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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li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Apr 2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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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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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228 股票简称:昌九生化 编号:临 2011-014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1 年 4 月 11 日以传 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 实到 11 名,董事长周应华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亲自出席,授权副董事 长宋建平代表本人出席及表决;公司副董事长姚伟彪先生因公出差无 法亲自出席,授权副董事长宋建平代表本人出席及表决;独立董事张 燃因公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授权独立董事袁细寿代表本人出席及表 决;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宋建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 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 201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 201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219.90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077.54 万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3131.77 万元。
因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3131.77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201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六、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核销 资产清理损失的议案》。
公司按照会计核算程序在 2010 年末对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盘 底,经资产使用、资产管理及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资产进行清理, 拟报废的资产如下:
1、江氨分公司
拟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 49,712,433.20 元,净值 7,621,107.79 元, 其中:在 2010 年实施的合成氨尿素系统原料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综 合技改一期工程项目中因技术进步、设备更新而淘汰的固定资产原值 15,556,075.42 元,净值 5,884,198.52 元;因超过使用年限而拆除停用 的建筑物、设备及管道等固定资产原值 34,156,357.78 元,净值 1,736,909.27 元。由于上述相关报废资产无转让价值,故报废净损失 为 7,621,107.79 元。
2、赣北分公司
塑料管材生产装置中平管、子管两条生产线因已废损停用,既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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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价值也无转让价值,拟将这两条生产线设备及相关辅助材料、备 品备件等作报废处理,拟报废的资产原值 2,840,493.79 元,净值 2,318,250.66 元,考虑进项税额转出 232,127.38 元,合计报废净损失 2,550,378.04 元。
以上两家分公司资产核销共影响公司 2010 年度税前利润 10,171,485.83 元。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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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次核销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10,171,485.83 元,符合公司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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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情况和谨慎性原则,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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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的实施有利于减轻公司的历史包袱,减少公司未来的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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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便于公司更好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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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的审议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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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七、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季报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审计工 作的总结报告》。
十、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支付 201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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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同意支付给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0 财务审计费 用 32 万元。
十一、以五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周应华先生、宋建 平先生、姚伟彪先生、王明招女士、陈文荣先生、胡格今先生予以回 避。详见《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昌九生化临 2011-013)。
十二、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控 股子公司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增资配股的方案》。
昌九农科拟向现有股东实施增资配股 800 万股,增资配股的每股 价格为昌九农科经审计的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每股净资产(进行 2010 年利润分配后)5.53 元。
本公司需认购按比例向公司配售的 436.4 万股,同时公司再认购 昌九农科其他股东声明放弃认购的 1.8 万股,总计认购 438.2 万股, 总认购金额 2423.246 万元。
本次增资配股共筹集资金 4424 万元,全部用于昌九农科在江苏 如东洋口港年产 3 万吨丙烯酰胺生产装置建设。本次增资配股完成 后,昌九农科总股本为 3000 万股,公司持有 1638.2 万股,占其总股 份的 54.61%。
十三、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证 券事务代表人事变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黎振龙先生为董事会证 券事务代表,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后正式 履职;同意解聘徐福保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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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附后。
十四、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昌九生化临 2011-012)。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11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9:30 在长 青国贸大厦 28 楼会议室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定于 2011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
十五、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非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基于公司“于2010 年12 月31 日,昌九股份公司累计未弥补亏 损为人民币231,317,704.40 元,且流动负债已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 295,917,972.21 元。昌九股份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 其他重要 事项’中披露上述财务报表仍然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理由及 企业具体的应对计划,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立信大华审字[2011]2339 号)。
尽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于2010 年12 月31 日累计未弥补亏损为 人民币231,317,704.40 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 295,917,972.21 元,但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 还有关款项,原因如下:
1、已获得金融机构同意给予本公司总额约人民币427,420,000 元的信贷额度于2011 年到期日可获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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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获得第一大股东及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的财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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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约生产经营的蒸汽与原料煤供应等重大问题得到解决,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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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技术改造后技术装备水平有所改善,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将大幅减 少经营亏损。
2010 年度公司流动负债增加32.27%的主要原因是经营亏损以及 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通过第一大股东江西昌九化工集团借款给公 司以偿还到期银行贷款和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部分资金。基于上述 因素,本公司将会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它经 营需求。因此,本年度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准编制。如果上述持 续经营假设不成立,本公司的资产应调整至可变现价值,并应对可能 承担的负债提取准备,同时,长期负债应转为流动负债。
上述议案中第一、三、四、五、六、七、十一项尚须提交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黎振龙简历:男,1966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拥有证券从业 资格,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历任所属江 氨分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机关第一党支部书 记兼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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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 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合理尽职 调查和审核,并在听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及其他有关人员 汇报后,经充分讨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 8,990.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72.88%,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0 年度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 担保的风险已经得到充分揭示。公司无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其它任何非法人单位和自然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对此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认 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合理,未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权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三、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2010 年度财务报
表的审计机构,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立信大华审字[2011]1762 号)。我们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审阅《关于非标准无保留 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同意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说明及处理 意见。
四、我们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 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后,认为董事会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准备文件资料信息能够保证董事 做出合理准确判断。
独立董事:
二 O 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