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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aday AGM Information 2026

Jun 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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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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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整

地點:新竹市新竹科學園區力行三路五號(智原科技辦公大樓)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出席: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之股數共計 147,515,690 股(其中電子投票股數為 61,454,779 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260,550,313 股之 56.61% 。

出席董事:王國雍董事、林世欽董事、曾雯如董事、黃振豐董事、周婉芬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葉莉英獨立董事

列席:胡慎健會計師、林鈺珊律師

主席:王國雍董事(代理) img-0.jpeg

紀錄:曾雯如 img-1.jpeg

一、宣佈開會: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之股份總數已逾法定出席股數,主席宣布會議開始。

二、主席致詞:略。

三、報告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報請公鑑。

說明: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

第二案: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報請公鑑。

說明: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

第三案:民國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請公鑑。

說明: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業經第十二屆第十一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依公司章程規定,擬分派董事酬勞為新台幣 1,218,885 元,員工酬勞為新台幣 36,463,422 元(含基層員工酬勞新台幣 10,262,886 元),全數皆以現金方式發放。


第四案: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董事酬金報告案,報請公鑑。

說明:(一)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酬金依據公司章程第16條、第27條及相關給付辦法辦理,考量職責、風險及投入時間訂定。結構包含固定報酬、出席費及變動酬勞。本公司董事酬勞分配對象包含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係考量其對公司治理與營運之共同貢獻,並結合績效評估結果與任職天數權重核給。

(二)酬金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

本公司定期辦理董事會績效評估,民國114年度相關權重與達成情形如下:

(1) 經營績效(50%):參酌年度營收、稅前純益及 ROE 等指標,因應民國114年度經營實況,爰實評核酬金數額。
(2) 永續與治理(20%):連結環境永續、職安衛達成情形及公司治理評鑑排名變動。
(3) 內部及外部評估結果(20%):董事會自評得分 4.97 分(優),並同步完成 TIRI 外部專業評估。
(4) 同業水準比較(10%):參照半導體同業平均酬金水準,確保具合理競爭力。

(三)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董事(含獨立董事)領取之酬金,包含酬金政策、個別酬金內容及數額,請參閱附件三。

四、承認事項

第一案: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胡慎建會計師及楊雨霓會計師查核竣事,連同營業報告書復經本公司第十二屆第十一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出具查核報告書在案。

(二)前項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一、附件四~五。

決議:本議案照原案表決通過。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47,515,690 權(含電子投票 61,454,779 權)

| 表決結果 | | 占出席總表
決權數% |
| --- | --- | --- |
| 贊成權數 | 145,596,062 權(含電子投票 59,552,250 權) | 98.69% |
| 反對權數 | 122,450 權(含電子投票 122,450 權) | 0.08% |
| 無效權數 | 0 權(含電子投票 0 權) | 0.00% |
|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 | 1,797,178 權(含電子投票 1,780,079 權) | 1.21% |


第二案: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敬請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表,業經本公司第十二屆第十一次董事會議決議通過並經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請參閱附件六。

(二)本次盈餘分派,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468,990,563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約新台幣1.8元,依其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去)配發之,其配發不足一元之畸零數,轉入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

(三)本案由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股利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嗣後如因買回公司股份、庫藏股轉換或註銷或現金增資等,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致始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決議:本議案照原案表決通過。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47,515,690 權(含電子投票 61,454,779 權)

| 表決結果 | | | 占出席總表
決權數% |
| --- | --- | --- | --- |
| 贊成權數 | 145,673,331 權(含電子投票 | 59,629,519 權) | 98.75% |
| 反對權數 | 146,140 權(含電子投票 | 146,140 權) | 0.09% |
| 無效權數 | 0 權(含電子投票 | 0 權) | 0.00% |
|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 | 1,696,219 權(含電子投票 | 1,679,120 權) | 1.14% |

五、討論事項

第一案: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提請核議。

說明:(一)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關鍵優秀人才,激勵員工及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本公司擬依公司法第267條、證券交易法第22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募發準則」)等相關規定,擬發行民國115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二)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主要說明事項如下:

  1. 發行總額:總額上限為普通股4,000仟股,每股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拾元,總額為新台幣40,000仟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申報辦理,並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實際發行股數及費用,將參考給與時之股價,計算實際發行股數及費用,並依法由董事會決議,另行公告實際發行股數。

  2. 發行條件:

(1) 發行價格:新台幣0元發行,即無現金對價之無償配發予員工。


(2) 既得條件:

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下列既得條件進行發放:

A.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屆滿下述時程仍在本公司或本公司之從屬公司任職,且達成董事會通過之績效條件者,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未達成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任職屆滿一年:33%

任職屆滿二年:33%

任職屆滿三年:34%

B. 員工於屆滿前述各時程前一年內之績效考核如有未達公司設定個人績效評核指標者,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惟未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如經董事長同意者,得全部或部份發放或遞延之。

C. 員工自獲配本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本辦法、信託契約,或違反本公司或本公司從屬公司之勞動契約、保密契約、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資訊安全政策、隱私權政策、競業禁止約定及工作規則等情形時,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有權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3) 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新股。

