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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CENT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n 1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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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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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30 花仙子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7/06/15 發言時間 18:03:12
發言人 林淑姝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室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92-286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7/06/1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蔡心心
董 事:王佳郁
董 事:蔡長宗
獨立董事:林志垚
獨立董事:蔡文純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於與本公司所營事業相同公司擔任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考量107年股東常會新選任之董事或有投資經營其他與本公司
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提請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