資活動 | ||||||||
| 本期已宣告尚未發放之現金股利 | $ | 18,928 | $ | 18,113 | ||||
| 盈餘轉增資 | $ | 264,064 | $ | 163,016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翁世榮、吳德豐會計師民國101 年8 月23 日核閱報告。
經理人:馬述健
董事長:馬紹進
會計主管:李信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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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沿革
本公司設立於民國44 年11 月,原名泰豐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53 年 10 月變更公司名稱為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汽車輪胎及橡膠 之製造及銷售。本公司股票自民國68 年7 月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截 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之額定股本為$5,200,000,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實收資本額為$3,785,597,本公司及子公司員工人數約為1,800 人。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 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一)合併報表編製基礎
1.合併報表編製原則
-
(1)本公司對於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50%以上之被投資公司 及其他雖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未超過50%,但符合有控制能力 之條件者,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應全數納入合併個體;並就聯屬 公司相互間交易未實現內部利益及資產負債表科目餘額予以沖銷。
-
(2)編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若以有價證券買賣為專業,其投資交易 所產生之損益或評價,係以營業證券出售損益及營業證券市價回升利 益等科目列示於合併損益表;相關投資之現金流量,於合併現金流量 表中列示於營業活動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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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所有子公司及本期增減變動情形如下
| 投資公司 名 稱 |
子公司 名 稱 |
業務性質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說明 |
|---|---|---|---|---|---|
| 101年6月30日 | 100年6月30日 | ||||
| 泰豐輪胎股 份有限公司 |
飛得力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飛得力) |
各種車輛輪胎鋼 圈及其零配件之 銷售業務 |
100% | 100% | |
| 泰豐輪胎股 份有限公司 |
泰鑫建設股份有限 公司(泰鑫) |
委託營建商興建 住宅及租售業務 |
100% | 100% | |
| 泰豐輪胎股 份有限公司 |
泰誠開發股份有限 公司(泰誠) |
委託營建商興建 住宅及租售業務 |
100% | 100% | |
| 泰豐輪胎股 份有限公司 |
幻象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幻象) |
一般投資 | 17.60% | 49.02% | 註 |
| 泰豐輪胎股 份有限公司 |
Highpoint Trading Ltd. (HTL) |
各種車輛輪胎之 銷售 |
100% | 100% | |
| 泰豐輪胎股 份有限公司 |
Federal International Holding.Inc.(FIH) |
一般投資 | 100% | 100% | |
| FIH | Amberg Investments Pte. |
一般投資 | 100% | 100% | |
| Amberg | 泰豐輪胎(江西)有 限公司(江西泰豐) |
生產和銷售各種 輪胎及橡膠製品 |
100% | 100% |
-
註:本公司對幻象原持有表決權之股份為49.02%,惟符合有控制能力之 條件,故納入合併個體;惟自民國101 年6 月1 日起,本公司持有 股權比例降為17.6%,已無控制能力,故不納入合併個體。
-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
無此情形。
-
4.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 無此情形。
-
5.國外子公司營業之特殊風險
-
無此情形。
-
6.子公司將資金移轉予母公司之能力受重大限制者,該限制之本質與程度 無此情形。
-
7.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發行證券之內容
-
請詳附註四(十七)。
-
8.子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及新股之有關資料
泰鑫於民國100 年4 月以$50,000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 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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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子公司外幣財務報表換算基礎
海外子公司財務報表於轉換時,所有資產、負債科目均按資產負債表日之 匯率換算,股東權益中除期初保留盈餘以上期期末換算後之餘額結轉外, 其餘均按歷史匯率換算,損益科目按當期加權平均匯率換算。換算產生之 差額,列入「累積換算調整數」,作為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三)外幣交易
-
1.本公司及子公司係以功能性貨幣為記帳單位,外幣交易按交易當日之即 期匯率作為入帳基礎,其與實際收付時之兌換差異,列為當年度損益。
-
2.期末就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
3.期末就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餘額,屬依公平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損 益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 列為當年度損益;屬依公平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 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 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非依公平價值衡量者,則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 量。
(四)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列為流動資產;資產不屬於流動資產者為非 流動資產:
-
(1)因營業所產生之資產,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變現、消耗或意圖出 售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將變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 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列為流動負債;負債不屬於流動負債者為非 流動負債:
-
(1)因營業而產生之債務,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發生者。
-
(3)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
-
(4)不能無條件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清償之負債。
(五)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短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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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者。
-
2.即將到期且利率變動對其價值之影響甚少者。
-
本公司現金流量表係以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基礎所編製。
-
(六)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
1.屬權益性質者係採交易日會計;屬債務性質、受益憑證及衍生性商品者 係採交割日會計,於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衡量。
-
2.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與負債係以公平價值評價且其價值變 動列為當期損益。上市/上櫃股票、封閉型基金及存託憑證係以資產負債 表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平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 金淨資產價值為公平價值。
-
3.未符合避險會計之衍生性商品,屬選擇權交易者,於交易日以當日之公 平價值認列;非屬選擇權交易者,於交易日認列之公平價值為零。
(七)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係採交易日會計,於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衡量,並加計 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
2.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此減損 金額不予迴轉。
-
、
-
(八)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他應收款
-
1.民國100 年1 月1 日以後,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 「金融商品會計處理準則」,其處理如下:
- 應收票據及帳款係因出售商品或勞務而發生之債權,其他應收款係不屬 於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其他應收款項。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原始 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續後以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 金額衡量。
-
2.本公司於資產負債日評估是否存在客觀證據,顯示重大個別金融資產發 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若有減損 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估 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若後續期間減損 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迴轉先前認 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減 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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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存貨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成本結轉按加權平均法計算。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 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 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 後之餘額。
(十)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20%以上或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採權益 法評價。持有被投資公司股權比例超過50%或具有控制能力者,應列入合併 報表之編製。
(十一)固定資產
-
1.除已依法辦理資產重估價之項目外,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 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息資本化。
-
2.本公司及子公司折舊係依估計經濟耐用年限,採平均法提列。到期已折 足而尚在使用之固定資產,仍繼續提列折舊。主要固定資產之耐用年數 除房屋及建築為6 至30 年外,其餘為3 至20 年。
-
3.凡支出效益及於以後各期之重大改良或大修支出列為資本支出,經常性 維護或修理支出則列為當期費用;資產出售或報廢時,其處分損益列於 當期營業外收支項下。
(十一)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 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 係指一項資產之淨公平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 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 以迴轉。
(十二)其他無形資產
係江西泰豐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支出,使用期間為五十年。自企業開始生 產日起依剩餘使用期限以直線法攤銷。
(十三)產品售後服務費