(4) 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詳如發行辦法第五條第(四)項。

  1. 員工資格條件及獲配之股數:

(1) 員工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國內、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被給予之員工及其得獲配股份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個人表現、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訂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訂,具有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

(2) 得獲配之股數:

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56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加計該員工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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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募發準則第56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該員工之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惟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不受前述比率之限制。有關前述股數之認定與計算悉依募發準則及相關規定辦理。如主管機關更新相關規定,悉依更新後之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1. 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1. 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1) 公司應於給與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民國115年擬提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上限為4,000仟股,每股以新台幣0元發行,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597,520仟元(以民國115年3月11日收盤價新臺幣154元擬制估算)。如以民國116年1月1日發行計算,暫估民國116年~118年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台幣363,491仟元、166,310仟元及67,719仟元。

(2) 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以目前本公司已發行股數(即260,550,313股)計算,暫估民國116年~118年費用化後每股盈餘可減少金額為新台幣1.40元、0.64元及0.26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 員工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之權利:

(1) 員工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 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皆由交付信託保管機構或保管銀行依約執行之。

  1.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將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

(三) 前述內容經股東常會同意後,由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之應記載事項,訂定民國115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後,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本公司民國115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請參閱附件七。

(四)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調整相關內容,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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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規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決議:本議案照原案表決通過。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47,515,690 權(含電子投票 61,454,779 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總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 139,301,597 權(含電子投票 53,257,785 權) 94.43%
反對權數 5,679,980 權(含電子投票 5,679,980 權) 3.85%
無效權數 0 權(含電子投票 0 權) 0.0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 2,534,113 權(含電子投票 2,517,014 權) 1.71%

第二案:擬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核議。

說明:(一)依據公司法第二〇九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二)本公司為多角化經營並增進營運績效,現任董事新增兼任職務如下表:

職稱 姓名 新增兼任公司 營業內容 新增兼任職務
董事 王國雍 Artery Technology Corporation 一般投資業 總經理
雅特力科技(股)公司 微控制器之研發、銷售及銷售後服務 總經理
雅特加科技(重慶)有限公司 微控制器之研發、銷售及銷售後服務 總經理

(三)本公司董事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擬提請股東常會許可解除本公司董事新增競業禁止之限制。

決議:本議案照原案表決通過。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47,515,690 權(含電子投票 61,454,779 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總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 144,952,591 權(含電子投票 58,908,779 權) 98.26%
反對權數 427,722 權(含電子投票 427,722 權) 0.28%
無效權數 0 權(含電子投票 0 權) 0.0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 2,135,377 權(含電子投票 2,118,278 權) 1.44%

本次股東會報告事項、承認事項及討論事項之各項議案皆無股東提問。

六、臨時動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臨時動議提出。

七、散會:上午九時四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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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

民國一百一十四年是智原科技「接軌產業、加速躍升」的關鍵里程碑。回顧過去三年,我們完成了戰略性的三部曲:民國一百一十二年我們成功證明實力,跨越先進製程設計門檻;民國一百一十三年我們全面轉型,啟動「商務模式 2.0」整合全球資源;邁入民國一百一十四年,我們正式進入蛻變期。在全球半導體產業由人工智慧(AI)驅動的結構性浪潮中,智原已從成熟製程的領先者,蛻變為兼具「先進製程設計」與「先進封裝整合」實力的 ASIC 領導廠商,正式站穩次世代半導體需求的主戰場。

民國一百一十四年,智原合併營收達新台幣180億元,較前一年成長 63%,基本每股盈餘為新台幣2.81元。其中矽智財營收為新台幣15.2億元,較前一年下降 2.7%,但量產營收表現亮眼,較前一年度大幅成長高達 95.5%,達新台幣141.9億元,創下歷史新高的一頁。委託設計營收亦展現了強勁的結構性轉變,顯示公司正處於由「技術累積」轉化為「獲利動能」的關鍵交替期。

先進製程實質轉型,構築量產領先指標

智原的委託設計(NRE)業務於民國一百一十四年達新台幣22.9億元,較前一年成長 1.7%。在本年度的營收結構上達成實質轉型:

  • 先進製程 NRE 佔比攀升

14 奈米以下先進製程在 NRE 營收中的貢獻度,由民國一百一十二年的 4% 顯著躍升至 49%。這象徵智原已成功轉向高門檻、高價值的技術領域,此領先指標預示了未來量產營收的結構性成長潛力。

  • 前緣技術實力驗證

我們成功完成 Intel 18A 測試晶片開發,此專案成功整合了 ARM Neoverse 高階處理器 IP,不僅展現智原具備處理最前沿電晶體架構的設計能力,更是我們技術深度的實證。

  • 多晶圓廠協作體系

透過攜手聯電、三星、英特爾與今年正式建立夥伴關係的格羅方德 (GlobalFoundries),智原的製程版圖已完整覆蓋14奈米至Intel 18A。這種「跨晶圓廠、跨製程」的靈活性,賦予我們在產能配置上具備極佳的彈性與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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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軌先進封裝商機,首件 3D 封裝里程碑

