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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Zconn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15, 2026

52563_rns_2026-04-15_c6cdc843-cb7a-472c-99e5-1322d26322fb.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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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Zconn

股票代號:6442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Zconn Corporation

公開說明書

(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豐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申報用稿本)

一、公司名稱: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豐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三、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概要

(一)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 發行種類: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2. 發行金額:每張面額為新臺幣壹拾萬元整,發行總張數上限為10,000張,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10億元整,依票面金額之 100%~103%發行。

  3. 發行利率:票面利率 0%。

  4. 發行條件:發行期間為三年,自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起至到期日止,可轉換為本公司普之通股。

  5. 公開承銷比例:100%委由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6. 承銷及配售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全數辦理對外公開承銷。

  7. 發行與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一。

(二)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 發行種類: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2. 發行金額:每張面額為新臺幣壹拾萬元整,發行總張數上限為15,000張,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15億元整,以不低於面額發行。本次轉換公司債以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底標以不低於面額之 100%為限,每張實際發行價格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3. 發行利率:票面利率 0%。

  4. 發行條件:發行期間為三年,自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起至到期日止,可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

  5. 公開承銷比例:100%委由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6. 承銷及配售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全數辦理對外公開承銷。

  7. 發行與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二。

四、本次資金運用計劃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78頁。

五、本次發行之相關費用

(一) 承銷費用:新台幣伍佰萬元整。

(二) 其他費用:包括會計師、律師等其他費用約新台幣貳拾玖萬元整。

六、有價證券之生效,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七、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八、投資人投資前應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詳閱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並應注意公司之風險事項: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2~9頁。

九、本公司普通股股票面額為每股新台幣壹拾元。

十、投資人應了解轉換公司債之轉換標的證券停止過戶將使轉換公司債無法行使轉換,且當有多個停止轉換原因發生,將導致轉換公司債長期無法轉換,甚至債券到期前均不能行使轉換之情事。另依公司法第228條之1規定,公司得每季辦理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亦將可能導致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大幅增長,而大幅縮減投資人可行使轉換期間。

十一、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本公司網址 http://www.ezconn.com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中華民國 一一四年 十月二十一日 刊印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

單位:新臺幣仟元;%

資 本 來 源 金額 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設 立 資 本 25,000 3.23
現 金 增 資 582,000 75.25
庫 蔵 股 註 銷 (30,000) (3.88)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 183,000 23.66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股份 13,431(註) 1.74
合 計 773,431(註) 100.00

註:實收股本 76,000 仟股係已完成變更登記,惟截至 114 年 9 月 30 日止,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1,343 仟股,尚未完成變更登記。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

(一)陳列處所: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外,另陳列於本公司以供查閱。 (二)分送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辦理。 (三)索取方式: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及下載。

三、證券承銷商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tssco.com.tw

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44號2樓

電話:(02)2181-5888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www.taishinbank.com.tw

地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18號

電話:(02)2718-6888

六、股票或公司債簽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網址:https://stocktransfer.tssco.com.tw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1樓

電話:(02)2504-8125

八、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陳俊宏會計師、張正修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網址:www.deloitte.com.tw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電話:(02)2725-9988

十一、複核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複核律師姓名:邱雅文律師

事務所名稱:翰辰法律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6號12樓

網址:www.fsi-law.com

電話:(02)2345-0016

十二、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姓名:莊國安

聯絡電話:(02) 2808-6333 分機 8668

職稱:財會處財務長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姓名:丁綺娟

聯絡電話:(02) 2808-6333 分機 8660

職稱:會計部經理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三、本公司網址:http://www.ezconn.com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實收資本額:773,430,780 元 公司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 27-8 號 13 樓 電話:(02) 2808-6333
設立日期:85 年 9 月 4 日 網址:http://www.ezconn.com
上市日期:104 年 7 月 14 日 上櫃日期:不適用 公開發行日期:102 年 11 月 8 日 管理股票日期:不適用
負責人:董事長:CHEN, STEVE
總經理:張英華 發言人:莊國安 職稱:財會處財務長
代理發言人:丁綺娟 職稱:會計部經理
股票過戶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電話:(02) 2504-8125 網址:stocktransfer.tssco.com.tw
網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1樓
股票承銷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181-5888 網址:http://www.tssco.com.tw
網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44號2樓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陳俊宏會計師、張正修會計師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100 號 20 樓
電話:(02) 2725-9988
網址:http://www.deloitte.com.tw
複核律師:翰辰法律事務所 邱雅文律師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6號12樓 電話:(02) 2345-0016
網址:www.fsi-law.com
信用評等機構:不適用
地址:不適用
電話:不適用
網址:不適用
評等標的 發行公司:不適用
無■;有□,評等日期:不適用
評等等級:不適用
本次發行公司債:不適用
無■;有□,評等日期:不適用
評等等級:不適用
董事選任日期:112 年 6 月 6 日,任期:3 年 監察人選任日期:不適用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12.60%(114 年 9 月 30 日)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例:不適用
董事及持股 10%以上股東及其持股比例:114 年 9 月 30 日
職稱 姓名 持股比例 職稱 姓名 持股比例
董事長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代表人:CHEN, STEVE 2.77% 獨立董事 彭協如 0.01%.
董事 eGtran Corporation
代表人:張英華 4.69% 獨立董事 邱爾德 0.00%
董事 加玖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潘伯滮 1.22% 獨立董事 黃惠雯 0.00%
董事 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代表人:藍慶應 2.06% 10%以上股東 -
工廠地址:新北市淡水區淡金路三段 380 號 電話:(02) 2625-9768
主要產品:高頻連接器、光通訊。 市場結構:(113 年度)
內銷:12.17%、外銷:87.83% 參閱本文之頁次
第 52 頁
風險事項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公司概況之風險事項 第 2~9 頁
去 (113) 年度 營業收入:6,410,405 仟元
稅前純益:1,422,286 仟元;稅後基本每股盈餘:14.30 元 第 104 頁
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種類及金額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發行條件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募集資金用途及預計產生效益概述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78~101 頁。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114 年 10 月 21 日 刊印目的: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申報用稿本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目錄。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說明書 目錄

壹、公司概況...1 一、公司簡介...1 (一)設立日期...1 (二)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1 (三)公司沿革...1 二、風險事項...2 (一)風險因素...2 (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8 (三)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9 (四)其他重要事項...9 三、公司組織...10 (一)組織系統...10 (二)關係企業圖...11 (三)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各部門與分支機構主管...12 (五)發起人...18 (六)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19 四、資本及股份...24 (一)股份種類...24 (二)股本形成經過...24 (三)最近股權分散情形...25 (四)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28 (五)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28 (六)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29 (七)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29 (八)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30 五、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30 六、特別股辦理情形...32 七、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32 八、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32 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32 十、併購辦理情形...34 十一、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34 貳、營運概況...35 一、公司之經營...35 (一)業務內容...35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52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 65 (四)環保支出資訊 65 (五)勞資關係 66 (六)資通安全管理 69

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其他不動產或使用權資產 73

(一)自有資產 73 (二)使用權資產 73 (三)各生產工廠現況及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 73

三、轉投資事業 74 四、重要契約 75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76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應記載事項 76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應記載事項 81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104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104

肆、財務概況 105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105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105 (二)影響上述簡明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如會計變動、公司合併或營業部門停工等及其發生對當年度財務報告之影響:無。 108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108 (四)財務分析 109 (五)會計項目重大變動說明 113

二、財務報告應行記載事項 118

(一)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時之最近二年度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並應加列最近一季依法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 118 (二)最近二年度發行人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但不包括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118 (三)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應併予揭露 118 (四)為申請於證券交易所創新板上市買賣或登錄戰略新板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申報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者,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年度財務報告,得檢附最近年度之財務報告 118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 118

(一)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118 (二)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者,應揭露之資訊 118 (三)期後事項 118 (四)其他 118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 119

(一)財務狀況 119 (二)財務績效 120 (三)現金流量 121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121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121 (六)其他重要事項 122

伍、特別記載事項 123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23 二、委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者,應揭露信用評等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 123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123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123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 123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應自行改進事項之改進情形 123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時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 123 八、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 123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123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或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其處罰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列明處罰內容、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123 十一、證券承銷商、發行人及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本次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有關之經理人等人出具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明書 123 十二、發行人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具股權性質之公司債,並採詢價圈購對外公開承銷之案件,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等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 123 十三、發行人視所營事業性質,委請在技術、業務、財務等各方面具備專業知識及豐富經驗之專家,就發行人目前營運狀況及本次發行有價證券後之未來發展,進行比較分析並出具意見者,應揭露該等專家之評估意見 123 十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124 十五、上市上櫃公司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124

陸、重要決議 156

一、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 156 二、公司章程及章程新舊條文對照表 156 三、盈餘分配表 156


附件一、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附件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附件三、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附件四、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附件五、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附件六、證券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附件七、律師法律意見書 附件八、證券承銷商、發行人及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本次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有關之經理人等人出具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明書 附件九、證券承銷商及發行公司出具不得受理競價拍賣對象投標單之聲明書 附件十、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等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 附件十一、承銷商出具「承銷商應對出具不實聲明事項之圈購人收取違約金」之承諾書 附件十二、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 附件十三、公司章程及章程新舊條文對照表 附件十四、盈餘分配表 附件十五、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附件十六、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附件十七、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附件十八、11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附件十九、11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壹、公司概況

一、公司簡介:

(一) 設立日期:中華民國 85 年 9 月 4 日 (二) 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1. 總公司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 27-8 號 13 樓 電話:(02) 2808-6333

  2. 工廠地址及電話:

(1) 紅樹林廠: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 27-8 號 2、3 樓 電話:(02) 2808-6333

(2) 淡水上達廠:新北市淡水區淡金路三段 380 號 電話:(02)2625-9768

(3) 淡水立德廠:新北市淡水區孝賢里後洲子 12 號 電話:(02) 2801-3339

(4) 寧波廠:中國寧波保稅區南區揚子江北路 3 號 電話:0574-8686-5755

(三) 公司沿革

年度 重要記事
民國 85 年 光紅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25,000 仟元。
民國 90 年 認證通過 ISO 9001 2000 年版。
民國 91 年 投資設立子公司 EC-Link Technology Inc. (下稱 EC-Link),再轉投資 Light Master Technology Inc. (下稱 Light-Master),以轉投資光聖科技 (寧波) 有限公司 (下稱光聖寧波公司),成立中國生產據點。
認證通過 ISO 14001 環境管理系統。
透過子公司 EC-Link,再轉投資 EC-Optic Technology Inc. (下稱 EC-Optic),以轉投資易利康國際貿易 (上海) 有限公司 (下稱上海易利康),建立上海行銷據點。
民國 92 年 併購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為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增資新臺幣 275,000 仟元及盈餘增資 90,000 仟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390,000 仟元。
設立嘉義大林廠,生產光通訊被動產品。
民國 93 年 現金增資新臺幣 110,000 仟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500,000 仟元。
民國 94 年 現金增資新臺幣 40,000 仟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540,000 仟元。
併購 Infineon 光通訊部門,取得 Infineon FTTx BIDI 專利及技術。
投資設立德國子公司 EZconn Europe GmbH,接收 Infineon 光通訊部門。
民國 95 年 因應國際化發展,CabTel Corporation 投資持有 100% 本公司股份,本公司成為 eGtran Corp. 集團之子公司。
投資設立捷克孫公司 EZconn Czech a.s.,拓展歐洲據點。

年 度 重要 記 事
民國 96 年 設立淡水上達廠,生產高頻連接器。
民國 97 年 生產 EP 連接器。
民國 100 年 上海易利康解散清算。
民國 101 年 本公司為營運發展所需,進行集團組織調整,透過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 EC-Link Technology Inc.向最終母公司 eGTran Corp.購買其所持有 Light-Master 之 33.82% 股權。
民國 102 年 本公司為營運發展所需,進行集團組織調整,經調整後,本公司股權由原先係屬 CabTel 百分之百持有,異動為由直間接持有 CabTel 與其母公司 eGTran Corp.股權之股東取得本公司股份。
因應歐洲業務發展需求,設立捷克孫公司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股票公開發行。
民國 103 年 興櫃掛牌。
盈餘轉增資新臺幣 60,000 仟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600,000 仟元。
設立紅樹林廠。
民國 104 年 掛牌上市。
現金增資新臺幣 60,000 仟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660,000 仟元。
民國 107 年 搬遷嘉義大林廠光被動產線至淡水上達廠。
民國 108 年 盈餘轉增資新臺幣 33,000 仟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693,000 仟元。
購置淡水紅樹林辦公室。
民國 109 年 搬遷營運總部至淡水紅樹林辦公室。
民國 110 年 設立立德廠,生產光通訊產品。
民國 111 年 紅樹林廠取得製造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民國 112 年 庫藏股註銷減資新台幣 30,000 仟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663,000 仟元。
民國 113 年 購置上達廠廠房。
現金增資新台幣 93,000 仟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756,000 仟元。
投資成立美國子公司-EZConn USA Inc。
投資成立菲律賓子公司-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二、風險事項

(一)風險因素:應分析評估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

  1. 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利率變動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 112~113 年度及 114 年前二季之利息費用分別為 12,738 仟元、14,753 仟元及 17,250 仟元,分別各占當年度營收 0.49%、0.23% 及 0.34%,主要係向各金融機構貸款產生之利息費用,因占營業收入比例甚小,故利率變動對本公司及子公司影響非屬重大。本公司及子公司將隨時留意利率變動情形,並與往來銀行爭取優惠之利率條件,以降低利息成本。


(2)匯率變動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 112~113 年度及 114 年前二季之合併兌換利益(損失)淨額分別為 14,807 仟元、122,950 仟元及(444,555)仟元,佔合併營業收入比率分別為 0.57%、1.92% 及(8.87)%。本公司及子公司產品銷售主要為外銷,貨款收入主要為美金,原物料之採購國內外廠商皆有,惟美金計價應收款項仍較美金計價應付款項大,故匯率變動對公司損益具有潛在影響。本公司主要採外幣款項收付部位互抵之自然避險法,並隨時注意匯率變動資訊及外幣資金需求,適時調整外幣持有部位及兌換時機,必要時也會適時選擇適合之金融商品避險工具來降低匯率波動之風險。

(3)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高頻連接器主要生產原料為黃銅棒;光通訊產品主要生產原料為二極體及光纖,當有國際性原物料價格變化時,則適時反應於產品成本及售價,未對本公司及子公司造成重大影響。對於其他主要原物料,本公司及子公司均密切關注原物料價格波動及通貨膨脹情形,以期將成本價格變動適時反映於售價,避免造成對本公司及子公司重大獲利之影響。另本公司及子公司亦持續優化生產流程,以期提高生產效能並降低成本,面對市場競價情況下可保有良好的競爭力。

2.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1)從事高風險、高槓桿之投資:

本公司及子公司秉持穩健經營原則,專注於組立加工、製造及銷售之本業為主,並無從事高風險及高槓桿之投資。

(2)資金貸與他人:

本公司已訂有「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並經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通過,本公司及子公司亦業已配合訂定其相關程序。本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年度及最近期均無資金貸與他人之情事。

(2)背書保證:

本公司已訂有「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並經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通過,本公司之子公司亦業已配合訂定其相關程序。本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因子公司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營運週轉需求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由本公司為其提供擔保所致。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由本公司為其背書保證,額度為新臺幣 152,225 仟元,實際動支金額為 61,400 仟元,業依照背書保證相關規定辦理。

(3)衍生性商品交易:

本公司業已訂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以作為衍生性商品交易之依據,並明定僅得從事以避險為目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非以獲利為考量,故視需要針對外幣部位變化進行避險,並選擇遠期外匯為避險工具,未進行其他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惟上述避險操作仍可能因市場匯率的波動造成交易本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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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本公司及子公司已依法令規定及時的公告各項交易資訊。

  1.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產品為高頻連接器及光通訊產品。高頻連接器著重於開發改良各類產品,取得各國安規單位及客戶認證,持續配合全球客戶之產品需求,另設有精密模具及自動化組裝設備開發單位,負責相關設計、製作並導入量產。

因應下一世代被動光纖網路(NG-PON)的成長和5G佈建初期時對高速光收發模組的需求,短期的研發計畫在光學次模組方面將包含可用於25G-OLT的波長可調式制冷式TO-CAN封裝技術的開發、50G BOSA (5G Mobile Xhaul)和實現10G PON與25G PON服務共存的COMBO OLT Transceiver等。被動元件方面則有高密度光纖連接器的開發設計。

由於市場與各項技術標準的趨動,25G-PON的下世代(50G PON/100G PON)技術目前已開始進入標準規畫階段,Datacenter的元件需求在未來2-3年,預期會從目前以400G為主流的元件逐漸轉為更高速的1.6T元件。另外,5G已於2020年開始商業營運,各項網路服務的整合和須投入的光纖基礎建設將帶動了100G/400G/800G/1.6T和50G/100G-PON高速的光收發元件的需求。各項未來的光通訊應用,都朝向使用更高速、更高密度元件整合的技術,因此,中期的研發計畫,將規畫投入1.6T的產品開發,和投入更多研發資源於高精密、高速、高密度的封裝測試整合技術的開發,除了使目前以COB為主的光學次模組設計,未來能自行整合先進的客製元件進行差異化設計外,也可以使高速產品在高密度化的產品趨勢下,在新的產品技術平台持續開發,將產品線從目前的100G延續到未來1.6T或以上的高速產品的應用。長期的發展計畫,除光通訊的應用外,也將尋求跨業的合作對象,協助潛在客戶將光電整合技術應用到不同的市場,如光電感測器、工業控制和消費性產品等。

有關高頻連接器及光通訊產品之研究發展,仍維持每年投入營業收入淨額約 4% 之研發費用。

  1.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營運管理均遵循國內外相關法令及規範執行,並隨時注意國內外相關政策及法令變動,蒐集相關資訊提供經營管理決策參考,以提早對集團財務業務採取因應措施。故本公司及子公司目前並無因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本公司及子公司造成財務業務重大影響。

  1. 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持續投入資源於資通安全事務,每年增加預算進行軟硬體設備的更新與強化,包含防火墻、防毒、防駁與入侵偵測等,並積極投入端點的防護與情資監控分析。同時設置專責主管乙名、專職人員乙名與數名資通訊專業人員,規劃並改善資通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執行災難還原演練、針對重要系統資料,每周進行多個異地資料備份、保管與測試。

另外在提升資通安全意識與個人資料保護方面,全面進行資通訊安全暨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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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保護課程講習,同時每月會進行資通安全宣導,在發現可疑郵件與行為時立即通告全體同仁加強注意,另依據時下內外部威脅最新狀況進行不定期的宣導與教育訓練,在資安大環境的趨勢下,本公司加入資安聯盟組織(TWCERT/CC),針對國內最新資安風險,對公司資通安全事務進行必要防護機制。在本公司致力投入資通安全下,目前並無因資通事件對本公司及子公司造成財務業務重大影響。

  1. 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自民國85年成立至今,一直以穩健踏實模式經營公司,並強化內部管理,積極提升產品品質,以滿足客戶品質需求,故未有任何導致企業形象不良或產生企業危機之情事。

  1.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未有併購他公司之計劃,且未來若有併購之計劃時,將審慎評估並考量合併綜效,以確保原有股東之權益。

  1.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無擴充廠房之計劃。未來若有為持續提高產能而增加設備及廠房之擴充計畫,本公司及子公司將會審慎評估對公司所可能產生之風險。

  1.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1) 進貨集中

本公司及子公司進貨廠商大多是長期往來之公司,部分特殊原料之進貨廠商與本公司及子公司均有良好合作關係,可提供穩定原料來源,本公司除密切注意原料供應市場供需變化,亦積極開發新供應商,以分散進貨集中風險。

(2) 銷貨集中

本公司及子公司高頻連接器係以爭取歐美一線大廠訂單為主,因高頻連接器終端客戶係以有線電視系統商為主,該產業業已成熟發展,致大者恆大,使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出貨對象以歐美有線電視系統大廠為主,而有銷貨集中情形,惟本公司及子公司憑藉優異的模具與治具自製能力,能以優異的交期和條件取得客戶長期穩定合作,即便終端客戶銷售情形互有消長,亦能透過爭取其他客戶訂單以降低訂單流失之風險;而光通訊產品主係銷售全球知名設備大廠,隨光通訊產業近幾年來的整併,亦有大者恆大趨勢,光通訊下游設備商均與系統商維持穩定合作關係,同時也與上游之供應鏈固定搭配,一旦獲得認證承認後,除非品質或交期等產生重大疑慮,否則不會輕易替換供應商。本公司及子公司積極強化設備供應商垂直整合,提供完整之產品線服務,同時積極開發歐美電信系統商客戶,增加核心客戶數量,亦持續努力開發新產品及技術,滿足客戶端對於品質、成本及交期之需求,同時以優異技術能力,可以承接客戶所需特殊產製需求,亦將能降低銷貨集中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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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未發生股權大量移轉之情事。

  1.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之經營團隊均致力於公司之永續發展,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無經營權改變之情事。

  1.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第十六條,發行人境外發行上市後,在同一境外市場發行證券的,應當在發行完成後3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備案。有關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是否屬應備案情形之評估說明如下:

有關中國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如發行人符合下列任一情形,屬於境內企業間接境外發行上市則需辦理備案:

情況一:發行人同時符合下列情形

(1) 中國境內企業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總資產或者淨資產,任一指標占發行人同期經審計合併財務報表相關資料的比例超過 50% 。

本公司113年度中國境內企業之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總資產、淨資產占該年度合併財報比例如下: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地區

項目 中國大陸境外企業 中國大陸境內企業 合計
金額 比率 金額 比率 金額 比率
營業收入 6,192,440 96.60 217,965 3.40 6,410,405 100.00
利潤總額 830,824 73.10 305,664 26.90 1,136,488 100.00
總資產 5,757,693 81.89 1,273,516 18.11 7,031,209 100.00
淨資產 2,673,027 72.32 1,023,048 27.68 3,696,075 100.00

由上述表格得知,本公司113年度中國境內企業之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總資產及淨資產占整體本公司合併報表比例分別為 3.40% 、 26.90% 、 18.11% 及 27.68% ,上述任一指標均未超過管理試行辦法規定之 50% ,故本公司尚不符合此項需向證監會備案之情況。

(2) 經營活動的主要環節在中國境內開展或者主要場所位於境內,或者負責經營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多數為中國公民或者經常居住地位於中國境內。

本公司主要從事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研發、設計、開發、生產、組立加工與銷售,並以台灣光聖為營運總部,於台灣及捷克設立研發中心,另分別於台灣新北及中國寧波、捷克及菲律賓設有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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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位於中國地區之子公司僅為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聖寧波),主係考量中國大陸作為全球最大的電子產品市場之一,光聖集團於戰略上在中國地區設立其生產及組工之工廠,且為追求良好之產品品質,亦投入資本以提升產品良率,惟該集團對於中國地區公司之定位均屬於「生產中心」,核心之運營總部及研發中心均設立於台灣地區。另以營業收入觀之,中國地區之子公司主要營收來源為光聖寧波,113年度光聖寧波之營業收入為217,965仟元,佔合併營業收入之 3.40%,顯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經營活動非為中國大陸境內地區。另檢視本公司及轉投資中國大陸地區子公司負責經營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之國籍及常居地區:

企業名稱 職稱 姓名 國籍 常居地區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中華民國/美國 台灣/美國
SHC 法人代表人-CHEN, STEVE
董事 EGTRAN CORPORATION 中華民國 台灣
EGTRAN 法人代表人-張英華
董事 加玖投資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台灣
加玖法人代表人-潘伯滮
董事 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中華民國 台灣
TIL 法人代表人-藍慶應
獨立董事 彭協如 中華民國 台灣
獨立董事 邱爾德 中華民國 台灣
獨立董事 黃惠雯 中華民國 台灣
總經理 張英華 中華民國 台灣
製造處處長 高月惠 中華民國 台灣
RF 技術行銷長 簡銘鋒 中華民國 台灣
OP 技術行銷長 藍慶應 中華民國 台灣
業務長 羅生欣 中華民國 台灣
品保處處長 李永全 中華民國 台灣
管理處處長 郭美蘭 中華民國 台灣
財務長 莊國安 中華民國 台灣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祈福 中華民國 台灣
董事 陳思銘 中華民國 中國
董事 張英華 中華民國 台灣
監察人 莊國安 中華民國 台灣
總經理 陳思銘 中華民國 中國

經檢視本公司及其轉投資中國大陸地區子公司之董事、監察人及主要管理階層名單,皆非中國大陸公民身份,且除中國大陸地區子公司總經理長居中國外,其餘多長居於台灣,故負責經營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並非多數為中國公民或者經常居住地位於中國境內。

綜上,本公司主要經營活動非為中國大陸境內地區,加上其負責經營管理之高級管理人員亦非中國大陸公民,故本公司尚不符合需向證監會備案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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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二:發行人同時符合下列情形:

(1) 在境外市場按照非本國(或地區)發行人有關規定要求提交發行上市申請。

(2) 且依規定披露的風險因素主要和境內相關。

本公司已於104年7月14日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掛牌完成,並非於境外市場按照非中國發行人有關規定要求提交發行上市申請,故不適用之。

綜上所述,本公司未有符合上述情況一及情況二之情事,故本公司應不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需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之情況。

(二) 訴訟或非訴訟事件:

  1. 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形:

(1) 本公司之客戶 PCT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簡稱「PCT公司」)積欠本公司貨款,本公司於以前年度已就應收 PCT 公司款項全數提列備抵損失,PCT 公司於 108 年 11 月依據美國破產法第 11 章向美國法院聲請破產程序,並於 109 年 6 月向美國法院提起債務重整計畫;本公司、PCT 公司、無擔保債權人委員會及其他債權人於 110 年 3 月簽訂和解條件書,破產法院於 110 年 11 月確認 PCT 公司提出依和解條件書修改之重整計畫,PCT 公司於 110 年 12 月償付首筆款項,並同意於十年內按期償付剩餘金額或選擇提早折現償付債務。本公司於 113 年 4 月與 PCT 公司達成和解,並收回款項美金 1,955 仟元,是以迴轉應收帳款備抵損失,餘確定無法收回之款項美金 1,176 仟元則沖銷相關備抵損失。

(2) 本公司有收受士林地檢署來函,因偵辦背信案件,要求提供本公司董事長 CHEN, STEVE 之姓名、年籍資料、國內通訊地址,本公司經詢問士林地檢署之承辦人員後,除檢附董事長之相關資料,且一併針對本公司未將興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興泰公司)所提名之獨立董事泰國強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名單,回覆予士林地檢署,本公司函覆意旨略以:「光聖公司前為公告於 112 年 3 月 21 日至 30 日間,受理獨立董事之提名,嗣有股東興泰公司提名泰國強為獨立董事候選人,惟經光聖公司初審,實存有偌大疑義,尤其發見提名股東根本全未檢附獨立董事被提名人泰國強有關符合法令所定之專業資格證明文件,為符合法規故而於同年 4 月 11 日,委請甄明法律事務所代函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獨立董事資格之審查,循此而獲金管會回函指明獨立董事提名資料應為實質審查,不得僅以所謂聲明書替代應予查證之文件;另受委任律師接於同年 4 月 17 日,代本公司發函向蘋果台灣分公司查證泰國強是否真有擔任所謂『APPLE 模組研發亞洲隊採購營運管理』職稱、職務?但蘋果台灣分公司根本未給予正面積極之回覆。準此,本公司乃依金管會函旨、各項客觀證據,且詢洽甄明法律事務所整合主管機關意見出具法律意見書,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董事會討論而決議獨立董事被提名人泰國強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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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聲明書及所謂名片乙紙,全未檢附足以證明聲明書所載專業資格之相關文件資料,又蘋果台灣分公司亦無回覆,故認泰國強不符專業資格要求,故無從將泰國強列入光聖公司之獨立董事候選人。」等語,本案嗣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後,檢察官於113年2月23日予以不起訴處分,本案已終結。本公司雖有前述案件,惟該案件已終結,故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不生重大影響。

  1. 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無。

  2.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事及公司目前辦理情形:無。

(三)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並未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故無對本公司財務狀況發生影響之情事。

(四)其他重要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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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組織

(一)組織系統

1.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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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部門 主要職掌
業務處 年度營業計畫預算編置及執行、國內外客戶訂單及出貨事項處理、客戶管理、應收帳款管理、海內外市場研究及開發、新產品新應用、新市場新客戶導入、客戶關係經營及策略聯盟佈局等。
供應鏈管理部 供應商導入及管理、關鍵物料議價計劃、Sourcing 交期OTD控管、替代料規劃、設備採購規劃等。
光研發部 光元件、次模組產品設計及開發、編製產品作業指導說明、新產品樣品試作及技術支援。
光學封裝製造流程設計開發、封裝製造流程評估、設計、開發、轉移。
光研發部(新竹) 光訊號收發模組產品設計及開發、編製產品作業指導說明、新產品樣品試作及技術支援。
工程製造部 安排生產排程與物料計畫、產品生產試作與驗證、生產製程良率提升達量產目標、產品標準製程與良率技轉至量產基地、支援其它研發部開發案件。
研發處 產品設計及開發、編製產品作業指導說明、新產品樣品試作及技術支援、生產設備設計規劃與執行。
製造處 生產部 產品生產製造。
成品部 產品組裝、選別、包裝等作業。
生產資源部 供應商管理、原物料及機器設備等採購、交期管控等。
生產計畫擬定與執行、產銷協調、外包廠商管理、原物料倉儲管理、原物料收發作業。
治具部 生產技術開發及改良、治工具設計製造維修、生產設備機器維護保養。
品保處 品質規範、原物料進料檢驗、製程品質管控、出貨產品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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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主要職掌
財會處 會計部 會計制度之擬訂與執行、會計帳務處理、成本結轉及分析、財務報表分析、稅務申報辦理。
財務部 資金規劃及銀行額度管理、出納作業及銀行往來業務、年度預算編製。
管理處 人資部 人事薪資作業管理、人力資源規劃、員工教育訓練、工安衛管理。
資訊部 電腦設備及系統維護、電腦資料及資訊安全維護、公司網站維護管理、ERP系統維護及管理。
廠務部 總務事項、廠房設備及資產管理等。
稽核室 訂定年度內部稽核計畫。
執行年度內部稽核計畫,追蹤受稽單位改善狀況。
公司內部管理辦法訂定及審核。

(二)關係企業圖

  1. 關係企業圖:

114年6月30日

img-1.jpeg

  1. 與關係企業間之關係、相互持股比例、股份及實際投資金額:

114年6月30日;單位:仟股/仟元

關係企業名稱 關係 本公司及從屬對關係企業之持股 關係企業對本公司之持股
金額 股數 比率(%) 股數 比率(%) 金額
EZconn Europe GmbH 本公司之子公司 185,143 100.00
EZconn Czech a.s. 本公司之孫公司 65,609 100.00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本公司之孫公司 13,912 100.00
EC-Link Technology Inc. 本公司之子公司 679,543 21,417 100.00
Light Master Technology Inc. 本公司之孫公司 670,296 15,050 100.00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619,314 100.00
EZConn USA Inc. 本公司之子公司 19,535 80.00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本公司之子公司 96,579 172,500 100.00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 101,015 9,625 26.71

註:為有限公司無股數。


(三)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各部門與分支機構主管

114年9月30日單位:股;%

職稱 姓名 國籍 性別 就任日期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備註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總經理 張英華 中華民國 108/4/01 82,472 0.11% 醒吾商專會統科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董事兼執行副總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董事
製造處處長 高月惠 中華民國 96/5/01 5,000 0.01% 十信工商高級職業學校
大同電子/飛歌電子
RF 技術行銷長 簡銘鋒 中華民國 100/6/01 淡江大學機械系
日馳企業研發工程師
OP 技術行銷長 藍慶應 中華民國 107/3/09 1,126,457 1.48% 1,000 0.00% 台灣科技大學光電組產業研發碩士專班、澳洲雪梨大學電機系 合聖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業務長 羅生欣 中華民國 110/2/01 4,000 0.01% 151 0.00% 台北科技大學 合聖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品保處處長 李永全 中華民國 99/10/20 台灣大學機械系研究所
管理處處長 郭美蘭 中華民國 110/2/01 36,417 0.05% 本公司總經理特助
財務長 莊國安 中華民國 103/8/14 8,000 0.01% 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大學光學科技財務長
安永/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協理 米亞智能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喜躍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碩陽電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協理 陳思銘 中華民國 109/5/07 大同大學機械研究所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稽核主管 黃思芬 中華民國 109/3/20 12,000 0.02% 聖約翰科技大學企管系

(四)董事及監察人

1.董事資料

114年9月30日單位:股;%

職稱 姓名 國籍或註冊地 性別年齡 選(就)任日期 任期 初次選任日期 選任時持有股份 現在持有股數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董事長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美國 112/6/6 3年 101/12/7 2,175,812 3.28% 2,106,812 2.77%
代表人:CHEN, STEVE 中華民國/美國 男61-70歲 112/6/6
董事 eGtran Corporation 英屬維爾京 109/6/24 3年 106/6/22 3,565,741 5.38% 3,565,741 4.69%
代表人:張英華 中華民國 女61-70歲 112/6/6 82,472 0.11%
董事 加玖投資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112/6/6 3年 106/6/22 840,000 1.27% 928,371 1.22%
代表人:潘伯渝 中華民國 男41-50-歲 112/6/6 190,224 0.25%
維京群島商唯勝科技有限公司協理 浩裕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
康健投資(股)公司董事
欣群投資(股)公司董事
銳耀精工(股)公司董事
台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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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稱 | 姓 名 | 國籍 或註冊地 | 性別 年齡 | 選(就)任 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 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 現在持有股數 | | 配偶、未成 年子女現在 持有股份 | |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 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監察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董事 | 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 英屬安吉拉 | — | 112/6/6 | 3 年 | 103/6/30 | 1,562,602 | 2.36% | 1,562,602 | 2.06% | — | — | — | — | — | — | 無 | 無 | 無 | | | 代表人:藍慶應 | 中華民國 | 男 41-50 歲 | 112/6/6 | — | — | 992,086 | 1.50% | 1,126,457 | 1.48% | — | — | — | — | 台北科技大學 光電組產業研 發碩士專班 | 本公司OP技術行銷長 筆亨投資(股)公司董事 聯冠建設(股)公司董事 合聖科技(股)公司法人董 事代表 | 無 | 無 | 無 | | 獨立董事 | 彭協如 | 中華民國 | 男 51-60 歲 | 112/6/6 | 3 年 | 108/6/10 | 9,683 | 0.01% | 10,701 | 0.01% | — | — | — | — | 交通大學 EMBA 碩士 | 本公司薪酬委員 成真(股)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 獨立董事 | 邱爾德 | 中華民國 | 男 71-80 歲 | 112/6/6 | 3 年 | 109/6/24 | — | — | — | — | — | — | — | — | 美國加州理工學院物理博士、國立陽明大學生醫光電研究所教授兼光電中心主任 | 本公司薪酬委員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榮譽教授暨兼任教授 國立成功大學兼任教授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兼任教授 | 無 | 無 | 無 | | 獨立董事 | 黃惠雯 | 中華民國 | 女 51-60 歲 | 112/6/6 | 3 年 | 109/6/24 | — | — | — | — | — | — | — | — | 台灣大學 EMBA 碩士、臺北醫學大學事業發展處事業長、北醫國際生技(股)公司總經理、集智醫院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綠杏事業(股)公司總經理 | 本公司薪酬委員 博蔚醫藥生技(股)公司總經理 先鋒醫藥生技(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 無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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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14 年 9 月 30 日

法人股東名稱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及持股比例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Chen, Steve(100%)
加玖投資有限公司 潘勝利(100%)
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藍慶應(40.00%)、藍建宇(40.00%)、藍啟仁(20.00%)
eGtran Corporation TMX Consolidated Partners LLC(8.76%)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4.24%)
林敏雄(4.01%)
翁勝嘉(3.50%)
Andreas Bechtolsheim(3.07%)
潘勝利(3.06%)
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3.05%)
洪婕恩(3.02%)
Dural Holdings Limited(2.55%)
簡逢儀(2.39%)

3.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屬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14 年 8 月 31 日

法人名稱 法人之主要股東 持股比例
TMX Consolidated Partners LLC (註)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CHEN, STEVE 100.00%
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藍慶應 40.00%
藍建宇 40.00%
藍啟仁 20.00%
Dural Holdings Limited 藍慶應 40.00%
藍建宇 40.00%
藍啟仁 20.00%

註:係最終股東或受益人之信託受託人。


4.董事及監察人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接露

| 條件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性情形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董事長
CHEN STEVE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律博士,目前擔任本公司董事長,具有律師及五年以上之商務、法務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不適用。 2
董事
張英華 醒吾商專會統科,目前擔任本公司總經理,具有五年以上之商務、財務、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董事
潘伯渝 澳洲參覺理大學財務法律雙學士,具有五年以上之商務、法務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董事
藍慶應 台北科技大學光電組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目前擔任本公司技術長,具有五年以上之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獨立董事
彭協如 交通大學 EMBA 碩士,具有五年以上之商務、財務、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暨「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相關規定。
2.最近二年無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2
獨立董事
邱爾德 美國加州理工學院物理博士,目前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授,具有五年以上之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及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暨「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相關規定。
2.本人(或利用他人名義)、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持有公司股份。
獨立董事
黃惠雯 台灣大學 EMBA 碩士,目前為臺北醫學大學事業發展處事業長,具有五年以上之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3.最近二年無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註1.非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之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 註2.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之獨立董事,未逾三家。 註3.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無下列情事之一: (1)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3)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 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 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7)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8)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 5% 以上股東。 (9)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五十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擔任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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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1)董事會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載明,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其中女性董事比率宜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董事會之組成應多元化,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本公司目前董事會成員共有7名,有3名獨立董事、2名女性董事及2名具員工身份之董事(佔全體董事成員比例分別為 43%、28%及 29%);董事會成員之專業領域涵蓋財務、會計、法律、光電、生醫等,符合董事會組成多元化及執行職務之專業能力。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並以提高女性董事席次至三分之一(33%)以上為目標,未來將盡力增加女性董事,以達成目標。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及政策落實情形如下:

| 多元化核心 董事姓名 | 性 別 | 兼 任 公司 員 工 | 基本組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齡 | | | | | 獨立 董事 任期 年資 | | 專 業 背 景 | 營 運 判 斷 能 力 | 會 計 及 財 務 能 力 | 經 營 管理 能 力 | 危機 處 理 能 力 | 產 業 知 識 | 國 際 市 場 觀 | 領 導 能 力 | 決 策 能 力 | | | | | | 41 至 50 歲 | 51 至 60 歲 | 61 至 70 歲 | 71 至 80 歲 | 81 至 90 歲 | 2 年 以 下 | 2 至 4 年 | | | | | | | | | | | | 董事 | CHEN STEVE | 男 | | | | ☑ | | | | | 法律 | ☑ | ☑ | ☑ | ☑ | ☑ | ☑ | ☑ | ☑ | | | 張英華 | 女 | ☑ | | | ☑ | | | | | 財會 | ☑ | ☑ | ☑ | ☑ | ☑ | ☑ | ☑ | ☑ | | | 潘伯渝 | 男 | | ☑ | | | | | | | 財法 | ☑ | ☑ | ☑ | ☑ | | ☑ | ☑ | ☑ | | | 藍慶應 | 男 | ☑ | ☑ | | | | | | | 網通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彭協如 | 男 | | | ☑ | | | | | ☑ | 財會 | ☑ | ☑ | ☑ | ☑ | | | ☑ | ☑ | | | 邱爾德 | 男 | | | | | ☑ | | ☑ | | 生醫 光電 | ☑ | | ☑ | | ☑ | ☑ | ☑ | ☑ |


黃惠雯 生醫

(2)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董事會由7位董事組成,包含3位獨立董事,獨立董事人數占全體董事席次 43%,且董事間不超過二人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亦無證交法第26條之3第3及第4項規定之情事。本公司董事會首要責任是監督公司守法、財務透明、即時揭露重要訊息,及對公司財務業務能做出客觀獨立之判斷,因此在選任時即已符合法令之要求。

(五)發起人: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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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最近年度給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

113年12月31日單位:新臺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董事酬金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報酬(A)(註2)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 業務執行費用(D)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董事長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960 960 23,941 23,941 216 216 25,117
2.37% 25,117
2.37% 28,686 28,686 28,250 28,250 82,053
7.77% 82,053
7.77%
法人董事長代表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代表人:Chen,Steve
法人董事代表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代表人:柯洞育
董事 eGtran Corporation
法人董事代表 eGtran Corporation
代表人:張英華
董事 加欣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加欣投資
代表人:潘伯澄
董事 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法人董事代表人 Transnational
代表人:葛慶應
獨立董事 彭協如 720 720 13,059 13,059 160 160 13,939
1.32% 13,939
1.32% 13,939
1.32% 13,939
1.32%
獨立董事 邱廣德
獨立董事 薛惠雯

註1:114年3月7日經董事會議通過擬議分派董事及員工酬勞金額,惟尚未實際分派,以擬議數填列。 註2: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致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本公司獨立董事酬金係依公司章程規定辦理,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定期依據個別董事對董事會及公司營運貢獻度審視酬金制度。 註3: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為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提供服務(如擔任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董事姓名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H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I
低於 1,000,000 元 eGtran Corporation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加玖投資有限公司
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Chen, Steve
張英華
潘伯滑
藍慶應
彭協如
邱爾德
黃惠雯 eGtran Corporation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加玖投資有限公司
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Chen, Steve
張英華
潘伯滑
藍慶應
彭協如
邱爾德
黃惠雯 eGtran Corporation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加玖投資有限公司
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Chen, Steve
潘伯滑
彭協如
邱爾德
黃惠雯 eGtran Corporation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加玖投資有限公司
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Chen, Steve
潘伯滑
彭協如
邱爾德
黃惠雯
1,000,000 元(含)~2,000,000 元(不含)
2,000,000 元(含)~3,500,000 元(不含) 藍慶應 藍慶應
3,500,000 元(含)~5,000,000 元(不含)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不含)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不含)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不含)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不含) 張英華 張英華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100,000,000 元以上
總計 11 人 11 人 11 人 11 人

註: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2)最近年度支付監察人之酬金: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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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年度支付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13年12月31日單位:新臺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薪資(A) 退職退休金(B)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C) 員工酬勞金額(D) A、B、C及D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總經理 張英華 3,983 3,983 21,300 21,300 23,937 23,937 49,220
4.66% 49,220
4.66%

註1:114年註1:3月7日經董事會議通過擬分派董事及員工酬勞金額,惟尚未實際分配,以擬議數填列。 註2:本公司僅有一位總經理,無其他職位相當者。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低於1,000,000元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張英華 張英華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0元以上
總計 1人 1人

註: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4)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酬金:

113年12月31日單位:新臺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薪資(A) 退職退休金(B)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C) 員工酬勞金額(D)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總經理 張英華 9,773 9,773 44,662 44,662 38,187 38,187 92,622
8.78% 92,622
8.78%
OP 技術行銷長 藍慶應
協理 陳思銘
業務長 羅生欣
財務長 莊國安

註:114年3月7日經董事會議通過擬分派董事及員工酬勞金額,惟尚未實際分配,以擬議數填列。


(5)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113年12月31日;單位:新臺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總計 總額佔稅後純益之比例(%)
經理人 總經理 張英華 55,000 55,000 5.21%
OP技術行銷長 藍慶應
RF技術行銷長 簡銘鋒
業務長 羅生欣
財務長 莊國安
協理 陳思銘
製造處處長 高月惠
品保處處長 李永全
管理處處長 郭美蘭
稽核主管 黃思芬

註:114年3月7日經董事會議通註:114年3月7日經董事會議通過擬分派董事及員工酬勞金額,惟尚未實際分配,以擬議數填列

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告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最近二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職稱 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112年度 113年度
本公司 財務報告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所有公司
董事 14.91% 14.91% 9.09% 9.09%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8.36% 8.36% 4.66% 4.66%

(6)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a)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係依據本公司人事規章相關規定辦理。 (b)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酬金,依本公司所訂章程相關規定辦理。 (c)本公司酬金政策係訂於公司章程,公司當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淨利,應提撥不低於 5%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5%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訂定酬金之程序係依據董事及經理人薪資酬勞相關管理辦法等規範作為評核之依循。

經理人之任免及報酬均依公司規定及經董事會通過辦理,其整體薪酬組合主要包含薪資、獎金、員工酬勞及福利等,其係依據經理人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與工作目標達成率,參酌同業薪資水準支領經理人薪資以維持人力資產整體競爭力確保公司營運績效。另為激勵經理人重視長期綜效,以達到永續發展。自


113 年起,規劃評估經理人於設定年度目標時,納入永續績效指標,並依據本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進行評核,永續績效指標之達成率列入考核範圍,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每年定期評估及審核,將經理人之變動薪酬與永續績效指標進行連結。

本公司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董事及經理人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定期審核與評估,並視營運狀況及相關法令適時調整。113 年度董事及經理人酬金分派金額,均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提董事會議定之。

四、資本及股份

(一)股份種類

114 年 9 月 30 日;單位:股

| 股份

種類 核定股本 備註
流通在外股份 未發行股份 合計
記名式普通股 77,343,078(註) 102,656,922 180,000,000 屬上市股票

註:上述 76,000,203 股已完成變更登記,惟截至 9 月 30 日止,尚有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1,342,875 股,尚未完成變更登記。

(二)股本形成經過

  1. 最近五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股本變動之情形

單位:新臺幣仟元;仟股

| 年 | 月 | 發行 價格(元) | 核定股本 | | 實收股本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 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 抵充股款 者 | 其他 | | 85 | 9 | 10元 | 2,500 | 25,000 | 2,500 | 25,000 | 現金設立 | 無 | 註1 | | 92 | 1 | 10元 | 30,000 | 300,000 | 30,000 | 300,000 | 現金增資 | 無 | 註2 | | 92 | 12 | 10元 | 39,000 | 390,000 | 39,000 | 390,000 | 盈餘增資 | 盈餘增資 | 註3 | | 93 | 8 | 10元 | 50,000 | 500,000 | 50,000 | 500,000 | 現金增資 | 無 | 註4 | | 94 | 9 | 10元 | 54,000 | 540,000 | 54,000 | 540,000 | 現金增資 | 無 | 註5 | | 101 | 12 | 10元 | 100,000 | 1,000,000 | 54,000 | 540,000 | 無 | 無 | 註6 | | 103 | 9 | 10元 | 100,000 | 1,000,000 | 60,000 | 600,000 | 盈餘增資 | 盈餘增資 | 註7 | | 104 | 8 | 10元 | 100,000 | 1,000,000 | 66,000 | 660,000 | 現金增資 | 無 | 註8 | | 108 | 8 | 10元 | 100,000 | 1,000,000 | 69,300 | 693,000 | 盈餘增資 | 盈餘增資 | 註9 | | 111 | 8 | 10元 | 180,000 | 1,800,000 | 69,300 | 693,000 | 無 | 無 | 註 | | 112 | 4 | 10元 | 180,000 | 1,800,000 | 66,300 | 663,000 | 註銷庫藏股 | 無 | 註11 | | 113 | 3 | 10元 | 180,000 | 1,800,000 | 75,600 | 756,000 | 現金增資 | 無 | 註12 | | 113 | 10 | 10元 | 180,000 | 1,800,000 | 76,000 | 760,000 | 發行限制型員工認股 | 無 | 註13 | | 114 | 5 | 10元 | 180,000 | 1,800,000 | 76,000 | 760,002 | 公司債轉換 | 無 | 註14 |

註 1:85 年 9 月 4 日建一字第 85333456 號 註 2:92 年 1 月 16 日經授商字第 09201013670 號 註 3:92 年 12 月 30 日府建商字第 09226463220 號 註 4:93 年 8 月 31 日經授商字第 09301159300 號 註 5:94 年 9 月 21 日經授商字第 09401185040 號

