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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FC — AGM Information 2021
Aug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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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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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110 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
中華民國110 年6 月18 日
目 錄
開 會 程 序 ‧‧‧‧‧‧‧‧‧ 1 議 程 ‧‧‧‧‧‧‧‧‧ 2 報 告 事 項 ‧‧‧‧‧‧‧‧‧ 3 承 認 事 項 ‧‧‧‧‧‧‧‧‧12 討 論 事 項(壹) ‧‧‧‧‧‧‧‧‧14 選 舉 事 項 ‧‧‧‧‧‧‧‧‧20 討 論 事 項(貳) ‧‧‧‧‧‧‧‧‧24 附 錄 ‧‧‧‧‧‧‧‧‧44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 本次股東常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 盈餘之影響 本公司章程 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 本公司現任董事持股明細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110 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 布 開 會 二、主 席 致 開 會 詞 三、報 告 事 項 四、承 認 事 項 五、討 論 事 項(壹) 六、選 舉 事 項 七、討 論 事 項(貳) 八、臨 時 動 議 九、散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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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110 年股東常會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110 年6 月18 日(星期五)上午10 時。 地點:台北市敦化北路100 號王朝大酒店5 樓會議中心。 一、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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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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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分派109年度員工酬勞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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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司發行109年度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報告。
二、承認事項
-
1.為依法提出本公司109年度決算表冊,請 承認案。
-
2.為依法提出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派之議案,請 承認案。
三、討論事項(壹)
- 1.為擬修正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請 公決案。 2.為擬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請 公決案。
四、選舉事項
為本公司董事任期已屆滿,請依法改選案。
五、討論事項(貳)
- 1.為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指派代表人當選本公司 董事之法人股東競業禁止之限制,請 公決案。
2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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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109年度營業情形詳如營業報告書(見本手冊 第4頁),謹報請 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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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109年度決算表冊,依法提出 查核報告書(見本手冊第11頁),謹報請 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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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分派109年度員工酬勞報告。 本公司109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前之稅前利益為新台幣 206億2,381萬3,340元,且無累積虧損。經110年3月 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依照章程第31條規定提撥 0.1%為員工酬勞,提撥總金額為新台幣2,062萬 3,813元,全數分派現金,謹報請 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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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公司發行109年度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新台幣 100億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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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為募集長期資金償還債務,經109 年3 月13 日 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109 年度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新台幣100 億元,該公司債已於109 年9 月3 日 順利發行,依發行條件之不同分為甲、乙、丙三券, 其中甲券發行金額新台幣29 億元,票面利率為固定 年利率0.52%,發行期限為5 年,每年單利計付息 乙次,自發行日起屆滿4、5 年底各還本2 分之1; 乙券發行金額新台幣52 億元,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 0.6%,發行期限為7 年,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 自發行日起屆滿6、7 年底各還本2 分之1;丙券 發行金額新台幣19 億元,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 0.67%,發行期限為10 年,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 自發行日起屆滿9、10 年底各還本2 分之1,謹報請 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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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109年度營業報告書
壹、109年度經營概況
109年全球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在各國封城鎖國 措施下,市場需求急遽萎縮,原油價格一度崩跌,拖累石化 產品價格大幅下滑,109年度合併營收2,532億9,467萬元, 比108年度合併營收3,153億8,460萬元,減少620億8,993萬元, 減幅19.7%,主要是銷售價格減少549億2,766萬元;售量 方面,因疫情管控得宜,台灣產銷正常,加上適時掌握疫後 宅經濟商機,多數產品銷售較108年增加,不過海外各廠 受限防疫措施,及紡纖市況恢復較緩慢,銷售量減少71億 6,227萬元。
在利益方面,109年度合併稅前利益247億6,769萬元,比 108年度合併稅前利益371億568萬元,減少123億3,799萬元, 衰退33.3%,主要是權益法投資收益及現金股利合計減少 103億4,802萬元。而營業利益受到疫情影響,雖然前四個月 營運低迷,但5月以後營運開始復甦,僅較108年衰退7.1%, 減少11億6,512萬元。
109年在新冠疫情延燒、中美貿易戰演變成大國興起的 國力較勁、英國脫歐、 RCEP 完成簽署,以及美國大選等 議題,莫不對全球經濟產生重大衝擊。原本寄望中美在簽署 第一階段貿易協議後,經濟將逐步復甦,推動石化產品需求 ,未料1月底新冠疫情爆發,並快速蔓延全球,為了阻止 疫情的擴散,各國採取鎖國、封城等措施,人員及貨物大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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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流動,導致需求停滯,重擊全球經濟。而產油國減產的 爭議,也引發國際油價崩跌,布蘭特原油4月一度觸及每桶 19美元的歷史低點,更加深石化產品價格跌勢,石化產品 價跌量縮及庫存跌價損失,導致本公司第一季營運虧損。而 第二季在宅經濟及防疫產品需求的推升下,公司調整銷售 策略,並強化庫存管理,從6月的營運開始轉虧為盈。
隨著疫情轉緩,各國政府逐步解封重啟經濟,積極推出 各項刺激經濟政策,挽救下滑的經濟。第二季經濟逐漸從 谷底復甦,宅經濟與報復性消費,帶動市場需求回溫,原油 及石化產品價格逐步翻揚,雖然部分產品因大陸新產能投放 壓抑售價,但本公司抓住疫後宅經濟和報復性消費的商機, 第三季營運績效脫離疫情影響,在維持市場佔有率下,第四季 的營運更是優於第三季。
109年度合併營收中,母公司營收淨額1,235億9,016萬元, 佔合併營收48.8%;子公司營收包括寧波台化興業、越南 台灣興業及福懋興業等公司營收淨額合計1,297億451萬元, 佔合併營收51.2%。母公司營收主要來自石化及塑膠產品, 兩項營收淨額合計1,136億元,佔母公司營收91.9%,其中 石化產品662億元佔53.6%,塑膠產品474億元佔38.3%。
109年各主要產品的經營重點,除持續推動節水節能、 降耗減排等循環經濟改善,更積極推動 AI 智能生產,以 進一步提升產品品質及降低成本,並掌握疫情新商機, 布局疫後新常態生活所帶動的需求,來提升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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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芳香烴、苯乙烯及苯酚方面,利用芳香烴一廠、 三廠及苯乙烯麥寮廠年度定檢機會完成多項節水節能改善, 有效降低能耗,提高生產效率。芳香烴一廠完成新一代 轉烷觸媒更換,提升反應性能增加生產效益,芳香烴三廠 完成製程優化等多項節能改善案,大幅減少蒸汽耗用, 苯乙烯麥寮廠完成包括多效蒸餾( MED )改善等節水節能 改善;此外,大陸寧波苯酚廠已於109年進行去瓶頸改善 工程,酚年產能由30萬噸增至40萬噸,有效提升營運績效 並增加獲利。110年面對大陸浙江石化二期新增產能投產後, 市場競爭加劇,本公司石化廠將持續進行製程節能改造, 並將製程大數據導入 AI 技術,優化生產管理效率,降低生產 成本,以面對市場挑戰。
在 PTA 及 PIA 方面,受到大陸新增產能投產,供給增加, 產品售價下滑,雖然109年下游聚酯持續有新產能投產,但 仍無法改善供給過剩壓力而處於虧損。惟寧波 PTA 廠因 品質好及交期穩定,深受客戶信賴,加上107年完成製程 改造後加工成本大幅降低,經營壓力稍比台灣廠緩和。110年 台灣 PTA 及 PIA 優先滿足內銷市場需求, PTA 外銷除越南台灣 興業公司外,將爭取更多中國大陸以外的新南向市場, 維持台灣產線全量生產,並持續推動各廠製程優化,降低 加工成本。另寧波年產能20萬噸 PIA 新產線,預定110年 第二季投產,營業已提前開發中東和俄羅斯等無關稅障礙 地區潛在客戶,為寧波投產後的銷售預做準備。
塑膠產品方面,109年上半年受疫情影響,市場需求 萎縮,塑膠粒需求疲弱,但是隨著大陸疫情逐漸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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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動宅經濟的新生活需求,全球訂單重回大陸,塑膠粒 需求呈現壓抑後的大爆發,成品與原料價差擴大至歷史 新高,塑膠粒在 PS 與 ABS 方面,獲利寫下新高,台灣與 寧波廠也都創下有史以來最佳獲利。展望110年,全球疫情 仍嚴峻,宅經濟剛性需求預期仍維持穩定,面對大陸塑膠 產能急速擴充,將加速產銷轉型計畫,「騰籠換鳥」擴大 高值化及差別化產品銷售與分散市場。110年 PS 特殊級產品 銷售佔比將從46.1%提升到50%,高光澤、冰箱板材與 擴散板用料皆是重點。 ABS 產品方面,110年台灣廠生產 特殊級 ABS 產品銷售佔比從35.3%提高到45.6%,以增加 高值化特殊級產品為銷售重點,而且麥寮及新港複材廠 擴產, PC / ABS 等複合材產量將增至6,400噸/月以上。寧波 PABS 廠特殊級產品銷售109年佔比27.3%,在營業與技術 人員持續推廣產品應用,銷貨順暢銷量可望持續成長。
PP 產品方面,特殊級產品109年銷售佔比已達49.5%, 為進一步擴大市佔率,產品總銷售量以增長5.5%為目標, 特殊級佔比要達到51.8%,繼續推廣高品質、高單價醫材 用料及繼續往高流動性與輕量化發展,109年已成功獲得 豐田汽車導入使用於新車款用材,將繼續推廣車市複合材等 用料,提高產品附加價值。 PC 產品方面,109年特殊級產品 銷售量佔比20.5%,下半年疫情減緩後轉虧為盈。110年將 延續 PC 產業高值化策略,積極分散市場,維持市場上良好 的聲譽,並積極配合客戶產銷需求,特殊級產品銷售佔比 以30%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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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紡織及纖維產品方面,台灣及越南廠區受到疫情衝擊 需求及大陸紡纖產品出口削價競爭等不利因素影響,109年 紡紗及嫘縈棉銷售量較108年減少。雖然營收及獲利仍然 不佳,惟在積極掌握商機,嫘縈棉及短纖紗已於109年第四季 恢復疫情前開動率與產銷量,台灣廠逐月減少虧損,越南廠 自10月起轉虧為盈,並努力提高環保紗、抑菌紗等差別化紗 銷售量,追求最佳銷售利益組合;嫘縈棉則以產品高值化、 拓展新市場為營運重點。此外,耐隆產品109年經組織整併, 調整產品產銷結構,努力拓展耐隆工程塑膠粒、回收環保絲、 色絲等高值化產品,於第四季已轉虧為盈。未來順應綠色 環保、循環再生的流行趨勢,將提高綠色產品生產比率,以 廢漁網回收製成環保絲及色絲等差別化產品為發展重點, 結合品牌通路、配合下游客戶生產需求及市場流行趨勢, 調整產銷計畫及生產模式,建立上下游整合行銷體系。
本公司在 ESG 公司治理方面一向注重環境保護與社會 責任,在污染防治設備持續採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 BACT ), 108年5月為國內最先完成汽電共生機組清潔排放及消除 白煙的改善,排放品質可媲美天然氣機組,並於各廠區外 設置即時顯示看板讓社區居民監督。另外本著「循環經濟」 的理念推動「節能減排」,降低碳排放與永續利用水資源, 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引進 AI 技術提升節能改善效率,累計 至109年本公司推動節能減排共投資金額達128.76億元, 完成5,297件專案改善工程,節省水量每日9.81萬噸、蒸汽 每小時1,070噸、電力每小時12.8萬度,合計效益高達 11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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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安衛環管理重視度,在108年8月份成立永續安全 機能組,除負責環境保護業務的推動外,更深入發掘工安 管理盲點與消除潛在工安風險,並加強宣導員工安全意識, 促進職場安全,在109年麥寮廠區獲頒衛福部「109年績優 健康職場獎」。110年將推動以人為本的本質安全管理, 、 、 從零開始,於根本上進行改善,藉由每季舉辦 PHA JSA / SOP MOC 及虛驚事故優良案例發表,達到經驗分享的目的,並 持續落實承攬商暨員工教育訓練,朝零災害努力。
為了永續經營,本公司持續投資,109年完成寧波苯酚廠 擴建,產能由年產30萬噸提高至40萬噸;塑膠部兩岸三廠的 複合材料年產能擴充達13.2萬噸。110年將推動寧波 ABS 廠 產能增加25萬噸、 PTA 廠擴增年產150萬噸製程、新建年產 20萬噸的 PIA ,建廠皆採用最先進的生產技術,為業界的 翹楚。另與台塑石化合資的美國路州石化廠,受新冠疫情 影響,目前建廠工程進度放緩,待疫情消退或施打的疫苗 廣泛有效後繼續推動。
貳、109年度營運情形
109年度合併營業收入2,532億9,467萬元,較108年度 3,153億8,460萬元,減少620億8,993萬元;扣除營業成本 2,237億6,260萬元,及銷管費用142億845萬元,合併營業利益 153億2,362萬元(營業利益率6.0%),較108年度之營業利益 164億8,874萬元,減少11億6,512萬元,再加上營業外收支淨額 94億4,407萬元後,本年度合併稅前淨利247億6,769萬元, 較108年度371億568萬元,減少123億3,799萬元,減少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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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110年度經營展望及受到外部競爭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 之影響
展望110年,疫情仍然嚴峻,但是有經驗的防疫措施 加上疫苗陸續施打,將有助經濟動能恢復,對原油需求將 逐漸穩定,油價持穩走高會支撐石化產品價格。而大陸積極 透過國內大循環為主體的國內、國外雙循環及新基建等政策, 全面擴大內需,且疫情相較於歐洲、美國及印度等地穩定, 亦加速石化產業營運增溫,有助於本公司開展商機。
本公司依舊面臨中美貿易衝突、石化新產能不斷開出, 及 RCEP 簽署等諸多挑戰,不過疫情催化的宅經濟及防疫 產品需求擴大,本公司將持續掌握新生活常態的商機超前 部署,並強化產品差異化、高值化,產銷結構去蕪存菁, 運用 AI 大數據來提升生產及管理效率。並將持續推動排放物 及下腳品全部回收再利用,實踐循環經濟,以因應世界的 趨勢。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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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 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其中財務報表 業經委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 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 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 及公司法相關規定繕具報告,敬請 鑒察。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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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認 事項 第一案
案由:為依法提出本公司109 年度決算表冊,請 承認案。 董事會提
-
說明:一、本公司109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 報表業已編製完竣,經110 年3 月12 日審計 委員會查核及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由資誠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吳漢期會計師及周建宏會計師 查核竣事。前述財務報表併同營業報告書送交 審計委員會查核,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書 在案。
-
二、前項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第4 至10 頁, 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第27 至42 頁, 敬請 承認。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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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認 事項 第二案
案由:為依法提出本公司109 年度盈餘分派之議案,請 承認案。 .董事會提
- 說明: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第43頁)經110年3月12日審計委員會查核及 董事會決議通過,敬請 承認。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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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 論 事項(壹) 第一案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請 公決案。 董事會提
說明:為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9 年6 月 3 日臺證治理字第1090009468 號函公告參考 範例,擬配合修正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相關 條文,如附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是否可行? 敬請 公決。
| 條次 | 原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理由 |