本公司及子公司與經銷商之經銷合約,因訂有產品售後服務保證之條款, 故依據過去經驗預估售後服務成本,並於銷貨發生年度認列為當期費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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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員工退休金
-
1.退休金辦法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者,係依據精算結果認列淨退休金成 本,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預期報 酬及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未認列過渡性 淨給付義務按15 年攤提。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者,則依權責發生基礎 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
2.補列之最低退休金負債未超過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及未認列過渡性淨 給付義務之合計數時借記「遞延退休金成本」,帳列無形資產;若超過 該合計數時,其超過部分應借記「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列 為股東權益減項。
- (十五)股份基礎給付 員工獎酬
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給與日於民國97 年1 月1 日(含)以後者,以所給與 權益商品之公平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並於既得期間認列為薪資費 用。
(十六)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
自民國97 年1 月1 日起,本公司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成本,依民國96 年3 月16 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6)基秘字第052 號 函「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會計處理」之規定,於具法律義務或推定義務且 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 估列金額有重大差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另依民國97 年3 月31 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7)基秘字第127 號函「上市上 櫃公司員工分紅股數計算基準」,本公司以財務報告年度之次年度股東會 決議日前一日之每股公平價值(收盤價),並考慮除權除息影響後之金額, 計算股票紅利之股數。
、 (十七)收入 成本及費用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成本配合 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八)所得稅
- 1.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採跨期間與同期間之所得稅分攤,以前年度溢低估 之所得稅,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當稅法修正時,於公布 日之年度按新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重新計算,因而產生之遞 延所得負債或資產之變動影響數,列入當期繼續營業部門之所得稅費 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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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因購置設備或技術及研究發展支出等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 法處理。
-
3.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10%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於股東會決議分配 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十九)庫藏股票
-
1.本公司收回已發行股票時,其屬買回者,將所支付之成本列為股東權 益之減項。
-
2.本公司處分庫藏股票時,若處分價格高於帳面價值,其差額作為「資 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之加項;若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其差額 應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 留盈餘。
-
3.註銷庫藏股票時,貸記「庫藏股票」,並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 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反之,其差額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 產生之資本公積。
-
4.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係按加權平均法計算。
-
5.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處理。
-
6.子公司取得本公司發放之現金股利,本公司於帳上沖銷「投資收益」, 並調整「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二十)會計估計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 對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評估與揭露,其中包 括若干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存有差 異。
(二十一)營運部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 式報導。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 規定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而不於個別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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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一)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及子公司自民國100 年1 月1 日起,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 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就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 款等各項債權,於有減損之客觀證據時認列減損(呆帳)損失,此項會計原 則變動對於民國100 年上半年度合併淨利及每股盈餘並無重大影響。
(二)營運部門
本公司及子公司自民國100 年1 月1 日起,採用新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 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以取代原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 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本公司於首次適用時,並依公報規定重編前 一年度之部門資訊。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銀 行 存 款 定 期 存 款 約當現金-附買回票券交易 定期存款及約當現金利率區間 |
101年6月30日 1,523 $ 492,123 906,901 193,795 1,594,342 $ 0.17%~0.88% |
100年6月30日 |
|---|---|---|
| 989 $ 581,418 606,513 79,927 |
||
| 1,268,847 $ |
||
| 0.5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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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流動
| 表列資產科目 交易目的金融商品: 受益憑證 上市股票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調整 衍生性金融商品: 遠期外匯 表列負債科目 衍生性金融商品: 遠期外匯 |
101年6月30日 100,000 $ - 526 100,526 925 101,451 $ 1,105 $ |
100年6月30日 - $ 6,298 35) ( 6,263 430 6,693 $ 338 $ |
|---|---|---|
-
1.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101 及100 年上半年度分別認列淨利益$4,915 及 $1,992。
-
2.有關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交易性質及合約資訊說明如下:
| 101 年6 月30 日 | ||
|---|---|---|
| 金融商品 | 到期日 名目本金 |
|
|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彰化銀行(共49筆) | USD | 10,100 101.07.03~101.09.17 |
|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永豐銀行(共11筆) | JPY | 2,900 101.07.03 |
| EUR | 540 101.07.05~101.09.13 | |
| GBP | 261 101.07.03~101.07.31 | |
|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瑞穗銀行(共13筆) | JPY | 5,100 101.07.09~101.08.09 |
| EUR | 450 101.07.10~101.09.18 | |
| GBP | 60 101.07.13 | |
|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大眾銀行(共3筆) | EUR | 130 101.07.12~101.07.17 |
| GBP | 60 101.08.10 | |
| 100 年6 月30 日 | ||
| 金融商品 | 到期日 名目本金 |
|
|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彰化銀行(共15筆) | USD | 8,500 100.07.08~100.08.29 |
|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永豐銀行(共12筆) | EUR | 1,011 100.07.08~100.09.09 |
| GBP | 486 100.08.10~100.09.21 | |
|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瑞穗銀行(共11筆) | JPY | 16,308 100.07.19 |
| EUR | 1,060 100.08.10~100.10.18 | |
| GBP | 300 100.09.09~100.09.23 | |
|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大眾銀行(共10筆) | EUR | 1,030 100.07.08~100.09.20 |
| GBP | 90 100.08.16 | |
|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華南銀行(共3筆) | USD | 2,000 100.07.29~100.08.26 |
~19~
本公司及子公司從事之衍生性金融商品為預售遠期外匯交易,係為規避出 口之匯率風險,惟未適用避險會計。
(三)應收帳款
|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
101年6月30日 2,035,637 $ 43,372) ( ( 1,992,265 $ |
100年6月30日 2,269,246 $ 37,547) 2,231,699 $ |
|---|---|---|
截至民國101 及100 年6 月30 日止,應收帳款轉列催收款(帳列其他資產) 之餘額分別為$8,796 及$2,970,業已全數提列備抵呆帳。
-
(四)存 貨
-
1.存貨明細如下:
| 101年6月30日 | 100年6月30日 | ||||
|---|---|---|---|---|---|
| 原 料 |
$ | 390,319 | $ | 726,676 | |
| 物 料 |
111,879 | 102,221 | |||
| 在 製 品 |
132,477 | 188,253 | |||
| 製 成 品 |
683,026 | 656,506 | |||
| 商品 存貨 |
63,337 | 83,862 | |||
| 在途 存貨 |
115,105 | 81,633 | |||
| 1,496,143 | 1,839,151 | ||||
| 減:備抵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 ( | 7,795) | ( | 18,627) | |
| $ | 1,488,348 | $ | 1,820,524 | ||
|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利 | 益): | ||||
| 101年上半年度 | 100年上半年度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 $ | 4,409,159 | $ | 5,262,798 | |
|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損失 | ( | 7,777) | 10,910 | ||
| 其他 | ( | 3,489) | ( | 8,594) | |
| $ | 4,397,893 | $ | 5,265,114 |
-
2.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利益):
-
本期由於原物料之價格回穩,致民國101 年上半年度之淨變現價值較 高,因而產生回升利益。