24


註6:101年12月18日經授商字第10101256670號 註7:103年9月23日經授商字第10301202620號 註8:104年8月11日經授商字第10401156730號 註9:108年8月06日經授商字第10801108530號 註10:111年8月05日經授商字第11101125640號 註11:112年4月14日經授商字第11230055840號 註12:113年3月29日經授商字第11330042430號 註13:113年10月28日經授商字第11330183910號 註14:114年5月21日經授商字第11430059530號

2.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普通股之執行情形:無。 3.公司採總括申報方式發行新股者,應揭露預定發行總額、已發行總額及總括申報餘額等相關資訊:本公司並無採總括申報方式發行新股,故不適用。

(三)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股東結構

114年7月21日;單位:股;人;%

| 股東結構 數量 | 政府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人 | 外國機構 及外人 | 合計 | | --- | --- | --- | --- | --- | --- | --- | | 人數 | 5 | 36 | 228 | 22,192 | 76 | 22,537 | | 持有股數 | 241,000 | 3,387,283 | 7,197,256 | 40,850,156 | 24,324,508 | 76,000,203 | | 持股比例 | 0.32% | 4.46% | 9.47% | 53.75% | 32.00% | 100.00% |

2.股權分散情形

114年7月21日;單位:股

持股分級 股東人數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1 至 999 14,685 997,170 1.31%
1,000 至 5,000 7,023 11,712,413 15.41%
5,001 至 10,000 410 3,109,779 4.09%
10,001 至 15,000 122 1,554,482 2.05%
15,001 至 20,000 66 1,203,869 1.58%
20,001 至 30,000 61 1,565,615 2.06%
30,001 至 40,000 24 821,525 1.08%
40,001 至 50,000 22 1,007,510 1.33%
50,001 至 100,000 56 3,896,455 5.13%
100,001 至 200,000 24 3,693,660 4.86%
200,001 至 400,000 12 3,606,838 4.75%
400,001 至 600,000 5 2,557,637 3.37%
600,001 至 800,000 9 5,982,127 7.87%
800,001 至 1,000,000 5 4,560,528 6.00%
1,000,001 以上 13 29,730,595 39.11%
合 計 22,537 76,000,203 100.00%

3.主要股東名單(股權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或股權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

114年7月21日;單位:股:%

主要股東名稱 股份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卡特貝爾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6,295,555 8.28%
eGTRN Corporation 3,565,741 4.69%
家貿股份有限公司 2,785,623 3.67%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 TMX 責任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2,703,828 3.56%
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公司受託保管摩根士丹利國際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2,405,957 3.17%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2,166,812 2.85%
黃偉杰 1,942,000 2.56%
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1,562,602 2.06%
洪婕恩 1,548,221 2.04%
DURAL HOLDINGS LIMITED 1,308,701 1.72%

4.最近二年度及當年度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放棄現金增資認股之情形:無。

5.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1)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單位:股

職稱 姓名 113年度 114年度截至9月30日止
持有股數增(減)數 質押股數增(減)數 持有股數增(減)數 質押股數增(減)數
董事長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5,000) (64,000)
法人董事長代表 CHEN, STEVE
董事 eGTRN Corporation
法人董事代表人暨總經理 張英華 36,623
董事 加玖投資有限公司 83,371
法人董事代表人 潘柏渝 (56,088)
董事 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法人董事代表人、OP 技術行銷長 藍慶應 134,371
獨立董事 彭協如 1,018
獨立董事 邱爾德
獨立董事 黃惠雯
製造處處長 高月惠 1,935 (3,000)
RF 技術行銷長 簡銘鋒 (899)
業務長 羅生欣 15,000 (11,000)
品保處處長 李永全
管理處處長 郭美蘭 35,134

(2)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之資訊:無。

(3)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之資訊:無。

6.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114年7月21日;單位:股;%

姓名(註1) 本人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合 計持有股份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 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備註
股數 持股比 率 股數 持股比 率 股數 持股比 率 名稱 (或姓名) 關係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 卡特貝爾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6,295,555 8.28% eGTran Corporation 母子公司
eGTran Corporation 3,565,741 4.69% CabTel Corporation 母子公司
代表人:Chen, Steve 0 0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代表人為 同一人
家貿股份有限公司 2,785,623 3.67%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 TMX責任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2,703,828 3.56%
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公 司受託保管摩根士丹利國 際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2,379,957 3.13%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代表人:Chen, Steve 2,166,812 2.85%
0 0 eGTran Corporation 代表人為 同一人
黃偉杰 2,095,000 2.76%
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1,562,602 2.06%
洪婕恩 1,548,221 2.04%
DURAL HOLDINDI LIMITED 1,308,701 1.72%

(四)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新臺幣元;仟股

| 年度

項目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前二季
每股市價(註1) 最高 91.80 661.00 666.00
最低 43.30 64.60 293.00
平均 59.88 312.42 464.44
每股淨值 分配前 30.93 57.23 -
分配後 28.54 48.63 -
每股盈餘 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66,300 76,000 76,002
每股盈餘 調整前 2.53 14.30 6.85
調整後 2.53 14.30 6.85
每股股利 現金股利 2.10 8.60 -
無償配股 盈餘配股 - - -
資本公積配股 - - -
累積未付股利 - - -
投資報酬分析 本益比(註2) 23.67 21.85 -
本利比(註3) 28.51 36.33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4) 3.51% 2.75% -

註1:列示各年度普通股最高及最低市價,並按各年度成交值與成交量計算各年度平均市價;112年度、113年度及114年度截至6月30日資料係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資料。 註2: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註3: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註4: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五)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本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條,股利政策訂定如下:

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獲利,應先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由董事會決議分派後,依法繳納稅捐,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額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累計未分配盈餘,作為可得以分派普通股及特別股股東股利之可分配數,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或保留之。

本公司如有以前年度累積虧損,於當年度有獲利須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應先彌補虧損,其餘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又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發放時,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之股利政策,應以股東權益為最大依歸,並考量公司目前及未來所處之產業狀況、成長階段、未來財務規劃、資金需求及滿足股東現金規劃等因素,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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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股利之原則下,股東現金紅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數之百分之十,實際發放金額仍以股東會決議發放金額為準。惟當年度之股利分派總額不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十。

  1. 本年度擬(已)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案,預計於114年3月7日董事會通過決議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653,601,746元(每股現金股利8.60元),於114年5月28日股東常會報告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並於114年8月15發放。

  1. 預期股利政策將有重大變動之情事:本公司股利政策並無重大變動。

(六) 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

(七) 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1.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獲利,應先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由董事會決議分派後,依法繳納稅捐,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額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累計未分配盈餘,作為可得以分派普通股及特別股股東股利之可分配數,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或保留之。

  1. 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之估列,若董事會於年度終了決議盈餘分派提撥員工及董事酬勞,則認列為當年度費用,若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其差異數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調整,列為114年度費用。

  1.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本公司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業經114年3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以現金分派員工酬勞計113,000,000元與董事酬勞計37,000,000元,與估列金額相同,故無費用認列差異之情事。

  1. 股東會報告分派酬勞情形及結果:

本公司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業經114年3月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分派員工酬勞計113,000,000元與董事酬勞計37,000,000元,實際分派情形與認列數無差異。

  1. 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配發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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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114年9月30日

買回期次 114年第一次
買回目的 轉讓股份予員工
實際買回期間 民國114年4月21日至114年4月22日
買回區間價格 每股新台幣327.50元至340.00元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普通股200,000股
已買回股份金額 66,481,259元
已買回數量占預定買回數量之比率(%) 10%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 200,000股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0.26%

五、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一)尚未償還及辦理中之公司債

公司債種類 113年第1次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辦理)日期 113年11月11日
面 額 新台幣10萬元
發行及交易地點(註3) 台灣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發行價格 依票面金額之100.50%發行
總 額 新台幣10.05億
利 率 0%
期 限 3年期 到期日:116年11月11日
保證機構
受託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銷機構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簽證律師 不適用
簽證會計師 不適用

償還方法 請詳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未償還本金 新台幣 352,200 仟元。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款 請參閱發行及轉換辦法。
限制條款 請參閱發行及轉換辦法。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公司債評等結果 不適用
附其他權利 已轉換(交換或認股)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有價證券之金額 截至 114 年 9 月 30 日止,已完成轉換 6,478 張,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債券轉換金額為新台幣 647,800,000 元,累計已轉換普通股 1,343,078 股。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 請參閱發行及轉換辦法。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對股東權益影響尚屬有限。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不適用

(二)一年內到期之公司債:無

(三)已發行附有得轉換為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有價證券之轉換公司債者,應列示下表:

公司債種類 113年第1次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年度
項目 113年 當年度截至
114年9月30日止
轉換公司債市價 最高 135.00 209.00
最低 110.55 97.00
平均 118.33 129.59
轉換價格 491.30 482.30
發行(辦理)日期及發行時轉換 113年11月11日
新台幣491.30元
履行轉換義務方式 以發行新股方式支付

(四)已發行交換公司債者,應分別列示每一交換公司債之發行日期、交換標的暨發行時之交換價格、最近二年度暨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之最高與最低市價、交換價格及公司持有交換標的數量:無。

(五)公司採總括申報方式募集與發行普通公司債者,應揭露預定發行總額、已發行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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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及總括申報餘額等之相關資訊:無。

(六) 已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者,應分別列示每一附認股權公司債之發行日期、得認股種類及數量、限制認股期間、履約方式、認股價格、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未執行認股數量及未執行認股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無。

(七) 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六、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七、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八、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一) 凡尚未全數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及總股數、發行日期、已發行股數、尚可發行股數、發行價格、既得條件、受限制權利、保管情形、未達既得條件之處理方式、已收回或買回股數、已解除限制權利之股數、未解除限制權利之股數、未解除限制權利之股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及對股東權益影響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種類 113 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申報生效日期及總股數 113 年 8 月 9 日;400,000 股
發行日期 113 年 10 月 2 日
已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 400,000 股
尚可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 0 股
發行價格 新台幣 10 元
已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0.53%
員工限制權利新股之既得條件 員工自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一年起於各既得條件期限屆滿仍在職,年度個人績效評核結果為 B(含)以上,且善盡服務守則、未曾違反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等情事,同時須符合公司整體績效指標。
公司績效指標係為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各年度預定之既得日前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達銷售淨額 32 億元且營業淨利率 12%以上。
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認購後任職屆滿 1 年:30%
認購後任職屆滿 2 年:30%
認購後任職屆滿 3 年:40%
員工限制權利新股之受限制權利 1. 員工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應全數交付本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並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處分。
  1. 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表決權等,皆由交付信託保管機構依契約執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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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除前述限制外,員工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之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股息、紅利、資本公積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 | --- |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保管情形 |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並應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之人為代理人代所有認購員工代為簽訂、修訂信託有關合約。 | | 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之處理方式 | 1.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本公司依發行價格買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惟於既得期間認購之配股、配息,員工無需返還或繳回。 2.於既得期間內一般離職(自願離職、解雇、資遣、退休、死亡)者,於事實發生日起喪失其既得權利,之前認購尚未既得之股份,本公司依發行價格買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3.於既得期間內經由公司核准之留職停薪者,針對未達既得期間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自留職停薪生效日起暫停計算,並自復職日起接續計算,本條第二款之時程將依此遞延,惟若於留職停薪期間屆滿未復職者,則視同自願離職比照辦理。 4.於既得期間內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含因公殉職),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離職生效日起,仍依本條既得條件之時程比例達成既得條件。 5.如員工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子公司除外)時,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比照本項第(二)款「一般離職」之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受轉任之影響。 | | 已收回或收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 | 無 | | 已解除限制權利新股之股數 | 無 | | 未解除限制權利新股之股數 | 400,000 股 | | 未解除限制權利新股股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 0.53% | | 對股東權益影響 | 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


(二)累積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經理人及取得前十大員工之姓名、取得情形:

職稱 姓名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股)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股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已解除限制權利 未解除限制權利
已解除限制之股數(股) 發行價格(元) 發行金額(仟元) 已解除限制之股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未解除限制之股數(股) 發行價格(元) 發行金額(仟元) 未解除限制之股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經理人及員工 總經理 張英華 276,000 0.36% 0 10 0 0 276,000 10 2,760 0.36%
OP 技術行銷長 藍慶應
RF 技術行銷長 簡銘鋒
業務長 羅生欣
財務長 莊國安
協理 陳思銘
製造處處長 高月惠
品保處處長 李永全
管理處處長 郭美蘭
稽核主管 黃思芬

十、併購辦理情形:無。

十一、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貳、營運概況

一、公司之經營

(一)業務內容

1.業務範圍

(1)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A.設計、研發、生產及銷售高頻連接器、濾波器等相關電子裝置。 B.設計、研發、生產及銷售光收發模組與光收發次模組之相關光纖通訊產品。 C.設計、研發、生產及銷售增加對光達與量測微機電封裝到光機垂直整合產品。 D.提供前項產品及相關業務之檢驗、維修、加工及安裝之必要協助與服務。 E.提供生醫類產品設計、可製造性設計及量產服務。 F.前各項產品及相關業務之代理、貿易及投資。

(2)主要產(商)品之營業比重: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前二季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高頻連接器 595,492 22.75% 508,670 7.94% 464,813 9.27%
光通訊產品 2,021,893 77.25% 5,901,735 92.06% 4,548,684 90.73%
合計 2,617,385 100.00% 6,410,405 100.00% 5,013,497 100.00%

(3)公司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A.高頻連接器設計、製造商產品精密機械設計與加工。 B.精密模、治具設計、加工與製造。 C.主動元件零組件及模組(TO-CAN 封裝、OSA、Transceiver、AOC 等)、光被動元件(光合波分波器、連接器、跳接線、適配器等)的供應商及光纖通訊相關設備的代理服務。 D.公司的客戶以設計及生產收發模組(Transceiver)等光通訊設備之廠商為主,並直接提供產品給系統製造或營運商;由於產品技術升級及成本降低之因素考量,本公司領先競爭對手率先將光收發次模組直接銷售至通訊設備製造商之模式已成為市場主流,光被動元件的客戶則以通信網絡連接設備製造商為主。 E.鏡面掃描微機電封裝、各波段微機電雷射掃描微模組。 F.取得GMP認證資格,將累積在光通訊的光學、機構和高品質的量產能力延伸至生醫類產品。


(4)計劃開發之新產品:

高頻連接器

計畫別 產品名稱
短期發展計畫 1.開發新型 DOCSIS 4.0 濾波器
2.開發毫米波連接器
3.開發毫米波高頻線組
4.車用連接器
5.開發航太產業用零件
長期發展計畫 1.開發國防軍用連接器
2.開發 RFOF 光電整合型產品

光通訊產品

計畫別 產品名稱
1.25G PON ONU Sticks 光模組
2.50G PON 光模組
3.FTTH 運用之 POF 光模組與連接器
4.衛星訊號 3 波段光次模組
長期發展計畫 1.光子積體電路(PIC)光模組與連接器
2.高解析度光譜分析模組
3.100G C-PON 光模組
4.1.6T OSFP-XD 光模組

2.產業概況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光紅建聖之主要產品可區分為二大類,一類與高頻同軸連接器(Radio Frequency Connector 以下簡稱高頻連接器)相關,另一類主要為 OP(Optical fiber component 以下簡稱光通訊)相關之接收器與元件。故下述內容將分別以各自相關之產業概況分析之。

高頻連接器

光紅建聖所銷售之RF連接器,係屬於利基型產品,台灣生產製造之同業不多,因此說明如後。RF是Radio Frequency的縮寫,即射頻。在電子學理論中,電流流過導體,導體周圍會形成磁場;交變電流通過導體,導體周圍會形成交變的電磁場,稱為電磁波。在電磁波頻率低於100khz時,電磁波會被地表吸收,不能形成有效的傳輸,但電磁波頻率高於100khz時,電磁波可以在空氣中傳播。RF即指具有遠距離傳輸能力的高頻電磁波,而射頻技術除了在無線通訊領域中被廣泛使用外,在有線電視系統中,也是採用射頻傳播方式。

高頻同軸連接器通常是裝接在同軸電纜上或安裝在儀器上的一種元件,作為傳輸線電氣連接或分離的元件,屬於機電一體化產品。同軸線纜提供一種封閉的,可控制陰抗的介質,以利於RF能量的傳輸。當然它也具備在高頻環境下良好的電性能,自然也能提供固有的EMI控制和遮罩。RF同軸連接器設計成能維持上述性能優勢的產品,且RF同軸連接器應該能用於任何涉及高頻傳輸的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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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和任何電接觸界面緻密的地方。

主要連接器廠商多數由早期的模具商轉型而成,而模具技術是製造業之母,讓我國於發展連接器產業上有良好基礎,於民國64年時美國杜邦公司來台設廠生產連接器,更帶來先進的機器設備與較具規模的生產體制,開啟台灣連接器產業的先驅,接著在民國70年代個人電腦產業的興起,我國乘勢建立起完整的電腦產業鏈,而我國連接器產業亦受惠於電腦產業群聚效應,迅速在國際市場上竄起。我國連接器廠商雖然在電腦相關應用上佔有相當的地位,但有感於單一應用產品的風險性,國內廠商紛紛朝多角化產品經營,目前以網路、通訊、消費性電子為主要發展方向,儘管發展方向不同,國內連接器產業結構大致上仍維持不變。早期國內廠商模具技術受國外連接器大廠信任,接獲許多模具代工訂單,間接整合我國在連接器產業的前段模具設計及主要製程,但我國連接器廠商早期以低價格搶攻市場,普遍對連接器品質要求較低,後段測試在因應國際品質要求才逐漸受到重視。

連接器中的主要製程一般又可分為金屬沖壓、塑膠射出、電鍍三個次要製程。礙於技術或成本的問題,早期國內連接器產業將某些次要製程外包給專業代工廠,在因應國際間短期間交貨的需求,國內廠商不斷的進行主要製程的垂直整合,成立金屬沖壓、塑膠射出、電鍍部門,或投資專業廠以縮短在各專業廠間運送及檢測的時間。

隨著PC換機效益持續發酵,以及蘋果iPhone、iPad年度新品陸續發布,且物聯網、雲端運算與相關智慧應用產業快速崛起,帶動各式連接器需求,加上廠商持續耕耘非3C應用市場,可望帶動本產業產值持續成長,除了在有線電視系統中被廣泛使用外,在其他有線或無線傳輸領域中也有採用射頻傳輸之方式,其於各應用領域分布詳見下圖。

高頻連接器應用領域分布

img-0.jpeg

資料來源:Bishop & Associates, Inc.

由上圖可知,高頻連接器其中一主要應用領域係電信領域。隨科技技術發展日新月異,全球各國通信網路升級頻率越來越快,以台灣為例,在109年7月正式進入5G時代,不到半年已拚出逾百萬用戶規模,在12國中5G網速名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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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展望新年度,5大電信除力拚5G用戶持續成長,也將加速基地台建設。

2025年通訊產業展望,工研院IEK指出,2025年網通產品因庫存調整結束,加上雲端運算、基礎建設等需求帶動,預估明年我國通訊產值可達1兆2940億元,較2024年成長1.2%。

工研院產科國際所通訊與智慧聯網系統研究部經理陳佳榮表示,通訊產業正經歷著令人矚目的變革與創新。5G技術逐漸實現普及,緊接著6G也已經蓄勢待發,6G發展願景和應用情境已紛紛出爐,低軌衛星、雲端運算、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技術的結合,讓全球網通產業邁入下一個更快速、更穩定的時代。

工研院IEK表示,網通產品庫存調整在2024年下半年結束後,預計2025年全球網通產業需求將重回正常水準,加上延續2024年雲端與通訊基礎建設需求,帶動我國高速光纖接取設備、DOCSIS 3.x Cable產品、Wi-Fi 6/6E無線設備、5G FWA固網無線接取設備、5G小型基地台等設備持續出口。

低軌衛星成為全球通訊技術,工研院IEK指出,2023年全球衛星網路規模約40.1億美元,迎向多軌衛星資源整合與通訊韌性,支配用戶終端將從專屬衛星營運商,擴展系整商甚至載體製造商參與支配權。

2024年台灣經濟,內需維持穩定,民間消費前三季分別有4.1%、2.8%及1.9%的成長,出口外銷也在資通訊產品的帶動下維持成長動能,不過非資通訊產品則受到中國生產過剩及日圓貶值影響,上半年表現並不理想,直到第三季才止跌上揚。隨著出口擴張,民間投資成長率也逐季轉佳,首季固定資本形成仍衰退5%,第二季回到正成長6.6%。由於內需穩定、外貿逐步回升,使得台灣經濟維持擴張,前三季成長率分別為6.6%、5.1%及4.0%,全年成長率估計可望超過4%以上。

展望2025年台灣經濟,雖然美國與中國兩大經濟體分別面臨消費及投資的不利因素困擾,不過其他主要經濟體如歐洲及日本表現可望回溫,新興市場及發展中經濟體之東南亞、南亞、非洲及拉丁美洲經濟表現也優於2024年。故國際主要預測機構認為2025年全球經濟成長速度與2024年相同,尤其是全球貿易成長率可望較2024年提高,將有利於台灣外銷出口表現。

整體來看,全球經濟仍具韌性,加上美歐進入降息循環,有望刺激消費與投資。隨著全球貿易持續擴張,有助於國內輸出和民間投資表現,加以民間消費成長動能穩定,故預期2025年台灣經濟成長仍將依賴內需支撐,而淨外需的貢獻有望回升,整體表現內穩外溫,然受到基期較高影響,2025全年經濟成長幅度較2024年為低。根據台經院於2024年11月公布之最新預測,2025年GDP成長率為3.15%,較2024年更新後4.03%減少0.88個百分點。

以下分別就光紅建聖有關之高頻連接器終端應用市場趨勢說明如下:

(1)有線電視市場

應用於有線電視之高頻連接器北美市場,因各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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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ltiple System Operator;MSO)連接器並未通用,故各家終端消費者選用不同系統商時,即需更換家庭內所有之高頻連接頭,且因當地人力成本較高,因此系統商於裝設或維修時,多會同時更換住宅內全部所有連接器,加上當地考量單一戶數傳輸量不大,為節省鋪設成本,多係採用同軸電纜進行鋪設,使歐美之系統商每年對於高頻連接器皆有穩定之需求量。

另,因長距離線纜之鋪設而言,光纖相較於同軸電纜而言有其優勢,主要係因遠距離傳輸多係大量資訊匯集共同傳輸,資訊傳輸量較為龐大,加上考量距離對於訊號之衰減,選用光纖可提高傳輸量並降低訊號衰減,惟以短距離傳輸而言,由於常有增設或遷移之需求,考量同軸電纜相較於光纖其成本上有其優勢,故多採取同軸電纜方式進行鋪設。目前全球有線電視網路的主流即截取光纖及同軸電纜長處之光纖/同軸電纜混成網路(Hybrid Fiber and Coaxial,HFC),其係以光纖作為骨幹線,提供高速連接至光纖節點(Fiber node),由光接收機將光訊號轉為電視訊號,再改經同軸電纜傳送至用戶終端。故雖近年來各國積極鋪設光纖,然高頻連接器在與光纖通訊相輔相成下,亦連帶受惠維持穩定成長。

(2) Cable 寬頻市場/通信應用

Cable寬頻服務主係由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提供,故承上所述,近年來在新興市場國家直接布設光纖網路下,帶動光通訊的高度成長,但在北美等已開發國家中,因以往網路基礎建設係以Cable寬頻進行架構,故仍有一定需求;此外不論無線傳輸或光纖傳輸,其在用戶端數據機或行動上網裝置上均會有與天線連接之連接器,此亦屬於高頻連接器產品領域,故該項運用預計仍將與光通訊產品有相輔相成之作用,不致因光通訊及無線傳輸蔚為風潮而減少其市場需求。

光通訊產品

目前光通訊主要係指利用光導纖維(Optical fiber)進行資訊傳輸,屬有線傳輸之一種,光導纖維簡稱為「光纖」,是一種利用光在玻璃或塑料製成的纖維中的全反射原理而達成的光傳導工具。通常光纖的一端的發射裝置使用發光二極體(LED)或一束雷射將光脈衝傳送至光纖,光纖的另一端的接收裝置使用光敏元件檢測脈衝,藉著閃爍光源,如訊號閃光燈的開或關而產生一系列的圖形,稱之為「光訊號」,由於光可以成為更短的脈衝,因此在相同的時間裏可形成更高密度且資訊豐富的圖形,藉著合併圖形單元成為一個個的「堆積(Stack)」,就可在同一條纖維中,同時容納很多資訊在其中傳輸。由於光纖通訊具有快速、高容量、傳輸距離長、訊號不易受干擾等優越性質,又加上光纖具有輕薄短小的特質,因此光通訊一直是通信發展極佳的通訊技術,許多電信業者亦大量採用光通訊設備做為骨幹網路傳輸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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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纖通訊的優缺點

優點 缺點
1.通信容量大,頻寬達1~2GHz以上,不受電磁干擾。
2.可長距離通信,降低成本。
3.重量輕、體積小,可節省管道空間。
4.保密性高,可用於軍事領域。 1.元件成本高。
2.光纖質地較脆,容易損毀。
3.工程建設成本較高。
4.需要較高的切割及連接技術。

資料來源: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整理。

光通訊相關產品一般而言可分為:原材料(光纖、光纖)、零組件(光電主動元件、光電被動元件)及光通訊設備等大項,光通訊產業持續穩定的成長,主係因終端市場需求力道不斷加大,自95年9月Facebook正式對大眾開放起,象徵網際網路使用者的使用習慣慢慢產生變化,由最初單純的資訊接收者慢慢轉型成兼具資訊發送者的角色,隨著越來越多的網路平台如Youtube、Twitter、微博等更加強調使用者彼此間互動之關係,及網路線上遊戲之興起,使得網際網路使用者對於資訊的傳輸量及傳輸速度有越來越高的要求,緊接著隨96年6月第一代iPhone開始銷售,開啟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智慧電視等智慧型裝置的快速普及,更加深消費者對於網際網路的依賴度,對於網路頻寬的需求量越來越大。再加上近年來雲端運用興起以及資料中心建置、物聯網等概念持續發酵,企業與消費者對於巨量數據傳輸與儲存需求大幅提升,促使美國、日本、中國等國均積極布建光纖網路基礎設備,以因應持續增加的多媒體影音等巨量資訊傳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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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高頻連接器

光紅建聖為專業連接器生產製造廠商,上游主要原料為銅及塑料,其涵蓋產業包括製銅業及塑化業;終端產品則廣及電子、通訊、消費性電子及運輸等產業。茲將上、中、下游關聯圖列示如下:

img-1.jpeg 資料來源:工研院材料所 IT IS 計畫

連接器產業上游原料為金屬、電鍍、塑膠及其他材料之供應商;中游為連接器設計、組裝及製造業者,下游為各類電子產品之供應商。在上游原材料方面,主要係金屬材料、電鍍材料及塑膠材料等,金屬材料主要係考量其機械強度、良好的導電特性及耐熱性,因此國內連接器廠商採用之銅合金板片,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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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黃銅及磷青銅為主,雖然國際法規在“綠色產品”尚無明確規範,不過無禁用材料證明已成趨勢,不可靠文件不僅讓連接器產品遭客戶退貨,亦造成客戶對連接器廠商的不信任。由於目前下游客戶正減少連接器供應商數目,遭取代的機會極大,與上游供應商長久的信任及合作關係即成為原物料供應良好及無禁用材料文件可靠度的最佳保障。在下游產業應用方面,台灣連接器下游應用領域以電腦及其週邊產品為大宗,而本公司高頻連接器主要應用於有線電視的系統建置及有線寬頻的基礎建設。

光通訊產品

光纖傳輸設備可分為原材料(光纖、光纖)、光電主動元件及光電被動元件三大類項,其中,主動元件係指需用到電能來做光電或電光訊號轉換用及光訊號放大的光電元件,被動元件則係指負責光訊號的傳遞與調變的元件,與光電能量的轉換並無關係,茲將上、中、下游關聯圖列示如下:

img-2.jpeg

資料來源:台灣光通訊產業聯盟 TOC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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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

高頻連接器

高頻連接器隨著電子工業技術發展,型態越來越多樣,在電子產品講求高速化與微型化甚至節能化的趨勢下,部分連接器對於性能的要求已經不可同日而語,相對的開發難度也提高許多,但也成為廠商間是否能在業界競爭中存活下來的關鍵,雖然連接器廠商各有專攻,但洞悉大方向的連接器趨勢發展,仍相當重要。

連接器廣泛運用在汽車和電腦週邊應用通訊數據應用、工業、軍事航太、運輸、消費性電子、醫療、儀器、商業設備等,但是深入分析,成長力道最強勁的為汽車應用、通訊設備、消費性電子等,其他如電腦或是儀器設備都呈現飽和的趨勢,除非再度出現殺手級應用,否則前述三樣應用的趨勢實為連接器廠商應當注意的方向。

與消費性產品決定連接器趨勢—高速、小型還得抗嚴苛環境,觀察汽車、通訊設備、消費性電子三個產業,對於零組件的需求越來越要求小型化、高速化、以及抗干擾(包括高速傳輸所產生的干擾,以及外在環境越來越嚴苛對於連接器的物理與化學性的傷害或耗損),相對的,滿足或是對抗這些變因,就是連接器利用新材質或新技術勢力的方向。

以小型化方向而論,主要的資訊或消費性電子使用之連接器,其趨勢包括細腳間距以及連接器本身的小型化,以前者而論,一直是連接器發展的方向,例如腳間距從 $0.5\mathrm{mm}$ 發展到0.4甚至 $0.3\mathrm{mm}$ ,整體還必須低背化,例如搭配軟性電路板(FPC)或Board to Board化。在實踐小型化的過程中,許多廠商都有自身的相關技術,但是卻常忽略了一些變因,例如,很多消費電子設備都需要多顆連接器,以滿足應用的所有功能需求。但可考慮在設計中做改良,如手機中需要的連接器有接地夾、天線、揚聲器和振動器。使用過多不同類型的連接器會造成彈力不均衡、非標準化、不良觸點電阻,以及需要對多種元件作品質檢驗。如果採用適用於所有功能的單連接器觸點設計,就能顯著提高可靠性,並盡可能壓低成本。

材質或材料的謹慎選擇,可以讓小型化的設計事半功倍,否則就必須利用設計做強化,例如鏽鋼合金通常被選作連接器觸點,因具有記憶能力與高導電特性,同時材料的厚度與樑柱長也很關鍵,會讓同樣的材料呈現不一樣的參數變化。

除了材料以外,例如符合IP66、IP67防水及耐撞擊甚至IP69深水規範的密封以及UL等認證也是連接器可靠性的組成部分。作法如為手機電路提供更高的可靠性,即將接觸頭壓配到灌注玻璃的模件內,然後用陶瓷複合物密封觸點。

我國連接器產業於全部製程及主要製程的整合上皆已達到功效,以我國的在電腦連接器的成熟技術,讓國際間對我國的產品已有相當程度信任,受惠於全球電子產品低價化風潮,下游應用的國際大廠頻釋訂單予國內廠商,但於國內連接器產業和上游間仍存在潛在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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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我國連接器產業結構,國內連接器產業欠缺的是上游原物料供應,由於高階材料多數仰賴國外供應,議價空間不足造成我國連接器產業成本上的壓力,值得注意的是國際間“綠色產品”的要求,在不考慮回收材料所參雜質的因素,一般連接器僅會用到“鉛”原料,如今因應無鉛電鍍以鎘銅、先鍍薄鎳再鍍鎘為主要趨勢,而鍍鎘銅技術為日本掌握,先鍍薄鎳再鍍鎘則有成本考量,而因應Reflow的高階塑料亦多數掌握在國外手上,“綠色產品”勢必衝擊我國低價格策略,如何加強國內上游原物料供應為未來我國連接器產業發展的主要關鍵之一。

我國RF同軸連接器技術趨勢

技術趨勢 說明
多功能 信號連接兼處理濾波、混頻、衰減、調相位等
高穩定 表面裝貼SMT、壓入式無焊安裝press-in
小型化 衝壓一次成形,使連接器高度僅2~3毫米
模組化 可密排、可盲插、可表面裝貼
平價化 採用複合材料與廉價結構

資料來源:工研院(IEK)

光通訊產品

(1)FTTx

數位時代來臨,全球網路頻寬需求強勁,在各項多媒體應用多元化發展下,包括網路電視、網路電話興起,P2P下載電影、音樂等,這些都將帶動全球網路頻寬升級的需求。IBTS認為在現有頻寬不足以滿足如此龐大流量需求下,現有的使用者在多媒體應用方式需求將促使其升級現有的頻寬,而其中最受矚目的選擇就是光纖到家(FTTH)網路服務。而IBTS也認為在消費者潛在頻寬需求提升下,電信網路服務業者將會更積極鋪設光纖網路,以求開拓相關Triple play應用服務,這對全球所有網通相關設備及光通訊元件業者而言,是啟動商機進而提升營運獲利最好的機會。

FTTx示意圖 img-3.jpeg 資料來源:Emerson.com


為滿足這波強勁的需求,本公司已研發多款客製化的雙向或三向光學次模組的設計於FTTx的應用,有RFOG BOSA、SC/APC Receptacle BOSA、Compact BOSA (1/2 size of current BOSA),具OTDR功能BOSA,不需隔離器的局端用OLT BOSA等。另為了因應未來一至二年年高速率成長需求,公司也研發出10G GPON BOSA,另研發多芯數光纖散出跳接線(MPO/MTP)以對應Data center對頻寬的要求。

(2) 無線光通訊

隨著全球對通訊的依賴增加,穩定的網路連接與資料中心變得至關重要。無論是金融交易、交通系統還是緊急救援,穩定的通訊都是不可或缺的。為避免因天災、戰爭等突發事件造成"網路孤島",市場越來越重視傳統固定光纜外的備用高頻寬通訊系統。

無線光通訊未來趨勢:由於無線電波技術已無法滿足現代高速數據傳輸需求,市場轉向更高頻寬的無線雷射光通訊(Free Space Optical Communication, FSO),特別適用於以下三種場景:

  • a. 地對地通訊:城市或偏遠地區的高速備用網路。
  • b. 地對衛星通訊:確保全球快速資料傳輸。
  • c. 衛星對衛星通訊:強化全球衛星網路的穩定性與效率。

本公司在無線光通訊領域累積了多項關鍵技術,為進軍太空產業奠定了基礎,包括:

  • 完整的光學通訊生產技術
  • 高精度追蹤技術
  • 光學系統微型化

目前,我們正積極與太空中心及相關產業夥伴展開合作,推動以下計劃:

  • a. 技術合作:取得系統設計的關鍵技術參數,確保產品符合太空規格。
  • b. 產品驗證:確保產品在太空環境下穩定運作。
  • c. 拓展國際市場:尋求與國際太空產業的合作機會。

無線光通訊將成為未來的關鍵技術。我們具備相關核心技術,並透過積極的產業合作,為未來成長與國際競爭力做好準備,為公司帶來長期穩定的成長動力和股東回報。

(3) 下一代資料中心交換網路和高性能運算

隨著AI商機的持續發酵,高速傳輸成為下一代資料中心交換網路和加速運算的焦點。矽光子共同封裝技術(CPO)因其高效能、低功耗及小尺寸等特點,成為半導體未來的關鍵技術。本公司在CPO技術的開發上會從以下幾個關鍵點入手:

  • a. 高效能光學元件:在矽晶片上傳遞光信號,提升傳輸速度和效率。
  • b. 低能耗:光子傳輸產生的熱能少,減少能耗和散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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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高整合性:整合光學元件和半導體元件,使系統更加緊湊高效。 d. 先進製程技術:需要高度精密的奈米級製程技術。

由於本公司的光被動器件提供穩定連接、減少訊號損失並支持多通道連接,所以在光纖被動連接器的開發上具有重要潛力,特別是在需要高密度光纖連接的CPO系統中。另外,我們的自動耦光技術可以幫助以下幾個重要關鍵製程中達到更高的效益:

a. 提高生產效率:自動化耦光技術提高組裝效率,減少人工操作。 b. 精確對準:實現高精度對準,減少信號損失。 c. 一致性和可靠性:確保產品一致性和性能穩定。

本公司的自動化耦光技術在CPO產品中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降低成本並支持更複雜的設計,使其在快速發展的光電市場中變得越來越重要。

(4) 產品之競爭情形:

高頻連接器

早期連接器產業發展方向可以說是壁壘分明,但連接器產業在「市場全球化」及「產品成熟期」趨勢下,業者已開始在重覆的領域競相競爭。雖然日本業者占有高階市場,但以FPC及Board to Board連接器為首的技術發展已有限,所以不得回頭提供中低階產品來滿足客戶需求,美國業者在電子產品低價下亦開始出現打價格戰的趨勢,威脅著台灣業者主攻市場。

而台灣業者為求生存,亦跨出微利的電腦應用市場,積極往網通、消費性或其它中高階產品發展,逐漸也以Total Solution為導向,雖然台灣連接器業者於全球電腦應用連接器具相當地位,但由於中高階產品良率仍有待加強,如高階FPC及Board to Board連接器仍多仰賴美日產品,多數仍無法真正有效提供完整服務。

近來台灣業者技術明顯提升,未來亦將迅速侵蝕美國業者的市場。業者已開始在重覆領域競相分食下,以前十大廠為戒,量產能力、良率控制、全球就地供貨、完整解決方案都將是決定適者生存的主要條件。

國內高頻連接器行業面臨的競爭情形:

A. 實力單薄、規模太小。 B. 參與市場競爭觀念陳舊,市場已出現低於成本價銷售的情況,也出現其他不正當競爭的事情。 C. 全球化意識差,無法適應新經濟時代的需要。 D. 數位化、電子商務管理落後。 E. 各大專院校沒有高頻連接器專業,造成專業人才缺乏。 F. 新競爭者的湧入以及本地化生產。 G. 精密連接器、表貼連接器技術落後。

光紅建聖為因應市場需求,現今產品已實施使用低鎘、低鉛材料以符合RoHS及REACH要求,並購買專業測試機(危害環境物質檢測儀器),自原料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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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開始管制,此一相關產品已獲得客戶的重視。之前本公司更已成功開發出符合歐盟規定(RoHS)的材料並成功導入相關製程,同時也完成全廠生產管制,落實環保材料,而獲得全球知名大廠的信賴。

由於本公司集團產品終端應用均朝向微型化之趨勢發展,為因應此一趨勢,光紅建聖近幾年來也不斷努力創造出與同業間的差異,進而提升本身之競爭優勢,諸如強化市場的研發及認證,以確保本公司集團在所屬業界中的領先地位。

光通訊產品

因關鍵元件技術仍掌握在日本大廠的手中,因此目前尚未完成上游光電元件之技術的垂直整合,但以公司研發多年的核心技術能力及良好的製程能力,生產的光收發次模組元件及光纖被動元件品質已在業界有相當良好的信譽和口碑,也因此可以取得日本大廠的信賴並發展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另外,我們除了生產自有品牌外,也與多家ODM/OEM的可能客戶洽談中,並代理相關的設備業務,以彈性多角化的方式經營,以提升整體的競爭力。本公司目前佈局數據中心市場,並與國際大廠合作開發有關之機房數據存放設備,近期已完成產品認證並取得訂單,對本公司之競爭力有一定程度之提升。

3.技術及研發概況

(1)最近年度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前二季
研發費用(A) 113,189 99,405 107,090 104,354 102,458 54,629
營業收入淨額(B) 2,413,548 2,813,016 2,940,188 2,617,385 6,410,405 5,013,497
研發費用所占比例(A)/(B) 4.69% 3.53% 3.64% 3.99% 1.60% 1.09%

(2)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A.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本公司及子公司產品可分為高頻連接器及光通訊產品兩類,兩類產品之研發依產品屬性、客戶需求而有不同之成果及效益,以下分別針對不同產品類別113年度主要研發成果列示如下:

類別 研發成果
高頻連接器 新型 RF 免工具高頻連接器系列
新型 RF 壓縮型高頻連接器系列
新型高頻 65GHz 毫米波用高頻連接器
新型高頻 50GHz 毫米波傳輸線系列
新型 RF 高頻硬線連接器系列
光通訊產品 1310nm 9GHz RFoF 光收發器
10G/25G Combo PON 光次模組
高速 Polarization-maintaining(PM)光纖連接器設計

數據中心用高密度合波/分波器模組 Mux/DeMux Module
工業類產品 OCT 工業檢測模組

B.研發專利權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研發專利成果如下:

類別 專利數量 專利分布國家
台灣 中國 日本 美國 歐盟 其他
已核發
高頻連接器 98 26 13 6 51 1 1
光通訊產品 103 34 28 7 32 1 1
合計 201 60 41 13 83 2 2
申請中
高頻連接器 16 - 3 - 9 - 4
光通訊產品 17 1 2 1 9 4 -
合計 33 1 5 1 18 4 4
類別 用途
--- ---
高頻連接器 應用於毫米波的新型同軸連接器
應用於CATV的新型免工具同軸連接器
應用於CATV的新型快鎮型同軸連接器
光通訊產品 具備OTDR濾波器的光學組件
光纖網路分享裝置及系統
多路轉換器
具有OTDR檢測裝置的PON網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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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 短期發展計畫

高頻連接器

A. 行銷策略

a. 穩定既有客戶基礎並開發目標產業新客戶,擴大市場佔有率。 b. 立足台灣,建立以台灣為主體的統銷中心,再加上海外的生產基地,以量產規模及成本優勢,以維持競爭力,確保訂單之持續成長。 c. 積極與主要客戶建立行銷策略聯盟或合作關係,全力促銷核心產品並以客戶導向做行銷專案管理。充份掌握市場訊息,以因應客戶多樣化及時性的產品需求。 d. 運用公司目前完整系列產品及利用海外據點完整性,提供給客戶完善之售前及售後服務,爭取更多國際大廠訂單,提昇市場佔有率。 e. 積極推動標準化產品,提高各產品共通性以提供客戶具成本效益以及便利的設計。 f. 配合企業經營目標,尋求新產品,積極開發不同產品市場以增加業績和利潤。 g. 人力資源培養及強化績效考核。

B. 生產策略

a. 大量與彈性的生產能力。 b. 確保產品品質與加強客戶服務滿意度。 c. 強化大陸生產基地之生產效率,以垂直整合形成經濟規模化及低成本化之生產體系。 d. 提高效率及產品良率,並配合客戶端所提供之forecast,以訂單性排程生產方式,降低呆滯之損失,增加生產效益。 e. 各廠產品專業分工後,透過物流互補,以提高生產力並降低成本。 f. 生產管理以計劃和訂單生產並重模式提高生產效率。

C. 產品策略

a. 加強FILTER產品研發能量與產能。 b. 加強光電整合型產品研發,量產驗證與推廣。 c. 配合國際大廠產品開發設計,快速推出符合市場所需之利基產品。 d. 預期未來市場熱門產品並先行開發。

D. 財務策略

a. 持續集團資訊整合,有效運用海內外各廠資源。 b. 協助海外子公司與當地銀行建立良好之財務關係以提昇其資金調度之靈活度。 c. 與往來金融機構間建立密切合作與互惠關係,掌握金融市場脈動以提高財務運用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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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採實收實支之自然避險及適度運用金融商品以規避匯兌風險。 e. 強化公司財務管理功能、增強風險控管。

光通訊產品

A. 行銷策略

a. 持續拓展成長中的XGSPON歐美市場,滿足市場需求及穩固市場佔有率。 b. 積極取得主要客戶對下一世代25GS-PON導入的供應機會。 c. 持續與設備供應商緊密合作,發展具附加價值的客製化產品,增加產品利潤,創造雙贏。 d. 與特定客戶配合提供25G、50G OSA或模組的OEM/ODM服務。 e. 導入Data center所需的QSFP產品及多芯數散出跳接線(MPO/MTP)以滿足其對頻寬的要求。 f. 與客戶緊密配合,開發高度客製化產品,加大與競爭對手的差異化。

B. 生產及採購策略

基於中國大陸的通訊網路服務需求的快速成長,未來光纖通訊零組件需求將會增加。此趨勢迫使產量的增加及單價的快速下滑,本公司將以更積極的態度來面對材料取得的穩定性、品質的管理,在成本的管控以及生產效率的提升方面,將加速自動化機器設備的導入,以加速人力成本的降低。

公司短期的採購策略將以滿足現有客戶需求量、價格及有效管理控內部庫存為原則。為了達到此目標,公司與關鍵零件的供應商形成可靠的合作伙伴。

C. 研究策略

公司短期發展策略將專注於:針對客戶需求設計客製化光學次模組零組件以滿足客戶在收發光模組產品的開發成本和時效並經由產品設計的改良、標準化及製程技術的進步來降低零件耗用成本。

公司將透過與不同的學術研究單位及產品設計公司,共同開發其所需要的光學關鍵元件和次模組並協助其完成量產需求,將業務觸角擴展至光通訊以外的產品。

(2) 長期發展計畫

高頻連接器

A. 行銷策略

a. 集團垂直整合。 b. 穩固客戶關係。 c. 整合策略夥伴核心產品擴充產品線增加商業機會。 d. 建立專業形象,提昇公司品牌權威。 e. 運用本公司產品系列齊全化之優勢,整合本公司與客戶間通路體系,建立品牌行銷,提高國際知名度。 f. 因應國際的趨勢及客戶的要求推行EICC (Electronic Industry Code of Condu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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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行業行為準則),將公司在照顧員工的權益與福利方面之層次再提升,以符合國際間的趨勢,除提升公司的國際形象外,更加能滿足國際客戶群的要求。

B. 生產策略

a. 自動化生產及改善製程,以降低成本提高競爭力。 b. 強化供應鏈。 c. 投資精密生產設備及檢測儀器,確保品質信賴度。 d. 有效整合供應廠商建立完整快速之SCM(Supplier Channel Management),以擴大產值、降低生產成本。 e. 大陸之生產據點除了扮演生產者角色,為使開發大陸市場,此據點也須支援市場開發之角色。

C. 產品策略

a. 開發新領域產品。 b. 就公司現有核心產品,擴大使用領域及產品規格,持續開發高附加價值及未來市場需求產品。 c. 以Time to Market & Time to Volume與國際大廠深入合作,同步開發新產品。 d. 開發高頻化高速傳輸連接器。 e. 開發行動電話及無線通訊用連接器。 f. 尋求技術合作對象,研發光通訊用連接器。

D. 財務策略

a. 與金融機構保持良好關係,作好資金需求管理,並規劃中長期資金,配合轉資、切入內銷市場等策略需求,由資本市場籌得較低成本的長期資金,以充實營運資金並健全財務結構。 b. 考量公司營運規模、業績成長及產能擴增,財務規劃除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外,並藉由資本市場多樣之理財工具,適時由資本市場籌資,強化公司財務結構,俾利公司永續經營及長期成長之動力。

光通訊產品

A. 行銷策略

a. 積極整合上游產品線,掌握關鍵零組件,除有助於現有10G PON產品的成本優勢和市場佔率的掌握,更有利於下一代產品朝微小化與集成化的發展。 b. 積極進行與設備供應商的策略聯盟,將客戶服務的層次從“次模組元件”延伸至“系統模組”。 c. 加速25G、50G PON 光收發模組局端及用戶端產品線的佈局,以接續10G PON的飽和後的市場。 d. 與電信營運商合作,切入其供應鏈,連結EZconn產品線。 e. 透過各地展覽,建立全球市場完善之行銷通路並分散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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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生產及採購策略

基於未來光纖通訊零組件的需求日益擴大,產能需求增加、單價快速下滑以及生產產品客製化,公司將會面臨關鍵材料的取得成本、庫存管控以及生產效率的嚴峻挑戰。本公司之因應政策為:

a. 製造生產方面,將繼續以平衡內部生產與代工服務來創造公司最大的利潤。 b. 採購策略方面,將以有效的管理供應鏈供應商和內部的需求,並會持續與重要關鍵元件供應商,簽訂長期穩定的供貨合約,使他們成為可靠的合作伙伴,以降低物料的取得和庫存的風險。