隨晶片設計走向異質整合,智原已將競爭優勢由單一 SoC 延伸至系統級整合技術:

  • 3D 封裝解決方案落地

透過客製化高頻寬記憶體(CUBE)與 Wafer-on-Wafer (WoW) 技術,我們精準解決了邊緣運算對低功耗與高頻寬的嚴苛要求。今年順利取得首個 3D 封裝設計專案,象徵智原已具備管理複雜供應鏈協同與異質整合(Heterogeneous Integration)的能力,能協助客戶在 AI 晶片競賽中快速實現商業化目標。

掌握全領域 AI 商機,建構集團協同優勢

民國一百一十四年,AI 正式從雲端推論(Cloud AI)向下延伸至邊緣運算(Edge AI)與終端裝置(Endpoint AI)。智原 AI 相關營收於年度內快速成長,證實我們已做好全面準備,作為推動客戶 AI 落地的核心引擎:

  • 全方位 AI 解決方案

不論是高效能 AI 加速器,或是周邊的儲存與通訊晶片,智原憑藉先進製程與封裝技術,提供兼具成本效益與效能優勢的晶片實體。

  • 集團協同效應

在終端裝置(Endpoint AI)領域,子公司雅特力(Artery)提供多元化的 MCU 解決方案,與母公司的 SoC 服務形成互補,共同建構完整的 AI 晶片生態系。

內化永續經營精神,厚植企業發展底蘊

智原將永續經營內化為企業基因,今年在 ESG 領域亦持續獲得國際級權威肯定:

  • 公司治理評鑑於上市公司排名前 5%、TIP 台灣永續評鑑榮獲 AAA 最高評級。
  • 連續兩年入選《商業周刊》「碳競爭力 100 強」。
  • 獲頒 HR Asia 「亞洲最佳企業雇主獎」,在高階人才競逐激烈的半導體產業中,維持強大的吸引力與向心力。

擘劃前瞻發展願景,邁入結構成長里程

民國一百一十四年,我們依既定藍圖穩健推進,並展現了實質成果。未來,我們將持續精進技術量能並強化夥伴關係,深耕 AI 帶來的結構性商機,秉持以「科技增進人類福祉」的初衷,致力於企業價值的穩健提升,回饋股東的長期信任。誠摯感謝各位的支持。

董事長 洪嘉聰
總經理 王國雍
會計主管 曾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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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及個體)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含合併及個體)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書。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及個體)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令,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此 致

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周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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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二月十日


附件三:民國一一四年度董事(含獨立董事)酬金

民國114年12月31日
單位:仟元/仟股

職稱 姓名 董事酬金 A、B、C及D第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最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報酬(A)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 業務執行費用(D)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董事長 聯華電子(股)公司代表人:洪嘉聰(註二) 720 720 - - 406 406 150 150 6,438(0.88%) 6,438(0.88%) 47,132 47,132 - - 1,888 - 1,888 - 55,458(7.58%) 55,458(7.58%)
董事 聯華電子(股)公司代表人:沈英勝(註二) 720 720 - - 406 406 150 150
董事 欣興電子(股)公司代表人:黃振豐(註二) 720 720 - - 406 406 150 150
董事 王國雍 720 720 - - - - 150 150
董事 林世欽 720 720 - - - - 150 150
董事 曾雯如 720 720 - - - - 150 150
獨立董事 駱秉寬 960 960 - - - - 150 150 3,330(0.46%) 3,330(0.46%) - - - - - - - 3,330(0.46%) 3,330(0.46%)
獨立董事 周婉芬 960 960 - - - - 150 150
獨立董事 葉莉英 960 960 - - - - 150 150
1. 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註一) 2.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註一: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一、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1) 獨立董事酬金制度:本公司獨立董事酬金以固定酬金為主,係依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辦理,並考量其於公司治理、財務監督、內控制度及風險管理等職責之投入時間與責任程度訂定。為維持其獨立性與客觀性,獨立董事酬金原則上不與公司短期營運績效直接連動,其給付標準及金額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提報董事會決議。
(2) 一般董事酬金制度:一般董事酬金依公司章程規定,並視公司整體營運成果、董事職責及投入情形核定,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後給付。
(3) 法規遵循與治理機制:董事酬金給付及揭露,均依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及「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相關規定辦理,以確保制度之合理性、透明性及符合公司治理原則。

二、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1) 獨立董事酬金與職責之關聯:獨立董事酬金主要反映其監督職能、專業判斷及參與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之投入程度,與公司短期獲利表現未作直接連動設計,以確保其於審計、薪酬及公司治理監督職能之獨立性與客觀性。


(2) 一般董事酬金與公司績效之關聯:一般董事酬金則綜合考量公司營運成果、財務績效及董事對公司長期發展之貢獻程度核定。
(3) 審議機制:董事酬金每年由薪資報酬委員會進行合理性評估後,提報董事會決議。

註二:關於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之董事酬金,報酬及業務執行費用係給付予其個人,董事酬勞則係給付予法人。

12


附件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暨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EV安永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0078新竹市新竹科學園區力行一路1號E-3

E-3, No. 1, Lixing 1st Rd., Hsinchu Science Park

Hsinchu City, Taiwan, R.O.C.

