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Faraday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AGM Information 2026
Apr 24, 2026
52268_rns_2026-04-24_7b421035-3f67-491d-a08e-5b0478b79a5e.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106047
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上市代號:3035
宏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股務辦理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郵寄專用信箱:台北郵局第96-877號信箱
股務代理專線:(02)2326-8818 網址:http://www.honsec.com.tw
股東會24小時語音專線:(02)2326-8819
115年股東常會通知請先拆閱
※股務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下午四點三十分
紀念品領取請詳注意事項
國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2154號
國內郵箱
※書寫正確範圍跟號者,應按係函交付郵資!
股東 台啓
請股東多加利用集保結算所或下單券商APP授身「股東e服務」平台申請「股務事務電子通知」及「電子投票」。
※本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含股東之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電話、住址等科碼個人資料及集保帳號、銀行帳號、股數等財務與股資資料),健會品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及利用,相關資料將依法令或契約所約定之保存期限保存,貴股東如欲行使相關權利,請違法本股務代理部。
115 3035
115 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出席簽到卡
時間:115年5月25日上午九時整
地點:新竹市新竹科學園區力行三路5號
(智原科技辦公大樓)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持有股數:
親自出席
簽名或蓋章
臺 託 書
一、簽委託 君(因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5年5月25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現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含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現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警戒:
-
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1)○承認(2)△及前(3)○重權報表案。
-
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 (1)○承認(2)△及前(3)○重權
-
親密行隱制第三權利新股案。 (1)○警戒(2)△及前(3)○重權
-
親解除董事授業禁止之限制案。 (1)○警戒(2)△及前(3)○重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經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款,如因故找期間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致
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一二
股東
股東戶號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
親名或名稱
股東人
簽名或蓋章
戶號
股名或名稱
受託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內力機構
股東戶號
股名或蓋章
代理人
依前項
股東戶號
股名或蓋章
代理人
依前項
股東戶號
股名或蓋章
讀
股東會
股東戶號
股名或蓋章
1. 新增或變更帳號者,請簽名或蓋章後於115年5月25日前寄回。
-
上列帳號若為股東回函登記者,確認無誤免寄回,若由集保公司所提供之帳號僅供參考。匯款帳號將依貴股東自行回函填發之帳號為優先匯款之依據。
-
未填帳號回函之股東,且時將以除息基準日當時集保公司所提供之主帳戶(最新票動基本資料)帳號為匯款之依據。
-
匯費或郵費由貴股東現金股利中扣除。
-
現金股利50元以下且無匯款帳號者,本公司將於發放日前另行通知領取現金。
115 3035
一二
股東
股東戶號
股東戶號
股東戶號
簽名或蓋章
受託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內力機構
股東戶號
股名或蓋章
受託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訂閱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開會通知書
一、當月於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登,就新竹市新竹科學園區方行三路5號(智原科技辦公大樓)召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致列時開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致列處同開會通知,界議用元括:
(一)報告事項:1. 民國一一四年度背書報告。
2.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民國一一四年度員工辦分及營業辦分係情形。
4. 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辦全報告書。
(二)參訪事項:1. 民國一一四年度背書報告書及附錄報表書。
2. 民國一一四年度資助分係書。
(三)討論事項:1. 親修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東。
2. 親辦恰當事務重臣正式限制書。
(四)臨時會議:
二、本公司一一四年度資助分係現金結列前,經本公司營業會銀行如下:
(一)親自截至一一四年度之資格提醒股東知利600,000,000元,按配為基準自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每股配發內新台幣1.8元,依界比例計算生元為A(元以下全面占)配發之,界配發方式一元之明算數,將入本公司親工福利委員會。
(二)本分係業期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及註銷及現金增資等,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致使股東配為率因而發生變動時,親投權當事為全權處理之。
(三)配發現金結列基準日及股利發現日,投權當事為訂定之。
三、本公司親修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東,須詳附件一。
四、本之股東會係有公司法第172條規定之目集事由,其主要內容,請於公開資訊號列品【網址:https://seopoulos.twse.com.tw/第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年度及股東會相關資料,錄入公司代號及資格及年度】,查詢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5年3月27日起至115年5月2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移函奏達。
六、本文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民國15年4月25日至15年5月23日止,請這登入臺電車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stockservtoys.tzcc.com.tw)。
七、當股東簽委此代理人出席時列須填具委託臺電出席簽到事後新臺幣回,並請於開會五日前(115年5月19日)寄送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至達診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時,取經統對資料與議後,即在出席簽到手內加盖登記章,仍寄定當股東代理人提到,以违法原股東常會,親自出席者,請持第一聯(簽名或簽章)就落會場出席。
八、股東、股東人及受託代理人應於出席股東常會時,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九、若有股東人資料,本公司將於115年4月24日暫停股東人股東資料後總表冊請簽於證基會網址,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結入網址:https://free.sfi.org.tw及「委託書免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十、本公司委託書院訂辦證機構為至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時。
十一、報請查到時間為前
此致
重組東
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會

取悅
全民書用紙填發須知
一、股東接受他人股東委託書前,應請股東人提供股東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後總之股東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股東人與親支持視運華人之背景資料及股東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二、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三、股東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四、其他議案事項性質依本規定列示。
五、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附件二
全通事務處理股份有限公司全台136股求知
請洽www.acsc.com.tw或移插QR code
| 代表股東聯絡組 | 電話 |
|---|---|
| 台北市中正區德華街62號1樓(心泰新區國科理健會) | (02)2333-6372 |
| 台北市中山區企江街188巷2號1樓 | (02)2500-2920 |
| 台北市大安區延安街135大2號7樓(志孝東路口) | (02)2778-5412 |
| 新北市板橋區東門街55大2號1樓之2(西中1號出口) | (02)2650-2910 |
| RAT(FATS&DRAG)第1系統:FAT/1415年 | (02)2562-4656 |
| 新竹市北區北大路305巷8號(國泰世華分巷) | (03)1229-7881 |
| 台中市西區金山路49大5號 | (04)2372-4785 |
| 新北市中正路二段565巷22號(新安國中分巷內) | (04)722-4860 |