C. 研究策略

a. 技術垂直整合,由光學次模組設計擴展至晶片封裝到高速的模組設計。 b. 增加與國內外客戶及國內研究機構技術合作,共同研發新產品並提昇本公司的產品技術。 c. 規劃與Data center、5G通訊及物聯網需求相關的光通訊產品開發。 d. 在新產品研發階段,整合客戶需求及關鍵零件供應商的製造技術協同開發,以縮短研發時間及降低成本。 e. 以光通訊技術核心為基礎,開發非光通訊應用之產品。

(二) 市場及產銷概況

  1. 市場分析

(1) 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區域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前二季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內銷 666,849 25.48% 780,436 12.17% 85,624 1.71
外銷 1,950,536 74.52% 5,629,969 87.83% 4,927,873 98.29
營業收入淨額 2,617,385 100.00% 6,410,405 100.00% 5,013,496 100.00

(2) 市場佔有率

本公司及子公司高頻連接器113年度營收淨額為新台幣508,670仟元(約15,840仟美元),全球連接器市場規模已從2018年的667億美元增長至2022年的841億美元,年均複合增長率為 5.97% 。下游終端市場規模增長與技術更迭將推動未來連接器市場規模持續擴大,2023年全球連接器市場規模達到900億美元,2024年市場規模將進一步增至954億美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高頻連接器該年度全球市佔率約為 0.02%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光通訊產品113年度營收淨額為新台幣5,901,735仟元(約183,786美元),依據Omdia資料顯示,113年度全球光通訊接入網(Access)及Datacom元件的市場規模約為20,466百萬美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光通訊產品該年度全球市佔率約為 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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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高頻連接器

高頻連接器其中一主要應用領域係電信領域。隨科技技術發展日新月異,全球各國通信網路升級頻率越來越快,以台灣為例,在2020年7月正式進入5G時代,不到半年已拚出逾百萬用戶規模,在12國中5G網速名列第4,展望新年度,5大電信除力拚5G用戶持續成長,也將加速基地台建設。

隨著5G、AI人工智慧、高效能運算與物聯網等新興應用推展,加以臺灣半導體領導廠商高階製程國際競爭優勢,預料資訊電子業產銷將可維持穩定成長。

工研院綜整國內外政經情勢,近日舉辦「2025年臺灣製造業暨電子零組件產業景氣展望記者會」,發布2025年臺灣製造業及電子零組件產業景氣展望預測結果,預估2025年經濟景氣將緩步回升,輔以AI終端應用商機擴大,預估整體製造業產值達25.9兆元新臺幣,年增率為 $6.48%$ ;2025年臺灣電子零組件產業產值規模將達到2.40兆新台幣,較前一年成長 $7.5%$ 。

隨著5G時代的來臨,高頻信號的傳輸需求將會帶動射頻連接器行業實現整體的技術升級和價值量提升。根據Global Information的預測,預計2023-2028年全球連接器市場規模將成長266.7億美元,預測期內年複合成長率 $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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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通訊產品

光通訊產業受惠終端市場需求力道不斷加大,近年來雲端運用興起以及資料中心建置、物聯網等概念持續發酵,企業與消費者對於巨量數據傳輸與儲存需求大幅提升,促使美國、日本、中國等國均積極布建光纖網路基礎設備,以因應持續增加的多媒體影音等巨量資訊傳輸需求。如Omdia資料顯示,光通訊元件均受惠終端市場強勁需求而快速成長,整體而言,產值自2023年之11,401百萬美元,以年複合成長率 21%,成長為2029年之36,238百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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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競爭利基

A.堅強的研發設計與生產能力。

本公司及子公司研發團隊長期投入對設計生產流程、製程簡化、自動化測試等領域之研究,透過多年研發與量產經驗,除擁有優異的光學、電學、機構件設計及多項國際設計專利,能配合客戶要求進行客製化零件研發與自製,並從設計端即開始改善簡化製程及提高產品品質,更自行研發自動化機台,如全自動雷射耦光機及同軸連接器自動化組裝機等,不僅有效提高產品生產穩定度,並能控制原料及生產成本,使產品價格更具市場競爭力,透過整合各產品之生產效率,亦可彈性配合客戶之交貨期限,本公司及子公司現行生產制度除取得 ISO 9001 認證及 ISO 14001 認證外,產品並已取得 IECQ QC080000 等環保認證。

B.加入25GS-PON MSA GROUP參與推動25GS-PON網路技術規範

本公司及子公司長年與下游國際大廠客戶進行專案合作,因此相較於競爭同業,本公司及子公司往往能提供客戶客製化生產或 total solution 的服務,並且透過與客戶共同開發,本公司及子公司相較於同業更能積極加入與掌控產業趨勢之發展。

多源協定(Multi source agreement;MSA)係針對通信介面研發時的協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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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通信系統所用元件及其指標值等指定參數,讓設備供應商可以依靠 MSA 進行系統設計,以確保各介面模組之間的互通性和互換性,以光通訊模組為例,MSA 定義了光和電特性的準則、機構外部的尺寸、pin 腳的傳輸及接收功能等,若一光收發模組能符合多源協定,相當於係具有一定市場規模認可之產品。

25GS-PON MSA Group 的目標是推動和加速 25Gbs Symmetric Passive Optical Network technology 的發展。25GS-PON MSA 規範目前被許多世界頂級運營商和供應商視為一項關鍵技術。因此本公司加入此協會,共同協助推動相關的技術發展,以滿足移動 5G 時代和大型企業的巨量訊息傳輸需求。

C. 領先業界之高階技術與產品

a. 25G PON ONU Stick

25G PON ONU Stick 為一整合 PON MAC (Media Access Control) layer 的 ONU SFP Module,可取代 10G PON/25G PON ONU BOX。具有體積小、可熱插拔、不需外接電源等特性,可透過此模組將客戶端具有 SFP 接口的家庭網關 (Homegate way) 快速升級連接上 10G PON 或 25G PON 網路的服務,不需要更換整個家庭網關,靈活地滿足終端客戶的需求,降低營運及維護成本。此模組可增加 IEEE-1588v2 及 SyncE (同步乙太網路) 功能,支援 LTE/5G 基地台 xHaul 的網路連接。相較於一般光模塊業者,本公司及子公司技術團隊具有網路系統層之硬體及軟體開發能力與提供客戶支援的能力。

b. 25G-PON/10G-PON 複合式光纖次模組

25G 的光通訊速率正在取代 10G 成為光網的主流,10G-PON/25G-PON 複合式光纖次模組便是此一過渡世代下的產物,是前一代主流與新一代主流兩大通訊系統結合一體的光器件,運用分波技術、光學設計、機構設計的能力作為設計的基礎並結合本公司及子公司多年耦光經驗完成高良率製程的設計,解決原本其它業者為同時結合兩個次模組產生低良率且低產出的困難,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已由產品與製程的設計端克服此良率的問題而領先於業界。

c. 光子積體電路

由於矽光子和 InP 的光積體電路(PIC)日益成熟和普及,目前除了高階與高速(如 coherent optics, 800G, 1.6T and above 等)產品會使用 PIC 技術,新世代 BOSA 也嘗試導入了 PIC 技術,透過與矽光子設計商和矽光代工廠的合作取得可集成調變器 WDM、微透鏡等的關鍵 PIC 元件,使 BOSA 的組裝能利用 PIC 技術達成更微型化、更低成本和更容易生產自動化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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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A.有利因素

a.全球各國積極推動資通訊傳輸系統提升之計畫

近年來隨著全球經濟明顯好轉,加上政府、企業與消費者對於巨量數據傳輸與儲存需求提升下,促使全球各大電信業者及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等紛紛積極搶進分會此一市場,為使舊有傳輸系統滿足更快速、更大量及更穩定的傳輸目標,對於原有傳輸系統之汰換升級及新傳輸系統的鋪設工程更是如火如荼地展開,進一步帶動對於各項通訊傳輸設備、裝置及零組件之需求(如下圖)。本公司及子公司所生產之兩類產品,係分別用於射頻傳輸系統及光纖傳輸系統,皆可受惠於此一發展趨勢,特別是各國光纖網路多係屬新傳輸系統之鋪設,對於各項光通訊元件及設備之需求更顯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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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物聯網與智慧家庭之興起

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 IoT)泛指隨著感測元件、資訊科技以及無線網路成熟,所有人與物皆可透過感測器與網路相連接,相關應用發展涵蓋行車、安全監控、物流、醫療、娛樂、能源等,且隨著整體連接的範圍由小到大,可從智慧車載、智慧家庭、智慧建築一直擴展到智慧城市,對於人們生活影響亦與日俱增。目前,智慧家庭之發展相較於智慧建築或智慧城市等大型連接範圍,其發展與應用已較為普及,隨著微處理器技術進步,智慧家庭設備所能處理資料量大幅增加,加上技術進步促使智慧家電製造成本大幅降低,使得智慧家庭普及化的條件日漸成熟,除了在家庭娛樂方面外,亦開始應用在家事自動化輔助、安全監控與能源管理等相關領域,又隨著高齡化社會之發展趨勢,智慧家庭對於老人居家健康照護之協助亦日漸重要。其中,電視因已普遍融入一般消費者家庭生活中,加上其本身即具有大螢幕及對外連接纜線,故可說是智慧家庭發展的敲門磚及重點項目。本公司及子公司高頻連接器目前主要係用於有線電視傳輸系統上,加上未來智慧家庭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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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居家美觀及生活方便之角度考量,可預期各終端對於無實體傳輸的需求亦會增加,皆可有效帶動相關產品之市場需求。

B.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a.同業市場價格日趨競爭

隨著市場規模擴大,眾多競爭者紛紛湧入,部分同業為搶進市場,係採低價策略進行搶單,造成市場價格日趨競爭,恐進一步壓縮產品利潤。

因應對策:

面對部分市場同業選擇採用較便宜之原物料及制式生產技術,大量生產品質較低之同功能產品以進行低價競爭,本公司及子公司選擇採取提供高品質及客製化之產品與服務,與低階產品進行市場區隔,以有效提高產品價格之應對方式。本公司及子公司長年與下游國際大廠客戶進行專案合作,因此相較於競爭同業,本公司及子公司往往能提供客戶客製化生產或 total solution 的服務,協助客戶共同開發成可量產之商業產品,並協助客戶提高產品性能指標,例如降低同軸纜線之反射損失(return loss)及插入損失(insertion loss)等。本公司及子公司除提升產品價格競爭力外,亦積極降低生產成本,透過長年產業經驗、優異研發及生產能力,本公司及子公司除可從設計端極簡化製程,並仍維持生產之產品品質穩定,更透過自行研發自動化機台,如全自動雷射耦光機及同軸連接器自動化組裝機等,進一步提升產線自動化程度,不但可減少人力成本之使用,亦可有效提高製程效率。

b.銷貨集中風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高頻連接器係以爭取歐美一線大廠訂單為主,因高頻連接器終端客戶係以有線電視系統商為主,該產業業已成熟發展,致大者恆大,故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出貨對象以歐美有線電視系統大廠為主,而有銷貨集中情形;而光通訊產品主係銷售全球知名設備大廠,隨光通訊產業近幾年來的整併,亦有大者恆大趨勢,光通訊下游設備商均與系統商維持穩定合作關係,同時也與上游之供應鏈固定搭配,一旦獲得認證承認後,除非品質或交期等產生重大疑慮,否則不會輕易替換供應商,本公司及子公司111年度至113年度對前十大主要銷貨對象之銷售比率分別為 68.30% 、 77.74% 及 88.25% ,有銷貨集中之情形。

因應對策:

(1)高頻連接器

本公司及子公司在高頻連接器產品上,係以爭取歐美大廠訂單為目標,其往來對象均為歐美大廠,由於該產業係屬成熟產業,致市場上均以大廠為主,而有銷售集中情事;本公司及子公司透過優異的模具與治具自製能力,能以優異的交期和條件取得客戶長期穩定合作,即便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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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銷售情形互有消長,亦能透過爭取其他客戶訂單以降低訂單流失之風險。

(2)光通訊產品

本公司及子公司致力於提升品質,並強化製造能力,從而以優異之產品品質及服務成為許多大廠之主要供應商,為因應銷售集中,本公司及子公司尚積極強化設備供應商垂直整合,提供完整之產品線服務,同時積極開發歐美電信系統商客戶,增加核心客戶數量,同時亦持續努力開發新產品及技術,滿足客戶端對於品質、成本及交期之需求;另,本公司及子公司以優異技術能力,可以承接客戶所需特殊產製需求,亦將能降低銷貨集中之風險。

整體而言,為求企業穩健經營,本公司及子公司致力於持續不斷的提升技術與改善製程,以更彈性的生產方式來滿足客戶需求,除與原客戶維持良好合作關係外,並積極開發新客源,持續擴展銷售觸角,藉以降低銷售集中之風險。

c.匯率變動影響獲利

本公司及子公司產品銷售多係以美元計價,雖亦有以美元對外採購形成自然避險,惟因對外銷售金額高於對外採購金額,故美元匯率變動仍會對獲利造成一定程度之影響。

因應對策:

本公司及子公司對於匯兌損益變動之風險,除由財務部門蒐集國際市場金融資訊,理解市場資金流動趨勢,並研判主管機關對匯率調整之措施及態度,並與往來銀行保持密切聯繫,以研判匯率變動走勢,作為結匯之參考依據;業務部門對外報價時亦已考量匯率波動對銷售價格之影響,衡量未來匯率變動並調整產品價格,確保產品利潤;此外,本公司及子公司尚有以同幣別進行對外採購,可達部分自然避險效果,本公司及子公司將適時調整外幣資產與負債之部位以降低匯率變動之風險。

2.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高頻連接器

連接器(Connector)的功能為提供一可分離的介面,來連接電子系統內部的兩個子系統,以便順利傳輸訊號或電力。高頻連接器是連接電器線路的機電元件,起到使傳輸線電氣連接或斷開的作用,屬於失效機理較為複雜的一種機電一體化產品。

高頻連接器通常被認為是裝接在電纜上或安裝在儀器上的一種元件,作為傳輸線電氣連接或分離的元件,主要應用在有線電視系統、寬頻網路、天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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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台。

光通訊產品

主要產品 應用範圍
光收發模組 光纖通訊光收發模組主要應用於網路與通訊設備、資料傳輸設備及有線電視網路設備等。
光纖收發器元件(次模組) 光纖通訊光收發模組主要應用於網路與通訊設備、資料傳輸設備及有線電視網路設備等。
光跳接線、光連接器 光通訊設備相關元件。

(2)主要產品之產製過程

高頻連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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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通訊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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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主要原料 主要供應商名稱 供應狀況
光纜 Furukawa Electric Co., Ltd、Sumitomo Electric Industries,Ltd. 良好、穩定
黃銅棒 宮前、鶴嘉 良好、穩定

  1. 最近二年度主要產品別或部門別毛利率重大變化之說明

(1) 最近二年度主要產品別或部門別毛利率重大變化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112年度 113年度
毛利率 毛利率 變動率
高頻連接器 10.99% 16.95% 54.24%
光通訊 42.78% 58.95% 37.80%
合計 35.55% 55.62% 56.46%

(2) 毛利率較前一年度變動達百分之二十者,應分析造成價量變化之關鍵因素及對毛利率之影響

A. 主要產品別價量分析表

單位:新臺幣仟元

| 主要產品 | | 分析項目 | 112年度 ~113年度 | | --- | --- | --- | --- | | 高頻連接器 | (一)銷貨收入差異分析 | | | | | | P(Q’-Q) | (3,629) | | | | Q(P’-P) | (83,193) | | | | P’Q’-PQ | (86,822) | | | | (二)銷貨成本差異分析 | | | | | P(Q’-Q) | (3,231) | | | | Q(P’-P) | (104,370) | | | | P’Q’-PQ | (107,601) | | | | (三)營業毛利變動金額 | 20,779 | | 光通訊 | 主動元件 | (一)銷貨收入差異分析 | | | | | P(Q’-Q) | (443,001) | | | | Q(P’-P) | (12,973) | | | | P’Q’-PQ | (455,974) | | | | (二)銷貨成本差異分析 | | | | | P(Q’-Q) | (383,959) | | | | Q(P’-P) | 19,065 | | | | P’Q’-PQ | (364,894) | | | | (三)營業毛利變動金額 | (91,080) | | | 被動元件 (數據中心) | (一)銷貨收入差異分析 | | | | | P(Q’-Q) | 3,686,895 | | | | Q(P’-P) | 549,486 | | | | P’Q’-PQ | 4,236,381 | | | | (二)銷貨成本差異分析 | | | | | P(Q’-Q) | 1,271,912 | | | | Q(P’-P) | 294,422 |


| 主要產品 | | 分析項目 | 112年度 ~113年度 | | --- | --- | --- | --- | | | | P’Q’-PQ | 1,566,334 | | | | (三)營業毛利變動金額 | 2,670,047 | | | 被動元件 (其他) | (一)銷貨收入差異分析 | | | | | P (Q’-Q) | 121,537 | | | | Q (P’-P) | (22,102) | | | | P’Q’-PQ | 99,435 | | | | (二)銷貨成本差異分析 | | | | | P (Q’-Q) | 92,417 | | | | Q (P’-P) | (28,024) | | | | P’Q’-PQ | 64,392 | | | | (三)營業毛利變動金額 | 35,043 |

註:P’Q’:最近年度單價、數量;PQ:上一年度單價、數量。

B. 主要產品別價量分析說明

a.高頻連接器

銷貨收入方面,本公司高頻連接器產品受終端產業技術更迭影響,客戶需求逐步下滑,致113年度產生不利之銷售數量差異3,629仟元,且高頻連接器產品受終端產業技術更迭影響,市場整體需求下滑,導致產品平均單價下降,產生不利銷售價格差異83,193仟元,整體銷售金額因產業趨勢使平均單價減少而下降,致產生不利銷售組合差異86,822仟元。

銷貨成本方面,受終端產業技術更迭影響,終端需求逐漸下滑,使銷售量減少而產生有利數量差異3,231仟元,另113年度因本公司積極改變接單策略,出貨組合轉向成本較低或毛利較佳之產品,使高頻連接器平均單位成本下降,致產生價格有利差異104,370仟元,在整體銷售數量及平均單位成本均下降之情形下,致產生有利組合差異107,601仟元。整理而言,雖受市場需求影響致平均單價下滑,然在本公司接單策略調整下,營業成本減少金額大於營業收入減少金額,使得毛利率上升,致113年度之營業毛利較前一年度增加20,779仟元。

b.光通訊

(a)主動元件

113年度本公司光通訊主動元件產品因整體經濟環境受國際通膨、俄烏戰爭等因素放緩,影響終端消費客戶更換寬頻網路之意願,致本公司客戶因持續調整庫存存量而減少對本公司下單,而產生不利銷售數量差異443,001仟元,且因終端需求變少,價格競爭加劇,銷售單價變低,致產生不利之銷售價格差異12,973仟元,在銷售數量以及銷售單價同時減少下,產生不利組合差455,974仟元。

銷貨成本方面,113年度隨著光通訊主動元件產品因整體經濟趨勢下滑而使銷售量減少,致產生有利數量差異383,959仟元,且因終端需求減少,稼動率變低,使其單位成本較高,因而產生不利價格差異

61


19,065 仟元,然在銷售數量減少幅度大於平均成本上升幅度之情形下,致產生有利組合差異 364,894 仟元。整體而言,受到終端市場需求減少影響,銷售單價變低,且單位成本變高,使得毛利率下降,故 113 年度光通訊類產品之營業毛利較前一年度減少 91,080 仟元。

(b) 被動元件(數據中心)

銷貨收入方面,本公司 113 年度應用於資料中心之光通訊被動元件營業收入增加,主係受惠 AI 熱潮崛起,科技巨頭紛紛推出客製化 AI 程式,並從生成式 AI 逐漸升級成多模態 AI,由於多模態 AI 需仰賴大量的運算,使數據中心建置需求增加,致 113 年度應用於資料中心之光通訊被動元件整體銷售量提升,產生有利銷售數量差異 3,686,895 仟元,另供應數據中心客戶之光通訊被動元件產品配合客戶要求客製化高規格、高芯數,使其單價較高,故產生有利之銷售價格差異 549,486 仟元,在銷售數量及銷售單價同時增加下,整體產生有利組合差 4,236,381 仟元。

銷貨成本方面,113 年度隨著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應用於資料中心之光通訊被動元件產品銷量成長而產生不利數量差異 1,271,912 仟元,且因配合客戶以高規格、高芯數進行客製化,使單位成本上升,因而產生不利價格差異 294,422 仟元,在整體銷售數量及平均單價均上升之情形下,致產生有不利組合差異 1,566,334 仟元。整體而言,由於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應用於資料中心之光通訊被動元件產品銷售數量提高,且毛利率提升,故 113 年度光通訊-被動元件(數據中心)類產品之營業毛利較前一年度增加 2,670,047 仟元。

(c) 被動元件(其他)

銷貨收入方面,光通訊之其他被動元件類產品主係為單一線材、接頭或其組合之產品,其應用領域較多元,故其銷售變化主係受全球政經環境影響。本公司 113 年度光通訊其他被動元件營業收入增加,主係受整體經濟趨勢成長,雲端及 AI 等應用迅速發展,致 113 年度光通訊其他被動元件銷售量提升,產生有利銷售數量差異 121,537 仟元,另因 113 年度客戶需求之產品組合較單一(如單一線材或單一線頭等),每單位售價因而下滑,故產生不利之銷售價格差異 22,102 仟元,惟在銷售數量增加幅度大於銷售單價減少幅度之情形下,整體產生有利組合差 99,435 仟元。

銷貨成本方面,113 年度隨著銷量成長而產生不利數量差異 92,417 仟元,惟因銷售產品組合較單一,單位成本下降,因而產生有利價格差異 28,024 仟元,然整體銷售數量增加幅度較平均單價下滑幅度高,致產生有不利組合差異 64,392 仟元。整體而言,由於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光通訊之其他被動元件產品銷售數量提高,使 113 年度營業毛利較前一年度增加 35,043 仟元。

整體而言,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光通訊產品受惠 AI 熱潮崛起銷售量增加,故 113 年度光通訊類產品之營業毛利較去年同期增加,整體營業毛利變動金額為 2,614,010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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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進銷貨客戶名單:

(1)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單位:新臺幣仟元;%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前二季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1 甲公司 145,059 19.17% 甲公司 1,019,593 42.59% 甲公司 438,026 31.44%
2 乙公司 89,838 11.87% 乙公司 356,034 14.87% 乙公司 350,891 25.19%
其他 521,789 68.96% 其他 1,018,554 42.54% 其他 604,256 43.37%
進貨淨額 756,686 100.00% 進貨淨額 2,394,181 100.00% 進貨淨額 1,393,173 100.00%

增減變動原因:主係受銷售對象、銷售金額及銷售比率之變化受到業務策略改變、產業景氣榮枯及競爭優勢等因素影響。

(2)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單位:新臺幣仟元;%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前二季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1 A客戶 804,362 30.73% A客戶 3,971,850 61.96% A客戶 3,497,293 69.76%
2 和碩聯合 545,803 20.85%
其他 1,267,220 48.42% 其他 2,438,555 38.04% 其他 1,516,204 30.24%
銷貨淨額 2,617,385 100.00% 銷貨淨額 6,410,405 100.00% 銷貨淨額 5,013,497 100.00%

增減變動原因:主係受銷售對象、銷售金額及銷售比率之變化受到業務策略改變、產業景氣榮枯及競爭優勢等因素影響。

6.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表

單位:新臺幣仟元;千件

| 年度生產量值

主要部門 112年度 113年度
產能 產量 產值 產能 產量 產值
高頻連接器 118,624 55,705 472,861 143,190 57,268 439,807
光通訊 55,839 34,456 1,332,951 55,291 54,908 2,410,887
合 計 174,463 90,161 1,805,812 198,481 112,176 2,850,694

增減變動原因:高頻連接器於113年度產能及產量上升,主係受產品組合調整所致,另產值下滑,主係受市場需求減少所致;光通訊產品於113


年度產量及產值上升,主要係受市場需求上升所致。

  1. 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表

單位:新臺幣仟元;千件

| 年度銷售量值

部門別產品 112年度 113年度
內銷 外銷 內銷 外銷
高頻連接器 6,325 41,405 49,285 554,087 6,461 48,071 47,224 460,599
光通訊 1,211 625,444 30,373 1,396,449 722 732,365 51,157 5,169,370
合 計 7,536 666,849 79,658 1,950,536 7,183 780,436 98,381 5,629,969

增減變動原因:本公司以外銷為主,112年及113年之外銷比例分別為 75% 及 88%,外銷比例上升主係因光通訊相關產品在美洲地區之市場佔有率上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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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

單位:人

年 度 112 年度 113 年度 114 年 8 月 31 日
員工人數 直 接 員 工 764 859 1,212
間 接 員 工 242 237 258
合 計 1,006 1,096 1,470
平 均 年 歲 34 33 31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7.4 6.9 5.5
學歷分布比率 博 士 3 3 2
碩 士 29 29 32
大 專 318 328 454
高 中 425 508 684
高 中 以 下 231 228 298

(四)環保支出資訊

1.依法令規定,應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或應繳納污染防治費用或應設立環保專責單位人員者,其申領、繳納或設立情形之說明:不適用。 2.列示公司有關對防治環境污染主要設備之投資及其用途與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3.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改善環境污染之經過,有污染糾紛事件者,其處理經過:無此情事。 4.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賠償及環境保護稽查結果違反環保法規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此情事。 5.目前污染狀況及其改善對公司盈餘、競爭地位及資本支出之影響及其未來二年度預計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

單位:仟元

設備或工程名稱 數量 計畫執行日期 投資成本 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上達廠 1 樓產品清洗機溶劑循環再使用 1 114 年 Q3 150 防止環境污染循環資源再使用
CNC 機台油霧過濾器 25 114 年 Q3 100 防止環境污染

(五)勞資關係

1.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員工福利措施:

A.本公司福利措施分為公司提供之福利措施及職工福利委員會提供之福利措施。

B.公司提供之福利措施:員工持股信託、限制型股票、員工紅利、員工認股、彈性工時、團體保險、每年健康檢查、出差旅行平安險、尾牙餐會、尾牙人人有獎、年終獎金、公益假、員工撫恤、推薦獎金、哺乳室、保健室、任職之健檢費用補助、勞健保自負額補助、內部講師補助、私車公用補助、公務手機補助、QCC獎金、LEAN獎金、專利獎金、提案改善獎金、虛驚事件提報獎金、中秋節獎金、開工紅包、停車場、圖書借閱、優法之留職停薪、薪轉戶優惠、團膳補助及廠區應景佈置及彈性工時等。

C.職工福利委員會提供之福利措施:年度旅遊、勞動禮金、中秋禮券、生日禮金、尾牙活動、婚喪喜慶補助、聚餐補助、特約廠商、獎學金、急難補助、社團補助、家庭日、專屬T恤等。

(2)員工進修、訓練與實施情形:

本公司提供多元化訓練課程及在職教育訓練,包括新進人員訓練,在職訓練、專業課程以及各種與職務有關之內訓或外派訓練課程,以提升同仁技能,不斷成長,勝任工作。並制定在職進修管理辦法,補助學雜費,提供公假,鼓勵同仁自我進修,研習專精知識,取得更高學位。

本公司訂定教育訓練、在職進修、內部講師等管理規章,相關訓練如下:

新進人員訓練(公司介紹、職業安全衛生、品質、資訊、部門工作訓練)、職務別專業訓練、管理訓練、自我成長訓練、復職再訓練、內部講師訓練、特定訓練(法定或稽核要求)、共通性訓練(有害物質、緊急應變、性騷擾、誠信經營、不正當利益、反恐訓練、職場不法侵害訓練、職業安全衛生)等課程,以培訓全體同仁,提升本職學能。

為積極培育核心人才,提升人才素質,配合公司未來發展,使同仁於特定期間至學術機構進修,有系統學習與某項主題之專業知識與技能,並鼓勵同仁研習本科以外或更高之學位,補助學雜費,鼓勵同仁自我進修。

(3)退休制度與實施情形:

為安定員工退休生活,訂定退休管理辦法,並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每月依薪資費用總額3.5%之比率定期提撥退休準備金,儲存於台灣銀行專戶,每季定期開會,監督、管理勞工退休準備金之收支運用情形,以保障勞工權益。

66


具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自請退休:

(1) 於本公司連續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 (2) 於本公司連續工作25年以上者。 (3) 於本公司連續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

具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得強制其退休:

(1) 年滿65歲者。 (2) 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委請精算師估算前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退休金數額者,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1. 勞退舊制:2005年7月1日前任職者,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退休金制度選擇勞退新制者,勞退舊制年資予以保留,俟符合退休規定時請領。申請自願退休或強制退休之員工,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強制退休之員工,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則依前款規定,再加給 20%。
  2. 勞退新制:2005年7月1日起施行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對象為2005年7月1日起到職之人員或2005年7月1日前到職之人員,退休金制度選擇勞退新制者。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規定之員工,本公司按月提繳其工資 6% 之金額至勞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另依自願提繳率自員工每月薪資中代為扣繳至勞保局之個人退休專戶。
  3. 優退:參酌內政部75年12月16日(75)台內勞字第465547號函,制定退休管理辦法,並經勞工主管機關核備在案。同仁年齡加工作年資合計至少60時,且申請年度前二年之考核均為B級(含)以上,得申請提前退休。

優退退休金給付標準如下:

(1) 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再加給 20%。 (2) 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年資:每滿一年給與0.5個基數。 (3) 未滿半年以半年計算,滿半年以一年計算。

  1. 持股信託:本公司於勞工退休制度面,為加強提升同仁退休後生活保障,除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定期提撥儲備金至法定退休帳戶外,另成立員工福利退休信託計畫委員會,正職同仁年資滿半年後,可自行決定是否入會及每月提存金額,以定期定額方式購入公司股票,另依同仁每月提存金額,再提撥 50% 獎勵金一併購股,於退休時全額領回。

(4) 勞資間之協議情形:

本公司依法令規定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勞資會議、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誠信經營委員會、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等。

另設立誠信經營工作小組、企業永續發展工作小組、人事評議委員會、品質與無有害物質委員會…等。

67


關於勞資會議,本公司訂定勞資會議管理辦法,各廠區依法實施執行,同仁各項權益與勞動條件,除依循公司內部規定反應外,亦可透過此管道取得公平合理之處理,成立迄今,本公司勞資關係和諧。

關於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本公司訂定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組織與會議規程,勞方代表佔委員人數三分之一以上,由勞資會議代表推選之,落實本公司職業安全衛生政策,防止職業災害之發生,以建立友善良好工作環境,保障同仁安全與健康。

(5)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建置文件管理系統,載明各項管理規章,明定員工權利義務及福利項目等,並隨時檢討修訂內容,維護員工權益。

本公司訂定包括但不限於下列管理規章:

工作規則(經主管機關核備)、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經主管機關核備)、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處理辦法、同仁申訴制度實施辦法、道德行為規範管理辦法、自由結社與集體談判管理辦法、員工紅利分配管理辦法、撫恤管理辦法、員工專利創新獎勵管理辦法、品管圈(QCC)推動管理辦法、介紹獎金作業指導書、在職進修作業指導書、內部講師作業指導書…等,充分保障並維護員工相關權益。

2.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包括勞工檢查結果違反勞動基準法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評估者,應說明無法合理評估之事實:

本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無發生任何勞資糾紛而導致損失之情事。惟新北市政府於113年11月2日以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67688號裁處書略以:「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等語,遭處以萬元罰鍰,本公司已繳納裁罰,並依據主管機關指示,完成改善,且對於本公司財務、業務應不產生重大影響。

68


(六)資通安全管理

1.敘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等

(1)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為強化公司的資通安全管理,確保資料、系統、通信及網路安全,設立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委員會由總經理為召集人,資通安全官負責執行並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組織團隊包含資通安全組、緊急處理組與資安稽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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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組之權責單位為資訊部,該部設置資訊主管乙名、專職資通安全管理人員乙名與專業資訊人員數名。負責執行資通安全系統建置,包含網路管理與系統管理。同時持續檢視評估資訊環境變化趨勢,評估資通安全風險與防護,以確保內部資安管理機制持續有效運作。

緊急處理組為任務編組,負責災變時、災後與各關鍵業務負責人進行協調並執行救護、搜證、清理、復原作業,並每年召集相關人員進行災變演練,以求事件發生時,減少災損,達到最短時間內災害現場能初步運作。

資安稽核組負責督導內部資通安全執行狀況,若有查核發現缺失,即要求受查單位提出相關改善計畫與具體措施,且定期持續追蹤改善成效,以降低內部資通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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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資通安全政策

A.資通安全目標

建立安全及可信賴之電腦化作業環境,確保公司資訊資產(軟體、硬體、電腦資料、資訊環境、人員)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避免遭受來自內、外部的各種威脅損害,使公司資訊系統永續運作,並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提供管理階層對依法保護個人資料之支持與承諾。

B.資通安全範圍

a.人員管理及資訊安全教育訓練。 b.電腦資訊系統安全管理。 c.網路安全管理。 d.系統存取管制。 e.系統發展及維護安全管理。 f.資訊資產安全管理。 g.實體及環境安全管理。 h.資訊系統永續運作管理。 i.資訊安全稽核。 j.個人資料保護暨安全維護。

C.資通安全的原則與標準

a.定期辦理資通安全教育訓練及宣導,包括資通安全政策、法令規定、資通安全作業程序與如何正確使用資訊科技設施等。促使員工瞭解資通安全的重要性與各種安全風險,提高員工資通安全意識,並遵守資通安全規定。 b.為預防資訊系統及檔案受電腦病毒感染,對電腦病毒、入侵及惡意攻擊,建立主動病毒偵測、主動式入侵偵測及防範措施,以確保電腦資料安全之要求。 c.為預防天災或人為之重大事件,造成重要資訊資產、關鍵性業務或通訊系統等中斷,應建立資訊系統永續運作規劃之政策。 d.資通安全與個人資料保護納入公司年度稽核計畫之稽核項目。 e.本公司應依法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以保護當事人權益,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

D.員工應遵守之相關規定

a.資訊部依帳號申請單建立”使用者代號”。 b.電腦資料及設備,不得任意破壞、攜出、外借與不正當修改,以維護資料完整性。 c.禁止使用無版權軟體與來路不明軟體。

70


d. 作業結束或長時間不使用機器時,應退出機器,以免資料機密外洩或遭他人破壞。

e. 電腦設備之擺放,應遠離茶水、咖啡、日曬或潮溼地點,並保持設備整潔與線路梳理以延長其壽命。

f. 離職或新舊職務交接時,由資訊單位衡量資料與權限相關性作適當處置。

g. 電腦設備無法正常作業時,使用者應立即通知資訊單位,進行檢查與維修。

E. 資通安全政策修正

a. 資訊環境發生重大改變與趨勢變化時,重新檢視資訊安全政策。

b. 每年定期重新檢視資訊安全政策,確認相關規範是否符合需求。

(3)具體管理方案

本公司資通安全相關管理方案如下:

項目 管理方案
防火墻防護 (1)防火墻設定連線規則。
(2)有特殊連線需求需額外申請開放。
(3)備份系統日誌與連線紀錄並保存一年以上。
防毒軟體 使用防毒軟體,並自動更新病毒碼,降低病毒感染機會。
郵件安全管理 (1)自動郵件掃描威脅防護,事先防範不安全的附件檔案、釣魚郵件與垃圾郵件,並擴大防止惡意連結的保護範圍。
(2)防毒軟體於個人電腦接收郵件後進行掃描內容與不安全的附件。
(3)自動備份每封寄件與收件郵件。
資料備份機制 (1)重要資訊系統、資料庫與檔案伺服器設定每日備份。
(2)備份資料除本地備份外,一律進行異地備份。
人力資源安全管理 (1)定期進行資訊安全教育訓練。
(2)建置雙因子確認機制與反饋管道。
環境安全管理 (1)外部儀器設備與新進設備需經資訊安全人員檢查並登記。
(2)外部儲存媒體使用需經過資訊安全人員檢查並登記。
網路管理 (1)防護系統自動控管使用者上網行為。
(2)自動過濾使用者可能連結到木馬、勒索病毒...等的惡意網站。
協力廠商管理 (1)對協力廠商進行評鑑與審查。
(2)協力廠商確實簽署保密協議。
資安事件通報 (1)依事件等級依序回報主管單位。
(2)詳實記錄事件發生過程與數據,後續進行檢討改善。
檔案上傳伺服器 使用者重要檔案一律存放於伺服器,由資訊部統一備份保存。
個人資料保護 (1)宣導並教育訓練本公司之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2)定期檢視單位業務流程之個資風險。
資通安全稽查 (1)定期查核整體資訊安全管理系統。
(2)定期對資通安全管理作業進行自評查核。

項目 管理方案
資安險 本公司主要客戶為企業客戶,無消費者個資保管風險,經評估市面資安險種、保險範圍與適用行業等項目後,暫不投保資安險。為因應資訊安全所面臨的挑戰,已導入相關軟硬體,例如防火墻、防毒、入侵防護系統...等,同時持續關注資訊環境變化趨勢,強化同仁資安危機意識及資安處理人員應變能力。
資安聯防組織 (1)本公司已於 111 年 12 月正式加入台灣資安聯盟組織 (TWCERT/CC)。
(2)持續追縱本國最新相關資安風險資訊,進而對本公司進行相關資安防護。

(4) 投入資通安全之資源

本公司持續投入資源於資通安全事務,每年增加預算進行軟硬體設備的更新與強化,包含防火墻、防毒、防駁與入侵偵測等,並積極投入端點的防護與情資監控分析。同時設置專責主管乙名、專職人員乙名與數名資通訊專業人員,規畫並改善資通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執行災難還原演練、針對重要系統資料,每周進行多個異地資料備份、保管與測試。

另外在提升資通安全意識與個人資料保護方面,全面進行資通訊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課程講習,同時每月會進行資通安全宣導,在發現可疑郵件與行為時立即通告全體同仁加強注意,另依據時下內外部威脅最新狀況進行不定期的宣導與教育訓練,在資安大環境的趨勢下,本公司加入資安聯盟組織(TWCERT/CC),針對國內最新資安風險,對公司資通安全事務進行必要防護機制。

本公司於資通安全管理事項及投入之資源方案如下:

A. 專責人力:設有專職單位「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負責資訊安全規畫與稽核事項,持續維護強化資通安全。

B. 客戶滿意:無重大資通安全事件,無違反客戶資料遺失之投訴案件。

C. 教育訓練:所有新進員工到職前皆完成資訊安全教育訓練課程;年度完成1次資通安全教育訓練。

D. 資安測試:年度進行1次滲透測試與2次弱點偵測;年度共計執行2次社交工程釣魚郵件測試,每次每人3封測試信。

E. 系統備份:重要資料進行3地備援,且異地備援距離資料所在地40公里以上;年度進行1次災難復原演練。

F. 資安公告:每年製作超過 12 份資安公告與宣導,傳達資通安全防護的重要規定與注意事項。

G. 董事會報告:最近一次報告於 2024 年第 1 季董事會進行匯報。

H. 資安通告:設有專門資安通報管道「[email protected]」提供給員工、客戶與供應商進行資安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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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列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此情事。

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其他不動產或使用權資產

(一)自有資產

  1. 取得成本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3年6月30日;單位:新臺幣仟元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名稱 | 單位 | 面積 | 取得 年月 | 原始 成本 | 重估 增值 | 未折減 餘額 | 利用狀況 | | | 保險 情形 | 設定擔保 及權利受 限制之其他 情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使用部門 | 出租 | 閒置 | | | | 淡水上達廠 | 平方公尺 | 7,975 | 113/1/17 | 558,959 | — | 558,463 | 本公司 | — | — | 火險 | 借款擔保品 |

  1. 閒置不動產及以投資為目的持有期間達五年以上之不動產名稱:無。

(二)使用權資產

金額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之使用權資產:無。

(三)各生產工廠現況及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

  1. 各生產工廠現況

114年8月31日

項目工廠 建物面積 員工人數 生產商品種類 目前使用狀況
上達廠 7,053平方公尺 217 高頻連接器/光通訊產品 正常
紅樹林廠 1,484.7平方公尺 16 光通訊產品 正常
立德廠 1,069平方公尺 87 光通訊產品 正常
寧波廠 34,982平方公尺 716 高頻連接器/光通訊產品 正常
菲律賓廠 1,875平方公尺 34 光通訊產品 正常
  1. 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

單位:噸、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部門別 112年度 113年度
產能 產量 產能利用率(%) 產值 產能 產量 產能利用率(%) 產值
高頻連接器 118,624 55,705 46.96 472,861 143,190 57,268 39.94 439,807
光通訊 55,839 34,456 61.71 1,332,951 55,291 54,908 99.31 2,410,887
合計 174,463 90,161 1,805,812 198,481 112,176 2,850,694

註:各產品生產不具可替代性,故不予合併產能。


三、轉投資事業

(一)轉投資事業概況:

114年6月30日;單位:新臺幣仟元;仟股;%

轉投資事業 主要營業 投資成本 帳面價值 投資股份 股權淨值 市價 會計處理方法 最近年度(113)投資報酬 持有公司股份總額
股數 股權比例 投資損益 分配股利
EC-Link Technology Inc. 控股業務 679,543 1,101,055 21,417 100.00 1,101,055 權益法 327,371
EZconn Europe GmbH 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等業務 185,143 74,907 100.00 74,907 權益法 2,015
EZConn USA Inc. 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等業務 19,535 3,099 80.00 3,099 權益法 (8,582)
Light-Master Technology Inc. 控股業務 670,296 1,124,109 100.00 1,124,109 權益法
EZconn Czech a.s.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 65,609 80,374 100.00 80,374 權益法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及研發 13,912 7,550 100.00 7,550 權益法
Ezconn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96,579 63,038 172,500 100.00 63,038 權益法 (2,285)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各種光纖及電纜連接器等 619,314 1,121,620 100.00 1,121,620 權益法 317,281
合聖科技(股)公司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01,015 73,444 9,625 26.71 73,444 權益法 (16,202)

註:為有限公司,無面額及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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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綜合持股比例:

114年6月30日;單位:新臺幣仟元;仟股;%

轉投資事業 本公司投資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綜合投資
股數 持股比例(%) 股數 持股比例(%) 股數 持股比例(%)
EC- Link Technology Inc. 21,417 100.00 100.00
EZconn Europe GmbH 100.00 100.00
EZConn USA Inc. 80.00 80.00
Light-Master Technology Inc. 15,050 100% 100.00
EZconn Czech a.s. 100.00 100.00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100.00 100.00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172,500 100.00 5 0.00 100.00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聖科技(股)公司 9,625 26.71 163 0.45 9,625 26.71

註:為有限公司,無面額及股數。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四)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或有以部份營業、研發成果移轉子公司者,應揭露放棄子公司現金增資認購情形,認購相對人之名稱、及其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及認購股數:無。

四、重要契約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授信貸款 彰化商業銀行 113/11/30~114/11/30 信用借款
授信貸款 台新銀行 114/01/31~115/01/31 信用/擔保借款
授信貸款 華泰銀行 114/03/20~115/03/20 信用借款
授信貸款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114/05/31~115/05/31 信用借款
授信貸款 永豐銀行 114/08/21~115/08/31 信用借款
授信貸款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114/08/22~115/08/22 信用借款
租賃契約 林清祥等自然人 113/11/1~118/10/31 紅樹林廠房租賃
租賃契約 富琨營造 110/08/1~115/07/31 後洲子廠房租賃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應記載事項

(一) 112年度現金增資

1.計畫內容

(1)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日期及文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 年 12 月 22 日金管證發字第 1120364551 號函。

(2) 本次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臺幣 534,750 仟元。

(3) 資金來源:112 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9,300 仟股,每股面額新臺幣 10 元整,每股發行價格為 57.5 元,募集總金額為新臺幣 534,750 仟元,超出原計畫項目之資金 4,650 仟元作為充實營運資金用。

(4) 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

單位:新臺幣仟元

計畫項目 預計完成日期 所需資金總額 預計資金運用進度
113 年第一季
償還銀行借款 113 年第一季 530,100 530,100
充實營運資金 113 年第一季 4,650 4,650
預計可能效益 本公司前次辦理 112 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擬募集總金額為 530,100 仟元,於募集完成後旋即償還銀行借款,除可減少利息支出及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外,並可強化長期資金穩定性及償債能力並改善財務結構,前次預計償還銀行借款 530,100 仟元,以本公司擬償還之銀行借款利率設算,預計 113 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 8,211 仟元,爾後每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 10,949 仟元,未來將可適度減輕本公司財務負擔並提升償債能力;另超出原計畫項目之募集資金 4,650 仟元,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5) 歷次變更計畫內容、變更原因、變更前後效益及變更計畫提報股東會之日期及輸入金管會指定資訊申報網站之日期:無此情形。

2.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仟元;%

計畫項目 執行狀況 113 年第一季 進度超前或落後情形、原因及改進計畫
償還銀行借款 支用金額 預定 530,100 已依計畫於 113 年第一季全部執行完畢。
實際 530,100
充實營運資金 支用金額 預定 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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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該次資金運用計畫,其中 530,100 已用於償還銀行借款,超出原計畫項目之募集資金 4,650 仟元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皆已依預計進度於 113 年第一季全部執行完畢,並依規定按季將資金運用情形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且該次計畫資金未有變更之情形,故執行情形應屬合理。

3.執行效益分析

(1) 減省利息支出,增加資金靈活運用空間

單位:新臺幣仟元

貸款機構 利率 (%) 借款期間(註 1) 原貸款用途 原貸款金額 預計償還金額 113 年可節省利息 以後年度可節省利息
台新銀行 1.88% 112/1/31~113/1/31 營運週轉金 150,000 150,000 2,115 2,820
台新銀行 2.35% 109/11/6~116/11/6 營運週轉金 218,000 218,000 3,842 5,123
永豐銀行 1.91% 112/8/23~113/8/31 營運週轉金 80,000 80,000 1,146 1,528
國泰世華 1.80% 112/10/29~113/10/29 營運週轉金 100,000 82,100 1,108 1,478
合計 548,000 530,100 8,211 10,949

註 1:上述融資合約在契約期間皆得以循環動用,並考量資金到位狀況已(將)辦理延展續借。

本公司前次辦理現金增資於 113 年第一季募集完成,全數用以償還銀行借款。經參酌償還銀行借款之金額、利率水準及還款時點,依償還之銀行借款利率予以設算,113 年及以後年度每年可節省之利息支出分別為 8,211 仟元及 10,909 仟元。故本公司 112 年現金增資之募資計畫用以償還銀行借款,預計可節省銀行利息費用,降低財務負擔,進而加強公司競爭力之效益尚屬顯現。

(2) 強化財務結構並提升償債能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年度 募集資金前 112 年第三季 募集資金後 113 年第一季
基本財務資料 流動資產 1,929,269 1,973,806
流動負債 1,025,248 1,218,583
負債總額 1,333,739 1,256,358
營業收入 1,828,936 776,692
利息支出 9,510 3,632
每股盈餘 2.14 1.57
財務結構 負債比率 39.85 31.30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603.99 299.34
借款依存度 27.52 9.48
償債能力 流動比率 188.18 1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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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動比率 151.13 100.89

如上表所示,在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方面,本公司辦理 112 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後,將募集資金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募資後本公司之負債比率及借款依存度下降為 31.30% 及 9.48%,然因本公司於 113 年第一季取得上達廠廠房及土地使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大幅提升,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因而下降為 299.34%,另受到 113 年第二季訂單大幅增加影響,本公司於 113 年第一季增加購料使現金及約當現金金額減少、應付帳款及應付票據金額增加,致使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下降為 161.98% 及 100.89%。因此本公司前次募集計畫用以償還銀行借款使負債比率及借款依存度下降,財務結構應有所改善,且本公司之營收規模已逐漸成長,前次募資之效益應屬顯現。