-
其他存貨相關利益主係下腳收入及存貨盤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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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 九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福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福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Maton Fund I L.P. Maton Fund II L.P. 減:累計減損 ( 合 計 |
101年6月30日 11,384 4,333 962 770 3,094 4,777 25,320 6,196) ( 19,124 $ |
100年6月30日 11,384 4,333 962 770 3,094 4,777 25,320 6,196) 19,124 $ |
|---|---|---|
-
1.本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標的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平價值無法可靠 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
2.截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經評估Maton Fund I L.P.及Maton Fund II L.P 之公平價值低於帳面價值,致於以往年度認列減損損失 $6,196。
(六)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1.長期股權投資明細如下:
| 被投資公司 | 101年6月30日 100年6月30日 17.60 49.08 持股比例(%) |
帳 面 |
金 額 |
|---|---|---|---|
| 101年6月30日 20,270 $ |
100年6月30日 | ||
| 幻象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幻象) |
17.60 | - $ |
|
- 註:本公司原持有幻象49.08%之股權,於民國101 年5 月及100 年8 月分 別捐贈幻象股票計$20,000(2,693 仟股)及$16,000(2,176 仟股)予馬 岐山教育基金會。截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持有幻象股權 比例僅有17.6%,對該公司已無控制能力,故幻象不計入合併個體。
2.民國101 年及100 年上半年度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金額分別如下: 被投資公司 101年上半年度 100年上半年度 幻象 $ 5 $ -
~21~
(七)固定資產
| 土 地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 預付設備 土 地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 預付設備 |
原始成本 重估增值 1,477,434 $ 2,229,812 $ 176,362 - 723,329 11,050 5,068,134 - 94,321 - 193,092 - 34,351 - 1,016,988 - 195,755 - 8,979,766 $ 2,240,862 $ 101 年 100 年 |
原始成本 重估增值 1,477,434 $ 2,229,812 $ 176,362 - 723,329 11,050 5,068,134 - 94,321 - 193,092 - 34,351 - 1,016,988 - 195,755 - 8,979,766 $ 2,240,862 $ 101 年 100 年 |
6 月 |
30 日 |
帳面價值 3,707,246 $ 176,362 417,780 2,601,503 26,710 58,518 4,578 186,781 195,755 7,375,233 $ |
|---|---|---|---|---|---|
| 合 計 累計折舊 3,707,246 $ - $ 176,362 - 734,379 316,599) ( 5,068,134 2,466,631) ( 94,321 67,611) ( 193,092 134,574) ( 34,351 29,773) ( 1,016,988 830,207) ( 195,755 - 11,220,628 $ 3,845,395) ($ 6 月 30 日 |
|||||
| 原始成本 71,146 $ 176,362 699,141 4,777,179 80,134 184,952 38,090 983,944 208,358 7,219,306 $ |
重估增值 2,229,812 $ - 11,050 - - - - - - 2,240,862 $ |
合 計 累計折舊 2,300,958 $ - $ 176,362 - 710,191 286,626) ( 4,777,179 2,052,526) ( 80,134 56,730) ( 184,952 115,834) ( 38,090 30,140) ( 983,944 740,478) ( 208,358 - 9,460,168 $ 3,282,334) ($ |
帳面價值 2,300,958 $ 176,362 423,565 2,724,653 23,404 69,118 7,950 243,466 208,358 6,177,834 $ |
-
1.本公司於民國101 年3 月2 日經董事會決議,以總價款$1,404,884 購置 桃園縣觀音鄉桃園科技工業園區之土地,作為擴建生產廠房用地。
-
2.本公司及子公司土地、房屋、建築及機器設備歷年來辦理重估及調整之 增值總額計$2,717,123,已分別因民國87 年出售與民國92 年移轉、出 售及報廢而沖銷$476,261。截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帳列土地增值 稅準備及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餘額分別為$566,689 及 $1,545,841。
~22~
-
民國 101 及 100 年上半年度固定資產利息資本化金額為$2,484 及 $2,234。
-
(八)其他無形資產
| 土地使用權 減:累計攤提 ( |
101年6月30日 44,409 $ 11,999) ( 32,410 $ |
100年6月30日 41,775 $ 10,404) 31,371 $ |
|---|---|---|
係江西泰豐取得之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均為自取得日起為期50 年。
(九)短期借款
| 信用借款 購料借款 擔保借款 利率區間 |
101年6月30日 580,998 $ 499,461 - 1,080,459 $ 0.88%~6.89% |
100年6月30日 |
|---|---|---|
| 726,251 $ 982,903 164,451 |
||
| 1,873,605 $ |
||
| 0.72%~5.56% |
截至民國101 年及100 年6 月30 日止,除附註六所述之提供擔保情形者外, 上開短期借款均已開立保證票據$975,000。
(十)長期借款
| 擔保借款 借款利率 |
101年6月30日 1,264,514 $ 1.70% |
100年6月30日 |
|---|---|---|
| - $ |
||
| - |
本公司為購置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土地,於民國101 年4 月與華南銀行簽訂 長期借款合約,合約期間為七年,於民國103 年6 月起每半年償還本金, 授信額度總額計$2,400,000(得分次動用),截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 尚未動用額度計$1,135,486。相關背書保證情形,請詳附註十一(一)2 之說 明。
(十一)退休金計劃
- 1.本公司及飛得力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給付之退休辦法, 適用於民國94 年7 月1 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 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 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 資及退休前6 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 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一年 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 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
~23~
高以4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6%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 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民國101 年及100 年 上半年度,本公司及飛得力依上述退休金辦法認列之淨退休金成本分別 為$12,190 及$13,116,截至民國101 年及100 年6 月30 日止,撥存於臺 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餘額則分別為$27,649 及$25,935。
-
2.自民國94 年7 月1 日起,本公司、飛得力、幻象及泰鑫依據「勞工退休 金條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 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不 低於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 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方式領取。民國101 年及100 年上半年度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 之退休金成本為$10,733 及$11,580。
-
3.江西泰豐係採確定提撥之退休金辦法,凡正式員工均適用,民國101 年 度及100 年上半年度撥付之退休金分別計$9,437 及$9,233。
(十二)股本
-
1.本公司於民國101 年6 月6 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以未分配盈餘$246,064 辦理轉增資發行新股24,606 仟股。此項增資案業經報奉主管機關核准 在案,增資基準日訂於民國101 年7 月31 日,惟尚未辦妥變更登記。
-
2.本公司於民國100 年6 月9 日經董事會決議,以未分配盈餘$163,016 辦理轉增資發行新股16,302 仟股。此項增資案業經報奉主管機關核准 在案,增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3,785,597,相關變更登記於民國 100 年9 月28 日辦理完竣。
(十三)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 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 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四)保留盈餘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扣繳稅捐,彌補以往 年度虧損及提撥10%之法定盈餘公積及依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後, 依下列百分比分配之:
-
(1)董事監察人酬勞不得高於3%。
-
(2)員工紅利不得低於2%。
-
(3)其餘併同以往年度未分配之盈餘分配股東股息紅利,依本公司股利
~24~
政策,擬定盈餘分配計畫,提報股東常會。
-
2.本公司股利政策如下:
-
本公司考量目前及未來發展與資本支出預算等因素,同時兼顧股東利 益,由董事會視營運情況酌予保留適當額度後,擬具盈餘分派案,提 報股東常會。盈餘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為之,惟其中現 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
-
3.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4.本公司於民國101 年6 月6 日及100 年6 月9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民國100 年及99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 法定盈餘公積 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 合計 |
金額 每股股利(元) 48,455 $ 246,064 0.65 $ 18,928 0.05 313,447 $ 100年度 |
金額 每股股利(元) 32,091 $ 163,016 0.45 $ 18,113 0.05 213,220 $ 99年度 |
|---|---|---|
-
(1)上述民國100 年度盈餘分配情形與本公司民國101 年3 月27 日之董 事會提議並無差異。
-
(2)民國100 及99 年度經股東會決議發放員工紅利分別為$17,444 及 $9,242,董監酬勞分別為$4,361 及$4,621。
-
5 本公司民國101 年及100 年上半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 如下:
| 員工紅利 董監酬勞 |
101 年上半年度 8,837 $ 4,419 13,256 $ |
100年上半年度 |
|---|---|---|
| 4,754 $ 2,377 |
||
| 7,131 $ |
民國101 年及100 年上半年度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估列,係以當期 之稅後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以不違反章程所定之成數為基 礎估列(民國101 年上半年度以4%及2%估列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民國 100 年上半年度以2%及1%估列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 6.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經股東會決議之民國100 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
~25~
酬勞與民國100 年度財務報表認列之金額一致。
- 7.截至民國101 年及100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有關未分配盈餘明細如 下:
