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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 — Annual Report 2025
May 2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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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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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1519
A
等级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四年度
年報

短期投資信息短期投資信息短期投資信息短期
一、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
| 項目 | 發言人 | 代理發言人 |
|---|---|---|
| 姓名 | 許逸德 | 邱旭蘭 |
| 職稱 | 總經理 | 會計部經理 |
| 聯絡電話 | (02)2704-7001 | (02)2704-700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二、總公司及工廠之地址與電話:
| 名稱 | 地址 | 電話 |
|---|---|---|
| 總公司 | 桃園市中壢區吉林路10號 | (03)452-6111 |
| 中壢廠 | 桃園市中壢區吉林路10號 | (03)452-6111 |
| 觀音二廠 |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二路33號 | (03)483-6155 |
| 觀音三廠 | 桃園市觀音區中正路55號 | (03)473-6957 |
| 台北辦事處 |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70號10樓 | (02)2704-7001 |
| 高雄營業所 | 高雄市三民區教仁路8號 | (07)384-7001 |
三、辦理股票過戶機構:
名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電話:(02)2504-8125
網址:https://www.tssco.com.tw/stocktransfer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
姓名:李穗青、李東峰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電話:(02)2725-9988
網址:http://www.deloitte.com.tw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資訊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
網址:http://www.fortune.com.tw
目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 1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5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10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12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 33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 34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應揭露其姓名、職稱及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期間 ... 35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35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 36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 37
叁、募資情形及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一、公司資本及股份、公司債、特別股、海外存託憑證、員工認股權證及併購之辦理情形 ... 38
二、資金運用計畫內容執行情形 ... 41
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 42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48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 57
四、環保支出資訊 ... 57
五、勞資關係 ... 58
六、資通安全管理 ... 60
七、重要契約 ... 61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分析 ... 63
二、財務績效分析 ... 64
三、現金流量分析 ... 65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65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 66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風險事項及評估 ... 67
七、其他重要事項 ... 70
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71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 75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75
柒、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規定,應揭露事項 ... 75
壹、致股東報告書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 經營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一四年度合併營業收入為 24,423,057 仟元,其中變壓器為 17,977,822 仟元佔 73.61%,配電盤為 1,780,725 仟元佔 7.29%,配電器材 901,909 仟元佔 3.69%,工程承包收入為 1,389,881 仟元佔 5.69%,售電收入 12,764 仟元佔 0.05% 及其他 2,359,956 仟元佔 9.67%,本年度淨利為 4,367,128 仟元,在美國對等關稅衝擊下營收及獲利仍展現亮眼的成績,主要為綠能、台電強韌電網計畫及國外電力基礎建設三大成長動能,以及 AI 強勁需求下,全球電力基建持續擴張。
-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一一四年度 | 一一三年度 | 增(減)比率% | |
|---|---|---|---|---|
| 財務收支 | 營業淨利 | 5,227,156 | 4,890,544 | 6.88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381,981 | 548,780 | (30.39) | |
| 稅前淨利 | 5,609,137 | 5,439,324 | 3.12 | |
| 淨 利 | 4,367,128 | 4,270,996 | 2.25 | |
| 獲利能力分析 | 資產報酬率(%) | 17.59 | 23.18 | (24.12) |
| 權益報酬率(%) | 44.58 | 57.30 | (22.20) | |
| 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 177.57 | 189.41 | (6.25) | |
| 純益率(%) | 17.88 | 21.14 | (15.42) | |
| 每股盈餘(元)(註) | 13.99 | 13.57 | 3.10 |
註:已追溯調整盈餘轉增資影響。
- 研發發展狀況
本公司 114 年度投入 397,975 仟元,約為營業額 1.63%,致力於研究發展工作,而研發成果亦符合公司預定進度,有關 114 年度新開發成功之產品請參閱本年報第 45 頁。
二、一一五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 經營方針
(1) 精進核心事業提升國際競爭力、AI 驅動智能化製造擴大產能、確保品質與工安、優質優期成為顧客最信賴的夥伴、加速全球佈局拓展高利基市場,持續穩健成長成為國際知名電機廠。
(2) 培養專業實力掌握智慧電網、能源轉型、淨零碳排與 AIDC 等商機,因應內外部局勢變化多角化發展新產品/新市場/新事業/新商業模式,深化產業鏈及擴大集團產業佈局開創第二成長曲線。
- 1 -
(3) 建構國際化/數位運營之高績效團隊實現卓越及科技管理,結合產業特性及優勢落實具有華城特色 ESG,打造幸福企業提升集團形象,共享榮耀,永續發展。
- 變壓器、配電盤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重要之產銷政策
| 主要產品/預計數量 | 115 年度 | ||
|---|---|---|---|
| 內銷量 | 外銷量 | 合計 | |
| 變壓器 (台) | 14,500 | 2,500 | 17,000 |
| 配電盤 (盤) | 2,000 | - | 2,000 |
註:部份預期銷售數量較 114 年低,主要是 115 年的容量或規格較 114 年大或高。
電力產品普遍應用於日常生活、商業活動及生產製造,隨著科技進步使用範圍日趨擴大,電力可謂為維繫現代文明的基石。短期內,除加強產業在國內及國外建廠或擴廠案所需既有產品行銷銷售外,國內 69kV 以上變壓器及相關配電盤設備使用已超過 40 年,預估未來逐年有汰換市場需求。主要外銷產品以配電變壓器、電力變壓器及太陽能 PV Box 模組為主,配合海外顧客的需求模式承接訂單,並將持續擴大與直接、間接顧客之合作夥伴關係,以穩定之品質及產能穩健持續成長。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總體經濟面:2025 年雖受到美國對等關稅衝擊影響,但在 AI 強勁需求下,全球電力基建仍持續擴張,2026 年全球經濟可望平穩成長。國內外主要預測機構對全球 2026 年之展望皆持中立看待。其中國際貨幣基金 (IMF) 最新預估全球經濟成長率為 3.3%、世界銀行 (World bank) 預測 2.6%、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預估全年成長率為 2.9%,國內主要機構對台灣的經濟成長預測分別如下,主計總處預估 3.54%、中研院預估 3.71%、台經院為 2.60%、中華經濟研究院為 4.14% 等,都顯示國內外預測機構經濟成長預測大多接近或比 2025 年高。台灣因受到 2025 年經濟成長率創 15 年來新高的 8.63% 高基期的影響,致 2026 年預估成長略高於 2025 年的預估值。
個體經濟面:電力產業受到 2050 年淨零排放議題逼近發酵、AI 資料中心及邊緣運算 AI 應用等新興科技持續暢旺,綠能建設、電力基礎建設及電力品質改善等循環需求下,綠能、台電電網強韌計畫及國外電力基礎建設外銷市場已成為公司目前及未來三個主要成長動能。美國能源部預估在「降低通膨法案」等法案推動下,至 2035 年美國本土需新增 64% 的區域內輸電線路,與 114% 的跨區域輸電容量,推估變壓器需求有 7~8% 年複合成長。美國總統川普去年簽署行政命令,正式成立「國家能源主導委員會 (National Energy Dominance Council)」,加速石油和天然氣生產,以滿足美國發展 AI 所需的龐大電力需求。目前全球變壓器等電力設備市場為供不應求的失衡狀態,雖歐美大廠有擴廠計畫進行中,但電力建設為全球性,預估未來 5~10 年電力設備市場仍將持續維持高度成長。
電力設備產業具有資本密集、技術密集及需長時間實績與認證才能取得顧客信賴採用的產業特性,競爭者短期不易打入市場或增加競爭。本公司為國內重電產業之領
- 2 -
導者,累積 50 多年來專業客製化關鍵技術,於傳統電力領域扎根緊實,全集團擁有多個現代化工廠,國內產品線最完整、變壓器產品容量最大、電壓最高、台電認證最多、更是擁有 11、22、66、230、500kV 級一系列變壓器產品取得國際知名驗證機構 KEMA(變壓器最嚴格且合格率平均僅約 50%以下)的短路試驗認證,是最具規模的專業重電工廠;已長期深耕北美市場,也是國內發輸配電設備外銷實績最多之重電廠,並獲得北美市場多家重要電力公司認可及取得多年實績之重要核心供應商之一。本公司 2025 年增建第四座電力變壓器廠已於 2026 年 1 月完成,除了提高產能外,也將 11kV 至 500kV 完整產品線分別整合在最適的廠別生產並提升生產效率,滿足各電壓等級及容量交期需求。持續「以解決顧客痛點」為服務宗旨,長期獲得顧客信賴持續採購更高電壓等級及更大容量的變壓器,藉此拉開與競爭對手的差距及提高佔比。
從以上國內外總體及產業個體經濟面評估,公司未來 5~10 年發展可期,仍將持續穩健成長,滿足顧客與市場需求。
本公司持續隨外在政經環境與市場變化與時俱進調整因應策略:
- 整合集團資源,掌握政策與 AI 科技電力需求之商機,持續拓展利基市場、創造差異化附加價值、深耕並提升顧客信賴度、持續擴大多元顧客群;
- 持續推動智慧製造、落實 AI 智能數位化管理系統,提升產品品質與工作效率、精進核心產品/事業提升國際競爭力-以優質優期建立「短交期」、「顧客導向」、「提高獲利」核心能力,滿足甚至超越顧客需求與滿意度;
- 持續推動「供應鏈強韌計畫」,加速開發關鍵/長交期之多元供應源、穩固經營核心合作夥伴、提高忠誠度取得優先合作優勢、建立長期合作與共備安全庫存機制,創造雙贏;
- 整合集團資源、結合外部優質合作夥伴等專業互補、異業結盟、技術合作等,掌握智慧電網、能源轉型、淨零碳排與 AIDC 商機、布局能源上下游產業多元領域,切入最適領域及集團效益最佳投入模式,提供具競爭力或前瞻性解決方案滿足顧客需求,成為營收獲利成長動能;
除重視營業利益外,華城集團秉持著「安員工」、「安顧客」、「安股東」、「安社會」的使命,以法規遵循與公司治理為首要核心價值,持續關注人權、環境保護、安全衛生、社區參與等議題,並致力於誠信經營、拓展綠色能源事業、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及環境永續共存。於 2025 年榮獲諸多肯定:經濟部 114 年第 8 屆中堅企業獎-「卓越中堅企業」、經濟部 114 年度「公共工程優質獎」、2025 第五屆哈佛商業評論數位轉型鼎革獎大型企業組「智造升級轉型楷模獎」、「2025 外資精選台灣 100 強」、2025 HR Asia 亞洲最佳企業僱主獎及科技賦能獎、2025 年台灣高薪 100 指數、榮登 2025 年《天下雜誌》「2000 大企業調查」-營運績效 50 強第 2 名(天下雜誌第 823 期)、榮獲 GE 2505 「Supplier Quality & Delivery Award(供應商品質與交期卓越獎)」,經營成果備受市場關注及產業界高度肯定。
- 3 -
最後,本公司仍會持續厚植核心實力、優化經營體質建構高績效團隊實現卓越營運管理,結合產業特性及優勢落實具有華城特色ESG,打造幸福企業提升集團形象,共享榮耀永續發展。
期盼各位股東繼續惠予指導與鼓勵。
敬祝
大家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董事長 許邦福

總經理 許逸德
執行長 許逸晟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資料
115年04月14日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 | 選(就)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許邦福 | 男81-90 | 112.6.15 | 3年 | 68.7.27 | 18,088,322 | 6.93 | 12,776,301 | 4.04 | 1,378,334 | 0.44 | 20,090,706 | 6.36 | 日本京都大學工學研究所碩士 | 華城電機公司董事長 | ||||
| 華城重電公司董事長 | ||||||||||||||||||||
| 華城能源公司董事長 | ||||||||||||||||||||
| 許邦福一號(二號/三號)四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副董事長 | |||||||||||||||||||
| 總經理 | 許守雄 | |||||||||||||||||||
| 許逸德 | 兄弟 | |||||||||||||||||||
| 父子 | -營運考量 | |||||||||||||||||||
| 副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許守雄 | 男81-90 | 112.6.15 | 3年 | 58.8.26 | 22,603,419 | 8.66 | 27,350,136 | 8.66 | 10,910,610 | 3.45 | 0 | 0.00 | 韓國成均館大學國際政治學研究所碩士 | 華城電機公司副董事長 | ||||
| 華承投資公司董事長 | 董事長 | |||||||||||||||||||
| 執行長 | 許邦福 | |||||||||||||||||||
| 許逸晟 | 兄弟 | |||||||||||||||||||
| 父子 | -營運考量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許逸群 | 男51-60 | 112.6.15 | 3年 | 106.6.14 | 1,057,892 | 0.41 | 1,280,049 | 0.41 | 0 | 0 | 0 | 0.00 | 美國南加州大學企管研究所碩士 | 群盛發公司董事長 | ||||
| 福懋油脂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許逸德 | 男51-60 | 112.6.15 | 3年 | 106.6.14 | 3,948,577 | 1.51 | 2,363,070 | 0.75 | 428,678 | 0.14 | 2,629,046 | 0.83 | 美國凱斯西儲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 華城電機公司總經理 | ||||
| 新和能源開發公司董事 | ||||||||||||||||||||
| Fortune Electric Australia Pty Ltd 董事 | ||||||||||||||||||||
| 厚德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董事長 | 許邦福 | 父子 | 營運考量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許逸晟 | 男41-50 | 112.6.15 | 3年 | 100.6.10 | 3,248,470 | 1.24 | 3,930,648 | 1.24 | 7,000 | 0 | 4,000 | 0.00 | 國立中正大學企管研究所碩士 | 華城電機公司執行長 | ||||
| 眾崴能源公司及億鴻系統科技公司董事 | ||||||||||||||||||||
| 華城電能科技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 | ||||||||||||||||||||
| 華城匯百貨公司及華耀能源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 | 副董事長 | 許守雄 | 父子 | 營運考量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翁仁培 | 男81-90 | 112.6.15 | 3年 | 106.6.14 | 751,468 | 0.29 | 830,075 | 0.26 | 93,870 | 0.03 | 0 | 0.00 | 日本產業能率大學販賣系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胡聯國 | 男71-80 | 112.6.15 | 3年 | 106.6.14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美國加州大學經濟學碩士及博士 | |||||
|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系學士 | 中華國際經貿研究學會名譽理事長 | |||||||||||||||||||
| 國立政治大學國貿系兼任教授 | 無 | 無 | 無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雷惠民 | 男81-90 | 112.6.15 | 3年 | 106.6.14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國立政治大學國際貿易學系學士 | 中華政大國貿系系友會榮譽理事長 | 無 | 無 | 無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廖致翔 | 男41-50 | 112.6.15 | 3年 | 106.6.14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研究所碩士 | 誠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會計師 | 無 | 無 | 無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葉雲卿 | 女51-60 | 112.6.15 | 3年 | 112.6.15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美國金門大學法學院博士 | 世新大學法學院院長 | ||||
| 麵基生醫(肢)董事(代表中央研究院) | 無 | 無 | 無 | - |
註:本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之相關資訊:
本公司營運考量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一親等親屬,為符合證交法規定,本屆已選任四名獨立董事。
1.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依規定成立審計委員會以替代監察人職權)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 | --- | --- | --- |
| 許邦福 | (1)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目前擔任本公司董事長、華城重電公司董事長、華城能源公司董事長及許邦福一號/二號/三號/四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畢業於日本京都大學工學研究所碩士 | (1)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2)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3)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0 |
| 許守雄 | (1)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目前擔任本公司副董事長及華承投資公司董事長
(3)畢業於韓國成均館大學國際政治學研究所碩士 | (1)非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2)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4)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5)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0 |
| 許逸群 | (1)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目前擔任群盛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3)曾任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有安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永豐銀行專案經理及美國遠東銀行副總裁等
(4)畢業於南加州大學企管研究所碩士 | (1)非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2)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3)非直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或第2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5)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6)非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7)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8)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9)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0 |
| 許逸德 | (1)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目前擔任本公司總經理、新和能源開發公司董事、Fortune Electric Australia Pty Ltd董事及厚德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畢業於美國凱斯西儲法律研究所碩士 | (1)非直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或第2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4)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5)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0 |
- 6 -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 | --- | --- | --- |
| 許逸晟 | (1)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目前擔任本公司執行長、華城電能科技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華城匯百貨公司及華曜能源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眾崴能源公司及億鴻系統科技公司董事
(3)畢業於國立中正大學企管研究所碩士 | (1)非直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或第2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3)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4)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0 |
| 翁仁培 | (1)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曾任萬通票券總稽核、台北國際商業銀行業務處長、會計處長、稽核處長及總務處長等
(3)畢業於日本產業能率大學販賣系 | (1)非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0 |
| 胡聯國 | (1)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目前擔任國立政治大學國貿系兼任教授
(3)曾擔任凱基證券外部獨立董事、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商學院院長、國立政治大學國貿系主任暨國貿研究所所長及經濟部產業發展諮詢委員會中小企業審議會審議委員等
(4)畢業於美國加州大學經濟學碩士及博士 | (4)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非直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或第2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7)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8)非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 5%以上股東。 | 0 |
| 雷惠民 | (1)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現任中華政大國貿系系及會榮譽理事長、台灣朝鮮經貿協會常年顧問等
(3)曾擔任政大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在職訓練組主任、政大商學院院長辦公室秘書及政大國貿系專任講師等
(4)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國際貿易學系學士 | (9)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10)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0 |
| 廖致翔 | (1)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目前擔任該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3)具有會計師執照及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師考試及格,並曾任職於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副理、KGI凱基證券海外投資部副理等
(4)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 (11)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0 |
| 葉雲卿 | (1)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目前擔任世新大學法學院院長、醴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中央研究院)
(3)曾任中央研究院智財技轉處處長
(4)通過律師高考並具有專利代理人證書畢業於美國金門大學法學院博士 | | 0 |
註:上述董事皆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2.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1)董事多元化:
本公司所訂定的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董事會之組成應多元化,除獨立董事席次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及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同時亦應具備不同專業背景、工作領域及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公司運作、營運型態及未來發展趨勢等需求,擬定董事成員多元化方針,包含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專業知識與技能(如法律、財務、行銷或科技)等。