(3)充實營運資金效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2 年第三季 (募資前) | 113 年第一季 (募資後) | 變動金額 | 變動比率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單季) | 610,362 | 776,692 | 166,330 | 27.25 | | 營業毛利(單季) | 184,492 | 322,840 | 138,348 | 74.99 | | 營業利益(單季) | 38,223 | 71,400 | 33,177 | 86.80 |

依本公司個體營業收入及獲利情形觀之,本公司 113 年第一季單季之個體營業收入、營業毛利及營業利益均較 112 年第三季單季成長,顯示整體營運規模維持穩定,而營業利益逐步成長,足茲證明本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用於充實營運資金之效益應已顯現。

綜上所述,本公司 112 年度發行之現金增資案整體效益應已顯現。

(二) 113 年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計畫內容

(1)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日期及文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 年 10 月 22 日金管證發字第 1130359265 號函。

(2) 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臺幣 1,005,000 仟元。

(3) 資金來源: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0,000 張,每張面額 100 仟元,總發行面額為新臺幣 1,000,000 仟元,發行期間三年,票面利率 0%,依票面金額 100.5% 發行,總募集金額為新臺幣 1,005,000 仟元整。

(4) 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

單位:新臺幣仟元

計畫項目 預計完成日期 所需資金總額 預計資金運用進度
113 年 114 年
第四季 第一季
償還銀行借款 113 年第四季 618,000 618,000
充實營運資金 114 年第一季 387,000 350,000 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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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1,005,000 968,000 37,000
預期可能效益 本公司前次辦理 113 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募集總金額為 1,005,000 仟元,其中 618,000 仟元於募集完成後旋即償還銀行借款,除可減少利息支出及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外,並可強化長期資金穩定性及償債能力並改善財務結構,前次預計償還銀行借款 618,100 仟元,以本公司擬償還之銀行借款利率設算,預計 113 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 1,006 仟元,爾後每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 12,071 仟元,未來將可適度減輕本公司財務負擔並提升償債能力;另外 387,000 仟元係計畫用以充實營運資金,藉此使財務更加健全,提升資金調度之靈活性,以因應本公司未來營運規模之擴充及業績成長所需資金,進而降低企業經營風險,增加長期資金穩定度及強化本公司中長期競爭力。

(5)歷次變更計畫內容、變更原因、變更前後效益及變更計畫提報股東會之日期及輸入金管會指定資訊申報網站之日期:無此情形。

2.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仟元;%

計畫項目 執行狀況 113 年第四季 114 年第一季 總計 進度超前或落後情形、原因及改進計畫
償還銀行借款 支用金額 預定 618,000 618,000 償還銀行借款項目業已依計畫於113年第四季全部執行完畢;而充實營運資金項目因原料採購需求增加,使得計畫提前於113年第四季全部執行完畢。
實際 618,000 618,000
執行進度(%) 預定 100.00 100.00
實際 100.00 100.00
充實營運資金 支用金額 預定 350,000 62,000 412,000
實際 387,000 387,000
執行進度(%) 預定 84.95 15.05 100.00
實際 93.93 93.93
合計 支用金額 預定 968,000 62,000 1,030,000
實際 1,005,000 1,005,000
執行進度(%) 預定 93.98 6.02 100.00
實際 97.57 97.57

註:執行情形揭露係以實際總募資金額 1,005,000 仟元整,故與公開資訊觀測站所申報之運用情形季報表以預計總募集金額 1,030,000 仟元揭露不同。

本公司前次辦理 113 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原預計募集總金額為 1,030,000 仟元,其中資金運用計畫中 618,000 仟元用以償還銀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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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 412,000 仟元用以充實營運資金;惟若募集資金增加時,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之用,若募集資金不足時,將減少充實營運資金或以自有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減少償還銀行借款支應。本公司實際募集金額為 1,005,000 仟元,其中償還銀行借款 618,000 仟元,已依原定進度於 113 年第四季全數執行完畢,並已依規定按季將資金運用情形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另充實營運資金之總資金運用計畫金額原為 412,000 仟元,因實際總募資金額不足,充實營運資金之總資金運用計畫金額調整為 387,000 仟元,已於 113 年第四季提前執行完畢,實際執行進度較預計提前主要係因應整體市場需求及 1-2 月農曆新年,客戶出貨需求較原預期增加,原物料採購也隨之增加所致,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並依規定按季將資金運用情形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故執行情形應屬合理。

3.執行效益分析

(1)減省利息支出,增加資金靈活運用空間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貸款機構 利率 (%) 借款期間 原貸款用途 原貸款金額 預計償還金額 113 年可節省利息 以後年度可節省利息
彰化銀行 1.95% 113/5/27~128/5/27 營運周轉 418,000 418,000 680 8,151
中國信託 1.99% 113/9/30~113/11/29(註) 營運周轉 100,000 100,000 167 1,990
國泰世華 1.93% 113/7/8~113/10/29(註) 營運周轉 50,000 50,000 80 965
國泰世華 1.93% 113/9/12~113/10/29(註) 營運周轉 50,000 50,000 80 965
合計 618,000 618,000 1,006 12,071

註:上述融資合約在契約期間皆得以循環動用,並考量資金到位狀況已(將)辦理延展續借。

本公司前次辦理 113 年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 113 年第四季募集完成,其中 618,000 仟元係用以償還銀行借款。經參酌預計償還銀行借款之金額、利率水準及還款時點,依償還之銀行借款利率予以設算,113 年及以後年度每年可節省之利息支出分別為 1,006 仟元及 12,071 仟元。故本公司 113 年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募資計畫用以償還銀行借款,預計可節省銀行利息費用,降低財務負擔,進而加強公司競爭力之效益尚屬顯現。

(2)強化財務結構並提升償債能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年度 募集資金前 113 年第三季 募集資金後 113 年第四季
基本財務資料 流動資產 3,582,718 4,319,246
流動負債 2,289,029 2,427,930
負債總額 2,774,211 3,466,794
營業收入 3,698,850 6,116,009
營業毛利 1,794,665 3,001,923
財務結構 負債比率 46.92 48.40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389.97 501.37
借款依存度 19.69

償債能力 流動比率 156.52 177.90
速動比率 97.63 135.23

如上表所示,在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方面,本公司辦理 113 年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後,將募集資金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募資後本公司之借款依存度下降至 0%,且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分別上升至 501.37%、177.90 及 135.23%,雖因本公司於 113 年第四季發行公司債,使得非流動負債提升,負債比率因而上升至 48.40%,然本公司自資本市場取得長期而穩定的資金,已適度減輕財務負擔,且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上升,財務結構以及償債能力亦發揮正面提升之效果,其業已顯現強化財務結構之效益。

(3) 降低對銀行的依存度及預留未來舉債空間,增加資金調度彈性

本公司 110~112 年度及 113 年第三季銀行借款金額分別為 500,000 仟元、560,000 仟元、548,000 仟元及 618,000 仟元,銀行借款金額有逐漸增加之趨勢,顯見本公司資金需求有一定程度仰賴銀行借款之情形,而本公司辦理 113 年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所募集之資金 618,000 仟元用以償還銀行借款,使得 113 年第四季降至 0 仟元,募資後本公司之借款依存度由 19.69% 下降至 0%,資金調度空間更加彈性,顯示該次募資效益應屬顯現。

(4) 充實營運資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3 年第三季 (募資前) | 113 年第四季 (募資後) | 變動金額 | 變動比率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單季) | 1,565,506 | 2,417,159 | 851,653 | 54.40 | | 營業毛利(單季) | 852,471 | 1,207,258 | 354,787 | 41.62 | | 營業利益(單季) | 259,196 | 356,372 | 97,176 | 37.49 |

依本公司個體營業收入及獲利情形觀之,本公司 113 年第四季單季之個體營業收入、營業毛利及營業利益均較 113 年第三季單季成長,顯示整體營運規模維持穩定,而營業利益逐步成長,足茲證明本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用於充實營運資金之效益應已顯現。

綜上所述,本公司 113 年度發行之第一次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整體效益應已顯現。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應記載事項:

(一) 資金來源

  1. 本次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臺幣 2,530,000 仟元。

  2. 資金來源:

(1) 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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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 10,000 張,每張面額新臺幣 100 仟元,總發行面額上限為新臺幣 1,000,000 仟元,發行期間三年,票面利率 0%,依票面金額 100%~103% 發行,預計募集金額上限為新臺幣 1,030,000 仟元,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2)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 15,000 張,每張面額新臺幣 100 仟元,總發行面額上限為新臺幣 1,500,000 仟元,發行期間三年,票面利率 0%。另本轉換公司債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底標以不低於票面金額之 100%為限,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3)本次擬發行之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實際發行時如未足額發行導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將減少充實營運資金,如實際募集資金金額高於預計募集金額,增加之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3.計劃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單位:新臺幣仟元

計畫項目 預計完成日期 所需資金總額 預計資金運用進度
114 年 115 年
第四季 第一季
償還銀行借款 114 年第四季 570,000 570,000
充實營運資金 115 年第一季 1,960,000 100,000 1,860,000
合計 2,530,000 670,000 1,860,000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4.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本公司本次辦理 114 年度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擬募集總金額為 2,530,000 仟元,其中 1,960,000 仟元係計畫用以充實營運資金,除可增加資金靈活運用空間、提供公司中長期競爭力外,藉此強化財務結構,以因應本公司未來營運規模擴充及業務成長所需資金;另外 570,000 仟元係計畫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可減少利息支出及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以本公司擬償還之銀行借款利率設算,預計 114 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 938 仟元,爾後每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 11,260 仟元,除減輕財務負擔外,亦可提升償債能力及降低對銀行之依存度,且可強化財務結構及降低營運風險,增加資金調度彈性。

(二)本次發行公司債者,應參照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揭露有關事項及其償債款項之籌集計劃與保管方法:

1.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之規定,應揭露事項:

項目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公司名稱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債種類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項目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 發行總面額:上限新臺幣 1,000,000 仟元
每張面額:新臺幣 100 仟元整
(依票面金額之 100%~103%發行) 發行總面額:上限新臺幣 1,500,000 仟元
每張面額:新臺幣 100 仟元整
(底標以不低於票面金額之 100%發行,實際發行價格以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4.公司債之利率 票面利率:0% 票面利率:0%
5.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1.發行期限:3 年
2.償還方法: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日後十個營業日內,依債券面額將本公司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一次償還,前述日期如於臺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1.發行期限:3 年
2.償還方法: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日後十個營業日內,依債券面額將本公司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一次償還,前述日期如於臺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6.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本公司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規劃本次發行之公司債,其償債款項之籌集方法及保管方法如下: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每年營運產生之資金、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本公司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規劃本次發行之公司債,其償債款項之籌集方法及保管方法如下: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每年營運產生之資金、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7.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詳本公開說明書參、二、(一)之說明 詳本公開說明書參、二、(一)之說明

項目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8.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 本公司 113 年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尚可轉換面額為 352,200 仟元 本公司 113 年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尚可轉換面額為 352,200 仟元
9.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 每張面額新臺幣 100 仟元整,依票面金額之 100%~103%發行 每張面額新臺幣 100 仟元整,底標以不低於票面金額之 100%發行
10.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 股份總額:額定資本 180,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臺幣 10 元
已發行股份總額:77,343,078 股
(包含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1,342,875 股,尚未完成變更登記)
已發行股份金額:773,430,780 元
(包含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13,428,750 元,尚未完成變更登記) 股份總額:額定資本 180,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臺幣 10 元
已發行股份總額:77,343,078 股
(包含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1,342,875 股,尚未完成變更登記)
已發行股份金額:773,430,780 元
(包含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13,428,750 元,尚未完成變更登記)
11.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 (114 年 6 月 30 日) 資產總額:8,639,639 仟元
負債總額:5,124,220 仟元
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3,515,419 仟元(依 114 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註:本公司係屬依證券交易法發行股票之公司,適用證券交易法第 28 條之 4 規定,其發行總額不受公司法第 247 條之規定。 資產總額:8,639,639 仟元
負債總額:5,124,220 仟元
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3,515,419 仟元(依 114 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註:本公司係屬依證券交易法發行股票之公司,適用證券交易法第 28 條之 4 規定,其發行總額不受公司法第 247 條之規定。
12.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肆、二」說明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肆、二」說明
13.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 受託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約定事項:主係約定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償債還款義務及違約之清償責任與程序 受託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約定事項:主係約定本次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償債還款義務及違約之清償責任與程序
14.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 代收款項銀行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 118 號 代收款項銀行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 118 號
15.有承銷或 承銷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 承銷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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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
約定事項:主係約定申報生效後之相關對外公開銷售事務之權利及義務
約定事項:主係約定申報生效後之相關對外公開銷售事務之權利及義務
16.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 不適用 不適用
17.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 不適用 不適用
18.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
19.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請參閱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請參閱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20.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 不適用 不適用
21.董事會之議事錄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陸、重要決議」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陸、重要決議」
22.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

2.如有委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者:不適用。

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權利者,並應揭露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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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與對股東權益影響:

(1)發行及轉換辦法:附件一及附件二。 (2)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與對股東權益影響: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參、二、(八)、4、(2)」之說明。

(三)本次發行特別股者,應揭露每股面額、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對特別股股東權益影響、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對股東權益影響及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所規定之事項:不適用。 (四)上市或上櫃公司發行未上市或未上櫃特別股者,應揭露發行目的、不擬上市或上櫃原因、對現有股東及潛在投資人權益之影響及未來有無申請上市或上櫃之計畫:不適用。 (五)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五條規定核准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發行新股者,應說明未來上市(櫃)計畫:不適用。 (六)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者,應揭露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不適用。 (七)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應揭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辦法:不適用。 (八)說明本次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並應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說明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與其合理性及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額:

  1. 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資金計畫之可行性評估

(1) 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之適法性

本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業經本公司114年10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且經查閱本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之計畫內容及決議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等相關法令之規定;另參酌翰辰法律事務所邱雅文律師對本次募資計畫所出具適法性之法律意見書,顯示本公司本次募資計畫業已符合相關法令之規範,於法定程序上應屬適法可行。

(2) 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募集完成之可行性

本公司本次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及轉換辦法係參酌本公司所屬產業狀況及資本市場接受度而訂定,且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之承銷方式,將依照「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分別採競價拍賣及詢價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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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方式辦理公開銷售,並由承銷團餘額包銷,應可確保本次資金募集完成,故本公司本次資金之募集完成應具可行性。

(3)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資金運用計畫項目之可行性

A.償還銀行借款

本公司本次預計將以募得資金中之 570,000 仟元,用於償還銀行借款,經參閱本公司本次欲償還之借款明細及所提供之各該借款之借款合約得知,該等借款確實存在且本公司與相關金融機構並無不得提前償還或其他特殊限制條款之約定,因此本次募集資金案俟募集完成後,即可依資金運用計畫進行償還銀行借款作業,對於本公司減輕利息負擔、改善財務結構並提升財務融通彈性,可收立竿見影之效,故本次資金運用於償還銀行借款之計畫應具可行性。

B.充實營運資金

本公司本次預計將以募得資金中之 1,960,000 仟元,作為充實營運資金之用,考量案件申報主管機關及資金募集時程,預計資金將於 114 年第四季募集完成,並分別於 114 年第四季及 115 年第一季按計畫投入充實營運資金,除可增加長期資金穩定度,提高本公司中長期競爭力外,更能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以因應未來營運規模擴充及業務成長所需之資金需求,故本次充實營運資金之計畫項目及運用進度應屬可行。

綜上所述,本公司本次發行 114 年度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就其法定程序、資金取得及資金用運計畫等各方面均具可行性,故整體而言,本公司本次募資計畫應屬可行。

2.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資金計畫之必要性評估

本次增資計畫所籌資金將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茲將其資金運用項目之必要性分數如下:

(1)償還銀行借款之必要性

A.減少利息支出對獲利能力侵蝕及降低財務風險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目/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前二季
營業收入 2,610,978 2,399,389 6,116,009 4,861,545
營業利益 206,756 185,799 899,100 964,072
銀行借款 560,000 548,000 0 470,000
銀行借款利息費用 8,200 11,545 11,408 2,889
銀行借款利息費用占營業利益比率 3.97% 6.21% 0.00% 0.30%

資料來源:本公司 111~113 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務報告及本公司提供。 註:截至評估報告出具日止,本公司之長短期銀行借款為 570,000 仟元。

本公司 111~113 年度及 114 年前二季銀行借款之利息費用分別為 8,200 仟元、11,545 仟元、11,408 仟元及 2,889 仟元,占營業利益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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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為 3.97%、6.21%、0% 及 0.30%。本公司營業收入除 112 年微幅下降外,113 年度及 114 年第二季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 154.90% 及 127.88%,為因應營運規模漸增,日常營運所需資金亦隨之增加,故持續透過銀行借款以支應營運所需,雖本公司已於 112 年底及 113 年底分別辦理現金增資及可轉換公司債部分用以償還銀行借款 530,100 仟元及 618,000 仟元,然因營收規模仍持續擴大,為配合日常營運所需而增加借款,加上利率攀升,若持續以銀行借款方式支應資金缺口,屆時經營成果將被舉債產生之利息支出所侵蝕,對資金運用空間亦大幅壓縮。故本公司本次擬辦理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用以償還銀行借款 570,000 仟元,依擬償還之銀行借款利率予以設算,預計 114 年及以後年度每年可節省銀行利息支出分別為 938 仟元及 11,260 仟元,不僅可減少本公司利息負擔,預留銀行借款額度以支應景氣急遽變化之不時之需,亦可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增加資金運用彈性以提升公司本身經營應變能力,避免公司曝露於較高之營運及財務風險,更有助於公司未來中長期發展,因此本公司本次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用以償還銀行借款確有其必要性。

B.改善財務結構,強化償債能力 單位:%

| 項目/年度 | | 114 年第二季 (募資前) | 114 年第四季 (募資後)(註) | | --- | --- | --- | --- | | 財務結構 | 負債比率 | 60.33 | 67.24 | | | 長期資金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482.60 | 745.59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136.14 | 210.06 | | | 速動比率 | 115.22 | 185.92 |

資料來源:114 年度第二季底個體自結報表及本公司提供。 註:籌資後預估數係依 114 年 6 月底之數據,考量本公司本次募資金額及償還銀行借款後予以設算。

本公司預計於 114 年第四季完成資金募集作業後,旋即將部分資金 570,000 仟元用以償還銀行借款,以本公司 114 年第二季所提供之個體自結財務報表,並考量本次募資金額及償還銀行借款時間點為基礎,就募集資金前後比較,在財務結構方面,負債比率將由 60.33% 因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而上升至 67.24%,未來隨轉換公司債陸續轉換後,本公司之負債比率將會逐步降低;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亦由 482.60% 提升至 745.59%,顯示本公司財務風險於籌資後下降;而在償債能力方面,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則分別由 136.14% 及 115.22% 上升至 210.06% 及 185.92%,未來若隨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而提升自有資金比例,本公司負債佔資產比率將下降,財務結構將更為顯著改善,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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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提升中長期競爭力,並降低財務及營運之風險,故本公司本次辦理籌資計畫實有其必要性。

C. 降低對銀行的依存度及預留未來舉債空間,增加資金調度彈性

本公司 111~113 年度及 114 年前二季銀行借款金額分別為 560,000 仟元、548,000 仟元、0 仟元及 470,000 仟元,本公司 113 年度雖因前次辦理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部分用以償還銀行借款使得銀行借款金額下降,惟 114 年前二季再度回升至 470,000 仟元,114 年截至評估報告日止已來到 570,000 仟元,顯示其營運資金仍多透過銀行融資支應,資金需求在景氣不確定環境下對銀行借款仍具一定依存度。本公司本次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所募集之資金 570,000 仟元用以償還銀行借款,不僅可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且可預留未來資金運用之調度空間,避免景氣惡化時銀行緊縮銀根而增加公司財務營運風險,近年受到通膨壓力攀升、美中科技貿易爭端及地緣政治緊張等環境因素紛擾下,使得全球景氣及整體經濟混沌不明,銀行借款穩定性可能隨著金融政策之轉變而有所調整,當過度仰賴金融機構籌措資金,倘若未來遇經營環境惡劣或金融機構政策變化時,易受金融機構授信額度限制及金融政策轉趨緊縮而影響公司資金之取得,屆時不僅將加重利息之負擔,同時亦將削弱公司對於產業景氣變化之應變能力,而面臨資金周轉困難之窘境,致增加公司財務營運風險,因此基於公司永續經營之穩健性及財務結構之安全性,本公司藉由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募集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可有效降低營運風險,實有其必要性。

(2) 充實營運資金

隨著製造業庫存壓力逐步緩解,加上全球通膨呈現緩和態勢與國內外需求回溫,台灣製造業的景氣動能正朝正向邁進,工研院 IEKCQM 預測 114 年製造業產值可望達 25.9 兆元新台幣,年增 6.48%。主要受惠於終端電子產品需求回溫,資料中心建置與雲端運算持續推升伺服器、高階儲存與 AI 相關設備出貨,另 5G、AIoT、電子零組件與顯示器等產品亦因技術升級與低基期效應帶動,整體產值呈正向成長。另 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 指出,2023 年全球 AI 市場規模已達 1,963.4 億美元,預估至 2032 年將成長至 2 兆 740 億美元,2024~2032 年複合年成長率達 35.7%。生成式 AI 技術已廣泛應用於金融服務、醫療保健、零售、製造及教育等領域,協助企業自動化內容生成,輔助程式撰寫、智慧客服與市場預測,有效提升生產力並降低成本。在醫療領域中,生成式 AI 協助影像判讀與診斷;零售領域則透過供應鏈預測與個人化推薦,強化營運效率並推動服務模式革新,顯示生成式 AI 與大型語言模型驅動應用擴散的速度驚人,全球 AI 市場正處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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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成長與產業化階段。

在國際需求面,美國持續推動寬頻公平存取和部署計畫(BEAD),撥款約425億美元用於寬頻網路、光纖與5G基礎建設,並結合衛星通訊以縮減數位落差。由於美國市場為台灣整體網通產品之最大出口國,預計將為我國帶來最直接之訂單機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112年度 113年度 113年前二季 114年前二季
營業收入 2,399,389 6,116,009 2,133,343 4,861,545
營業收入成長率 154.90 127.88

資料來源: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務報告及本公司提供之自結報表。

本公司主要提供高頻連接器及光通訊相關之接收器與元件產品之設計、研發、生產及銷售,應用領域涵蓋固定寬頻、資料中心、5G、有線電視及有線寬頻等產業,113年度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主要受惠於美國啟動寬頻基礎建設,帶動資料中心建置加速,加上OpenAI全面開放ChatGPT等生成式AI,進一步刺激高效運算需求成長,使資料中心需求激增,且114年前二季持續受惠於AI人工智慧發展,客戶對於數據中心或基礎建設需求強烈,加上114年初為因應台灣春節假期提早備料以及避免關稅政策之不確定性而積極拉貨,使得營業收入持續上升,隨著本公司營業規模的拓展,所需之相關原物料備料規模亦將隨之增加,以因應出貨需求,致使本公司需動撥銀行借款支應營運資金,故營收維持成長趨勢將使本公司營運資金更趨緊俏,顯示本公司確有充實營運資金之必要。

3.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資金計畫之合理性評估

(1)本次現金增資資金運用計畫及預計進度之合理性

單位:新臺幣仟元

計畫項目 預計完成日期 所需資金總額 預計資金運用進度
114年 115年
第四季 第一季
償還銀行借款 114年第四季 570,000 570,000
充實營運資金 115年第一季 1,960,000 100,000 1,860,000
合計 2,530,000 670,000 1,860,000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本公司本次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所募集之資金,擬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經考量主管機關審案時間及資金募集相關作業時程,推估本次資金預計於114年第四季募集完成,將可陸續動用資金,以支應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之所需資金,且本公司擬償還之銀行借款合約中,並無提前還款之限制,故本公司本次資金運用計畫之預計進度應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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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資金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理性

A.償還銀行借款

(A)減省利息支出,增加資金靈活運用空間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貸款機構 利率(%) 借款期間 原貸款用途 原貸款金額 預計償還金額 114 年可節省利息 以後年度可節省利息
彰化銀行 1.97% 113/11/30-114/11/30(註) 營運周轉 100,000 100,000 164 1,970
彰化銀行 1.97% 113/11/30-114/11/30(註) 營運周轉 50,000 50,000 82 985
台新銀行 1.95% 114/1/31-115/1/31(註) 營運周轉 100,000 100,000 163 1,950
國泰世華 1.90% 114/8/22~115/8/22(註) 營運周轉 100,000 100,000 158 1,900
中國信託 2.00% 114/5/31~115/5/31(註) 營運周轉 120,000 120,000 200 2,400
永豐銀行 2.055% 114/8/21~115/8/31(註) 營運周轉 100,000 100,000 171 2,055
合計 570,000 570,000 938 11,260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註:契約期間係以授信額度通知書簽屬日期為主,上述融資合約在契約期間皆得以循環動用,且到期後可續展借款。

本公司本次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預計於114年第四季募集完成,其中570,000仟元係用以償還銀行借款。經參酌預計償還銀行借款之金額、利率水準及還款時點,依擬償還之銀行借款利率予以設算,預計114年及以後年度每年可節省之利息支出分別為938仟元及11,260仟元。故本公司本次募資計畫用以償還銀行借款,預計可節省銀行利息費用,降低財務負擔,進而加強公司競爭力之效益尚屬合理。

(B)強化財務結構並提升償債能力

單位:%

項目/年度 募集資金前114年第二季 募集資金後(預估)114年第四季
轉換前 轉換後
財務結構 負債比率 60.33 67.24 44.13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482.60 745.59 745.59
償債能力 流動比率 136.14 210.06 210.06
速動比率 115.22 185.92 185.92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如上表所示,在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方面,本公司辦理114年度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後,將募集資金之570,000仟元用以償還銀行借款、1,960,000仟元用以充實營運資金,在財務結構方面,在可轉換公司債全數未轉換前,負債比率雖無降低,惟隨轉換公司債陸續轉換後,本公司之負債比率將會逐


步下降至 44.13%,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提升為 745.59%,使本公司之財務結構優化,另在償債能力方面,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於募資後將上升至 210.06% 及 185.92%,均較募資前有所提升。因此本公司本次募集計畫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將改善財務結構並提升償債能力之效益尚屬合理。

(C)降低對銀行的依存度及預留未來舉債空間,增加資金調度彈性

本公司主要係以銀行融資方式支應營運所需資金,惟若未來利率持續走揚,勢將面臨較高之資金成本,另亦可能面臨銀行體系因總體經濟不佳而縮減融資額度,且長期透過金融機構借款舉債經營,過度擴張信用之結果將可能使公司財務結構惡化。因此,本公司本次募集計畫部分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可有效降低本公司對銀行依存度,及避免利率走揚增加利息支出侵蝕本公司獲利,並預留資金調度之靈活運用空間,故本次募資計畫對降低本公司對金融機構依存度,增加資金靈活運用空間,其預計效益應屬合理。

B.充實營運資金

本公司本次募集資金中之1,960,000仟元預計於114年第四季及115年第一季用以充實營運資金,可避免以金融機構借款方式來支應營運資金之情況,以目前本公司擬償還之銀行借款利率約為 1.97% 估算,預計每年可節省利息支出38,612仟元,可避免利息支出侵蝕獲利並可強化財務結構,其節省利息支出之效益應屬合理。另經檢視本公司114及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與要求最低現金餘額之估算依據,以及考量本公司營運規模日益擴增,以本次募集資金支應本公司日常營運所需之資金,將可降低對銀行之依存度、增加資金調度之靈活性,對本公司未來營運發展將有所助益,預期效益應屬合理。

綜上所述,本公司本次計畫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應具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

4.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1)比較各資金調度來源

一般上市(櫃)公司較常用之籌資工具,可分為股權相關之籌資工具及與債權有關之籌資工具,前者如現金增資(普通股或特別股)及海外存託憑證,後者如國內外轉換公司債、一般公司債及銀行貸款。茲比較各種資金調度來源有利及不利因素如下:

項目 有利因素 不利因素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提高自有資本比率,改善財務結構,減少利息支出,降低財務風險,提昇競爭力。 1.獲利水準易因股本膨脹而被立即稀釋。
2.對於股權較不集中之公司,其經營權

| | | 2.目前最普遍之金融商品,一般投資者接受程度高,資金募集計畫較易順利完成。 3.員工依法得優先認購 10%~15%,成為公司股東,提升員工對公司之認同度及向心力。 | 易受威脅。 3.承銷價與市價若無合理差價,則不易籌集成功。 4.原股東有認股資金需求之壓力。 | | --- | --- | --- | --- | | 債權 | 海外存託憑證(GDR) | 1.藉海外市場募集資金動作,拓展公司海外知名度。 2.發行價格一般高於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時點之國內普通股價格,相當於以較高價格溢價發行股票,籌募資金較多。 3.募資對象以國外法人為主,避免國內籌碼膨脹太多,對股價產生不利影響。 4.提高自有資本比率,改善財務結構。 | 1.公司海外知名度高低及其產業成長性將影響資金募集計畫成功與否。 2.目前國內法令規定,海外存託憑證雖可轉換為普通股,惟手續繁雜,買賣易受限,致流通性不高,募集計畫將受影響。 3.固定發行成本較高,為符合規模經濟效益,募集資金不宜過低。 4.因股本膨脹,對每股盈餘有稀釋效果。 | | | 銀行借款或發行銀行承兌匯票 | 1.資金挹注能暫時支應公司資金需求。 2.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利用較低成本,創造較高之利潤。 3.資金籌措不需經主管機關審核,程序簡便,籌資時間相對較短。 4.資金額度運用之彈性較大。 | 1.利息負擔較重,負債增加,易侵蝕公司獲利。 2.財務結構惡化,降低同業競爭能力。 3.融通期限一般較短,且需提供擔保品。 4.限制條款較多且嚴格。 5.長期投資或固定資產投資不宜以銀行短期借款支應。 | | 債權 | 普通公司債 | 1.每股盈餘未有被稀釋之虞。 2.公司債之債權人對公司無管理權,對公司經營權掌握不致造成重大影響。 3.可取得中、長期穩定資金。 4.債息帳列費用,有節稅效果。 | 1.利息負擔較重,負債增加,易侵蝕公司獲利。 2.財務結構惡化,降低同業競爭能力。 3.公司債期限屆滿後,公司將面臨龐大資金贖回壓力。 4.因國內目前缺乏客觀之債信評等,資訊不完全,資金募集較為不利。 | | | 轉換公司債 | 1.因其附有「轉換權」,票面利率較長期性借款為低,故其資金募集成本較低。 2.債權人請求轉換時點不一,將延緩對每股盈餘之稀釋效果。 3.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未要求轉換前對公司無經營權,故對經營權之影響較小。 4.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即由負債轉變成資本,除可節省利息支出外,亦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大資金壓力。 5.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一般較發行轉換公司債時之普通股時價為高,相當於以較高價格溢價發行股票。 | 1.轉換公司債未全數轉換前,對財務結構之改善仍屬有限。 2.依目前市場發行之轉換公司債,其轉換與否之主導權屬債權人,發行人較難以掌握其資金調度計畫。 3.債權人要求贖回或到期無人轉換,發行公司將面臨較大資金壓力。 |

本公司可茲運用之籌資工具包括銀行借款、發行普通公司債、轉換公司債、現金增資及海外存託憑證等。經考量目前之財務結構,若採銀行借款舉債融通,則易受產業景氣反轉或經營環境轉劣,資金調度易受融資額度限制及金融緊縮之影響而愈形困難,進而提高公司財務及營運之風險,影響公司競爭力,自不宜再以金融機構短期融資方式支應;若採用發行普通公司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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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資方式,因長期借款額度之洽談及辦理頗為耗時,且將產生實際利息支出,進而增加財務負擔並實際稀釋每股盈餘;若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因固定發行成本較高,且存在不確定因素較多,是以此次募資計劃暫不予以考慮海外籌資工具。而若以大幅現金增資方式籌措資金,雖可減少利息負擔並降低負債比率,惟將立即膨脹股本,對每股盈餘將產生較大之稀釋作用;若以發行轉換公司債支應,其殖利率較低,可較銀行借款節省利息支出,且不致立即產生稀釋每股盈餘之效果。

經比較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當年度每股盈餘之影響性及財務上負擔後,基於資金成本之考量,本公司擬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係較有利公司之中長期發展,故本次資金籌措方式應具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2)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發行人當年度每股盈餘稀釋、財務負擔、股權之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

A. 對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目前一般上市櫃公司使用的籌資工具包括現金增資、銀行借款、發行公司債、轉換公司債及海外存託憑證等。考量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固定發行成本較高,且尚需考量匯率波動風險,故本公司本次募資計畫並未考慮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另就債權籌措資金之方式比較,以銀行借款而言,借款期間屆滿將承受還款之壓力,且資金成本較高;以發行普通公司債而言,尚需考量本公司規模、債信、擔保情況與市場接受度,發行成本亦不低。銀行借款與發行普通公司債之效果相同,以下僅就銀行借款、發行轉換公司債及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等三種籌資方式,比較其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單位:新臺幣仟元;仟股

項目 銀行借款 現金增資 轉換公司債
全數未轉換 全數轉換
光聖二 光聖三 光聖二 光聖三
籌資金額(仟元)(註1) 2,530,000 2,530,000 1,030,000 1,500,000 1,030,000 1,500,000
籌資工具利率(註2) 2.055%
資金成本(仟元)(註2) 51,992
籌資前流通在外股數(仟股)(註3) 76,000 76,000 76,000 76,000
預計增加發行股數(仟股)(註4) 4,526 2,992
籌資後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註4) 76,000 80,526 76,000 78,992
股權最大稀釋程度(註5)(A) 5.62% 3.79%
每股盈餘最大稀釋程度(1-(1/(1+A)) 5.32% 3.65%

註1:本籌資計畫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募集總金額最高為2,530,000仟元。 註2:在不考慮發行成本下,各種籌資工具之資金成本分別為: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0% 、本公司銀行借款利率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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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為 $1.90% \sim 2.055%$ ,取其最高 $2.055%$ 作為估算依據、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為 $0%$ 。

註3:籌資前普通股流通在外股數係以最近一次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之實收股本股數76,000,203股計算。

註4:若以本次申報日(114/10/21)前一、三、五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擇一者(執低)為799.2元,

(1) 若採全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參考價格之 $70%$ ),暫定發行價格以559元(即基準價格799.2元x $70%$) 估算,募集2,530,000仟元之現金增資,預計最大可能轉換增加普通股股數4,526仟股(即2,530,000仟元/559元),期末已發行股數為80,526仟股。

(2) 若採全數發行轉換公司債,其中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暫定轉換溢價率為 $105.01% \sim 115.00%$ ,若依 $105.44%$ 溢價率暫定轉換價格842.70元計算(即799.20元x105.44%),則最大可能轉換為普通股股數為1,186仟股(即1,000,000仟元/842.70元),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暫定轉換溢價率為 $102.00% \sim 110.00%$ ,若依 $103.91%$ 溢價率暫定轉換價格830.40元計算(即799.20元x103.91%),則最大可能轉換為普通股股數為1,806仟股(即1,500,000仟元/830.40元),全數轉換後期末已發行股數為78,992仟股。

註5:股權最大稀釋程度=1-(籌資前流通在外股數/籌資後流通在外股數),並假設原股東未參與認購現金增資普通股或轉換公司債。

經上表設算,本次籌集資金計畫若採以銀行借款方式籌資,因有資金成本而侵蝕到本公司獲利水準。若以辦理現金增資方式籌資,其資金成本雖低於其他籌資方式,然其股本立即增加幅度及對每股盈餘稀釋程度相對較高。而本公司本次擬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就轉換公司債之特性觀之,在債權人未要求執行轉換權利前,對公司並無股權稀釋作用;且因債權人在可轉換期間內可選擇對其較有利之時間點進行轉換,債權人於日後行使轉換權之時點不一,故對本公司獲利稀釋程度不若辦理現金增資之立即顯現,對股權稀釋具有遞延效果,有助於維持平穩之獲利能力,以保障股東長期穩定報酬率,故考量各工具對每股盈餘之稀釋效果下,本公司本次以轉換公司債方式募集資金之原因尚屬合理。

B.對公司財務負擔之影響

上表除現金增資外均為負債性質,負債性質工具均有到期時償還之金資壓力,然其中轉換公司債因持有人具有轉換成普通股之權利,到期前債券持有人如將債券轉換成普通股,則到期時償還之資金壓力將相對減少。

本公司採不同籌資工具融通對財務負擔之影響,以資金成本分析,銀行款之資金成本較大,轉換公司債及現金增資則較無增加公司財務負擔,本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雖需依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32號及39號規定計算應攤銷認列之利息費用,然實質上本公司並未實現以現金支付此筆利息,故有利於提升公司金資運用之靈活度。另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由負債轉為資本,除可節省利息支出外,亦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大資金壓力。因此,本公司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可減少公司財務負擔並降低財務風險,較有利於公司之中長期發展,為公司較佳之資金籌措方式。

在還款壓力部分,公司採銀行借款籌集資金會面臨分期還款或到期還款之壓力,如為短期借款之再融資則尚須視銀行對公司之承作意願或調高利率,而若採發行轉換公司債方式,投資人將視未來公司股價表現,有機會陸續將債券轉換為普通股,股本化後原債權人成為公司股東,則無到期還款問題。若股價表現不佳,則公司亦須面臨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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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贖回之資金調度壓力,但與銀行借款相較,銀行借款之還款壓力為未來既定事實,而轉換公司債之到期贖回仍需視轉換情況而定。故整體而言,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對公司之財務負擔應相對較低。

C. 對發行人股權之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

(A) 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若本公司本次以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面額上限為 2,5000,000 仟元,由於轉換公司債屬負債性質之籌資方式,在債權人要求轉換前對公司股權並無稀釋之情形,且債權人於轉換期間會選擇對其較有利的時點再進行轉換,因此,股權稀釋具有遞延效果,不致對公司經營權及每股盈餘立即產生衝擊。若以本次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假設分別按其暫定轉換價格 842.70 元及 830.40 元轉換為普通股,則可增加 2,992 仟股,其對原股東之最大稀釋比率計算如下:

本次擬發行轉換公司債可轉換股數
= 目前流通在外股數+本次擬發行轉換公司債可轉換股數
(1,000,000 仟元/842.70 元) 仟股+ (1,500,000 仟元/830.40 元) 仟股
= 76,000 仟股+ (1,000,000 仟元/842.70 元) 仟股+ (1,500,000 仟元/830.40 元) 仟股
= 2,992 仟股
= 78,992 仟股
=3.79%

由上述計算結果顯示,在考量股權稀釋程度之觀點上,假設以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面額上限為 1,000,000 仟元,依轉換價格 842.70 元申請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以及本次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面額上限為 1,500,000 仟元,依轉換價格 830.40 元申請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其最大稀釋比率為 3.79%,稀釋效果有限,加上在債權人未要求轉換前對本公司股權並無稀釋之情形,對股權稀釋具有遞延效果,因此長期而言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不大。

(B) 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

對股東權益而言,雖發行轉換公司債於轉換前將略為增加公司負債,但隨著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時,除了可降低負債外,亦將迅速增加股東權益,進而提高每股淨值,且由上列之稀釋比率觀之,對股權稀釋程度尚屬有限,長期而言對現有股東之權益影響不大。

綜上所述,基於對本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盈餘稀釋、財務負擔、股權之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等綜合考量下,本次籌資計畫以辦理轉換公司債方式支應,對於本公司而言,誠屬較佳之資金調度來源。

  1. 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說明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與其合理性及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額: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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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說明本次發行價格、轉換價格、交換價格或認股價格之訂定方式:請參閱附件三及附件四。

(十)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1. 如為收購其他公司、擴建或新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者,應說明本次計畫完成後,預計可能增加之產銷量、值、成本結構(含總成本及單位成本)、獲利能力之變動情形、產品品質之改善情形及其他可能產生之效益:不適用。

  2. 如為轉投資其他公司,應列明下列事項:不適用。

  3. 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列明下列事項:

(1)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目前營運資金狀況、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並列示編制之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A.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參、二、(八)2.之說明」及所編製之114年度及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B.目前營運資金狀況、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 114年19月 (實際數) | 114年10月115年6月 (預估數) | | --- | --- | --- | --- | | 期初現金餘額(1) | | 2,340,357 | 3,710,400 | | 非融資性收入(2) | | 7,218,623 | 6,641,929 | | 非融資性支出(3) | | 6,352,099 | 10,218,193 | | 最低要求現金餘額(4) | | 2,000,000 | 2,000,000 | | 償還銀行借款(5) | | 1,689,120 | 1,120,000 | | 所需資金總額(6)=(3)+(4)+(5) | | 10,041,219 | 13,338,193 | | 現金餘額(短絀)(7)=(1)+(2)-(6) | | (482,239) | (2,985,864) | | 因應 方式 | 銀行借款 | 2,259,120 | 550,000 | | | 辦理可轉換公司債 | — | 2,530,000 |

資料來源:本公司114及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由上列彙總表可知,本公司114年10月至115年6月現金收支預計數之期初現金餘額與非融資性現金收入合計為10,352,329仟元,非融資性支出為10,218,193仟元,若加計最低要求現金餘額2,000,000仟元以及償還銀行借款1,120,000仟元,將出現資金缺口2,985,864仟元,若資金缺口均以增加銀行借款支應,將提高營運風險並侵蝕獲利,故為避免資金壓力並降低對銀行依存度及提高競爭力,本公司本次募資新台幣2,530,000仟元,將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除了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避免因舉債造成公司利息支出負擔,改善財務結構,使公司資金運用更有彈性,經營更加穩健,對本公司長期發展有正面助益,確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C.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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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期間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計
期初現金餘額 2,340,357 2,567,516 3,114,337 3,393,522 3,408,217 3,535,093 3,513,791 3,952,741 3,661,402 3,710,400 3,855,420 3,826,528 2,340,357
加:
應收款項收現 632,009 966,845 711,922 472,467 729,988 883,010 941,215 870,074 860,694 840,745 676,125 668,429 9,253,523
其他收入 2,237 17,138 6,560 27,189 5,309 43,179 6,624 38,868 3,295 22,888 3,388 22,887 199,562
合計 634,246 983,983 718,482 499,656 735,297 926,189 947,839 908,942 863,989 863,633 679,513 691,316 9,453,085
減:
應付款項付現 284,245 263,687 385,136 380,039 431,024 430,746 264,081 308,371 367,126 462,384 337,896 393,984 4,308,719
資本支出 1,984 1,372 4,077 2,788 2,980 1,045 4,970 1,053 3,535 1,600 1,100 1,100 27,604
長期投資 - 30,000 - - - 12,928 19,634 - - - - 100,000 162,562
費用付現 270,858 141,851 169,623 235,202 273,652 246,524 219,293 134,581 393,150 253,840 368,620 309,625 3,016,819
支付所得稅 - - - - - 155,322 - - 101,086 - - - 256,408
利息支出 - 252 214 451 743 926 750 610 861 789 789 - 6,385
發放現金股利 - - - - - - - 654,565 - - - - 654,565
發放董事酬勞及員工紅利 - - - - - - - 150,221 - - - - 150,221
其他支出 - - 247 - 22 - 161 - 113 - - - 543
合計 557,087 437,162 559,297 618,480 708,421 847,491 508,889 1,249,401 865,871 718,613 708,405 804,709 8,583,826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所需資金總額 2,557,087 2,437,162 2,559,297 2,618,480 2,708,421 2,847,491 2,508,889 3,249,401 2,865,871 2,718,613 2,708,405 2,804,709 10,583,826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短絀) 417,516 1,114,337 1,273,522 1,274,698 1,435,093 1,613,791 1,952,741 1,612,282 1,659,520 1,855,420 1,826,528 1,713,135 1,209,616
融資淨額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 - - - - - - - - - - 2,530,000 2,530,000
買回庫藏股 - - - (66,481) - - - - - - - - (66,481)
舉借銀行借款 150,000 - 270,000 350,000 300,000 370,000 200,000 299,120 320,000 200,000 350,000 - 2,809,120
償還銀行借款 - - (150,000) (150,000) (200,000) (470,000) (200,000) (250,000) (269,120) (200,000) (350,000) (570,000) (2,809,120)
合計 150,000 - 120,000 133,519 100,000 (100,000) - 49,120 50,880 - - 1,960,000 2,463,519
期末現金餘額 2,567,516 3,114,337 3,393,522 3,408,217 3,535,093 3,513,791 3,952,741 3,661,402 3,710,400 3,855,420 3,826,528 5,673,135 5,673,135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註:114年1月現金含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即定期存款79,253仟元)。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期間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計
期初現金餘額 5,673,135 5,461,793 4,865,171 4,694,257 4,268,797 3,695,061 2,359,852 2,275,304 2,349,391 2,386,849 2,648,707 3,069,183 5,673,135
加:
應收款項收現 631,297 624,619 835,606 631,345 685,551 920,222 1,059,599 1,137,464 1,163,335 1,174,400 1,221,939 1,183,095 11,268,472
其他收入 3,388 22,887 3,388 22,888 3,388 22,888 3,387 22,888 3,387 22,888 3,387 22,887 157,651
合計 634,685 647,506 838,994 654,233 688,939 943,110 1,062,986 1,160,352 1,166,722 1,197,288 1,225,326 1,205,982 11,426,123
減:
應付款項付現 545,148 617,652 655,272 665,532 670,320 700,416 671,688 595,080 524,628 471,632 344,654 401,864 6,863,886
資本支出 2,000 2,000 3,000 3,000 3,000 3,000 2,000 3,000 3,000 3,000 2,000 1,000 30,000
長期投資 - - - - - - - - - - - - -
費用付現 298,879 624,476 351,636 411,161 389,355 414,903 473,846 488,185 476,636 460,798 458,196 440,715 5,288,786
支付所得稅 - - - - 200,000 - - - 125,000 - - - 325,000
利息支出 - - - - - - - - - - - - -
發放現金股利 - - - - - 960,000 - - - - - - 960,000
發放董事酬勞及員工紅利 - - - - - 200,000 - - - - - - 200,000
其他支出 - - - - - - - - - - - - -
合計 846,027 1,244,128 1,009,908 1,079,693 1,262,675 2,278,319 1,147,534 1,086,265 1,129,264 935,430 804,850 843,579 13,667,672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所需資金總額 2,846,027 3,244,128 3,009,908 3,079,693 3,262,675 4,278,319 3,147,534 3,086,265 3,129,264 2,935,430 2,804,850 2,843,579 15,667,672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短絀) 3,461,793 2,865,171 2,694,257 2,268,797 1,695,061 359,852 275,304 349,391 386,849 648,707 1,069,183 1,431,586 1,431,586
融資淨額
現金增資 - - - - - - - - - - - - -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 - - - - - - - - - - - -
舉借銀行借款 - - - - - - - - - - - - -
償還銀行借款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 - - - - -
期末現金餘額 5,461,793 4,865,171 4,694,257 4,268,797 3,695,061 2,359,852 2,275,304 2,349,391 2,386,849 2,648,707 3,069,183 3,431,586 3,431,586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2)就公司申報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資本支出計畫、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或自有資產與風險性資產比率),說明償債或充實營運資金之原因

A.應收帳款收款政策及應付帳款付款政策

本公司之應收帳款收款政策主係考量客戶之營運規模、財務狀況、信用紀錄及過往交易情形等因素,予以適當之授信條件。本公司客戶之收款條件主要約為30天~120天之間。本公司每月應收款項收現數之編製基礎係參酌最近三年度應收款項收現天數而預估編製114年及115年各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之應收款項收現情形,其編製基礎尚屬合理。