電話 Tel: 886 3 688 5678

傳真 Fax: 886 3 688 6000

ey.com/zh_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智原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智原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智原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智原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收入認列

智原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度之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 17,992,808 千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矽智財授權收入淨額分別為 14,187,081 千元、2,287,910 千元及 1,517,817 千元,分別占其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 78.85%、12.71% 及 8.44%。由於收入為智原集團之主要營運活動,且其收入來源包含特殊應用積體電路設計(ASIC)量產之銷售商品、委託設計(NRE)之提供勞務及矽智財元件(IP)之授權收入,因收入來源性質不同且需判斷並決定履約義務及其滿足之時點,本會計師因此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矽智財授權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測試管理階層針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矽智財授權收入認列所建立之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就產品別毛利率進行分析性程序、選取樣本執行細項測試並覆核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確認其滿足之時點、針對提供勞務收入選取樣本覆核合約之重大條款及專案里程碑並檢視其客戶同意完成進度之相關溝通資料、針對銷售商品收入選取樣本檢視運送單據與發票以確認營業收入之截止點等,本會計師亦考量合併財務報表中附註四.16 及附註六.17 有關營業收入會計政策及其揭露之適當性。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智原集團之合併財務報表中,部分子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子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該等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 1,745,531 千元及 1,560,212 千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9.22% 及 8.51%,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 1,860,848 千元及 2,135,406 千元,分別占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 10.34% 及 19.30%。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智原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智原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智原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智原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智原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智原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智原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其他

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包含其他事項段之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111)金管證審字第1110348358號

(109)金管證審字第1090379854號

胡慎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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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楊雨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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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二月十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智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產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及六.1 $ 7,265,576 38 $ 8,310,879 45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四及六.2 20,454 - 23,307 -
1140 合約資產-流動 四、六.17及六.18 12,052 - 1,799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四、六.4及六.18 - - 22,395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六.5及六.18 1,484,984 8 796,594 5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四、六.5、六.18及七 241,156 1 234,760 1
1200 其他應收款 662,679 4 199,617 1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0,626 - 7,018 -
130x 存貨淨額 四、五及六.6 955,459 5 1,073,517 6
1460 待出售處分群組 四及六.26 42,557 - -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六.7及七 303,787 2 277,713 2
1482 履行合約成本-流動 六.17 201,221 1 76,544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1,200,551 59 11,024,143 60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六.2及六.26 1,280,204 7 1,024,515 6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及六.3 2,911,070 16 2,459,636 13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六.8及八 176,821 1 125,992 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及六.9 616,626 3 581,509 3
1755 使用權資產 四及六.19 630,879 3 719,480 4
1780 無形資產 四、六.10及七 1,760,902 9 2,114,900 12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及六.23 109,461 1 89,898 -
1920 存出保證金 56,352 - 103,486 1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四及六.14 38,798 - 28,427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11 150,582 1 58,015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7,731,695 41 7,305,858 40
1xxx 資產總計 $ 18,932,246 100 $ 18,330,001 100

董事長:洪嘉德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國雄

會計主管: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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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負債及權益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12及十二 $ 25,000 - $ 25,000 -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四、六.2及六.25 93,292 - 65,497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四及六.17 1,422,397 9 683,073 4
2150 應付票據 4 - 4 -
2170 應付帳款 1,202,565 6 1,071,241 6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446,832 3 603,360 4
2213 應付設備款 1,208 - 1,934 -
2219 其他應付款 六.13及七 1,225,893 6 1,152,437 6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23 208,405 1 213,426 1
2260 與待出售處分群組直接相關之負債 四及六.26 13,975 - -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四、六.19及十二 32,310 - 36,918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12,642 - 19,387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4,684,523 25 3,872,277 21
非流動負債
25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四、六.2及六.25 - - 91,432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23 221,699 1 153,689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四、六.19及十二 269,077 2 301,042 2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13 228,147 1 438,229 2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718,923 4 984,392 5
2xxx 負債總計 5,403,446 29 4,856,669 26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100 股本 六.15
3110 普通股股本 2,605,503 14 2,605,503 14
3200 資本公積 六.15 4,325,263 23 4,325,263 24
3300 保留盈餘 六.15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178,455 11 2,073,387 12
3350 未分配盈餘 2,987,265 16 3,134,356 17
3400 其他權益 959,874 5 936,176 5
31xx 母公司業主權益合計 13,056,360 69 13,074,685 72
36xx 非控制權益 六.15 472,440 2 398,647 2
3xxx 權益總計 13,528,800 71 13,473,332 74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8,932,246 100 $ 18,330,001 100

董事長:洪嘉賢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國雄

會計主管: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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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

民國一一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九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每股盈餘外)科科科新增

元為單位)