本公司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與達成情形如下:
| 管理目標 | 達成情形 |
|---|---|
| 董事會之組成應多元化長於領導、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危機處理且具有產業知識及國際市場觀 | 達成 |
| 獨立董事席次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具備法律、國際貿易、企業經營及財會專長 | 達成 |
|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達成 |
| 董事會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三分之一之原因與規劃採行之措施 | 本屆改選已再增加一名女性董事 |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如下:
| 身份 | 多元化項目姓名 | 基本組成 | 專業背景 | 專業能力 |
|---|---|---|---|---|
| 國籍 | 性別 | 員工身份 | 年齡 | 會計師或律師 |
| 本位已歲 | 生已歲 | 生已歲 | 生已歲 | |
| 董事 | 許邦福 | 中華民國 | 男 | |
| 許守雄 | 男 | |||
| 許逸群 | 男 | V | ||
| 許逸德 | 男 | V | V | |
| 許逸晟 | 男 | V | V | |
| 翁仁培 | 男 | |||
| 獨立董事 | 胡聯國 | 男 | ||
| 雷惠民 | 男 | |||
| 廖致翔 | 男 | V | ||
| 葉雲卿 | 女 | V |
(2)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共十位,包含四位獨立董事及二位具員工身份董事(佔全體董事成員比例 40%及 20%),獨立董事席次占五分之二。截至114年底,獨立董事均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有關獨立董事之規範,且各董事及獨立董事間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及第4項之情事。本公司董事會首要責任是監督公司守法、財務透明、即時揭露重要訊息,及對公司財務業務能做出客觀獨立之判斷,因此在選任時即已符合法令之要求。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15年04月14日
| 職稱 | 國籍 | 姓名 | 性別 | 選(就)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備註(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許逸德 | 男 | 106.06.23 | 2,363,070 | 0.75 | 428,678 | 0.14 | 2,629,046 | 0.85 | 美國凱斯西儲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 新和能源開發公司董事Fortune Electric Australia Pty Ltd 董事 | 國外處副總經理 | 許逸民 | 兄弟 | 營運考量 |
| 執行長 | 中華民國 | 許逸晟 | 男 | 106.06.23 | 3,930,648 | 1.24 | 7,000 | 0 | 4,000 | 0 | 國立中正大學企管研究所碩士 | 眾崴能源公司及德鴻系統科技公司董事華城電能科技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華城匯百貨公司及華曜能源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 | 管理處處長 | 許逸揚 | 兄弟 | 營運考量 |
| 國外處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美國/加拿大 | 許逸民 | 男 | 106.11.06 | 3,206,613 | 1.02 | 0 | 0 | 0 | 0 |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軟體工程學士 | Fortune Electric America Inc. 董事長Fortune Electric Australia Pty Ltd 董事 | 總經理 | 許逸德 | 兄弟 | - |
| 採購處處長 | 中華民國 | 孫士明 | 男 | 107.04.01 | 31,805 | 0.01 | 4,865 | 0 | 0 | 0 | 健行工專電機科 | 武漢天佑華城電機公司董事長 | 無 | 無 | 無 | - |
| 電力處處長 | 中華民國 | 朱慧龍 | 男 | 103.01.02 | 302 | 0 | 0 | 0 | 0 | 0 | 明新工專機械科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電機處處長 | 中華民國 | 古富政 | 男 | 105.10.01 | 17,526 | 0.01 | 48,389 | 0.02 | 0 | 0 | 內思高工電工科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管理處處長及公司治理主管並兼財務部主管 | 中華民國 | 許逸揚 | 男 | 106.07.03 | 3,928,395 | 1.24 | 0 | 0 | 0 | 0 | 美國艾柏林基督大學傳播研究所碩士 | 華城電能科技公司董事華城匯百貨公司監察人 | 執行長 | 許逸晟 | 兄弟 | - |
| 技術處處長 | 中華民國 | 李紹利 | 男 | 107.06.01 | 0 | 0 | 0 | 0 | 0 | 0 | 台北工專電機工程科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新工處處長 | 中華民國 | 王堯風 | 男 | 107.06.01 | 0 | 0 | 38,164 | 0.01 | 0 | 0 | 美國匹茲堡大學機械系碩士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開關處處長 | 中華民國 | 杜振發 | 男 | 107.10.01 | 0 | 0 | 0 | 0 | 0 | 0 | 龍華工專電機工程科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國內業務處處長 | 中華民國 | 陳盟岳 | 男 | 107.10.01 | 305 | 0 | 0 | 0 | 0 | 0 | 明新工專機械科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資訊中心處長 | 中華民國 | 林振錦 | 男 | 109.04.01 | 14 | 0 | 3 | 0 | 0 | 0 | 暨南大學企業管理博士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會計部經理 | 中華民國 | 邱旭蘭 | 女 | 92.09.05 | 0 | 0 | 0 | 0 | 0 | 0 | 淡江大學會計系 | 無 | 無 | 無 | 無 | - |
註:本公司營運考量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一親等親屬,為符合證交法規定,已選任四名獨立董事以強化公司治理。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一)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之酬金:
1.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或母公司酬金 | |||||||||||||||
|---|---|---|---|---|---|---|---|---|---|---|---|---|---|---|---|---|---|---|---|---|---|
| 報酬(A)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 | 業務執行費用(D) |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董事長 | 許邦福 | 14,023 | 14,023 | - | - | 78,856 | 78,856 | 330 | 330 | 93,209 2.11% | 93,209 2.11% | - | - | - | - | - | - | - | 118,408 2.68% | 118,958 2.69% | 無 |
| 副董事長 | 許守雄 | ||||||||||||||||||||
| 獨立董事 | 胡聯國 | ||||||||||||||||||||
| 獨立董事 | 雷惠民 | ||||||||||||||||||||
| 獨立董事 | 原銘翔 | ||||||||||||||||||||
| 獨立董事 | 葉雲卿 | ||||||||||||||||||||
| 董事 | 許逸群 | ||||||||||||||||||||
| 董事 | 翁仁培 | - | - | ||||||||||||||||||
| 董事兼總經理 | 許逸德 | ||||||||||||||||||||
| 董事兼執行長 | 許逸晨 | 19,868 | 20,418 | - | - | 5,331 | - | 5,331 | - |
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董事報酬依公司章程訂明,授權董事會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考量同業通常之水準議訂之,董事酬勞依章程第27條規定不高於 2%,均尚屬合理。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註:董事長、總經理及執行長配座車各乙輛,採租賃方式每月支付租金。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董事姓名 | |||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1,000,000元 | - | - | - | -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許逸德、許逸晨、翁仁培、許逸群、胡聯國、雷惠民、原銘翔、葉雲卿 | 許逸德、許逸晨、翁仁培、許逸群、胡聯國、雷惠民、原銘翔、葉雲卿 | 翁仁培、許逸群、胡聯國、雷惠民、原銘翔、葉雲卿 | 翁仁培、許逸群、胡聯國、雷惠民、原銘翔、葉雲卿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許邦福、許守雄 | 許邦福、許守雄 | 許邦福、許守雄 | 許邦福、許守雄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 - | 許逸德、許逸晨 | 許逸德、許逸晨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100,000,000元(含)以上 | - | - | - | - |
| 總計 | 許邦福、許守雄、許逸德、許逸晨、許逸群、翁仁培、胡聯國、雷惠民、原銘翔、葉雲卿 | 許邦福、許守雄、許逸德、許逸晨、許逸群、翁仁培、胡聯國、雷惠民、原銘翔、葉雲卿 | 許邦福、許守雄、許逸德、許逸晨、許逸群、翁仁培、胡聯國、雷惠民、原銘翔、葉雲卿 | 許邦福、許守雄、許逸德、許逸晨、許逸群、翁仁培、胡聯國、雷惠民、原銘翔、葉雲卿 |
- 10 -
(二)最近年度支付給執行長及總經理之酬金:
1.總經理及執行長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特支費等(C) | 員工酬勞金額(D)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或母公司酬金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總經理 | 許逸德 | 8,160 | 8,710 | - | - | 11,708 | 11,708 | 5,331 | - | 5,331 | - | 25,199 | ||
| 0.57% | 25,749 | |||||||||||||
| 0.58% | 無 | |||||||||||||
| 執行長 | 許逸晟 | |||||||||||||
| 給付酬金級距 | 總經理及執行長姓名 | |||||||||||||
| --- | --- |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1,000,000元 | - | - |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 | - |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 | - |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 -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 - |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 - |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許逸德、許逸晟 | 許逸德、許逸晟 |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 | ||||||||||||
| 100,000,000元(含)以上 | - | - | ||||||||||||
| 總計 | 許逸德、許逸晟 | 許逸德、許逸晟 |
- 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114年12月31日
|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
| 經理人 | 總經理 | 許逸德 | - | 18,763 仟元 | 18,763 仟元 | 0.42% |
| 執行長 | 許逸晟 | |||||
| 國外處副總經理 | 許逸民 | |||||
| 採購處處長 | 孫士明 | |||||
| 電力處處長 | 朱慧龍 | |||||
| 電機處處長 | 古富政 | |||||
| 管理處處長及公司治理主管並兼財務主管 | 許逸揚 | |||||
| 技術處處長 | 李紹利 | |||||
| 新工處處長 | 王堯風 | |||||
| 開關處處長 | 杜振發 | |||||
| 國內業務處 | 陳盟岳 | |||||
| 資訊中心 | 林振錦 | |||||
| 會計部經理 | 邱旭蘭 |
(三)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執行長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本公司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支付董事、總經理、執行長及副總經理酬金分別為 141,204 仟元及 139,972 仟元,佔稅後純益比例分別為 3.20% 及 3.27%。
- 本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報酬於公司章程訂明,授權董事會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依同業通常之水準議訂之,總經理及執行長酬金係依「經理人薪資報酬與績效評估管理辦法」訂定。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 一一四年度董事會開會 7 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
|---|---|---|---|---|---|
| 董事長 | 許邦福 | 7 | 0 | 100% | |
| 副董事長 | 許守雄 | 7 | 0 | 100% | |
| 董事 | 許逸群 | 7 | 0 | 100% | |
| 董事 | 許逸德 | 7 | 0 | 100% | |
| 董事 | 許逸晟 | 7 | 0 | 100% | |
| 董事 | 翁仁培 | 7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胡聯國 | 7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雷惠民 | 7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廖致翔 | 7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葉雲卿 | 7 | 0 | 100%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1) 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
1-1 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3 所列事項
1-2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決議事項
(2) 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
| 董事會日期 | 董事姓名 | 議案內容 | 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 |
|---|---|---|---|
| 114/8/8 | 許逸晟 | 參與子公司華城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案。 | 除許逸晟董事為關係人迴避外,餘經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
| 114/10/28 | 許邦福 | ||
| 許逸晟 | 追認子公司董事派任名單及相關授權事項。 | 除許邦福董事及許逸晟董事為關係人迴避外,餘經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
(3) 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
| 每年執行一次 | 114.1.1-114.12.31 | 董事會 | ||
| 個別董事 | ||||
| 各功能性委員會 | 董事會內部自評 | |||
| 董事自評 | 依所訂定「董事會自我評鑑或同僚評鑑」中之五大面向之評估指標辦理。 |
(4) 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
- 本公司持續提升資訊透明度及揭露公司治理相關資訊,以維護股東權益。
- 為協助董事執行職務並提升董事會效能,本公司已於 109 年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114 年董事自評已於 115 年 3 月 9 日提報董事會,評估結果如下:
| 評估項目 | 評估內容 | 評估結果 |
|---|---|---|
| 董事會整體自評 |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B.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 ||
| C.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
| D.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 ||
| E.內部控制 | 優 | |
| 董事成員自評 | A.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
| B.董事職責認知 | ||
| C.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D.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 ||
| E.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 ||
| F.內部控制 | 優 | |
| 審計委員自評 |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B.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 ||
|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
| D.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 ||
| E.內部控制 | 優 | |
| 薪酬委員自評 |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B.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 ||
|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
| D.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 ||
| E.內部控制 | 優 |
- 13 -
- 本公司於 115 年修訂「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宜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執行績效評估彙總後呈報董事會報告。114 年委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項目進行評分,該機構及執行專家與本公司無業務往來具備獨立性,分別就董事會之組成與分工、指導與監督、授權與風管、溝通與協作及自律與精進等五大構面以問卷及實地訪查方式,其評估結果已於 115 年 3 月 9 日提報董事會。
「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請至本公司網站公司治理專區 https://www.fortune.com.tw/tw/Investor_governance_01.aspx 。
- 為提升公司治理,本公司目前已選任四席獨立董事並設置薪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
(二)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 4 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審議事項內容係依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八條辦理。
114 年度工作包括審閱各季財務報告、背書保證案審查、年度盈餘分配案、衍生性商品交易、重大資產交易、審議「應收帳款非屬資金貸與性質案」及考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等,審議結果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 一一四年度審計委員會會開會 7 次,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
| 獨立董事 | 胡聯國 | 7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雷惠民 | 7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廖致翔 | 7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葉雲卿 | 7 | 0 | 100%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1)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 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5 所列事項。
| 審委會日期 | 期別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
| 114.3.10 | 1 | 討論案: | |
| 1. 本公司一一三年合併財務報表暨個體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 | |||
| 2. 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3.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
| 4. 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聲明及適任性評估。 | |||
| 5. 据制定本公司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 | |||
| 6. 預購/預售遠期外匯交易情形報告。 | |||
| 7. 本公司截至一一三年十二月底之逾正常授信期限三個月未收回且金額超過二千萬元以上非屬資金貸與性質。 | |||
| 8. 据具本公司一一三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 ||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 |||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 |||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 |||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 |||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報告。 | |||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建議需針對逾期過久之業主要求最後還款期限,倘若超過應加計利息,其餘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 |||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
| 審委會日期 | 期別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
| 9. 修訂 CW-100 薪工循環內部控制制度。 |
-
子公司華城重電股份有限公司為營運需要,擬向中華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融資額度,請本公司以公司保證方式,作為該公司融資擔保。
-
本公司投資公司新和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新和能源)取得專案融資(以下稱聯貸),擬建請同意提供本公司持有新和能源公司之增資股權 4,725 仟股做為聯貸擔保品。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建議調整 CW-101 人力資源規劃作業程序中基層員工薪資的說明及控制重點說明,其餘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
| 114.5.9 | 2 | 討論案: - 一一四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
-
預購/預售遠期外匯交易情形報告。
-
本公司截至一一四年三月底之逾正常授信期限三個月未收回且金額超過二十萬元以上非屬資金貸與性質。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報告。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
| 114.7.10 | 3 | 討論案:
預購/預售遠期外匯交易情形報告。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報告。 |
| 114.8.8 | 4 | 討論案: - 一一四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
- 預購/預售遠期外匯交易情形報告。
- 本公司截至一一四年六月底之逾正常授信期限三個月未收回且金額超過二十萬元以上非屬資金貸與性質。
- 參與子公司華城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案。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報告。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
| 114.10.28 | 5 | 討論案: - 預購/預售遠期外匯交易情形報告。
- 擬投入「苗栗縣氫能產業專區案(山線)新建營運移轉案」從事氫能源新領域開發。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報告。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
| 114.11.10 | 6 | 討論案: - 一一四年度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
- 簽證會計師變更及獨立性聲明評估。
- 預購/預售遠期外匯交易情形報告。
- 本公司截至一一四年九月底之逾正常授信期限三個月未收回且金額超過二十萬元以上非屬資金貸與性質。
- 風險管理工作執行情形。
- 修訂 CW-100 薪工循環內部控制制度。
- 擬同意本公司 100%轉投資之子公司-華城重電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新廠增建事宜。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報告。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
| 114.12.9 | 7 | 討論案: - 預購/預售遠期外匯交易情形報告,提請核議。
- 啟動本公司雲端 ERP 導入案,提請核議。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報告。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交董事會討論。 |
1-2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2) 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無。
(3)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內部稽核主管每月送呈獨立董事月份之查核報告,並視需要直接聯繫溝通,每季召開之定期董事會列席報告稽核業務之執行,所出具內控聲明書經審計委員會審議同意後才可送董事會。
獨立董事與內稽主管溝通情形:
| 日期 | 溝通重點 | 處理執行結果 |
|---|---|---|
| 114/03/10(董事會) | 113/12-114/1 月內稽執行情形報告 | 同意備查 |
| 114/05/09(董事會) | 114/2-114/3 月內稽執行情形報告 | 同意備查 |
| 114/07/10(董事會) | 114/4-114/5 月內稽執行情形報告 | 同意備查 |
| 114/08/08(董事會) | 114/6 月內稽執行情形報告 | 同意備查 |
| 114/10/28(董事會) | 114/7-114/9 月內稽執行情形報告 | 同意備查 |
| 114/12/09(董事會) | 114/10 月內稽執行情形報告 | 同意備查 |
| 115/03/09(董事會) | 114/11-115/1 月內稽執行情形報告 | 同意備查 |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