在應付款項方面,應付款項包括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主係向本公司 100%轉投資公司光聖寧波與其他供應商進貨等,其付款條件主要為部分預付及60天~90天。本公司每月應付款項付現數之編製基礎係參酌最近三年度應付款項付款天數而預估編製114年及115年各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之應付款項付現情形,其編製基礎尚屬合理。

綜上所述,本公司114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應收款項收現天數及應付款項付款天數係參考過去實際收付款情形及對114115年度預估銷售情形予以調整,經評估應尚屬合理。

B.資本支出計畫

本公司114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中資本支出主要係依據目前經營策略、產業特性、市場需求及產能配置等因素所需,同時依據114年19月份實際情形予以編製。本公司預估114及115年度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支出金額分別為27,604仟元及30,000仟元,主係配合營運發展,預計增添設備、產線汰舊換新及廠房修繕支出等,隨著營運規模成長,產線機台陸續增添設備並進行汰舊換新,加上本公司陸續進行廠房修繕,其資金來源將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等方式支應,編製基礎尚屬合理。

C.財務槓桿度及負債比率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目/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前二季
負債比率% 39.54 48.40 60.33
營業(損)益(A) 185,799 899,100 964,072
利息費用(B) 12,594 14,652 14,080
財務槓桿度(A/(A-B)) 1.07 1.02 1.01
營業收入 2,399,389 6,116,009 4,861,545
本期淨利 168,042 1,057,601 517,504
每股盈餘(元) 2.53 14.30 6.85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務報告,114前二季係本公司提供。

財務槓桿度係為衡量企業舉債經營之財務風險,藉以評估利息費用變動對營業利益之影響程度,若公司未舉債經營,則其財務槓桿度為1倍,

100


指標數值愈大代表財務風險愈高,而指數若為正數,顯示舉債經營仍屬有利,惟若財務槓桿度小於1倍,則顯示本公司產生營業虧損。112113年度及114年前二季財務槓桿度分別為1.07倍、1.02倍及1.01倍,本次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擬募集總金額為2,530,000仟元,其中570,000仟元用以償還銀行借款,進而節省利息,故對本公司之財務槓桿度應有正面之影響。另本公司112113年度及114年前二季負債比率分別為 39.54% 、 48.40% 及 60.33% ,顯示本公司資金需求有一定程度仰賴銀行借款之情形,本公司預計於114年第四季募資完成即按資金運用進度償還銀行借款,114年度約可節省利息支出938仟元,往後年度均可節省利息支出11,260仟元,故本公司本次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經由資本市場取得穩定之長期資金,並償還銀行借款,將可適度減輕財務負擔,進而強化財務結構及節省相關利息支出,應屬必要及合理。另就財務結構而言,本次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措資金,對於負債比率尚無重大差異,因轉換公司債於轉換前仍屬負債性質,隨著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陸續轉換為普通股,本公司之負債比率會逐步降低,且本次籌資採用轉換公司債部分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在負債比率微幅增加下,且能提高流動與速動比率,故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償還銀行借款與充實營運資金應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3)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若原借款係用以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建工程款或承攬工程,應就預計自購置該營建用地至營建個案銷售完竣或承攬工程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說明原借款原因,並就認列損益之時點、金額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達成情形

A.本次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者,償債之相關明細暨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合理性及顯現之效益

單位:新臺幣仟元

貸款機構 利率(%) 借款期間 最初動撥日期 原貸款用途 原貸款金額 預計償還金額
彰化銀行 1.97% 113/11/30-114/11/30(註) 114/5/29 營運周轉 100,000 100,000
彰化銀行 1.97% 113/11/30-114/11/30(註) 114/1/24 營運周轉 50,000 50,000
台新銀行 1.95% 114/1/31-115/1/31(註) 114/1/22 營運周轉 100,000 100,000
國泰世華 1.90% 114/8/22~115/8/22(註) 114/4/11 營運周轉 100,000 100,000
中國信託 2.00% 114/5/31~115/5/31(註) 114/3/28 營運周轉 120,000 120,000
永豐銀行 2.06% 114/8/21~115/8/31(註) 114/9/26 營運周轉 100,000 100,000
合計 570,000 570,000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註:契約期間係以授信額度通知書簽屬日期為主,上述融資合約在契約期間皆得以循環動用,且到期後可續展借款。


(A)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公司本次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預計籌募資金 2,530,000 仟元,其中 570,000 仟元將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原借款用途為支應營運所需之購料及日常營運週轉金借款。

本公司主要係從事高頻連接器及光通訊產品之設計、研發、生產及銷售,應用領域涵蓋網路、通訊及消費性電子等產業,隨著 AI 熱潮崛起,科技巨頭紛紛推出客製化 AI 程式,並從生成式 AI 逐漸升級成多模態 AI,具備更多進階生成能力,允許用戶自身訂製語言模型,簡化大量運算或搜尋等作業,且應用領域從文字、圖片搜尋提升至動態影片製作,由於多模態 AI 需仰賴大量的運算,使數據中心建置需求增加,帶動本公司光通訊被動元件之銷售,為因應未來市場布局策略及營運規模成長之購料等支出,本公司須具備足夠之營運週轉金及資金靈活調度能力,以面對市場之激烈競爭,故為支應經常性之購料款、研究發展費用、資產維護費用、人事成本等相關支出,本公司須有基本營運資金,並於自有資金不足時舉債因應,因此於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前,該等金融機構借款仍須存續,始能維持公司正常營運,故原借款用以營運週轉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B)原借款用途之效益評估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113 年第四季 114 年第一季 114 年第二季
金額 金額 成長率 金額 成長率
營業收入(單季) 2,417,159 2,028,083 (16.10) 2,833,462 39.71
營業毛利(單季) 1,207,258 945,498 (21.68) 1,571,419 66.20
營業利益(單季) 356,372 332,319 (6.75) 631,753 90.10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3 年 第一季 | 114 年第一季 | | 113 年 第二季 | 114 年第二季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金額 | 成長率 | 金額 | 金額 | 成長率 | | 營業收入(單季) | 776,692 | 2,028,083 | 161.12 | 1,356,651 | 2,833,462 | 108.86 | | 營業毛利(單季) | 322,840 | 945,498 | 192.87 | 619,353 | 1,571,419 | 153.72 | | 營業利益(單季) | 71,400 | 332,319 | 365.44 | 212,132 | 631,753 | 197.81 |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本公司多以銀行借款因應營運所需,113 年度雖用可轉換公司債之募集金額償還所有銀行借款,然本公司營運持續穩定發展,114

102


年第一季起就陸續動用銀行借款以因應其營運所需,由上表可知,114年第一季起各季營業收入分別較前一季變動(16.10)%及 39.71%,雖114年第一季單季因係年底備貨高峰過後之時點,使得單季營業收入相較113年第四季單季下滑,惟其較113年第一季單季仍成長 161.12%,顯示其原借款用途之效益已顯現。本公司主係因AI的快速發展帶動虛擬科技智慧進化,關鍵硬體與基礎建設等升級將更加明朗,本公司114年起持續受惠於美國致力於AI基礎設施之建置,以確保美國在Trustworthy AI系統的開發和應用方面持續保持領先地位,帶動單價較高之光通訊產品銷售量及銷售金額增加,使本公司營業收入逐季成長,營業毛利及營業利益亦逐步增加,114年第二季營業毛利及營業利益分別較前一季大幅成長 153.72% 及 197.81%,在營收規模增加之情況下,相對之購料需求等經常性支出亦隨之增加,藉由銀行借款資金挹注,有利其營業活動資金之運轉,得以維持營業毛利和營業利益逐步成長,並有充足資金投入擴展業務及優化產品組合等各項活動以強化其競爭力,故對提升業績及挹注獲利確有其實質之效益,可見原借款用以支應營運資金,對於支撐業務發展進而挹注獲利能力之效益已有所顯現。

B. 若原借款係用以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建工程款或承攬工程,應就預計自購置該營建用地至營建個案銷售完竣或承攬工程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說明原借款原因,並就認列損益之時點、金額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達成情形:不適用。

(4) 現金收支預測表中,未來如有重大資本支出及長期股權投資合計之金額達本次募資金額百分之六十者,應敘明其必要性、預計資金來源及效益。

本公司本次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計畫係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募集資金總額為2,530,000仟元。經檢視本公司本次申報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募資計畫所編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本公司114年10~12月份及115年度之現金收支預測表中,資本支出金額為33,800仟元,長期投資金額為100,000仟元,合計共133,800仟元,佔本次募資金額2,530,000仟元之 5.29%,未達本次募資金額百分之六十,故不適用本項評估。

  1. 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建工程款或承攬工程者,應詳列預計自購買土地至營建個案銷售完竣或承攬工程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並就認列損益之時點、金額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2. 購買未完工程並承受賣方未履行契約者,應列明買方轉讓理由、受讓價格決定依據及受讓過程對契約相對人權利義務之影響:不適用。

103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104


肆、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1.簡明財務報表-國際財務會計準則

(1)簡明資產負債表-國際財務會計準則(合併)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 | | | | | 114年第二季 財務資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9年 | 110年 | 111年 | 112年 | | 113年 | | 流動資產 | | 2,036,077 | 2,199,259 | 2,489,389 | 2,209,238 | 5,046,558 | 6,458,764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628,372 | 611,503 | 608,478 | 556,492 | 1,106,253 | 1,114,244 | | 無形資產 | | 8,637 | 9,201 | 9,740 | 7,591 | 20,096 | 16,433 | | 其他資產 | | 232,938 | 269,615 | 302,620 | 574,496 | 858,302 | 1,050,198 | | 資產總額 | | 2,906,024 | 3,089,578 | 3,410,227 | 3,347,817 | 7,031,209 | 8,639,639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819,360 | 978,644 | 1,053,419 | 1,034,271 | 2,180,400 | 3,951,605 | | | 分配後 | 885,660 | 1,058,204 | 1,192,649 | 1,193,031 | 2,834,002 | 3,951,605 | | 非流動負債 | | 377,631 | 373,405 | 364,557 | 262,820 | 1,152,827 | 1,172,615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1,196,991 | 1,352,049 | 1,417,976 | 1,297,091 | 3,333,227 | 5,124,220 | | | 分配後 | 1,263,291 | 1,431,609 | 1,557,206 | 1,455,851 | 3,986,829 | 5,124,220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1,709,033 | 1,737,529 | 1,992,251 | 2,050,726 | 3,696,075 | 3,514,644 | | 股本 | | 693,000 | 693,000 | 693,000 | 663,000 | 760,000 | 760,002 | | 資本公積 | | 234,872 | 234,872 | 234,872 | 225,635 | 917,698 | 917,790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998,655 | 1,037,582 | 1,281,876 | 1,243,547 | 2,151,617 | 2,015,519 | | | 分配後 | 932,355 | 958,022 | 1,142,646 | 1,084,787 | 1,498,015 | 2,015,519 | | 其他權益 | | (106,641) | (117,072) | (106,644) | (81,456) | (133,240) | (112,186) | | 庫藏股票 | | (110,853) | (110,853) | (110,853) | — | — | (66,481) | | 非控制權權益 | | — | — | — | — | 1,907 | 775 | | 股東權益總額 | 分配前 | 1,709,033 | 1,737,529 | 1,992,251 | 2,050,726 | 3,697,982 | 3,515,419 | | | 分配後 | 1,642,733 | 1,657,969 | 1,853,021 | 1,891,966 | 3,044,380 | 3,515,419 |

資料來源: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

105


(2)簡明資產負債表-國際財務會計準則(個體)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流動資產 1,336,980 1,627,185 1,886,417 1,724,069 4,319,24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98,572 394,231 399,797 382,051 944,401
無形資產 2,420 1,172 2,836 2,524 16,129
其他資產 1,145,782 999,565 1,131,879 1,283,233 1,883,093
資產總額 2,883,754 3,022,153 3,420,929 3,391,877 7,162,869
流動負債 分配前 808,203 920,915 1,075,909 1,088,508 2,427,930
分配後 874,503 1,000,475 1,215,139 1,247,268 3,081,532
非流動負債 366,518 363,709 352,769 252,643 1,038,864
負債總額 分配前 1,174,721 1,284,624 1,428,678 1,341,151 3,466,794
分配後 1,241,021 1,364,184 1,567,908 1,499,911 4,120,396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1,709,033 1,737,529 1,992,251 2,050,726 3,696,075
股本 693,000 693,000 693,000 663,000 760,000
資本公積 234,872 234,872 234,872 225,635 917,698
保留盈餘 分配前 998,655 1,037,582 1,281,876 1,243,547 2,151,617
分配後 932,355 958,022 1,142,646 1,084,787 1,498,015
其他權益 (106,641) (117,072) (106,644) (81,456) (133,240)
庫藏股票 (110,853) (110,853) (110,853)
股東權益總額 分配前 1,709,033 1,737,529 1,992,251 2,050,726 3,696,075
分配後 1,642,733 1,657,969 1,853,021 1,891,966 3,042,473

資料來源: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務報告。


(3)簡明綜合損益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

單位:除每股(虧損)盈餘為新臺幣元外,餘為仟元

| 年度 項目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 | | | | | 114年第二季 財務資料 | | --- | --- | --- | --- | --- | --- | --- | | | 109年 | 110年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 | 營業收入 | 2,413,548 | 2,813,016 | 2,940,188 | 2,617,385 | 6,410,405 | 5,013,497 | | 營業毛利 | 407,442 | 601,253 | 935,221 | 930,387 | 3,565,176 | 2,834,074 | | 營業(損)益 | 27,283 | 180,838 | 289,926 | 225,933 | 1,294,608 | 1,176,246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72,969) | (30,185) | 136,450 | 21,820 | 127,678 | (438,689) | | 稅前淨利 | (45,686) | 150,653 | 426,376 | 247,753 | 1,422,286 | 737,557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38,051) | 103,405 | 321,665 | 168,042 | 1,055,455 | 516,493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6,820) | (8,609) | 13,901 | 29,653 | 78,872 | (14,437)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4,871) | 94,796 | 335,566 | 197,695 | 1,134,327 | 502,056 | |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38,051) | 103,405 | 321,665 | 168,042 | 1,055,455 | 517,504 | | 淨損歸屬於共同控制下 前手權益 | — | — | — | — | —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44,871) | 94,796 | 335,566 | 197,695 | 1,136,488 | 503,188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 | — | — | — | — | — | — | | 每股(虧損)盈餘 | (0.57) | 1.56 | 4.85 | 2.53 | 14.30 | 6.85 |

資料來源: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

107


(4)簡明綜合損益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單位:除每股(虧損)盈餘為新臺幣元外,餘為仟元

|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營業收入 2,148,131 2,486,213 2,610,978 2,399,389 6,116,009
營業毛利 287,137 406,722 727,628 755,324 3,001,923
營業(損)益 1,232 97,121 206,756 185,799 899,1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47,555) 33,956 196,822 22,535 420,733
稅前淨(損)利 (46,323) 131,077 403,578 208,334 1,319,833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利 (38,051) 103,405 321,665 168,042 1,057,60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6,820) (8,609) 13,901 29,653 78,887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44,871) 94,796 335,566 197,695 1,136,488
淨(損)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38,051) 103,405 321,665 168,042 1,057,601
淨(損)利歸屬於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44,871) 94,796 335,566 197,695 1,136,488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
每股(虧損)盈餘 (0.57) 1.56 4.85 2.53 14.30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二)影響上述簡明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如會計變動、公司合併或營業部門停工等及其發生對當年度財務報告之影響:無。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1.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年度 事務所名稱 簽證會計師姓名 意見
109年度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陳俊宏、黃秀椿 無保留意見
110年度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陳俊宏、黃秀椿 無保留意見
111年度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陳俊宏、黃秀椿 無保留意見
112年度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陳俊宏、黃秀椿 無保留意見
113年度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陳俊宏、張正修 無保留意見
114年第二季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陳俊宏、張正修 無保留意見

2.最近五年度更換簽證會計師之情形:無。


(四)財務分析

1.財務分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

年度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114年第二季財務分析
分析項目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財務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41.19 43.76 41.58 38.74 47.41 59.31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332.07 345.20 387.33 415.74 438.32 420.67
償債能力(%) 流動比率 248.50 224.73 236.32 213.60 231.45 163.45
速動比率 169.72 140.11 152.77 151.06 174.45 136.38
利息保障倍數 (6.93) 22.02 46.02 20.45 97.41 43.76
經營能力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3.76 3.96 4.01 4.12 8.33 8.27
平均收現日數 97.07 92.17 91.02 88.59 43.81 44.11
存貨週轉率(次) 3.12 2.84 2.19 1.89 2.52 3.22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7.17 6.86 6.78 7.64 11.75 11.35
平均銷貨日數 116.98 128.52 166.66 193.12 144.84 11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3.81 4.54 4.82 4.49 7.71 9.03
總資產週轉率(次) 0.82 0.94 0.90 0.77 1.24 1.28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1.13) 3.64 10.13 5.27 20.61 13.56
權益報酬率(%) (2.08) 6.00 17.25 8.31 36.81 28.71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6.59) 21.74 61.53 37.37 187.14 194.09
純益率(%) (1.58) 3.68 10.94 6.42 16.50 10.32
每股盈餘(元) (0.57) 1.56 4.85 2.53 14.30 6.85
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比率(%) (8.91) 1.75 35.15 55.12 72.01 24.52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93.78 43.03 46.96 68.56 106.51 164.37
現金再投資比率(%) (5.34) (1.58) 8.52 12.71 23.89 17.01
槓桿度 營運槓桿度 4.23 1.48 1.31 1.40 1.06 1.04
財務槓桿度 1.27 1.04 1.03 1.06 1.01 1.01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

  1. 負債占資產比率增加:主係因應 AI 熱潮崛起,數據中心建置需求持續增加,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故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2. 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增加:主係因 AI 熱潮銷售額大幅增加,延續以前年度對數據中心大廠收現天數縮短,收款穩健致銀行存款增加,又因業績成長帶動應收帳款增加,且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備貨充足維持水位,致存貨亦增加。
  3. 利息保障倍數增加:主係受惠 AI 熱潮崛起,訂單及獲利皆大幅增加,致本期淨利大幅增加。
  4.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及平均收現日數:主係受惠 AI 熱潮崛起,訂單及獲利皆大幅增加,且光被動元件之銷貨客戶授信期間普遍較短,故 113 年度之應收帳款週轉率較 112 年度度幅上升,應收帳款週轉天數隨之下降。
  5. 存貨週轉率(次)及平均銷貨日數:主係受 AI 數據中心需求熱度帶動之影響,歐美紛紛布局 AI 數據中心,加上北美大型資料中心客戶之建設持續成長,帶動本公司光通訊訂單量持續增長並帶動公司整體業績走揚,使 113 年度存貨週轉率較 112 年度增加,平均銷貨日數下降。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增加:主係 113 年度營運大幅成長所致。
  7. 資產報酬率、權益報酬率、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純益率及每股盈餘增加:主係本期稅前淨利及稅後淨利增加所致。
  8. 現金流量比率、現金流量允當比率及現金再投資比率增加:主係 113 年度營運大幅成長所致。

資料來源: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

  1. 財務分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 分析項目 (註 2) | 年度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9 年 | 110 年 | 111 年 | 112 年 | 113 年 | | 財務結構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40.74 | 42.51 | 41.76 | 39.54 | 48.40 |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520.75 | 533.00 | 586.55 | 602.90 | 501.37 | | 償債能力 (%) | 流動比率 | 165.43 | 176.69 | 175.33 | 158.39 | 177.90 | | | 速動比率 | 115.61 | 126.08 | 118.82 | 111.72 | 135.23 | | | 利息保障倍數 | (7.24) | 19.50 | 43.96 | 17.54 | 91.08 | | 經營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 (次) | 3.81 | 3.96 | 3.97 | 4.14 | 8.62 | | | 平均收現日數 | 95.80 | 92.17 | 91.93 | 88.16 | 42.34 | | | 存貨週轉率 (次) | 4.24 | 4.25 | 3.16 | 2.51 | 3.43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 (次) | 5.26 | 5.71 | 5.18 | 4.71 | 6.12 | | | 平均銷貨日數 | 86.08 | 85.88 | 115.50 | 145.41 | 106.41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 (次) | 5.42 | 6.27 | 6.58 | 6.14 | 9.22 | | | 總資產週轉率 (次) | 0.73 | 0.84 | 0.81 | 0.70 | 1.16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 (1.14) | 3.69 | 10.22 | 5.23 | 20.26 | | | 權益報酬率 (%) | (2.08) | 6.00 | 17.25 | 8.31 | 36.81 |


現金流量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6.68) 18.91 58.24 31.42 173.66
純益率(%) (1.77) 4.16 12.32 7.00 17.29
現金流量 每股盈餘(元) (0.57) 1.56 4.85 2.53 13.92
現金流量比率(%) (13.87) 1.28 21.90 50.06 62.18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46.45 6.20 8.67 42.79 105.00
積桿度 現金再投資比率(%) (8.15) (2.16) 5.59 14.63 26.04
營運槓桿度 42.66 1.52 1.24 1.26 1.05
槓桿度 財務槓桿度 (0.28) 1.08 1.05 1.07 1.02
最近二年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增減變動達20%:
1.負債占資產比率增加:主係因應AI熱潮崛起,數據中心建置需求持續增加,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故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2.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增加:主係AI熱潮銷售額大幅增加,延續以前年度對數據中心大廠收現天數縮短,收款穩健致銀行存款增加,又因業績成長帶動應收帳款增加,且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備貨充足維持水位,致存貨亦增加。
3.利息保障倍數增加:主係受惠AI熱潮崛起,訂單及獲利皆大幅增加,致本期淨利大幅增加。
4.應收款項週轉率(次)及平均收現日數:主係受惠AI熱潮崛起,訂單及獲利皆大幅增加,且光被動元件之銷貨客戶授信期間普遍較短,故113年度之應收帳款週轉率較112年度度幅上升,應收帳款週轉天數隨之下降。
5.存貨週轉率(次)及平均銷貨日數:主係受AI數據中心需求熱度帶動之影響,歐美紛紛布局AI數據中心,加上北美大型資料中心客戶之建設持續成長,帶動本公司光通訊訂單量持續增長並帶動公司整體業績走揚,使113年度存貨週轉率較112年度增加,平均銷貨日數下降。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增加:主係113年度營運大幅成長所致。
7.資產報酬率、權益報酬率、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純益率及每股盈餘增加:主係受惠AI熱潮崛起,訂單及獲利皆大幅增加,致本期稅前淨利及稅後淨利增加所致。
8.現金流量比率、現金流量允當比率及現金再投資比率增加:主係113年度營運大幅成長所致。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上列財務分析資料之計算公式如下:

  1. 財務結構 (1) 負債占資產比率 = 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權益總額 + 非流動負債)/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2. 償債能力 (1) 流動比率 = 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 速動比率 = (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 利息保障倍數 = 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 經營能力 (1)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2) 平均收現日數 = 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3) 存貨週轉率 = 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4) 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5) 平均銷貨日數 = 365/存貨週轉率。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7) 總資產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4. 獲利能力 (1) 資產報酬率 = [稅後損益 + 利息費用 × (1 - 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2) 權益報酬率 = 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3) 純益率 = 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4) 每股盈餘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 現金流量 (1) 現金流量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 + 存貨增加額 + 現金股利)。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 + 長期投資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營運資金)。

  6. 槓桿度: (1) 營運槓桿度 = (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 (2) 財務槓桿度 = 營業利益/(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112


(五)會計項目重大變動說明

比較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之會計科目,金額變動達百分之十以上且金額達當年度資產總額百分之一者,變動原因說明列表如下:

  1. 會計項目重大變動(合併)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會計項目 113年度 112年度 增減變動 說明
金額 金額 金額 %
現金及約當現金 2,673,758 1,000,415 1,673,343 167.26% 主係受惠 AI 熱潮崛起,數據中心建置需求持續增加,訂單及獲利隨之增加,另因 112 年 11 月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帶動現金增加。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990,178 440,962 549,216 124.55% 主係受惠 AI 熱潮崛起,數據中心建置需求持續增加,訂單及獲利隨之增加,致銷貨收入及應收帳款同步增加。
存貨 1,190,671 602,362 588,309 97.67% 主係上述應收帳款說明,本公司依客戶訂單備貨,客戶需求增加使本公司存貨隨之增加。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425,994 89,386 336,608 376.58% 主係本公司依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國內外公司,並預期透過長期投資獲利,分別於 113 年 3 月及 11 月以現金增資之方式取得棱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06,253 556,492 549,761 98.79% 本公司為因應經營所需及長遠之發展及規劃,於 112 年 12 月 14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購置承租之土地及廠房(淡水上達廠),合約總金額為 560,000 仟元,並於 113 年 1 月完成所有權移轉。
使用權資產 155,843 33,649 122,194 363.14% 主係為因應經營所需及長遠之發展及規劃,子公司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租賃廠房所致。
預付房地款 - 280,000 (280,000) (100.00)% 主係本公司為因應經營所需及長遠之發展及規劃,購置承租之土地及廠房,合約總金額為 560,000 仟元,112 年 12 月支付 280,000 仟元,113 年 1 月支付剩餘 280,000 仟元之合約款項。
短期借款 - 330,000 (330,000) (100.00)% 主係受惠 AI 熱潮崛起,數據中心建置需求持續增加,訂單及獲利隨之增加,帶動現金增加,另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於 112 年 11 月 21 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300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並以每股新台幣 57 元溢價發行,增資基準日為 113 年 3 月 5 日。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 297,045 187,396 109,649 58.51% 主係上述存貨說明,貨款同步增加。
其他應付款 1,623,600 388,197 1,235,403 318.24% 主係因數據中心產品銷售增加,支付相關佣金增加所致。
本期所得稅負債 176,644 45,840 130,804 285.35% 主係本期獲利增加,致應付所得稅相對增加。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12,000 (12,000) (100.00)% 主係上述短期借款說明,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同步減少。

113


| 年度

會計項目 113 年度 112 年度 增減變動 說明
金額 金額 金額 %
租賃負債-非流動 122,214 6,113 116,101 1899.25% 主係上述使用權資產之說明,租賃負債-非流動同步增加。
普通股 760,000 663,000 97,000 14.63% 係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於 112 年 11 月 21 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300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並以每股新台幣 57 元溢價發行,增資後實收股本為 756,000 仟元,增資基準日為 113 年 3 月 5 日;另本公司於 113 年 9 月 20 日經董事會於金管會核准額度內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00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增資後實收股本為 760,000 仟元。
資本公積 917,698 225,635 692,063 306.72% 主係上述普通股股本說明,每股新台幣 57 元溢價發行所致。
未分配盈餘 1,783,791 850,197 933,594 109.81% 主係因數據中心產品銷售增加,獲利良好使得保留盈餘增加。
銷貨收入 6,410,405 2,617,385 3,793,020 144.92% 主係受惠 AI 熱潮暢起,數據中心建置需求增加,相關產品銷售增加,因銷售價格高,毛利率亦高,致銷貨收入、成本及毛利同步增加。
銷貨成本 2,845,229 1,686,998 1,158,231 68.66%
營業毛利 3,565,176 930,387 2,634,789 283.19%
推銷費用 1,586,002 350,379 1,235,623 352.65% 主係因數據中心相關產品銷售增加,故佣金費用及出口費用增加。
管理費用 644,204 254,837 389,367 152.79% 主係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股致薪資費用增加;另因 113 年度獲利增加,故獎金、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較去年同期增加。
營業淨利 1,294,608 225,933 1,068,675 473.01% 主係因受惠 AI 熱潮暢起,數據中心建置需求增加,相關產品銷售增加,銷售價格高,毛利率亦高,且 113 年初美元兌新台幣走強,因通膨降溫速度不如金融市場預期,導致市場預期聯邦資金利率降息延後,再加上地緣政治險的變化亦不時擾動市場走勢,使得新台幣走勢較為疲弱,致營業利益、其他利益及損失、稅前淨利、所得稅費用及本年度淨利同步增加。
其他利益及損失 121,241 16,144 105,097 651.00%
稅前淨利 1,422,286 247,753 1,174,533 474.07%
所得稅費用 366,831 79,711 287,120 360.20%
本年度淨利 1,055,455 168,042 887,413 528.09%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1,134,327 197,695 936,632 473.78% 主係上述本年度淨利之說明。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1,570,089 570,061 1,000,028 175.42% 主係受惠 AI 熱潮暢起,數據中心建置需求持續增加,訂單及獲利隨之增加,帶動現金增加。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745,811) (381,446) (364,365) 95.52% 主係本公司為因應經營所需及長遠之發展及規劃,購置承租之土地及廠房,合約總金額為 560,000 仟元,112 年 12 月支付 280,000 仟元,113 年 1 月支付剩餘 280,000 仟元之合約款項;另本公司因中長期策略目之投資,於 113 年 3 月及 11 月以現金增資之方式取得棱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821,900 (166,435) 988,335 (593.83)% 主係為支應營運需求所需,辦理現金增資及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所致。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114


  1. 會計項目重大變動(個體)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會計項目 113年度 112年度 增減變動 說明
金額 金額 金額 %
現金及約當現金 2,261,104 721,490 1,539,614 213.39% 主係受惠AI熱潮嘔起,數據中心建置需求持續增加,訂單及獲利隨之增加,另因112年11月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帶動現金增加。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913,554 403,200 510,354 126.58% 主係受惠AI熱潮嘔起,數據中心建置需求持續增加,訂單及獲利隨之增加,致銷貨收入及應收帳款同步增加。
存貨 994,292 466,480 527,812 113.15% 主係上述應收帳款說明,本公司依客戶訂單備貨,客戶需求增加使本公司存貨隨之增加。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425,994 89,386 336,608 376.58% 主係本公司依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國內外公司,並預期透過長期投資獲利,分別於113年3月及11月以現金增資之方式取得棱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307,493 786,916 520,577 66.15% 主係本公司為拓展業務需求,於菲律賓及美國地區子公司設立子公司,分別投資美金3,000仟元及美金600仟元;另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302,317仟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944,401 382,051 562,350 147.19% 本公司為因應經營所需及長遠之發展及規劃,於112年12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購置承租之土地及廠房(淡水上達廠),合約總金額為560,000仟元,並於113年1月完成所有權移轉。
預付房地款 - 280,000 (280,000) (100.00)% 主係本公司為因應經營所需及長遠之發展及規劃,購置承租之土地及廠房,合約總金額為560,000仟元,112年12月支付280,000仟元,113年1月支付剩餘280,000仟元之合約款項。
短期借款 - 330,000 (330,000) (100.00)% 主係受惠AI熱潮嘔起,數據中心建置需求持續增加,訂單及獲利隨之增加,帶動現金增加,另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於112年11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3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並以每股新台幣57元溢價發行,增資基準日為113年3月5日。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 181,714 107,713 74,001 68.70% 主係上述存貨說明,貨款同步增加。
應付帳款-關係人 501,656 226,628 275,028 121.36% 主係上述存貨說明,貨款同步增加。
其他應付款 1,519,247 316,066 1,203,181 380.67% 主係因數據中心產品銷售增加,支付相關佣金增加所致。
本期所得稅負債 157,432 36,310 121,122 333.58% 主係本期獲利增加,致應付所得稅相對增加。

115


| 年度

會計項目 113 年度 112 年度 增減變動 說明
金額 金額 金額 %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12,000 (12,000) (100.00)% 主係上述短期借款說明,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同步減少。
應付公司債 935,440 - 935,440 100.00% 係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於 113 年 11 月 11 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長期借款 - 206,000 (206,000) (100.00)%
普通股 760,000 663,000 97,000 14.63% 係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於 112 年 11 月 21 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300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並以每股新台幣 57 元溢價發行,增資後實收股本為 756,000 仟元,增資基準日為 113 年 3 月 5 日;另本公司於 113 年 9 月 20 日經董事會於金管會核准額度內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00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增資後實收股本為 760,000 仟元。
資本公積 917,698 225,635 692,063 306.72% 主係上述普通股股本說明,每股新台幣 57 元溢價發行所致。
未分配盈餘 1,783,791 850,197 933,594 109.81% 主係因數據中心產品銷售增加,獲利良好使得保留盈餘增加。
銷貨收入 6,116,009 2,399,389 3,716,620 154.90% 主係受惠 AI 熱潮崛起,數據中心建置需求增加,相關產品銷售增加,因銷售價格高,毛利率亦高,致銷貨收入、成本及毛利同步增加。
銷貨成本 3,114,086 1,644,065 1,470,021 89.41%
營業毛利 3,001,923 755,324 2,246,599 297.44%
推銷費用 1,570,183 337,196 1,232,987 365.66% 主係因數據中心相關產品銷售增加,故佣金費用及出口費用增加。
管理費用 522,991 164,406 358,585 218.11% 主係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股致薪資費用增加;另因 113 年度獲利增加,故獎金、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較去年同期增加。
營業淨利 899,100 185,799 713,301 383.91% 主係因受惠 AI 熱潮崛起,數據中心建置需求增加,相關產品銷售增加,銷售價格高,毛利率亦高,且 113 年初美元兌新台幣走強,因通膨降溫速度不如金融市場預期,導致市場預期聯邦資金利率降息延後,再加上地緣政治險的變化亦不時擾動市場走勢,使得新台幣走勢較為疲弱,致營業利益、其他利益及損失、稅前淨利、所得稅費用及本年度淨利同步增加。
其他利益及損失 103,711 5,343 98,368 1841.06%
財務成本 14,652 12,594 2,058 16.34%
稅前淨利 1,319,833 208,334 1,111,499 533.52%
所得稅費用 262,232 40,292 221,940 550.83%
本年度淨利 1,057,601 168,042 889,559 529.37%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1,136,488 197,695 938,793 474.87% 主係上述本期淨利之說明。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1,509,788 544,921 964,867 177.07% 主係因受惠 AI 熱潮崛起,數據中心建置需求增加,相關產品銷售增加。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789,148) (380,061) (409,087) 107.64% 主係本公司為因應經營所需及長遠之發展及規劃,購置承租之土地及廠房,合約總金額為 560,000 仟元,112 年 12 月支付 280,000 仟元,113 年 1 月支付剩餘 280,000 仟元之合約款項;另本公司因中長期策略目之投資,於 113 年 3 月及 11 月以現金增資之方式取得棱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116


| 年度

會計項目 113年度 112年度 增減變動 說明
金額 金額 金額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818,974 (164,851) 983,825 (596.80)% 主係為支應營運需求所需,辦理現金增資及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所致。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117


二、財務報告應行記載事項

(一)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時之最近二年度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並應加列最近一季依法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

  1. 112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請詳附件十五。
  2. 113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請詳附件十六。
  3. 114 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請詳附件十七。

(二)最近二年度發行人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但不包括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1. 112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請詳附件十八。
  2. 113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請詳附件十九。

(三)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應併予揭露:無此情形。

(四)為申請於證券交易所創新板上市買賣或登錄戰略新板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申報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者,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年度財務報告,得檢附最近年度之財務報告:不適用。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

(一)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此情事。

(二)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者,應揭露之資訊:無此情事。

(三)期後事項:無。

(四)其他:無。

118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

(一)財務狀況(合併)

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影響,若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113年底 112年底 差異
金額 %
流動資產 5,046,558 2,209,238 2,837,320 128.4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06,253 556,492 549,761 98.79
無形資產 20,096 7,591 12,505 164.73
其他資產 858,302 574,496 283,806 49.40
資產總額 7,031,209 3,347,817 3,683,392 110.02
流動負債 2,180,400 1,034,271 1,146,129 110.82
非流動負債 1,152,827 262,820 890,007 338.64
負債總額 3,333,227 1,297,091 2,036,136 156.98
股本 760,000 663,000 97,000 14.63
資本公積 917,698 225,635 692,063 306.72
保留盈餘 2,151,617 1,243,547 908,070 73.02
其他權益 (133,240) (81,456) (51,784) 63.57
權益總額 3,697,982 2,050,726 1,647,256 80.33
(一)最近二年度增減比例變動達20%之分析說明:
1.流動資產增加:主係營收成長致現金、應收帳款及存貨增加。
2.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主係原有租賃廠房轉為購置。
3.無形資產增加:主係電腦軟體增加。
4.其他資產增加:主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
5.流動負債增加:主係應付帳款增加。
6.非流動負債增加:主係應付公司債增加。
7.資本公積增加:主係現金增資及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8.保留盈餘增加:主係稅後淨利增加。
9.其他權益減少:主係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致。
10.非控制權益增加:主係非100%投資美國子公司所致。

(二)未來因應計畫: 因應營業規模擴充及市場環境變化,妥善規畫資本支出預算及營運資金之控管。 | | | | |


(二)財務績效(合併)

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113年度 112年度 增(減) 變動(%)
營業收入淨額 6,410,405 2,617,385 3,793,020 144.92
營業成本 2,845,229 1,686,998 1,158,231 68.66
營業毛利 3,565,176 930,387 2,634,789 283.19
營業費用 2,270,568 704,454 1,566,114 222.32
營業淨利 1,294,608 225,933 1,068,675 473.0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27,678 21,820 105,858 485.14
稅前淨(損)利 1,422,286 247,753 1,174,533 474.07
所得稅利益(費用) (366,831) (79,711) (287,120) 360.20
稅後淨(損)利 1,055,455 168,042 887,413 528.09

(一)變動達 20%以上之主要原因:

  1. 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毛利、營業淨利、稅前淨利及稅後淨利增加:主係市場需求增加,營收成長致整體獲利上升。
  2. 營業費用增加:主係營收成長致相關費用增加所致。
  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減少:主係外幣兌換利益增加少所致。
  4. 所得稅費用增加:主係獲利增加所致。

(二)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

(1) 114年度預期銷售數量:

項目 銷量(個)
高頻連接器 67,062,540
光通訊 58,307,425
合計 125,369,965

(2)銷售依據:

上表預期銷售數量係依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之114年度預算彙總,預估基礎主要根據客戶產品需求狀況,在新產品及客戶去庫存化後的加持下,銷售值可望較上一年度有所成長。

(三)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本公司營運正常,營運內容無改變。

(四)因應計畫:

本公司持續秉持著「創新、專業、廉潔、誠信」的經營理念,全體同仁在面對市場瞬息萬變經營環境的同時,仍將不斷自我要求與成長並致力於產品開發與品質提昇,持續創造獲利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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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現金流量

1.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期初現金餘額 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全年因投資及籌資活動淨現金流量(含匯率變動影響數) 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投資計畫 理財計畫
1,000,415 1,570,089 103,254 2,673,758
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 營業活動:主係本期營運活動累積之淨現金流入。 (2) 投資活動:主係用於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取得(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 籌資活動:主係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發放現金股利及舉借(償還)銀行借款所致。

2.最近年度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本公司尚無流動性不足之情事。

3.未來一年(114)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期初現金餘額 預計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預計全年因投資及籌資活動淨現金流量 預計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投資計畫 理財計畫
2,673,758 2,050,293 (1,748,785) 2,975,266
預計未來一年度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 2,050,293 仟元;投資活動預計之淨現金流出 95,185 仟元,主係因購置固定資產等;籌資活動預計之淨現金流出 1,653,600 仟元,主係發放現金股利及減少籌資所致,尚無預計現金不足之情事。

註:預估現金流量將依實際情形而略有變動。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1.本公司之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基於營運需求或未來成長之考量等因素而進行轉投資,另針對已投資之事業,隨時掌握其經營狀況並分析投資成效,以利管理決策當局作為投資後之追蹤評估。

針對轉投資事業之管理作業,目前訂定有「投資循環作業程序」及「子公司監理辦法」,以便於掌控轉投資事業之財務、業務狀況,並建立轉投資事業之風險管理機制。

121


  1. 轉投資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

114年6月30日;單位:新臺幣仟元

轉投資公司 投資金額 帳面價值 認列(損)益
EZconn Europe GmbH 185,143 74,907 2,842
EZconn Czech a.s. 65,609 80,374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679,543 7,550
EC-Link Technology Inc. 679,543 1,101,055 180,532
Light Master Technology Inc. 670,296 1,124,109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619,314 1,121,620 220,334
EZConn USA Inc. 19,535 3,099 (4,045)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96,579 63,038 (24,727)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1,015 73,444 (14,819)

本公司截至目前為止,所屬轉投資公司之相關事業營運情形尚屬穩定,且皆屬與本業有關或相關控股公司,本公司未來仍將專注於本業經營,為公司及全體股東創造最大利益。

  1. 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本公司因應整體發展及拓展業務需要,分別於113年5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菲律賓子公司及113年8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台灣子公司,截至114年9月30日止,本公司投資美元3,000仟元成立菲律賓子公司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另投資新台幣3,000仟元成立台灣子公司華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六) 其他重要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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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特別記載事項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一)最近三年度會計師提出之內部控制改進建議及內部稽核發現重大缺失之改善情形

  1. 最近三年度會計師對本公司提出之內部控制制度改進建議及目前改善情形:無。
  2. 最近三年度內部稽核發現之重大缺失及目前改善情形:無重大缺失情事。

(二)內部控制聲明書:請詳附件五。

(三)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應列明其原因、會計師審查意見、公司改善措施及缺失事項改善情形:無。

二、委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者,應揭露信用評等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不適用。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請詳附件六。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請詳附件七。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不適用。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應自行改進事項之改進情形:無。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時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無。

八、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無。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或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其處罰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列明處罰內容、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十一、證券承銷商、發行人及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本次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有關之經理人等人出具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明書:請詳附件八。

十二、發行人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具股權性質之公司債,並採詢價圈購對外公開承銷之案件,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等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請詳附件十。

十三、發行人視所營事業性質,委請在技術、業務、財務等各方面具備專業知識及豐富經驗之專家,就發行人目前營運狀況及本次發行有價證券後之未來發展,進行比較分析並出具意見者,應揭露該等專家之評估意見: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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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一)承銷商出具「承銷商應對出具不實聲明事項之圈購人收取違約金」之承諾書,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十一。

(二)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相關人員出具不得受理競拍對象之聲明書,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十。

(三)因本公司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承銷,故係出具不得受理競拍對象之聲明書,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九。

(四)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112年12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4551號函申報生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揭露購置淡水上達廠土地、廠房及設立美國子公司之計畫目的、資金來源及預計效益等事項,並於未來辦理募集發行案件時應具體評估前開計畫執行及其效益達成情形。

本公司已於113年1月3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傳之公開說明書揭露購置淡水上達廠土地、廠房及設立美國子公司之計畫目的、資金來源及預計效益,前開計畫執行及其效益達成情形說明如下:

  1. 購置淡水上達廠土地及廠商

本公司前次112年及113年度之現金收支預測表中,資本支出金額合計為616,448仟元,其中112年110月份之5,622仟元為實際數,112年11月113年12月資本支出合計金額610,826仟元中,600,000仟元係預計用以購買廠房及土地、10,826仟元則用以進行機器、模具設備及電腦軟體維護。

本公司112年11月21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在新台幣600,000仟元以內購買廠房及土地,其資金來源將以自有資金及銀行借款支應,本公司廠房當時皆為租賃,為因應營運規劃、客戶訂單需求及未來業務發展,因而規劃購置廠房及土地;其餘資本支出16,448仟元主要係以機器、模具設備及電腦軟體維護等為主,係依據公司生產計劃及資訊部門專案計畫需求而編制,為維持公司產線運作順暢及日常營運所需之規劃。

本公司已於112年12月14日董事會通過,以新台幣560,000仟元向精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原向其承租之上達廠廠房及土地,並已於113年1月完成移轉,本公司上達廠每年租金費用約為6,552仟元,取得廠房扣除每年折舊費用991仟元後,每年可節省租金支出約為5,561仟元,該重大資本支出除可節省公司租金支出外,根據信義全球資產「商用不動產季報2023/Q3」觀察,台商回流激勵國內產業向上升級,企業換屋需求持續挹注辦公市場交易動能,辦公室租金呈上揚走勢,本公司承租廠房同樣將面臨租金提升及租期不確定之風險,本公司購入土地及廠房後,可降低上述風險,亦可避免面臨租約到期搬遷問題影響員工留職意願,加上受限於契約規定,承租方無法依照公司實際需求進行大幅度裝潢與空間規劃,故購置自有土地及廠房後未來可依公司需求進行彈性調整,可增加員工穩定性,並有助於長期業務發展及公司永續經營,其預計效益應屬顯現。

124


2.設立美國子公司

美國子公司預計損益表 單位:美金仟元

113 年 114 年 115 年 116 年 117 年 118 年 119 年
營業收入 1,000 1,100 1,320 1,650 1,980 2,376 2,851
營業毛利 120 132 178 264 317 404 485
營業淨利 (10) 22 46 99 119 166 200
稅後淨利 (10) 17 36 78 94 131 158
光聖認列投資收益 (10) 17 36 78 94 131 158
累計資金回收 - 7 44 122 216 347 505
累積資金回收年限 7 年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本公司前次112年及113年度之現金收支預測表中,長期投資金額合計為37,245仟元,其中112年110月份之21,245仟元為實際數,112年11月113年12月長期投資16,000仟元,係為因應公司整體發展及拓展業務需要,經112年11月7日董事會通過設立美國子公司預計之投資款美金150萬元,初期預計先投入美金50萬元(以美元兌台幣匯率32元計算為新台幣16,000仟元),進行公司設立登記及人員與辦公室設置及初期營運資金,本公司看好美國寬頻網路基礎建設市場,希望拓展高單價之光主、被動產品及RF連接器產品業務,並就近協助服務美國地區客戶,因而設立美國子公司。

單位:美金仟元

| | 113 及 114 年度 (預估) | 113 年及截至 114 年 9 月 (實際) | 達成率% | | --- | --- | --- | --- | | 營業收入 | 2,100 | 41 | 1.95% | | 營業毛利 | 252 | 7 | 2.78% | | 營業淨利 | 12 | (517) | (4,308.33)% | | 稅後淨利 | 7 | (517) | (7,385.71)% | | 光聖認列投資收益 | 7 | (517) | (7,385.71)% | | 累計資金回收 | - | - | - |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經檢視本公司113年度及114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美國子公司113年度及114年1~9月份自結報表及股東名冊等資料,並詢問本公司人員,本公司113年度及截至114年前二季分別認列美國子公司虧損新台幣8,582仟元及4,045仟元(分別約美金267仟元及127仟元),截至114年9月底止本公司認列投資收益之達成率為(7,385.71)%。美國子公司係本公司為就近服務既有美商客戶,並拓展當地新客戶商機而設立,其主要目的係因應美國拜登政府上任後推動之基礎建設計畫,該計畫對光通訊產品建置需求龐大,本公司為擺脫長期於北美市場以有線電視高頻連接器為主要業務之限制,遂成立美國子公司以切入光通訊領域,期能拓展新興業務版圖。惟美國子公司業務推展仍處初期階段,僅配置業務人員一名,且受限於當地市場競爭激烈、客戶開發時程較長,營收貢獻有限,加上固定費用支出,使得整體營運仍呈虧損,綜合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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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尚未顯現,惟目前川普政府針對美國AI在地化、高價值生產政策尚在發酵,本公司後續將持續檢討美國市場策略,持續強化客戶開發與產品推廣,並評估調整營運規模、集團定位及資源配置,以期逐步改善美國子公司營運效益。

美國子公司未來營運方向仍以開發美國當地光纖網路硬體供應商、電信經銷商等客戶為方向,積極推廣光纖網路中使用的組件產品(例如連接器、耦合器、收發器和放大器等)。目前已陸續接觸當地多家硬體供應商及電信經銷商。隨著全球經濟復甦及雲端運算、人工智慧(AI)與資料中心建置需求持續增長,美國政府推動的「基礎建設法案(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and Jobs Act)」所規劃的1.2兆美元投資方案中,約650億美元將用於寬頻網路建設,推動光纖網路於偏遠與服務不足地區的佈建;另美國商務部於112年6月公布的「寬頻平等接取及發展計畫」(BEAD)旨在提供全美50州、華盛頓特區及美國屬地高達424.5億美元的補助資金,以拓展高速網路的覆蓋區域,縮減偏鄉地區數位落差情形並降低網路服務成本,並優先輔助光纖設備,而截至114年8月,BEAD計畫已進入「供應受補助者選擇流程」階段,部分州正在重新申請並徵求供應商提案,預期在政府持續推進基礎建設,且高速寬頻商機逐漸發酵下,將有助於帶動光通訊設備市場未來的成長動能;此外,美國各大雲端服務業者(CSP)持續擴充資料中心容量,亦帶動光通訊產品需求穩健成長。根據IMARC Group最新報告,全球光通訊與網路設備市場規模於113年達251.69億美元,預期至122年將成長至451.35億美元,年複合成長率約 6.7% 。隨著寬頻基礎設施及資料中心建設持續推進,具備高耐用度及高性能特性的光通訊組件需求可望維持成長動能,本公司產品符合相關應用需求,故其未來營運發展應屬可期。