代碼 項目 附註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 % 金額 %
4100 營業收入淨額 四、六.17及七 $ 17,992,808 100 $ 11,064,852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6、六.10、六.20及七 (13,135,315) (73) (6,013,493) (54)
5900 營業毛利 4,857,493 27 5,051,359 46
營業費用 六.10、六.20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435,959) (2) (451,979) (4)
6200 管理費用 (676,688) (4) (537,273)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3,211,083) (18) (2,956,912) (27)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六.18 18,621 - (34,518)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4,305,109) (24) (3,980,682) (36)
6900 營業利益 552,384 3 1,070,677 1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21 92,992 - 110,938 1
7010 其他收入 六.21 105,710 - 120,954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21 260,661 - 51,756 -
7050 財務成本 六.21 (10,114) - (11,271)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449,249 3 272,377 2
7900 稅前淨利 1,001,633 6 1,343,054 12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及六.23 (228,654) (1) (271,162) (2)
8200 本期淨利 772,979 5 1,071,892 10
其他綜合損益 四及六.22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0,371 - 11,516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按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74,275 - (210,230) (2)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392) - 3,147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60,214) - 87,295 1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2,815 - (4,679)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35,855 - (112,951)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808,834 5 $ 958,941 9
8600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731,331 5 $ 1,041,465 10
8620 非控制權益 41,648 - 30,427 -
$ 772,979 5 $ 1,071,892 1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763,326 5 $ 920,207 9
8720 非控制權益 45,508 - 38,734 -
$ 808,834 5 $ 958,941 9
每股盈餘(元) 六.24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2.81 $ 4.04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2.80 $ 4.04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洪嘉

經理人:王國

會計主管:曾雯


1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部署於每公司業主權益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總計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代碼 3110 3200 3310 3350 3410 3420 31XX 36XX 3XXX
A1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2,485,503 $ 705,700 $ 1,914,531 $ 3,361,010 $ (87,977) $ 1,154,624 $ 9,533,391 $ 321,159 $ 9,854,550
B1 民國一一二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158,856 (158,856) - - - - -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1,118,476) - - (1,118,476) - (1,118,476)
D1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 - - 1,041,465 - - 1,041,465 30,427 1,071,892
D3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 - - 9,213 74,309 (204,780) (121,258) 8,307 (112,951)
D5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損益總額 - - - 1,050,678 74,309 (204,780) 920,207 38,734 958,941
E1 現金增資 120,000 3,619,563 - - - - 3,739,563 - 3,739,563
O1 非控制權益 - - - - - - - 38,754 38,754
Z1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2,605,503 $ 4,325,263 $ 2,073,387 $ 3,134,356 $ (13,668) $ 949,844 $ 13,074,685 $ 398,647 $ 13,473,332
A1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 2,605,503 $ 4,325,263 $ 2,073,387 $ 3,134,356 $ (13,668) $ 949,844 $ 13,074,685 $ 398,647 $ 13,473,332
B1 民國一一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105,068 (105,068) - - - - -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781,651) - - (781,651) - (781,651)
D1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 - - 731,331 - - 731,331 41,648 772,979
D3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 - - 8,297 (51,259) 74,957 31,995 3,860 35,855
D5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損益總額 - - - 739,628 (51,259) 74,957 763,326 45,508 808,834
O1 非控制權益 - - - - - - - 28,285 28,285
Z1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2,605,503 $ 4,325,263 $ 2,178,455 $ 2,987,265 $ (64,927) $ 1,024,801 $ 13,056,360 $ 472,440 $ 13,528,800

董事長:洪鑫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國

會計主管:曾雲

20


智慧

1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 項 目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利 $ 1,001,633 $ 1,343,054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77,159)
A20000 調整項目: B000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0,000)
A20100 折舊費用 191,488 151,884 B0006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到期還本 -
A20200 攤銷費用 737,096 657,727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18,621) 34,518 B02200 對子公司之收購(扣除所取得之現金) (37,747)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278,669) (35,427)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61,742)
A20900 利息費用 10,114 11,271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9
A21200 利息收入 (92,992) (110,938)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865)
A21300 股利收入 (72,389) (72,410)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29,576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28,285 58,317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501,700)
A29900 其他項目 (218) (889)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099,558)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A31125 合約資產 (10,253) 1,162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31150 應收帳款 (669,769) 502,487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A3116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6,396) 42,248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50,123)
A31180 其他應收款 65,236 (106,783)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781,651)
A31200 存貨 (421,384) 113,693 C04600 現金增資 -
A31230 預付款項 (119,760) (33,996)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831,774)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13,102 54,905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8,260)
A31280 履行合約成本 (124,677) 34,214
A31990 其他營業資產 (1,378) (6,307)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1,030,037)
A32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178) (38)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310,879
A32125 合約負債 739,324 (118,463)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7,280,842
A32150 應付帳款 131,324 421,496
A3216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156,528) 251,140
A32180 其他應付款 4,601 (7,836) E0021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之調節
A32230 其他應付款 (6,745) (3,825) E00212 合併資產負債表列示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7,265,576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942,246 3,181,204 E00200 包含於得出售處分群組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15,266
A33100 收取之利息 102,447 98,249
A33200 收取之股利 72,389 72,410
A33300 支付之利息 (10,114) (11,271)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177,413) (439,979)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929,555 2,900,613

董事長:洪嘉

21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國

會計主管:曾雯


附件五:會計師查核報告暨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EV安永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0078 新竹市新竹科學園區力行一路1號E-3

E-3, No. 1, Lixing 1st Rd., Hsinchu Science Park

Hsinchu City, Taiwan, R.O.C.