| 日期 | 溝通重點 | 處理執行結果 |
|---|---|---|
| 114/3/10 | ||
| (審委會) | 會計師就 113 年度財務及損益情形進行說明、關鍵查核結論報告、證交法第 14 條第 6 項說明、IESBA 規範等說明。 | 無意見 |
| 114/11/10 | ||
| (審委會) | 會計師說明證交法有關法令修正說明、產創條例修正內容說明等,並與本公司溝通 114 年度財務報表關鍵查核事項及其他事項溝通。 | 無意見 |
| 115/3/9 | ||
| (審委會) | 會計師就 114 年度財務及損益情形進行說明、關鍵查核結論報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草案、IESBA 規範等說明。 | 無意見 |
(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V |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於本公司網頁揭露。 | 已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墻機制?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V | V | 本公司由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兼職負責處理投資人建議或糾紛。 | |
| 股務代理機構提供之股東名冊。 | ||||
| 本公司訂有「對子公司監理作業辦法」。 | ||||
| 本公司已制定「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作業」。 | 已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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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V | |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已訂多元化方針,並揭露於公司網站。本公司本屆董事成員名單,長於領導、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危機處理且具有產業知識及國際市場觀者有許邦福、許守雄、許逸群、許逸晟、許逸德及翁仁培等六位董事;四位獨董分別為雷惠民、胡聯國、廖致翔及葉雲卿,其中,雷惠民先生及胡聯國先生皆曾任政治大學國際貿易系講師,長於國際貿易、企業經營等,而廖致翔先生則為誠一聯合會計事務所的合夥會計師,對於財務、會計及經營與公司治理實務等皆有所助益,葉雲卿為法學院博士現任大學法學院院長,可督導公司降低公司法律相關方面風險。公司董事成員目前已達成多元化的要求,期能更有效監督和指導公司因應國際發展的趨勢。落實多元化情形請詳第8頁。 | 已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V | | 依規定已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並由全體獨立董事擔任委員,並於115年3月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董事會層級之永續發展委員會,永續長由董事長擔任,副董事長擔任主任委員,總經理與執行長擔任副主任委員。 | 已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V | | 本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已依所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自109年度起每年辦理董事會評鑑,於每年年度結束時,由董事會秘書室收集董事會活動相關資訊,並分發填寫相關資平問卷,將結果於次年第一次董事會提報結果,並於次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申報績效評估結果。
114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已於115年3月9日提報董事會。114年也委由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辦理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於114年5月23日提出評估報告,已於115年3月9日提報董事會並提出改善作法。同時於115年3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正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案,主要修改重點為: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評估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執行狀況,並撰寫外部評估分析報告、外部機構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之相關規範。 | 已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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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V | |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由董事會對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做審查,並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超然獨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報告」外,並依獨立性評估標準與13項AQI指標進行評估,經本公司確認除財、稅簽證案件費用外,無其他之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間未有重大密切之商業關係及未有與本公司有金錢借貸之情事,會計師家庭成員亦不違反獨立性要求等,方進行聘任,經115/3/9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並提報115/3/9董事會決議通過,且於本公司網頁揭露。
https://www.fortune.com.tw/tw/Investor_governance_05.aspx#governance | 已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獨立性評估項目: |
| | | | 評估項目 | 評估結果 |
| | | |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 否 |
| | | |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有融資或保證行為 | 否 |
| | | |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密切之商業關係及潛在僱傭關係 | 否 |
| | | | 會計師及其審計小隊成員目前或最近二年是否有在本公司擔任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 否 |
| | | | 會計師是否有對本公司提供可依直接影響審計工作的非審計服務項目 | 否 |
| | | | 會計師是否有押你本公司所發行之股票及其他證券 | 否 |
| | | | 會計師是否有擔任本公司之師傅人或代表本公司協調與其他第三人間發生的衝突 | 否 |
| | | |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職務之人員有職權關係 | 否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V | | 110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已依規定設置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114年度共進修 12 H,已於規定時限申報完成,課程內容請詳公司網頁。 | 已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V | | 提供利害關係人相關聯絡方式,供其詢問及發表意見,以瞭解利害關係人之合理期望及需求,並提供妥適回應機制,如專欄、問答集、個案回覆等方式,處理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議題。並自110年起,委由勤業眾信建置吹哨者舉報平台,方便同仁尋求協助或提報有關違反公司要求的不正當行為之管道。
https://www.fortune.com.tw/tw/contact_stakeholder.aspx
https://www.fortune.com.tw/tw/contact_whistle.aspx | 已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V | | 台新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 | 已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七、資訊公開
(一) 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 公司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V | | 本公司網站點選投資人專區。
本公司已設有英文網站並已指定專人負責資訊蒐集,且落實發言人制度。
本公司已制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作為重大訊息處理之依據,並經董事會通過,依規定一年至少一次辦理法說會,並將資料放置公司網站。 | 已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已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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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 V | 本公司年度財報依規定於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於45日內公告並申報,各月份營收於每月10日前完成公告。 | 將依規定辦理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已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本公司制定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除要求嚴守遵法外,為健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有員工服務守則及相關措施如下:
(1) 員工應忠勤職守,遵奉公司管理規章,服從各級主管之合理指揮,各級主管應親切指導。
(2) 對內應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工作效率及品質,對外應遵守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
(3) 不得利用職權圖利自己或他人。
(4) 不得因職務接受招待、受饋贈、回扣或其他不法利益。
(5) 應遵守勞工安全衛生法令,維護工作場所安全及環境衛生與舒適。
(6) 員工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經營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之事業,亦不得為同類事業公司之無限責任股東,執行業務股東、董事或經理或行號之顯名或隱名合夥人。
(7) 不得散播不當言論或圖片,致影響勞動契約履行或造成公司有形、無形損失。
(8) 不得偽造、謊報出勤記錄或虛報、冒領各種費用。
(9) 僱用員工,不因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性別、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而有所歧視。
(10) 不僱用未滿15歲童工,並配合政府政策持續聘僱退休人員、中高齡、殘障及原住民。
(11) 落實性別平等工作法與性騷擾防治措施,建立安全、尊重及公平的工作環境,保障員工權益,並提供必要的申訴及輔導管道。
(12) 遵守工作規則,致力於企業倫理及職業道德之建立,以維良好勞資關係。
(13)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新法第6條實施相關安全衛生設備危害預防措施,推行職業健康管理服務系統,提升員工管理,並確保作業環境安全與衛生的友善職場。
(14) 公司重視個人資料保護之重要性,訂有相關管理辦法,並於公司網站公開個資保護政策。同仁如需索取自身或他人之個人資料,須依管理辦法進行申請,以確保個資安全與合法使用。
-
設置協合會,組織中衛體系策略聯盟,以確保供料品質與交期。
-
一一四年度董事暨經理人進修情形:
| 姓名及職稱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及時數 | 參與課程 | 時數合計 |
|---|---|---|---|---|
| 許邦福 董事長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1. 強化組織韌性的雙軸轉型-AI 治理與永續治理(3H) | ||
| 2. 從核心能力出發的永續策略:企業如何用ESG 打造長期韌性與競爭優勢(3H) | ||||
| 3. 永續資訊之揭露趨勢-IFRS S1及S2永續揭露準則之發布、影響及因應(3H) | 1-2 | 6H | ||
| 許守雄 副董事長 | 1-2 | 6H | ||
| 許逸德 董事 | ||||
| 兼總經理 | 1-2 | 6H | ||
| 許逸晨 董事 | ||||
| 兼執行長 | 1-2 | 6H | ||
| 許逸群 董事 | 1-3 | 9H | ||
| 翁仁培 董事 | 1-2 | 6H | ||
| 雷惠民 獨立董事 | 1-2 | 6H | ||
| 胡聯國 獨立董事 | 1-2 | 6H | ||
| 廖致翔 獨立董事 | 1-2 | 6H | ||
| 葉雲卿 獨立董事 | 1-2 | 6H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4. 風險管理之組織架構、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
本公司基於「安員工」、「安顧客」、「安股東」、「安社會」之長期永續經營責任,於 2010 年建置風險管理組織及制度。藉由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整合管理所有對營運及獲利可能造成影響之各種策略、營運、財務及危害性等潛在的風險,其目的在對本公司利益關係人、股東及其他相關團體提供充分的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使命
建構並執行有效之風險管理機制,且持續改善,以創造優質的企業體質,協助達成營運目標。
■風險管理組織
本公司根據 ISO 31000 風險管理架構,以 PDCA 管理循環建立起公司風險管理制度。本公司風險管理制度由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負責監督,並經董事會授權由管理處處長擔任風險管理工作之最高主管,統籌指揮風險管理組織運作及計畫推動,其組織圖如下: | | | | |

- 組織說明:
(1)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董事會為本公司風險管理制度之最高監督機構,負責審議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政策、制度與架構,並透過審計委員會協助監督風險管理制度之運作情形,以確保公司風險管理機制之有效性。
(2) 管理處
為公司風險管理之最高單位,以遵循法令,推動並落實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機制為目標,明確瞭解公司經營所面臨之風險(含法律風險),確保風險管理之有效性,並負風險管理最終責任。
(3) 風險管理部暨法務室
本公司風險管理之運作由管理處制定政策後,由風險管理部暨法務室(以下簡稱風管法務室)負責執行並協助各部門擬定風險管理目標,及促進各部門之風險管理活動(同步督促降低法律風險作業),並定期監控各部門風險後向本公司各事業處最高主管及風險管理審查委員會提出評核報告。
(4) 風險管理審查委員會
由本公司各部門專家組成風險審查委員會,並定期召開風險審查會議,以落實全員參與之風險管理政策、擴大風險管理制度之效益,降低資訊不對稱之風險。並同步建置風險資訊情報蒐集系統,讓公司能更即時掌握內外部相關的風險資訊,以收風險預防之效。
(5) 各單位主管
各單位主管負有第一線風險管理之責任,負責辨識、分析、評估、處理及監控該單位內之相關風險,確保風險管理機制與程序能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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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真 否
摘要說明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各項風險管理運作機制
為達風險管理執行的有效性,故訂定各角色在公司風險管理工作項目中的權責區分,且對風險管理的資源、角色、權責及權限加以界定;風險管理權責表如下:
| 權責單位 | 工作項目 |
|---|---|
| 執行長室/總經理室 | 協助跨單位與各層級之風險管理溝通協調工作 |
| 稽核室 | 負責監督並稽核工作,確認是否進行風險管理作業 |
| 管理處 | 主導公司風險管理機制之建立 |
| 推動並監督公司整體風險管理計畫 | |
| 評核公司風險圖像及各事業群之風險買納程度 | |
| 管理處-風管法務室 | 建立標準化之風險管理工具 |
| 協助辨識及分析各部門風險 | |
| 評估公司整體風險(含法律風險) | |
| 協助處理各部門極度與高度危險之風險事件 | |
| 協助處理各專案風險及公司策略風險 | |
| 管理處-人力資源部 | 協助推動公司風險管理文化 |
| 訂定各部門風險管理相關績效考核項目 | |
| 管理處-財務部 | 協助公司進行財務風險管理 |
| 處級主管 | 建立所屬單位風險管理計劃目標 |
| 評估所屬單位風險管理機制適用性 | |
| 協助監督及控管各部門風險 | |
| 單位主管 | 評估風險管理計畫在實務中推行之有效性及一致性 |
| 負責辨識、分析及監控該單位內風險 | |
| 員工 | 與上級溝通所屬業務面臨之風險 |
| 清楚了解所屬業務在公司風險圖像之重要性 | |
| 審查委員 | 協助風管法務室進行風險管理相關工作 |
| 辨識及分析全公司整合性風險事件 | |
| 評估全公司整合性風險事件之有效性 |
● 風險管理事項及管理架構
| 重要風險評估事項 | 風險管理權責單位 | 風險審議及控制 | 決策及監督機制 | |
|---|---|---|---|---|
| 1. | 策略風險:同業、策略、年度目標、商業環境、商譽及人力資源等 | 總經理室、執行長室、國內業務處、國外業務處、新能源工程事業處、管理處 | 處級主管、執行長室、總經理室、風險審查委員會 | 董事會:為各項風險事件之處理對策及決策之最高機構 |
| 稽核室:確認是否進行公司風險管理機制作業 | ||||
| 2. | 營運風險:工作流程、工安、產品品質、產銷及供應商等 | 總經理室、執行長室、電機事業處、電力事業處、開關事業處、新能源工程事業處、安全衛生部、採購處、國內業務處、國外業務處、技術處、管理處 | ||
| 3. | 財務風險:資本、融資額度、存貨及呆帳等 | 總經理室、執行長室、國內業務處、國外業務處、新能源工程事業處、採購處、管理處、電機事業處、電力事業處、開關事業處 | ||
| 4. | 資訊風險:研發技術能力、資訊安全、內外部資訊溝通、知識傳承及法律相關等 | 總經理室、執行長室、技術處、國內業務處、國外業務處、管理處、資訊中心、開關事業處 |
- 21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
2010 年 8 月 19 日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風險管理承諾案,內容包括風險管理制度建立並推動風險管理手冊發行,其風險管理政策為:
● 創造公司價值
以極大化顧客及投資人利益為目標並符合公司營運方針,預防可能之風險;並在風險與報酬間達到平衡的前提下,創利造福。
● 追求企業永續
建立及推行風險管理制度,有效辨識、分析、評估及處理公司各項業務所涉及之風險,並監督及檢討其運作成效;使風險落於相關利害關係人可接受之風險胃納內,以達成公司永續經營之使命。
● 全員風險管理
由上而下的,透過公司承諾及建立風管機制,強化員工風險意識;下而上的,透過教育訓練,培養員工風管能力,進而形塑公司風險管理文化,並讓風險管理實際落實在公司制度以及每位員工日常工作與生活之中,落實風險管理於公司營運中。
■ 本公司各項風險事項及評估詳細作業內容,請參照本公司年報 P.67~69,並承諾依照國際風險管理系統 ISO 31000 之精神與架構,規範全公司之產品、流程及活動均能符合該要求。
■ 每年年初向董事會報告前一年度風險管理工作執行情形:(至少一年一次)
■ 2025 年 3 月 10 日向董事會報告 2024 年風險管理工作執行情形:
• 如期進行風險管理工作:共辨識出營運暨環境氣候等 181 件高度以上之風險事件,並從中針對影響較大或應及時改善之項目提出處理改善計畫,此外仍會對未提出處理計畫之高度以上風險事件進行追蹤管控,其他中低度風險事件由各單位自行管控並彙報風險管理部暨法務室。
• 相關教育訓練執行:截至 2024 年底止,當年度新人教育訓練及「風險認知與控制」課程,受訓人數合計為 204 人,累計上課時數為 364 小時。
• 風險處理績效:風險處理績效共完成 204 個風險處理對策,經評估達 85% 的風險事件可降低並有效控制。
■ 2026 年 3 月 9 日向董事會報告 2025 年風險管理工作執行情形:
• 如期進行風險管理工作:共辨識出營運暨環境氣候等 194 件高度以上之風險事件,並從中針對影響較大或應及時改善之項目提出處理改善計畫,此外仍會對未提出處理計畫之高度以上風險事件進行追蹤管控,其他中低度風險事件由各單位自行管控並彙報風險管理部暨法務室。
• 相關教育訓練執行:截至 2025 年底止,當年度新人教育訓練及「風險認知與控制」課程,受訓人數合計為 199 人,累計上課時數為 334 小時。
• 風險處理績效:風險處理績效共完成 305 個風險處理對策,經評估達 98% 的風險事件可降低並有效控制。
5. 本公司依據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已訂定「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作業控制,其中包括界定影響股價之內部重大消息範圍、影響股價之內部重大消息對外公開前之保密作業及禁止買賣措施、影響股價之重大消息對外公開之內容、時間、方式及人員之作業程序,以避免違反暨發生內線交易情事。
6. 為讓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安心執行公司經營業務,特別規劃投保美金 500 萬元之董事及經理人責任保險。 | | |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1. 本公司已成立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職權,以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
2. 本公司持續多年獲得上市櫃公司資訊透明度評比 A 級,治理自評評鑑項目包括「維護股東權益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提升資訊透明度」及「推動永續發展」等四大類,本公司第四及第五屆排名均為 21%-35%,第六屆至第十二屆排名級距為 36%-50%。 | | | | |
(四) 公司如有設置薪酬委員會或提名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本公司尚未設置提名委員會)
115年4月14日
| 身份別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雷惠民 | 1.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現任中華政大國貿系系友會榮譽理事長、台灣朝鮮經貿協會常年顧問等。
3. 曾擔任政大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在職訓練組主任、政大商學院院長辦公室秘書及政大國貿系專任講師等。
4.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數;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0 |
| 獨立董事 | 胡聯國 | 1.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國立政治大學國貿系兼任教授。
3. 曾擔任凱基證券外部獨立董事、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商學院院長、國立政治大學國貿系主任暨國貿研究所所長及經濟部產業發展諮詢委員會中小企業審議會審議委員等。
4.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數;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0 |
| 獨立董事 | 廖致翔 | 1.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誠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3. 具有會計師執照及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師考試及格,並曾任職於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副理、KGI凱基證券海外投資部副理等。
4.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數;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0 |
| 獨立董事 | 葉雲卿 | 1.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世新大學法學院院長、醸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中央研究院)。
3. 通過律師高考及具有專利代理人證書,並曾任中央研究院智財技轉處處長。
4.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數;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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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擔任委員計四人。
(2) 本屆委員任期:112年6月15日至115年6月14日,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二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註 |
|---|---|---|---|---|---|
| 召集人 | 胡聯國 | 2 | 0 | 100% | 職責依本公司所訂定「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辦理。 |
| 委員 | 雷惠民 | 2 | 0 | 100% | |
| 委員 | 廖致翔 | 2 | 0 | 100% | |
| 委員 | 葉雲卿 | 2 | 0 | 100%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第五屆第五次 | |||
| 114/3/10 | 本公司一一三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中撥發員工擔任董事與經理人之金額及發放方式。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 依薪酬委員意見執行 |
| 第五屆第六次 | |||
| 114/11/10 | 本公司一一四年度截至十月止員工擔任經理人之獎酬統計。 | 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 依薪酬委員意見執行 |
(五) 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說明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V | 111年3月通過董事會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於115年3月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章程,並提升為董事會層級之功能性委員會。 | |||
| 由董事長擔任永續長、副董事長擔任主任委員、總經理與執行長擔任副主任委員,執行秘書由公司治理主管擔任,委員則由公司派任之內部經理人擔任,並依本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七條之規定,訂定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章程,內容涵蓋委員職責及職權等,以資遵循。 | |||||
| 並授權永續發展委員會擔任上下整合、橫向串聯的跨部門溝通平台,辨識攸關公司營運與利害關係人所關注的永續議題,擬定對應策略與工作方針、規劃並執行年度方案,同時追蹤成效,確保永續發展策略充份落實於公司日常營運中。 | |||||
| 永續發展委員會於115年3月9日向董事會核備115年ESG組中長期指標設定報告及114年永續發展執行成效報告。 | |||||
| 董事會必須評判目標設定成功可能性,並且在需要時敦促經營團隊進行調整。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 V | 本公司風險評估邊界以本公司為主,其中環境類別的資訊邊界包含本公司中壢一廠、觀音二廠、觀音三廠及子公司華城重電公司,社會類別以台北辦事處、中壢一廠、觀音二廠、觀音三廠、華城重電、高雄營業所為揭露範疇。 | |||
| 永續發展委員會依據永續報告書之重大性原則進行分析,與內外部利害關係人溝通,整合各部門評估資料,據以評估具重大性之ESG議題,訂定有效辨識、衡量評估、監督及管控之風險管理政策及採取具體之行動方案,以降低相關風險之影響。 | |||||
| 依據評估後之風險,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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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說明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重大議題 | 風險評估項目 | 說明 | |||
