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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li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Feb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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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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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昌九 股票代码:600228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黄屋坪 25 号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尤氨路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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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昌九生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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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一)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 行股份的情况...........................................................................................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二、权益变动前后基本情况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 表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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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 昌九生化、上市公司 | 指 |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
| 昌九集团 | 指 | 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
| 同美集团 | 指 | 同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上海享锐 | 指 | 上海享锐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 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或税费统计口径差异造成,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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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简介
| 1、基本简介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0015831152XT |
| 法定代表人 | 李季 |
| 注册资本 | 48,167万元人民币 |
| 经营期限 | 1997年8月14日至2027年8月12日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黄屋坪25号 |
| 经营范围 | 向企业投资及利用外资、资产经营(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 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 务)、化工产品、机械、电子设备的生产及销售,技术开发及咨 询、综合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通讯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尤氨路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
2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同美集团持有昌九集团 100%股权,昌九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有文化资 产管理中心。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职 务 | 国籍 | 身份证号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境外其他 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 李 季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21060319**** | 中国 | 否 |
| 张 浩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36010219**** | 中国 | 否 |
| 马艾麒 | 女 | 董 事 | 中国 | 15280119**** | 中国 | 否 |
| 贺 爽 | 女 | 董 事 | 中国 | 61011319**** | 中国 | 否 |
| 刘 鸣 | 男 | 董 事 | 中国 | 11010819**** | 中国 | 否 |
| 何 为 | 男 | 董 事 | 中国 | 11010119**** | 中国 | 否 |
| 魏文华 | 女 | 监 事 | 中国 | 61052619**** | 中国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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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昌九生化外,昌九集团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 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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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上市公司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导致昌九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其他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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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昌九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1,733,39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5.58%。
- 2.已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 3.转让限制或承诺
昌九集团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昌九集团所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
4.最近一年又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
-
其他安排
除本次交易外,昌九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二、权益变动前后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公司向上海享锐等 14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向上海享锐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及持股比例变化 情况如下:
| 情况如下: | ||||||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不考虑募配) |
本次交易后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
| 昌九集团 | 61,733,394 | 25.58% | 61,733,394 | 7.50% | 61,733,394 | 7.25% |
注:本次重组中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最终股份数量以实际发行结 果为准。
昌九集团持有的 61,733,394 股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昌 九集团所持有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处于质押状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在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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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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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 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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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
一、备查文件
-
1、昌九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昌九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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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李季
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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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黄屋坪路25号 |
||
| 股票简称 | ST昌九 | 股票代码 | 600228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黄屋坪路25号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化 |
增加 □ 减少 □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导致股份被动稀释(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人民币普通股 61,733,394股 25.58%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61,733,394 股(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61,733,394 股(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变动比例:18.08%(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18.33%(考虑募集配套 资金) 变动后持股比例:7.50%(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7.25%(考虑募 集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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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 持 |
是 □ 否 □ √ |
是 □ 否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
是 □ 否 □ √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
是 □ √ 否 □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 否 □ |
填表说明:
-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
-
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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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李季
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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