| 本公司 飛得力 泰鑫 泰誠 |
未分配盈餘 | 未分配盈餘 | 100年以前 可扣抵稅額盈餘實際稅額 帳戶餘額 扣抵比率 444,631 $ 21.07% 35,893 20.48% 1,027 - 5,934 20.48% 487,485 $ |
100年以前 可扣抵稅額盈餘實際稅額 帳戶餘額 扣抵比率 444,631 $ 21.07% 35,893 20.48% 1,027 - 5,934 20.48% 487,485 $ |
100年以前 可扣抵稅額盈餘實際稅額 帳戶餘額 扣抵比率 444,631 $ 21.07% 35,893 20.48% 1,027 - 5,934 20.48% 487,485 $ |
預計稅額 扣抵比率 |
|
|---|---|---|---|---|---|---|---|
| 87年以前 | 87年以後 | ||||||
| 2,845 $ 116 - - 2,961 $ |
2,046,583 $ 40,492 39,180) ( 9,146 2,057,041 $ |
444,631 $ 35,893 1,027 5,934 487,485 $ |
21.07% 20.48% - 20.48% |
20.84% 20.48% - 20.48% |
(十五)所得稅
| 101年上半年度 | 100年上半年度 | ||||
|---|---|---|---|---|---|
| 所得稅費用 | $ | 71,103 | $ | 74,937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數 | 1,400 | ( | 16,476) | ||
| 遞延所得稅淨變動數 | ( | 9,772) | ( | 9,921) | |
| 暫繳及扣繳稅款 | ( | 445) | ( | 286) | |
| 應付所得稅 | $ | 62,286 | $ | 48,254 |
-
1.本公司及子公司依所得稅法計算之民國100 年度及99 年度未分配盈餘, 依法應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金額分別為$17,111 及$10,769
-
2.民國101 及100 年6 月30 日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總額如下:
|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 ( 遞延所得稅負債總額 ( |
101年6月30日 48,717 $ 30,721) $ ( 32,223) $ ( |
100年6月30日 43,269 $ 25,262) $ 28,609) $ |
|---|---|---|
~26~
- 3.民國101 年及100 年6 月30 日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明細如 下:
| 項 目 |
101 年6 月30 日 | 100 年6 月30 日 | ||
|---|---|---|---|---|
| 所得稅 金 額 影響數 3,485 $ 592 $ 14,294 2,674 3,834 652 299) ( 51) ( 7,046 1,198 5,065 916) ( 4,149 $ 78,819 $ 13,399 $ 167,991) ( 28,558) ( 2,400 408 14,751) ($ 7,135 $ 1,213 $ 4,445 1,111 129,539 22,022 24,346 24,346) ( - $ |
~27~
- 4.本公司增資擴展生產橡膠製品製造業之投資計劃符合98 年5 月27 日 發布之「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於中華民國97 年7 月1 日至98 年12 月31 日新增投資適用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獎勵辦法」,連續 五年內就其新增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截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 止,可享受免稅明細如下:
增資擴產設備 核准日期及文號 開始作業日期 免稅期間 101年上半年度免稅所得 101.01.09工中字 100年1月1日至 100年1月1日 第10105100800號 104年12月31日 $ 29,339
-
5.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捐稽徵機關均核定至 99 年度。
-
6.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泰鑫尚未抵減之虧損扣抵金額如下:
| 發生年度 民國92年度 民國94年度 民國95年度 民國96年度 民國97年度 民國98年度 民國99年度 民國100年度 民國101年度 |
可抵減總額 228 $ 21,728 10,998 19,696 19,730 18,470 20,135 28,401 9,994 149,380 $ |
尚未抵減餘額 228 $ 21,728 10,998 19,696 19,730 18,470 20,135 28,401 9,994 149,380 $ |
有效期間 |
|---|---|---|---|
| 民國102年度 民國104年度 民國105年度 民國106年度 民國107年度 民國108年度 民國109年度 民國110年度 民國111年度 |
(十六)證券出售利益
以有價證券買賣為專業之子公司,其民國101 及100 年上半年度營業證 券之出售損益情形如下:
| 證券出售收入 證券出售成本 證券出售利益 |
101年上半年度 - $ - ( - $ |
100年上半年度 16,055 $ 15,000) 1,055 $ |
|---|---|---|
~28~
(十七)庫藏股票
-
1.證券交易法規定公司對買回發行在外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計 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金額。
-
2.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亦不 得享有股東權利。
-
3.民國101 年及100 年上半年度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明細如下: (單位:仟股/元)
| 子公司名稱 飛得力 泰誠 幻象(註) 子公司名稱 飛得力 泰誠 幻象 |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
每 股 股數 市 價 6,272 15.00 $ 4,729 15.00 - - 11,001 期末餘額 |
每 股 股數 市 價 6,272 15.00 $ 4,729 15.00 - - 11,001 期末餘額 |
|
|---|---|---|---|---|---|
| 每 股 每股 每股 股數 帳面價值 股數 價格 股數 售價 6,272 7.54 $ - - $ - - $ 4,729 7.54 - - - - 10,013 7.54 - - 10,013) ( - 21,014 - 10,013) ( 期初餘額 本期新增 本期減少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
|||||
| 每 股 每股 股數 帳面價值 股數 價格 6,001 7.88 $ - - $ 4,526 7.88 - - 9,582 7.88 - - 20,109 - 期初餘額 本期新增 |
每股 股數 售價 - - $ - - - - - 本期減少 |
期末餘額 | |||
| 股數 - - - - |
每 股 股數 市 價 6,001 18.80 $ 4,526 18.80 9,582 18.80 20,109 |
||||
| 18.80 $ 18.80 18.80 |
-
註:截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持有幻象股權比例僅有17.60%, 對該公司已無控制能力,故幻象持有本公司之股票不計入庫藏股票 之股數。
-
4.截至民國101 年及100 年6 月30 日止,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視同庫 藏股票之金額如下:
| 子公司名稱 飛 得 力 泰 誠 幻 象 |
101年6月30日 47,316 $ 35,676 - 82,992 $ |
100年6月30日 |
|---|---|---|
| 47,316 $ 35,676 37,026 |
||
| 120,018 $ |
~29~
(十八)每股盈餘
民國101 年及100 年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計算如下:
|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紅利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加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紅利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加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
加權平均流通 稅 後 在外股數(仟股) 稅前 稅後 245,477 $ 383,087 0.83 $ 0.64 $ - 673 245,477 $ 383,760 0.82 $ 0.64 $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額 每股盈餘(元) 加權平均流通 稅 後 在外股數(仟股) 稅前 稅後 264,098 $ 380,786 0.89 $ 0.69 $ - 278 264,098 $ 381,064 0.89 $ 0.69 $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額 每股盈餘(元) |
|
|---|---|---|
| 金 | ||
| 稅 前 316,580 $ - 316,580 $ |
||
| 金 | ||
| 稅 前 339,035 $ - 339,035 $ |
自民國97 年度起,因員工分紅可選擇採用發放股票之方式,於計算每 股盈餘時,係假設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 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基本 每股盈餘時,係於股東會決議上一年度員工分紅採發放股票方式之股數 確定時,始將該股數計入股東會決議年度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且因員工紅利轉增資不再屬於無償配股,故計算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時 不追溯調整。
~30~
、 、 (十九)用人 折舊 折耗及攤銷費用
民國101 及100 年上半年度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 能別彙總如下:
| 能別彙總如下: | |||
|---|---|---|---|
| 功能別 性質別 |
101年上半年度 | ||
| 屬於營業費用者 | 屬於營業成本者 | 合計 | |
| 用人費用 | |||
| 薪資 | $ 69,429 | $ 295,634 | $ 365,063 |
| 勞健保 | 7,323 | 20,049 | 27,372 |
| 退休金 | 5,954 | 26,406 | 32,360 |
| 其他 | 7,801 | 12,830 | 20,631 |
| 折舊費用 | 9,198 | 239,033 | 248,231 |
| 折耗費用 | - | - | - |
| 攤銷費用 | 8,206 | 48,018 | 56,224 |
| 功能別 性質別 |
100年上半年度 | 100年上半年度 | 100年上半年度 |
|---|---|---|---|
| 屬於營業費用者 | 屬於營業成本者 | 合計 | |
| 用人費用 | |||
| 薪資 | $ 79,125 | $ 306,993 | $ 386,118 |
| 勞健保 | 9,437 | 24,684 | 34,121 |
| 退休金 | 5,382 | 28,547 | 33,929 |
| 其他 | 6,246 | 10,961 | 17,207 |
| 折舊費用 | 7,244 | 254,841 | 262,085 |
| 折耗費用 | - | - | - |
| 攤銷費用 | 2,932 | 42,284 | 45,216 |
五、 關係人交易
(一) 關係人之名稱與本公司之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財團法人馬岐山教育基金會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
-
(二)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捐贈支出
本公司於民國101 年5 月捐贈$20,000(幻象股票2,693 仟股)予財團法人 馬岐山教育基金會,主係為培育優秀人才,並無其他重大約定事項。
~31~
六、 抵(質)押之資產
截至民國101 年及100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擔保之資產明細如 下:
| 下: | |||
|---|---|---|---|
| 項 目 應收帳款 固定資產 存出保證金 |
擔 保 性 質 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額度、應納稅額(註) 參與招標、租賃及海關保證金 |
帳 面 |
價 值 |
| 101年6月30日 - $ 513,946 11,475 525,421 $ |
100年6月30日 | ||
| 97,819 $ 538,433 9,598 |
|||
| 645,850 $ |
- 註:該項擔保之財產業已於民國100 年7 月28 日接獲相關單位通知辦理塗銷。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除附註四(八)所述外,其他重大承諾及或有事項說明如下﹕
-
(一)截至民國101 年及100 年6 月30 日止,因購買原料、商品及機器設備等, 已簽約及開立信用狀而尚未支付價款計約$903,885 及$831,148。
-
(二)截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飛得力之各營業所因承租辦公室簽訂租賃合 約,應於未來支付之金額如下:
| 民國101年 民國102年 民國103年 |
101 年6 月30 日 |
|---|---|
| 3,179 $ 3,109 1,136 |
|
| 7,424 $ |
-
(四)江西泰豐與經銷商之經銷合約中,訂有產品售後服務保證條款,約定江西 泰豐銷售之產品,於消費者使用過程中發生瑕疵,經本公司認可之技術人 員鑑定後,若屬製造過程之原因者,將負責「包換」、「包退」及「包賠」 之售後服務保證。
-
(五)本公司前於民國92 年11 月18 日由子公司泰鑫公司以增資發行新股方式, 適用企業併購法規定收購本公司之41 筆土地,並向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下稱原處分機關)申請記存土地增值稅 $ 857,350,已獲原處分機關准予 記存。嗣泰鑫公司於民國94 年1 月就前開土地中之12 筆,續依企業併購 法以減資方式辦理分割並成立泰誠公司,亦獲准予記存在案。惟民國95 年 4 月接獲原處分機關以本公司持有泰鑫公司股份低於原收購取得對價之65% 為由,要求取消本公司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並繳納相關滯納金款項。 本公司及泰鑫經依法提起復查、訴願及行政訴訟等行政救濟程序,最終於 民國100 年6 月27 日接獲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中壢分局來函通知,註銷