| 環境 | 環境衝擊及管理 | 1. 本公司有人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及ISO45001親近障害煙系統、將環境與安全考量與企業經營合作為一一個人生產製程中,協助管理及製程技術改善,以提供全面深入相互或安全的人行環境,降低環境與工安風險,提昇生產效率,符合綠色產品,降低廠商與產生、積分資源和利用,減少污染排放資源浪費,助燃色設計發展,為環保做出貢獻人才,達到企業永續發展的目標。2. 2017年取得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2017指高強融資)、2019年出三個極端利將(2018年10001關業安全衛生管理購物為全新趨勢ISO45001標準取得極佳通過,實應最新趨勢,以及地管理文錯研進行前的技術持續改善。3. 2009年開始推行節能減碳活動,為綠色低碳量一份人力,是全球最低需節能減碳總動機等體系,執行各項改善,並應還為工業而節能減碳傳遞服務。2012年完成為重電產業第一家通過產品碳足跡業證明公司,並於2013年開始建置能源管理系統。2014年1月完成為重電產業第一家通過能源管理系統ISO50001驗證的公司,執行執行国家氣體盤查及排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盤查,並於公司網站揭露,公司建置能源管理系統,並通過第三方驗證,通過制度上的管理設定方案,推動全公司節能減碳目標為節約電量1%、2025年與前一年比較,中瞭級每百萬產值節電率達1%以下,觀二級節電率達28.5%,觀三級節電率達6.7%,子公司(重電)每百萬產值節電率達38.3%,都有亮麗表現。 | |||
| 社會 | 職責安全 | 1. 本公司有計劃經實施環境綠色及低燃排放,建置有320親近障害煙系統和永續管理專區網站,以安全健康環境為目標推行ISO45001、ISO14001及ISO50001二層管理系統。2. 按機件要標準平規定,區分級為寬配合500及為600人的圓規范,根據結構規範平址同為600到六大產業物質之需要/限制之管理,並積累執行,於1950年在國內安全衛生管理方面平規定,在國風規範及工作經管理內安全衛生財貨回填及設備驗證會稽與安全地填等良好的人行安全與衛生措施,達成本公司為在國風規範方面的指導和。 | |||
| 產品安全 | 1. 產品依據各種風險分,並且通過相關假設,才可擁有。2. 本公司產品不屬於ISO901及不管制的結構與產品,僅在低燃運轉後的多數維修及內容約5000項與物質的管制,因此對本公司保證者過程實施上。 | ||||
| 社會經濟與安全建設 | 1. 從實例假設假線與本公司所有人員及作業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範。2. 本公司分有「事故與嚴密標準實規定」、以保障本公司及全球市場的品牌價值、產品及產品為主的產品結構的證明和修復權。3. 為重事故點驗證及修復權。4. 為重事故與重事業相依、保障其它的部分成本僅大得多。5. 為了解到客觀與人群關注之議題,並確認當前環境關注機構制度、本公司發明(到客觀與人關注議題擴展因素)與(關注議題對5501衝擊損害擴展因素)予及到客觀與人通過,並統計因素結果通由永續發展基層系統作到考量、產業就化、產業確實擴及外部合作聯同建議,確認适合關注議題對結果、環境和社會的衝擊損害,最後將所遇假設重大主題納入本報告書中進行資訊揭露,以供所有利客觀與人群實施之用。6. 於管轄與公利客觀與人專區,提供與利客觀與人溝通及聯繫的信箱留言功能。 | ||||
| 公共治理 | 綠色重量輕鬆 | 1. 從實例假設假線與本公司所有人員及作業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範。2. 本公司有有「環境與嚴密標準實規定」、以保障本公司及全球市場的品牌價值、產品及產品為主的產品結構的證明和修復權。 | |||
| 公共治理 | 綠色重量輕鬆 | 1. 為重事故點驗證及修復權。2. 為重事故與重事業相依、保障其它的部分成本僅大得多。3. 為了解到客觀與人群關注之議題,並確認當前環境關注機構制度、本公司發明(到客觀與人關注議題擴展因素)與(關注議題對5501衝擊損害擴展因素)予及到客觀與人通過,並統計因素結果通由永續發展基層系統作到考量、產業就化、產業確實擴及外部合作聯同建議,確認适合關注議題對結果、環境和社會的衝擊損害,最後將所遇假設重大主題納入本報告書中進行資訊揭露,以供所有利客觀與人群實施之用。6. 於管轄與公利客觀與人專區,提供與利客觀與人溝通及聯繫的信箱留言功能。 | |||
| 三、環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V | 本公司有建置環境管理系統ISO14001,是依產業特性進行環境管理系統建置,以系統由來執行製程廢棄物管理、減廢及資源化等工作,並於2023年取得最新版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V | 本公司每年透過能源管理系統,致力於提升能源效率和改善設備能耗,2022年3月24日更獲得「110年度桃園市低碳科技產業補助及獎勵計畫」成果頒獎,其推動燈具、冰水機及雨水回收裝置,也獲得補助金。本公司去年一整年採購綠色標籤的產品(請如筆電、電腦、冷氣空調、A4紙、公務車租賃等),金額超過2,500萬元,獲得台電標案取得加分項,獲桃園市政府辦理綠色採購繪優廠商頒獎。對於溫室氣體SFs本公司已發展回收設備,無論是製程、檢測及維保修繪都有回收機制,並將逐步開發潔淨氣體取代SFs,將環境負荷衝擊降至最低。在絕緣油的使用,部份變壓器製造也選擇可生物分解之絕緣油,如植物油,讓變壓器更環保。在供應鏈方面部分廠商也配合本公司部份品項的回收機制,將環境負荷衝擊降至最低。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應措施? | V | 本公司有建置能源管理系統ISO50001,著重利害相關者關切議題的解決及回應,並繳到出潛在風險與機會來進行應變及改善,以用電、用油及用水統計設立專案執行節能減碳,並以能源管理、水回收、廢棄物資源化、碳足跡來展現企業當責的績效。永續報告書參照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TCFD)架構,揭露企業對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等4個資訊揭露建議項下的11個建議揭露事項。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V | 本公司推動ISO14001、ISO14064及ISO50001兩大系統,用系統化管理方式設定目標,推動環境維護及節能減碳,為環保地球易盡社會責任。建制廠內SF6鋼瓶飛餘桶之回收制度,廠內塗裝設備及方法改善,進行廠內溫室氣體盤查及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盤查,並於公司網站揭露。公司建置能源管理系統,並通過第三方驗證,透過制度上的管理設定方案,推動全公司節能減碳目標為節約電量1%、2025年與前一年比較,中瞭級每百萬產值節電率達1%以下,觀二級節電率達28.5%,觀三級節電率達6.7%,子公司(重電)每百萬產值節電率達38.3%,都有亮麗表現。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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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說明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社會議題 | ||||
| (一) 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V | 本公司恪遵國際人權公約並制定「華域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人權政策及聲明」及相關法規,如勞動基本權、性別平等、工作權、及禁止歧視等權利。並落實就業、雇用條件、關懷弱勢族群、禁用童工及薪酬、福利、訓練、考評與外遷機會之平等與公允。及提供有效及適當之申訴機制,確保申訴過程之平等、透明。包括依法制定員工工作規則,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提供平台公開揭示及查閱功能以為遵循。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https://www.fortune.com.tw/tw/Investor_human_right.aspx | ||||
| (二) 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V | 本公司基於「安員工」及秉持「品質、參與、福祉、永續」的一貫經營理念,除遵循勞動相關法規外,並依法設置「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各項員工福利措施,制定有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員工訓練與發展連結組織績效,辦理各項留才激勵措施及晉升、調薪、年終獎金與員工酬勞等獎酬制度反映於員工之薪資報酬上。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三) 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V | 本公司有計劃的實施環境測定及設備保養,並建制有 EHS 職安衛管理系統和永續管理專區網站,以安全健康環境為目標推行 ISO45001、ISO-14001 及 ISO-50001 三套管理系統,每月定期召開工安會報,由各單位自主安全提案,形成安全文化。並建立安全衛生績效考核,以獎勵及要求雙管齊下,讓各單位主動性建立工安防護,降低職業災害發生的風險,確保員工的作業安全,並有編列預算成立運動中心和定期實施健康促進計畫及搭配醫護臨場服務推動四大指引和健康指導等活動。2025 年舉辦健康餐盤、代謝症候群、成菸、穴位按摩、聽力防護計畫、吊掛安全、急救 AED 操作訓練、健檢後醫師報告說明等講座及活動,參加人數各為 15~30 人不等,以提升員工對於自身安全與健康的意識。本公司各廠皆取得 ISO45001 之驗證,並每年持續進行內部稽核和外部追查,維持證照之有效性。 | ||
| 2025 年 4 個廠皆達到零工傷,對於工作中事故預防,除積極提供安全防護具、面罩等個人防護裝備,推動指呼建立安全文化,降低人為疏失、提升設備本質安全,並定期舉辦交通安全和吊掛安全宣導和教育訓練活動,事故發生依據公司公傷處理及獎懲程序,將事故發生原因調查分析及檢討、並採取有效地防範措施、以防止類似事故再度發生。 | ||||
| 每年安排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進行四小時的緊急應變演練,以確保員工接受到適切的培訓,涵蓋實際操作消防設施、疏散和集合演練,以及緊急救護 CPR+AED 使用的培訓,每廠都超過 70%,獲得安心職場認證,從而大大提高了員工在防災救災方面的自主能力。本公司 2025 年無發生火災事件。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四) 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V | 公司訂有人才發展品質管理手冊,依其展開員工職涯規劃,並建立健全之教育訓練品質管理體系,包括新進人員入職訓練、職前訓練、在職員工各類職能發展及職能缺口培訓機制與晉升制度連結,每年依公司政策及員工能力分析進行培訓發展計畫,並於 2024 年獲得 TTQS 的銀牌認可。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五) 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V | 產品依據各國規範設計,並且通過相關認證,方可銷售。 | ||
| 可洽詢本公司各據點免費服務專線,請詳本公司網頁「全球服務據點」。https://www.fortune.com.tw/tw/contact_map.aspx | ||||
| 本公司重視個人資料保護之重要性,2017 年起即訂有保護管理辦法,並於公司網站公開個資保護政策,同仁如需索取自身或他人之個人資料,需依管理辦法進行申請,以確保個資安全與合法使用。114 年實施全公司個資宣導訓練、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及法規遵循教育訓練時數合計 1,509.15 小時,共 1204 人次參與,持續強化同仁對個資保護與法遵意識,114 年度共 160 人次依管理辦法進行個資申請並受到保護。 | ||||
| https://www.fortune.com.tw/tw/Investor_personal_data.aspx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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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說明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六) 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V | 採購作業標準中規定,華域之協力廠商需配合 ISO 及 RoHS 之相關規定,根據請購規範中相同 RoHS 對六大危害物質之禁用/限用之管理,並確實執行。於 1P2036 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作業中規定,承攬廠商藉由工作證管理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協議組織會議與安全巡視等良好的工作安全與衛生措施,達成本公司及承攬廠商意外事故的降低、減少意外事故發生,確保人員、設備與財產安全,於作業期間降低職安衛事故發生及減少對環境造成衝擊,藉由輔導制度,提升承攬廠商之共識及各項安全衛生知識,以維護本廠作業環境安全。 |
標準書 1W1611 簽認「環境及職安衛政策配合承諾書」,承諾環境方面減少並預防污染源排放、持續推行廢棄物減量及遵循環保法規等,職安方面訂定危害預防及自護互護監護政策,了解各項活動之潛在危害,採取降低風險之作業等,並配合本公司之 ISO14001 環境政策及 ISO45001 職安衛政策環境及職安衛政策、ISO50001 能源政策等相關作業之要求,作為合格採用主要條件之一。
與協力廠商之訂定合約中已明訂需遵循相關法規、環境衛生及安全維護予以要求及規範,協力廠商應秉持企業對社會責任之精神,降低營運對生態效益、社區環境、人類社會產生影響,促進及宣導永續消費概念,並依下列原則從事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等營運活動:
1. 減少產品與服務之資源及能源消耗。
2. 減少污染物、有毒物及廢棄物之排放,並應妥善處理廢棄物。
3. 增進原料或產品之可回收性與再利用。
4. 使可再生資源達到最大限度之永續使用。
5. 延長產品之耐久性。
6. 增加產品與服務之效能。
甲乙雙方須共同致力落實企業社會責任,若乙方涉及違反企業社會責任事項,且對供應來源社區之環境與社會造成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為強化供應商品質管理機能並確保供應來源之環境與社會之影響於 1W1611 廠商開發評鑑明訂供應商及材料開發職責內容,上述相關作業規定與其供應商合作,共同致力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V | | 本公司已依據全球報告倡議組織 GRI 準則(GRI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GRI Standards) 2021 年版、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之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台灣證券交易所之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編撰並於附錄提供GRI 內容索引,編撰2024年ESG永續報告書,並取得第三方驗證機構「法國標協集團之艾法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查證。
https://www.fortune.com.tw/tw/sustainable_journal.aspx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訂定有「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以為員工遵循,不定期舉辦志工活動,並透過活動養成員工企業社會責任認知,在從事企業經營之同時,積極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以符合國際展趨勢,並注意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在追求永續經營與獲利同時,重視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之因素,並將其納入公司管理方針與營運活動;秉持「安員工」、「安顧客」、「安股東」、「安社會」的使命,致力於公司治理與誠信經營、拓展綠色能源事業、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及環境永續共存,實際運作與守則規定無差異情形。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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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說明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本公司經營理念為「發展品質好對人類生活有助益的產品,並以充分的數量及合理價格供給社會,進而改善人類社會,創造利潤、福利員工、追求幸福、和衷共濟、同享緊榮及和平」,亦即以「安員工、安顧客、安股東、安社會」為公司精神。 本公司經營模式為全方位為顧客為社會解決電力的問題,以優良的品質供應社會,直接對社會行善,對社會電力事業做最大貢獻,善盡企業的社會責任,與環境相調和,生產環保型綠色電機產品。 本公司網站已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供其詢問及發表意見,以瞭解利害關係人之合理期望及需求。 https://www.fortune.com.tw/tw/contact_stakeholder.aspx 本公司為建立永續之職場環境及持續關懷員工,採取下列措施調查員工滿意度: 每年進行年中與年終的員工組織氣候問卷調查共兩次,以結構、責任、獎酬、風險、人情、支持、標準、衝突、認同、福利面等十個構面,從中瞭解同仁們的真實認知與感受,而相關調查報告於管理處週報報導,而針對同仁提供的意見或建議則由各相關主辦單位確認實際情況與評估改善必要性與效益後,由權責主管於系統回覆回饋同仁。 本公司為就親睦鄰、關懷社會並採取下列措施履行社會責任: 1. 大股東成立創辦人許憲樑先生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從事清寒獎學金及社福工作。 2. 以許憲樑基金會申請加入桃園縣祥和計畫(志願服務法)全名為「台北市許憲樑社會福利基金會華城電機桃園廠區志工委員會」,以推動身心障礙、少年、家庭、老人、兒童及綜合福利等志願服務工作,並參與桃園市慈善捐助及各項公益慈善活動,活動報導可參閱本公司志工委員會網站。https://www.fortune.com.tw/tw/Charity_index.aspx 3. 捐助東海扶輪社及扶輪宗山會社會慈善救濟。 4. 參與觀音區就親睦鄰活動,除曾推動愛心銀行只送不還,資助中低收入戶外,更致力於弱勢及幼兒關懷、認養、社區捐血、捐助學校以及淨灘(山)、掃街及水渠疏濬工程、二手衣物與舊鞋回收、瀕危物種認養、環境教育資金贊助、癌症患者營養補充計畫、食物銀行長期資助計畫、能源弱勢資助計畫、支持身心障礙者輔具維修等。 5. 長期響應政府植樹活動,配合社區發展種樹固避抗暖化、環保愛地球等活動。 6. 配合桃園市政府執行臭氧改善計畫,用行動響應維護環保地球。 7. 響應桃園市政府認養廠區用邊河川-觀音溪,志工委員會並2025年起持續參與桃園市老街溪淨溪活動,將環保及水資源的概念傳遞給員工,期許做到環保愛地球的文化傳承。 8. 配合台電需量反應計畫,提高台電夏季尖峰的備載能力,應變工業區用電的靈活度。 9. 產學合作研究開發及各類建教合作,提供學生在職進修與打工、實習機會。 10. 履行社會責任,進用研發替代役,培育研發科技及專技人才。 11. 參與政府各類促進就業機會、獎勵方案,提供就業機會,降低失業率。 12. 響應政府政策,提供弱勢失能、原住民、中高齡就業機會及各項進修補助方案,履行社會責任。 13. 緊急復電服務系統,全年24H無休提供顧客最短時間恢復供電,實踐「安社會」華城精神。 14. 本公司榮獲2008年度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獎。 15. 本公司榮獲經濟部工業局第8屆工業精銳獎。 16. 本公司榮獲2015「天下CSR企業公民獎」首屆「小巨人」組第十八名殊榮。 17. 本公司榮獲2016桃園市第十屆服務品質卓越獎。 18. 2015~2018年連續獲評天下CSR企業公民獎之殊榮,更展現本公司在「公司治理/企業承諾/社會參與/環境保護等四大構面」之經營成果。 19. 本公司榮獲「2018年經濟部創新技術博覽會鈕金獎及銀牌獎」。 20. 本公司分別於2018及2019年榮獲「台灣精品獎」。 21. 本公司榮獲「桃園2020年度金牌企業卓越獎-智多星獎」,藉由積極創新研發及與時俱進產業升級,共同奉獻桃園產業創造力與桃園共榮發展。 22. 本公司榮獲「2021年經濟部創新技術博覽會金牌獎」。 23. 本公司許述德總經理榮獲「臺灣MVP經理人」殊榮。 24. 本公司榮獲哈佛商業評論雜誌主辦2022年第二屆「數位轉型鼎革獎」之「智慧製造轉型獎」。 25. 本公司連續榮獲「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績優單位」獎項殊榮。 26. 公司內部刊物紙張使用符合FSC認證材料,確保印製材料並非來自園墾園伐的森林,為環境友善及減避盡一份心力。 27. 本公司2024年參與0403花蓮藍災暴款專案計畫,以展現企業公民形象和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28. 本公司第三度榮獲國際《HR Asia Awards》肯定,為重電產業中唯一連霸蟬聯「亞洲最佳企業雇主獎」之企業,並於2025年首度獲頒「科技賦能獎項」,此殊榮不僅彰顯本公司長期深耕人才發展、打造友善職場與重視員工照護的卓越成果,更代表企業於數位化管理、科技應用及組織效能提升上的持續投入,已獲國際高度認可。 29. 本公司成立55年以來,秉持不做「me too」、與時俱進的精神,首創售前服務、勇於投入外銷,成功躍升重電股王,董事長受邀參加「2024哈佛商業評論台灣企業領袖100強」頒獎典禮受獎,首次獲選「台灣企業領袖100強」;同時也獲評2024年度天下雜誌傳產營運績效100強第1名及2024年中華微信所首次混合科技產業經營績效百強第1名。 30. 本公司2025年度榮獲天下人才永續獎百強。 31. 2025年度榮登「臺灣高薪100指數」成分股之列。這項殊榮不僅是對我們營運成果的高度肯定,更是對長期重視員工福祉與薪酬制度的最佳背書,體現了多年來在薪資福利與獎酬制度上的持續投入與用心,也彰顯公司致力於打造具競爭力與吸引力職場環境的決心。 |
(六)公司履行诚信经营情形及採行措施:
| 评估项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说明 | ||
| 一、訂定诚信经营政策及方案 |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经董事會通過之诚信经营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诚信经营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V | 本公司已制定「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公司诚信经营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並經董事會通過,於內部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诚信经营之政策、作法,以為董事會及管理階層之承諾與遵循。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诚信行為方案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诚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诚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诚信经营守则」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V | 本公司據以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诚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包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第七條第二項,已訂定「公司诚信经营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相關防範行為以為遵循外,並定期利用各種會議、場合、刊物加強宣導及教育訓練,以避免有違反诚信经营情事發生。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诚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V | 本公司制訂之诚信经营政策,清楚且詳盡地訂定具體诚信经营的作法及防範不诚信行為,包含作業程序、行為指南及教育訓練等,並制定「吹哨人保護及檢舉作業程序」包含相關懲處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二、落實诚信经营 | ||||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诚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诚信行為條款? | V | 明訂業務標準作業流程,於交易前對交易對象進行商業徵信、金融中心信用紀錄及業界風評考核,過濾不诚信行為紀錄者並降低交易與收款風險。公司於制式合約中明訂加入诚信履約條款。公司之採購策略條款中明訂:「過濾不良之供應廠商,並將優良廠商名單供給設計單位及工廠。」,以避免與有不诚信紀錄之廠商交易。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诚信經營專職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诚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诚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V | 本公司為健全诚信經營之管理,由人力資源部及風險管理部暨法務室負責诚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由風險管理部暨法務室配合執行後每季向董事會報告。 | ||
| https://www.fortune.com.tw/tw/Investor_integrity.aspx | 將依規定辦理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V | 本公司制定防止利益衝突之政策,據以繳別、監督並管理利益衝突所可能導致不诚信行為之風險,並提供適當管道供利害關係人主動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當發生利益衝突時以本公司最大利益為優先考量,提出討論做出決策。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诚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诚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诚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V | 本公司依已訂定诚信守则及行為指南執行,稽核單位稽核計畫已排定法令規章遵循作業。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诚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V | 定期舉辦公司內部教育訓練與宣導,並設置「廠商協力合作會」邀請與公司從事商業行為之相對人參與,使其充分瞭解公司诚信經營之決心、政策、防範方案。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V | 本公司成立「人事評議委員會組織」,並設置執行秘書為專責受理窗口,受理各項檢舉、調查、懲處、申訴等事項及獎懲制度。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29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V | 110年起,為提升舉報公司內部不正當行為的意願,委由勤業眾信建置吹哨者舉報平台,方便同仁尋求協助或提報有關違反公司要求的不正當行為之管道。 | ||
| https://www.fortune.com.tw/tw/contact_whistle.aspx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V | 建立良善之吹哨機制,於2019年統整制定完整「吹哨人保護及檢舉作業程序」,提供內外部吹哨人舉報管道,受理、調查、處理、迴避及保密制度,且落實執行。 | ||
| 前述吹哨檢舉制度,內容涵蓋如下列事項,並於內部揭露,如確有違反誠信經營規定者,將依本公司規定辦理。 | ||||
| 一、建立內、外部舉報管道與負責窗口、單位及申訴、舉發流程。 | ||||
| 二、檢舉案件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懲處及相關文件製作之記錄及保存。 | ||||
| 三、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之保密。 | ||||
| 四、檢舉人的保護措施及污點證人之從業處置。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V | 本公司訂定「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已揭露於網頁;另訂「員工品德考核遵循要點」做為行為準則,並置於平台供員工查閱,以為遵守。誠信經營推動成效請參閱公司網頁: | ||
| https://www.fortune.com.tw/tw/Investor_integrity.aspx | 依規定實際運作無差異情形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據以「誠信」為基礎的政策,及品質、參與、福祉、永續的經營理念,對外重視對顧客的誠信,對內強化員工品德考核遵循要點,嚴格要求員工自律,遵守公司內部規範,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所以實際運作與守則規定無差異情形。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 ||||
| 1. 本公司工作規章中規範職業道德相關規定外,並要求同仁落實職場四大考驗一真實、公平、信譽友誼及彼此利益,更持續將此理念擴散至顧客及供應商,以落實公司誠信經營之理念。 | ||||
| 2. 本公司恪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上市公司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之相關法令,並依規定定期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公司資訊,達資訊公開透明,且持續多年獲得上市櫃公司資訊透明度評比A級外,第四及第五屆公司治理評鑑均排名均為21%-35%,第六屆至第十二屆排名級距為36%-50%。 |