電話 Tel: 886 3 688 5678

傳真 Fax: 886 3 688 6000

ey.com/zh_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收入認列

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之營業收入淨額為 15,631,213 千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矽智財授權收入淨額分別為 12,198,684 千元、2,113,264 千元及 1,319,265 千元,分別占其營業收入淨額之 78.04%、13.52% 及 8.44%。由於收入為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主要營運活動,且其收入來源包含特殊應用積體電路設計(ASIC)量產之銷售商品、委託設計(NRE)之提供勞務及矽智財元件(IP)之收入授權,因收入來源性質不同且需判斷並決定履約義務及其滿足之時點,本會計師因此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矽智財授權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測試管理階層針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矽智財授權收入認列所建立之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就產品別毛利率進行分析性程序、選取樣本執行細項測試並覆核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確認其滿足之時點、針對提供勞務收入選取樣本覆核合約之重大條款及專案里程碑並檢視其客戶同意完成進度之相關溝通資料、針對銷售商品收入選取樣本檢視運送單據與發票以確認營業收入之截止點等,本會計師亦考量個體財務報表中附註四.16及附註六.17有關營業收入會計政策及其揭露之適當性。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之被投資公司中,部分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1,232,049千元及1,224,211千元,分別占資產總額之 7.12% 及 7.28%,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36,467千元及71,651千元,分別占稅前淨利之 4.46% 及 5.94%,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分別為(28,630)千元及20,165千元,分別占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之(89.48)%及(16.63)%。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111)金管證審字第1110348358號

(109)金管證審字第1090379854號

胡慎緹

img-7.jpeg

會計師:

楊雨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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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二月十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智能化技術研究所
智慧財產資訊系統
智慧財產自信財產
2018年9月13日 至今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產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1100 流動資產 四及六.1 $ 4,028,540 23 $ 5,158,584 31
1140 合約資產-流動 四、六.17、六.18及七 161,289 1 50,689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六.4及六.18 1,057,627 6 169,512 1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四、六.4、六.18及七 690,626 4 667,710 4
1200 其他應收款 714,634 4 201,832 1
130x 存貨淨額 四、五及六.5 571,486 3 644,626 4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六.6 122,252 1 260,040 2
1482 履行合約成本-流動 六.17 88,597 1 57,255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7,435,051 43 7,210,248 43
1517 非流動資產 四及六.3 2,453,197 14 2,238,516 13
153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六.7及八 175,216 1 125,362 1
155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六.8 5,133,991 30 4,869,334 29
16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四及六.9 581,230 3 546,168 3
175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及六.19 148,877 1 165,260 1
1780 使用權資產 四及六.10 1,105,072 6 1,454,537 9
1840 無形資產 四及六.23 80,268 1 81,515 1
1920 透延所得稅資產 16,410 - 53,591 -
1975 存出保證金 38,798 - 28,427 -
1990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四及六.14 146,763 1 50,189 -
15xx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11 9,879,822 57 9,612,899 57
1x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7,314,873 100 $ 16,823,147 10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洪嘉豪

經理人:王國

會計主管:曾雯

26


1

1

1

1

1

1

單位:新臺幣千元

負債及權益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2120 流動負債
213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四及六.2 $ 395 - $ 885 -
2170 合約負債-流動 四、六.17及七 839,420 5 326,503 2
2180 應付帳款 1,175,573 7 1,031,642 6
2213 應付帳款-關係人 344,632 2 458,892 3
2219 應付設備款 4,357 - 1,890 -
2230 其他應付款 六.13及七 1,239,938 7 1,089,669 6
228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23 168,410 1 171,339 1
2300 租賃負債-流動 四、六.19及十二 4,909 - 6,592 -
21xx 其他流動負債 9,280 - 9,730 -
流動負債合計 3,786,914 22 3,097,142 18
25xx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23 88,198 1 66,721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四、六.19及十二 155,254 1 168,765 1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13 228,147 1 415,834 2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471,599 3 651,320 4
2xxx 負債總計 4,258,513 25 3,748,462 22
31xx 權益
3100 股本 六.15
3110 普通股股本 2,605,503 15 2,605,503 15
3200 資本公積 六.15 4,325,263 25 4,325,263 26
3300 保留盈餘 六.15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178,455 13 2,073,387 12
3350 未分配盈餘 2,987,265 17 3,134,356 19
3400 其他權益 959,874 5 936,176 6
31xx 權益合計 13,056,360 75 13,074,685 78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7,314,873 100 $ 16,823,147 100

董事長:洪嘉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國

會計主管:曾雯

27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一日

(金額除每年支出)自1994年12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每年支出)自1994年12月三十一日