~32~
上述應補徵之土地增值稅,以及相關之滯納金及利息,故本公司於民國100 年上半年度迴轉原基於穩健保守原則估列之滯納金及利息計$133,373,帳 列「什項收入」。
-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
無此事項。
-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
十、 其他
-
(一)民國100 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業予重分類,便與民國101 年上 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作比較。
-
(二)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 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 ||||
|---|---|---|---|---|
|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資產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負債 長期借款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
101 | 年 6 月 30 |
日 價 值 |
|
| 帳面價值 3,904,735 $ 100,526 19,124 2,462,144 $ 1,264,514 925 $ 1,105 $ |
公 平 |
|||
|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 $ 100,526 - - $ - 925 $ 1,105 $ - |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3,904,735 $ - 19,124 2,462,144 $ 1,264,514 - $ - $ - |
~33~
|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資產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
100 | 年 6 月 30 |
日 價 值 |
|
|---|---|---|---|---|
| 帳面價值 3,915,191 $ 6,263 19,124 3,335,245 $ 430 $ 338 $ |
公 平 |
|||
|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 $ 6,263 - - $ - 430 $ 338 $ |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3,915,191 $ - - 3,335,245 $ - - $ - $ |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使用之方法及假設主要如下:
-
1.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 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 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短期借款、應 付帳款、應付費用及其他應付款等科目,存出及存入保證金因折現值影 響不大,故以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
-
2.交易目的金融資產係以公開之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
-
3.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係假設本公司若依約定在報表日終止合約, 預 計所能取得或必須支付的金額。
-
4.長期借款係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平價值,折現率則以本公 司所能獲得類似條件(相近之到期日)之借款利率為準。
-
(三)本公司民國101 及100 年6 月30 日具利率變動之公平價值風險之金融負債 分別為$2,344,973 及$1,873,605
-
(四)財務風險控制
本公司之財務風險,主要為投資金融商品本身所伴隨的風險。本公司對於 各項金融商品投資之財務風險,一向採取最嚴格的控制標準,凡任何財務 投資及操作,均經過全面評估其可能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 及現金流量風險,務必選擇風險較小者為依歸。
~34~
(五)重大財務風險資訊
1.市場風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 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外幣:功能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歐元:新台幣 英鎊:新台幣 歐元:美金 英鎊:美金 美金:人民幣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歐元: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 |
外幣 匯率 32,853 29.88 $ 3,151 37.56 586 46.72 1,697 1.26 761 1.56 2,729 6.32 - 29.88 14,223 29.88 2,463 37.56 70,549 6.32 101年6月30日 |
100年6月30日 外幣單位:仟元 |
100年6月30日 外幣單位:仟元 |
|---|---|---|---|
| 外幣 32,853 3,151 586 1,697 761 2,729 - 14,223 2,463 70,549 |
外幣 40,468 5,537 1,660 2,204 2,077 158 218 27,575 1,375 25,263 |
匯率 | |
| 28.73 $ 41.63 46.19 1.45 1.60 6.47 28.73 28.73 41.63 6.47 |
|||
- 金融商品投資(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負債及以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
(1)市場風險
-
除了上列(五)1.所述匯率波動之影響外,本公司及子公司從事之公平 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負債投資受市場價格變動之影響,惟本 公司及子公司業已設立停損點,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本 公司及子公司從事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投資因無活絡市場,故不 受市場價格變動影響,故預期不致產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
(2)信用風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透過信用卓越之金融機構,或係與信用良好之交易 相對人往來,預期交易相對人不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 性甚低。
(3)流動性風險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具活絡市場,故預期可輕易在市場 上以接近公平價值之價格迅速出售金融資產。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故預期具有重大流動性風險。
-
(4)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35~
本公司及子公司投資之權益類金融商品均非屬利率型商品,因此無利 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3.現金及約當現金
(1)市場風險
- 除了上列(五)1.所述匯率波動之影響外,本公司及子公司擁有之現金、 銀行存款及約當現金,因不受市場價格變動之影響,故預期不致產生 重大之市場風險。
(2)信用風險
-
本公司及子公司擁有之現金、銀行存款及約當現金均與信用良好之交 易相對人往來,預期交易相對人不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 能性極低。
-
(3)流動性風險
-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現金、銀行存款及約當現金,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 流動性風險。
-
(4)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現金、銀行存款及約當現金,其中約當現金係屬固 定利率型商品,因此無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4.應收款項
-
(1)市場風險
-
除了上列(五)1.所述匯率波動之影響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應收款項 均為一年內到期,經評估應無重大之市場風險。
(2)信用風險
-
本公司及子公司應收款項債務人均信用良好,經評估應無重大之信用 風險。
-
(3)流動性風險
-
本公司及子公司應收款項均為一年內到期,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流動 性風險。
-
(4)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
本公司及子公司應收款項均為一年內到期,因此經評估無重大之利率 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5.應付款項
(1)市場風險
-
除了上列(五)1.所述匯率波動之影響外,本公司及子公司應付款項均 為一年內到期,應無重大之市場風險。
-
(2)信用風險
-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應付款項無信用風險。
-
(3)流動性風險
~36~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應付款項均為一年內到期,因本公司及子公司之營 運資金足以支應資金需求,因此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4)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 本公司及子公司應付款項均為一年內到期,應無重大之利率變動現金 流量風險。
6.借款
(1)市場風險
-
除了上列(五)1.所述匯率波動之影響外,本公司及子公司借入之短期 款項,均為一年內到期,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本公司及子 公司借入之長期款項,均為固定利率之負債,市場利率變動使長期負 債之公平價值隨之變動,惟不致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
(2)信用風險 無信用風險。
-
(3)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借入之短期款項主要均為一年內到期,本公司及子公 司營運資金均足以支應資金之需求,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流動性風 險。
- (4)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借入款項均屬固定利率型商品,因此無利率變動之現 金流量風險。
- (六)具有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
子公司借款保證承諾
| 保 證 |
金 額 |
|---|---|
| 101年6月30日 美金15,000仟元 |
100年6月30日 |
| 美金15,000仟元 |
本公司提供借款保證承諾均依「背書保證辦法」辦理,且僅對具控制力之 被投資公司為之。其信用狀況均能完全掌握,故未要求提供擔保品。若被 投資公司未能履約,所可能發生之損失與合約金額相等。
~37~
十一、 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民國101 年上半年度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 編號 (註1) |
貸出資金 之公司 |
貸與對象 | 往來科目 | 本期 最高餘額 |
期末餘額 (註3) |
利率 區間 |
資金貸 與性質 |
業務 往來金額 |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
擔 保 品 |
擔 保 品 |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限額(註2) |
資金貸與 總限額(註2) |
備註 |
|---|---|---|---|---|---|---|---|---|---|---|---|---|---|---|---|
| 名 稱 |
價 值 |
||||||||||||||
| 1 | Highpoint Trading Ltd. |
泰豐輪胎 (江西)有 限公司 |
其他應收 款-關係 人 |
448,200 $ |
448,200 $ |
1.43% | 有短期融 通資金之 必要 |
865,701 $ |
營運週轉 | - $ |
- | - $ |
16,825,788 $ |
16,825,788 $ |
註4 |
| 1 | Amberg Investments Pte.Ltd. |
泰豐輪胎 (江西)有 限公司 |
其他應收 款-關係 人 |
26,892 | 26,892 | 2.13% | 有短期融 通資金之 必要 |
- | 營運週轉 | - | - | - | 16,825,788 | 16,825,788 | 註5 |
註1:編號為0 表示本公司,編號為1 表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註2:(1)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
-
(2)本公司對單一借款人之限額如下:
-
a.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為限。
-
b.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公司或行號,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為限,且不得超過雙方間最近一年度業務往來之總金額。
-
(3)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二百為限。
註3:係董事會通過之額度。