儘管美國子公司目前尚未達到盈虧平衡,但其存在對集團的長期戰略布局與政策應對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價值。隨著全球經濟復甦及雲端運算、人工智慧(AI)與資料中心建置需求持續增長,美國為全球主要市場之一,美國子公司作為前線據點,能即時回饋市場動態,支援集團總部產品優化與策略調整,在地營運亦有助於深化品牌認知、貼近客戶需求,並掌握產業趨勢與技術演進,另面對川普政府可能推動的貿易壁壘、製造回流、外資審查等政策,在地子公司有助於降低政策不確定性所帶來的營運風險,故美國子公司雖短期虧損,但在逐步建立基本營運架構與合規體系下,具備未來擴張或轉型的基礎,為未來政策變化或市場機會預留空間。

十五、上市上櫃公司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113年)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會開會12次(A),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董事長 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代表人:Chen, Steve 12 0 100%
董事 eGtran Corporation
代表人:張英華 12 0 100%

董事 加玖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潘伯渝 12 0 100%
董事 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代表人:藍慶應 12 0 100%
獨立董事 彭協如 12 0 100%
獨立董事 邱爾德 12 0 100%
獨立董事 黃惠雯 12 0 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 證交法第 14 條之 3 所列事項:

不適用,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不適用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3 規定。有關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5 所列事項之說明,請參閱本公司 113 年度年報第 27~29 頁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日期 董事姓名 議案內容 利益迴避原因 參與表決情形
113/1/11
第一次 張英華
藍慶應 1.112 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員工認股案。 董事具經理人身分 不參與討論及表決
113/3/14
第二次 張英華
藍慶應 1.112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2.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案。 董事具經理人身分 不參與討論及表決
113/9/20
第五次 張英華
藍慶應 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及修訂「113 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案。 董事具經理人身分 不參與討論及表決
113/11/07
第六次 張英華
藍慶應 1.經理人薪酬與年終獎金規畫案。 董事具經理人身分 不參與討論及表決
114/3/07
第二次 張英華
藍慶應 1.113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2.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案。 董事具經理人身分 不參與討論及表決
114/4/11
第三次 張英華
藍慶應 1.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董事具經理人身分 不參與討論及表決
114/8/07
第六次 張英華
藍慶應 1.113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2.114 年調薪幅度案。 董事具經理人身分 不參與討論及表決

三、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董事會自我(或同儕)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

評估週期 評估期間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每年一次 113/1/1~113/12/31 1.董事會
2.個別董事成員
3.功能性委員會 自評 詳註 1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

127


形評估:

  1. 本公司持續落實董事進修,並通過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準則」、「獨立董事之職權範疇規則」、「董事暨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等相關議案,期以加強董事會職能。
  2. 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設置投資人專區,提供財務、公司治理等,透過網路提供投資者所關切之相關資訊。
  3. 本公司於110年11月11日董事會通過設立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業務,協助董事執行業務以發揮監督功能,同時訂定並經董事會通過「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董事會績效評估」等辦法。
  4. 本公司於109年6月成立審計委員會。

註 1:

113年度董事會和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

本公司113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評估報告如下:

評估期間: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1. 董事會績效自評:

董事會績效評量指標包含五大面向、共計45項指標,整體評量結果4.99分/5.00分,五大面向的評量結果如下表;評量結果顯示董事會有善盡指導及監督公司策略、重大業務及風險管理之責,並能建立妥適之內部控制制度,整體運作情況完善,符合公司治理之要求。

自評五大面向 考核項目 評分結果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12項 4.98分
B.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12項 5.00分
C.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7項 4.98分
D.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7項 4.98分
E.內部控制 7項 5.00分

2. 董事會成員績效自評:

董事會成員績效評量指標包含六大面向、共計23項指標,整體評量結果為4.99分/5.00分,六大面向的評量結果如下表;顯示董事對於各項指標運作之效率與效果,均有正面評價。

自評六大面向 考核項目 評分結果
A.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3項 5.00分
B.董事職責認知 3項 4.95分
C.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8項 4.98分
D.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3項 5.00分
E.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3項 5.00分
F.內部控制 3項 5.00分

3. 審計委員會績效自評: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量指標包含五大面向、共計24項指標,整體評量結果為4.97分/5.00分,五大面向的評量結果如下表:顯示審計委員會整體運作情況完善,符合公司治理之要求,有效增進董事會職能。

自評五大面向 考核項目 評分結果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項 5.00分
B.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7項 5.00分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7項 4.95分
D.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3項 4.89分
E.內部控制 3項 5.00分

  1. 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自評:

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量指標包含五大面向、共計24項指標,整體評量結果為4.98分/5.00分,五大面向的評量結果如下表;顯示薪資報酬委員會整體運作情況完善,符合公司治理之要求,有效增進董事會職能。

自評五大面向 考核項目 評分結果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 項 5.00分
B.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7 項 4.96分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7 項 4.96分
D.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3 項 5.00分
E.內部控制 3 項 5.00分
  1. 113年績效評估結果如下:

本次董事會績效評估各考核項目評分項目結果皆在 4.97 分/5 分以上,且無重大改善項目,評估結果已於 114 年第二次董事會向董事報告,並作為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成員其績效、薪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最近年度(113年)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審計委員會開會11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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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註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彭協如 | 11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邱爾德 | 11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黃惠雯 | 11 | 100% | 無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交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 | | | | | 日期 | 議案內容 | | | 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113/3/14 第一次 | 1.本公司 112 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 113 年會計師委任及評估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案。 3.本公司變更財務報表之簽證會計師案。 4.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普通股、特別股或私募國內可轉換公司債(包括有擔保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5.本公司 111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6.本公司擬於新台幣 4,000 萬元額度內參與投資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 | | | 1.全體出席審計委員會成員無異議通過。 2.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成員意見之處理:無反對或保留意見之情事。 | | 113/5/08 第二次 | 1.本公司 113 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擬成立菲律賓子公司案。 3.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 | | | | 113/8/06 第三次 | 1.本公司 113 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擬新設立兩家台灣子公司案。 | | | | | 113/9/20 第四次 | 1.本公司擬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 2.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及修訂「113 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案。 3.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總則」部分條文案。 | | | | | 113/11/07 第五次 | 1.本公司 113 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參與未上市公司現金增資案。 3.本公司 114 年度稽核計畫案。 | | | | | 114/1/16 第一次 | 1.為子公司背書保證案。 2.投資未上市公司發行之私募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 | | | | | 114/3/07 第二次 | 1.本公司 113 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 114 年會計師委任及評估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案。 3.辦理私募普通股、特別股或私募國內可轉換公司債(包括有擔保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4.113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 | | 114/4/11 第三次 | 1.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2.114 年度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案。 | | | | | 114/5/07 第四次 | 1.本公司 114 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2.114 年度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買回期間修正案。 | | | | | 114/7/14 第五次 | 1.投資國內有價證券及金融商品之投資計畫案。 | | | | | 114/8/07 第六次 | 1.本公司 114 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 |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一)本公司稽核主管於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陳核後,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將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交付各獨立董事,並於審計委員會會議上報告,雙方溝通順暢。本公司稽核主管與會計師間亦保持順暢溝通管道,並已依主管機關規定,將次一年度稽核計畫及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與年度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於完成申報作業後,一份送會計師存查。

(二)會計師按季向獨立董事報告財務報表核閱或查核結果、關鍵查核事項、IFRSs 公報修訂或其他法令發佈對公司影響;會計師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連繫,溝通情形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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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日期 出席人員 溝通事項 溝通結果
112/3/14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會計師 陳俊宏 1.財務報告查核情形。
2.法令修訂及重要議題。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2/5/09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會計師 陳俊宏 1.財務報告核閱情形。
2.法令修訂及重要議題。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2/8/14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會計師 陳俊宏 1.財務報告核閱情形。
2.法令修訂及重要議題。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2/11/07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會計師 陳俊宏 1.財務報告核閱情形。
2.法令修訂及重要議題。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2/11/07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會計師 陳俊宏 1.112年審計品質指標。
2.法令修訂及重要議題。 單獨座談會
113/3/14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會計師 陳俊宏 1.財務報告核閱情形。
2.法令修訂及重要議題。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3/5/08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會計師 陳俊宏 1.財務報告核閱情形。
2.法令修訂及重要議題。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3/8/06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會計師 陳俊宏 1.財務報告核閱情形。
2.法令修訂及重要議題。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3/11/07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會計師 陳俊宏 1.財務報告核閱情形。
2.法令新訊及重要議題。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3/11/07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會計師 陳俊宏 1.113年審計品質指標。
2.法令新訊及重要議題。 單獨座談會
114/3/07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會計師 陳俊宏 1.財務報告核閱情形。
2.法令修訂及重要議題。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4/5/07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會計師 陳俊宏 1.財務報告核閱情形。
2.法令修訂及重要議題。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4/8/07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1.財務報告核閱情形。
2.法令修訂及重要議題。 無異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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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稽核單位定期將各項內部稽核報告送交獨立董事:至少每季一次與審計委員會議,並提董事會報告決議:

溝通日期 出席人員 溝通事項 溝通結果
113/3/14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稽核主管黃思芬 1.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2.112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3/5/08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稽核主管黃思芬 1.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3/8/06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稽核主管黃思芬 1.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3/9/20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稽核主管黃思芬 1.修訂「內部控制制度總則」部份條文案。
2.新增「永續報告書編製及確信之作業程序」。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3/11/07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稽核主管黃思芬 1.訂定本公司「永續資訊管理」案。
2.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案。
3.114年度稽核計畫。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3/11/07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稽核主管黃思芬 1.內部控制制度風險評估結果。
2.113年度異常/缺失事項改善情形。 單獨座談會
114/3/07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稽核主管黃思芬 1.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2.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4/5/07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稽核主管黃思芬 1.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無異議照案通過
114/8/07 獨立董事彭協如
獨立董事邱爾德
獨立董事黃惠雯
稽核主管黃思芬 1.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本公司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由董事會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準則」,並揭露於公司網站。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一)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並由股務代理機構協助處理股東所提相關問題。另在本公司網站之「利害關係人專區」及「投資人專區」,揭露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及股務代理機構之聯絡電話與郵件信箱。
(二)本公司依股務代理機構提供之股東名冊掌握之,並依法定期揭露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最終控制者名單。
(三)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有業務往來者,均依公平合理原則明訂價格條件與支付方式,且本公司訂有「對子公司監理作業辦法」加以管控與關係企業之所有交易。
(四)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誠信經營守則」及「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明文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而取得個人之利益。 (一)無重大差異;未來將檢討訂定相關程序。
(二)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三)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四)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一)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多元,已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並於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訂定,董事會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政策並落實執行,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七席中:
1.獨立董事成員共三席具有商務、財務、理工、生 (一)無重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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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二) 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 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四) 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 技等專業,具有交通大學及台灣大學EMBA碩士、美國加州理工學院物理博士等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成員所組成。

  1. 一般董事成員共四席具有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律博士、台北科技大學光電組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等成員所組成。

  2. 本公司向來關注董事會成員性別平等,現階段女性董事有2名女性董事(含1名獨立董事)比率為28%以上。

(二) 本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並無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 本公司已經董事會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自民國一○九年度起由全體董事成員評估董事會整體運作情形,亦就個別董事進行評估。本公司於113年底完成董事會評估,並於114年3月份召開之董事會報告評估結果。

(四)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評估所屬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除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超然獨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AQIs」外,並依註2之標準與13項AQI指標進行評估。經確認會計師與本公司除簽證及財稅案件之費用外,無其他之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會計師家庭成員亦不違反獨立性要求,以及參考AQI指標資訊,確認會計師及事務所,在查核經驗與受訓時數均優於同業平均水準,另於最近3年也將持續導入數位審計工具,提高審計品質。最近一年度評估結果業經114年3月7日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並提報114年3 | (二) 未來將視公司治理之需要設置之。

(三) 無重大差異。

(四)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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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對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本公司於110年11月11日董事會通過任命財務長莊國安擔任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
113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1.協助獨立董事及一般董事執行職務,提供所需資料並安排董事進修。
2.負責檢覈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資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3.董事會成員均完成至少6學分之進修課程。
4.本公司為董事投保責任險,並於續保後向董事會報告。
5.113年共召開6次董事會、5次審計委員會及1次股東常會。 無重大差異。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本公司已建立客戶及供應商的服務專線、員工申訴制度及發言人制度擔任溝通管道;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有利害關係聯絡人聯繫方式,使各利害關係人能隨時維持聯繫,並設有企業社會責任專區。 無重大差異。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本公司已委託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辦理股東會事務。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一)本公司網站已設立並由專人負責維護,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相關資訊,公司網址:
http://www.ezconn.com。

(二)本公司業依規定建立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定期及不定期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各項財務業務資訊。 | (一)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二)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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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三)本公司於會計年度終了後規定期限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並依規定期限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請上網至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為: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 (三)無重大差異。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1.公司係以良好的職工福利確保員工權益,定期各廠區及總公司均提供年度健康檢查,並辦理家庭日及員工旅遊活動,促進員工身心健康。本公司秉持機會公平原則,肯定多元人才對公司文化及創新精神的貢獻。公司人才之召募乃透過公開遴選的程序,唯才是用,適才適所。
2.本公司董事均具有專業背景,並已積極完成相關進修課程(註1)。
3.本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的情形良好。
4.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均設有專責單位。
5.本公司與客戶保持暢通的溝通管道,執行情形良好。
6.本公司董事皆能遵從法令的規定,對於有利害關係的提案一律迴避討論及表決。
7.本公司已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未列入受評公司者無須填列):
民國113年加強事項與措施說明如下:
1.董事會績效評估:本公司於民國109年起每年定期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
2.本公司持續就治理評鑑指標類別中之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及提升資訊透明度來落實強化,期以讓公司治理評鑑結果逐年進步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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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民國 113 年董事進修情形

職稱 姓名 進修日期 時數 進修機構 課程名稱
董事長 CHEN STEVE 113/10/07 3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 公司董事暨監察人研習-2024 台新淨零高峰論壇
董事長 CHEN STEVE 113/11/07~113/12/07 3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國際貿易融資洗錢防治與反恐及經濟制裁 E-COURSE(法定認可)
董事長 CHEN STEVE 113/12/02 3 財團法人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 公司治理-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課程
董事長 CHEN STEVE 113/12/10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數位科技及人工智慧的趨勢與風險管理
獨立董事 彭協如 113/11/29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誠信經營、反貪腐與公司治理
獨立董事 彭協如 113/11/29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智財保護與公司治理-以營業秘密保護為核心
獨立董事 邱爾德 113/11/29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誠信經營、反貪腐與公司治理
獨立董事 邱爾德 113/11/29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智財保護與公司治理-以營業秘密保護為核心
獨立董事 黃惠雯 113/11/29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誠信經營、反貪腐與公司治理
獨立董事 黃惠雯 113/11/29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智財保護與公司治理-以營業秘密保護為核心
法人董事代表 張英華 113/11/29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誠信經營、反貪腐與公司治理
法人董事代表 張英華 113/11/29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智財保護與公司治理-以營業秘密保護為核心
法人董事代表 潘伯滮 113/11/29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誠信經營、反貪腐與公司治理
法人董事代表 潘伯滮 113/11/29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智財保護與公司治理-以營業秘密保護為核心
法人董事代表 藍慶應 113/11/29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誠信經營、反貪腐與公司治理
法人董事代表 藍慶應 113/11/29 3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智財保護與公司治理-以營業秘密保護為核心

註 2: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標準:

項目 獨立性評估項目
1 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間未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V
2 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間未有重大密切之商業關係。 V
3 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間未有潛在之僱傭關係。 V
4 簽證會計師應使其助理人員確守誠信、公正與獨立性。 V
5 簽證會計師未收受本公司及本公司董監事、經理人價值重大之饋贈或禮物(其價值未超越一般社交禮儀標準)。 V
6 簽證會計師未有與本公司有金錢借貸之情事。 V
7 簽證會計師未有兼營可能喪失其獨立性之其他事業。 V
8 簽證會計師未有收取任何與業務有關之佣金。 V
9 簽證會計師未有握有本公司之股份。 V
10 簽證會計師未有兼任本公司之經常工作,支領固定薪給。 V
11 簽證會計師未有與本公司有共同投資或分享利益之關係。 V
12 簽證會計師未有涉及本公司制定決策之管理職能。 V
13 簽證會計師目前或最近兩年內未擔任本公司董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之職務;亦確定於未來審計期間不會擔任前述相關職務。 V
14 在審計期間,簽證會計師本人及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未擔任本公司之董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有直接且重大影響之職務。 V
15 簽證會計師出具「超然獨立聲明書」 V

評估結果:

據本年度委任之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俊宏會計師及張正修會計師所出具之超然獨立聲明書,及參照「會計師法」第四十七條和「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規定綜合各項情事評估後,其評估結果係屬超然獨立。


(四)公司如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條件 身分別 姓名 |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召集人 | 彭協如 | 交通大學 EMBA 碩士,具有五年以上之商務、財務、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或第2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7)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8)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9)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50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10)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2 | | 獨立董事 | 蔡惠雯 | 台灣大學 EMBA 碩士,目前為臺北醫學大學事業發展處事業長,具有五年以上之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 無 | | 獨立董事 | 黃惠雯 | 台灣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碩士 國泰人壽證券投資部經理 晨星半導體監察人 東隆五金董事 華威創投董事 國泰創投董事 | | 無 | | 其他 | 蔡幸娟 | 台灣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碩士 國泰人壽證券投資部經理 晨星半導體監察人 東隆五金董事 華威創投董事 國泰創投董事 | | 無 |

2.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

薪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主要職責如下:

(1) 訂定並至少每三年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至少每年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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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4 人。

(2) 本屆委員會任期:第五屆任期為 112 年 8 月 14 日至 115 年 6 月 5 日。

(3) 最近年度(113 年)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共開會 6 次,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註 | | --- | --- | --- | --- | --- | --- | | 召集人 | 彭協如 | 6 | 0 | 100% | 無 | | 委員 | 邱爾德 | 6 | 0 | 100% | 無 | | 委員 | 黃惠雯 | 6 | 0 | 100% | 無 | | 委員 | 蔡幸娟 | 6 | 0 | 100% | 無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形。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及公司對於成員意見之處理

日期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113/1/11
第一次 1. 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員工認股案。 全體出席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無異議通過 提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13/3/14
第二次 1. 本公司 112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1. 本公司現行經理人薪酬結構,擬繼續沿用案。
  2. 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案。 | 全體出席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無異議通過 | 提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113/9/20 第三次 | 1. 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及修訂「113 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案。 | 全體出席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無異議通過 | 提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113/11/07 第四次 | 1. 本公司修訂「員工酬勞分配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
  3. 本公司經理人薪酬與年終獎金規畫案。 | 全體出席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無異議通過 | 提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114/03/07 第一次 | 1. 本公司 113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4. 本公司現行經理人薪酬結構,擬繼續沿用案。
  5. 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案 | 全體出席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無異議通過 | 提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114/08/07 第二次 | 1. 本公司 113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 全體出席薪資報酬委員 | 提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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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 114 年調新幅度案。 會成員無異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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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本公司設置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由董事會授權委員會負責統籌公司治理、經濟、環境及社會議題。並定期向董事會陳報執行狀況。 無重大差異。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本公司每年年初確定環安衛議題相關之重大風險,經總經理核定相關環安衛議題之年度策略目標,並據以研擬具體可行之工作目標加以執行。
環境管理政策:
1.遵守並符合環保法規要求
2.落實環境管理系統之運作
3.全員參與追求低汙染環境
4.推動環境管理循環和持續改善
環境目標與標的:
產品面:
1.新產品符合HSF要求:RF&光通訊每月達成率100%。
  1. HSF D級供應商不下單率:RF光通訊每月達成率100%。 作業活動面: 1.廢棄物減量:每月事業廢棄物(不含可回收再生之資源性廢棄物)工時均量控制,上達廠為0.08Kg/工時(不含木屑)。 2.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每月用電換算CO2排放人均量控制,上達廠2.6kg-CO2-e/工時;紅樹林廠1.7kg-CO2-e/工時。 本公司已自行編製企業永續報告書,訂定相關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等重大議題(參考本公司112年企業永續報告書第47-58頁) | 無重大差異。 | | 三、環境議題 | | | | | |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 | | 1.本公司通過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驗證,並持續推動改善。 最新證書效期為2024/7/01-2027/6/30。 2.本公司2024年取得ISO 14064-1碳盤查認證(2023/1/1-2023/12/31) | 無重大差異。 | |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 | | 本公司持續推動e化作業,並將資源分類回收,達成垃圾減量,降低對環境的衝擊。 | 無重大差異。 |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應措施? | ☑ | | 本公司對電燈瓦數及冷氣溫度控制以達節能減碳,管理單位每月統計分析及檢討用電量與用水量,以作為改善依據。 | 無重大差異。 |

143


無重大差異。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1. 本公司考慮營運對生態效益之影響,進及宣導永續消費之概念,並採用國內外通用之標準或指引,執行企業溫室氣體盤查並予以揭露,並依營運狀況與溫室氣體盤查結果,制訂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本公司溫室氣體盤查之組織邊界定,參考 WBCSD/WRI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與 ISO 14064-1:2018 標準,以本公司地理邊界為範圍,依照「營運控制權法」來訂定組織邊界。目前以光紅建聖(脫)公司在台灣的 4 個廠區為範圍。

自 111 年為基準年,建立溫室氣體排放量清冊,盤查溫室氣體排放量及追蹤溫室氣體排放。本公司之溫室氣體排放,主要來源為公司營運所需之外購電力在發電過程中所產生之二氧化碳,此排放源佔公司 113 年整體排放量之比重高達 82% 以上,彙整 113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結果如下:

113 年溫室氣體盤查
ISO 14 64-1
範疇一 範疇二 範疇三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員工出差
153.0142 公噸 CO2e 1582.5266 公噸 CO2e 65.6952 公噸 CO2e
  1. 本公司每月統計廢棄物總重量及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並在每季「品質與環境委員會會議」檢討是否達到目標值,以達到減少廢棄物及節能減碳之目標;113 年碳排放目標為紅樹林廠:<2.0 kg-CO2-e/工時,實際碳排放為約 1.8 kg-CO2-e/工時;上達廠:<3.0 kg-CO2-e/工時,實際碳排放為 2.4 kg-CO2-e/工時;立達廠:<3.0 kg-CO2-e/工時,實際碳排放為 2.4 kg-CO2-e/工時,113 年達成減碳目標。
常電力消耗統計表
年份 113 年 112 年
耗電量(單位:度) 3,203,495 3,238,712
耗能量
(單位:百萬焦耳) 11,532,583 11,695,364
排碳量(公斤) 範疇一
153.0142 公噸 CO2e 範疇一
128.5707 公噸 CO2e
範疇二
1582.5266 公噸 CO2e 範疇二
1,599.9239 公噸 CO2e
範疇三
65.6952 公噸 CO2e 範疇三
49.5489 公噸 CO2e

144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1)製程廢棄物:
本公司製程過程中未有有害事業廢棄物的產出,公司對事業廢棄物每月訂定人均量控制排放目標-上達廠為0.08Kg/工時(不含木屑),上達廠符合預期目標,在貯存、清除及處理過程中未有發現嚴重廢棄物或化學物質洩漏發生,也無發生違反環境法律和法規被處罰巨額罰款,所有製造生產活動均符合當地環保法規。
(2)生活廢棄物:
廢棄物經由垃圾分類後,將可回收的廢棄物如紙、寶特瓶等捐贈鄰近地區公益團體慈濟基金會,不可回收廢棄物則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許可遴選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許可之廢棄物處理廠商清除與處理。
4.本公司產品製程不消耗水資源,因此水資源的使用為一般用水,並以ISO14001的管理體系,力行水資源的節約措施。
最近2年用水量:
年份 113年 112年
度數 12,280 8,768
用水密集度 1.92 3.35
註:用水密集度=總用水度數/營業收入(新台幣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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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社會議題 | | |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 | | 依循《國際人權法典》、《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十項原則》、《負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等國際人權標準,於主管機關核備之工作規則中制定人權政策,亦訂定相關管理規章,執行方針如下: 1.自由選擇職業,尊重員工自由,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 2.禁用童工。 3.人道待遇。 4.反歧視。 5.職場安全。 6.薪資福利。 7.工時。 8.集會自由。 9.申訴保護。 10.誠信經營。 11.無不正當利益。 12.勞資和諧。 本公司尊重員工自由結社的權利,不但定期舉辦勞資會議,會議記錄公布周知,同時透過多元溝通管道傾聽員工建議與意見,即時回應,確保勞資關係和諧。113年度接受客戶評核時,未有重大相關缺失。 | 無重大差異。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 | | 本公司重視員工權益並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以確保人力資源之招募、留任和鼓勵,達成永續經營之目標。 制定薪資管理辦法,依據員工工作性質、工作條件、工作環境及所需技能之不一,參照薪資市場行情及組織結構核定薪資。依據公司營運狀況並參酌市場薪資動態、整體經濟及產業景氣變動、政府法令規定之必要而調整。 為激勵員工士氣,激勵優秀人才,增進勞資和諧,利潤共享以及勞資共同參與企業經營,制定員工紅利分配管理辦法。另亦考量經營績效及同業水準,依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規定,按個別員工之績效等提撥年終獎金分配。 依據上述政策,113年年度發放之年終獎金、分潤獎金及員工分紅等獎金,每人平均為5個月薪資以上。同時推動員工持股信託計畫及現金增資保留發行新股數額度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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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本公司工作場所皆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標準,訂定職場安全政策,定期舉辦勞工安全在職訓練及員工健康檢查。(註1) 無重大差異。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本公司定期舉辦員工教育訓練,培養多元專長。 無重大差異。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本公司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均遵循相關法規與國際ISO準則。並對客戶主動提供滿意度調查,當客戶對產品提出申訴時,均由業務及品保單位立即處理。 無重大差異。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與主要供應商簽訂契約時,契約內容包含遵守雙方之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如供應商不得對本公司員工有期約賄賂等情事,違者本公司得隨時解除契約;另供應商亦應遵循相關環保法令,若供應商違反相關法規者,本公司得請求損害賠償。 無重大差異。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本公司已自願性編製企業永續報告書(112年度)。報告書未經第三方驗證單位之驗證。 無重大差異。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無重大差異。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1.公司的相關規定及制度除符合法令規定外,亦平等對待員工,不分國籍保障員工權益。
2.依循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制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維護員工安全與健康。
3.本公司通過ISO14001:2015環境管理系統驗證,並持續推動環境改善。
4.品質管理系統:ISO9001:2015。
5.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ISO45001:2018、CNS45001:2018。
6.為實現勞動力組成多元化及性別平等,以增強女性員工權能。本公司於招募、僱用、培訓、獎勵、升遷、終止、退休及其他之就業條件,提供平等和公平的工作環境,不因性別、性傾向、年齡種族、膚色、國籍、殘疾、懷孕、信仰、政治派別、社團成員、婚姻狀況或其他法律保護之情況等而對員工產生歧視與差別待遇。2024/12/31止,男性主管職人數計38人,百分比22%,女性主管職人數計22人,百分比9%,51歲以上同仁,百分比14%。
7.本公司重視對社區之影響,優先聘用公司營運所在地之人力,以增進社區認同。將資源投入透過商業模式解決社會或環境問題之組織,或參與社區發展及社區教育之公民組織、慈善公益團體及政府機構之相關活動,以促進社區發展。本公司員工設籍在鄰近社區人數有207人,百分比72%,彰顯光紅建聖營運活動具體帶動當地經濟繁榮與就業機會。此外,高階管理階層為台灣當地居民為的比例為100%,光紅建聖對於高層管理人員遴選符合當地聘用原則,管理團隊在地化則可強化人力資本,提升當地人才素質。
8.為實踐本公司永續發展目標,並強化永續治理,董事會通過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永續報告書編製及確信之作業程序、永續資訊管理擬定規劃、執行相關永續發展措施,並揭露其運作及績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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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

職場安全政策:

本公司尊重每位同仁人權,禁止殘暴和不人道的對待同仁,包括任何形式的性騷擾、性虐待、體罰、威脅、剝削、精神或身體壓迫或口頭辱罵,亦不得威脅進行任何此類行爲。同時提供安全與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護同仁健康與人身安全,減少傷害與疾病,防止職業災害。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為保障同仁、工作者之安全與健康,本公司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勞工健康護理人員與特約勞工健康服務醫師,執行職業安全衛生與健康管理、健康促進等事項。

本公司自103年起,導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通過第三方公正單位BSI(英國標準協會)實地審查驗證,取得OHSAS 18001及TOSHMS系統之驗證證書,職安衛工作自此正式邁入系統化管理。

此後,於108年完成轉版,取得ISO 45001、CNS 45001及TOSHMS系統之證書,目前有效期為112年6月12日至115年6月11日。

保護措施:

在ISO 45001、CNS 45001及TOSHMS系統的推動之下,各廠區持續改善優化工作安全,找出作業面、環境面、制度面與系統面等潛在危害、風險與機會,防患未然,擬定預防或改善措施。

藉由消除、取代不安全/健康之機械、設備、作業,充實教育訓練、強化作業管制等方式,以促進員工健康並強化對法規之遵循。

同時結合5S、QCC、提案改善、危害鑑別與風險評估等制度之推行,將資源運用於最應優先改善之處,例如人因性危害及重複性肌肉骨骼傷病與輪班、夜間/長間工作或其他過勞與壓力風險之傷害,以降低職安衛風險。

實施情形:

一、職業安全衛生設施:113年度改善方案如下,已改善完成。

預防項目 名稱
機械設備危害 手動&電動衝床安全防護、傳統型車床安全防護
化學品危害 儲油槽減量及儲油區預防洩漏
高架墜落危害 屋頂加裝安全母索
噪音危害 隔離圓鋸機噪音

148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內部、外部稽核:

本公司各廠區導入ISO/CNS 45001:2018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每年度藉由稽核功能,有效監督管理系統之運作及執行績效。113年度已完成稽核,相關改善機會點已改善完成。

風險評估與鑑別:

113年度各廠區各部門已完成、確認下列5項清查及評估

項目 危害鑑別 環境考量 作業清查 化學品 自動檢查
項次 769 426 470 96 216

三、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為建立職場安全意識與安全文化,本公司每年持續不間斷辦理全廠性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涵蓋承攬廠商)。

113年度辦理情形如下:

新進人員職業安全衛生訓練、HSF(RoHS)有害物質訓練、性騷擾、誠信經營、不正當利益、反恐訓練、職場不法侵害訓練、緊急應變演練(消防演練)、一般職安衛在職訓練、人因性危害與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教育訓練、化學危害物通識教育訓練、聽力保護教育訓練、特定設備訓練、專案訓練(甲種職安衛業務主管、乙級職安衛管理員、防火管理人)等。

四、健康管理與健康促進

每年進行健康檢查,職護依據每位同仁之健康數據,安排特約醫師於臨場服務時進行面談,提供相關衛教建議,追蹤改善,主動關懷同仁身心健康。亦遵照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相關規定,依各廠區之人數與作業性質,安排特約醫師進行臨場服務。

為營造安全健康職場環境,本公司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參照工作場所大小、分布、危險狀況與勞工人數,備置足夠急救藥品及器材,並置急救人員辦理急救事宜。急救人員,每一輪班次應至少置1人;其每一輪班次勞工人數超過50人者,每增加50人,應再置1人。

本公司制定保健室使用規範,設置保健室,提供同仁、外賓訪客及協力廠商等人員身體不適短暫休息或受傷時簡易包紮之處。保健室備有醫藥箱及其他公物等,醫藥箱除保健室外,亦於廠區內其他作業場所備置使用。醫藥箱之藥品、器材由醫師或護理人員評估備置,檢查人員定期檢點,對於短缺、被污染或失效之物品,隨時向職安衛室申請更換、補充。另為加強同仁健康意識與安全觀念,職護定期發送健康服務E訊,進行健康宣導,亦會同人資單位關懷、提供建議與協助予健康高風險之同仁。

本公司在追求基業長青,永續發展的同時,不只獨善其身,也盡己之力,善盡社會責任。在同仁層面,為了深化公司對同仁的照顧,將範圍涵蓋到身心靈等層面,提倡健康促進等活動有其必要性。期盼透過一系列有系統、有步驟、有規劃的動態、靜態等相關活動,營造更加友善健康的職場環境,建立健康生活型態,促進工作生活平衡,提升同仁的身心靈素養,打造幸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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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符合一定條件之公司應揭露氣候相關資訊

1.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項目 執行情形
1.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董事會為氣候議題最高治理單位,指導、監督及管理。面對氣候變遷之挑戰,訂定政策,以強化對氣候風險之管理與因應。本公司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對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評估,呈報董事會相關風險管理執行情形,以供營運決策參考。
2.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本公司截止年報刊印日止,尚未完成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相關內容將於完成後揭露於本公司網站。
3.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本公司截止年報刊印日止,尚未完成評估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相關內容將於完成後揭露於本公司網站。
4.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本公司截止年報刊印日止,尚未完成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相關內容將於完成後揭露於本公司網站。
5.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尚在評估中。
6.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尚在評估中。
7.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畫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尚在評估中。
8.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畫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本公司主要溫室氣體排放來源為廠辦營運所需的外購電力(範疇2),佔總排放量82%以上,基於減少能源成本及降低碳足跡等多方考量,我們將持續作設備改善(例如更換老舊箱型冷氣及生產設備,加入智慧電錶,監控設備耗能,劃分空壓系統分區管理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等),以及在廠區夜間分時段關燈來減少電力消耗,以達成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目標。113年統計結果顯示,報告期間共計消耗範疇一間接能源排放約153.0142公噸二氧化碳,消耗範疇二間接能源排放約1,582.5266公噸二氧化碳,範疇三間接能源排放約65.6952,並於報告期間統計工時均排碳量紅樹林廠約1.8kg-CO₂e/工時,上達廠約2.4kg-CO₂e/工時,立德廠約2.4kg-CO₂e/工時,均達成預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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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廠區 | 113 年目標 (kg- CO2e / 工時) | 113 年績效 (kg- CO2e / 工時) | 目標 達成情形 | | --- | --- | --- | --- | --- | | | 紅樹林廠 | <2.0 | 1.8 | 達成 | | | 上達廠 | <3.0 | 2.4 | 達成 | | | 立德廠 | <3.0 | 2.4 | 達成 | | 9.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請詳以下說明。 | | | |

2.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 CO2e)、密集度(公噸 CO2e /百萬元)及資料涵蓋範圍。
113年度 112年度
本公司 排放量(噸 CO2e) 密集度(噸 CO2e /營業額新臺幣百萬元) 排放量(噸 CO2e) 密集度(噸 CO2e /營業額新臺幣百萬元)
範疇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153.0142 128.5707
範疇二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1.582.5266 1,599.9239
範疇三間接排放員工出差 65.6952 49.5489
總計 1,801.2360 0.2810 1,778.0435 0.6794

(2)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敘明截至年報刊印日之最近兩年度確信情形說明,包括確信範圍、確信機構、確信準則及確信意見。
執行確信範圍 113年度排放量 112年度排放量
本公司(僅統計母公司排放數據) 範疇一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153.0142 128.5707
範疇二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1,582.5266 1,599.9239
範疇三
間接排放員工出差 65.6952 49.5489
總計 1,801.2360 1,778.0435
查證機構 評估中 BSI
查證情形說明 查證3410號ISO14064 11:2018及ISO14064 3:2019合理保證
查證意見/結論 無保留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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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本公司業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本公司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政治獻金法、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前提。 無重大差異情形。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一)本公司已訂定銷售及收款、採購及付款內部控制作業,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若發現業務往來對象或策略廠商有違反誠信行為者,應即停止與其商業往來,以落實公司誠信經營原則。
(二)本公司於商業往來之前,均充分考量及徵信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之合法性及是否有不誠信行為紀錄,避免與有不誠信行為紀錄者進行交易。與他人簽訂契約,其內容並包含遵守誠信經營政策及交易相對人如涉及不誠信行為,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本公司業於113年11月7日提報董事會報告「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
(三)本公司尚未設置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但由稽核單位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商業活動,商品交易事項 無重大差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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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四) 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五) 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 | | 均依法令規定送董事會議事討論通過。

(四) 本公司依法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地審核、稽核相關作業,以落實誠信管理。

(五) 本公司定期舉辦教育訓練,並透過不同主題傳達誠信理念;113年對員工進行誠信經營教育,課程名稱「企業誠信經營教育」,上課共計419人次,訓練時數共計419小時。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 | | | |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 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 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 | | 本公司建立明確檢舉管道,以供內(外)部人檢舉不誠信或不當行為之事宜;遇有檢舉事件時,依本公司相關檢舉流程處理,並將檢舉情事、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 | 無重大差異情形。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 | |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 | | 本公司內部網站均即時揭露相關違反事件之內容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 無重大差異情形。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無重大差異。 | | |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無。 | | | | |

(八)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守則,並已據以落實,其相關資訊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或至本公司企業網站(http://www.ezconn.com)查詢。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無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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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

  1. 員工權益及僱員關懷

本公司秉持人才為公司寶貴資產與公司發展根本的理念,制訂完善的員工福利、員工教育訓練、員工職業安全軟硬體設備更新等措施,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貳、營運概況、(五)勞資關係」。

  1. 投資者、供應商關係及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本公司設置中英文網站,並設置各項業務聯絡窗口,以提供投資人、供應商及利害關係人溝通及意見交流反應之管道。

  1. 本公司為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

本公司自104年9月1日起已為全體董事、薪酬委員及經理人購買責任保險,最近一次投保情形如下:

投保對象 保險公司 投保金額 投保期間(註1)
全體董事、薪酬委員及經理人 新加坡商美國國際產物保險(股)公司台灣分公司 USD6,000,000元 114.09.01~115.09.01

註1:因投保期間為一年期,上期投保期間為113.09.01~114.08.31,揭露投保期間為115年續保期間。

  1. 民國 113 年及截至 114 年 9 月底前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及內部稽核主管進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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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姓名 上課日期 上課時數 課程名稱 辦理機構
會計主管莊國安 113/10/28 至 113/10/29 12小時 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持續進修班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公司治理主管莊國安 113/3/01 3小時 審計委員會如何解讀與使用審計品質指標(AQ1)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113/3/08 3小時 企業的危機管理與溝通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113/4/26 3小時 如何看懂財務報表-給非財務背景董監的一堂課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113/4/30 3小時 永續發展委員會(永續長、工作組)運作實務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113/7/03 6小時 2024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臺灣證券交易所
113/10/01 3小時 [ESG 永續論壇]2024 環境與經濟雙贏:台灣ESG實踐之路 中華獨立董事協會
113/11/29 3小時 誠信經營、反貪腐與公司治理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113/11/29 3小時 智財保護與公司治理-以營業秘密保護為核心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114/2/18 3小時 董事會如何因應12個ESG風險議題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114/3/4 3小時 輝達的三兆奇蹟:人工智慧背後的半導體產業革命新思維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114/4/29 3小時 職場性騷擾與霸凌防治現況簡析暨實務經驗分享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114/5/13 3小時 永續企業之策略解析——以再生能源為例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114/7/31 3小時 114年度壯大臺灣資本市場高峰會 臺灣證券交易所
114/8/22 3小時 2025台新新光淨零高峰論壇 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
稽核主管黃思芬 113/8/22 6小時 企業執行「ESG」與「內稽內控整合」應用與範例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113/9/27 6小時 資通安全之最新規定與內稽實務研討 財團法人臺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
114/9/01 6小時 不可不知IFRS S1/S2對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應考量之重點及影響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陸、重要決議

一、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請詳附件十二。

二、公司章程及章程新舊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十三。

三、盈餘分配表:請詳附件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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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年●月●日)起,至到期日(民國●年●月●日)止,除(一)普通股依法停止過戶期間、(二)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四)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規定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及十五條規定辦理。

前項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係指向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之前一個營業日。本公司並應於該起始日前四個營業日公告停止轉換期間。前項依法停止過戶期間不得轉換之限制,不包括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

十、請求轉換程序:

(一)債券持有人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明轉換),由交易券商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以電子化方式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撥入該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

(二)中華民國華僑及非中華民國國籍之外國人申請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時,一律統由集保公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

十一、轉換價格及其調整:

(一)轉換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以民國●年●月●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取基準日(不含)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為基準價格,再以基準價格乘以 105.01%~115% 為計算依據,即為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訂價基準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其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轉換價格於決定後至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應依本條第(二)項之轉換價格調整公式調整之。依上述方式,暫定以民國●年●月●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暫定轉換溢價率為●%,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時之轉換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元。

(二)轉換價格之調整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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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之各種有價證券而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或私募)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時(包含但不限於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因股票面額變更等),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買中心」)公告,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註 1)調整之,如有實際繳款作業者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 \text{調整後轉換價格} = \text{調整前轉換價格} \times \frac{\text{已發行股數(註2)} + \frac{\text{每股繳款金額(註3)} \times \text{新股發行或私募股數}}{\text{每股時價(註4)}}}{\text{已發行股數(註2)} + \text{新股發行股數或私募股數}} $$

股票面額變更時

$$ \text{調整後轉換價格} = \text{調整前轉換價格} \times \frac{\text{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2)}}{\text{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註 1:如為股票分割則於分割基準日調整;如為合併或受讓增資則於合併或受讓基準日調整;如係採詢價圈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因無除權基準日,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如係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則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如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除權基準日後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更新後之新股發行價格與每股時價(以本公司決定之更新後新股發行價格訂定基準日作為更新後每股時價訂定基準日)重新按照前開公式調整之,如經設算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低於原除權基準日前已公告調整之轉換價格者,則函請櫃買中心重新公告調整之。

註 2: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註 3:每股繳款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額為零。若係屬合併增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減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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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註 4: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股票合併或分割基準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應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公式調降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應函請櫃買中心於除息基準日公告調整後之轉換價格。本項轉換價格調降之規定,不適用於除息基準日(不含)前已提出請求轉換者。其調整公式如下:

調降後轉換價格 = 調降前轉換價格 × (1 - 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註)之比率)

註:每股時價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註 1)之轉換或認股價格再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於前述有價證券或認股權發行之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之日調整之:

$$ \text{調整後轉換價格} = \text{調整前轉換價格} \times \frac{\text{已發行股數(註2)} + \left( \text{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 \times \text{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具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right)}{\text{每股時價(註1)}} $$

$$ \text{已發行股數(註2) + 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具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

註 1:每股時價為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之訂價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如訂價基準日前遇有除權或除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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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其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

註 2: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如係以庫藏股支應,則調整公式中之已發行股數應減除新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可轉換或認股之股數。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1)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轉換價格 = 調整前轉換價格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轉換價格 = [調整前轉換價格 × (1 - 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減資後已發行股通股股數)

(3)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轉換價格 = 調整前轉換價格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註: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並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十二、本轉換公司債之上櫃及終止上櫃: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之前向櫃買中心申請上櫃買賣,至全數轉換為普通股股份或全數由本公司買回或償還時終止上櫃,以上事項均由本公司洽櫃買中心同意後公告之。

十三、轉換後之新股上市:

本轉換公司債經轉換後換發之普通股者,所轉換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上述事項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同意後公告之。本公司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轉換後之普通股以無實體方式自交付日起於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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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十四、股本變更登記作業:

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本轉換公司債行使轉換所交付之股票數額予以公告,每季並應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至少一次。

十五、換股時不足壹股股份金額之處理:

轉換本公司普通股時,若有不足壹股之股份金額,本公司將以現金償付(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角以下四捨五入)。

十六、轉換年度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歸屬:

(一)現金股利

  1.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不含)以前請求轉換者,得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
  2. 當年度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含)起至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含)止,停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3. 本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於當年度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翌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含)請求轉換者,不得享有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但得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現金股利。

(二)股票股利

  1.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不含)以前請求轉換者,得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
  2. 當年度於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含)起至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含)止,停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3.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翌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含)前請求轉換者,不得享有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但得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股票股利。

十七、轉換後之權利義務: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請求轉換生效後所取得普通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八、本公司之贖回權:

(一)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起(民國●年●月●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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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日(民國●年●月●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二)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起(民國●年●月●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面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贖回權之行使。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5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三)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

(四)若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債權人持有人請求轉換之最後期限為本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後第二個營業日。

十九、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

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滿二年(民國●年●月●日)為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提前賣回本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前,以掛號寄發一份「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以「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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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滿二年為債券面額之 100%~101.0025% (實質收益率為 0%~0.5%)】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轉換公司債。前述日期如遇台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二十、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償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將被註銷,不得再行賣出或發行,其所附轉換權併同消滅。

二十一、本轉換公司債及所換發之普通股均為記名式,其過戶、異動登記、設質、遺失等均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公司法之相關規定辦理,另稅賦事宜依當時之稅法規定辦理。

二十二、本轉換公司債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券持有人之受託人,以代表債券持有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持有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其受託人之間所定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發行及轉換辦法均予同意,並授與受託人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且受託人之服務期間至本轉換公司債完全清償之日止;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券持有人得在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二十三、本轉換公司債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還本及轉換事宜。

二十四、本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不印製實體債券。

二十五、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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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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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債券名稱: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轉換公司債」)。

二、發行日期:

民國(以下同)●年●月●日。(以下簡稱「發行日」)

三、發行總額:

本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發行總張數上限為15,000張,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15億元整,以不低於面額發行。本次轉換公司債以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底標以不低於面額之 100% 為限,每張實際發行價格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四、發行期間:

發行期間為三年,自民國●年●月●日開始發行至民國●年●月●日到期(以下簡稱「到期日」)。

五、債券票面利率:

本轉換公司債票面年利率 0%。

六、還本日期及方式:

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日後十個營業日內,依債券面額將本公司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一次償還,前述日期如於臺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七、擔保情形:

本轉換公司債為無擔保債券,惟如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本公司另發行或私募其他有擔保附認股權公司債時或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時,本轉換公司債亦將比照該有擔保附認股權公司債或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設定同等級之債權或同順位之擔保物權。

八、轉換標的:

本公司之普通股,以發行新股之方式履行轉換義務,換發之新股以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方式為之。


九、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年●月●日)起,至到期日(民國●年●月●日)止,除(一)普通股依法停止過戶期間、(二)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四)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規定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及十五條規定辦理。

前項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係指向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之前一個營業日。本公司並應於該起始日前四個營業日公告停止轉換期間。前項依法停止過戶期間不得轉換之限制,不包括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

十、請求轉換程序:

(一)債券持有人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明轉換),由交易券商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以電子化方式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撥入該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

(二)中華民國華僑及非中華民國國籍之外國人申請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時,一律統由集保公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

十一、轉換價格及其調整:

(一)轉換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以民國●年●月●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取基準日(不含)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為基準價格,再以基準價格乘以 102%-110% 為計算依據,即為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訂價基準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其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轉換價格於決定後至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應依本條第(二)項之轉換價格調整公式調整之。依上述方式,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元。

(二)轉換價格之調整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而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或私募)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時(包含但不限於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因股票面額變更等),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買中心」)公告,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註 1)調整之,如有實際繳款作業者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 \text{調整後轉換價格} = \text{調整前轉換價格} \times \frac{\text{已發行股數(註2)} + \frac{\text{每股繳款金額(註3)} \times \text{新股發行或私募股數}}{\text{每股時價(註4)}}}{\text{已發行股數(註2)} + \text{新股發行股數或私募股數}} $$