|---|---|---|---|
| 第五條 | (前三項略) 股東及董事會提供推 薦名單時,應檢附被 提名人姓名、學歷、 經歷、當選後願任董 事之承諾書、無公司 |
(前三項略) 股東及董事會提供推 薦名單時,應敘明被 提名人姓名、學歷及 經歷。 董事會或其他召集權 人召集股東會者,除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外,應將其列入董事 候選人名單: (一)提名股東於公告 受理期間外提 出。 (二)提名股東於公司 依公司法第一百 六十五條第二項 或第三項停止股 票過戶時,持股 未達百分之一。 (三)提名人數超過董 |
依公司法第192 條之1 規定修 正。 |
| 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 | |||
| 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 | |||
| 證明文件;被提名人 | |||
| 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 | |||
| 人者,並應檢附該法 | |||
| 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 | |||
| 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 | |||
| 明文件。 董事會或其他召集權 人召集股東會者,對 董事被提名人應予審 |
|||
| 查,除有下列情事之 一者外,應將其列入 董事候選人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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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次 | 原條文 | 原條文 | 原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理由 | ||
|---|---|---|---|---|---|---|---|---|---|---|
| (一)提名股東於公告 受理期間外提 出。 (二)提名股東於公司 依公司法第一百 六十五條第二項 或第三項停止股 票過戶時,持股 未達百分之一。 (三)提名人數超過董 事應選名額。 (四)未檢附前項規定 之相關證明文件。 |
(四) | 事應選名額。 提名股東未敘明 |
||||||||
| 被提名人姓名、 | ||||||||||
| 學歷及經歷。 | ||||||||||
| 之相關證明文件。 | ||||||||||
| 第六條 | 選舉票由董事會製 發,按出席證號碼, 以一人一票,按應選 出之人數點發選票, 每張選票比例分載各 該股東之選舉權數。 |
選舉票由董事會或其 他召集權人製發,按 出席證號碼,以一人 一票,按應選出之人 數點發選票,每張選 票比例分載各該股東 之選舉權數。 |
或其 | 配合公司法修 正,股東會非 必由董事會召 集,因此增訂 選票得由其他 召集權人製發。 |
||||||
| 第七條 | 選舉人在選票「被選 舉人」欄,須填明被 選舉人戶名及股東戶 |
選舉人依董事候選人 名單,在選票「被選 舉人」欄填明董事候 選人姓名。 |
依董事候選人 | 因本公司採董 事候選人提名 制度,配合修 正之。 |
||||||
| 號,如非股東身分 | ||||||||||
| 者,應填明姓名 分證統一編號。 |
及身 | |||||||||
| 第八條 | 選舉票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無效: (一)不用第六條所規 定之選舉票者。 (二)所填被選舉人在 二人以上者。 (三)除第七條規定事 項外夾寫其他文 |
選舉票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無效: (一)不用第六條所規 定之選舉票者。 (二)所填被選舉人在 二人以上者。 (三)除第七條規定事 項外夾寫其他文 |
因本公司採董 事候選人提名 制度,配合修 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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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次 | 原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理由 | ||
|---|---|---|---|---|---|
| 字者。 (四)未依照第七條規 定事項填載或填 載不完全者。 (五)字跡模糊,無法 辨認者。 (六)所填被選舉人如 |
字者。 (四)所填被選舉人與 董事候選人名單 經核對不符者。 (五)字跡模糊,無法 辨認者。 |
字者。 所填被選舉人與 董事候選人名單 |
|||
| 為股東身分者, | |||||
| 其戶名、股東戶 | |||||
| 號與股東名簿不 | |||||
| 符者,所填被選 | |||||
| 舉人如非股東身 | |||||
| 分者,其姓名、 | |||||
| 身分證統一編號 | |||||
| 經核對不符者。 |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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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 論 事項(壹) 第二案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請 公決案。 董事會提
說明:為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9 年6 月 3 日臺證治理字第1090009468 號函及110 年1 月 28 日臺證治理字第1100001446 號函公告參考 範例,擬配合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相關條文,如附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是否可行? 敬請 公決。
| 條次 | 原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理由 |
|---|---|---|---|
| 第三條 | (前四項略)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 更章程、減資、申請 停止公開發行、董事 競業許可、盈餘轉增 資、公積轉增資、公 司解散、合併、分割 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 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 項,應在召集事由中 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 容,不得以臨時動議 提出;其主要內容得 置於證券主管機關或 |
(前四項略)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 更章程、減資、申請 停止公開發行、董事 競業許可、盈餘轉增 資、公積轉增資、公 司解散、合併、分割 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 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 項、證券交易法第二 十六條之一、第四十 |
1.參照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 份有限公司 109 年6 月3 日臺證治理 字第109000 9468 號函及 110 年1 月 28 日臺證治 理字第1100 001446 號函 公告參考範 例修正。 2.配合公司法 第172 條之 1 第5 項規 定及經濟部 經商字第 10700105410 |
| 三條之六、發行人募 | |||
| 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 | |||
| 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 | |||
| 本公司指定之網站, | 一及第六十條之二之 | ||
| 並應將其網址載明於 | 事項,應在召集事由 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 內容,不得以臨時動 議提出。 |
||
| 通知。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 明全面改選董事,並 |
17
| 條次 | 原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理由 |
|---|---|---|---|
| 載明就任日期,該次 股東會改選完成後, 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 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 更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向本公司提 出股東常會議案,以 一項為限,提案超過 一項者,均不列入議 案。但股東提案係為 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 |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 明全面改選董事,並 載明就任日期,該次 股東會改選完成後, 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 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 更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向本公司提 出股東常會議案,以 一項為限,提案超過 一項者,均不列入議 案。另股東所提議案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二條之一第四項各款 情形之一,董事會得 不列為議案。股東得 提出為敦促公司增進 |
號函釋修正。 | |
| 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 | |||
| 建議,董事會仍得列 | |||
| 入議案。另股東所提 議案有公司法第一百 七十二條之一第四項 各款情形之一,董事 會得不列為議案。 (以下略) |
|||
| 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 | |||
| 責任之建議性提案, | |||
| 程序上應依公司法第 | |||
| 一百七十二條之一之 | |||
| 相關規定辦理。 (以下略) |
|||
| 第九條 |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 股份為計算基準。出 席股數依繳交之簽到 卡,加計以書面或電 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 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 應即宣布開會,惟未 |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 股份為計算基準。出 席股數依繳交之簽到 卡,加計以書面或電 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 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 應即宣布開會,並同 |
參照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 限公司110 年 1 月28 日臺證 治理字第1100 001446 號函公 告參考範例修 正。 |
18
| 條次 | 原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理由 |
|---|---|---|---|
| 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 數過半之股東出席 時,主席得宣布延後 開會,其延後次數以 二次為限,延後時間 合計不得超過一小 時。延後二次仍不足 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 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 出席時,由主席宣布 流會。 (以下略) |
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 | ||
| 出席股數等相關資 | |||
| 訊。 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 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 出席時,主席得宣布 延後開會,其延後次 數以二次為限,延後 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 小時。延後二次仍不 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 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 東出席時,由主席宣 布流會。 (以下略) |
|||
| 第十四條 |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 時,應依本公司所訂 相關選任規範辦理, 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 果,包含當選董事之 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以下略) |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 時,應依本公司所訂 相關選任規範辦理, 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 果,包含當選董事之 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 落選董事名單及其獲 |
參照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 限公司110 年 1 月28 日臺證 治理字第1100 001446 號函公 告參考範例修 正。 |
| 得之選舉權數。 (以下略) |
決議:
19
選舉事項
案由:為本公司董事任期已屆滿,請依法改選案。
董事會提
-
說明:一、本公司現任董事係於107年6月15日經股東常會 選任,任期於110年6月14日屆滿,擬即依規定 採用累積投票制,選任全體董事15人(含獨立 董事3人),新任董事任期3年,自110年6月 18日起至113年6月17日止。
-
二、依公司法第192 條之1 及本公司章程第18 條 規定,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選舉採 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候選人名單中 選任之,經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 以上股份之股東於110 年4 月20 日共同提名 之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共有15 人, 董事候選人12 人,名單如下:
| 姓名 | 學 歷 | 主要 經 歷 | 持有股數 |
|---|---|---|---|
| 王文淵 | 美國德州 休士頓大學 工業工程 碩士 |
現任: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紡織業 拓展會董事長 台灣化學纖維、福懋興業 及福懋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總經理 |
129,198,084 |
| 洪福源 | 中原大學 化工系 |
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副董事長 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總經理 |
272,804 |
20
| 姓名 | 學 歷 | 主要 經 歷 | 持有股數 |
|---|---|---|---|
| 王文潮 | 英國倫敦 大學機械系 |
現任: 台灣塑膠工業、南亞塑膠 工業及台塑石化(股)公司 常務董事 曾任: 台塑石化(股)公司董事長 |
16,867,218 |
| 南亞塑膠 工業(股) 公司 代表人: 王瑞瑜 |
台灣大學 國際企業系 碩士 |
現任: 台塑生醫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 常務董事 曾任: 台塑石化(股)公司常務董事 |
140,519,648 |
| 台塑石化 (股)公司 代表人: 王文祥 |
美國加州大學 柏克萊分校 政治系 |
現任: Chairman & CEO, J-M Manufacturing Co.,Inc. 台塑石化 (股)公司董事 |
48,567,575 |
| 呂文進 | 大同工學院 化工系 |
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總經理 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資深副總經理 |
3,236 |
| 方英達 | 文化大學 化工系 |
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執行副總經理 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資深副總經理 |
73 |
21
| 姓名 | 學 歷 | 主要 經 歷 | 持有股數 |
|---|---|---|---|
| 李青芬 | 淡江大學 化工系 |
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資深副總經理 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副總經理 |
0 |
| 張宗遠 | 海洋學院 輪機系 |
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資深副總經理 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副總經理 |
0 |
| 簡維庚 | 成功大學 化工碩士 |
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副總經理 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協理 |
0 |
| 蘇俊雄 | 明志工專 化工科 |
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副總經理 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協理 |
359 |
| 莊宏銘 | 淡江大學 機械系 |
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副總經理 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協理 |
2,626 |
22
獨立董事候選人3 人,名單如下 :
| 姓 名 | 學歷 | 主 要 經 歷 |
持有股數 |
|---|---|---|---|
| 陳瑞隆 | 中興大學 經濟系 |
現任: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 公司及財團法人華聚產業 共同標準推動基金會董事長 英業達(股)公司獨立董事 曾任: 經濟部部長 力晶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
0 |
| 黃輝珍 | 政治大學 法律系 |
現任: 台灣綜合研究院董事長 國立台灣大學講座 曾任: 財團法人中技社董事長 中鼎工程(股)公司常務董事 總統府國策顧問 行政院新聞局局長 行政院政務委員 中央日報社發行人兼社長 |
0 |
| 簡太郎 | 中興大學 社會系 |
現任: 環泰企業、大慶票券金融(股) 公司獨立董事 曾任: 行政院秘書長 行政院政務委員 內政部政務次長 內政部常務次長 中央選舉委員會秘書長 國民大會第三屆國大代表 |
0 |
選舉結果:
23
討 論 事項(貳) 第一案
-
案由:為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指派代表人當選本公司 董事之法人股東競業禁止之限制,請 公決案。 董事會提
-
說明:一、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 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 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二、另依經濟部89年4月24日商89206938號函 解釋,法人股東依公司法第27條第2項規定, 指派代表人當選為董事時,其指派之代表人 及該法人股東均應受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始符合公司法第209條規定之意旨。
-
三、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所選出之新任董事及 指派代表人當選董事之法人股東兼任其他與 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職務如附表, 相關競業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 擬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提請股東常會同意 自該董事就任起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24
| 姓名 | 兼任其他公司職務 |
|---|---|
| 王文淵 |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福懋興業(中山)有限公司董事長 福懋興業(常熟)有限公司董事長 福懋興業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主席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常務董事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常務董事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常務董事 台化出光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常務董事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塑美國公司董事 台灣醋酸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洪福源 | 台灣醋酸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化出光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灣興業責任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福懋興業(常熟)有限公司董事 福懋同奈責任有限公司董事 福懋越南責任有限公司董事 Schoeller Textil AG董事 華亞汽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25