註4:截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Highpoint Trading Ltd.提供泰豐輪胎(江西)有限公司資金貸與額度而實際動用金額計$ 268,924。
註5:截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Amberg Investments Pte. Ltd.提供泰豐輪胎(江西)有限公司資金貸與額度而實際動用金額計$ 27,402。 2.為他人背書保證:
| 編號 (註1) |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 餘 額 |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
以財產擔保 之背書保證 金 額 |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 |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註3) |
備註 |
|---|---|---|---|---|---|---|---|---|---|---|
| 公司名稱 | 關係(註2) | |||||||||
| 0 | 泰豐輪胎(股)公司 | Highpoint Trading Ltd.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4,206,447 $ |
448,200 $ |
448,200 $ |
- $ |
5.33% | 8,412,894 $ |
- |
| 1 | 泰鑫建設(股)公司 | 泰豐輪胎(股)公司 | 本公司 | 4,206,447 | 1,972,000 | 1,972,000 | 1,972,000 | 23.44% | 8,412,894 | 註4 |
| 1 | 泰誠開發(股)公司 | 泰豐輪胎(股)公司 | 本公司 | 4,206,447 | 28,000 | 28,000 | 28,000 | 0.33% | 8,412,894 | 〃 |
- 註1:編號為0 表示本公司,編號為1 表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38~
註2:背書保證對象與本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註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股權淨值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股權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限。 註4:係泰鑫及泰誠提供財產作為本公司向華南銀行申請長期借款融資額度之擔保。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4:係泰鑫及泰誠提供財產作為本公司向華南銀行申請長期借款融資額度之擔保。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
|---|---|---|---|---|---|
| 與有價證券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受益憑證/復華債券基金 - 受益憑證/保德信瑞騰基金 - 受益憑證/台新1699貨幣市場基金 - 加:交易目的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合計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九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福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福運工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受益憑證/Maton FundⅠL.P. - 〞 受益憑證/Maton FundⅡL.P. - 小計 減:累計減損 合計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飛得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 〞/泰鑫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 〞/幻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泰誠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 〞/Federal International Holding 〞 〞 〞/Highpoint Trading Ltd. 〞 減: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視為庫藏股 合計 飛得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加: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合計 泰誠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加: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Federal International Holding Inc. Amberg Investment Pte.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Amberg Investment Pte. Ltd. 出資證明/泰豐輪胎(江西)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
帳列科目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期 | 末 | 市價或淨值 備註 20,093 $ - 30,147 - 50,286 - - - - - - - - - - - - - 261,417 $ - 467,432 - 204,925 - 1,653,014 - 2,358,528 - 364,879 - 94,084 $ - 67,884 $ - 2,344,574 $ - 2,314,115 $ - |
|
| 仟股/單位 1,435 2,009 3,844 13 962 962 770 - - ( 19,000 49,000 2,727 22,000 65,331 1,000 ( 6,272 ( 4,729 107,605 - |
帳面金額 20,000 $ 30,000 50,000 526 100,526 $ 11,384 $ 4,333 962 770 3,094 4,777 25,320 6,196) 19,124 $ 308,404 $ 436,551 20,270 1,663,169 2,358,528 364,879 82,992) 5,068,809 $ 116,469 $ 22,385) 94,084 $ 66,566 $ 1,318 67,884 $ 2,344,574 $ 2,314,115 $ |
持股比例(%) - - - 6.32 1.73 1.73 1.73 8.26 0.66 100.00 100.00 17.60 100.00 100.00 100.00 1.66 1.25 100.00 100.00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39~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交易日或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價格決定之 取得目的 取得之土地 財產名稱 事實發生日 交易金額 價款支付情形 交易對象 關係 所有人 與發行人關係 移轉日期 金額 參考依據 及使用情形 泰豐輪胎股份 桃園科技工業 101.3.2 $ 1,403,715 $ 1,403,715 泛亞科技股份 - - - - - 市場價格 擴建生產廠 有限公司 園區之土地 有限公司 房用地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之二十以上:
交 易 情 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 應收(付) 票據 、 帳款 佔總進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佔總應收(付) (銷)貨之 票據、帳款 進(銷)貨之公司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比率(%)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之比率(%) 備註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飛得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銷貨 $ 229,710 8 月結120天視銷貨情況而定 120天 $ 159,841 13 - (註) (註) 泰豐輪胎(江西)有限公司 Highpoint Trading Ltd. 〃 銷貨 865,701 42 月結30天 考量市場價格而定 30天 117,362 15 - 飛得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進貨 ( 229,710) 73 月結120天視進貨情況而定 120天 ( 159,841) 97 - (註) (註) Highpoint Trading Ltd. 泰豐輪胎(江西)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進貨 ( 865,701) 100 月結30天 考量市場價格而定 30天 ( 117,362) 100 - 註:實際收(付)款條件乃視飛得力之財務狀況而定。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應收關係人 應收關係人款項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款項期後收 提 列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餘 額 週轉率(次) 金 額 處 理 方 式 回 金 額 備抵呆帳金額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飛得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 159,841 2.99 $ - $ - $ 44,360 $ - 泰豐輪胎(江西)有限公司 Highpoint Trading Ltd. 〞 117,362 9.94 - - 117,362 - - - - - -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Highpoint Trading Ltd. 泰豐輪胎(江西)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 269,299
~40~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
(1)民國101 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從事遠期外匯合約,目的係為規避出口之匯率風險。合約金額為歐元4,540 仟元、英鎊390 仟元、日幣186,476 及美元32,250 仟元,因交易對象信用良好,故對相關財務風險及未來現金需求不大,本公司避險主要係為規避外幣承諾因匯率變動產生之風險。前述遠期外匯合約於民國 101 年上半年度產生之已實現及未實現兌換利益金額為$3,827。
-
(2)民國101 年上半年度,轉投資公司從事遠期外匯合約,目的係為規避出口之匯率風險,合約金額為歐元2,801 仟元、英鎊1,092 仟元及日幣10,900 仟元,因 交易對象信用良好,故對相關財務風險及未來現金需求不大,轉投資公司避險主要係為規避外幣承諾因匯率變動產生之風險。前述遠期外匯合約於民國 101 年上半年度產生之已實現及未實現兌換利益金額為$719 仟元。
~41~
(二)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等相關資訊:
| 投資公司名稱 |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所在地 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 備 註 |
|---|---|---|---|---|---|---|---|---|---|---|---|---|---|---|---|---|
| 幣 別 |
本期期末 | 幣 別 |
上期期末 | 股數 |
比 率 |
幣 別 |
帳面金額 ( 註 ) |
幣 別 |
金額 | 幣 別 |
金額 | |||||
| 本公司 | 飛得力國際股 份有限公司 |
台灣 | 各種車輛輪胎 鋼圈及其零配 件之銷售業務 |
新台幣 | 190,000 $ |
新台幣 | 190,000 $ |
19,000,000 | 100% | 新台幣 | 308,404 $ |
新台幣 | $ 40,409 | 新台幣 | 40,409 $ |
子公司 |
| 本公司 | 泰鑫建設股份 有限公司 |
台灣 | 委託營造商興 建住宅、商業 大樓出租及出 |
新台幣 | 490,000 | 新台幣 | 490,000 | 49,000,000 | 100% | 新台幣 | 436,551 | 新台幣 | ( 9,994) |
新台幣 | ( 9,994) |
子公司 |
| 本公司 | 幻象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
台灣 | 一般投資 | 新台幣 | 410,000 | 新台幣 | 410,000 | 5,419,819 | 17.60% | 新台幣 | 20,270 | 新台幣 | 176 | 新台幣 | 56 | 子公司 |
| 本公司 | 泰誠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 |
台灣 | 委託營造商興 建住宅、商業 大樓出租及出 |
新台幣 | 220,000 | 新台幣 | 220,000 | 22,000,000 | 100% | 新台幣 | 1,663,169 | 新台幣 | 9,246 | 新台幣 | 9,246 | 子公司 |
| 本公司 | Federal International Holding Inc. |
英屬維 京群島 |
一般投資 | 美元 | 65,331 | 美元 | 65,331 | 65,331,000 | 100% | 新台幣 | 2,358,528 | 新台幣 | 42,886 | 新台幣 | 42,886 | 子公司 |
| 本公司 | Highpoint Trading Ltd. |
英屬維 京群島 |
各種車輛輪胎 之銷售 |
美元 | 1,000 | 美元 | 1,000 | 1,000,000 | 100% | 新台幣 | 364,879 | 新台幣 | 7,067 | 新台幣 | 7,067 | 子公司 |
| Federal International Holding Inc. |
Amberg Investments Pte. Ltd. |
新加坡 | 一般投資 | 美元 | 64,813 | 美元 | 64,813 | 107,605,000 | 100% | 新台幣 | 2,344,574 | 新台幣 | 42,780 | 新台幣 | 42,780 | 孫公司 |