代碼 項 目 附 註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 % 金額 %
4100 營業收入淨額 四、六.17及七 $ 15,631,213 100 $ 8,368,365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5、六.10、六.20及七 (11,943,406) (76) (4,590,379) (55)
5900 營業毛利 3,687,807 24 3,777,986 45
5910 未實現銷貨損失 1,894 - 73,007 1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3,689,701 24 3,850,993 46
營業費用 六.10、六.20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160,713) (1) (176,105) (2)
6200 管理費用 (443,280) (3) (341,620)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2,777,884) (18) (2,395,771) (29)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六.18 3,589 - (27,249)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3,378,288) (22) (2,940,745) (35)
6900 營業利益 311,413 2 910,248 1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21 61,633 - 66,808 1
7010 其他收入 六.21 77,153 1 78,525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21 (10,036) - 8,803 -
7050 財務成本 六.21 (3,548) - (3,788)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380,943 3 144,933 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506,145 4 295,281 4
7900 稅前淨利 817,558 6 1,205,529 15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及六.23 (86,227) (1) (164,064) (2)
8000 本期淨利 731,331 5 1,041,465 13
其他綜合損益 四及六.22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0,371 - 11,516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損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214,681 1 (226,070) (3)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140,406) (1) 15,840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392) - 3,147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66,852) - 34,500 -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2,778 - 44,488 1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2,815 - (4,679)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31,995 - (121,258) (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763,326 5 $ 920,207 11
每股盈餘(元) 六.24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2.81 $ 4.04
9850 轉釋每股盈餘 $ 2.80 $ 4.04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洪嘉

經理人:王國

會計主管:曾雯

28


民國一一四年度

臺中市政府公布

一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代碼 3110 3200 3310 3350 3410 3420 3XXX
A1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2,485,503 $ 705,700 $ 1,914,531 $ 3,361,010 $ (87,977) $ 1,154,624 $ 9,533,391
民國一一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158,856 (158,856) - - -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1,118,476) - - (1,118,476)
D1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 - - 1,041,465 - - 1,041,465
D3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 - - 9,213 74,309 (204,780) (121,258)
D5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損益總額 - - - 1,050,678 74,309 (204,780) 920,207
E1 現金增資 120,000 3,619,563 - - - - 3,739,563
Z1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2,605,503 $ 4,325,263 $ 2,073,387 $ 3,134,356 $ (13,668) $ 949,844 $ 13,074,685
A1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 2,605,503 $ 4,325,263 $ 2,073,387 $ 3,134,356 $ (13,668) $ 949,844 $ 13,074,685
民國一一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105,068 (105,068) - - -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781,651) - - (781,651)
D1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 - - 731,331 - - 731,331
D3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 - - 8,297 (51,259) 74,957 31,995
D5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損益總額 - - - 739,628 (51,259) 74,957 763,326
Z1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2,605,503 $ 4,325,263 $ 2,178,455 $ 2,987,265 $ (64,927) $ 1,024,801 $ 13,056,36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洪鑫

經理人:王國

會計主管:曾雯

29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八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利 $ 817,558 $ 1,205,529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50,000) $ (50,000)
A20000 調整項目: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60,000) (2,336,868)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34,064) (125,422)
A20100 折舊費用 108,636 81,544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850)
A20200 攤銷費用 695,148 614,429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20,423 11,291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3,589) 27,249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463,033) (853,861)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損失 (312) 8,218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786,674) (3,356,710)
A20900 利息費用 3,548 3,788
A21200 利息收入 (61,633) (66,808)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21300 股利收入 (72,364) (72,373)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5,823) (6,356)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19,563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781,651) (1,118,476)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380,943) (144,933) C04600 現金增資 - 3,720,000
A23900 未實現銷貨損失 (1,894) (73,007)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787,474) 2,595,168
A29900 其他項目 (155) -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1,130,044) 1,803,938
A31125 合約資產 (110,600) (24,158)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158,584 3,354,646
A31150 應收帳款 (884,526) 166,143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028,540 $ 5,158,584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22,916) 499,689
A31180 其他應收款 17,733 (83,227)
A31200 存貨 (466,302) 56,855
A31230 預付款項 46,097 (32,604)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11,875 6,676
A31280 履行合約成本 (31,342) 34,967
A32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178) (39)
A32125 合約負債 512,917 (47,875)
A32150 應付帳款 143,931 403,466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114,260) 148,823
A32180 其他應付款 79,932 43,867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450) (2,889)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285,911 2,772,893
A33100 收取之利息 70,686 54,333
A33200 收取之股利 146,064 72,373
A33300 支付之利息 (3,548) (3,788)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55,009) (330,331)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44,104 2,565,480

董事長:洪森

(請參閱個體財務發表期待)