| 姓名 | 兼任其他公司職務 |
|---|---|
| 王文潮 |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常務董事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常務董事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常務董事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華亞汽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南亞塑膠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瑞瑜 |
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常務董事 虹京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台塑石化股份 有 限 公 司 代表人王文祥 |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方英達 | FG INC董事 |
| 呂文進 | 台灣醋酸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化出光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灣興業責任有限公司董事 |
| 李青芬 | 台化出光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灣興業責任有限公司董事 |
| 陳瑞隆 |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決議:
26
台 灣 化 學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
109 年 度 108 年 度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六(二十)及七 $ 253,294,668 100$ 315,384,595 100 六(六)(十五) (二十五) (二十六)及七( 223,762,600) ( 88) ( 283,366,077) ( 90) 29,532,068 12 32,018,518 10 六(十五) (二十五) (二十六)及七 ( 8,870,730) ( 4) ( 9,463,556) ( 3) ( 5,337,718) ( 2) ( 6,066,218) ( 2) ( 14,208,448) ( 6) ( 15,529,774) ( 5) 15,323,620 6 16,488,744 5 六(二十一) 356,766 - 415,445 - 六(二十二)及七 6,995,269 3 11,127,821 4 六(二十三) ( 394,027) - 1,694,104 1 六(八)(二十四) 及七 ( 1,293,887) - ( 1,834,684) ( 1) 六(七) 3,779,946 1 9,214,254 3 9,444,067 4 20,616,940 7 24,767,687 10 37,105,684 12 六(二十七) ( 3,213,494) ( 1) ( 3,861,581) ( 1) 21,554,193 9 33,244,103 11 六(十) ( 484) - 1,204,254 - $ 21,553,709 9$ 34,448,357 11 |
|---|---|
| 4000 營業收入 5000 營業成本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050 財務成本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損益之份額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 8000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8100 停業單位(損失)利益 8200 本期淨利 |
(續 次 頁)
~13~
27
台 灣 化 學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
109 |
年 | 度 | 108 年 | 度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六(十九) | ||||||||||||
| (二十七)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 305,882 | - ($ | 354,337) | -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 |||||||||||||
| 價損益 | ( | 8,423,056) | ( | 4) ( | 6,758,056) ( | 2) | |||||||
| 832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
||||||||||||
|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775,897) | - ( | 798,976) ( | 1)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 | 8,893,071) | ( | 4) ( | 7,911,369) ( | 3)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
||||||||||||
| 兌換差額 | ( | 371,436) | - ( | 3,184,991) ( | 1) | ||||||||
| 83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
||||||||||||
|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 |||||||||||||
| 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784,121) | - ( | 541,219) | -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
||||||||||||
| 得稅 | ( | 104,057) | - | 542,926 | -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
||||||||||||
| 目總額 | ( | 1,259,614) | - ( | 3,183,284) ( | 1)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10,152,685) | ( | 4) ($ | 11,094,653) ( | 4) | ||||||
| 8500 |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 | 11,401,024 | 5 | $ | 23,353,704 | 7 | ||||||
| 淨利(損)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 | 19,544,141 | 8 | $ | 29,702,242 | 9 |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2,009,568 | 1 | 4,746,115 | 2 | ||||||||
| 本期淨利(損) |
$ | 21,553,709 | 9 | $ | 34,448,357 | 11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 | 10,128,238 | 4 | $ | 22,873,505 | 7 |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1,272,786 | 1 | 480,199 |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11,401,024 | 5 | $ | 23,353,704 | 7 | |||||||
稅 |
前 | 稅 | 後 | 稅 |
前 稅 | 後 | |||||||
| 基本每股盈餘 | 六(二十六) | ||||||||||||
| 9710 |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
$ | 4.23 | $ | 3.69 | $ | 6.62 $ |
5.91 | |||||
| 9720 | 停業單位淨利 |
0.00 | 0.00 | 0.26 |
0.20 | ||||||||
| 非控制權益淨利 |
0.71 | 0.35 | 1.15 |
0.82 | |||||||||
| 9750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 | 3.52 | $ | 3.34 | $ | 5.21 $ |
4.89 | |||||
| 假設子公司對本公司股票之 | |||||||||||||
| 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時之擬制資料: | |||||||||||||
| 9710 |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 $ | 4.23 | $ | 3.68 | $ | 6.59 $ |
5.88 | |||||
| 9720 | 停業單位淨利 | 0.00 | 0.00 | 0.26 |
0.21 | ||||||||
| 非控制權益淨利 | 0.71 | 0.35 | 1.15 |
0.81 | |||||||||
| 9750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 | 3.52 | $ | 3.33 | $ | 5.18 $ |
4.86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呂文進
~14~
董事長:王文淵
會計主管:劉佳儒
28
台 灣 化 學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
109 年 度 108 年 度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六(十七)及七 $ 159,681,997 100$ 198,210,058 100 六(五)(二十二) (二十三)及七( 147,711,667) ( 92) ( 181,514,346) ( 92) 11,970,330 8 16,695,712 8 ( 47,243) - ( 285,173) - 285,173 - 539,952 - 12,208,260 8 16,950,491 8 六(十二) (二十二) (二十三)及七 ( 4,725,799) ( 3) ( 4,834,267) ( 2) ( 3,301,210) ( 2) ( 3,908,145) ( 2) ( 8,027,009) ( 5) ( 8,742,412) ( 4) 4,181,251 3 8,208,079 4 六(十八) 129,309 - 248,857 - 六(十九)及七 5,174,466 3 8,539,109 4 六(二十) ( 1,167,811) ( 1) 15,227 - 六(七)(二十一) 及七 ( 808,895) - ( 933,004) - 六(六) 13,094,869 8 15,820,270 8 16,421,938 10 23,690,459 12 20,603,189 13 31,898,538 16 六(二十四) ( 1,059,048) ( 1) ( 2,196,296) ( 1) $ 19,544,141 12$ 29,702,242 15 |
|---|---|
| 4000 營業收入 5000 營業成本 5900 營業毛利 5910 未實現銷貨利益 5920 已實現銷貨利益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050 財務成本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 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 8200 本期淨利 |
(續 次 頁)
~13~
29
台 灣 化 學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
109 |
年 | 度 | 108 | 年 | 度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六(十二) | $ | 305,882 | -($ | 354,337) | -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六(三)(十六) | ||||||||||
|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 ||||||||||||
| 價損益 | ( | 15,129,232) ( | 10) | 4,140,707 | 2 | |||||||
| 833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 | |||||||||||
| 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 | ||||||||||||
| 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 ||||||||||||
| 目 | 6,087,983 | 4( | 7,884,276)( | 4)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 | 8,735,367) ( | 6)( | 4,097,906)( | 2)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 六(十六) | ||||||||||
| 兌換差額 | 278,998 | -( | 2,616,345)( | 1) | ||||||||
| 838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 | |||||||||||
| 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 | ||||||||||||
| 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 ||||||||||||
| 項目 | ( | 855,477) | -( | 657,412) | -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 六(十六) | ||||||||||
| 得稅 | (二十四) | ( | 104,057) | - | 542,926 | -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 |||||||||||
| 目總額 | ( | 680,536) | -( | 2,730,831)( | 1)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9,415,903) ( | 6)($ | 6,828,737)( | 3)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10,128,238 | 6 | $ | 22,873,505 | 12 | |||||
基本每股盈餘 |
六(二十五) |
稅 |
前 |
稅 |
後 |
稅 |
前 | 稅 |
後 |
|||
| 9750 | 本期淨利 |
$ | 3.52 |
$ |
3.34 | $ | 5.47 | $ | 5.09 | |||
| 假設子公司對本公司股票之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時之擬制資料: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本期淨利 |
$ | 3.52 |
$ |
3.33 | $ | 5.44 | $ | 5.07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4~
董事長:王文淵
經理人:呂文進 會計主管:劉佳儒
30
台 灣 化 學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2 月31 日
| 資 產 | 附註 六(一) 六(二) 六(三) 六(四) 六(五) 六(五)及七 六(五) 六(五)及七 七 七 六(六)及八 七 六(三) 六(四)及八 六(七) 六(八)、七及八 六(九) 六(二十七) |
109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 $ 17,127,127 3 3,888,592 1 109,489,471 21 1,116,878 - 10,884,391 2 4,260 - 16,661,036 3 5,954,694 1 2,558,805 1 4,195,598 1 33,047,807 6 10,936,356 2 215,865,015 41 59,621,608 11 263,646 - 116,029,032 22 127,268,960 24 1,541,844 - 3,436 - 2,111,162 - 9,115,725 2 315,955,413 59 $ 531,820,428 1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 $ 15,099,252 3 4,044,087 1 110,143,905 20 - - 6,898,955 1 6,395 - 16,050,769 3 5,137,355 1 7,781,218 1 12,798,836 2 41,269,264 8 6,952,598 1 226,182,634 41 67,540,577 12 - - 118,395,626 22 124,671,052 23 1,645,199 - 1,288 - 2,447,969 - 9,664,672 2 324,366,383 59 $ 550,549,017 100 |
|---|---|---|---|
| 金 額 $ 17,127,127 3,888,592 109,489,471 1,116,878 10,884,391 4,260 16,661,036 5,954,694 2,558,805 4,195,598 33,047,807 10,936,356 215,865,015 59,621,608 263,646 116,029,032 127,268,960 1,541,844 3,436 2,111,162 9,115,725 315,955,413 $ 531,820,428 |
金 額 $ 15,099,252 4,044,087 110,143,905 - 6,898,955 6,395 16,050,769 5,137,355 7,781,218 12,798,836 41,269,264 6,952,598 226,182,634 67,540,577 - 118,395,626 124,671,052 1,645,199 1,288 2,447,969 9,664,672 324,366,383 $ 550,549,017 |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流動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動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1200 其他應收款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30X 存貨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755 使用權資產 1780 無形資產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XXX 資產總計 |
(續 次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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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台 灣 化 學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2 月31 日
| 負債及權益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9 年 12 月 31 日 108 年 12 月 31 日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六(十一) $ 19,055,620 4 $ 32,369,623 6 六(十一) 16,096,733 3 14,396,370 3 六(十二) 137 - 80 - 225,924 - 225,514 - 5,930,437 1 6,363,844 1 七 12,208,567 2 11,377,993 2 七 8,656,243 2 9,603,144 2 七 531,808 - - - 2,423,121 1 1,156,151 - 125,986 - 158,053 - 六(十三)(十四) 2,106,821 - 6,687,482 1 6,091,542 1 4,794,415 1 73,452,939 14 87,132,669 16 六(十三) 40,050,000 8 32,100,000 6 六(十四) 16,241,267 3 14,114,083 3 六(二十七) 440,237 - 426,880 - 711,804 - 750,716 - 六(十五) 5,471,652 1 6,733,706 1 62,914,960 12 54,125,385 10 136,367,899 26 141,258,054 26 六(十六) 58,611,863 11 58,611,863 11 六(十七) 9,167,637 2 9,138,869 2 六(十八) 64,335,076 12 61,364,852 11 66,328,339 13 60,171,925 11 53,380,101 10 64,990,184 12 六(十九) 92,854,794 17 102,560,930 18 六(十六) ( 323,952) - ( 323,952) - 344,353,858 65 356,514,671 65 51,098,671 9 52,776,292 9 395,452,529 74 409,290,963 74 九 十一 $ 531,820,428 100 $ 550,549,017 100 |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債-流動 2150 應付票據 2170 應付帳款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2200 其他應付款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2540 長期借款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XXX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3200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0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3500 庫藏股票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36XX 非控制權益 3XXX 權益總計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2~
董事長:王文淵
會計主管:劉佳儒
經理人:呂文進
32
台 灣 化 學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2 月31 日
