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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DERAL CORP — AGM Information 2014
Jun 2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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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三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 承認一○二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敬請 承認。
說明: (一) 本公司一○二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經民國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及監察人審查完成。
(二) 上述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翁世榮會計師及吳德豐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書。
(三) 檢附合併及個體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請參考議事手冊。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承認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敬請 承認。
說明:(一) 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稅後純益為新台幣638,174,571元,經提撥百分之十法定公積新台幣63,817,457元,依公司「章程」擬定盈餘分派表如附件四,請參考本手冊第39頁,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84,664,887元,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338,659,540元。
(二) 民國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民國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及監察人審查完成。
(三) 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註銷或現金增資及其他因法令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致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擬請授權董事會調整股東配股、配息率暨相關事宜。
討論及選舉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 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敬請 公決。
說明:(一) 因應未來業務需要,擬將民國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於股東股票股利之新台幣338,659,540元轉為增資發行新股33,865,954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80股;增資發行新股後,股本增加至新台幣4,571,903,880元。
(二)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數,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若股東逾期未拼湊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折付以現金承購。
(三) 此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上市普通股相同。
(四) 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註銷或現金增資及其他因法令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擬授權董事會調整股東配股率暨相關事宜。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公司章程」案,敬請 公決。
說明:(一) 依據中華民國102年6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4674號函及89年1月3日台財政(一)字第100116號公告規定辦理。
(二) 「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考議事手冊。
第三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敬請 公決。
說明:(一) 依據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3073號函公告規定辦理,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二) 「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考議事手冊。
第四案 (董事會提)
案由: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說明:(一) 本公司現任董事及監察人任期,於一○三年六月八日屆滿,依法應辦理改選。
(二) 依據公司章程第十三條規定,應選任董事七人,監察人二人,新任董事及監察人於選任後即行就任,任期三年,任期自一○三年六月十二日起至一○六年六月十一日止。
(三) 辦理董事及監察人選舉,依據「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請參考議事手冊。
第五案 (董事會提)
案由: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敬請 公決。
說明:(一) 依據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二) 因應公司業務之需要,本次股東會改選之董事可能發生同時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他公司董事之情形,擬提請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