(七) 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工作規則」及「人事評議委員會組織運作程序」內容包括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者,於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及員工職場倫理服務守則與員工品德考核遵循要點,並置於平台供員工查閱及遵守。
(八)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
內部控制聲明書:本公司已申報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請利用下列網址查詢。
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公司治理>公司規章/內部控制>內控聲明書公告
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t06sg20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三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重要決議及執行情形檢討如下:
- 案由:一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暨個體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敬請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業已編製完成,連同營業報告書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經提本公司一一四年三月十日董事會通過,尚無不合,依法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二、上述表冊(略),敬請 承認。
決議:承認權數:214,369,663權,占表決權數 97.07%,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 案由: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稅後純益為新台幣4,286,019,569元,謹擬具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表。(略)
二、敬請 承認。
決議:承認權數:214,598,799權,占表決權數97.17%,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執行情形:訂定一一四年八月二日為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並於一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起發放。(每股分配現金股利 9 元)
- 案由: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提請 公決。
說明:一、配合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及金管證發字第1130385442號,應於公司章程訂明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
二、原條文與修訂後條文對照表。(略)
決議:承認權數:214,636,281權,占表決權數97.19%,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執行情形: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已於一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核准變更登記。
- 案由: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請 公決。
說明:一、本公司為配合營運需要,充實公司之營運資金,擬自民國一一三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二八七、一六四、四一( )元轉增資發行新股二八、七一六、四四一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普通股。
二、股東股票股利依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約配發10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股務代理機關辦理拼湊一整股,拼湊不足或未拼湊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三、略。
四、略。
五、略。
決議:承認權數:214,615,162權,占表決權數97.18%,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 31 -
執行情形:訂定一一四年八月二日為股票股利除權基準日,並於一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起發放。(每股分配股票股利 1 元);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已於一一四年八月十二日核准增資變更登記。
- 案由: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提請公決。
說明:一、依據臺證治理字第1110004250號函及臺證治理字第1080024221號函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二、原條文與修訂後條文對照表。(略)
決議:承認權數:212,487,549權,占表決權數 96.21%,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執行情形:股東會通過後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並依修訂後程序辦理。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九日及一一五年四月二日董事會決議通過重要決議如下:
- 案由:本公司一一四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發放方式,提請核議。
說明:一、略。
二、擬自一一四年度獲利中提撥員工酬勞6.5%計新台幣366,114,033元(其中基層員工計168,516,363元,所佔員工酬勞總金額比率為46.03%)及董事酬勞1.40%計新台幣78,856,209元,均以現金發放方式。
決議:一、董事酬勞已經民國115年3月9日薪酬委員會全體委員一致同意通過。
二、經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請股東會報告。
- 案由: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提請核議。
說明:略。
決議:一、本案已經民國115年3月9日審計委員會出席委員一致同意更新合併現流表外,其餘照案通過。
二、經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依照審計委員更新通過,並送請股東會承認。
- 案由: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提請核議。
說明:略。
決議:一、本案已經民國115年3月9日審計委員會出席委員一致同意通過。
二、經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請股東會報告。
- 案由: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核議。
說明: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稅後純益為新台幣4,419,436,575元,謹擬具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略)
決議:一、本案已經民國115年3月9日審計委員會出席委員一致同意通過。
二、經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股東常會承認盈餘分配案及報告現金股利分派情形。
- 案由: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請核議。
說明:一、本公司為配合營運需要,充實公司之營運資金,擬自民國一一四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三一五、八八0、八五0元轉增資發
- 32 -
行新股三一、五八八、0八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普通股。
二、股東股票股利依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約配發10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股務代理機關辦理拼湊一整股,拼湊不足或未拼湊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三、略。
四、略。
五、略。
決議:一、本案已經民國115年3月9日審計委員會出席委員一致同意通過。
二、經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請股東會討論。
- 案由:召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提請 核議。
說明:略。
決議:經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 案由: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及候選人提名案,提請 核議。
說明:略。
決議:經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請股東會選舉。
- 案由:解除董事競業行為限制案,提請 核議。
說明:略。
決議:本案除許逸德董事及許逸晟董事因利害關係人迴避外,其餘八名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請股東會許可。
- 案由:調整董事候選人名單案,提請 核議。
說明:略。
決議:經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送請股東會選舉。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計 | 備註 |
|---|---|---|---|---|---|---|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李穗青周仕杰 | 114 年度第一季至第三季 | 4,450 | 708 | 5,158 | 非審計公費主要為營業稅直扣法查核公費、移轉計價及變更登記代辦費等。 |
| 李穗青李東峰 | 114 年度第四季 |
(一) 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更換前後審計公費金額及原因:無。
(二) 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
| 更換日期 | 民國一一四年第四季起 | |||
|---|---|---|---|---|
| 更換原因及說明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工作調度與安排。 | |||
| 原李穗青會計師及周仕杰會計師,第四季起更換為李穗青會計師及李東峰會計師繼任。 | ||||
| 說明係委任人或會計師終止或不接受委任 | 當事人 | |||
| 情況 | 會計師 | 委任人 | ||
| 主動終止委任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最新兩年內簽發無保留意見以外之查核報告書意見及原因 | 無 | |||
| 與發行人有無不同意見 | 有 | 會計原則或實務 | ||
| 財務報告之揭露 | ||||
| 查核範圍或步驟 | ||||
| 其他 | ||||
| 無 | V | |||
| 說明 | ||||
| 其他揭露事項 | ||||
| (本準則第十條第六款第一目之四至第一目之七應加以揭露者) | 無 |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 事務所名稱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 會計師姓名 | 主簽:李穗青會計師 副簽:李東峰會計師 |
| 委任之日期 | 主簽:未更換 |
| 副簽:民國114年第四季起 | |
| 委任前就特定交易之會計處理方法或會計原則及對財務報告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事項及結果 | 不適用 |
| 繼任會計師對前任會計師不同意見事項之書面意見 | 不適用 |
(三)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十條第六款第一目及第二目之三事項之復函:不適用。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應揭露其姓名、職稱及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期間:
本公司之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執行長、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未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單位:股
| 職稱 | 姓名 | 一一四年度 | 當年度截至四月十四日止 | ||
|---|---|---|---|---|---|
| 持有股數 | |||||
|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 ||||
| 增(減)數 | 持有股數 | ||||
|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 ||||
| 增(減)數 | |||||
| 董事長 | 許邦福 | 1,860,182 | - | (7,685,704) | - |
| 副董事長 | 許守雄 | 2,486,376 | - | - | - |
| 董事 | 許逸群 | 116,368 | - | - | - |
| 董事兼經理人 | 許逸德 | (1,980,364) | - | - | - |
| 董事兼經理人 | 許逸晨 | 357,331 | - | - | - |
| 董事 | 翁仁培 | 3,461 | - | - | - |
| 獨立董事 | 胡聯國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雷惠民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廖致翔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葉雲卿 | - | - | - | - |
| 經理人 | 許逸民 | 291,510 | 300,000 | - | - |
| 經理人 | 許逸揚 | 357,126 | - | - | - |
| 經理人 | 孫士明 | (32,745) | - | (24,000) | - |
| 經理人 | 朱慧龍 | 27 | - | - | - |
| 經理人 | 古富政 | (134) | - | (1,000) | - |
| 經理人 | 李紹利 | - | - | - | - |
| 經理人 | 王堯風 | - | - | - | - |
| 經理人 | 杜振發 | - | - | - | - |
| 經理人 | 陳盟岳 | 27 | - | - | - |
| 經理人 | 林振錦 | 1 | - | - | - |
| 會計部主管 | 邱旭蘭 | - | - | - | - |
2.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之資訊
單位:股
| 姓 名 | 股權移轉原因 | 交易日期 | 交易相對人 |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 | 股 數 | 交易價格 |
|---|---|---|---|---|---|---|
| 許逸德 | 個人財務規劃 | 1140317 | 厚德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 厚德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代表人許逸德 | 2,195,188 | 482 |
| 許邦福 | 個人財務規劃 | 1150204 | 許邦福四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許邦福四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代表人許邦福 | 1,306,570 | 1,080 |
| 許邦福 | 個人財務規劃 | 1150204 | 許邦福三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許邦福三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代表人許邦福 | 2,489,192 | 1,080 |
| 許邦福 | 個人財務規劃 | 1150204 | 許邦福二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許邦福二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代表人許邦福 | 1,708,090 | 1,080 |
| 許邦福 | 個人財務規劃 | 1150204 | 許邦福一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許邦福一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代表人許邦福 | 2,181,852 | 1,080 |
3.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之資訊:無。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115年4月14日/單位:股
| 姓名 | 本人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 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財務會計 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 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 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 | 備 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或姓名) | 關係 | ||
| 華承投資(股份) | 29,137,931 | 9.22% | 0 | 0.00% | 0 | 0.00% | 許守雄 | 為該公司 董事長 | |
| 許守雄 | 27,350,136 | 8.66% | 10,910,610 | 3.45% | 0 | 0.00% | 黃秀卿 許忠明、許邦福 許美鳳 | 配偶 兄弟 兄妹 | |
| 群盛發(股份) | 13,918,300 | 4.41% | 0 | 0.00% | 0 | 0.00% | 許忠明 | 該公司董事 長許逸群為 許忠明之子 | |
| 許邦福 | 12,776,301 | 4.04% | 1,378,334 | 0.44% | 20,090,706 | 6.36% | 陳延芬 許忠明、許守雄 許美鳳 | 配偶 兄弟 兄妹 | |
| 許美鳳 | 11,167,600 | 3.54% | 0 | 0.00% | 0 | 0.00% | 許忠明、許邦福 許守雄 | 兄妹 | |
| 黃秀卿 | 10,910,610 | 3.45% | 27,350,136 | 8.66% | 0 | 0.00% | 許守雄 | 配偶 | |
| 許忠明 | 10,254,358 | 3.25% | 9,917,022 | 3.14% | 0 | 0.00% | 官耀枡 許邦福、許守雄 許美鳳 | 配偶 兄弟 兄妹 | |
| 官耀枡 | 9,917,022 | 3.14% | 10,254,358 | 3.25% | 0 | 0.00% | 許忠明 | 配偶 | |
| 許逸綸 | 7,728,177 | 2.45% | 0 | 0.00% | 0 | 0.00% | 許忠明、許邦福 許守雄 許怡芸 | 伯姪 伯姪 兄妹 | |
| 許怡芸 | 7,353,847 | 2.33% | 0 | 0.00% | 0 | 0.00% | 許忠明、許邦福 許守雄 許逸綸 | 伯姪 伯姪 兄妹 |
註: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依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單位:股;%
| 轉投資事業(註1) | 本公司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合投資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 動能國際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0 | 0.00 | 100,000 | 100.00 |
| FORTUNE ELECTRIC AMERICA INC. | 1,000 | 100.00 | 0 | 0.00 | 1,000 | 100.00 |
| 華城重電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00 | 100.00 | 0 | 0.00 | 110,000,000 | 100.00 |
| 株式會社 Eトータリンク(E-Total Link) | 100 株 | 25.00 | 0 | 0.00 | 100 株 | 25.00 |
| 華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900,000 | 100.00 | 0 | 0.00 | 2,900,000 | 100.00 |
| FORTUNE ELECTRIC AUSTRALIA PTY LTD. | 500,000 | 100.00 | 0 | 0.00 | 500,000 | 100.00 |
| 華城電能股份有限公司(註2) | 21,836,364 | 60.95 | 2,222,000 | 6.21 | 24,058,364 | 67.16 |
| 華城匯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註3) | 26,950,000 | 83.85 | 5,000,000 | 15.56 | 31,950,000 | 99.41 |
| 華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註4) | 20,050,000 | 100.00 | 0 | 0.00 | 20,050,000 | 100.00 |
註1:係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註2:華城電能公司114年10月以每股55元溢價發行750萬股辦理現金增資,本公司認購3,636,364股,增資後資本額為358,250仟元。
註3:華城匯百貨公司於114年1月6日核准設立登記,114年2月24日辦理增資219,900仟元,114年2月27日已核准,實收資本總額220,000仟元,114年7月17日減資變更登記後為219,416仟元,115年1月21日辦理增資101,984仟元,115年2月11日已核准,實收資本總額321,400仟元,增資後本公司持有股數為26,950,000股,持股比率為 83.85% 。
註4:華曜能源公司於114年12月5日核准設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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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募資情形及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一、公司資本及股份、公司債、特別股、海外存託憑證、員工認股權證及併購之辦理情形
(一)股本來源
|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元) | 股數 | 金額(元)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58.08 | 1000 | 3,000 | 3,000,000 | 3,000 | 3,000,000 | 現金創立 | 無 | 無 |
| 64.01 | 1000 | 10,000 | 10,000,000 | 10,000 | 10,000,000 | 現金增資:7,000,000 | 無 | 無 |
| 68.08 | 1000 | 30,000 | 30,000,000 | 20,000 | 20,000,000 | 現金增資:10,000,000 | 無 | 無 |
| 71.10 | 1000 | 60,000 | 60,000,000 | 50,000 | 50,000,000 | 現金增資:30,000,000 | 無 | 無 |
| 73.02 | 1000 | 120,000 | 120,000,000 | 80,000 | 80,000,000 | 現金增資:18,000,000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12,000,000 | 無 | 無 | ||||||
| 75.12 | 10 | 12,000,000 | 120,000,000 | 10,050,000 | 100,500,000 | 現金增資:20,500,000 | 無 | 無 |
| 76.08 | 10 | 16,000,000 | 160,000,000 | 13,100,000 | 131,000,000 | 現金增資:30,500,000 | 無 | 無 |
| 77.11 | 10 | 19,000,000 | 190,000,000 | 16,775,000 | 167,750,000 | 盈餘轉增資:36,750,000 | 無 | 無 |
| 80.10 | 10 | 19,990,000 | 199,900,000 | 19,990,000 | 199,900,000 | 盈餘轉增資:32,150,000 | 無 | 無 |
| 81.10 | 10 | 40,000,000 | 40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0 | 盈餘轉增資:126,936,500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40,979,500 | ||||||||
| 現金增資:32,184,000 | ||||||||
| 證管會核准日期文號 81 年 10 月 29 日(81)台財證(一)第 02805 號 | 無 | 無 | ||||||
| 82.06 | 10 | 80,000,000 | 80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0 | 盈餘轉增資:80,000,000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20,000,000 | ||||||||
| 證管會核准日期文號 82 年 6 月 30 日(82)台財證(一)第 01591 號 | 無 | 無 | ||||||
| 83.11 | 10 | 80,000,000 | 800,000,000 | 57,500,000 | 575,000,000 | 盈餘轉增資:75,000,000 | ||
| 證管會核准日期文號 83 年 11 月 18 日(83)台財證(一)第 46437 號 | 無 | 無 | ||||||
| 84.06 | 10 | 80,000,000 | 800,000,000 | 66,364,584 | 663,645,840 | 盈餘轉增資:88,645,840 | ||
| 證管會核准日期文號 84 年 6 月 16 日(84)台財證(一)第 35875 號 | 無 | 無 | ||||||
| 85.06 | 10 | 80,000,000 | 800,000,000 | 76,558,922 | 765,589,220 | 盈餘轉增資:88,670,460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13,272,920 | ||||||||
| 證管會核准日期文號 85 年 6 月 24 日(85)台財證(一)第 39540 號 | 無 | 無 | ||||||
| 86.05 | 10 | 110,000,000 | 1,100,000,000 | 88,459,583 | 884,595,830 | 盈餘轉增資:111,350,710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7,655,900 | ||||||||
| 證管會核准日期文號 86 年 5 月 28 日(86)台財證(一)第 42245 號 | 無 | 無 | ||||||
| 86.09 | 10 | 110,000,000 | 1,100,000,000 | 108,459,583 | 1,084,595,830 | 現金增資:200,000,000 | ||
| 證期會核准日期文號 86 年 9 月 15 日(86)台財證(一)第 68049 號 | 無 | 無 | ||||||
| 87.05 | 10 | 200,000,000 | 2,000,000,000 | 132,911,194 | 1,329,111,940 | 盈餘轉增資:157,748,440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86,767,670 | ||||||||
| 證期會核准日期文號 87 年 5 月 19 日(87)台財證(一)第 43763 號 | 無 | 無 | ||||||
| 88.06 | 10 | 200,000,000 | 2,000,000,000 | 162,823,596 | 1,628,235,960 | 盈餘轉增資:179,503,950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119,620,070 | ||||||||
| 證期會核准日期文號 88 年 6 月 1 日(88)台財證(一)第 50798 號 | 無 | 無 | ||||||
| 89.06 | 10 | 200,000,000 | 2,000,000,000 | 199,436,289 | 1,994,362,890 | 盈餘轉增資:211,444,520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154,682,410 | ||||||||
| 證期會核准日期文號 89 年 6 月 7 日(89)台財證(一)第 48194 號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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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元) | 股數 | 金額(元)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90.07 | 10 | 275,000,000 | 2,750,000,000 | 219,560,444 | 2,195,604,440 | 盈餘轉增資:113,745,220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87,496,330 | ||||||||