| 資 產 | 附註 六(一) 六(二) 六(三) 六(四) 六(四)及七 六(四) 六(四)及七 七 七 六(五) 七 六(三) 六(六) 六(七)及八 六(八) 六(二十四) (續 次 |
109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 $ 3,705,265 1 3,888,510 1 108,390,105 24 266,891 - 127,610 - 5,796,622 1 12,181,977 3 722,920 - 4,195,598 1 13,243,545 3 4,554,725 1 157,073,768 35 19,017,691 4 205,595,844 46 54,560,182 12 27,188 - 1,956,173 1 7,065,392 2 288,222,470 65 $ 445,296,238 100 頁)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 $ 685,005 - 4,043,968 1 109,009,928 24 216,389 - 44,999 - 5,635,861 1 12,839,476 3 1,059,415 - 12,798,836 3 19,046,036 4 3,032,965 1 168,412,878 37 15,802,133 3 212,083,684 46 53,342,392 12 25,272 - 2,245,198 - 7,607,343 2 291,106,022 63 $ 459,518,900 100 |
|---|---|---|---|
| 金 額 $ 3,705,265 3,888,510 108,390,105 266,891 127,610 5,796,622 12,181,977 722,920 4,195,598 13,243,545 4,554,725 157,073,768 19,017,691 205,595,844 54,560,182 27,188 1,956,173 7,065,392 288,222,470 $ 445,296,238 頁) |
金 額 $ 685,005 4,043,968 109,009,928 216,389 44,999 5,635,861 12,839,476 1,059,415 12,798,836 19,046,036 3,032,965 168,412,878 15,802,133 212,083,684 53,342,392 25,272 2,245,198 7,607,343 291,106,022 $ 459,518,900 |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流動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1200 其他應收款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30X 存貨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755 使用權資產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XXX 資產總計 |
33
台 灣 化 學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2 月31 日
| 負債及權益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9 年 12 月 31 日 108 年 12 月 31 日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六(九) $ 13,763,200 3 $ 21,057,000 5 六(九) 15,596,755 4 14,396,370 3 1,838,945 - 2,111,358 1 七 11,083,977 3 10,027,809 2 七 5,227,252 1 5,982,156 1 1,135,266 - 461,912 - 5,669 - 4,721 - 六(十)(十一) 2,050,000 1 5,438,889 1 5,109,713 1 3,912,922 1 55,810,777 13 63,393,137 14 六(十) 40,050,000 9 32,100,000 7 六(十一) - - 1,344,444 - 六(二十四) 40,277 - 49,271 - 21,813 - 20,726 - 六(十二) 5,019,513 1 6,096,651 1 45,131,603 10 39,611,092 8 100,942,380 23 103,004,229 22 六(十三) 58,611,863 13 58,611,863 13 六(十四) 9,167,637 2 9,138,869 2 六(十五) 64,335,076 14 61,364,852 14 66,328,339 15 60,171,925 13 53,380,101 12 64,990,184 14 六(十六) 92,854,794 21 102,560,930 22 六(十三) ( 323,952) - ( 323,952) - 344,353,858 77 356,514,671 78 九 十一 $ 445,296,238 100 $ 459,518,900 100 |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2170 應付帳款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2200 其他應付款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2540 長期借款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XXX 負債總計 權益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3200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0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3500 庫藏股票 3XXX 權益總計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王文淵
~12~
會計主管:劉佳儒
經理人:呂文進
34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益 |
總 計 非控制權益 權 益 總 額 |
$ 369,808,874 $ 63,513,625 $ 433,322,499 |
29,702,242 4,746,115 34,448,357 |
( 6,828,737) ( 4,265,916) ( 11,094,653 ) |
22,873,505 480,199 23,353,704 |
- - - |
- - - |
( 36,339,355) - ( 36,339,355 ) |
( 4,649) - ( 4,649 ) |
6,869 - 6,869 |
44,726 - 44,726 |
( 156) - ( 156 ) |
( 90,205) 13,282 ( 76,923 ) |
- 467 467 |
- ( 5,185,510) ( 5,185,510 ) |
215,062 - 215,062 |
- ( 6,045,771) ( 6,045,771 ) |
$ 356,514,671 $ 52,776,292 $ 409,290,963 |
|||||||||||
|---|---|---|---|---|---|---|---|---|---|---|---|---|---|---|---|---|---|---|---|---|---|---|---|---|---|---|---|---|---|---|
| 權 | 股 票 |
539,01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5,062 | - | 323,952) | ||||||||||||
| 藏 | ||||||||||||||||||||||||||||||
| 之 | 益 | 避險工具之損益 庫 |
($ 15,865 ) ($ | - | 16,524 | 16,52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59 ($ | |||||||||||
| 台 灣 化 學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保 留 盈 餘其 他 權 |
透過其他綜合損 |
國外營運機構財 益按公允價值衡 |
務報表換算之兌 量之金融資產未 |
資 本 公 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換 差 額 實 現 損 益 |
$ 9,084,142 $ 56,487,920 $ 53,131,385 $ 84,098,904 ($ 1,813,251) $ 110,762,790 |
- - - 29,702,242 - - |
- - - ( 454,682) ( 2,747,355) ( 3,643,224) |
- - - 29,247,560 ( 2,747,355) ( 3,643,224) |
- 4,876,932 - ( 4,876,932) - - |
- - 7,040,540 ( 7,040,540) - - |
- - - ( 36,339,355) - - |
( 4,649) - - - - - |
6,869 - - - - - |
44,726 - - - - - |
( 156) - - - - - |
7,937 - - ( 98,142) - - |
- - - ( 1,311) - 1,3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138,869 $ 61,364,852 $ 60,171,925 $ 64,990,184 ($ 4,560,606) $ 107,120,877 |
(續 次 頁) |
||||
| 歸 | 普通股股本 | $ 58,611,86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8,611,863 | ||||||||||||
| 註 | ||||||||||||||||||||||||||||||
| 附 | 六(十九) | 六(十八) | 六(十七) | 六(十七) | 六(十七) | 六(十七) | 六(十七) | |||||||||||||||||||||||
108 年 度 |
108 年 1 月 1 日餘額 | 108 年度淨利 | 108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108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08 年股東會盈餘分配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現金股利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 逾期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發放已轉列資本公積之逾期股利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合併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 合併子公司持股比例變動調整庫藏股票 | 非控制權益增加-處分子公司股權 | 108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35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益 |
總 計 非控制權益 權 益 總 額 |
$ 356,514,671 $ 52,776,292 $ 409,290,963 |
19,544,141 2,009,568 21,553,709 |
( 9,415,903) ( 736,782) ( 10,152,685 ) |
10,128,238 1,272,786 11,401,024 |
- - - |
- - - |
( 22,272,508) - ( 22,272,508 ) |
186 - 186 |
4,420 - 4,420 |
( 304) - ( 304 ) |
17,295 - 17,295 |
( 38,140) 4,657 ( 33,483 ) |
- ( 50,555) ( 50,555 ) |
- ( 3,243,752) ( 3,243,752 ) |
- ( 4,410) ( 4,410 ) |
- 343,653 343,653 |
$ 344,353,858 $ 51,098,671 $ 395,452,529 |
||||||||||
|---|---|---|---|---|---|---|---|---|---|---|---|---|---|---|---|---|---|---|---|---|---|---|---|---|---|---|---|---|---|
| 權 | 股 票 |
323,95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3,952) | |||||||||||
| 藏 | |||||||||||||||||||||||||||||
| 之 | 益 | 避險工具之損益 庫 |
$ 659 ($ | - | 31,464 | 31,46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123 ($ | ||||||||||
| 台 灣 化 學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保 留 盈 餘 其 他 權 |
透過其他綜合損 |
國外營運機構財 益按公允價值衡 |
務報表換算之兌 量之金融資產未 |
資 本 公 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換 差 額 實 現 損 益 |
$ 9,138,869 $ 61,364,852 $ 60,171,925 $ 64,990,184 ($ 4,560,606) $ 107,120,877 |
- - - 19,544,141 - - |
- - - 404,543 ( 712,000) ( 9,139,910) |
- - - 19,948,684 ( 712,000) ( 9,139,910) |
- 2,970,224 - ( 2,970,224) - - |
- - 6,156,414 ( 6,156,414) - - |
- - - ( 22,272,508) - - |
4,568 - - ( 88,768) - 84,386 |
4,420 - - - - - |
( 304) - - - - - |
17,295 - - - - - |
2,789 - - ( 40,929) - - |
- - - ( 29,924) - 29,92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167,637 $ 64,335,076 $ 66,328,339 $ 53,380,101 ($ 5,272,606) $ 98,095,277 |
||||
| 歸 | 普通股股本 | $ 58,611,86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8,611,863 | |||||||||||
| 註 | |||||||||||||||||||||||||||||
| 附 | 六(十九) | 六(十八) | 六(十七) | 六(十七) | 六(十七) | 六(十七) | 六(十七) | ||||||||||||||||||||||
109 年 度 |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 109 年度淨利 | 109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109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09 年股東會盈餘分配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現金股利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 逾期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發放已轉列資本公積之逾期股利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合併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 非控制權益減少-處分子公司股權 | 非控制權益增加-取得子公司股權 |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36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計 | 369,808,874 | 29,702,242 | 6,828,737 ) | 22,873,505 | - | - | 36,339,355 ) | 44,726 | 4,649 ) | 6,869 | 156 ) | 215,062 | 90,205 ) | - | 356,514,671 | |||||||||||
|---|---|---|---|---|---|---|---|---|---|---|---|---|---|---|---|---|---|---|---|---|---|---|---|---|---|---|---|
| 合 | $ | ( | ( | ( | ( | ( | $ | ||||||||||||||||||||
| 股 票 |
539,014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5,062 | - | - | 323,952 ) | ||||||||||||
| 藏 | |||||||||||||||||||||||||||
| 益 | 避險工具之損 | 益 合 計 庫 |
($ 15,865 ) ($ |
- | 16,524 | 16,524 | - | - | - | - | - | - | - | - | - | - | $ 659 ($ |
||||||||||
| 台 灣 化 學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保 留 盈 餘 其 他 權 |
透過其他綜合 |
損益按公允價 | 國外營運機構 值衡量之金融 |
財務報表換算 資 產 未 實 現 |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 分 配 盈 餘 之 兌 換 差 額 損 益 |
$ 56,487,920 $ 53,131,385 $ 84,098,904 ($ 1,813,251 ) $ 110,762,790 |
- - 29,702,242 - - |
- - ( 454,682 ) ( 2,747,355 ) ( 3,643,224 ) |
- - 29,247,560 ( 2,747,355 ) ( 3,643,224 ) |
4,876,932 - ( 4,876,932 ) - - |
- 7,040,540 ( 7,040,540 ) - - |
- - ( 36,339,35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8,142 ) - - |
- - ( 1,311 ) - 1,311 |
$ 61,364,852 $ 60,171,925 $ 64,990,184 ($ 4,560,606 ) $ 107,120,877 |
(續 次 頁) |
|||
| 本 公 積 |
9,084,142 | - | - | - | - | - | - | 44,726 | 4,649 ) | 6,869 | 156 ) | - | 7,937 | - | 9,138,869 | ||||||||||||
| 資 | $ | ( | ( | $ | |||||||||||||||||||||||
| 本 | |||||||||||||||||||||||||||
| 通 股 股 |
58,611,86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8,611,863 | ||||||||||||
| 普 | $ | $ | |||||||||||||||||||||||||
| 註 | |||||||||||||||||||||||||||
| 附 | 六(十六) | 六(十五) | 六(十四) | 六(十四) | 六(十四) | 六(十四) | 六(十四) | ||||||||||||||||||||
108 年 度 |
108 年1 月1 日餘額 | 108 年度淨利 | 108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08 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現金股利 |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 逾期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發放已轉列資本公積之逾期股利 | 合併子公司持股比例變動調整庫藏股票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108 年12 月31 日餘額 |
37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計 | 356,514,671 | 19,544,141 | 9,415,903 ) | 10,128,238 | - | - | 22,272,508 ) | 17,295 | 186 | 4,420 | 304 ) | 38,140 ) | - | 344,353,858 | |||||||||||
|---|---|---|---|---|---|---|---|---|---|---|---|---|---|---|---|---|---|---|---|---|---|---|---|---|---|---|
| 合 | $ | ( | ( | ( | ( | $ | ||||||||||||||||||||
| 股 票 |
323,95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3,952 ) | ||||||||||||
| 藏 | ||||||||||||||||||||||||||
| 益 | 避險工具之損 | 益 合 計 庫 |
$ 659 ($ |
- | 31,464 | 31,464 | - | - | - | - | - | - | - | - | - | $ 32,123 ($ |
||||||||||
| 台 灣 化 學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保 留 盈 餘 其 他 權 |
透過其他綜合 |
損益按公允價 | 國外營運機構 值衡量之金融 |
財務報表換算 資 產 未 實 現 |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 分 配 盈 餘 之 兌 換 差 額 損 益 |
$ 61,364,852 $ 60,171,925 $ 64,990,184 ($ 4,560,606 ) $ 107,120,877 |
- - 19,544,141 - - |
- - 404,543 ( 712,000 ) ( 9,139,910 ) |
- - 19,948,684 ( 712,000 ) ( 9,139,910 ) |
2,970,224 - ( 2,970,224 ) - - |
- 6,156,414 ( 6,156,414 ) - - |
- - ( 22,272,508 ) - - |
- - - - - |
- - ( 88,768 ) - 84,386 |
- - - - - |
- - - - - |
- - ( 40,929 ) - - |
- - ( 29,924 ) - 29,924 |
$ 64,335,076 $ 66,328,339 $ 53,380,101 ($ 5,272,606 ) $ 98,095,277 |
||||
| 本 公 積 |
