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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li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Sep 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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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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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 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华泰联合证券 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均无其他利益关 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所依据的资料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提 供,提供方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并保证资料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已签署协议的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 差异。
4、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已签署协议交易对方披露的本次交易的 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5、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 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经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 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7、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 具的承诺》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