| 台南市北區公園路128號(田都原巷路) | (06)221-9815 |
| 高雄市新桿區中正三路56號1樓(桿界:中正股東) | (07)227-5850 |
附件三
長處會議全台146股求知
全台股求知請參照公司網站www.clco.com.tw與1390官方帳號搜尋「長處會議」
| 代表股東聯絡組 | 電話 |
|---|---|
|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80號B1 | (02)2238-6710 |
| 台北市大安區延安街220號 | (02)2738-6245 |
| 新北市板橋區美合街138巷1-1號(海山高中部港南·碧雲湖翠田旁) | (02)2982-7878 |
| 新北市三菱集有線路一段118號(臺北市市泰安:桃園龍王街南) | (02)2982-4280 |
| 新竹市東區北大路305巷8號(北大路·碧雲湖翠田旁) | (04)2325-6892 |
| 台北市大安區大新北南路二段11巷22號 | (02)2521-2335 |
| 全台股東點請詳附件二。 | |
| 長處會議期間(股)公司 | |
|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80號B1 | |
| (02)2388-8750 | |
| 全台股東點請請詳附件三。 |
註:1. 以上資料係基金總資料,股東如須查詢詳細資料請至證基會網站(http://free.sfi.org.tw/)查詢(公司代號:3035)。
| 代表股東聯絡組 | 電話 |
|---|---|
|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80號B1 | (02)2238-6710 |
| 台北市大安區延安街220號 | (02)2738-6245 |
| 新北市板橋區美合街138巷1-1號(海山高中部港南·碧雲湖翠田旁) | (02)2982-7878 |
| 新北市三菱集有線路一段118號(臺北市市泰安:桃園龍王街南) | (02)2982-4280 |
| 新竹市東區北大路305巷8號(中西輪巷內) | (03)528-6892 |
| 美國市板橋區國賢一街55號(左翼巷南·雲霞山西國賢一街交叉口) | (085)-355-338 |
| 台中市北區美合路184號(國-明景京:大梅里坪街南) | (04)2293-9342 |
| 台南市東區大同路一段45巷5號(東門區道旁) | (06)214-1371 |
| 高雄市三民區普惠街48號(東大界口市國信託東方) | (07)211-8641 |
| 高雄市龍山區三城路12號(北美甲巷·海誠南中) | (07)823-0388 |
附件一
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說明:
(一)為歐引及留任公司所屬之關鍵優秀人才,激勵員工及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頭腦感,以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本公司擬依公司法第257條(證券交易法第22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募股準則」)等相關規定,擬發行民國115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二)本文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主要說明事項如下:
-
發行總額:總額上限為普通股4,000仟股,每股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億元,總額為新台幣40,000仟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申報辦理。並於主管機關申報生育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實際發行股數及費用,將參考給與時之股價,計算實際發行股數及費用,並依法由董事會決議,另行公告實際發行股數。
-
發行條件:
(1)發行價格:新台幣2元發行,即無領金對價之無償配發予員工。
(2)既得條件:
本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下列既得條件進行發放:
A.員工設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屆滿下送時程仍在本公司或本公司之從屬公司任職,且達成董事會通過之績效條件者,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未達成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任職屆滿一年:33%
任職屆滿二年:33%
任職屆滿三年:34%
B.員工於屆滿前送為時程前一年內之績效等核如有未達公司設定個人績效詳核指標者,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惟未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如經董事共同意者,得全部或部份發放或遞延之。
C.員工設獲配本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本辦法、償託契約、或違反本公司或本公司從屬公司之勞動契約、保密契約、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違懲行為準則、責訴安全政策、隱私權政策、競業禁止約定及工作規則等情形時,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有權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3)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新股
(4)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詳如發行辦法第五條第(四)項。
3.員工資格條件及獲配之股數。
(1)員工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國內、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被給予之員工及其視獲配股份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個人表現、工作績效、整體員薪、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訂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訂,具有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
工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並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
(2)視獲配之股數:
本公司依募股準則第56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應提案於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加計該員工案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股準則第56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應提案於給予該員工之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惟經中央回訪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不受前述比率之限制,有關前述股數之認定與計算悉依募股準則及相關規定辦理,如主管機關原薪相關規定,悉依原薪後之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4.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歐引及留任公司所屬之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頭腦感,以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5.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對每股面餘純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1)公司應於給與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民國115年擬提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上限為4,000仟股,每股以新台幣2元發行,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股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597,520仟元(以民國115年3月11日收盤價新臺幣154元擬制估算)。如以民國116年1月1日發行計算,暫估民國116年…118年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台幣363,491仟元、166,319仟元及67,719仟元。
(2)對每股面餘純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以回鍛本公司已發行股數(即260,350,313股)計算,暫估民國116年…118年費用化後每股面餘可減少金額為新台幣1,42元、0.64元及0.26元,對本公司每股面餘純釋為購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6.員工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未達既得條件前受理之權利:
(1)員工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表、投票權,擬由交付值託保管機構或保管銀行依約執行之。
7.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表股票值託保管等):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將以股票值託保管之方式辦理。
(三)前述內容經股東常會同意後,由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之應配案事項,訂定民國115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後,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
(四)本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調整相關內容,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全權處理。
(五)本文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規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2011年04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