9,138,869 | - | - | - | - | - | - | 17,295 | 4,568 | 4,420 | 304 ) | 2,789 | - | 9,167,637 | ||||||||||||
| 資 | $ | ( | $ | |||||||||||||||||||||||
| 本 | ||||||||||||||||||||||||||
| 通 股 股 |
58,611,86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8,611,863 | ||||||||||||
| 普 | $ | $ | ||||||||||||||||||||||||
| 註 | ||||||||||||||||||||||||||
| 附 | 六(十六) | 六(十五) | 六(十四) | 六(十四) | 六(十四) | 六(十四) | 六(十四) | |||||||||||||||||||
109 年 度 |
109 年1 月1 日餘額 | 109 年度淨利 | 109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09 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現金股利 |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 逾期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發放已轉列資本公積之逾期股利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109 年12 月31 日餘額 |
38
台 灣 化 學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停業單位稅前(淨損)淨利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 債之淨損失(利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處分投資利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合約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關係人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存貨 其他流動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應付票據-關係人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其他流動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9 年1 月1 日 至1 2 月3 1 日 108 年1 月1 日 至1 2 月3 1 日 $ 24,767,687$ 37,105,684 六(十) ( 484 ) 1,527,839 24,767,203 38,633,523 六(八)(九) (二十五) 13,365,687 14,881,648 六(二十五) 3,669,159 3,601,074 六(二十三) 155,552 ( 29,303 ) 六(二十四) 1,293,887 1,840,275 六(二十一) ( 356,838 ) ( 426,899 ) 六(二十二) ( 5,113,321 ) ( 10,027,034 ) 六(十)(三十) ( 165 ) ( 2,016,760 ) ( 3,779,946 ) ( 9,214,254 ) 六(二十三) ( 692,419 ) ( 8,364 ) - ( 550,812 ) ( 3,985,436 ) 8,186,536 2,135 ( 1,966 ) ( 599,651 ) 4,314,446 ( 817,339 ) 2,031,485 5,213,635 381,956 8,221,457 691,546 ( 3,962,200 ) 292,395 410 ( 30,066 ) - 41,545 ( 437,189 ) 790,057 830,574 ( 4,459,043 ) ( 1,137,950 ) ( 1,807,792 ) 1,274,893 ( 1,087,240 ) ( 1,264,280 ) ( 136,101 ) 36,647,858 45,890,852 374,883 445,745 12,250,867 21,752,336 ( 1,351,231 ) ( 1,926,634 ) ( 1,709,608 ) ( 7,149,771 ) 46,212,769 59,012,528 |
|---|---|
(續 次 頁)
39
40
台 灣 化 學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各項攤銷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淨 損失(利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利益 之份額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已實現銷貨(利益)損失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關係人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存貨 其他流動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其他流動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9 年1 月1 日 至1 2 月3 1 日 108 年1 月1 日 至1 2 月3 1 日 $ 20,603,189$ 31,898,538 六(七)(八) (二十二) 5,648,825 5,497,457 六(二十二) 3,166,572 3,038,884 六(二十) 155,458 ( 27,104 ) 六(二十一) 808,895 933,004 六(十八) ( 129,309 ) ( 248,856 ) 六(十九) ( 3,955,134 ) ( 7,935,339 ) ( 13,094,869 ) ( 15,820,271 ) 六(二十) 204,906 ( 24,641 ) ( 237,930 ) ( 254,779 ) ( 50,502 ) 174,313 ( 82,611 ) 286,827 ( 160,761 ) 1,942,962 657,499 4,932,646 329,481 1,700,334 5,802,491 ( 827,914 ) ( 1,522,214 ) ( 1,031,171 ) ( 272,413 ) ( 439,168 ) 1,056,168 ( 3,312,296 ) ( 887,969 ) ( 1,876,723 ) 1,196,791 ( 794,469 ) ( 793,963 ) ( 531,098 ) 18,442,600 17,281,136 136,323 270,745 12,902,065 22,594,777 ( 820,936 ) ( 936,581 ) ( 209,720 ) ( 4,999,175 ) 30,450,332 34,210,902 |
|---|---|
(續 次 頁)
41
42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 盈餘分配表 民國109年度 |
盈餘分配表 民國109年度 |
單位:新台幣元 |
|---|---|---|
| 項 目 | 金 額 | |
| 可供分配數 1.上期未分配盈餘 2.本期稅後純益 3.本期稅後純益以外項目轉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 合 計 分配項目 1.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2.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3.股東股息及紅利分配現金(每股2.5元) 4.未分配盈餘轉下年度 合 計 |
33,591,038,039 19,544,141,162 244,921,708 |
|
| 53,380,100,909 | ||
| 1,978,906,287 3,704,582,465 14,652,965,728 33,043,646,429 |
||
| 53,380,100,909 | ||
| 說 明 |
1.本公司登記資本額 58,611,862,910元,參加分配股數5,861,186,291股。 2.本年度擬定股東股利2.5元/股(股息2.22元/股、紅利0.28元/股), 全數配發現金。 3.個別股東現金股利配發總額不足1元時,以四捨五入方式辦理。 4.本期稅後純益以外項目轉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係調整退休金精算 再衡量數,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股權淨值變動數、對子公司所有權 權益變動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43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0)財審報字第20004480 號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台化集團」)民國109 年及108 年12 月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 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含重大會計 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 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台化集團民國109 年及108 年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09 年 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 , 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 與台化集團保持超然獨立 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 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 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化集團民國109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5~
44
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評估
事項說明
有關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評估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一);應收帳款減損 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二);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說明, 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五)。台化集團民國109 年12 月31 日應收帳款餘額為新台幣 22,615,730 仟元(其中已扣除備抵損失計新台幣 155,882 仟元)。
台化集團之應收帳款係依歷史經驗、前瞻性資訊及其他已知原因或已存在之客觀證據估 計可能發生之預期信用減損損失,並於應收帳款評估可能無法收回當期列為應收帳款之 減項,且台化集團定期檢視其損失估計之合理性。因備抵損失之評估常涉及管理階層主 觀判斷、各項產業景氣指標或期後帳款收回之可能性據以估計提列金額,考量台化集團 之應收帳款及其備抵損失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故本會計師認為台化集團應收帳款備抵 損失之評估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取得管理階層納入評估應收帳款預期信用損失率使用之逾期帳齡資料表,確認其資 料來源邏輯係一致採用,測試相關表單以確認其帳齡資料之正確性。
-
評估管理階層用於估計應收帳款預期信用損失所使用估計之合理性並取得相關佐 、 、
證文件,包含:前瞻性調整 帳款爭議情形 帳齡久懸狀況、期後收款情形及有跡 象顯示顧客無法如期還款之情況等。
- 執行期後收款測試,以佐證備抵損失提列之適足性。
~6~
45
存貨之評價
事項說明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三),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 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二);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說明,請詳合併財 務報表附註六(六)。台化集團民國109 年12 月31 日存貨及備抵跌價損失分別為新台幣 34,571,310 仟元及新台幣 1,523,503 仟元。
台化集團主要經營製造及銷售石化塑膠產品、纖維製造染整及簾布產品等業務,因石化 塑膠產品價格受國際原油價格波動影響及紡織產品市場競爭激烈,致存貨跌價損失之風 險較高。台化集團存貨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其淨變現價值係依據實際平 。 均售價減除變動推銷費用資訊推算而得 而針對存貨評價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常涉及主 觀判斷且具高度估計不確定性,考量台化集團之存貨及其備抵跌價損失對財務報表影響 重大,故本會計師認為台化集團存貨之備抵跌價損失評價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 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依會計原則之規定與對台化集團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其存貨備抵跌價損失 所採用提列政策與程序之合理性,包括決定淨變現價值所作之存貨分類之合理性。
-
瞭解台化集團倉儲管理之流程、檢視其年度盤點計畫並參與年度存貨盤點,以評估 管理階層區分及管控存貨之有效性。
-
執行存貨淨變現價值計算邏輯之驗證,進而評估台化集團決定備抵跌價損失之合理 性。
~7~
46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台化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其財務報表 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 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前述 公司民國109 年及108 年12 月31 日之資產(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總額分別為新台幣 142,480,542 仟元及151,374,296 仟元,皆占其合併資產總額 27%,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營業收入分別為新台幣 24,251,284 仟元及32,963,852 仟 元,皆占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10%。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對前述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認列之綜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 2,077,294 仟元及8,097,645 仟 元,各占合併綜合損益之18%及35%。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09 年度及108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 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 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 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化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化集團或停止 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化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8~
47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 ,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 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 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錯誤或舞弊。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 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 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 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台化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化 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 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 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 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 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台化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 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合併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 見。
~9~
48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化集團民國109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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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0)財審報字第20003883 號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 年及108 年12 月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 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含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 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 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 製, 足 以允當表 達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 年及108 年12 月31 日之個體財 務 狀況 ,暨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個體財務 績效 及個體現金流 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 簽 證財務報表 規 則及 中華 民國一 般 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 一 查核工 作 。本會計師於 該等 準則下之 責任將 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 責任 段 進 步 , 說明。本會計師所 隸屬 事務所 受獨立 性 規範 之人員已依 中華 民國會計師 職 業 道德規範 , 與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保持超然獨立 並履行該規範 之其他 責任 。基於本會計師 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 相信 已 取得足夠 及適 切 之查核證據,以 作為 表 示 查核意見之基 礎 。
關鍵查核事項
關 鍵 查核事項係 指 依本會計師之 專 業判斷, 對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 年 度 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 最為 重要之事項。 該等 事項已於查核財務報表 整 體及 形 成查核 意見之過程 中予 以 因 應,本會計師 並 不 對該等 事項 單獨 表 示 意見。
50
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評估
事項說明
有關應收帳款備 抵 損失 評 估之會計政策請 詳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九) ; 應收帳款減損之 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 定 性,請 詳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二),應收帳款備 抵 損失之說明, 請 詳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六(四)。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 年12 月31 日應收 帳款 餘額為 新台 幣 17 , 978 , 599 仟元 (其 中 已 扣除 備 抵 損失新台 幣 72 , 170 仟元 )。
、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之應收帳款係依 歷史 經 驗 前瞻 性資訊及其他已 知原因 或已 存在之 客觀 證據估計可能發生之 預 期 信 用減損損失, 並 於應收帳款 評 估可能 無 法收 回 當 期列 為 應收帳款之減項, 且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定 期 檢視 其損失估計之合理性。 因 備 抵 損失之 評 估 常涉 及管理 階層 主 觀 判斷、 各 項產業 景氣指標 或期後帳款收 回 之可能 , 性據以估計 提 列金 額 考 量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之應收帳款及其備 抵 損失 對 財務 報表影響重大, 故 本會計師認 為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應收帳款備 抵 損失之 評 估 為 本年 度 查核 最為 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 對 上開關 鍵 查核事項所 敘 明之 特定層 面已 執行 之 因 應程序彙列 如 下:
-
取得管理階層納入評估應收帳款預期信用損失率使用之逾期帳齡資料表,確認其資料來源邏輯係一致採用,測試相關表單以確認其帳齡資料之正確性。 -
評估管理階層用於估計應收帳款預期信用損失所使用估計之合理性並取得相關佐證文件,包含:前瞻性調整、帳款爭議情形、帳齡久懸狀況、期後收款情形及有跡象 顯示顧客無法如期還款之情況等。 -
執行期後收款測試,以佐證備抵損失提列之適足性。
51
存貨之評價
事項說明
有關存貨 評 價之會計政策,請 詳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一),存貨 評 價之會計估計及假 設之不確 定 性,請 詳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二) ; 存貨備 抵跌 價損失之說明,請 詳 個體財 務報表附註六(五)。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 年12 月31 日存貨及備 抵跌 價 損失 分 別 為 新台 幣 13 , 809 , 971 仟元 及新台 幣 566 , 426 仟元 。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製造及銷 售石 化 塑膠 產 品等 業務, 因石 化 塑膠 產 品 價 格受 國際 原油 價 格波 動影響, 致 存貨 跌 價損失之 風險較高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 司存貨係按成本與 淨 變現價值 孰低者 衡量,其 淨 變現價值係依據 實 際 平均售 價減 除 變動 。 推銷費用資訊推 算而得 而針對 存貨 評 價所採用之 淨 變現價值 常涉 及主 觀 判斷 且具高度 估計不確 定 性, 考 量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之存貨及其備 抵跌 價損失 對 財務報表影 響重大, 故 本會計師認 為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存貨之備 抵跌 價損失 評 價 為 本年 度 查核 最為 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 對 上開關 鍵 查核事項所 敘 明之 特定層 面已 執行 之 因 應程序彙列 如 下:
-
依會計
原則之規定與對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其 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所採用提列政策與程序之合理性,包括決定淨變現價值所作之存 貨分類之合理性。 -
瞭解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倉儲管理之流程、檢視其年度盤點計畫並參與年度存貨盤點,以評估管理階層區分及管控存貨之有效性。 -
執行存貨淨變現價值計算邏輯之驗證,進而評估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決定備抵跌價損失之合理性。
52
– 其他事項 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之部 分 採用權益法之 被 投資公司,其 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 而 係 由 其他會計師查核。 因此 ,本會計師 對 上開個體財務 報表所表 示 之意見 中 ,有關 該等 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 額 ,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 告。民國109 年及108 年12 月31 日 對前述 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 額分 別 為 新台 幣 113 , 412 , 424 仟元 及116 , 967 , 421 仟元 , 均占 資產總 額 之25 %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對前述 公司認列之綜合利益 分 別 為 新台 幣 1 , 916 , 061 仟元 及 7 , 912 , 093 仟元 , 各占 綜合損益之19 % 及35 % 。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 階層 之 責任 係依照證券發 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 達 之個體財務報 表, 且 維 持 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 必 要 內 部 控制 ,以確 保 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 因 於 舞弊 或 錯誤 之重大不 實 表 達 。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 時 ,管理 階層 之 責任亦 包 括評 估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繼 、 續 經營之能 力 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 繼續 經營會計基 礎 之採用, 除非 管理 階層 意 圖清 算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或 停止 營業,或 除清算 或 停 業 外 別 無實 際可 行 之其他方 案 。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之 治 理 單位 (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 責任 。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 的 ,係 對 個體財務報表 整 體 是否 存有導 因 於 舞弊 或 , , 錯誤 之重大不 實 表 達取得 合理確 信 並出具 查核報告。合理確 信 係 高度 確 信 惟 依照 中 華 民國一 般 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 之查核工 作無 法 保 證 必 能 偵出 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 實 表 達 。不 實 表 達 可能導 因 於 錯誤 或 舞弊 。 如 不 實 表 達 之個別金 額 或彙總 數 可合理 預 期 將 影響個體財務報表 使 用 者 所 作 之經 濟決 策,則 被 認 為具 有重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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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依照 中華 民國一 般 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時 ,運用 專 業判斷 並保持專 業上之 懷 疑 。本會計師 亦執行 下列工 作 :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
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灣 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 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 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 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 。
據 為 基 礎 惟 未來事 件 或 情況 可能導 致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不 再具 有 繼續 經 。
營之能 力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
否 允當表 達相 關交易及事 件
對於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 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 治 理 單位溝 通之事項,包 括 所 規劃 之查核 範圍 及 時間 ,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 括 於查核過程 中 所 辨 認之 內 部 控制顯著缺 失)。
本會計師 亦向治 理 單位提供 本會計師所 隸屬 事務所 受獨立 性 規範 之人員已 遵循中 華 民國會計師 職 業 道德規範中 有關 獨立 性之 聲 明, 並 與 治 理 單位溝 通所有可能 被 認 為 會 影響會計師 獨立 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 括相 關 防護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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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 從 與 治 理 單位溝 通之事項 中 , 決定對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 年 度 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 鍵 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 中敘 明 該等 事項, 除非 法 令 不允 許 公開揭露 特定 事項,或在 極罕 見 情況 下,本會計師 決定 不於查核報告 中溝 通 特 定 事項, 因 可合理 預 期 此溝 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 增進 之公 眾 利益。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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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周建宏
前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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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 相關資訊:
| 相關資訊: | 相關資訊: | |
|---|---|---|
| 一、分派員工現金酬勞、股票酬勞及董事現金酬勞金額: | ||
| 員工現金酬勞 | 新台幣20,623,813 元 | |
| 員工股票酬勞 | 新台幣0 元 | |
| 董事現金酬勞 | 新台幣0 元 | |
| 二、分派員工股票酬勞之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 ||
| 員工股票酬勞股數 | 0 股 | |
| 占盈餘轉增資比例 | 0% |
上述員工現金酬勞帳列金額與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之 金額相同。
本次股東常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 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次股東常會並無擬議無償配股且本公司因無須 編製財務預測,故不適用。
56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華民國107 年6 月15 日股東常會修正 第 一 章 總 則
-
第 一 條:本公司定名為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 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之。
-
第 二 條:本公司營業範圍如下:
-
1.A201010 造林業。
-
2.A202040 伐木業。
-
3.C301010 紡紗業。
-
4.C302010 織布業。
-
5.C305010 印染整理業。
-
6.C501010 製材業。
-
7.C601010 紙漿製造業。
-
8.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
-
9.C801020 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
-
10.C801030 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
-
11.C801100 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
-
12.C801120 人造纖維製造業。
-
13.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
14.C802080 環境用藥製造業。
-
15.C802090 清潔用品製造業。
-
16.C802100 化粧品製造業。
-
17.C901990 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
18.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19.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0.D101050 汽電共生業。
-
21.E502010 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
22.E599010 配管工程業。
-
23.E601010 電器承裝業。
-
24.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25.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26.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27.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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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E603100 電焊工程業。
-
29.E603110 冷作工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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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E603120 噴砂工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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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E604010 機械安裝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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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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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E901010 油漆工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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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E903010 防蝕、防銹工程業。
-
35.EZ02010 起重工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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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37.EZ15010 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
-
38.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 制之業務。
-
第 三 條:本公司設於臺灣省彰化縣,必要時得於其他縣市設立 分公司、辦事處或營業所,其設立變更廢止均依董事 會決議辦理之。
-
第 四 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本公司並得為有關事業間之保證。
-
本公司轉投資總額得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
-
第 二 章 股 份
-
第 五 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五佰八十六億一仟一佰八 十六萬二仟九佰十元,分為五十八億六仟一佰十八萬 六仟二佰九十一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全額發 行。
-
第 六 條: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惟應洽證券集中保 管事業機構登錄。
-
第 七 條:(刪除)
第 八 條:(刪除)
-
第 九 條:股東應將其印鑑式樣送交本公司存查,其有變更時亦 同。股東向本公司領取股利或行使其他一切權利時, 均以所存本公司之印鑑為憑。
-
股東印鑑遺失或毀損時,應填具印鑑掛失申請書,填 明持有股票詳細字號及股份,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及其 影本,新印鑑卡及股票由本人送交公司登記,經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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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可後更換新印鑑,新印鑑辦妥登記後,於次日生 效。前項更換新印鑑,係委託他人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時,自然人股東另須檢附戶政事務所發給之印鑑證明 書,法人股東應檢具申請函。
第 十 條: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及股東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 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 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 三 章 股 東 會
第十一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兩種:
股東常會每年開會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 內召開,由董事會召集之。
股東臨時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於必要時 召集之。
第十二條: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臨時 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並公告之。股東會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 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十三條:股東會開會時,由董事長任主席,董事長缺席時由副 董事長代理之,副董事長亦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 董事一人代理之。
第十四條:股東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七 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第十五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 書載明授權股東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除信託事業 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 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 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 予計算。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 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至遲應於 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 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 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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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 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 數之同意行之。
-
第十七條: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並應記載會議之時 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及議事經過之要領及 其結果,由主席簽名或蓋章。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 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在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出席股東 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為一 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 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 方式為之。
第 四 章 董 事