| Amberg Investments Pte. Ltd. |
泰豐輪胎(江 西)有限公司 |
中國大 陸 |
生產和銷售各 種輪胎及橡膠 製品 |
美元 | 67,000 | 美元 | 67,000 | - | 100% | 新台幣 | 2,314,115 | 新台幣 | 42,758 | 新台幣 | 42,758 | 孫公司 |
註:未減除期末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之金額。
2.被投資公司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一(一)。
~42~
(三) 大陸投資資訊
1.大陸投資相關資訊:
| 大陸投資相關資訊: |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
實收資本額 | 投資 方式 |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收回 |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 出累積投資金額 |
本公司直接或 間接投資之持 股 比 例 |
本期認列投 資損益(註2) |
期 末 投 資 帳 面 價 值 |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台灣之投 ~~資~~ ~~收~~ ~~益~~ |
備註 | ||||
| 匯 出 |
收 回 |
||||||||||||||
| 泰豐輪胎(江西)有限公司 | 生產和銷售各種 輪胎及橡膠製品 |
2,149,974 $ |
註1 | 2,149,974 $ |
- $ |
- $ |
2,149,974 $ |
100% | 42,758 $ |
2,314,115 $ |
- $ |
- | |||
| 註1:透過第三地區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2: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泰豐輪胎(江西)有限公司 2,149,974 $ 2,149,974 $ 5,047,736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 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 地區投資限額(註)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 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 地區投資限額(註) |
||||||||||||
| 泰豐輪胎(江西)有限公司 | 2,149,974 $ |
2,149,974 $ |
5,047,736 $ |
註1:透過第三地區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2: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註:依據經濟部投審會「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之限額。
-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暨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詳見附註十一(一)。
~43~
(四)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交易金額未達1 億及合併總資產或總營收1%,不予揭露:
民國101年上半年度
| 編號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
交易往來情形 | 交易往來情形 | 交易往來情形 | 交易往來情形 |
|---|---|---|---|---|---|---|---|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之比率(註3) | ||||
| 0 |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 飛得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1 | 銷貨 | $ 229,710 | 註4 | 4.36% |
| 〞 | 〞 | 〞 | 〞 | 應收帳款 | 159,841 | 〞 | 1.22% |
| 〞 | 〞 | Highpoint Trading Ltd. | 〞 | 背書保證 | 430,875 | 註7 | 3.30% |
| 〞 | 泰鑫建設(股)公司及泰誠開發(股)公司 |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 2 | 背書保證 | 2,000,000 | 〞 | 15.31% |
| 1 | 泰豐輪胎(江西)有限公司 | Highpoint Trading Ltd. | 3 | 銷貨 | 865,701 | 註4 | 16.43% |
| 〞 | 〞 | 〞 | 〞 | 應收帳款 | 117,362 | 〞 | 0.90% |
| 〞 | Highpoint Trading Ltd. | 泰豐輪胎(江西)有限公司 | 〞 | 其他應收款 | 268,924 | 註6 | 2.06% |
民國100年上半年度
| 編號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
交易往來情形 | 交易往來情形 | 交易往來情形 | 交易往來情形 |
|---|---|---|---|---|---|---|---|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之比率(註3) | ||||
| 0 |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 飛得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1 | 銷貨 | $ 286,006 | 註5 | 4.71% |
| 〞 | 〞 | 〞 | 〞 | 應收帳款 | 184,665 | 〞 | 1.53% |
| 〞 | 〞 | Highpoint Trading Ltd. | 〞 | 背書保證 | 430,875 | 註7 | 3.57% |
| 〞 | 泰鑫建設(股)公司及泰誠開發(股)公司 |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 2 | 背書保證 | 908,791 | 〞 | 7.53% |
| 1 | 泰豐輪胎(江西)有限公司 | Highpoint Trading Ltd. | 3 | 銷貨 | 1,106,137 | 註5 | 18.20% |
| 〞 | 〞 | 〞 | 〞 | 應收帳款 | 272,351 | 〞 | 2.26% |
| 〞 | Highpoint Trading Ltd. | 泰豐輪胎(江西)有限公司 | 〞 | 其他應收款 | 229,800 | 註6 | 1.90% |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
1.母公司填0。
-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 開始依序編號。
-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
1.母公司對子公司。
-
2.子公司對母公司。
-
3.子公司對子公司。
-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 方式計算。
-
註4:銷貨係按一般銷貨價格及條件辦理,並考量交易數量及市場狀況,其收款期限與一般客戶並無重大差異。
-
註5:民國100 年上半年度關係人間進銷貨交易條件與民國101 年上半年度並無差異。
-
註6:係關係人間之資金貸與情形。
-
註7:係關係人間之背書保證情形。
~44~
十二、 營運部門資訊
(一)一 般資訊
本公司營運決策者係以地區之角度經營業務;地區上,本公司目前著重於國內及亞洲之事業。
(二) 部門資訊之衡量
本公司營運決策者根據調整後營運利益評估營運部門。利息收入和支出並未分配至營運部門,因為此類活動是由負責本公司現金狀況之財務部門所管理。
(三) 部門損益 、 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提供與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民國101年上半年度
|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以外客戶之收入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之收入 部門收入 部門利益(註1) 部門利益包含: 折舊及攤銷 部門資產(註2) 民國100年上半年度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以外客戶之收入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之收入 部門收入 部門利益(註1) 部門利益包含: 折舊及攤銷 部門資產(註2) |
國內 3,196,055 $ 282,575 3,478,630 $ 252,253 $ 188,132) ($ - $ 國內 3,782,073 $ 358,699 4,140,772 $ 197,931 $ 202,695) ($ - $ |
亞洲 2,043,660 $ 873,178 2,916,838 $ 84,422 $ 116,323) ($ - $ 亞洲 2,273,892 $ 1,115,455 3,389,347 $ 21,466 $ 104,806) ($ - $ |
合併 5,239,715 $ 1,155,753 6,395,468 $ 336,675 $ 304,455) ($ - $ 合併 6,055,965 $ 1,474,154 7,530,119 $ 219,397 $ 307,501) ($ - $ |
|---|---|---|---|
註1:係未考量調整及沖銷之部門利益與資產。
註2:由於本集團資產之衡量金額非營運決策者之衡量指標,故應揭露資產之衡量金額為零。
~45~
(四)一 般資訊
部門間之銷售係按公允交易原則進行。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外部收入, 與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
本期應報導部門淨利與營業淨利調節如下( 其他項目皆與合併損益表相 同):
| 同): | ||
|---|---|---|
| 部門利益(應報導部門淨利) 調整與沖銷 營業淨利 |
民國101年上半年度 336,675 $ 1,127 337,802 $ |
民國100年上半年度 |
| 219,397 $ 4,121 |
||
| 223,518 $ |
~46~
十三、 採用IFRSs 相關事項
依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規定,股票於證券交易所 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應自民國102 年會計年度 開始日起,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IFRSs)及預計於民國102 年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財務報告。
本公司依金管會民國99 年2 月2 日金管證審字第0990004943 號函規定,採用 IFRSs 前應事先揭露資訊如下:
(一)採用IFRSs 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情形
本公司業已成立專案小組,並訂定採用IFRSs 之轉換計畫,該計畫係由本 公司副總經理統籌負責,該計畫之重要內容及目前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 轉換計畫之工作項目 | 轉換計畫之執行情形 |
|---|---|
| 1.成立專案小組 | 已完成 |
| 2.訂定採用IFRSs轉換計畫 | 已完成 |
| 3.完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差異之辨認 | 已完成 |
| 4.完成IFRSs合併個體之辨認 | 已完成 |
| 5.完成IFRS 1「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各項豁免 及選擇對公司影響之評估 |
已完成 |
| 6.完成資訊系統應做調整之評估 | 已完成 |
| 7.完成內部控制應做調整之評估 | 已完成 |
| 8.決定IFRSs財務報導政策 | 已完成 |
| 9.決定所選用IFRS 1「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 各項豁免及選擇 |
已完成 |
| 10.完成編製IFRSs開帳日財務狀況表 | 已完成 |
| 11.完成編製IFRSs 民國101年比較財務資訊之編製 | 刻正編製中 |
| 12.完成相關內部控制(含財務報導流程及相關資訊 系統)之調整 |
已完成 |
(二)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 及 「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財 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及影響說明
本公司係以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IFRSs 及預計於民國102 年適用之「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作為會計政策重大差異評估之依據,惟本公司 目前之評估結果,可能受未來金管會認可之IFRSs 之新發布或修訂及「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訂影響,而與未來採用IFRSs 所產生之 會計政策實際差異及影響有所不同。
本公司評估現行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 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47~
則」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並考量 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選擇 之豁免項目(請詳附註十三(三))之影響如下:
1.民國101 年1 月1 日資產負債重大差異項目調節表:
| 我國會計準則 | 我國會計準則 | 影響金額 | IFRSs | 說明 |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1,433,795 | ($ | 16,651) | $ | 573,106 | (1)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46,135 | 16,651 | 906,824 | (1)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 4,932 | ( | 4,932) | - | (6)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19,124 | 19,124 | (2) | |||||
