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CFC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Jun 21, 2016

51780_rns_2016-06-21_767465a7-cc4d-4207-b97e-386d96512f53.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

姓名(註1) 本人持有股份 本人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
女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
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份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偶、
二親等以內之親屬之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偶、
二親等以內之親屬之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備註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名稱或姓名 關係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代表人:李寶珠
1,089,142,009 18.58 0 0 0 0 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為台灣塑
膠工業(股)公司董事
王永在 王永在與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代表人為二親等以內姻親
王永在 431,767,036 7.37 0 0 0 0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代表人與
王永在為二親等以內姻親
賴比瑞亞商秦氏國際
投資公司
代表人:Everred
Corporate, Inc.
371,938,814 6.35 0 0 0 0 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
聯合電力發展(股)公司
渣打託管創世資本集團(股)公司專戶
匯豐銀行託管肯德電力發展(股)公司戶
主要管理人員相同
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
投資公司
代表人:Landmark
Capital Holdings
Inc.
222,450,494 3.80 0 0 0 0 賴比瑞亞商秦氏國際投資公司
聯合電力發展(股)公司
渣打託管創世資本集團(股)公司專戶
匯豐銀行託管肯德電力發展(股)公司戶
主要管理人員相同
台灣塑膠工業(股)公

代表人:林健男
198,743,936 3.39 0 0 0 0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為台
灣塑膠工業(股)公司常務董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為台灣塑
膠工業(股)公司董事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

代表人:吳嘉昭
140,519,648 2.4 0 0 0 0 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 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為南
亞塑膠工業(股)公司監察人

1

姓名(註1) 本人持有股份 本人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
女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
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份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偶、
二親等以內之親屬之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偶、
二親等以內之親屬之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備註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名稱或姓名 關係
聯合電力發展(股)公

代表人:Cabo de
Roca Corporation
95,386,877 1.63 0 0 0 0 賴比瑞亞商秦氏國際投資公司
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
渣打託管創世資本集團(股)公司專戶
匯豐銀行託管肯德電力發展(股)公司戶
主要管理人員相同
渣打託管創世資本集
團(股)公司專戶
82,207,905 1.40 0 0 0 0 賴比瑞亞商秦氏國際投資公司
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
聯合電力發展(股) 公司
匯豐銀行託管肯德電力發展(股)公司戶
主要管理人員相同
匯豐銀行託管肯德電
力發展(股)公司戶
75,811,326 1.29 0 0 0 0 賴比瑞亞商秦氏國際投資公司
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
聯合電力發展(股) 公司
渣打託管創世資本集團(股)公司專戶
主要管理人員相同
南山人壽保險(股)公

代表人:郭文德
73,495,350 1.25 0 0 0 0

註1:應將前十名股東全部列示,屬法人股東者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

  • 2 :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分別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計算持股比例。

  • 註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依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