第十八條:本公司設董事十一至十五人,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 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全體董 事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額 一定之成數,其成數計算遵照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辦 理。
前項董事名額含獨立董事三人,獨立董事之提名及選 任方式等相關事宜,依公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 辦理。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之四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 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及其成員之職 權行使及相關事項,悉依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本公司董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任期於股東常會 前屆滿時得延長其任期至該期股東常會改選完畢之日 為止。
第二十條:本公司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 召開股東會補選之。補選就任之董事,其任期以前任 餘存時間為限。
60
第二十一條:董事組織董事會,互選至少三人為常務董事,最多 不得超過董事人數三分之一,且其中至少一人為獨 立董事,並由常務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一人為 副董事長。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請假或因 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副董事長亦 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 事一人代理之。
董事會開會時,董事應親自出席,如因故未能親自 出席時,得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但代理人以受 一人之委託為限。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 之,董事以視訊參與者,視為親自出席。
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 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董事會之召集通 知得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為之。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之經營方針及其他重要事項由董事會決定 之,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以董事長為主席, 董事長缺席時依前條規定辦理。
前項所稱其他重要事項包括公司一般財產及不動 產之購置與處分。
本公司董事會得授權董事長於董事會休會期間, 行使董事會職權,除依法令或相關章程規定涉及 公司重大利益事項或關係人交易事項,仍應經由 董事會決議外,其授權內容如下:
一、核定各項重要契約。
二、不動產抵押借款及其他借款之核定。
三、公司一般財產及不動產購置與處分之核定。 四、轉投資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指派。
五、增資或減資基準日及現金股利配發基準日之 核定。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董事半數以 上之出席,並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二十四條:(刪除) 第二十五條:(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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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條:(刪除)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董事對本公司營 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照同業通常支給 之水準議定之。
本公司得為董事於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 負之賠償責任購買責任保險。
第 五 章 經 理 人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得設置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 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經理人秉承董事會之決議處理公司日常事務。不得 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 營同類之業務,但經董事會依法同意者,不在此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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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三十 條:本公司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於年度終了辦理總決算,董事會應造具下列 各項表冊,並提出股東常會請求承認之。 1.營業報告書。
2.財務報表。
3.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案。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按當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前 之稅前利益提撥萬分之五至千分之五為員工酬勞。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虧損數 額。
員工酬勞決議方式,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 一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 積虧損,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要 時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次提股息,當年度如尚有盈 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 股東紅利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 前項特別盈餘公積包含:
62
-
1.因特殊用途所提列之盈餘公積。
-
2.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及未使用之所得稅抵減 額未實現部分,惟該項收益實現後,應作為特別 盈餘公積之減項。
-
3.因金融商品交易認列之淨評價收益,唯其累積數 減少時應同額調減特別盈餘公積,並以本項提列 數為限。
-
4.其他依法令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所營事業屬成熟期產業,每年獲利相當穩 定,股利政策採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 積轉增資三種方式搭配發放,就當年度可分配盈 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分 配百分之五十以上,並以發放現金股利為優先, 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合計之比例,不得 超過當年全部股利之百分之五十。
-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辦理。
第 七 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訂定於中華民國五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第 一次修正於五十五年五月十日,第二次修正於五十 六年五月十日,第三次修正於五十六年五月三十一 日,第四次修正於五十七年一月三十日,第五次修 正於五十八年九月二十九日,第六次修正於五十九 年七月三十日,第七次修正於六十年八月二十日, 第八次修正於六十一年五月二十日,第九次修正於 六十二年六月三十日,第十次修正於六十三年六月 二十六日,第十一次修正於六十四年六月二十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六十五年六月十五日,第十三次修 正於六十六年六月十五日,第十四次修正於六十七 年六月十五日,第十五次修正於六十八年六月十五 日,第十六次修正於六十九年六月十六日,第十七 次修正於七十年六月十五日,第十八次修正於七十 一年六月十五日,第十九次修正於七十二年六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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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日,第二十次修正於七十三年六月十五日,第二 十一次修正於七十四年五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二次 修正於七十五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三次修正於七 十六年五月八日,第二十四次修正於七十七年五月 十二日,第二十五次修正於七十八年五月十二日,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七十九年五月十一日,第二十七 次修正於八十年五月十四日,第二十八次修正於八 十一年五月十四日,第二十九次修正於八十三年五 月十日,第三十次修正於八十四年五月十二日,第 三十一次修正於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三十二 次修正於八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三次修正 於八十七年六月十二日,第三十四次修正於八十八 年五月十二日,第三十五次修正於八十九年五月十 日,第三十六次修正於九十年五月十日,第三十七 次修正於九十一年六月七日,第三十八次修正於九 十二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三十九次修正於九十三年 五月二十八日,第四十次修正於九十四年六月十 日,第四十一次修正於九十五年六月十六日,第四 十二次修正於九十六年六月八日,第四十三次修正 於九十七年六月六日,第四十四次修正於九十八年 六月十九日,第四十五次修正於九十九年六月十八 日,第四十六次修正於一○一年六月十五日,第四 十七次修正於一○二年六月十七日,第四十八次修 , 正於一○三年六月十六日 本次增訂有關設置審計 委員會及刪除監察人等相關條文,自一○一年六月 十五日股東常會選任之監察人任期屆滿時始適用 之 , 第四十九次修正於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 第五 , 十次修正於一○五年六月七日 第五十一次修正於 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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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中華民國109 年6 月5 日股東常會修正
第一條: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 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修訂本規則,以資遵循。
第二條: 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範,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 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持有 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得於三十日前以輸入公開資 訊觀測站公告方式為之;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五 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 得於十五日前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方式為之。 股東會之召開應編製議事手冊,須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 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 、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 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 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 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 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 業股務代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 ,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 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 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 款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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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證券主管機 關或本公司指定之網站,並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日 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 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 項者,均不列入議案。但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 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 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 四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 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 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 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任他人出席股東常會, 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 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常會說 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四條: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 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 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 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 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 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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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 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 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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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報到 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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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 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 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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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 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 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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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以下稱股東)應憑 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本 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 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 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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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 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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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 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 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 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 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 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 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而主持 方式得由董事長指定熟悉公司相關業務之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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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董事或董事,指揮股東會議程之進行,且宜有董 事會過半數之董事親自出席,及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成 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 事錄。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 ,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 ,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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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 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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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 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 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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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繳 交之簽到卡,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 數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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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 行股份總數過半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 ,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 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 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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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 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 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 內再行召集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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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 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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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 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 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 變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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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 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 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 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 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 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 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 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 時間。