經理人:王國

會計主管:曾雪


附件六: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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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金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2,247,637,678
加: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8,296,377
調整後未分配數 2,255,934,055
稅後純益 731,331,336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73,962,771)
本年度可分派盈餘 2,913,302,620
分派項目:
-股東現金股利(每股1.8元) (468,990,563)
期末未分配盈餘 2,444,312,057
  1. 依財政部 87.4.30 台財稅第八七一九四一三四三號函規定,分派盈餘時,應採個別認定方式;本公司盈餘分派原則,係先分派 87 年及以後年度可分派盈餘,若有不足部份才分派 87 年度以前所累積之可分派盈餘。
  2. 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註銷及發行或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現金增資等影響流通在外股數,導致股本配息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 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轉入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
  4. 配發現金股利基準日及股利發放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董事長 洪嘉聰

總經理 王國雍

會計主管 曾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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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民國一百一十五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百一十五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一、發行目的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公司法第二六七條第九項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募發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辦法。

二、發行期間

自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等相關作業事項,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三、員工之資格條件、獲配股數及發放審核程序

(一) 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國內、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所稱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九第二項及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一之標準認定之。實際得為被給予之員工及其得獲配股份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個人表現、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訂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訂,具有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

(二) 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加計該員工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該員工之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惟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不受前述比率之限制。有關前述股數之認定與計算悉依募發準則及相關規定辦理。如主管機關更新相關規定,悉依更新後之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四、發行總額

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總額為新台幣4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

五、發行條件

(一) 發行價格:每股以新台幣0元發行,即無現金對價之無償配發員工。

(二) 既得條件

  1. 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下列既得條件進行發放:

(1)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屆滿下述時程仍在本公司或本公司之從屬公司任職,且達成董事會通過之績效條件者,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未達成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任職屆滿一年:既得 33%

任職屆滿二年:既得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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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屆滿三年:既得 34%

(2) 員工於屆滿前述各時程前一年內之績效考核如有未達公司設定個人績效評核指標者,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惟未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如經董事長同意者,得全部或部份發放或遞延之。

  1. 員工自獲配本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本辦法、信託契約,或違反本公司或本公司從屬公司之勞動契約、保密契約、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資訊安全政策、隱私權政策、競業禁止約定及工作規則等情形時,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有權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三) 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新股。

(四) 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1. 一般離職(包括自請辭職、免職、退休或資遣)

獲配員工自給與日起至既得期間屆滿前,如自本公司或本公司之從屬公司發生離職、免職、退休或受公司依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資遣)者,除因轉調而依本項第4點不受轉任影響之情形外,其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本辦法所稱離職,係指獲配員工依勞動契約或聘雇合約終止服務之日為準。

  1. 留職停薪

員工經本公司或本公司之從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者,其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中斷其既得權利之計算。既得期間之計算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或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主管核定其處置方式。

  1. 一般死亡或因受職業災害致殘疾或死亡而無法繼續任職

(1) 一般死亡:獲配員工於既得期間內因一般疾病或意外(非職業災害)死亡者,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日即視為未符合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

(2) 因受職業災害致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獲配員工如係因職業災害致喪失勞動能力或罹患職業病,經醫師診斷證明致無法繼續任職而辦理離職者,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離職日視為全數達成既得條件。由獲配員工本人依本辦法及信託/保管契約辦理領取解除限制後之股份。

(3)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獲配員工如係因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日視為全數達成既得條件。由其繼承人依民法繼承相關規定及信託/保管契約,於完成法定繼承程序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後,辦理領取解除限制後之股份。

  1. 調職

如員工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從屬公司除外)時,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比照本項第一款「一般離職」之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從屬公司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受轉任之影響。

  1. 員工或其繼承人應依信託或保管契約約定,領取達成既得條件所移轉之股份。

  2. 若公司依企業併購法進行組織調整,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處置方式,授權董事會核定之。

六、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 本辦法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將依相關法令規定以員工名義交付信託機構保管或委託保管銀行保管,員工獲配新股後,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1. 員工獲配新股後,於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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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1. 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皆由交付信託保管機構或保管銀行依約執行之。

(二) 除前項因受信託機構或保管銀行保管約定之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其他權利,包含但不限於:股息、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及表決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相關作業方式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三)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四)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期間應由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機構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信託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終止,及信託財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

(五) 信託管理費用:本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交付信託保管期間之相關信託管理費用,由本公司負擔之。惟員工依本辦法取得股份所產生之稅賦及其他規費,應由員工自行負擔。

七、獲配新股之程序

(一) 員工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其獲配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或新股權利證書;並依信託契約或保管銀行暨代理人契約書約定,於既得條件限制期間內交付信託機構或保管銀行保管。

(二) 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另員工因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係依當時中華民國法令規定辦理而產生之各項稅賦(包括但不限於薪資所得稅),應由員工自行負擔。本公司於解除限制並撥付股票前,得要求員工預先支付應扣繳之稅款或授權公司依法代為扣繳;員工未配合支付相關稅款者,本公司有權拒絕撥付已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

八、簽約及保密

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洩漏獲配股份之數量及所有相關內容。員工若有違反之情事且經本公司認為情節重大者,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該員工立即喪失受領股份之資格,本公司有權得以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九、其他重要事項

(一) 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申報生效後發行,發行前如有修正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法令修改或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修訂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依相關法令修訂或執行之。

(三) 本公司收回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辦理減資變更登記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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