股票面額變更時

$$ \text{調整後轉換價格} = \text{調整前轉換價格} \times \frac{\text{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2)}}{\text{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註 1:如為股票分割則於分割基準日調整;如為合併或受讓增資則於合併或受讓基準日調整;如係採詢價圈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因無除權基準日,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如係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則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如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除權基準日後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更新後之新股發行價格與每股時價(以本公司決定之更新後新股發行價格訂定基準日作為更新後每股時價訂定基準日)重新按照前開公式調整之,如經設算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低於原除權基準日前已公告調整之轉換價格者,則函請櫃買中心重新公告調整之。

註 2: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註 3:每股繳款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額為零。若係屬合併增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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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註 4: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股票合併或分割基準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應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公式調降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應函請櫃買中心於除息基準日公告調整後之轉換價格。本項轉換價格調降之規定,不適用於除息基準日(不含)前已提出請求轉換者。其調整公式如下:

調降後轉換價格 = 調降前轉換價格 × (1 - 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註)之比率)

註:每股時價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註 1)之轉換或認股價格再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於前述有價證券或認股權發行之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之日調整之:

$$ 調整後轉換價格 = 調整前轉換價格 \times \frac{\text{已發行股數 (註2)} + \left( \text{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 \times \text{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具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right)}{\text{每股時價(註1)}} $$

已發行股數(註 2) + 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具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註 1:每股時價為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之訂價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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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如訂價基準日前遇有除權或除息者,其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

註 2: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如係以庫藏股支應,則調整公式中之已發行股數應減除新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可轉換或認股之股數。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1)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轉換價格 = 調整前轉換價格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轉換價格 = [調整前轉換價格 × (1 - 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減資後已發行股通股股數)

(3)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轉換價格 = 調整前轉換價格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註: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並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十二、本轉換公司債之上櫃及終止上櫃: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之前向櫃買中心申請上櫃買賣,至全數轉換為普通股股份或全數由本公司買回或償還時終止上櫃,以上事項均由本公司洽櫃買中心同意後公告之。

十三、轉換後之新股上市:

本轉換公司債經轉換後換發之普通股者,所轉換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上述事項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同意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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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轉換後之普通股以無實體方式自交付日起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十四、股本變更登記作業:

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本轉換公司債行使轉換所交付之股票數額予以公告,每季並應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至少一次。

十五、換股時不足壹股股份金額之處理:

轉換本公司普通股時,若有不足壹股之股份金額,本公司將以現金償付(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角以下四捨五入)。

十六、轉換年度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歸屬:

(一)現金股利

  1.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不含)以前請求轉換者,得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
  2. 當年度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含)起至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含)止,停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3. 本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於當年度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翌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含)請求轉換者,不得享有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但得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現金股利。

(二)股票股利

  1.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不含)以前請求轉換者,得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
  2. 當年度於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含)起至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含)止,停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3.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翌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含)前請求轉換者,不得享有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但得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股票股利。

十七、轉換後之權利義務: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請求轉換生效後所取得普通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八、本公司之贖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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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起(民國●年●月●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二)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起(民國●年●月●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面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贖回權之行使。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5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三)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

(四)若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債權人持有人請求轉換之最後期限為本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後第二個營業日。

十九、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

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滿二年(民國●年●月●日)為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提前賣回本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前,以掛號寄發一份「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以「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得於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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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滿二年為債券面額之 100%~101.0025%(實質收益率為 0%~0.5%)】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轉換公司債。前述日期如遇台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二十、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償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將被註銷,不得再行賣出或發行,其所附轉換權併同消滅。

二十一、本轉換公司債及所換發之普通股均為記名式,其過戶、異動登記、設質、遺失等均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公司法之相關規定辦理,另稅賦事宜依當時之稅法規定辦理。

二十二、本轉換公司債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券持有人之受託人,以代表債券持有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持有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其受託人之間所定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發行及轉換辦法均予同意,並授與受託人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且受託人之服務期間至本轉換公司債完全清償之日止;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券持有人得在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二十三、本轉換公司債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還本及轉換事宜。

二十四、本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不印製實體債券。

二十五、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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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一、說明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經114年10月7日之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發行總張數上限為10,000張,每張面額新幣壹拾萬元整,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10億元整,依票面金額之100%~103%發行,總募集資金上限為1,030,000仟元整。

二、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狀況

(一)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每股稅後純益及每股股利

單位:新台幣元;股

| 年度 項目 | 每股稅後純益 (註一) | 股利分派 | | | | | --- | --- | --- | --- | --- | --- | | | | 現金股利 | 股票股利 | | 合計 | | | | | 盈餘 | 資本公積 | | | 111 | 4.85 | 2.10 | — | — | 2.10 | | 112 | 2.53 | 2.10 | — | — | 2.10 | | 113 | 14.30 | 8.62 | — | — | 8.62 | | 114 年第二季 | 6.85 | — | — | — | — |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 註一:係以當期稅後純益除以當期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二)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股東權益、流通在外股數及每股淨值

項目 金額/股數
114 年 6 月 30 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 3,514,644
114 年 6 月 30 日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76,000
每股淨值(元/股) 46.25

資料來源:該公司114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三)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之財務資料

1.簡明資產負債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最近三年度財務資料 | | | 當年度截至 114年6月30日 財務資料 | | | --- | --- | --- | --- | --- | --- | | | | 111年 | 112年 | | 113年 | | 流動資產 | | 2,489,389 | 2,209,238 | 5,046,558 | 6,458,764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608,478 | 556,482 | 1,106,253 | 1,114,244 | | 無形資產 | | 9,740 | 7,591 | 20,096 | 16,433 | | 其他資產 | | 302,620 | 574,496 | 858,302 | 1,050,198 | | 資產總額 | | 3,410,227 | 3,347,817 | 7,031,209 | 8,639,639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1,053,419 | 1,034,271 | 2,180,400 | 3,951,605 | | | 分配後 | 1,192,649 | 1,193,031 | 2,834,002 | 3,951,605 | | 非流動負債 | | 364,557 | 262,820 | 1,152,827 | 1,172,615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1,417,976 | 1,297,091 | 3,333,227 | 5,124,220 | | | 分配後 | 1,557,206 | 1,455,851 | 3,986,829 | 5,124,220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1,992,251 | 2,050,726 | 3,696,075 | 3,514,644 | | 股本 | | 693,000 | 663,000 | 760,000 | 760,002 | | 資本公積 | | 234,872 | 225,635 | 917,698 | 917,790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1,281,876 | 1,243,547 | 2,151,617 | 2,015,519 | | | 分配後 | 1,142,646 | 1,084,787 | 1,498,015 | 2,015,519 | | 其他權益 | | (106,644) | (81,456) | (133,240) | (112,186) | | 庫藏股票 | | (110,853) | - | - | (66,481) | | 非控制權益 | | - | - | 1,907 | 775 | | 權益總額 | 分配前 | 1,992,251 | 2,050,726 | 3,697,982 | 3,515,419 | | | 分配後 | 1,853,021 | 1,891,966 | 3,044,380 | 3,515,419 |

註:上列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2.簡明綜合損益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其餘係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最近三年度財務資料 | | | 當年度截至 114年6月30日 財務資料 | | --- | --- | --- | --- | --- | |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 | 營業收入 | 2,940,188 | 2,617,385 | 6,410,405 | 5,013,497 | | 營業毛利 | 935,221 | 930,387 | 3,565,176 | 2,834,074 | | 營業淨利 | 289,926 | 225,933 | 1,294,608 | 1,176,246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36,450 | 21,820 | 127,678 | (438,689) | | 稅前淨利(損) | 426,376 | 247,753 | 1,422,286 | 737,557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損) | 321,665 | 168,042 | 1,055,455 | 516,493 |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 | 本期淨利(損) | 321,665 | 168,042 | 1,055,455 | 516,493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3,901 | 29,653 | 78,872 | (14,437)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35,566 | 197,695 | 1,134,327 | 502,056 | | 淨利(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321,665 | 168,042 | 1,055,455 | 517,504 | | 淨利(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335,566 | 197,695 | 1,136,488 | 503,188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每股盈餘 | 4.85 | 2.53 | 14.30 | 6.85 |

註:上列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三、本次公司債轉換價格及發行價格之訂定方式及合理性評估

該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為新台幣 100 仟元整,發行總張數上限為 10,000 張,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臺幣 1,000,000 仟元整,依票面金額之 100%~103%發行,發行期間為三年,票面利率為 0%,發行時轉換價格之訂定,係參考國內轉換公司債發行之相關法令及計算方式,並視國內證券市場轉換債公司債交易及發行概況,暨該公司未來營運發展等因素訂定之,其計算方法及訂定原則說明如下:

(一)轉換價格之訂定原則、方式及合理性

1.轉格訂定之法規根據(訂定原則)

(1)根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十七條之規定,承銷商輔導發行公司申報發行國內轉換公司債,用以計算暫定轉換價格之基準價格,應以向金管會申報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且暫定轉換價格之訂定應高於基準價格;其實際發行時,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基準價格,應以向券商公會申報承銷契約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且轉換價格之訂定應高於基準價格。

亦即,轉換價格 = > (MA1,MA3,MA5),其中,

MA1 為基準日前 1 個營業日該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

MA3 為基準日前 3 個營業日該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

MA5 為基準日前 5 個營業日該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

(2)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上述基準價格乘以 105.01%-115.00% 為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之轉換價格。

2.轉換價格之重設

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並無重設條款,轉換價格僅依轉換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調整。

3.轉換價格訂定方式

(1)採用基準日前 1、3、5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主要係反映目前交易市場狀況。

(2)參考目前國內轉換公司債發行條件訂定的方式,國內證券市場轉換公司債之交易及發行概況以及發行公司近年來之經營績效與未來的營運前景,將轉換溢價比率訂為 105.01%-115.00%。

(3)上述基準價格、轉換溢價比率以及轉換價格調整之制訂方式,均能考量市場狀況、發行公司與投資人之需求及雙方權益,並均能符合主管機關之規定,因此本次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訂定方式應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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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轉換價格訂定合理性說明

(1) 從總體經濟及所屬產業趨勢分析

A. 總體經濟

114 年 6 月以來,美國對等關稅對經濟之衝擊小於預期,貿易政策不確定性下降,全球製造業景氣重返擴張,惟美國關稅政策重塑全球貿易局勢,其產業關稅未完全公布,恐影響全球供應鏈未來發展,且對等關稅及芬太尼 (Fentanyl) 關稅之合法性仍待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決,加以地緣政治衝突仍可能進一步升溫等因素影響,全球經濟動能趨緩。S&P Global Market Intelligence (以下簡稱 S&P Global) 預測本年全球經濟成長率放緩至 2.64%;展望明 (2026) 年,由於美國等主要經濟體寬鬆貨幣政策及擴張財政政策,預期全球經濟成長率略回升至 2.66%。

物價方面,國際油價略漲,穀價低檔震盪,惟服務類通膨居高。另關稅對美國通膨之上行壓力將逐漸顯現,其他經濟體通膨則多趨降。預期全球通膨率緩降,S&P Global 預測本年全球通膨率為 3.24%,明年降至 2.95%。

貨幣政策方面,由於美國關稅政策對各經濟體經濟及通膨前景之影響仍待評估,本年 7 月以來主要經濟體央行 Fed、ECB 及 BoJ 均維持政策利率不變。Fed 主席 Powell 於 8 月 Jackson Hole 全球央行年會表示,美國勞動市場下行風險擴大,加以近月非農就業新增人數大幅下降,市場預期 Fed 將持續降息;ECB 總裁 Lagarde 於 9 月政策會議表示,歐元區經濟成長面臨之風險已趨平衡,未來將持續基於最新數據,逐次會議決議妥適之貨幣政策立場;BoJ 總裁植田表示,若關稅之不確定性下降,經濟及物價情勢明顯改善,將維持升息立場。中國人民銀行 (以下簡稱人行) 則為支持經濟穩定成長,持續實施寬鬆貨幣政策。

金融市場方面,投資人擔憂財政可持續性而減少購債,主要經濟體 30 年期公債殖利率一度走升後回降;關稅不確定性對全球之負面衝擊趨緩,投資人樂觀情緒升溫,加以人工智慧 (AI) 浪潮持續,全球股價指數續創新高;市場對 Fed 降息預期升溫,美元指數 (DXY) 震盪走低,9 月 16 日達本年低點 96.63,惟與 6 月底相較,主要經濟體貨幣對美元則升貶互見。

114 年第 2 季受惠人工智慧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高效能運算 (High Performance Computing, HPC)、雲端資料服務等相關產品需求暢旺,台灣輸出與民間投資成長優於原預估,經濟成長率為 8.01%,致上半年經濟成長率達 6.75%。展望下半年,預期 AI 需求續熱絡,推升電子資通訊產品出口,維繫台灣輸出成長,亦帶動相關供應鏈擴增產能與投入研發;惟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傳產貨品競爭力下滑,加劇國內產業發展情勢分岐,且消費者信心疲軟,民間消費動能不易擴增,預測下半年經濟成長率降為 2.51%。考量上半年經濟成長優於預期且 AI 相關產品需求續旺,本行將全年經濟成長率由 6 月預測之 3.05% 上調至 4.55%。物價方面,因進口物價大幅下降,加以部分商品免徵或減徵貨物稅,預期通膨率維持緩步回降趨勢,本行將本年 C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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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CPI年增率預測值由6月之 1.81%、1.69%,分別下調至 1.75%、1.67%。

展望明(115)年,美國關稅措施持續制約全球貿易量成長,將影響台灣外貿表現,預測明年經濟溫和成長 2.68%。通膨方面,預期明年國際油價低於本年,加以服務類通膨可望維持緩降走勢,通膨率將低於本年,本行預測CPI及核心CPI年增率分別續降為 1.66%、1.64%。

B.所屬產業趨勢

(A)高頻連接器產業發展現況

隨著PC換機效益持續發酵,以及蘋果iPhone、iPad年度新品陸續發布,且物聯網、雲端運算與相關智慧應用產業快速崛起,帶動各式連接器需求,加上廠商持續耕耘非3C應用市場,可望帶動本產業產值持續成長,除了在有線電視系統中被廣泛使用外,在其他有線或無線傳輸領域中也有採用射頻傳輸之方式,依Bishop & Associates, Inc 2025年發佈資料,2024年各領域之市場占比分別為汽車領域約 23-25%、資訊/電腦領域約 18-20%、通訊領域約 15-17%、工業領域約 12-14%、消費性電子領域約 10-12%、醫療領域約 6-8%、航太/軍事領域約 3-5%及其他約 2-4%,而高頻連接器之主要應用領域係通訊領域。隨科技技術發展日新月異,全球各國通信網路升級頻率越來越快,以台灣為例,在109年7月正式進入5G時代,不到半年已拚出逾百萬用戶規模。展望未來,各大電信營運商除力拚5G用戶持續成長,也將加速基地台之建設。

依工研院IEK 113年通訊產業展望指出,114年網通產品因庫存調整結束,加上雲端運算、基礎建設等需求帶動,預估115年我國通訊產業產值可達1兆3,127億元,較113年成長 2.7%。工研院產科國際所通訊與智慧聯網系統研究部經理陳佳榮表示,通訊產業正經歷著令人矚目的變革與創新。5G技術逐漸實現普及,緊接著6G也已經蓄勢待發,6G發展願景和應用情境已紛紛出爐,低軌衛星、雲端運算、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技術的結合,讓全球網通產業邁入下一個更快速、更穩定的時代,並帶動我國高速光纖接取設備、DOCSIS 3.x Cable產品、Wi-Fi 6/6E無線設備、5G FWA固網無線接取設備、5G小型基地台等設備持續出口。

114年台灣經濟,114年上半年受惠於AI伺服器與高效能運算需求帶動出口及投資動能,經濟成長率高達 6.75%;但隨著基期墊高、美國關稅措施、全球需求放緩等因素,114年下半年成長力道明顯趨緩,預期經濟成長率僅 2.51%。整體而言,預估114年實質GDP成長率為 4.55%,仍屬強勁;而115年預估實質GDP成長率則放緩至 2.68%,預估將恢復平穩之成長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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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分別就該公司有關之高頻連接器終端應用市場趨勢說明如下:

a. 有線電視市場

應用於有線電視之高頻連接器北美市場,因各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Multiple System Operator;MSO)連接器並未通用,故各家終端消費者選用不同系統商時,即需更換家庭內所有之高頻連接頭,且因當地人力成本較高,因此系統商於裝設或維修時,多會同時更換住宅內全部所有連接器,加上當地考量單一戶數傳輸量不大,為節省鋪設成本,多係採用同軸電纜進行鋪設,使歐美之系統商每年對於高頻連接器皆有穩定之需求量。

另,因長距離線纜之鋪設而言,光纖相較於同軸電纜而言有其優勢,主要係因遠距離傳輸多係大量資訊匯集共同傳輸,資訊傳輸量較為龐大,加上考量距離對於訊號之衰減,選用光纖可提高傳輸量並降低訊號衰減,惟以短距離傳輸而言,由於常有增設或遷移之需求,考量同軸電纜相較於光纖其成本上有其優勢,故多採取同軸電纜方式進行鋪設。目前全球有線電視網路的主流即截取光纖及同軸電纜長處之光纖/同軸電纜混成網路(Hybrid Fiber and Coaxial,HFC),其係以光纖作為骨幹線,提供高速連接至光纖節點(Fiber node),由光接收機將光訊號轉為電視訊號,再改經同軸電纜傳送至用戶終端。故雖近年來各國積極鋪設光纖,然高頻連接器在與光纖通訊相輔相成下亦連帶受惠。

b. Cable 寬頻市場/通信應用

Cable 寬頻服務主係由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提供,故承上所述,近年來在新興市場國家直接布設光纖網路下,帶動光通訊的高度成長,但在北美等已開發國家中,因以往網路基礎建設係以 Cable 寬頻進行架構,故仍有一定需求;此外不論無線傳輸或光纖傳輸,其在用戶端數據機或行動上網裝置上均會有與天線連接之連接器,此亦屬於高頻連接器產品領域,故該項運用預計仍將與光通訊產品有相輔相成之作用,不致因光通訊及無線傳輸蔚為風潮而減少其市場需求。

(B) 光通訊產業發展現況

光纖通訊(Fiber-optical communication)是一種利用光與光纖來傳遞數據的方法,攜帶數位資料的電子訊號經過電路、驅動晶片及放大器晶片等元件處理後,將其轉換成由雷射所發出的光訊號,光訊號再利用全反射原理在光纖內部進行傳導,到達目的地後再藉由光電二極體 PD (Photodiode)所製成的光接收器,把光訊號轉換回原本的電子訊號,藉此完成資料的傳輸。整合光電轉換、光發射、光接收、訊號放大、訊號調變等功能的光收發器(Optical transceiver),是光纖通訊中最為重要的裝置,目前光收發器的應用有兩大類:第一類是資料中心的數據傳輸用途(Data communication),利用光纖通訊的高頻寬、低訊號損耗優勢,來讓內部的伺服器、儲存系統以及交換機網路進行有效率的資料傳輸;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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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是光纖電信的電信通訊用途(Telecommunication),主要應用於光纖上網服務、區域型網路,以及手機基地台前傳、中傳、後傳等遠距離的電信傳輸。由於光纖通訊具有快速、高容量、傳輸距離長、訊號不易受干擾等優越性質,又加上光纖具有輕薄短小的特質,因此光通訊一直是通信發展極佳的通訊技術,許多電信業者亦大量採用光通訊設備做為骨幹網路傳輸媒介。

光纖通訊的優缺點

優點 缺點
1.通信容量大,頻寬達1~2GHz以上,不受電磁干擾。
2.可長距離通信,降低成本。
3.重量輕、體積小,可節省管道空間。
4.保密性高,可用於軍事領域。 1.元件成本高。
2.光纖質地較脆,容易損毀。
3.工程建設成本較高。
4.需要較高的切割及連接技術。

資料來源: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整理。

光通訊相關產品一般而言可分為:原材料(光纖、光纜)、零組件(光電主動元件、光電被動元件)及光通訊設備等大項,光通訊產業持續穩定的成長,主要係因終端市場需求力道不斷加大,自95年9月Facebook正式對大眾開放起,象徵網際網路使用者的使用習慣慢慢產生變化,由最初單純的資訊接收者慢慢轉型成兼具資訊發送者的角色,隨著越來越多的網路平台如Youtube、Twitter、微博等更加強調使用者彼此間互動之關係,以及網路線上遊戲之興起,使得網際網路使用者對於資訊的傳輸量及傳輸速度有越來越高的要求,緊接著隨96年6月第一代iPhone開始銷售,開啟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智慧電視等智慧型裝置的快速普及,更加深消費者對於網際網路的依賴度,對於網路頻寬的需求量越來越大。再加上近年來雲端運用興起以及資料中心建置、物聯網等概念持續發酵,企業與消費者對於巨量數據傳輸與儲存需求大幅提升,促使美國、日本、中國等國均積極布建光纖網路基礎設備,以因應持續增加的多媒體影音等巨量資訊傳輸需求。

在資料中心應用方面,OpenAI全面開放ChatGPT等生成式AI,持續刺激高效運算需求成長,引爆資料中心需求激增。根據Bloomberg Intelligence於112年6月發布的研究報告指出,生成式AI市場在Microsoft、Google、Meta、Amazon等大型雲端服務供應商(CSP)的帶領下,可望推動至少十年的榮景。預估生成式AI市場規模將從111年的400億美元,一路成長至122年的1.3兆美元,年複合成長率(CAGR)達 42% 。另外,根據Synergy Research Group於114年3月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113年底,全球超大型資料中心(Hyperscale Data Centers)數量已達1,136座,並持續以每年約130至140座的速度成長。預估未來四年內,全球超大型資料中心總容量將再度倍增。隨著全球資料中心持續建置,以及資料傳輸量與電力需求快速成長,不僅帶動AI伺服器的強勁需求,也為光通訊產業的發展提供強大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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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光纖電信應用方面,由於5G基地台的高頻特性,使其需要更多的基地台和小型基站來增加網路覆蓋率。根據《愛立信行動趨勢報告》顯示,從112年底到118年底的六年間,全球5G用戶數預估將從16億增加至53億,成長幅度超過 $330%$ 。預計到118年底,5G將覆蓋全球 $85%$ 的人口。而這些基地台間的有線傳輸多使用光纖通訊來進行,隨著全球5G布建腳步的加快,將驅使光纖電信應用的光收發器市場持續成長。

在光纖電信應用方面,由於5G基地台的高頻特性,使其需要更多的基地台與小型基站來提升網路覆蓋率與容量。根據《愛立信行動趨勢報告》114年6月版指出,截至114年底,全球5G用戶數預估將達29億人次,約占全球行動用戶的三分之一,並預計到2030年將突破53億人次,成長幅度超過 $80%$ ,報告亦指出,5G中頻段(mid-band)在歐洲覆蓋率已突破 $50%$ ,而全球5G人口覆蓋率預計將在2030年前達到 $85%$ 以上。由於5G基地台之間的資料傳輸仰賴高速、低延遲的有線連接,光纖通訊技術成為主要解決方案,尤其在小型基站密集部署的場景中更顯重要。隨著全球5G布建加速,光收發器(optical transceivers)市場也持續擴張,高速傳輸之模組需求快速成長,推動光纖電信應用進入新一波成長週期。

(2)從公司財務結構及經營績效分析

A.財務結構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13年底及114年前二季底之權益占資產比率分別為 $58.42% 、61.26% 、52.59%$ 及 $40.69%$ ;負債占資產比率則分別為 $41.58%$ 、 $38.74%$ 、 $47.41%$ 及 $59.31%$ 。112年度該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整體經濟放緩致終端客戶減少下單,該公司應付票據及帳款減少66,730仟元,再加上淡水上達廠房原由租賃改為購置致租賃負債減少61,298仟元,造成負債佔資產比率下降,權益佔資產比例上升;113年度主係因受AI熱潮崛起,數據中心建置需求持續增加整體銷售額大幅增加,獲利情形良好,致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存貨、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分別增加1,673,343仟元、549,216仟元、588,309仟元、109,649仟元及1,235,403仟元,又該公司因營運需要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增加935,440仟元,負債總額增加幅度高於資產增加幅度,故造成113年底權益占資產比率較112年下降,負債占資產比率上升;114年前二季底權益占資產比率較113年底下降,負債占資產比率上升,主係光通訊被動元件產品在歐美大廠數據中心的應用增加致訂單強勁成長再加上AI市場需求,備料貨款對應之應付款項及其他應付款亦隨之增加、另因應營運所需向銀行借款增加所致。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13年底及114年前二季底權益占資產比率均低於採樣同業,負債占資產比率均高於同業,主係採樣同業多以自有資金為主且較無向銀行借款及發行公司債需求,惟該公司及其子公司負債占資產比率尚屬可控且無重大變化,經評估尚屬合理。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13年底及114年前二季底之長期資金占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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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分別為 387.33%、415.74%、438.32% 及 420.67%,除114年前二季底外,111113年底該比率呈現上升趨勢,112年因產業技術更迭,公司處分陳舊設備及設備折舊攤提,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逐年下降所致;造成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上升;113年獲利大幅上升外加上113年度發行第一次可轉換公司債使非流動負債增加,兩者增加幅度大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幅度致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上升至438.32%;114年前二季底該比率較113年底微幅下降,主係業績上升購置新產線設備致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增加7,991仟元所致。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及其子公司僅111年度之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均介於採樣同業之間,其餘年度比率皆低於採樣同業,另該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13年底及114年前二季底之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皆高於100%,顯示尚無以短期資金支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購置之情事,經評估尚屬合理。

綜上所述,該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13年度及114年前二季之財務結構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B.經營績效

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之經營績效財務數字請詳「二、(三)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之財務資料」。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13年度及114年前二季營業收入金額分別為2,940,188仟元、2,617,385仟元、6,410,405仟元及5,013,497仟元,營收成長比率分別為(10.98)%、144.92%及121.04%,主要係受全球經濟環境景氣影響及銷貨客戶端需求起伏而波動。112年度之營業收入較111年度小幅下滑,主係受國際通膨及升息壓力續存、烏俄戰爭膠著、中國經濟放緩等因素影響,整體經濟放緩,影響終端消費客戶更換寬頻網路之意願,使該公司光主動元件終端客戶因調整庫存存量而減少下單,且高頻連接器產品之終端應用市場隨產業技術更迭,部分應用環境中光纖通過更高的傳輸速率等優點逐步取代銅纖線纜,而使其終端市場需求逐漸下滑,致112年度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減少322,803仟元,下降幅度為 10.98% ;113年度之營業收入較112年度大幅增加,主係受惠AI熱潮崛起,科技巨頭紛紛推出客製化AI程式,並從生成式AI逐漸升級成多模態AI,具備更多進階的生成能力,允許用戶自身訂製語言模型,簡化大量運算或搜尋等作業,且應用領域從文字、圖片搜尋提升到動態影片製作,由於多模態AI需仰賴大量的運算,使數據中心建置需求增加,又受其高規格、高芯數之客製化需求,單價因而較高,帶動該公司光通訊被動元件產品之銷售金額增加,致113年度之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3,793,020仟元,成長幅度為 144.92% ;另114年前二季之營業收入較113年前二季大幅增加,主係持續受惠於AI人工智慧發展,客戶對於數據中心或基礎建設需求強烈,加上114年初為因應台灣春節假期提早備料以及避免關稅政策之不確定性而積極拉貨,致114年前二季之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大幅增長2,745,330仟元,成長幅度為 1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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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同業相較,該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銷售規模除 111 及 112 年度介於採樣同業之間,其餘年度皆優於採樣同業;若以營收成長率觀之,該公司及其子公司除 112 年度之營收成長率介於採樣同業間,其餘皆優於採樣同業;112 年度受整體經濟環境情勢、客戶調整庫存之影響,該公司與採樣同業營業收入多呈現衰退之趨勢,113 年度起受惠 AI 科技熱潮,其營業收入則與採樣同業多呈現成長之趨勢,該公司及其子公司與採樣同業營業收入走勢大致相符,尚無重大異常情形。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11~113 年度及 114 年度前二季之合併營業毛利分別為 935,221 仟元、930,387 仟元、3,565,176 仟元及 2,834,074 仟元,毛利率分別為 $31.81%$、$35.55%$、$55.62%$ 及 $56.53%$。112 年度生成式 AI 逐漸成熟,加速整體 AI 產業之進程,且 AI 工具的使用門檻降低使終端應用廣度及用戶增加,使該公司毛利較高之光通訊被動元件產品銷售金額增加,另毛利率較低之高頻連接器產品因終端應用市場隨產業技術更迭,部分應用環境中光纖通過更高的傳輸速率等優點逐步取代銅纖線纜,而使其終端市場需求逐漸下滑,出貨量因而減少,致該公司 112 年度之毛利率較去年同期增加,由 $31.81%$ 上升至 $35.55%$,增加幅度為 $11.76%$;113 年度受惠 AI 熱潮崛起,科技巨頭對數據中心的建置需求增加,使該公司光通訊產品之需求增加,而該公司應用於數據中心之光通訊被動元件產品,主係配合客戶要求客製化,為高規格、高芯數,使其單價較高,致該公司 113 年度之毛利率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由 $35.55%$ 上升至 $55.62%$,增加幅度為 $56.46%$;另 114 年前二季持續受惠 AI 人工智慧發展,客戶對於數據中心或基礎建設需求強烈,使得該公司光通訊產品需求持續增加,且如前所述,光通訊產品單價較高,致該公司 114 年前二季之毛利率較去年同期增加,由 $51.69%$ 上升至 $56.53%$,增加幅度為 $9.36%$。

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期及最近三年度之合併營業毛利皆優於採樣同業,另若就毛利率觀之,該公司及其子公司亦皆優於採樣同業。營業毛利及毛利率之變化,主係受各公司營運模式、客戶需求增減及產品組合差異之影響。整體而言,該公司及其子公司之經營型態、產品結構及目標銷售市場策略與採樣公司不盡相同,致合併毛利率與採樣同業有所差異,其原因尚屬合理。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11~113 年度及 114 年度前二季之合併營業利益分別為 289,926 仟元、225,933 仟元、1,294,608 仟元及 1,176,246 仟元,合併營業利益率分別為 $9.86%$、$8.63%$、$20.20%$ 及 $23.46%$。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12 年度之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下降,主係受國際通膨及升息壓力續存、烏俄戰爭膠著、中國經濟放緩等因素影響,整體經濟放緩,該公司光主動元件客戶受終端需求下滑影響而減少下單,且高頻連接器產品之終端應用市場隨產業技術更迭,部分應用環境中光纖通過更高的傳輸速率等優點逐步取代銅纖線纜,而使其終端市場需求逐漸下滑,致 112 年度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減少,加上 112 年度因新產品銷售使得推銷費用增加,故營業利益隨之減少;113 年度受惠 AI 熱潮崛起,科技巨頭對數據中心的建置需求增加,使該公司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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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高之光通訊被動元件產品需求增加,營業收入成長 144.92%,致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1,068,675仟元,增加幅度為 473.01%;另114年前二季持續受惠AI人工智慧發展,客戶對於數據中心或基礎建設需求強烈,使得該公司光通訊產品需求持續攀升,致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737,688仟元,增加幅度為 168.21%。整體而言,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度及114年前二季之合併營業利益變化情形,尚屬合理。

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11~112 年度營業利益及營業利益率皆介於採樣同業之間,其餘年度皆優於採樣同業,主係與產業景氣變化、經營發展策略及產品組合相關,而其主要變化之原因主要皆受毛利變動之影響,經評估未有重大異常情形。整體而言,其合併營業利益與採樣同業相比,變化尚無重大異常情形。

綜上所述,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11~113 年度及114年前二之營業收入、營業毛利及營業利益之變化尚屬合理,且與同業比較並無重大異常情事。

(3)從擔保情形及其他發行條件分析

A.擔保情形

該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係委託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以代表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該公司履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持有本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該公司與其受託人之間所定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該行及轉換辦法均予同意,並授與受託人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營業時間內隨時至該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詢,故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之債權應可確保。

B.其他發行條件

a.票面利率

該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票面利率訂為 0%,一方面可減少公司每年實際之現金支出,一方面則鼓勵投資人著重未來轉換之價值,故對著眼於股票轉換價值之投資人而言,應具合理性。

b.發行年限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十條規定,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之償還期限不得超過十年,且以近年來上市及上櫃公司發行國內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觀之,以三至五年期最多,顯示投資人對此年限接受程度高,故經參考市場之發行條件並考量該公司本身之財務規劃後,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年限訂為三年應屬合理。

c.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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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起,至到期日(民國●年●月●日)止,除(一)普通股依法暫停過戶期間、(二)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四)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規定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及十五條規定辦理。

該公司所設計之轉換期間已涵蓋發行期間之絕大部分,投資人執行轉換權利甚為便利,可增加市場接受度,亦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十二條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四條之二之規定,應屬合理。

d.轉換價格重設

該公司為保障股東權益,並降低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評價損益對該公司損益表造成之波動影響,該公司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機制除因普通股股份變動或配發現金股利之反稀釋調整外,並無設計轉換價格向下重設之條件。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後於該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之轉換價格反稀釋調整設計,主要係為避免該公司普通股股份之變動或因公司配發現金股利時,有損害債券投資人之權益。另該反稀釋條款訂定之原則,符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應屬合理。

e.賣回權

依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有關該公司賣回權規定如下:

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滿二年(民國●年●月●日)為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提前賣回本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前,以掛號寄發一份「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以「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滿二年為債券面額之 100%~101.0025% (實質收益率為 0%~0.5%)】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轉換公司債。前述日期如遇台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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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上述規定,若投資人尚未申請轉換,得於該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二年時將轉換公司債賣回給該公司。目前金融機構一年期定存存款利率約為 1.7%,考量該公司未來之營運前景及過去之債信水準等,本次轉換公司債之實質收益率尚屬合理,對原股東亦無不利之影響。

f.公司贖回權

依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其收回或贖回條款如下:

(一)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起(民國●年●月●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二)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起(民國●年●月●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面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贖回權之行使。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5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三)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

(四)若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債權人持有人請求轉換之最後期限為本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後第二個營業日。

g.其他決定發行價格之因素

該公司以各參數代入理論模型所計算出之價格作為此次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值,再以114年10月20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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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利率 1.7% 估算流動性貼水之調整,並以相關法令規定之九折計算之後,該調整後理論價值扣除流動性貼水後之九成約為 98,132 元,惟此價格僅一參考值。

本案係採詢價圈購方式訂價,故未來有關發行價格之訂定,除參考上述轉換公司債考量流動性貼水調整後之理論價值外,仍需視未來承銷結果,以充分反映投資人之意願,並維護該公司現有股東之權益及確保本案能順利募集完成下,由該公司與本承銷商共同議定轉換議價率,故此決定發行價格之過程及理論根據應屬合理。

(4)其他:無。

(二)發行價格之訂定模型

1.發行條件主要條款

(1)發行期間

發行期間三年,自民國民國〇年〇月〇日開始發行至民國〇年〇月〇日到期(以下簡稱「到期日」)

(2)票面利率

本轉換公司債之票面年利率為 0%。

(3)還本日期及方式

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日後十個營業日內,依債券面額將本公司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一次償還,前述日期如遇臺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4)擔保情形:

本轉換公司債為無擔保債券,惟如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本公司另發行或私募其他有擔保附認股權公司債時或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時,本轉換公司債亦將比照該有擔保附認股權公司債或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設定同等級之債權或同順位之擔保物權。

(5)轉換標的:

本公司之普通股,以發行新股之方式履行轉換義務,換發之新股以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方式為之。

(6)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年●月●日)起,至到期日(民國●年●月●日)止,除(一)普通股依法停止過戶期間、(二)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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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四)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規定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及十五條規定辦理。

前項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係指向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之前一個營業日。本公司並應於該起始日前四個營業日公告停止轉換期間。前項依法停止過戶期間不得轉換之限制,不包括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

2.理論模型概述

轉換公司債兼具股權及利率兩項商品特性,目前國內轉換公司債在發行條件設計中,包含多項選擇權,造成轉換公司債訂價過程相對困難,傳統 Black-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型並無法評定轉換公司債之價值。因此,本承銷商利用其他數值方式求算其價值,本轉換債券理論價格所採用之數值方法,其評價理論基礎為 Cox, Ross 與 Rubinstein(1979)所提出之二元樹模型,以股價之二元展開,並考量包含投資人轉換、賣回權,發行公司買回權,重設條款等條件,與標的股價之市場風險、利率風險及信用風險。上述模型係為兼顧公司資金募集成本與保障投資人之權益而演繹。

3.理論價值之分解

依發行條款設計,可將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值分解成下列五項:

(1) 純債券價值 (2) 轉換權價值 (3) 賣回權價值 (4) 買回權價值 (5) 重設權價值

在二元樹模型評價過程中,於展開之各期各節點上可得對應的基本變數值 (Underlying Variable Values),再依據上述各發行條款的有效期間及觸發條件,可計算得到轉換公司債理論價值,與上述五種價值之數值。

4.建立評價模型之路徑展開

(1)評價模型之假設基礎

在推演二元樹評價模型時,Cox, Ross 與 Rubinstein(1979)採用下列假設條件:

a. 資本市場是競爭性的市場(Competitive Market) b. 在資本市場內,諸如交易費用及稅率均不存在。投資者可任意借與貸放資金而不受限制。任一投資者或市場交易都無能力控制價格,也就是,他們接受市場所決定的價格(Price Ta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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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投資者可無限制地賣空或放空任何資產(諸如股票)。 d. 無風險借貸利率存在,固定不變且相等。備有條件b、c及d的資本市場,稱之爲完全市場(Perfect Market)。 e. 履約股票在選擇權到期日或之前,無股息的分發。 f. 投資者是有理性的,他們尋求最高的利潤。因此,他們偏好高利潤(Preferring More Wealth to Less)。

(2)評價模型之路徑展開

以二元樹模型評價歐式買權契約,在推論二元樹評價模型時,須要下列符號:

△代表所應購買或放空的履約股股數;

B 代表以無風險股利籌借或貸發的資金金額;

(u-1)代表履約股價上升的百分比(u>1),q 代表股價上升的機率; (d-1)代表履約股價下降的百分比(d<1),(1-q)代表股價下降的機率。

A.單一期的評價

由 $t=0$ 至 $t=1$,履約股價可能上升(u-1)百分比或下降(d-1)百分比。在 $t=1$ 時,股價可由下圖代表:

img-0.jpeg

img-1.jpeg

此處,

E 代表買權的履約價

$C_u$ 代表,在 $t=1$ 時,當股價上升(u-1)百分比的買權價格; $C_d$ 代表,在 $t = 1$ 時,當股價下降(d-1)百分比的買權價格;

$uS$ 代表,在 $t = 1$ 時,當股價上升(u-1)時的價格;

$dS$ 代表,在 $t = 1$ 時,當股價下降(d-1)時的價格。


目的是要評價在 $t=1$ 時該買權契約的合理價格。評價的方法是複製一個避險組合,使其在 $t=1$ 時的資金結構(Payoff Structure)與該買權在 $t=1$ 時的資金完全相同。該避險組合的成分包括履約股股數(△)及籌借或貸發某些資金(B)。所以進行第二步,以求出△及B。

在 $t = 0$ 至 $t = 1$ 時,因股價上升(u-1)或下降(d-1),以致避險組合的價值也發生變動。其價值變動可由下圖表示:

img-2.jpeg

此處, $r = (1 + i)$ , $i =$ 無風險利率

因要建立複製(避險)組合,使其在 $t = 1$ 時的資金結構與買權的資金結構相同。故根據上面 $t = 1$ 時的圖表,可建立下列兩方程式:

$$ C _ {u} = \triangle u S + r B \tag {a} $$

$$ C _ {d} = \triangle d S + r B \tag {b} $$

解答上面二項方程式得到:

$$ \triangle = \frac {C _ {u} - C _ {d}}{S (u - d)} \tag {c} $$

$$ \mathrm {B} = \frac {u C _ {d} - d C _ {u}}{(u - d) r} \tag {d} $$

公式(c)及(d)代表在 $t = 0$ 時複製(避險)組合所應包含的履約股數及籌借或貸發資金的金額。

因在 $t = 1$ 時複製組合與買權的資金結構完全相同(由公式(a)及(b)所表示),兩者的現值 $(t = 0)$ 也應相同。也就是,

$$ C = \triangle S + B \tag {e} $$

將公式(c)及(d)的 $\triangle$ 及 B 代入公式(e),獲得買權契約在 $t = 0$ 時的價格如下:

$$ \begin{array}{l} C = \frac {1}{r} \left[ \frac {(r - d)}{u - d} \cdot C _ {u} + \frac {(u - r)}{u - d} \cdot C _ {d} \right] \tag {f} \ = \frac {1}{r} \left[ p C _ {u} + (1 - p) C _ {d} \right] \quad \left(\mathrm {f} ^ {1}\right) \ \end{array} $$

此處, $p = (r - d) / (u - d)$ , $1 - p = (u - r) / (u - d)$

公式(f)或 $(\mathrm{f}^{1})$ 可說是歐式買權的單一期評價模型(A Single Period Pri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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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el)。買權價格是由其未來的價格 $(C_{u}$ 及 $C_{d})$ 、股價的未來變動百分比(u及d)、履約價格(X)與利率(r)所決定。也可說,在 $t = 0$ 時,買權價格是其期望價值 $\left[pC_{u} + (1 - p)C_{d}\right]$ 的現值。

因此買權的價格是,在風險中立環境下,買權未來折現價值的期望值,這並不是說,買權的期望報酬率等於無風險利率。在均衡下,持有買權一個時期等於有套利組合一個時期,因此,買權的期望報酬率應等於套利組合的期望報酬率。若買權受到市場的錯誤評價(Mispriced),則其期望報酬率與風險將會與套利組合的期望報酬率及風險不同,這會引起投資者的套利活動。

B.兩個時期的評價

上面單一期的評價程式可重複應用於推演兩個時期的買權評價模型(Two-Period Option Pricing Model)。爲推演兩個時期的評價模型,假設股價由 $t = 1$ 至 $t = 2$ 的變動百分比仍由(u-1)及(d-1)所代表。也就是,股價變動的隨機過程不變或穩定(the Stationary Stochastic Process of the Stock Price)。在兩個時期的架構下,履約股價的變動可由下圖表示之:

img-3.jpeg

因股價的變動,買權價格也隨之變動。買權在 $t = 2$ 的價格可由下圖表示:

img-4.jpeg

下一步驟,我們將 $t = 1$ 至 $t = 2$ 看做一個時期。而後,運用公式(f'),我們可求得在 $t = 1$ 時買權契約的兩種可能價格 $C_u$ 及 $C_d$ ,如下:

由 $t = 1$ 至 $t = 2$ ,股價由 uS 上升至 $u^2 S$ 或下降至 udS 的情況下,買權在 $t = 1$ 時的價格應為:

$$ C _ {u} = \frac {1}{r} [ p C _ {u u} + (1 - p) C _ {u d} ] \tag {g} $$

類似的,有 $t = 1$ 至 $t = 2$ ,股價由 dS 上升至 udS 或下降至 d2S 的情況下,買權在 $t = 1$ 時的價格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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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_ {d} = \frac {1}{r} \left[ p C _ {d u} + (1 - p) C _ {d d} \right] \tag {h} $$

應注意的是,在第二期初時,套利組合(或稱避險組合)的成份必須重新調整才能使套利組合維持無風險,以及套利組合的期望報酬等於買權的期望報酬。利用公式(a)、(b)、(c)及(d),在第二期初應調整的股數與借款金額如下:

在 $t = 1$ 時,當股價是uS時,

$$ C _ {u u} = \triangle (u u S) + r B $$

$$ C _ {u d} = \triangle (u d S) + r B $$

解出上面兩公式的△及B而得,

$$ \bigtriangleup = \frac {C _ {u u} - C _ {u d}}{(u - d) S}, B = \frac {u C _ {u d} - d C _ {u u}}{(u - d) r} $$

與單一期(或第一期)的原理相同,根據上面公式調整後的套利組合與買權在 $t = 2$ 的期望報酬率都是相同。因此可決定買權在 $t = 1$ 的價格,正如公式(g)與(h)所示。決定買權在 $t = 1$ 的價格 $(C_u \text{ 與 } C_d)$ 後,我們可進一步決定買權在 $t = 0$ 的價格,如下。

因在 $t = 0$ 時買權的現值是其在 $t = 1$ 時期望值的現值。由公式(g)及(h),買權在 $t = 0$ 的現值應為:

$$ c = \frac {1}{r} \left[ p C _ {u} + (1 - p) C _ {d} \right] \tag {i} $$

將公式(g)及(h)代入公式(i),即得買權的現值如下:

$$ \begin{array}{l} c = \frac {1}{r ^ {2}} \left[ p ^ {2} C _ {u} u + 2 p (1 - p) C _ {d u} + (1 - p) ^ {2} C _ {d d} \right] \tag {j} \ = \frac {1}{r ^ {2}} \left[ p ^ {2} \max \left(u ^ {2} S - X, 0\right) + 2 p (1 - p) \max (u d S - X, 0) \right. \ \end{array} $$

$$

  • (1 - p) ^ {2} \max \left(d ^ {2} S - X, 0\right) ] \quad \left(\mathrm {j} ^ {1}\right) $$

而後可運用統計上的二項分配函數(Binomial Distribution Function)重新改寫公式 $(\mathrm{j}^{1})$ 如下:

$$ \begin{array}{l} c = \frac {1}{r ^ {2}} \left[ \binom {2} {2} p ^ {2} \max \left(u ^ {2} d ^ {u} S - X, 0 \right. \right. \ \left. + \binom {2} {1} p (1 - p) \max \left(u ^ {1} d ^ {2 - 1} S - X, 0 \right. \right. \ \end{array} $$


$$

  • \binom {2} {0} (1 - P) ^ {2} \max \left(d ^ {2} u S - X, 0\right) ] \tag {k} $$

此處, $\binom{n}{j} = \frac{n!}{j!(n-j)!},\binom{2}{0} = 1,\binom{2}{1} = 2,\binom{2}{2} = 1$ 。

再以簡化(k),買權的現值可表示爲

$$ c = \frac {1}{r ^ {2}} \left[ \sum_ {j = 0} ^ {2} \binom {2} {j} p ^ {j} (1 - p) ^ {2 - j} \bullet \max \left(u ^ {j} d ^ {2 - j} S - X, 0\right) \right] \tag {1} $$

或者,

$$ c = \frac {1}{r ^ {2}} \left[ \sum_ {j = 0} ^ {2} \frac {2 !}{j ! (2 - j) !} p ^ {j} (1 - p) ^ {2 - j} \bullet \max \left(u ^ {j} d ^ {2 - j} S - X, 0\right) \right] \tag {1^1} $$

5. 理論模型之推導模型

公式(1)或 $(1^{1})$ 代表若買權的到期限為兩個時期時,其現值可由二項式程式來決定(或評價)。若將之延伸到 $n$ 個時期 $(n \geq 2)$,則買權的現值可由公式 $(m)$ 所決定(即將公式 $(1^{1})$ 內的 2 改爲 $n$)

$$ c = \frac {1}{r ^ {n}} \left[ \sum_ {j = 0}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n - j} \bullet \max \left(u ^ {j} d ^ {n - j} S - X, 0\right) \right] \quad (\mathrm {m}) $$

但在公式(m)中,若 $u^{j}d^{n - j}S < X$ ,則 $\max (u^{j}d^{n - j}S - X,0) = 0$ 。若 $u^{j}d^{n - j}S > X$ ,則 $\max (u^{j}d^{n - j}S - X,0) = u^{j}d^{n - j}S - X > 0$ 。