第十一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 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 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 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 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 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 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第十二條: 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 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 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 使其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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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以股份設定質權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 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超過之股份不得行使表決 權。
前二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 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 ,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 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 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三條: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 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 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 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 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 為棄權。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 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 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 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出席股 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 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 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 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 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布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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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 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 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 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除議程所列議案外,股東欲提出臨時動議者,其所代 表之表決權數,應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 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 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 ,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
-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 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 與其當選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 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 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第十五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 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 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 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 、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 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 之得票權數。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第十六條: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之股數,本公司應於 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統計表,於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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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內為明確之揭示。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 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十七條: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 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帶「糾察 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設備發言 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 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 離開會場。
第十八條: 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 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 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 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 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 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十九條: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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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選舉辦法
中華民國104 年6 月16 日股東常會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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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董事之選舉,除法令或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 依本辦法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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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應採用累積投票制,每一股份有與應 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 選舉數人。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印出席證 號碼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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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選舉開始時由主席指定監票員、計票員各若干人,執行 各項有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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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公司董事依本公司章程所規定之名額,由所得選票代 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為董事,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所得 選票代表選舉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所得選票 代表選舉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 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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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公司董事之選舉,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採候選人提名 制度,由股東就本公司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獨立 董事與非獨立董事一併進行選舉,各依第四條規定分別 計算當選名額,獨立董事當選人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 財務專長。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 理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應選名額、其受理處所及其 他必要事項,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本公司董事會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提出董事候選人推薦名單,但提名人數均不 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股東及董事會提供推薦名單時,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 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 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 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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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
董事會或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股東會者,對董事被提名人 應予審查,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董事候 選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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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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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 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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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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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檢附前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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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選舉票由董事會製發,按出席證號碼,以一人一票,按 應選出之人數點發選票,每張選票比例分載各該股東之 選舉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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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選舉人在選票「被選舉人」欄,須填明被選舉人戶名及 股東戶號,如非股東身分者,應填明姓名及身分證統一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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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選舉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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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第六條所規定之選舉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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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填被選舉人在二人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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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第七條規定事項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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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照第七條規定事項填載或填載不完全者。 字跡模糊,無法辨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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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填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其戶名、股東戶號與 股東名簿不符者,所填被選舉人如非股東身分者,其 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經核對不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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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主席當場宣布,包含 董事當選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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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 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 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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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辦法經股東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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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現任董事持股明細
| 職 稱 | 姓 名 | 持有股數 |
|---|---|---|
| 董 事 長 | 王文 淵 | 129,198,084 |
| 副董事長 | 洪 福 源 | 272,804 |
| 常務董事 | 王文 潮 | 16,867,218 |
| 常務董事 |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 代表人:王瑞瑜 |
140,519,648 |
| 常務董事 (獨立董事) |
陳 瑞 隆 |
0 |
| 獨立董事 | 黃 輝 珍 | 0 |
| 獨立董事 | 簡 太 郎 | 0 |
| 董 事 | 台塑石化(股)公司 代表人:王文祥 |
48,567,575 |
| 董 事 | 呂 文 進 | 3,236 |
| 董 事 | 方 英 達 | 73 |
| 董 事 | 李 青 芬 | 0 |
| 董 事 | 張 宗 遠 | 0 |
| 董 事 | 簡 維 庚 | 0 |
| 董 事 | 黃 棟 騰 | 27,410 |
| 董 事 | 潘 金 華 | 0 |
備註:依證券交易法第26 條規定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 股數為93,778,981 股,截至110 年4 月20 日實際 持股合計為335,456,048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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