| 證期會核准日期文號90年7月5日(90)台財證(一)第143343號 | 無 | 無 | ||||||
| 91.07 | 10 | 275,000,000 | 2,750,000,000 | 220,119,434 | 2,201,194,340 | 盈餘轉增資:5,589,900 | ||
| 證期會核准日期文號91年7月8日(91)台財證(一)第0910137372號 | 無 | 無 | ||||||
| 92.12 | 10 | 275,000,000 | 2,750,000,000 | 215,119,434 | 2,151,194,340 | 辦理註銷庫藏股:50,000,000 | ||
| 證交所核備文號台註上字第09300011291號 | 無 | 無 | ||||||
| 93.12 | 10 | 275,000,000 | 2,750,000,000 | 205,902,434 | 2,059,024,340 | 辦理註銷庫藏股:92,170,000 | ||
| 證交所核備文號台註上字第09400001802號 | 無 | 無 | ||||||
| 97.08 | 10 | 275,000,000 | 2,750,000,000 | 216,197,556 | 2,161,975,560 | 盈餘轉增資:102,951,220 | ||
| 金管會日期文號97年8月13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40948號 | 無 | 無 | ||||||
| 98.08 | 10 | 275,000,000 | 2,750,000,000 | 248,627,189 | 2,486,271,890 | 盈餘轉增資:324,296,330 | ||
| 金管會日期文號98年8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40943號 | 無 | 無 | ||||||
| 99.07 | 10 | 275,000,000 | 2,750,000,000 | 261,058,548 | 2,610,585,480 | 盈餘轉增資:124,313,590 | ||
| 金管會日期文號99年7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9446號 | 無 | 無 | ||||||
| 113.07 | 10 | 500,000,000 | 5,000,000,000 | 287,164,403 | 2,871,644,030 | 盈餘轉增資:261,058,550 | ||
| 金管會生效日期113年7月5日 | 無 | 無 | ||||||
| 114.07 | 10 | 500,000,000 | 5,000,000,000 | 315,880,844 | 3,158,808,440 | 盈餘轉增資:287,164,410 | ||
| 金管會生效日期114年7月3日 | 無 | 無 | ||||||
| 股份 | ||||||||
| 種類 | 核定股本 | 備註 | ||||||
| --- | --- | --- | --- | --- | ||||
| 流通在外股份 | ||||||||
| (上市公司)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 | ||||||
| 記名式普通股 | 315,880,844 | 184,119,156 | 500,000,000 |
(二)主要股東名單(股權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或股權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
115年4月14日/單位:股
| 主要股東名稱 | 股份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華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9,137,931 | 9.22% | |
| 許守雄 | 27,350,136 | 8.66% | |
| 群盛發股份有限公司 | 13,918,300 | 4.41% | |
| 許邦福 | 12,776,301 | 4.04% | |
| 許美鳳 | 11,167,600 | 3.54% | |
| 黃秀卿 | 10,910,610 | 3.45% | |
| 許忠明 | 10,254,358 | 3.25% | |
| 官耀枬 | 9,917,022 | 3.14% | |
| 許逸綸 | 7,728,177 | 2.45% | |
| 許怡芸 | 7,353,847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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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股利政策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應先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
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份,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股東會。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六十分配股東紅利,分配股東紅利,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之比率不低於當年股利分配總額之百分之二十五為限。
- 執行狀況
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經提本公司一一五年三月九日董事會通過,每股配發現金新台幣 11 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 1 元提請股東常會討論。
(四)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資訊處理準則」及「對上市公司應公開完整式之預測認定標準」之規定,本公司因未公開 115 年度完整式財務預測,故不適用揭露預測性財務資訊之影響。
(五)員工及董事酬勞
-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及董事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 3% 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以不低於 20% 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及不高於 2% 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
本期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係依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及董事酬勞之成數內計算。年度終了後,董事會提撥之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
-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的情形:
一一五年三月九日董事會通過提撥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現金 366,114,033 元(其中基層員工計新台幣 168,516,363 元,所佔員工酬勞總金額比率為 46.03%)及董事酬勞 78,856,209 元。
- 前一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
一一四年度實際配發員工酬勞-現金 283,163,880 元,董事酬勞 79,285,886 元與原董事會通過分派金額相同。
- 40 -
(六)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未申請買回本公司股份。
(七) 公司債及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八) 海外存託憑證、員工認股權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九) 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二、資金運用計畫內容及執行情形:
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並無前各次發行有價證券或最近三年內已完成且計畫效益尚未顯現之情形。
- 41 -
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
(1) 變壓器、變成器、配電盤、高低壓開關(包括分段開關、熔絲鏈開關、真空開關、負載開關、空斷開關、油開關及開關箱設備等)、變電設備(包括避雷器、電容器、比壓器、比流器、電抗器、整流器、斷路器、限流熔絲等)、電動車交流充電設備、直流充電設備、電動機車充電設備等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以上業務不論自製或委外一律建立產品標準自行設計,以維持核心技術能力。
(2) 統包工程:
持續承攬台灣電力公司變電所統包工程及電力工程外,並將相關工程經驗應用於民間機電工程(含廠辦及科技廠房等機電工程),亦積極投入政府近來所推動社會住宅及運動中心等公共工程案、桃園航空城工程案、政府正規劃擴大全面性基礎建設投資,目標在於著手打造未來30年國家發展需要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包含五大建設計畫:建構安全便捷的軌道建設、因應氣候變遷的水環境建設、促進環境永續的綠能建設、營造智慧國土的數位建設、加強區域均衡的城鄉建設等、台鐵車站改建及南迴鐵路電氣化及捷運交流和直流供電設備、汰舊換新相關核心機電工程、環保及水資源工程、再生能源及節能/儲能等工程、港口碼頭機電重建工程。為邁向「台灣2050淨零排放」目標,建置太陽光電、離岸風力發電、電網級儲能系統、樓宇分散式儲能系統、電動車充電基礎建設、車廠DC快速充電站工程、車主住家充電格安裝工程、社區電動車充電全區機電工程及發電新建工程等。
(3) 輸/配電轎線自動化及電腦軟體工程:
因應台灣電力公司全省自動化控制、配電自動化、配電常閉環路自動化系統、電腦核算開票系統、自動抄表系統、各資訊系統重建後之維護服務、變電所及電廠SCADA設備汰舊換新等工程。
(4) 發電/儲能工程:
因應台灣電力公司及民間業者相繼投入設置陸上及海上風力發電/儲能、太陽能發電/儲能及離島發電/儲能等綠能發電儲能工程。
(5) 一般進出口貿易(許可業務除外)。
(6) 各種電機設備安裝/儲能工程之設計、施工、維護保養服務,並提供技術諮詢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7) 電工器材設備之設計、製造、加工及買賣(許可業務除外)。
(8) 中央監控系統設備、自動控制設備、不斷電電源系統設備之設計、製造、加工、承裝及銷售。
(9) 高低壓電氣、軌道車輛用配組件及輸配電線路工程之設計、承裝及器材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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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電動車交、直流充電相關設備、家用充電樁安裝建置,區域型充電收費管理系統,EMS 區域能源管理系統,開放式充電營運管理系統 APP,包含但不限於站點查詢、導航、啟用、關閉、繳費功能,佈建全台電動車充電站基礎服務網絡。
(11)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公司目前之商品項目及營業比重
單位:%
| 商品種類 | 年度
114 年度 |
| --- | --- |
| 變壓器 | 73.61 |
| 配電盤 | 7.29 |
| 工程承包 | 5.69 |
| 配電器材 | 3.69 |
| 售電收入 | 0.05 |
| 其他 | 9.67 |
| 合計 | 100.00 |
- 公司目前計劃開發之新商品
外銷三相輸出 Y/D 切換特殊用變壓器及簡易版免保養呼吸器。
(二) 產業概況
- 產業現況與發展
重電產業向來為工業之母,本公司之主要產品變壓器及配電盤是各電力系統從電力公司發電輸電配電到產業建/擴廠及各公共建設皆需要的設備,與發輸配電所組成的重電產業中之重要環節。2025 年雖受到美國對等關稅衝擊影響,但隨著影響降低且在 AI 對電力強勁需求下,全球電力基建仍持續擴張,2026 年全球電力設備可望持續成長。
(1) 行政院為推動「台灣 2050 淨零排放路徑」政策,全面規劃及推動包括節能、創能、儲能及智慧系統整合等各項工作後,各配套政策及規劃如雨後春筍般推出,至 2025 年再生能源占比達 20% 目標,其中太陽光電地面型 2030 年目標為 3,100 萬瓩;離岸風電示範及潛力風場至 2025 年目標為 550 萬瓩、第三區塊風場至 2035 年目標為 1500 萬瓩;地熱發電 2025 年目標為 20 萬瓩。為因應 2050 年淨零排放,政府規劃至 2050 年的電力配比為再生能源 60~70%,對建置再生能源裝置之電力設備的需求,在 2050 年之前將是與日俱增。因應人工智慧(AI)大爆發將使未來用電成長比過去更多更快,政府現正推動新增超過 20 部燃氣複循環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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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應 2022 年 3 月 3 日 303 事故造成全國性停電,引發各界關注國內電網系統穩定,台電於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開記者會,正式公布「強化電網韌性建設計畫」,將於 10 年內投入 5,645 億元。全面提升全國電網面對突發事故的因應能力,以及為 2050 淨零轉型目標做好準備,本公司將積極參與政府計畫提供相關產品及工程服務,改善台灣電力網路。
(3) 美國因政府政策,美國企業把生產製造移回國內、增加基礎建設、支持能源產業等美國優先政策,除了產業的建廠及擴廠對電力設備需求外,AI資料中心及邊緣運算 AI 應用等新興科技持續暢旺,造成電力設備供需不平衡,自 2022 年開始變壓器市場快速成長。美國能源部預估在「降低通膨法案」等法案推動下,至 2035 年美國本土需新增 64% 的區域內輸電線路,與 114% 的跨區域輸電容量,推估變壓器需求愈來愈強勁。美國總統川普 2025 年 2 月簽署行政命令,正式成立「國家能源主導委員會 (National Energy Dominance Council)」,加速石油和天然氣生產,以滿足美國發展 AI 所需的龐大電力需求。預估訓練 AI 所需的能源將高達 5GW,即發電裝置容量增加 5GW,推估發輸配電系統及終端消費的各電壓等級變壓器需求將達 40GW (40,000MW)。2026 年 3 月美國七大科技巨擘承諾,將自建電廠、擴大投資電力基礎建設,以滿足 AI 用電需求,增加北美對變壓器等電力設備的需求。東南亞新興經濟體,以開發資源提升經濟必需發展電力設備,全球變壓器的中長期銷售前景持續看好,全世界對環境的關切及能源成本的提高亦造成再生能源電站的持續開發,目前全球變壓器等電力設備市場為供不應求的失衡狀態,雖歐美大廠有擴廠計畫進行中,但電力建設為全球性,預估未來 5~10 年電力設備市場仍將持續維持高度成長。以上產業狀況皆對本公司外銷有正面加持的效果,預估本公司外銷金額將大幅成長。
(4) 再生法通過及政府大力推動節能減碳政策、綠色能源政策,如:風力發電、水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環保工程、電網級儲能系統、分散式儲能系統、電動車充電基礎建設與營運網絡…等,將能創造重電產業無限商機。
(5) 東南亞開發中國家電網建設案、新能源案及資料中心案件推展中,唯風險亦高須步步為營小心應對。
(6) 隨著電動車市場擴張,配合淨零排放趨勢下帶動產業蓬勃發展,加上各國政府推波助瀾,更加速了電動車產業的快速發展。從全球市場觀察,電動車產業維持結構性成長態勢,依據國際能源總署(IEA)及多家國際研究機構統計資料顯示,2025 年全球電動車銷售量持續創下新高,全球滲透率已超過 18%,主要市場如中國、歐洲及北美仍保持雙位數成長幅度。整體而言,全球電動車銷售規模雖於部分區域呈現成長幅度收斂,但總量仍持續攀升,產業發展方向並未改變,各國仍持續推動充電基礎建設作為重要能源轉型工程,充電設施屬於基礎建設型產業,具備長期需求韌性與戰略價值。
-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本公司產品大致屬公共建設、建/擴廠投資的設備資本財項目,舉凡有基礎工程、新建工廠、擴充產能或工廠設備汰舊換新時都需用到,因此是屬於公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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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及產業上游的基礎設備。而所需使用的大宗材料,如矽鋼片、銅線、銅片、絕緣油是屬於上游的材料,而其它控制及保護器材則屬中、下游的附加價值型零組件。而該等產品所使用之各項材料供貨無匮乏之虞。
3. 產品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本公司主要產品的發展趨勢為高效率、省能源及體積縮小、智慧化兩大發展趨勢,因此為提高附加價值及競爭力,採用最優良材料及品質優良的控制與保護器材零組件是必然趨勢。
由於本公司一向堅持良好品質,故在產品競爭力上亦保有一定的競爭優勢。因此為維持長久生存及優勢,在產品 Q.C.D.S(品質、成本、交期、服務)全方面的努力下,致力產品及服務的品質及交期由「如期如質」朝「優期優質」精進,得以繼續不斷地受到海內外顧客的信賴及訂單。
本公司除了製造重電產品外,特別重視售前、售後服務,除了落實關心顧客的品質政策成立 24 小時復電服務及擴大維護保養業務外,之前以「變壓器先進服務計畫」向經濟部申請科專計畫,研發「噪音分析模組」、「監控設備投入與數據分析」、「智慧型維保決策支援模組」等,並已開始向市場行銷,周界音場分析可在顧客購置變壓器設備前模擬設置環境,提供變壓器設備合理噪音規範值,規劃及協助既設變壓器設置環境噪音改善建議;變壓器即時監測系統可同時收集變壓器運轉時之溫度、電壓、電流...等諸元,另依油中可燃氣體含量、增量,即時提供故障因應對策,變壓器剩餘壽命診斷也為此模組重大功能之一,另定期提供週、月、年報、年度維護保養建議項目及預算,提供最符合經濟效益的維護保養建議。藉由以上完整售前、售後服務及 IT 技術應用,落實「製造服務化,服務科技化」及顧客經營策略,更貼近顧客需求,增加與顧客互動,提升再購率。
在電動車充電領域上,除具備自主研發製造能力,可生產銷售自有產品並提供車廠銷售電動車隨附充電硬體設備與安裝建置統包工程外,同時自主開發充電站點查詢、導航、啟用、付費之電動車充電 App,結合佈建全台充電站基礎建設網絡,以一條龍的服務模式為全台電動車主提供服務,並持續家用充電設備優化與系統平台升級,打造安心、便利、高效率的充電體驗。
(三) 技術及研發概況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一季止投入研發費用與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 度 | 金 額 | 佔營收百分比 |
|---|---|---|
| 114 | 397,975 | 1.63 |
| 115 年第一季 | 126,710 | 2.66 |
| 開發成功之產品規格 | 成果 | |
| --- | --- | |
| 外銷三相亭置式變壓器 | 成功通過符合 DOE(美國能源局)高效率節能要求,及符合 IEEE C57.12 亭置式標準要求 | |
| 外銷特殊三燒組亭置式變壓器 | 成功通過符合 DOE(美國能源局)高效率節能要求,及符合 IEEE C57.12 亭置式標準要求 |
(四)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5-10年)公司主要事業區分為設備事業及新能源工程事業為主體,以再生能源、科技業、用電大戶之傳統產業為顧客群,以國內、北美及東南亞為目標市場。
- 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內銷方面:(設備事業及新能源工程事業)
電力產品普遍應用於日常生活、商業活動及生產製造,隨著科技進步使用範圍日趨擴大,電力可謂為維繫現代文明的基石。短期內,除加強產業在國內及國外建廠或擴廠案所需既有產品行銷銷售外,國內69kV以上變壓器及相關配電盤設備使用已超過40年,預估未來逐年有汰換市場需求,除自行生產產品外,另尋找國外相關產品代理或經銷,強化系統設備完整性及提高競爭力,並繼續朝設計、製造、施工統包工程行銷,統包工程的水資源工程、捷運及台鐵工程、再生能源、節能工程、電網級儲能系統、分散式儲能系統、電動車充電基礎建設、機電工程(包含消防、水電、監控系統)、冷凍空調工程等相關領域,業務方面已在中部設立據點,為中部顧客及建築師做設備及機電工程方面的事前規劃服務,爭取更多設備及工程案件接單;本公司除了現有AC交流與DC直流充電格持續進行系列產品性能優化與品質提升外,另外,經濟部為保障民眾使用電動車充電設備的安全及計費準確性,已分別公告實施「電動車充電設備」產品自願性產品驗證(VPC),與電能計量檢定要求,未經檢定合格不得供交易使用。為確保消費者權益並為使用者做第一線的把關,本公司相關交直流充電格產品,包含家用二代充電格、第四代交流充電格、直流充電格皆已取得VPC認證,而在營運場域所設置的交、直流營運設備,亦皆已按計畫陸續通過政府電能計量檢定並取得度量衡合格認證,為台灣電動車充電基礎建設與服務滿足車主在外補電需求,注入更大的動能。
外銷方面:(設備事業)
以分散市場、服務既有顧客,及全面性售前與售後服務系統的建立,隨著綠能市場的興起,針對不同市場發展太陽能及省能源案件。
外銷策略以先進國家為主,其他快速發展中國家為輔。在公司內部著力於品質提升與成本降低的努力下,主要外銷產品以配電變壓器、電力變壓器及太陽能PV Box模組為主,配合海外顧客的需求模式承接訂單,並將持續擴大與直接、間接顧客之合作關係,以穩定之品質及產能穩健持續成長。另積極尋找開發電力公司及國外大型統包工程公司配合變壓器+太陽能模組供應,爭取外銷市場,結合公司各單位業務資源、華城重電500kV產製能力,滿足顧客在地服務、品質、價格、交期不同需求,爭取電力公司,EPC及東南亞等市場訂單。
- 長期業務發展計畫
內銷方面:(設備事業及新能源工程事業)
未來隨著經濟成長、氣候變遷及推動產業發展之影響下,用電需求將逐年增加,依據經濟部能源局規劃自民國2018年~2025年逐年將發電備用容量率目標由2018年的 10.0% 提升至2025年的 17.1% ,逐年增加再生能源發電機組以降低空污,及規劃大量燃氣機組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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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內需電機市場因上述電源開發規劃及因政府重大工程建設之展開而大幅度成長,同時也因國民所得增加,我國將邁入已開發國家之林,各項公共建設也將隨生活品質提升而呈高幅度成長;政府推動「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政策,在太陽光電、離岸風力發電、儲能系統新建等密集建置之下,將帶動另一波電機產品供不應求的現象。工程事業領域,將持續深入再生能源工程,如:綠色電力、風力電力、太陽能發電、離島發電及電網級儲能系統、分散式儲能系統等各項工程。
「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政策全面規劃及推動包括節能、創能、儲能及智慧系統整合等主要能源政策上,本公司均能提供機電設備、機電工程及運轉維護服務,相關商機對應;
節能:高效率非晶質鐵心變壓器、電動車充電柱/建設及充電站營運
創能:變壓器、配電盤、開關設備、機電工程統包、維護保養
儲能:變壓器、配電盤、開關設備、機電工程統包、維護保養
智慧系統整合:變壓器、配電盤、開關設備、機電工程統包、遠方監測單元RTU、維護保養
本公司產品及服務在上列國內未來10年重要能源政策及台電「強化電網韌性建設計畫」推動需求之下,預估公司每年可增加約 10~20% 以上營業成長。
電機產品與經濟成長,生活品質的提升息息相關,只要社會進步,電機市場就蓬勃發展。至於供應方面,由於電力變壓器、配電盤、高壓瓦斯絕緣開關與配電器材等製造是屬於資本與技術密集產業,尤其變壓器產業除了是資本密集、技術密集外,更不易取得顧客信賴採用的特質,競爭者短期不易打入市場或增加競爭,以國內同業家數而言,在69kV級以上變壓器廠家近40年來為零成長。華城近30年長期深耕北美市場,為爭取顧客認同,計劃性地將11、22、66、230、500kV級變壓器送交到國際知名驗證機構KEMA,完成變壓器最嚴格且合格率平均僅約50%以下的短路試驗認證,及在北美市場顧客多次蒞廠評鑑之下,同時也以優質的售前後服務、設計及零附件最大標準化、擴大產能提供合理的價格及交期給顧客,逐年讓顧客更具信心採購更高電壓等級及更大容量的變壓器,藉此拉開與競爭對手的差距及提高占比。
隨著電動車市場成長,相對車主使用公共充電站作為住家以外補電需求亦會持續成長。本公司AC充電設備著重於消費者預計停留較長時間之目的地處建置,DC充電設備則著重高速公路或沿線等交通樞紐處建置,除了解決車主因電量與公共充電設備不足所引起的里程焦慮外,也根據車主不同的使用習慣提供差異化的充電資源配置,從而獲取充電服務等持續性現金流,此外,持續厚植核心技術能力,深化一站式服務優勢,使之形成堅強的核心競爭力,為全方位電動車充電市場領導品牌奠定堅實底蘊。
本公司為因應未來市場的需求,積極展開自動化與人才培訓計畫、全力擴大產能、開發新產品、新技術,並穩定品質,同時配合重要顧客同步推動6σ品質管理活動,期能掌握競爭優勢,以奠定永續經營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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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銷方面:(設備事業)
全球各區加速實行替代性能源政策及開發中國家的經濟成長計劃,預估各國電力設備需求成長態勢不變,本公司正朝下述方向努力,掌握各地區成長趨勢及競爭利基。
A. 在主要外銷國設立代理商或分公司或銷售據點,目前在主要外銷國均已設立,將更積極開拓中。
B. 與世界級直接、間接顧客結盟,爭取產品被使用於該等國際化公司的EPC或統包案件內,並從中開拓直接顧客,獲得新興國家資格審核並開發更多顧客。
C. 美國市場因本公司產品品質優異、交期短且準時及迅速優質售前售後服務等策略性行銷下,陸續打入美國重點電力公司,顧客案件及訂單都穩定成長。
D. 已取得主要新興國家電力公司資格及部份電力公司實績,持續以高品質合理價格擴大外銷。競爭利基以公司對自身產品的 Q.C.D.S能力提升同時建立當地的服務合作夥伴,在ISO9001、14001及SIX SIGMA等品質系列活動的助力下,除了得到多數國外電力公司及大型EPC顧客審核工廠合格,對本公司的能力給予肯定,另外配合業務的深耕經營,建立外銷據點及合作夥伴與人脈,外銷業績逐年成長。
E. 100%持股的500kV級變壓器廠的空間及地點優勢,不僅致力於全球外銷大型變壓器市場,也爭取國內離案風電廠商的風機塔架內變壓器、機電模組及風機機艙組裝訂單。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 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及市場占有率
本公司一向追求卓越的品質,迅速的服務、公道的價格,因此本公司所製造的各型電力變壓器、配電變壓器、高低壓配電盤及各種變電設備等重電機產品,深受國內各公民營機構的信任與愛用,且外銷市場也持續拓展中,外銷業績亦逐年提高中。
主要產品市場佔有率如下:
電力變壓器佔國內產值 60%,佔我國外銷金額 90% 以上。
配電變壓器佔國內產值 30%,佔我國外銷金額 70% 以上。
高低壓配電盤佔國內年產值 10%。
- 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有利因素
(1) 政府正規劃擴大全面性基礎建設投資,目標在於著手打造未來30年國家發展需要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包含五大建設計畫:建構安全便捷的軌道建設、因應氣候變遷的水環境建設、促進環境永續的綠能建設、營造智慧國土的數位建設、加強區域均衡的城鄉建設等及台電電源開發等發展,均將對重電機產品有直接或間接日益增加的需求。
(2) 台電「強化電網韌性建設計畫」推動需求之下,未來10年電力設備及相關工程服務需求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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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政策全面規劃及推動包括節能、創能、儲能及智慧系統整合等各項工作後,太陽光電、離岸風力發電、儲能系統新建等密集建置,本公司既有及新研發產品及服務均可提供於上列新能源建設及未來維護保養運維需求上,且已具有目前國內少數相關案件承攬完工實績,是國內外相關建設投資商及統包商在機電設備提供及機電工程上最佳合作夥伴。政府已規劃電力配比在再生能源於2025年的 20%,在2050年提高至 60~70%,再生能源建置所需電力設備及工程服務需求在未來25年內大幅增加。本公司在重要的離岸風力發電、太陽光電、儲能案之完工實績或在建案,為爭取相關案件奠定重要基礎。
(4) 本公司累積過半世紀的業績與經驗,落實品管政策以及持續外銷實績穩定成長,使本公司產品深受國內外顧客的肯定與愛用,有利業務的推展。
(5) 本公司勞資關係和諧,員工向心力強,研發及技術能力卓越,目前為榮獲台電認證合格產品最多之廠商,有利市場競爭。
(6) 本公司產品中,配電變壓器、電力變壓器、配電盤、電力中心、馬達控制中心,模糖變壓器榮獲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國際標準品質保證制度ISO 9001認可登錄,裝甲開關箱、瓦斯氣封開關、電容器榮獲ISO 9002認可登錄,為國內第一家綜合性重電廠榮獲此項肯定及殊榮,有利於未來的市場競爭。
(7) 本公司於1996年6月陸續完成氣封式瓦斯開關(2 WAY SW, 4 WAY SW)新產品的開發,為國內首家同時具備該兩項產品,評鑑合格之廠家。目前每年約有數億之銷貨,未來繼續發展自動化開關。於2014年取得國內首家經台灣電力公司評鑑合格之地下自動化四路開關製造廠資格,可增加該產品之市場佔有率。
(8) 本公司取得國內首家經台灣電力公司評鑑合格之非晶質鐵心變壓器(Amorphous Metal Distribution Transformer)製造廠資格,並同時具備為可銷售國內同業鐵心之專業合格廠資格,對本公司未來營收與利潤之增加有極大助益。
(9) 本公司取得台電新型中壓23kV GIS承製資格,此產品為重電業重要技術指標,對提高營收與獲利有極大助益。
(10) 本公司投入輸配電及饋線自動化控制系統的研發,預計未來每年有10億左右之商機。
(11) 本公司持續獲得國際大廠品質認證合格成為合格供應商,對於產品外銷營收、獲利有極大助益。
(12) 2011年完成建置台電永安鹽灘4.6MW為當時國內最大太陽能電廠統包完工實績,統包工程將持續太陽能及風力發電廠統包、變電所統包工程、發電工程、水資源工程等統包工程承攬,另捷運、輕軌及鐵路電氣化工程等交通工程逐漸推出外,亦著力於民間機電工程等多項交通工程將陸續推出,目前多項所承接機電工程案亦已陸續完工及在建中,將持續累積實力,深耕機電工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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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完成 230kV 240MVA大容量變壓器耐短路測試認證資質,及 100% 持股的 500kV級變壓器廠具有國內唯一 500kV級變壓器耐短路測試認證資質及 500kV級超高壓電力變壓器外銷實績,有助於國內外電力變壓器業務拓展。
(14) 油、電價上漲,有助非晶質鐵心變壓器、太陽能發電統包工程等環保節能產品及服務銷售。