| -非流動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 19,124 | ( | 19,124) | - | (2) | ||||
| 資產-非流動 | |||||||||
| 固定資產 | 245,470 | ( | 165,926) | 79,544 | (3) | ||||
| 無形資產 | 33,473 | ( | 33,473) | - | (4) | ||||
| 其他資產-非流動 | 46,232 | 199,399 | 245,631 | (3)(4)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 - | 31,577 | 31,577 | (5)(6) | |||||
| 其他 | 10,448,699 | - | 10,448,699 | ||||||
| 資產總計 | $ | 12,277,860 | $ | 26,645 | $ | 12,304,505 | |||
| - | |||||||||
| 土地增值稅準備 | $ | 566,689 | ($ | 566,689) | $ | - | (6)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216,975 | 73,171 | 290,146 | (5)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 9,387 | 557,302 | 566,689 | (6) | |||||
| 其他 | 3,254,190 | - | 3,254,190 | ||||||
| 負債總計 | $ | 4,047,241 | $ | 63,784 | $ | 4,111,025 | |||
| - | |||||||||
| 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1,907,768 | $ | 1,907,768 | (10) | ||
| 未分配盈餘 | 2,117,398 | 28,242 | 2,145,640 | (5)(7)(8)(9)(10) |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361,927 | ( | 361,927) | - | (7) | ||||
|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 | ( | 139,664) | 139,664 | - | (5) | ||||
| 之淨損失 | |||||||||
| 未實現重估增值 | 1,545,841 | ( | 1,545,841) | - | (8) | ||||
| 庫藏股票 | ( | 109,412) | ( | 205,045) | ( | 314,457) | (9) | ||
| 其他 | 4,454,529 | - | 4,454,529 | ||||||
| 股東權益總計 | $ | 8,230,619 | ($ | 37,139) | $ | 8,193,480 |
~48~
-
(1)本公司所持有之定期存款依民國100 年7 月7 日修正前「證劵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帳列「現金及約當現金」。惟依國際會計準 則第7 號「現金流量表」規定,符合約當現金定義之投資,必須可隨時 轉換成定額現金及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因此,通常只有短期內(例如, 自取得日起三個月內)到期之投資方可視為約當現金。本公司因此於轉 換日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期間長於三個月之定期存款$16,651 重分類 至「其他金融資產-流動」$16,651。
-
(2)金融資產:權益工具
-
本公司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依民國100 年7 月7 日修正前「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以成本衡量並帳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規定, 權益工具無活絡市場但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意即該權益工具之合 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或於區間內各種估計數之機 率能合理評估,並用以估計公允價值),應以公允價值衡量。本公司於 轉換日依民國100 年12 月22 日修正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規定,將「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指定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 動」。
-
(3)預付設備款
本公司因購置固定資產而預付之款項, 依我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係表達於「固定資產」項下「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惟依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依其交易性質應表達於「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 「預付設備款」。本公司因此於轉換日調增其他資產-非流動$165,926, 並調減固定資產$165,926。
(4)租賃
本公司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之權利金,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表達於 「無形資產」;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7 號「租賃」規定,因符合長期營 業租賃應表達於「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長期預付租金」。本公司因 此於轉換日調增其他資產-非流動$33,473,並調減無形資產$33,473。
(5)退休金
退休金精算採用之折現率,係依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18 號第23 段 規定應參酌之因素訂定。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 號「員工福利」規定, 折現率之採用係參考報導期間結束日幣別及期間與退休金計畫一致之 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券無深度市場之國家,應使 用政府公債(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市場殖利率。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資產負債表日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 產公平價值部分為應認列退休金負債之下限。惟國際會計準則第19 號
~49~
「員工福利」並無此下限之規定。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與員工福利計畫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 認列於保留盈餘。
本公司因此於轉換日,分別調增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36,032 及應計 退休金負債$73,171 ,並分別調減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139,664 及保留盈餘$176,803。
(6)所得稅
-
a.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係依其相關負債或 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對於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 產未能歸屬至財務報表所列之資產或負債者,則按預期該遞延所得稅 負債或資產清償或實現之期間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惟依國 際會計準則第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規定,企業不得將遞延所得稅 資產或負債分類為流動資產或負債。
-
因此於轉換日分別調減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4,932、遞延所得稅資 產-非流動$4,455 及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9,387。
-
b.本公司辦理資產重估之土地依法計提之土地增值稅準備,依我國現行 會計準則係表達於「各項準備-土地增值稅準備」;土地增值稅係屬所 得稅範圍,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 2 號「所得稅」規定應表達於「遞延 所得稅負債」。本公司於轉換日,調減土地增值稅準備$566,689,並 調增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566,689。
(7)累積換算調整數
-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為 零,俟後產生之兌換差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1 號「匯率變動之影響」 之規定處理。本公司於轉換日,調減累積換算調整數$361,927,並調增 保留盈餘$361,927。
(8)未實現重估增值
- 本公司對在轉換日之前已依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重估價之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選擇以該重估價值做為重估價日之認定成本。本公司因此於 轉換日,調減未實現重估增值$1,545,841 ,並調增保留盈餘 $1,545,841。
(9)庫藏股
本公司之子公司於民國90 年底前持有本公司股票,於首次適用我國財 務會計準則第30 號公報時,係以當時子公司帳列投資本公司股票之帳 面價值(業經以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作為認列庫藏股票之基礎。惟依 國際會計準則第32 號「金融工具:表達」規定,應以原始支付或收取 之對價直接認列於權益減項。本公司於轉換日,調增庫藏股票$205,045,
~50~
並調增保留盈餘$205,045。
-
(10)特別盈餘公積
- 採用IFRSs 後,公開發行公司依金管會證發字第1010012865 號令規定, 公司若依IFRSs 豁免之規定,選擇將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 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轉入保留盈餘,應分別提列相同數額之特 別盈餘公積,故本公司於轉換日提列特別盈餘公積$1,907,768,調減保 留盈餘$1,907,768。
-
2.本公司於民國101 年6 月30 日資產負債及民國101 年度上半年度損益重 大差異項目調節表,已依規定之IFRSs 轉換計畫進度表辦理中,並預計 於民國102 年度編製完成。
-
(三)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 號 「 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及預計 於民國102 年適用之 「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所選擇之豁免 項目
-
1.認定成本
- 本公司對在轉換日之前已依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重估價之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選擇以該重估價值作為重估價日之認定成本。
-
2.員工福利
-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與員工福利計畫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認 列於保留盈餘。並選擇以轉換日起各個會計期間推延決定之金額,揭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19 號「員工福利」第120A 段(P)要求之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計畫資產公允價值及計畫盈虧、以及經驗調整之資訊。
-
3.複合金融工具
於轉換日負債組成部分已不再流通在外之複合金融工具,本公司選擇無 須區分為單獨之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
4.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本公司對於轉換日前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包括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股及民 國96 年度以前員工現金分紅,選擇不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 號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5.先前已認列金融工具之指定
本公司於轉換日選擇將「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指定為備供出 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6.借款成本
本公司選擇適用民國96 年修訂之國際會計準則第23 號「借款成本」第 27 及28 段之過渡規定,自轉換日起適用該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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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累積換算差異數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為零, 俟後產生之兌換差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1 號「匯率變動之影響」之規 定處理。
上述之各項豁免選擇,可能因主管機關相關法令之發布、經濟環境之變動, 或本公司對各項豁免選擇之影響評估改變,而與轉換時實際選擇之各項豁免 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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