(15) 在綠能發展上,持續推動產品與營運的創新,成為綠能領域的標竿企業,包括:開發多項節能型輸配電設備及發展再生能源,已建置多所MW級太陽能電廠、MW級儲能系統建置(完成新竹生醫園區研發大樓分散式電力系統設置案-含儲能,設置量741kW/2964kWh為當時國內最大案及民間案的花蓮民心萬盛69kV/50MW/203MWh儲能案)、智慧電網建置、承接離岸風力發電陸上機電工程,拓展電動交通工具充電領域。在電動車生態系中,本公司持續整合電動車充電設備研發製造、工程建置、EMS能源管理系統、充電站營運與會員服務平台,深化「停車即充電」服務場景,並透過標案取得與高功率充電技術領先優勢,鞏固產業關鍵地位。除了以上在綠能產品及市場的經營外,2021年已開始參與投資大型太陽能電廠,積極參與綠能事業。
不利因素
(1) 重電機產品之製程需要較多熟練的技術性工人,因工資不斷提高,影響所及,製造成本也相對增加。
(2) 國內工時縮短,對人工成本、人力訓練、及自動化的投資日益增加外,並影響產能的發揮。
(3) 匯率變化對外銷市場之競爭力與獲利會有部份影響。
(4) 因戰爭、基礎建設需求等因素,造成銅、鐵、油等主要原物料價格波動大。
因應對策
(1) 加速研發新產品區隔市場拉大競爭者的距離來增加營收及獲利。
(2) 國際分工,全球採購自價格具競爭地區引進零組件或半成品加工組裝後銷售。
(3) 持續推動「供應鏈強韌計畫」,加速開發關鍵/長交期之多元供應源、穩固經營核心合作夥伴、提高忠誠度取得優先合作優勢、建立長期合作與共備安全存庫機制,創造雙贏。
(4) 因應主要原物料價格波動,縮短報價有效期及增加調價條件。
(5) 藉由政府加入WTO後雙邊市場的開放全力爭取外銷的機會。
(6) 降低成本,提高競爭力,目標以低價位、好品質、好服務為訴求。
(7) 繼續開發新顧客及新代理商,表現不佳或合作無結果者,將加以替換。
(8) 因主要材料亦以美金交易為大宗可自然避險,另財務運作上可搭配遠期匯率避險機制,將美元升值對外購原物料之影響降至最低。
(9) 整合集團資源、結合外部優質合作夥伴等專業互補、異業結盟、技術合作等,掌握智慧電網、能源轉型、淨零碳排與AIDC商機、布局能源上下游產業多元領域,切入最適領域及集團效益最佳投入模式,提供具競爭力或前瞻性解決方案滿足顧客需求,成為營收獲利成長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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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積極配合各建案在設計時,提供機電配置最佳化之售前服務,爭取獲得機電工程案的商機。
(11) 以提供「24小時緊急復電系統」、「緊急復電設備提供」、「擴大維護保養」等差異化建制作為最直接售前後服務,落實二級半產業經營策略。
(12) 持續推動智慧製造、落實AI智能數位化管理系統,提升產品品質與工作效率,精進核心產品/事業提升國際競爭力-以優質優期建立「短交期」、「顧客導向」、「提高獲利」核心能力,滿足甚至超越顧客需求與滿意度。
(二)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1) 變壓器:發電廠所產生之電力必須經過輸送才能到達用戶之機器上。而輸送之過程必須以高品質之變壓器將發電廠之電壓經過昇壓後配線傳到各地區,再依各用戶所需之電壓降壓,接到使用之機器上。
(2) 配電盤:在發電廠、輸配電系統之變電站、配電系統端各產業之工廠、公設、辦公及住宅樓宇受電設備所使用的開關箱、電力盤、控制盤、分電箱等,具備啟斷、監控及安全跳脫等系統保護協調功能。
(3) 配電器材:輸配電系統中供作電力分配,電路的開關,改善用電效率及保護設備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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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產品之產製過程
(1) 電力變壓器製造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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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配電變壓器製造流程圖:

- 53 -
(3) 配電盤製造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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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F₆氣體絕緣開關設備品管作業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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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 主要原料 | 用途 | 供應來源 |
|---|---|---|
| 矽 銅 片 | 製造變壓器心體 | 國內、亞洲及歐洲、美洲及中東等廠商 |
| 銅 線 | 製造變壓器心體 | 國內及亞洲等廠商 |
| 絕緣油 | 變壓器絕緣 | 國內、美洲、亞洲、澳洲及歐洲等廠商 |
| 開關箱 | 裝甲開關箱、各式開關 | 國內、外廠商 |
| 鐵材(外殼) | 製造變壓器及配電盤外殼 | 國內、亞洲等廠商 |
以上各項原料一般均為買方市場,貨源、付款及交貨條件,本公司均可充份掌握。
(四)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占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之進貨客戶:無。
-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占銷貨總額百分之十銷貨客戶:如表列。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4年 | 113年 | 115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合併銷貨淨額比率 [%]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合併銷貨淨額比率 [%]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截至前一季止合併銷貨淨額比率 [%]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A | 5,339,613 | 22 | 非關係人 | A | 3,900,757 | 19 | 非關係人 | A | 1,028,702 | 22 | 非關係人 |
| 2 | C | 3,473,004 | 14 | 非關係人 | C | 817,201 | 4 | 非關係人 | C | 366,355 | 8 | 非關係人 |
| 3 | B | 3,190,476 | 13 | 非關係人 | B | 3,840,771 | 19 | 非關係人 | B | 672,557 | 14 | 非關係人 |
| 其他 | 12,419,964 | 51 | 其他 | 11,644,050 | 58 | 其他 | 2,688,901 | 56 | ||||
| 合併銷貨淨額 | 24,423,057 | 100 | 合併銷貨淨額 | 20,202,779 | 100 | 合併銷貨淨額 | 4,756,515 | 100 |
- 本年度銷售 A 公司較 113 年度增加 36.89%,主要是受惠強勤電網計畫需求影響。
- 本年度銷售 B 公司較 113 年度減少 16.93%,主要是配合顧客工業時程所致。
-
本年度銷售 C 公司較 113 年度增加 324.99%,主要是受惠國外電力基礎建設需求持續擴張。
-
56 -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學歷分佈比率包括外籍員工之計算)
| 項目 / 年度 | 114年度 | 113年度 | 截至年報刊印日 | |
|---|---|---|---|---|
| 員工人數 | 業務管理人員 | 360 | 308 | 354 |
| 間接生產人員 | 430 | 351 | 451 | |
| 直接生產人員 | 719 | 635 | 732 | |
| 合計 | 1509 | 1294 | 1537 | |
| 平均年歲 | 37.92 | 37.91 | 38.05 | |
| 平均服務年資 | 7.91 | 8.28 | 7.96 | |
| 學歷分布比率 | 博士 | 0.27 | 0.15 | 0.26 |
| 碩士 | 12.19 | 11.13 | 12.04 | |
| 大學 | 56.33 | 56.03 | 56.99 | |
| 高中 | 25.25 | 25.43 | 24.85 | |
| 高中以下 | 5.96 | 7.26 | 5.86 |
註:本表統計合併資訊(不包含海外子公司)。
四、環保支出資訊
(一) 本公司導入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及ISO 45001職安衛管理系統,將環境與安全考量與企業經營合而為一,融入生產製程中,協助管理及製程技術改善,以提供全廠員工較佳及安全的工作環境、降低環境與工安風險、提昇生產效率、符合綠色產品、降低廢棄物產生、增加資源再利用、減少污染排放資源浪費,朝綠色設計發展,為環保地球貢獻心力,達到企業永續發展的目標。2014年開始參加桃園市臭氧改善計畫,用行動響應維護環保地球;2015年於美加地區第三方ISN國際職安衛驗證公司評等為A級,也於當年度配合台電需量反應計畫,提高台電夏季尖峰的備載能力,應變工業區用電的靈活度。2016年參加桃園市百年好合活動,認養廠區周邊河川-觀音溪,將環保及水資源的概念傳遞給員工,期許做到環保愛地球的文化傳承。2017年取得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2015版改版驗證),2019年全三個廠及重電公司廠區順利將OHSAS 18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轉換為全新國際ISO 45001標準取得驗證通過,響應最新趨勢,以系統管理之精神進行有效性的持續改善。
(二) 本公司一向秉持重視環境保護之經營理念,並配合政府執行各項環保措施,除設置專責人員外也都讓操作者參加專業的環保訓練並取得證照,實施專家制,由環保的管末處理進步至源頭改善。2009年開始推行節能減碳活動,為綠色地球盡一份心力,成立供應廠商節能減碳擴散輔導體系,施行各項改善,並獲選為工業局節能減碳績優廠商,2012年也成為重電產業第一家通過產品碳足跡查證的公司,並於2013年開始建置能源管理系統,2014年1月也成為重電產業第一家通過能源管理系統ISO50001驗證的公司。2015年協助工業局訂定變壓器產業之碳足跡產品類別規則,於GEDnet國際網站上提供各國變壓器產品碳足跡盤查之參照。
(三) 本公司產品不屬於ROHS指令管制的設備與產品,僅在設備運轉後的少數維修零件受到ROHS限用物質的管制,因此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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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勞資關係
(一)員工福利、進修、訓練、退休等各項福利制度及勞資關係維護措施如下:
- 員工福利
為保障員工職業安全衛生權益,特為每位員工投保「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暨團體傷害保險」、團體醫療保險,並設置職工福利委員會推動各項福利制度,使員工在經濟上、精神上均實質受惠。
(1) 健全的福利制度
設有員工及子女獎學金、員工旅遊及自助福利金等彈性福利制度、家庭日、慶生、員工傷病慰問、婚喪喜慶、生育補助、育兒津貼、人工助孕補助及助孕假、幼兒上學陪伴假、跨年假及旺年餐會、摸彩聯歡、員工服務滿半年、1、5、10、15、20及30年獎勵措施、樂齡補助、員工持股信託等各項福利措施。
(2) 員工生活起居照顧
食方面:免費供應午餐或午餐補助。
衣方面:發放夏、冬季制服。
住方面:提供員工單身宿舍。
行方面:桃園廠區備有員工上、下班交通車。
育方面:塑造學習型組織文化,辦理企業大學,鼓勵員工個人在職進修及學費補助等多元學習方案,推動讀書會、健康促進等各項活動。
樂方面:推動社團及各項聯誼活動,透過多樣性的社團及聯誼活動,增進員工情感;培養員工興趣與終身學習,達到寓教於樂的生活學習目標。
- 健全人才培育及教育訓練制度
(1) 成立教育訓練委員會,推動 TTQS 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為使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有效展開,確保訓練品質及成效維持,並依公司短、中、長期經營策略及年度經營計畫循序達成,制訂訓練政策。
A. 落實「築巢引鳳」打造 A 級人才及優秀人才,推動 A+級人才金手銬制度。
B. 建置教導型組織及核心職能為基礎之人力資源政策。
C. 推動「華城企業大學」,營造公司教授/教練文化,落實 KM 及內部講師制度,培育跨機電領域之管理人才,鼓勵同仁進修取得碩士、博士學位,以提升人力素質及經營管理能力。
D. 強化「培育中心」組織功能,推動專業及管理職能雙軌制之職能發展,並與晉升連結,執行各項專業核心技術及經營管理人才、國際化及及各階層接班人之養成,以達成公司各階段人才發展計畫及願景實現。
E. 培養內部專業講師,教材深度與豐富化,以提升訓練實質成效,並以此發展為公司重電業人才培育之搖籃。
F. 培育國際化人才,成立國際行銷、技術、服務團隊,拓展海行銷市場。
G. 確保訓練品質與成效,落實教育訓練委員會組織運作。
H. TTQS 評鑑為銀牌等級。
(2) 善用政府資源辦理各項教育訓練及人才培育方案,包括研發替代役引進參與政府協助各項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等培訓與獎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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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視專家及證照制,實施各類職能訓練、專業技能檢定及專家制評核。
(4) 依據年度訓練計畫執行,本年度參訓人次約計 1,075 人次,訓練時數約 10,753 小時,114 年度訓練費支出為 7,943 仟元。
3. 退休制度
(1) 舊制退休金員工保障:本公司訂有完善退休制度,保障選擇舊制退休金員工權利。除逐年提高提撥率外,亦按月提撥「員工退休準備金」存入臺灣銀行運用生息,以因應、備足員工退休準備金。
(2) 新制退休金員工作業:本公司依勞基法及相關規定,每月按員工投保薪資的 6% 提繳至個人退休金帳戶,同時辦理員工自提退休金相關作業,協助員工累積退休資金。
(3) 延後退休機制:年滿 65 歲的員工,可依公司規定啟動延後退休程序,延長工作年限與退休金累計。
(4) 本公司設立員工持股信託計畫,旨在協助員工累積長期財富,提供穩定的財務規劃,保障員工退休或離職後的生活安定,並進一步強化員工福利機制,提升員工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認同及歸屬感,符合公司永續經營的理念。
4. 勞資協商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
(1) 勞資會議
定期召開勞資會議及各項勞資溝通事項,凝聚共識,促進顧客、員工、公司、股東及社會大眾之最大利益。
(2) 電子意見與走動管理
維護 FE family 建議區及定期員工訪談;暢通溝通管道,發掘問題及解決問題。
(3) 員工意見調查
定期實施員工意見調查,並進行統計與分析,結果作為檢討、改善及優化各項制度的依據,目標為持續提升員工在公司服務的滿意度與工作體驗。調查過程及結果均予以保密,確保員工意見安全且不受影響;調查結束後,公司將整理分析結果,並向員工回饋改善措施及後續計畫,落實以員工為核心之永續經營理念。
(4) 勞資關係
本公司勞資關係融洽,自民國五十八年公司成立以來,並無重大勞資糾紛發生,更無因勞資問題造成公司損失之情事發生。
(5) 本公司遵守性別平等工作法,並提供人員(包含受僱者、派遣勞工、技術生及實習生)及求職者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訂定「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職場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戒及處理措施,以維護當事人權益及隱私。
(6) 個人資料保護
本公司重視同仁個人資料保護,自 106 年起即訂有保護管理辦法,並於 114 年實施全公司個資宣導訓練,共 1204 人次參與,114 年度共 160 人次依管理辦法進行個資申請並受到保護。
- 59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
- 勞資糾紛狀況:無。
- 已發生損失金額:無。
- 預計未來可能損失金額:無。
- 公司因應措施:
和諧勞資關係為企業發展的基石,本公司勞資關係歷年來均處於和諧、穩定、共榮的關係。公司除致力於提昇員工待遇、福利及改善職場工作環境外,經由勞資會議、員工意見箱、訪談及問卷調查等溝通管道,瞭解員工需求,皆能獲得各級主管的重視及協助,並給予適當的回饋與處理。
六、資通安全管理
(一)敘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等:
- 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及權責

資安管理代表:
訂定及檢討資通安全相關政策及規定、推動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協調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所需之相關資源分配。
執行秘書(資安專責主管):
監督及執行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項資訊安全工作,協調各小組執行各項資訊安全作業及執行資訊安全之自我檢核。
資通安全處理小組:
由資安管理代表指派執行秘書,召集業務相關人員組成,成員4人負責規劃及執行各項資訊安全作業。
危機處理小組:
危機處理小組成員9人為任務編組,由執行秘書召集業務相關人員組成。
- 60 -
-
資通安全政策:
落實資訊安全、強化職務品質、加強風險管理、確保持續營運。
做好緊急應變、迅速災害復原、合理利用個資、防範個資外洩。 -
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本公司已於103年導入27001資通安全管理系統,並定期取得認證,目前證書有效期為114年6月18日至115年4月1日。依照ISO27001資通安全管理系統標準之步驟建立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制訂資訊安全政策作為整體資訊安全管理制度之建置開發、實施操作、監控審查,並依此持續改善相關規範、軟硬體設施,以達到資訊安全的管理目標。
本公司依資安需求適時購入軟硬體設備。相關網管設備也依年度計劃簽定維護合約,以確保設備正常運作。 -
資通安全管理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議,針對本公司現行之資訊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審查。以確保相關程序的適用性、適切性及有效性皆符合本公司需求。並評估相關政策與目標的改進時機評估,或是其他的變更需求。審查結果應留下相關文件與紀錄備查。本政策如遇重大改變時應立即審查,以確保其適當性與有效性。在必要時應告知相關單位及合作廠商,以利共同遵守。
(二)列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114/2/8 受到駭客攻擊,立即啟動斷網應變,確認系統安全無虞後進行備份回復。本公司已於114年3月導入匿蹤保護機制、對外網頁系統皆納入WAF保護、全面VPN雙因子認證等多方面的措施來加強防範。
七、重要契約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技術合作 | 日商 | |||
| Hitachi Energy | ||||
| Japan Ltd. | 113.10.1 起 | |||
| 116.9.30 止 | 電力變壓器 | |||
| 1. 六氟化硫氣體絕緣式:12~69kV 及 3~30MVA | ||||
| 2. 六氟化硫氣體絕緣式:12~161kV、31~100MVA | ||||
| 3. 油浸式:346~400kV 及 32~300MVA | ||||
| 4. 油浸式:161kV 及 651~750MVA | ||||
| 5. 油浸式:345kV 及 651~1000MVA | ||||
| 6. 油浸式:345kV 及 1001~1300 MVA | ||||
| 7. 油浸式:346~400kV 及 301~400MVA | ||||
| 8. 油浸式:500kV 及 800MVA 以下 | 1. 本合約有效期限內,技術人同意華城在中華民國內設計,製造該技合產品,並販售於中華民國境內及海外市場。 | |||
| 2. 不被授權使用技術人之商標及商業名稱。 | ||||
| 3. 在合約有效期限內或合約終止後,技術人所提供之技術資料,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 ||||
| 4. 在合約有效期限或合約終止後,華城不得在任何國家依此技術資料申請專利。 | ||||
| 5. 若任一方不履行其責任及義務,破產、停止營業或營業有重大變更,由於合併、併購、兼併或其它因素致股權產生相當程序之改變,或者第三者取得某一方之控制權,或某一方遵循其政府命令終止時,得於合約期滿日前終止合約。 | ||||
| 6. 若係因華城方面的原因引起合約提前終止,華城需歸還技術人所有的技術資料。 | ||||
| 7. 未獲技術人書面同意之轉讓均屬無效。 |
- 61 -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技術合作 | 德商ABB公司Calor Emag GmbH | 91.09.23 起至任一方通知終止合約時 | 瓦斯絕緣配電盤:24(含)kV 以下 | 1. 製造限於台灣,銷售對象限於台灣電力公司,其他市場須依協調並取得同意。 |
| 2. 合作者須向技術者採購斷路器等主要元件。 | ||||
| 3. 合作者不向不相關第三者洩漏任何從技術者所獲得資料。 | ||||
| 4. 合作者不得將技術者提供之技術資料提供給第三者,除非該資料已經公開且經由雙方書面確認。 | ||||
| 5. 合約之產品或零件就專利權和其他工業權利的註冊和分配,須事先經技術者同意。 | ||||
| 技術合作 | 日商明電舍 | 106.07.10 起116.7.9 止 | 電抗器: | |
| 1. 161kV及80MVAr | ||||
| 2. 161kV及40MVAr | ||||
| 3.33kV及40MVAr | ||||
| (Cooler及Radiator Type) | 1. 本合約有效期限內,技術人同意華城在中華民國內設計,製造及銷售該技合產品,另於合約有效期限內華城技合產品於外銷前,須事先獲得技術人之書面同意,並按個案方式處理。 | |||
| 2. 不被授權使用技術人之商標及商業名稱。 | ||||
| 3. 在合約有效期限內及其後之 10 年中,技術人所提供之技術資料,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 ||||
| 4. 在合約有效期限或合約終止後,華城不得在任何國家依此技術資料申請專利。 | ||||
| 5. 若任一方不履行其責任及義務,破產、停止營業或營業有重大變更,由於合併、併購、兼併或其它因素致股權產生相當程序之改變,或者第三者取得某一方之控制權,或某一方遵循其政府命令終止時,得於合約期滿日前終止合約。 | ||||
| 6. 若係因華城方面的原因引起合約提前終止,華城需歸還技術人所有的技術資料。 | ||||
| 7. 未獲技術人書面同意之轉讓均屬無效。 | ||||
| 第三型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電能購售契約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 100.9.2 簽訂契約,自首次併聯日為計價起始日,購售電期限20 年 | 依經濟部公告之地面型太陽光電電能躉購費率售予台灣電力公司 | 依合約約定內容。 |
- 62 -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差異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21,541,017 | 18,137,555 | 3,403,462 | 18.76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221,606 | 2,283,435 | 938,171 | 41.09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948 | 2,230 | (282) | (12.65) |
| 無形資產 | 60,895 | 67,014 | (6,119) | (9.13) |
| 其他資產 | 3,385,297 | 1,379,163 | 2,006,134 | 145.46 |
| 資產總額 | 28,210,763 | 21,869,397 | 6,341,366 | 29.00 |
| 流動負債 | 13,013,734 | 11,143,586 | 1,870,148 | 16.78 |
| 非流動負債 | 4,376,841 | 1,951,948 | 2,424,893 | 124.23 |
| 負債總額 | 17,390,575 | 13,095,534 | 4,295,041 | 32.80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10,583,171 | 8,682,790 | 1,900,381 | 21.89 |
| 股本 | 3,158,808 | 2,871,644 | 287,164 | 10.00 |
| 資本公積 | 133,747 | 87,022 | 46,725 | 53.69 |
| 保留盈餘 | 7,413,374 | 5,889,870 | 1,523,504 | 25.87 |
| 其他權益 | (122,758) | (165,746) | 42,988 | 25.94 |
| 非控制權益 | 237,017 | 91,073 | 145,944 | 160.25 |
| 權益總額 | 10,820,188 | 8,773,863 | 2,046,325 | 23.32 |
| 說明:(變動 20%以上)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主要為擴建觀音廠房所致。
2. 其他資產及資產總額增加主要為取得使用權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 非流動負債及負債總額增加主要為租賃負債及長期借款增加。
4. 資本公積增加主要為認列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所致。
5. 保留盈餘及權益總額增加為本年度獲利增加。
6. 其他權益增加,主要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損益"影響。
7. 非控制權益增加主要為非100%持有之子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所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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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務績效分析
(一)經營結果比較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
金額 | 變動比例
%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 | 24,423,057 | 20,202,779 | 4,220,278 | 20.89 |
| 營業成本 | 14,537,739 | 12,818,086 | 1,719,653 | 13.42 |
| 營業毛利 | 9,885,318 | 7,384,693 | 2,500,625 | 33.86 |
| 營業費用 | 4,658,162 | 2,494,149 | 2,164,013 | 86.76 |
| 營業淨利 | 5,227,156 | 4,890,544 | 336,612 | 6.88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381,981 | 548,780 | (166,799) | (30.39) |
| 稅前淨利 | 5,609,137 | 5,439,324 | 169,813 | 3.12 |
| 所得稅費用 | 1,242,009 | 1,168,328 | 73,681 | 6.31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4,367,128 | 4,270,996 | 96,132 | 2.25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18,700 | (63,441) | 82,141 | 129.48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385,828 | 4,207,555 | 178,273 | 4.24 |
| 說明:
1. 本年度營業收入及毛利成長,主要為外銷及公營案增加。
2. 營業費用較同期增加主要為外銷比例上升使得出口費用增加,以及美國對等關稅影響所致。
3. 營業外淨收入減少主要為淨兌換損失所致。
4. 其他綜合損益增加,主要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增加的影響。 | | | | |
(二)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 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
請參閱本年報「壹、致股東報告書」中之二、一一五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2. 內容說明。
- 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請參閱本年報「壹、致股東報告書」中之二、一一五年度營業計畫概要及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內容說明。
- 64 -
三、現金流量分析
-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 ---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5,961,517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1,900,800)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1,731,043) |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14,814) |
| 現金淨增加 | 2,314,860 |
| 增減變動說明:
1. 本年度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主要為本年度獲利佳、合約資產減少、合約負債及其他應付款餘額增加等。
2. 本年度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主要為建廠、購置生產相關設備及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3. 本年度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主要為發放現金股利。 | |
- 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初現金
餘額① | 全年來自
營業活動
淨現金流量② | 全年
現金流出量
③ | 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① + ② - ③ | 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3,650,004 | $4,343,771 | $(4,094,929) | $3,898,846 | - | - |
| 1. 未來一年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 營業活動:主要是一一五年度獲利。
(2) 投資活動:主要為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 籌資活動:主要為發放現金股利。
2. 預計現金不足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不適用。 | | | | |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一)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計劃項目 | 實際或預期之資金來源 | 實際或預期完工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實際或預期資金運用情形 | ||||
|---|---|---|---|---|---|---|---|---|
| 114年度 | 115年度 | 116年度 | 117年度 | 118年度 | ||||
| 固定資產及軟體設備等 | 營運資金/借款 | 115年度 | $2,497,919 | $1,272,983 | $1,224,936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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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因應綠能、強韌電網計畫、AI 強勁需求及電力基礎建設成長動能,為優化產線需整建廠房,購置生產設備及軟體設備,觀音三廠增建新廠房已完工可增加生產力以滿足營收成長。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一)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長期投資策略是以和本業相關產業之垂直整合與水平策略聯盟及未來能源發展趨勢為投資考量,布局能源上下游產業多元領域,切入最適領域及集團效益最佳投入模式以增加公司競爭力及獲利。
(二)轉投資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
114年度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為新台幣 1,522,550 仟元,主要係華城重電持續獲利所致。
華城重電股份有限公司受益於本公司長年開拓美國變壓器市場優勢及臨港地利之便,不僅致力於全球外銷大型變壓器市場,也爭取離案風電廠商的風機塔架內變壓器、機電模組及風機機艙組裝訂單,114年度營業收入已達54億元,獲利達14.06億元,115年度仍受惠於台電強韌電網計畫、AI需求強勁及美國變壓器需求等議題,展望未來前景佳,將於115年度執行擴廠計畫預計116Q2前完工,以因應產能需求。
本公司深耕電動車領域多年,看好電動車成長趨勢,110年將充電營運事業群獨立,成立華城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引進策略性投資人,114年10月以每股55元溢價發行750萬股辦理現金增資以拓展業務,全力提供更優質的充電營運服務。由於電動車尚未普及化,目前公司仍未獲利,本年度又因川普的對等關稅影響,台灣整體車市表現都不佳,華城電能公司營收高度跟車市連動,所以本年度營收狀況也不理想,造成虧損增加,但 EVALUE 品牌已出現在台灣各個角落,秉持傳遞電能、連結世界的品牌精神,推出各式新產品與創新服務,包含電動汽機車充電樁與充電站建置、高效率充電設備、智能雲端充電站管理系統、家用充電樁場勘與安裝服務等,持續於全台布建電動車充電站,兼容台灣各款電動車,並搭配自行研發的雲端管理系統及車主手機APP,提供最完整的充電網絡環境,期盼透過建構完整及友善的充電網絡,與大眾共同邁向低碳未來,迎接電動車新時代。
為確保消費者權益並為使用者做第一線的把關,本公司相關交直流充電樁產品,包含家用二代充電樁、第四代交流充電樁、直流充電樁皆已取得VPC認證,而在營運場域所設置的交、直流營運設備,亦皆已按計畫陸續通過政府電能計量檢定並取得度量衡合格認證,為台灣電動車充電基礎建設與服務滿足車主在外補電需求,注入更大的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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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本公司將持續以強化全球競爭力等長期策略性角度審慎評估投資計畫。
在全球零售產業邁向數位轉型與永續發展的浪潮下,本公司於2025年1月成立華城匯百貨公司,將以「未來感 × 親子互動 × 五感體驗」為核心理念,結合AI科技應用與藝術創意策展,打造沉浸式新世代購物商場,預計於2027年下半年開幕。
為響應國家 2050 淨零排放路徑及配合「大矽谷計畫」佈局,苗栗縣政府積極推動綠色能源轉型,本公司獲選為最優申請人,2025 年 12 月成立華曜能源公司與苗栗縣政府簽訂氫能產業專區案(山線)BOT 案,初期將以再生能源製氫為核心,發展綠氫示範應用,並同步導入由矽產氫相關技術驗證,串聯半導體、材料及能源應用等產業鏈需求,打造兼具研發驗證、產業示範與教育展示功能的複合型能源場域。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風險事項及評估
- 最近年度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合併公司財務風險資訊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其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說明詳本公司 114 年度合併財報第 58~63 頁敘述。
因戰爭、基礎建設需求等因素,造成銅、鐵、油等主要原物料價格波動大,因應主要原物料價格波動,縮短報價有效期及增加調價條件。
- 最近年度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合併公司並無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及資金貸與他人之情事,背書保證係以共同投資關係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為對象,本年度未執行衍生性商品之交易。
- 最近年度研發計畫,未完成研發計畫之目前進度,應再投入之研發費用,預計完成量產時間,未來研發得以成功之主要影響因素:(2,000 仟元以上)
單位:仟元
| 研發計畫項目 | 未完成研發計畫之目前進度 | 須再投入之研發費用 | 預計完成量產時間 | 未來影響研發成功之主要因素 |
|---|---|---|---|---|
| 家庭用攝充式行動能源整合系統 | 40% | 16,500 | 115/12 | 關鍵零組件供應、自有能源管理系統(EMS)技術整合能力 |
| 使用環保型氣體的氣封開關 | 85% | 10,000 | 115/7 | 通過台電的承製能力評鑑 |
| 外銷三相鋁導體變壓器 | 20% | 3,950 | 115/3 | 符合 IEEE 電氣強度要求及溫變壓器溫升測試要求 |
| 微型智能能源櫃系統 | 70% | 3,500 | 115/12 | 以硬體設備整合能力與自有能源管理系統(EMS)技術為核心 |
| IEC61850 實驗室建立及承製系統能力驗證 | 63% | 2,000 | 116/1 | 1. 實驗室取得 IEC 網通安全認證 |
| 2. 取得台電投標資格 | ||||
| 變壓器智動調壓裝置開發 | 99% | 2,000 | 115/12 | 從廠內測試轉向實際場域試驗時,設備在真實電網環境(如長距離鑄線末端)下的表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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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年度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因應對等關稅:
近年美國關稅政策、全球供應鏈重組及永續揭露與碳管理相關法規持續變動,對本公司營運環境帶來一定不確定性。在貿易政策方面,美國關稅措施可能影響出口產品之成本結構及報價策略。本公司視個案情形與顧客進行商務協調,並透過合約條款調整及成本分擔機制等方式因應影響。整體而言,上述措施對於降低關稅政策衝擊已產生一定效果,使影響維持於可控範圍內。另隨著台美貿易協議推動及電力基礎建設需求持續成長,本公司外銷美國市場業務維持穩定發展。在供應鏈及永續治理方面,本公司持續推動多元採購來源及碳盤查與相關管理機制,以因應供應鏈風險及法規要求。
整體而言,上述政策及法規變動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之影響尚屬可控,惟仍需持續關注相關政策發展。
- 最近年度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5.1 科技改變與產業變化對本公司的影響:
- 智慧電網與綠能發展
政府推動再生能源與智慧電網建設,帶動離岸風電、太陽能及儲能系統需求成長,對本公司傳統電機製造業務帶來轉型壓力,同時也創造新市場機會。
- 技術競爭加劇
綠能與智慧電網領域技術更新迅速,競爭對手積極投入研發,對本公司技術創新能力與成本控制能力形成挑戰。
- 隨著 AI Data Center 快速發展,高功率密度運算設備對電力供應之穩定性與效率提出更高要求,帶動 800V HVDC 用電架構逐步成為主流。此外,資通安全風險亦隨智慧電網與數位化電力系統導入而提高,對營運穩定性與客戶信任構成潛在影響。
5.2 本公司之因應措施:
- 擴大綠能與智慧電網布局
積極參與國家能源計畫,投入研發配電變壓器管理系統(TTU)、配電變壓器智慧控制系統(TSU)、混合變壓器(HDT)、混合調壓變壓器等項目,有助於解決電壓波動、電力品質不穩定及電網效率不足等問題,提升電力系統的可靠度、韌性與運作效率。另外,本公司也投入研發離岸風電關鍵零組件、能源管理系統(EMS)及電動車充電樁等項目,以掌握市場機會並提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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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技術創新
本公司積極布局電力電子領域,整合國內外技術資源,發揮既有高電壓絕緣設計之核心優勢,並強化系統整合能力。同時,聚焦切入 AI Data Center 之 HVDC 高壓配電市場,以提升產品附加價值與市場競爭力,推動公司由傳統電力設備供應商向高階電力解決方案提供者轉型,確保長期營運成長與風險控管能力。
- 跨領域擴展業務
從電機製造業跨入能源服務業,爭取儲能系統相關案件,開拓新商機並分散營運風險。
面對科技變革與產業變化,本公司將持續投入研發資源,並積極參與綠能與智慧電網建設,以降低風險並提升市場競爭力,確保財務業務穩健成長。
本公司高度重視資通安全管理,持續強化整體資安防護機制,以確保資訊系統與營運之穩定。目前已導入匿蹤保護機制,對外網站系統全面納入 WAF 防護,並採行 VPN 雙因子認證機制,以提升遠端連線安全性;同時持續進行系統弱點掃描及資安監控,並建立資安事件通報與應變處理流程,以降低資安風險對公司營運之影響。未來亦將持續精進資安管理制度與防護措施,以強化整體資安防護能力。
-
最近年度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無。
-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及可能風險:無。
-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及可能風險:為持續提供穩定供貨來維持重要顧客訂單,本公司 114 年增建第四座電力變壓器廠已於 115 年 1 月完成,除了提高產能外,也將 11kV 至 500kV 完整產品線分別整合在最適的廠別生產並提升生產效率,滿足各電壓等級及容量交期需求。持續「以解決顧客痛點」為服務宗旨,長期獲得顧客信賴持續採購更高電壓等級及更大容量的變壓器,藉此拉開與競爭對手的差距及提高占比。
-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無。
平均近二年來台電及公營比重為 24% 上下,外銷及民營企業分別比重為 51% 及 25% 左右,並無銷貨集中的風險。
-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及風險:無。
-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失:不適用。
-
訴訟或非訟事件,應列明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無。
-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具行業特性的關鍵指標為「市場佔有率」,其相關數值詳本年報第 48 頁;「品質良率」依 6σ 品質管理活動訂定品質水準目標各廠分別為中暖 4.61σ、觀二 4.45σ 及觀三廠 4.93σ,已納入相關部門 KPI 作為績效考核項目,以預防潛在風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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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重要事項
- 資產負債評價科目提列方式的評估依據及基礎:
(1) 應收帳款備抵損失
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係依據個別評估、帳齡分析、歷史經驗及客戶目前財務狀況分析,以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本公司採用 IFRS 9 之簡化作法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使用準備矩陣計算,其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與現時財務狀況、產業經濟情勢。因本公司之信用損失歷史經驗顯示,不同客戶群之損失型態並無顯著差異,因此準備矩陣未進一步區分客戶群,僅以應收帳款逾期天數訂定預期信用損失率。
(2)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係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二號「存貨」,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價,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計算損失。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 與財務資訊透明有關人員,其取得主管機關指明之相關證照情形:
本公司稽核主管取得『內部稽核師』及法務具有司法人員考試高考及格,會計主管資格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並依「會計主管進修辦法」規定每年持續進修及申報。
- 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之內部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機制,避免資訊不當揭露,並確保對外資訊之一致性與正確性,除落實發言人制度外,本公司已制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作業」,供所有董事、經理人及公司同仁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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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合併營業報告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從屬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民國一一四年
- 關係企業組織圖

- 關係企業組織彙總說明
各關係企業公司沿革及關係企業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之相互關係:
| 公司名稱 | 設立日期 | 控制(從屬)公司 | 控制(從屬)關係 | 關係企業所經營業務及其往來分工情形 |
|---|---|---|---|---|
|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五十八年 | 動能、武漢天佑華城及 Fortune Electric America Inc.之控制公司 | - | 變壓器、配電盤、高低壓開關等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
| 動能國際有限公司 | 九十一年 | 華城電機之從屬公司 | 持股控制 | 進出口貿易、控股買賣不動產、代理等業務 |
| Fortune Electric America Inc. | 一〇二年 | 華城電機之從屬公司 | 持股控制 | 代理商業務 |
| 華城重電股份有限公司 | 一〇二年 | 華城電機之從屬公司 | 持股控制 | 變壓器等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
| 華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一〇九年 | 華城電機之從屬公司 | 持股控制 |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及再生能源集電業務 |
| Fortune Electric Australia Pty Ltd | 一〇九年 | 華城電機之從屬公司 | 持股控制 | 進口貿易業務 |
| 華城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一一〇年 | 華城電機之從屬公司 | 持股控制 | 電動車充電營運服務、各式充電站規劃及建置、電動車充電相關設備/系統/技術之研發與銷售。 |
| 武漢天佑華城電機有限公司 | 一一〇年 | 華城電機之從屬公司 | 持股控制 | 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
| 華城匯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 一一四年 | 華城電機之從屬公司 | 持股控制 | 百貨業 |
| 華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一一四年 | 華城電機之從屬公司 | 持股控制 | 綠能、再生能源、產氫能相關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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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從屬公司
各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除另註明外,係新台幣仟元
| 企業名稱 | 設立日期 | 地址 | 實收資本額 | 主要營業或生產項目 |
|---|---|---|---|---|
|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58.8.26 | 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工業區吉林路10號 | 3,158,808 | 變壓器、配電盤、高低壓開關等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及工程承包 |
| 動能國際有限公司 | 91.6.13 | Unit25,2nd Floor, Nia Mall,Saleufi Street,Apia,Samoa | 100仟美元 | 進出口貿易、控股買賣不動產、代理等業務 |
| Fortune Electric America Inc. | 102.1.02 | 23133 Hawthorne Blvd.Suite 200 Torrance,CA 90505 | 100仟美元 | 代理商業務 |
| 華城重電股份有限公司 | 102.12.17 | 台中市梧棲區南橫一路500號 | 1,100,000 | 變壓器製造及銷售 |
| 華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09.2.11 |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68號10樓 | 29,000 | 發電、輸電及配電機械製造業務及再生能源售電業務 |
| Fortune Electric Australia Pty Ltd | 109.11.10 | L7 60-62 YORK ST SYDNEY NSW 2000 | AUD500仟元 | 進口貿易業務 |
| 華城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註1) | 110.5.6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2樓 | 358,250 | 電動車充電營運服務、各式充電站規劃及建置、電動車充電相關設備/系統/技術之研發與銷售。 |
| 武漢天佑華城電機有限公司 | 110.6.15 | 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西湖大道2832號 | 1,000仟美元 | 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
| 華城匯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註2) | 114.1.6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1樓 | 219,416仟元 | 百貨業 |
| 華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14.12.5 | 苗栗縣竹南鎮環市路3段228號2樓 | 200,500仟元 | 綠能、再生能源、產氫能相關業務 |
註1:114年10月以每股55元溢價發行750萬股辦理現金增資,增資後資本額為358,250仟元。
註2:華城匯百貨公司於114年1月6日核准設立登記,114年2月24日辦理增資219,900仟元,114年2月27日已核准,實收資本總額220,000仟元,114年7月17日減資註銷庫藏股後實收資本總額為219,416仟元;115年1月21日辦理營業登記地址變更及增資101,984仟元,115年2月11日已核准,實收資本總額321,400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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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從屬公司
各關係企業董事及總經理資料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企業名稱 | 職稱 | 姓名或代表人 | 持有股份 | |
|---|---|---|---|---|
| 股數(股) | 持股比率(%) | |||
| 動能國際有限公司 | 董事 |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許邦福 | 100,000 | 100.00 | ||
| Fortune Electric America Inc. | 董事長 |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許逸民 | 1,000 | 100.00 | ||
| Fortune Electric Australia Pty Ltd | Public Officer | Mr ELSON POW | 500,000 | 100.00 |
| 華城重電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許邦福 | 110,000,000 | 100.00 | ||
| 華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許邦福 | 2,900,000 | 100.00 | ||
| 華城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註1) | 董事長 |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許逸晟 | 21,836,364 | 60.95 | ||
| 武漢天佑華城電機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動能國際公司 | ||
| 代表人:孫士明 | - | 100.00 | ||
| 華城匯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註2) | 董事長 |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許逸晟 | 16,771,264 | 76.44 | ||
| 華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註3) | 董事長 |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許逸晟 | 20,050,000 | 100.00 |
註1:華城電能公司114年10月以每股55元溢價發行750萬股辦理現金增資,本公司認購3,636,364股,增資後資本額為358,250仟元。
註2:華城匯百貨公司於114年1月6日核准設立登記,114年2月24日辦理增資219,900仟元,114年2月27日已核准,實收資本總額220,000仟元,114年7月17日減資變更登記後為219,416仟元,115年1月21日辦理增資101,984仟元,115年2月11日已核准,實收資本總額321,400仟元,增資後本公司持有股數為26,950,000股,持股比率為 83.85% 。
註3:華曜能源公司於114年12月5日核准設立登記。
附表三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從屬公司
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民國一一四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企業名稱 | 資本額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 淨值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益 | 純益 | 每股盈餘 (元) |
|---|---|---|---|---|---|---|---|---|
|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3,158,808 | 24,372,035 | 13,788,864 | 10,583,171 | 21,981,542 | 3,370,301 | 4,419,436 | 13.99 |
| 動能國際有限公司 | 100仟美元 | 83,782 | - | 83,782 | - | (26,132) | (15,030) | (150.30) |
| Fortune Electric America Inc. | 100仟美元 | 1,053,915 | 719,438 | 334,477 | 4,627,253 | 345,882 | 242,336 | 2,423.36 |
| 華城重電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 | 4,979,496 | 2,274,383 | 2,705,113 | 5,399,839 | 1,660,036 | 1,406,466 | 12.79 |
| 華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9,000 | 30,395 | 1,392 | 29,003 | 318 | 163 | 393 | 0.14 |
| Fortune Electric Australia Pty Ltd. | 500仟澳幣 | 32,712 | 20,097 | 12,615 | 5,958 | 447 | 313 | 0.63 |
| 華城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58,250 | 1,272,205 | 731,255 | 540,949 | 392,122 | (116,665) | (126,363) | (3.53) |
| 武漢天佑華城電機有限公司 | 1,000仟美元 | 250,435 | 168,560 | 81,875 | 364,258 | 28,506 | 18,766 | - |
| 華城匯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 219,416 | 1,737,540 | 1,559,033 | 178,507 | - | (35,633) | (41,493) | (1.89) |
| 華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0,500 | 200,569 | 41 | 200,528 | - | (91) | 2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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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自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許 邦 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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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應揭露股東會或董事會通過日期與數額、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特定人選擇之方式及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及自股款或價款收足後迄資金運用計畫完成,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情形及計畫執行進度:無。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柒、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規定應揭露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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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許邦福

經營理念
創新、研發、品質、參與、福祉、永續
等級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國際股東信息交易所國際股東信息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