故可將所有的零項消除,而只保留正項。在公式(m)中,假設 $k$ 是一個最小的整數能使。也就是,

$$ k > \frac {\ln (X / S d ^ {n})}{\ln (u / d)} \tag {n} $$

所以由公式(n)我們就可找出公式(m)中的所有的正項,去除零項後的公式(m)成爲:

$$ \begin{array}{l} c = \frac {1}{r ^ {n}} \left[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n - j} \bullet \left(u ^ {j} d ^ {n - j} S - X\right) \right] \ = \frac {1}{r ^ {n}} \left[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n - j} \bullet u ^ {j} d ^ {n - j} S \right] - \left[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n - j} X \right] \ = S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cdot j} \left(1 - p ^ {\cdot}\right) ^ {n - j} \bullet u ^ {j} d ^ {n - j} S - \frac {X}{r ^ {n}}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n - j} \tag {o} \ \end{array} $$

此處, $p^{\cdot} = \frac{pu}{r}, 1 - p^{\cdot} = \frac{(1 - p)d}{r}$ (p)


公式(o)就是二項式買權評價模型,其簡化公式如下:

$$ c = S \bullet B (n, k, p ^ {\prime}) - \frac {X}{r ^ {n}} B (n, k, p) \tag {q} $$

此處,

$$ B (n, k, p ^ {\prime}) =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 j} (1 - p ^ {\prime}) ^ {n - j}, n > k \tag {r} $$

$$ B (n, k, p) =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left(1 - p ^ {\prime}\right) ^ {n - j} \tag {s} $$

註: $n < k,c = 0$

(三)本債券理論價格之計算

  1. 計算參數說明
參數項目 數值 說明
評價日期 114/10/20
基準價格 799.2 元 按發行轉換辦法,以民國 114/10/21 為轉換價格暫定基準日,取基準日(不含)前一個營業日、前三個營業日、前五個營業日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孰低為基準價格 799.2 元。
轉換價格 842.7 元 按發行轉換辦法,基準價格乘以暫定轉換溢價率 105.44% 為計算依據(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暫定轉換價格為每股 842.7 元。
發行期間 3 年 取可轉債發行期間為 3 年。
股價波動度 66.26% 樣本期間-(113/10/21-114/10/20),樣本數-244
  1. 採 114/10/20 起前一年為樣本期間。
  2. 以日還原股價,計算樣本期間之日自然對數報酬率。
  3. 以日報酬率標準差,乘上根號 244,可得股價波動度。 | | 無風險利率 | 1.1606% | 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債殖利率曲線圖於 114/10/17,2 年及 5 年期公債殖利率報價,分別為 114 央債甲 2(剩餘年限約為 1.265 年)及 114 央債甲 8(剩餘年限約為 4.745 年)之 1.1110% 及 1.2105%,以插補法計算可轉債存續期 3 年殖利率為 1.1606%,為無風險利率數值。 | | 風險折現率 | 2.0900% | 評估風險折現率時,可嘗試採用發行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同業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等方式。本次擬採用同業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評估數值為 2.0900%,做為風險折現率之參數值。 |

信用風險貼水 92.94BP 以風險折現率減無風險利率可得信用風險貼水。
切割期數 1825 期 將可轉債剩餘年限分割為 1825 期。
賣回收益率 0.50% 按發行轉換辦法,以債券面額加計 0.50%之年收益率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賣回。
到期收益率 0% 按發行轉換辦法,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加計 0%之年收益率將本債券全數償還。

2.理論價值計算結果

(1)純債券價值

純債券價值為各期應付本息之折現後之現值(Present Value),本轉換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為 0%,故其純債券價值等於 3 年後本金之折現值,計算本債券純債券價值所使用之風險折現利率,係以參考公司之借款利率為依據估算而得。本模型所採用之折現利率為 2.09% (具體估算方式參考上表),以計算本轉換公司債之純債券價值如下:100,000/(1+2.09%)^3=93,990。

(2)轉換權

轉換權之計算方式為將買回、賣回與重設權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演求得不具買回、賣回與重設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 110,460 元,將其扣除純債券價值 93,990 元,得轉換權價值 16,470 元。

(3)賣回權

賣回權之計算方式為先計算出具賣回權條件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再將賣回權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演求得不具賣回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兩者之差異 780 元即為賣回權的價值。

(4)買回權

買回權之計算方式為先計算出具買回權條件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再將買回權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演求得不具買回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兩者之差異(350)元即為買回權的價值。

(5)重設權

本轉換公司債並無重設條款之設計,故無重設權價值。

(6)各權利價值百分比

權利 價值(元) 百分比例
純債券價值 93,990 84.76%
轉換權價值 16,470 14.85%
賣回權價值 780 0.70%
買回權價值 (350) -0.31%
重設權價值 0 0.00%
總理論價值 110,89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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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發行價格訂定之合理性評估

本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格為110,890元,以114年10月20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1.7% 估算流動性貼水,於扣除流動性貼水後為109,036元。經參酌該公司近年來經營績效、獲利能力、產業狀況及未來發展潛力,且為確保轉換公司債得順利對外募集,於考量國內轉換公司債市場市況,及不損害發行公司股東權益下,該公司與本承銷商共同議定本債券每張發行價格為100,000-103,000元,尚不低於理論價格扣除流動性貼水後之九成(即 109,036×0.9=98,132 元),符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規定,其發行價格應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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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公司: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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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CHEN,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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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使用)


主辦證券承銷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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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簽章:郭春霖

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21 日

(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使用)


附件四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一、說明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經114年10月7日之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競價拍賣方式辦理,發行總張數上限為15,000張,每張面額新幣壹拾萬元整,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15億元整,底標以不低於票面金額之 100%為限發行,總募集資金上限為1,500,000仟元整。

二、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狀況

(一)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每股稅後純益及每股股利

單位:新台幣元;股

| 年度 項目 | 每股稅後純益 (註一) | 股利分派 | | | | | --- | --- | --- | --- | --- | --- | | | | 現金股利 | 股票股利 | | 合計 | | | | | 盈餘 | 資本公積 | | | 111 | 4.85 | 2.10 | — | — | 2.10 | | 112 | 2.53 | 2.10 | — | — | 2.10 | | 113 | 14.30 | 8.62 | — | — | 8.62 | | 114 年第二季 | 6.85 | — | — | — | — |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 註一:係以當期稅後純益除以當期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二)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股東權益、流通在外股數及每股淨值

項目 金額/股數
114年6月30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 3,514,644
114年6月30日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76,000
每股淨值(元/股) 46.25

資料來源:該公司114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三)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之財務資料

1.簡明資產負債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最近三年度財務資料 | | | 當年度截至 114年6月30日 財務資料 | | | --- | --- | --- | --- | --- | --- | | | | 111年 | 112年 | | 113年 | | 流動資產 | | 2,489,389 | 2,209,238 | 5,046,558 | 6,458,764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608,478 | 556,482 | 1,106,253 | 1,114,244 | | 無形資產 | | 9,740 | 7,591 | 20,096 | 16,433 | | 其他資產 | | 302,620 | 574,496 | 858,302 | 1,050,198 | | 資產總額 | | 3,410,227 | 3,347,817 | 7,031,209 | 8,639,639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1,053,419 | 1,034,271 | 2,180,400 | 3,951,605 | | | 分配後 | 1,192,649 | 1,193,031 | 2,834,002 | 3,951,605 | | 非流動負債 | | 364,557 | 262,820 | 1,152,827 | 1,172,615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1,417,976 | 1,297,091 | 3,333,227 | 5,124,220 | | | 分配後 | 1,557,206 | 1,455,851 | 3,986,829 | 5,124,220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1,992,251 | 2,050,726 | 3,696,075 | 3,514,644 | | 股本 | | 693,000 | 663,000 | 760,000 | 760,002 | | 資本公積 | | 234,872 | 225,635 | 917,698 | 917,790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1,281,876 | 1,243,547 | 2,151,617 | 2,015,519 | | | 分配後 | 1,142,646 | 1,084,787 | 1,498,015 | 2,015,519 | | 其他權益 | | (106,644) | (81,456) | (133,240) | (112,186) | | 庫藏股票 | | (110,853) | - | - | (66,481) | | 非控制權益 | | - | - | 1,907 | 775 | | 權益總額 | 分配前 | 1,992,251 | 2,050,726 | 3,697,982 | 3,515,419 | | | 分配後 | 1,853,021 | 1,891,966 | 3,044,380 | 3,515,419 |

註:上列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2.簡明綜合損益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其餘係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最近三年度財務資料 | | | 當年度截至 114年6月30日 財務資料 | | --- | --- | --- | --- | --- | |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 | 營業收入 | 2,940,188 | 2,617,385 | 6,410,405 | 5,013,497 | | 營業毛利 | 935,221 | 930,387 | 3,565,176 | 2,834,074 | | 營業淨利 | 289,926 | 225,933 | 1,294,608 | 1,176,246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36,450 | 21,820 | 127,678 | (438,689) | | 稅前淨利(損) | 426,376 | 247,753 | 1,422,286 | 737,557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損) | 321,665 | 168,042 | 1,055,455 | 516,493 |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 | 本期淨利(損) | 321,665 | 168,042 | 1,055,455 | 516,493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3,901 | 29,653 | 78,872 | (14,437)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35,566 | 197,695 | 1,134,327 | 502,056 | | 淨利(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321,665 | 168,042 | 1,055,455 | 517,504 | | 淨利(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335,566 | 197,695 | 1,136,488 | 503,188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每股盈餘 | 4.85 | 2.53 | 14.30 | 6.85 |

註:上列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三、本次公司債轉換價格及發行價格之訂定方式及合理性評估

該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為新台幣 100 仟元整,發行總張數上限為 15,000 張,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臺幣 1,500,000 仟元整,底標以不低於票面金額之 100% 為限發行,發行期間為三年,票面利率為 0%,發行時轉換價格之訂定,係參考國內轉換公司債發行之相關法令及計算方式,並視國內證券市場轉換債公司債交易及發行概況,暨該公司未來營運發展等因素訂定之,其計算方法及訂定原則說明如下:

(一)轉換價格之訂定原則、方式及合理性

1.轉格訂定之法規根據(訂定原則)

(1)根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十七條之規定,承銷商輔導發行公司申報發行國內轉換公司債,用以計算暫定轉換價格之基準價格,應以向金管會申報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且暫定轉換價格之訂定應高於基準價格;其實際發行時,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基準價格,應以向券商公會申報承銷契約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且轉換價格之訂定應高於基準價格。

亦即,轉換價格 = > (MA1,MA3,MA5),其中,

MA1 為基準日前 1 個營業日該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

MA3 為基準日前 3 個營業日該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

MA5 為基準日前 5 個營業日該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

(2)本次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上述基準價格乘以 102.00%-110.00% 為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之轉換價格。

2.轉換價格之重設

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並無重設條款,轉換價格僅依轉換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調整。

3.轉換價格訂定方式

(1)採用基準日前 1、3、5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主要係反映目前交易市場狀況。

(2)參考目前國內轉換公司債發行條件訂定的方式,國內證券市場轉換公司債之交易及發行概況以及發行公司近年來之經營績效與未來的營運前景,將轉換溢價比率訂為 102.00%-110.00%。

(3)上述基準價格、轉換溢價比率以及轉換價格調整之制訂方式,均能考量市場狀況、發行公司與投資人之需求及雙方權益,並均能符合主管機關之規定,因此本次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訂定方式應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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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轉換價格訂定合理性說明

(1) 從總體經濟及所屬產業趨勢分析

A. 總體經濟

114 年 6 月以來,美國對等關稅對經濟之衝擊小於預期,貿易政策不確定性下降,全球製造業景氣重返擴張,惟美國關稅政策重塑全球貿易局勢,其產業關稅未完全公布,恐影響全球供應鏈未來發展,且對等關稅及芬太尼 (Fentanyl) 關稅之合法性仍待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決,加以地緣政治衝突仍可能進一步升溫等因素影響,全球經濟動能趨緩。S&P Global Market Intelligence (以下簡稱 S&P Global) 預測本年全球經濟成長率放緩至 2.64%;展望明 (2026) 年,由於美國等主要經濟體寬鬆貨幣政策及擴張財政政策,預期全球經濟成長率略回升至 2.66%。

物價方面,國際油價略漲,穀價低檔震盪,惟服務類通膨居高。另關稅對美國通膨之上行壓力將逐漸顯現,其他經濟體通膨則多趨降。預期全球通膨率緩降,S&P Global 預測本年全球通膨率為 3.24%,明年降至 2.95%。

貨幣政策方面,由於美國關稅政策對各經濟體經濟及通膨前景之影響仍待評估,本年 7 月以來主要經濟體央行 Fed、ECB 及 BoJ 均維持政策利率不變。Fed 主席 Powell 於 8 月 Jackson Hole 全球央行年會表示,美國勞動市場下行風險擴大,加以近月非農就業新增人數大幅下降,市場預期 Fed 將持續降息;ECB 總裁 Lagarde 於 9 月政策會議表示,歐元區經濟成長面臨之風險已趨平衡,未來將持續基於最新數據,逐次會議決議妥適之貨幣政策立場;BoJ 總裁植田表示,若關稅之不確定性下降,經濟及物價情勢明顯改善,將維持升息立場。中國人民銀行 (以下簡稱人行) 則為支持經濟穩定成長,持續實施寬鬆貨幣政策。

金融市場方面,投資人擔憂財政可持續性而減少購債,主要經濟體 30 年期公債殖利率一度走升後回降;關稅不確定性對全球之負面衝擊趨緩,投資人樂觀情緒升溫,加以人工智慧 (AI) 浪潮持續,全球股價指數續創新高;市場對 Fed 降息預期升溫,美元指數 (DXY) 震盪走低,9 月 16 日達本年低點 96.63,惟與 6 月底相較,主要經濟體貨幣對美元則升貶互見。

114 年第 2 季受惠人工智慧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高效能運算 (High Performance Computing, HPC)、雲端資料服務等相關產品需求暢旺,台灣輸出與民間投資成長優於原預估,經濟成長率為 8.01%,致上半年經濟成長率達 6.75%。展望下半年,預期 AI 需求續熱絡,推升電子資通訊產品出口,維繫台灣輸出成長,亦帶動相關供應鏈擴增產能與投入研發;惟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傳產貨品競爭力下滑,加劇國內產業發展情勢分岐,且消費者信心疲軟,民間消費動能不易擴增,預測下半年經濟成長率降為 2.51%。考量上半年經濟成長優於預期且 AI 相關產品需求續旺,本行將全年經濟成長率由 6 月預測之 3.05% 上調至 4.55%。物價方面,因進口物價大幅下降,加以部分商品免徵或減徵貨物稅,預期通膨率維持緩步回降趨勢,本行將本年 C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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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CPI年增率預測值由6月之 1.81%、1.69%,分別下調至 1.75%、1.67%。

展望明(115)年,美國關稅措施持續制約全球貿易量成長,將影響台灣外貿表現,預測明年經濟溫和成長 2.68%。通膨方面,預期明年國際油價低於本年,加以服務類通膨可望維持緩降走勢,通膨率將低於本年,本行預測CPI及核心CPI年增率分別續降為 1.66%、1.64%。

B.所屬產業趨勢

(A)高頻連接器產業發展現況

隨著PC換機效益持續發酵,以及蘋果iPhone、iPad年度新品陸續發布,且物聯網、雲端運算與相關智慧應用產業快速崛起,帶動各式連接器需求,加上廠商持續耕耘非3C應用市場,可望帶動本產業產值持續成長,除了在有線電視系統中被廣泛使用外,在其他有線或無線傳輸領域中也有採用射頻傳輸之方式,依Bishop & Associates, Inc 2025年發佈資料,2024年各領域之市場占比分別為汽車領域約 23-25%、資訊/電腦領域約 18-20%、通訊領域約 15-17%、工業領域約 12-14%、消費性電子領域約 10-12%、醫療領域約 6-8%、航太/軍事領域約 3-5%及其他約 2-4%,而高頻連接器之主要應用領域係通訊領域。隨科技技術發展日新月異,全球各國通信網路升級頻率越來越快,以台灣為例,在109年7月正式進入5G時代,不到半年已拚出逾百萬用戶規模。展望未來,各大電信營運商除力拚5G用戶持續成長,也將加速基地台之建設。

依工研院IEK 113年通訊產業展望指出,114年網通產品因庫存調整結束,加上雲端運算、基礎建設等需求帶動,預估115年我國通訊產業產值可達1兆3,127億元,較113年成長 2.7%。工研院產科國際所通訊與智慧聯網系統研究部經理陳佳榮表示,通訊產業正經歷著令人矚目的變革與創新。5G技術逐漸實現普及,緊接著6G也已經蓄勢待發,6G發展願景和應用情境已紛紛出爐,低軌衛星、雲端運算、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技術的結合,讓全球網通產業邁入下一個更快速、更穩定的時代,並帶動我國高速光纖接取設備、DOCSIS 3.x Cable產品、Wi-Fi 6/6E無線設備、5G FWA固網無線接取設備、5G小型基地台等設備持續出口。

114年台灣經濟,114年上半年受惠於AI伺服器與高效能運算需求帶動出口及投資動能,經濟成長率高達 6.75%;但隨著基期墊高、美國關稅措施、全球需求放緩等因素,114年下半年成長力道明顯趨緩,預期經濟成長率僅 2.51%。整體而言,預估114年實質GDP成長率為 4.55%,仍屬強勁;而115年預估實質GDP成長率則放緩至 2.68%,預估將恢復平穩之成長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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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分別就該公司有關之高頻連接器終端應用市場趨勢說明如下:

a. 有線電視市場

應用於有線電視之高頻連接器北美市場,因各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Multiple System Operator;MSO)連接器並未通用,故各家終端消費者選用不同系統商時,即需更換家庭內所有之高頻連接頭,且因當地人力成本較高,因此系統商於裝設或維修時,多會同時更換住宅內全部所有連接器,加上當地考量單一戶數傳輸量不大,為節省鋪設成本,多係採用同軸電纜進行鋪設,使歐美之系統商每年對於高頻連接器皆有穩定之需求量。

另,因長距離線纜之鋪設而言,光纖相較於同軸電纜而言有其優勢,主要係因遠距離傳輸多係大量資訊匯集共同傳輸,資訊傳輸量較為龐大,加上考量距離對於訊號之衰減,選用光纖可提高傳輸量並降低訊號衰減,惟以短距離傳輸而言,由於常有增設或遷移之需求,考量同軸電纜相較於光纖其成本上有其優勢,故多採取同軸電纜方式進行鋪設。目前全球有線電視網路的主流即截取光纖及同軸電纜長處之光纖/同軸電纜混成網路(Hybrid Fiber and Coaxial,HFC),其係以光纖作為骨幹線,提供高速連接至光纖節點(Fiber node),由光接收機將光訊號轉為電視訊號,再改經同軸電纜傳送至用戶終端。故雖近年來各國積極鋪設光纖,然高頻連接器在與光纖通訊相輔相成下亦連帶受惠。

b. Cable 寬頻市場/通信應用

Cable 寬頻服務主係由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提供,故承上所述,近年來在新興市場國家直接布設光纖網路下,帶動光通訊的高度成長,但在北美等已開發國家中,因以往網路基礎建設係以 Cable 寬頻進行架構,故仍有一定需求;此外不論無線傳輸或光纖傳輸,其在用戶端數據機或行動上網裝置上均會有與天線連接之連接器,此亦屬於高頻連接器產品領域,故該項運用預計仍將與光通訊產品有相輔相成之作用,不致因光通訊及無線傳輸蔚為風潮而減少其市場需求。

(B) 光通訊產業發展現況

光纖通訊(Fiber-optical communication)是一種利用光與光纖來傳遞數據的方法,攜帶數位資料的電子訊號經過電路、驅動晶片及放大器晶片等元件處理後,將其轉換成由雷射所發出的光訊號,光訊號再利用全反射原理在光纖內部進行傳導,到達目的地後再藉由光電二極體 PD (Photodiode)所製成的光接收器,把光訊號轉換回原本的電子訊號,藉此完成資料的傳輸。整合光電轉換、光發射、光接收、訊號放大、訊號調變等功能的光收發器(Optical transceiver),是光纖通訊中最為重要的裝置,目前光收發器的應用有兩大類:第一類是資料中心的數據傳輸用途(Data communication),利用光纖通訊的高頻寬、低訊號損耗優勢,來讓內部的伺服器、儲存系統以及交換機網路進行有效率的資料傳輸;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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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是光纖電信的電信通訊用途(Telecommunication),主要應用於光纖上網服務、區域型網路,以及手機基地台前傳、中傳、後傳等遠距離的電信傳輸。由於光纖通訊具有快速、高容量、傳輸距離長、訊號不易受干擾等優越性質,又加上光纖具有輕薄短小的特質,因此光通訊一直是通信發展極佳的通訊技術,許多電信業者亦大量採用光通訊設備做為骨幹網路傳輸媒介。

光纖通訊的優缺點

優點 缺點
1.通信容量大,頻寬達1~2GHz以上,不受電磁干擾。
2.可長距離通信,降低成本。
3.重量輕、體積小,可節省管道空間。
4.保密性高,可用於軍事領域。 1.元件成本高。
2.光纖質地較脆,容易損毀。
3.工程建設成本較高。
4.需要較高的切割及連接技術。

資料來源: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整理。

光通訊相關產品一般而言可分為:原材料(光纖、光纜)、零組件(光電主動元件、光電被動元件)及光通訊設備等大項,光通訊產業持續穩定的成長,主要係因終端市場需求力道不斷加大,自95年9月Facebook正式對大眾開放起,象徵網際網路使用者的使用習慣慢慢產生變化,由最初單純的資訊接收者慢慢轉型成兼具資訊發送者的角色,隨著越來越多的網路平台如Youtube、Twitter、微博等更加強調使用者彼此間互動之關係,以及網路線上遊戲之興起,使得網際網路使用者對於資訊的傳輸量及傳輸速度有越來越高的要求,緊接著隨96年6月第一代iPhone開始銷售,開啟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智慧電視等智慧型裝置的快速普及,更加深消費者對於網際網路的依賴度,對於網路頻寬的需求量越來越大。再加上近年來雲端運用興起以及資料中心建置、物聯網等概念持續發酵,企業與消費者對於巨量數據傳輸與儲存需求大幅提升,促使美國、日本、中國等國均積極布建光纖網路基礎設備,以因應持續增加的多媒體影音等巨量資訊傳輸需求。

在資料中心應用方面,OpenAI全面開放ChatGPT等生成式AI,持續刺激高效運算需求成長,引爆資料中心需求激增。根據Bloomberg Intelligence於112年6月發布的研究報告指出,生成式AI市場在Microsoft、Google、Meta、Amazon等大型雲端服務供應商(CSP)的帶領下,可望推動至少十年的榮景。預估生成式AI市場規模將從111年的400億美元,一路成長至122年的1.3兆美元,年複合成長率(CAGR)達 42% 。另外,根據Synergy Research Group於114年3月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113年底,全球超大型資料中心(Hyperscale Data Centers)數量已達1,136座,並持續以每年約130至140座的速度成長。預估未來四年內,全球超大型資料中心總容量將再度倍增。隨著全球資料中心持續建置,以及資料傳輸量與電力需求快速成長,不僅帶動AI伺服器的強勁需求,也為光通訊產業的發展提供強大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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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光纖電信應用方面,由於5G基地台的高頻特性,使其需要更多的基地台和小型基站來增加網路覆蓋率。根據《愛立信行動趨勢報告》顯示,從112年底到118年底的六年間,全球5G用戶數預估將從16億增加至53億,成長幅度超過 $330%$ 。預計到118年底,5G將覆蓋全球 $85%$ 的人口。而這些基地台間的有線傳輸多使用光纖通訊來進行,隨著全球5G布建腳步的加快,將驅使光纖電信應用的光收發器市場持續成長。

在光纖電信應用方面,由於5G基地台的高頻特性,使其需要更多的基地台與小型基站來提升網路覆蓋率與容量。根據《愛立信行動趨勢報告》114年6月版指出,截至114年底,全球5G用戶數預估將達29億人次,約占全球行動用戶的三分之一,並預計到2030年將突破53億人次,成長幅度超過 $80%$ ,報告亦指出,5G中頻段(mid-band)在歐洲覆蓋率已突破 $50%$ ,而全球5G人口覆蓋率預計將在2030年前達到 $85%$ 以上。由於5G基地台之間的資料傳輸仰賴高速、低延遲的有線連接,光纖通訊技術成為主要解決方案,尤其在小型基站密集部署的場景中更顯重要。隨著全球5G布建加速,光收發器(optical transceivers)市場也持續擴張,高速傳輸之模組需求快速成長,推動光纖電信應用進入新一波成長週期。

(2)從公司財務結構及經營績效分析

A.財務結構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13年底及114年前二季底之權益占資產比率分別為 $58.42% 、61.26% 、52.59%$ 及 $40.69%$ ;負債占資產比率則分別為 $41.58%$ 、 $38.74%$ 、 $47.41%$ 及 $59.31%$ 。112年度該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整體經濟放緩致終端客戶減少下單,該公司應付票據及帳款減少66,730仟元,再加上淡水上達廠房原由租賃改為購置致租賃負債減少61,298仟元,造成負債佔資產比率下降,權益佔資產比例上升;113年度主係因受AI熱潮崛起,數據中心建置需求持續增加整體銷售額大幅增加,獲利情形良好,致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存貨、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分別增加1,673,343仟元、549,216仟元、588,309仟元、109,649仟元及1,235,403仟元,又該公司因營運需要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增加935,440仟元,負債總額增加幅度高於資產增加幅度,故造成113年底權益占資產比率較112年下降,負債占資產比率上升;114年前二季底權益占資產比率較113年底下降,負債占資產比率上升,主係光通訊被動元件產品在歐美大廠數據中心的應用增加致訂單強勁成長再加上AI市場需求,備料貨款對應之應付款項及其他應付款亦隨之增加、另因應營運所需向銀行借款增加所致。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13年底及114年前二季底權益占資產比率均低於採樣同業,負債占資產比率均高於同業,主係採樣同業多以自有資金為主且較無向銀行借款及發行公司債需求,惟該公司及其子公司負債占資產比率尚屬可控且無重大變化,經評估尚屬合理。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13年底及114年前二季底之長期資金占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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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分別為 387.33%、415.74%、438.32% 及 420.67%,除114年前二季底外,111113年底該比率呈現上升趨勢,112年因產業技術更迭,公司處分陳舊設備及設備折舊攤提,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逐年下降所致;造成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上升;113年獲利大幅上升外加上113年度發行第一次可轉換公司債使非流動負債增加,兩者增加幅度大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幅度致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上升至438.32%;114年前二季底該比率較113年底微幅下降,主係業績上升購置新產線設備致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增加7,991仟元所致。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及其子公司僅111年度之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均介於採樣同業之間,其餘年度比率皆低於採樣同業,另該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13年底及114年前二季底之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皆高於100%,顯示尚無以短期資金支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購置之情事,經評估尚屬合理。

綜上所述,該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13年度及114年前二季之財務結構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B.經營績效

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之經營績效財務數字請詳「二、(三)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之財務資料」。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13年度及114年前二季營業收入金額分別為2,940,188仟元、2,617,385仟元、6,410,405仟元及5,013,497仟元,營收成長比率分別為(10.98)%、144.92%及121.04%,主要係受全球經濟環境景氣影響及銷貨客戶端需求起伏而波動。112年度之營業收入較111年度小幅下滑,主係受國際通膨及升息壓力續存、烏俄戰爭膠著、中國經濟放緩等因素影響,整體經濟放緩,影響終端消費客戶更換寬頻網路之意願,使該公司光主動元件終端客戶因調整庫存存量而減少下單,且高頻連接器產品之終端應用市場隨產業技術更迭,部分應用環境中光纖通過更高的傳輸速率等優點逐步取代銅纖線纜,而使其終端市場需求逐漸下滑,致112年度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減少322,803仟元,下降幅度為 10.98% ;113年度之營業收入較112年度大幅增加,主係受惠AI熱潮崛起,科技巨頭紛紛推出客製化AI程式,並從生成式AI逐漸升級成多模態AI,具備更多進階的生成能力,允許用戶自身訂製語言模型,簡化大量運算或搜尋等作業,且應用領域從文字、圖片搜尋提升到動態影片製作,由於多模態AI需仰賴大量的運算,使數據中心建置需求增加,又受其高規格、高芯數之客製化需求,單價因而較高,帶動該公司光通訊被動元件產品之銷售金額增加,致113年度之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3,793,020仟元,成長幅度為 144.92% ;另114年前二季之營業收入較113年前二季大幅增加,主係持續受惠於AI人工智慧發展,客戶對於數據中心或基礎建設需求強烈,加上114年初為因應台灣春節假期提早備料以及避免關稅政策之不確定性而積極拉貨,致114年前二季之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大幅增長2,745,330仟元,成長幅度為 1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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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同業相較,該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銷售規模除 111 及 112 年度介於採樣同業之間,其餘年度皆優於採樣同業;若以營收成長率觀之,該公司及其子公司除 112 年度之營收成長率介於採樣同業間,其餘皆優於採樣同業;112 年度受整體經濟環境情勢、客戶調整庫存之影響,該公司與採樣同業營業收入多呈現衰退之趨勢,113 年度起受惠 AI 科技熱潮,其營業收入則與採樣同業多呈現成長之趨勢,該公司及其子公司與採樣同業營業收入走勢大致相符,尚無重大異常情形。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11~113 年度及 114 年度前二季之合併營業毛利分別為 935,221 仟元、930,387 仟元、3,565,176 仟元及 2,834,074 仟元,毛利率分別為 $31.81%$、$35.55%$、$55.62%$ 及 $56.53%$。112 年度生成式 AI 逐漸成熟,加速整體 AI 產業之進程,且 AI 工具的使用門檻降低使終端應用廣度及用戶增加,使該公司毛利較高之光通訊被動元件產品銷售金額增加,另毛利率較低之高頻連接器產品因終端應用市場隨產業技術更迭,部分應用環境中光纖通過更高的傳輸速率等優點逐步取代銅纖線纜,而使其終端市場需求逐漸下滑,出貨量因而減少,致該公司 112 年度之毛利率較去年同期增加,由 $31.81%$ 上升至 $35.55%$,增加幅度為 $11.76%$;113 年度受惠 AI 熱潮崛起,科技巨頭對數據中心的建置需求增加,使該公司光通訊產品之需求增加,而該公司應用於數據中心之光通訊被動元件產品,主係配合客戶要求客製化,為高規格、高芯數,使其單價較高,致該公司 113 年度之毛利率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由 $35.55%$ 上升至 $55.62%$,增加幅度為 $56.46%$;另 114 年前二季持續受惠 AI 人工智慧發展,客戶對於數據中心或基礎建設需求強烈,使得該公司光通訊產品需求持續增加,且如前所述,光通訊產品單價較高,致該公司 114 年前二季之毛利率較去年同期增加,由 $51.69%$ 上升至 $56.53%$,增加幅度為 $9.36%$。

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期及最近三年度之合併營業毛利皆優於採樣同業,另若就毛利率觀之,該公司及其子公司亦皆優於採樣同業。營業毛利及毛利率之變化,主係受各公司營運模式、客戶需求增減及產品組合差異之影響。整體而言,該公司及其子公司之經營型態、產品結構及目標銷售市場策略與採樣公司不盡相同,致合併毛利率與採樣同業有所差異,其原因尚屬合理。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11~113 年度及 114 年度前二季之合併營業利益分別為 289,926 仟元、225,933 仟元、1,294,608 仟元及 1,176,246 仟元,合併營業利益率分別為 $9.86%$、$8.63%$、$20.20%$ 及 $23.46%$。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12 年度之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下降,主係受國際通膨及升息壓力續存、烏俄戰爭膠著、中國經濟放緩等因素影響,整體經濟放緩,該公司光主動元件客戶受終端需求下滑影響而減少下單,且高頻連接器產品之終端應用市場隨產業技術更迭,部分應用環境中光纖通過更高的傳輸速率等優點逐步取代銅纖線纜,而使其終端市場需求逐漸下滑,致 112 年度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減少,加上 112 年度因新產品銷售使得推銷費用增加,故營業利益隨之減少;113 年度受惠 AI 熱潮崛起,科技巨頭對數據中心的建置需求增加,使該公司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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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高之光通訊被動元件產品需求增加,營業收入成長 144.92%,致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1,068,675 仟元,增加幅度為 473.01%;另 114 年前二季持續受惠 AI 人工智慧發展,客戶對於數據中心或基礎建設需求強烈,使得該公司光通訊產品需求持續攀升,致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737,688 仟元,增加幅度為 168.21%。整體而言,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度及 114 年前二季之合併營業利益變化情形,尚屬合理。

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11~112 年度營業利益及營業利益率皆介於採樣同業之間,其餘年度皆優於採樣同業,主係與產業景氣變化、經營發展策略及產品組合相關,而其主要變化之原因主要皆受毛利變動之影響,經評估未有重大異常情形。整體而言,其合併營業利益與採樣同業相比,變化尚無重大異常情形。

綜上所述,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11~113 年度及 114 年前二之營業收入、營業毛利及營業利益之變化尚屬合理,且與同業比較並無重大異常情事。

(3)從擔保情形及其他發行條件分析

A. 擔保情形

該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係委託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以代表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該公司履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持有本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該公司與其受託人之間所定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該行及轉換辦法均予同意,並授與受託人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營業時間內隨時至該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詢,故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之債權應可確保。

B. 其他發行條件

a. 票面利率

該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票面利率訂為 0%,一方面可減少公司每年實際之現金支出,一方面則鼓勵投資人著重未來轉換之價值,故對著眼於股票轉換價值之投資人而言,應具合理性。

b. 發行年限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十條規定,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之償還期限不得超過十年,且以近年來上市及上櫃公司發行國內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觀之,以三至五年期最多,顯示投資人對此年限接受程度高,故經參考市場之發行條件並考量該公司本身之財務規劃後,本次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年限訂為三年應屬合理。

c. 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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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起,至到期日(民國●年●月●日)止,除(一)普通股依法暫停過戶期間、(二)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四)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規定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及十五條規定辦理。

該公司所設計之轉換期間已涵蓋發行期間之絕大部分,投資人執行轉換權利甚為便利,可增加市場接受度,亦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十二條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四條之二之規定,應屬合理。

d.轉換價格重設

該公司為保障股東權益,並降低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評價損益對該公司損益表造成之波動影響,該公司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機制除因普通股股份變動或配發現金股利之反稀釋調整外,並無設計轉換價格向下重設之條件。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後於該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之轉換價格反稀釋調整設計,主要係為避免該公司普通股股份之變動或因公司配發現金股利時,有損害債券投資人之權益。另該反稀釋條款訂定之原則,符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應屬合理。

e.賣回權

依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有關該公司賣回權規定如下:

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滿二年(民國●年●月●日)為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提前賣回本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前,以掛號寄發一份「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以「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滿二年為債券面額之 100%~101.0025% (實質收益率為 0%~0.5%)】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轉換公司債。前述日期如遇台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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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上述規定,若投資人尚未申請轉換,得於該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二年時將轉換公司債賣回給該公司。目前金融機構一年期定存存款利率約為 1.7%,考量該公司未來之營運前景及過去之債信水準等,本次轉換公司債之實質收益率尚屬合理,對原股東亦無不利之影響。

f.公司贖回權

依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其收回或贖回條款如下:

(一)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起(民國●年●月●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二)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起(民國●年●月●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面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贖回權之行使。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5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三)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

(四)若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債權人持有人請求轉換之最後期限為本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後第二個營業日。

g.其他決定發行價格之因素

該公司以各參數代入理論模型所計算出之價格作為此次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值,再以114年10月20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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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利率 1.7% 估算流動性貼水之調整,並以相關法令規定之九折計算之後,該調整後理論價值扣除流動性貼水後之九成約為 99,141 元,惟此價格僅一參考值。

本案係採競價拍賣方式訂價,故未來有關發行價格之訂定,除參考上述轉換公司債考量流動性貼水調整後之理論價值外,仍需視未來承銷結果,以充分反映投資人之意願,並維護該公司現有股東之權益及確保本案能順利募集完成下,由該公司與本承銷商共同議定轉換議價率,故此決定發行價格之過程及理論根據應屬合理。

(4)其他:無。

(二)發行價格之訂定模型

1.發行條件主要條款

(1)發行期間

發行期間三年,自民國民國〇年〇月〇日開始發行至民國〇年〇月〇日到期(以下簡稱「到期日」)

(2)票面利率

本轉換公司債之票面年利率為 0%。

(3)還本日期及方式

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日後十個營業日內,依債券面額將本公司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一次償還,前述日期如遇臺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4)擔保情形:

本轉換公司債為無擔保債券,惟如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本公司另發行或私募其他有擔保附認股權公司債時或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時,本轉換公司債亦將比照該有擔保附認股權公司債或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設定同等級之債權或同順位之擔保物權。

(5)轉換標的:

本公司之普通股,以發行新股之方式履行轉換義務,換發之新股以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方式為之。

(6)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年●月●日)起,至到期日(民國●年●月●日)止,除(一)普通股依法停止過戶期間、(二)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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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四)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規定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及十五條規定辦理。

前項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係指向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之前一個營業日。本公司並應於該起始日前四個營業日公告停止轉換期間。前項依法停止過戶期間不得轉換之限制,不包括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

2.理論模型概述

轉換公司債兼具股權及利率兩項商品特性,目前國內轉換公司債在發行條件設計中,包含多項選擇權,造成轉換公司債訂價過程相對困難,傳統 Black-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型並無法評定轉換公司債之價值。因此,本承銷商利用其他數值方式求算其價值,本轉換債券理論價格所採用之數值方法,其評價理論基礎為 Cox, Ross 與 Rubinstein(1979)所提出之二元樹模型,以股價之二元展開,並考量包含投資人轉換、賣回權,發行公司買回權,重設條款等條件,與標的股價之市場風險、利率風險及信用風險。上述模型係為兼顧公司資金募集成本與保障投資人之權益而演繹。

3.理論價值之分解

依發行條款設計,可將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值分解成下列五項:

(1) 純債券價值 (2) 轉換權價值 (3) 賣回權價值 (4) 買回權價值 (5) 重設權價值

在二元樹模型評價過程中,於展開之各期各節點上可得對應的基本變數值 (Underlying Variable Values),再依據上述各發行條款的有效期間及觸發條件,可計算得到轉換公司債理論價值,與上述五種價值之數值。

4.建立評價模型之路徑展開

(1)評價模型之假設基礎

在推演二元樹評價模型時,Cox, Ross 與 Rubinstein(1979)採用下列假設條件:

a. 資本市場是競爭性的市場(Competitive Market) b. 在資本市場內,諸如交易費用及稅率均不存在。投資者可任意借與貸放資金而不受限制。任一投資者或市場交易都無能力控制價格,也就是,他們接受市場所決定的價格(Price Ta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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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投資者可無限制地賣空或放空任何資產(諸如股票)。

d. 無風險借貸利率存在,固定不變且相等。備有條件 b、c 及 d 的資本市場,稱之爲完全市場(Perfect Market)。

e. 履約股票在選擇權到期日或之前,無股息的分發。

f. 投資者是有理性的,他們尋求最高的利潤。因此,他們偏好高利潤(Preferring More Wealth to Less)。

(2) 評價模型之路徑展開

以二元樹模型評價歐式買權契約,在推論二元樹評價模型時,須要下列符號:

△ 代表所應購買或放空的履約股股數;

B 代表以無風險股利籌借或貸發的資金金額;

(u-1) 代表履約股價上升的百分比 $(\mathrm{u} > 1)$,q 代表股價上升的機率;

(d-1) 代表履約股價下降的百分比 $(\mathrm{d} < 1)$,(1-q) 代表股價下降的機率。

A. 單一期的評價

由 $t = 0$ 至 $t = 1$,履約股價可能上升(u-1)百分比或下降(d-1)百分比。在 $t = 1$ 時,股價可由下圖代表:

img-0.jpeg

img-1.jpeg

此處,

E 代表買權的履約價

$C_u$ 代表,在 $t = 1$ 時,當股價上升(u-1)百分比的買權價格;

$C_d$ 代表,在 $t = 1$ 時,當股價下降(d-1)百分比的買權價格;

$uS$ 代表,在 $t = 1$ 時,當股價上升(u-1)時的價格;

$dS$ 代表,在 $t = 1$ 時,當股價下降(d-1)時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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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要評價在 $t=1$ 時該買權契約的合理價格。評價的方法是複製一個避險組合,使其在 $t=1$ 時的資金結構(Payoff Structure)與該買權在 $t=1$ 時的資金完全相同。該避險組合的成分包括履約股股數(△)及籌借或貸發某些資金(B)。所以進行第二步,以求出△及B。

在 $t = 0$ 至 $t = 1$ 時,因股價上升(u-1)或下降(d-1),以致避險組合的價值也發生變動。其價值變動可由下圖表示:

img-2.jpeg

此處, $\mathrm{r} = (1 + \mathrm{i})$ , $\mathrm{i} =$ 無風險利率

因要建立複製(避險)組合,使其在 $t = 1$ 時的資金結構與買權的資金結構相同。故根據上面 $t = 1$ 時的圖表,可建立下列兩方程式:

$$ C _ {u} = \triangle u S + r B \tag {a} $$

$$ C _ {d} = \triangle d S + r B \tag {b} $$

解答上面二項方程式得到:

$$ \triangle = \frac {C _ {u} - C _ {d}}{S (u - d)} \tag {c} $$

$$ \mathrm {B} = \frac {u C _ {d} - d C _ {u}}{(u - d) r} \tag {d} $$

公式(c)及(d)代表在 $t = 0$ 時複製(避險)組合所應包含的履約股數及籌借或貸發資金的金額。

因在 $t = 1$ 時複製組合與買權的資金結構完全相同(由公式(a)及(b)所表示),兩者的現值 $(t = 0)$ 也應相同。也就是,

$$ C = \triangle S + B \tag {e} $$

將公式(c)及(d)的 $\triangle$ 及 B 代入公式(e),獲得買權契約在 $t = 0$ 時的價格如下:

$$ \begin{array}{l} C = \frac {1}{r} \left[ \frac {(r - d)}{u - d} \cdot C _ {u} + \frac {(u - r)}{u - d} \cdot C _ {d} \right] \tag {f} \ = \frac {1}{r} \left[ p C _ {u} + (1 - p) C _ {d} \right] \quad \left(\mathrm {f} ^ {1}\right) \ \end{array} $$

此處, $\mathrm{p} = (\mathrm{r} - \mathrm{d}) / (\mathrm{u} - \mathrm{d})$ , $1 - \mathrm{p} = (\mathrm{u} - \mathrm{r}) / (\mathrm{u} - \mathrm{d})$

公式(f)或 $(\mathrm{f}^{1})$ 可說是歐式買權的單一期評價模型(A Single Period Pri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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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el)。買權價格是由其未來的價格 $(C_{u}$ 及 $C_{d})$ 、股價的未來變動百分比(u及d)、履約價格(X)與利率(r)所決定。也可說,在 $t = 0$ 時,買權價格是其期望價值 $\left[pC_{u} + (1 - p)C_{d}\right]$ 的現值。

因此買權的價格是,在風險中立環境下,買權未來折現價值的期望值,這並不是說,買權的期望報酬率等於無風險利率。在均衡下,持有買權一個時期等於有套利組合一個時期,因此,買權的期望報酬率應等於套利組合的期望報酬率。若買權受到市場的錯誤評價(Mispriced),則其期望報酬率與風險將會與套利組合的期望報酬率及風險不同,這會引起投資者的套利活動。

B.兩個時期的評價

上面單一期的評價程式可重複應用於推演兩個時期的買權評價模型(Two-Period Option Pricing Model)。爲推演兩個時期的評價模型,假設股價由 $t = 1$ 至 $t = 2$ 的變動百分比仍由(u-1)及(d-1)所代表。也就是,股價變動的隨機過程不變或穩定(the Stationary Stochastic Process of the Stock Price)。在兩個時期的架構下,履約股價的變動可由下圖表示之:

img-3.jpeg

因股價的變動,買權價格也隨之變動。買權在 $t = 2$ 的價格可由下圖表示:

img-4.jpeg

下一步驟,我們將 $t = 1$ 至 $t = 2$ 看做一個時期。而後,運用公式(f'),我們可求得在 $t = 1$ 時買權契約的兩種可能價格 $C_u$ 及 $C_d$ ,如下:

由 $t = 1$ 至 $t = 2$ ,股價由 uS 上升至 $u^2 S$ 或下降至 udS 的情況下,買權在 $t = 1$ 時的價格應為:

$$ C _ {u} = \frac {1}{r} [ p C _ {u u} + (1 - p) C _ {u d} ] \tag {g} $$

類似的,有 $t = 1$ 至 $t = 2$ ,股價由 dS 上升至 udS 或下降至 d2S 的情況下,買權在 $t = 1$ 時的價格為:


$$ C _ {d} = \frac {1}{r} \left[ p C _ {d u} + (1 - p) C _ {d d} \right] \tag {h} $$

應注意的是,在第二期初時,套利組合(或稱避險組合)的成份必須重新調整才能使套利組合維持無風險,以及套利組合的期望報酬等於買權的期望報酬。利用公式(a)、(b)、(c)及(d),在第二期初應調整的股數與借款金額如下:

在 $t = 1$ 時,當股價是uS時,

$$ C _ {u u} = \triangle (u u S) + r B $$

$$ C _ {u d} = \triangle (u d S) + r B $$

解出上面兩公式的△及B而得,

$$ \bigtriangleup = \frac {C _ {u u} - C _ {u d}}{(u - d) S}, B = \frac {u C _ {u d} - d C _ {u u}}{(u - d) r} $$

與單一期(或第一期)的原理相同,根據上面公式調整後的套利組合與買權在 $t = 2$ 的期望報酬率都是相同。因此可決定買權在 $t = 1$ 的價格,正如公式(g)與(h)所示。決定買權在 $t = 1$ 的價格 $(C_u \text{ 與 } C_d)$ 後,我們可進一步決定買權在 $t = 0$ 的價格,如下。

因在 $t = 0$ 時買權的現值是其在 $t = 1$ 時期望值的現值。由公式(g)及(h),買權在 $t = 0$ 的現值應為:

$$ c = \frac {1}{r} \left[ p C _ {u} + (1 - p) C _ {d} \right] \tag {i} $$

將公式(g)及(h)代入公式(i),即得買權的現值如下:

$$ \begin{array}{l} c = \frac {1}{r ^ {2}} \left[ p ^ {2} C _ {u} u + 2 p (1 - p) C _ {d u} + (1 - p) ^ {2} C _ {d d} \right] \tag {j} \ = \frac {1}{r ^ {2}} \left[ p ^ {2} \max \left(u ^ {2} S - X, 0\right) + 2 p (1 - p) \max (u d S - X, 0) \right. \ \end{array} $$

$$

  • (1 - p) ^ {2} \max \left(d ^ {2} S - X, 0\right) ] \quad \left(\mathrm {j} ^ {1}\right) $$

而後可運用統計上的二項分配函數(Binomial Distribution Function)重新改寫公式 $(\mathrm{j}^{1})$ 如下:

$$ \begin{array}{l} c = \frac {1}{r ^ {2}} \left[ \binom {2} {2} p ^ {2} \max \left(u ^ {2} d ^ {u} S - X, 0 \right. \right. \ \left. + \binom {2} {1} p (1 - p) \max \left(u ^ {1} d ^ {2 - 1} S - X, 0 \right. \right. \ \end{array} $$


$$

  • \binom {2} {0} (1 - P) ^ {2} \max \left(d ^ {2} u S - X, 0\right) ] \tag {k} $$

此處, $\binom{n}{j} = \frac{n!}{j!(n-j)!},\binom{2}{0} = 1,\binom{2}{1} = 2,\binom{2}{2} = 1$ 。

再以簡化(k),買權的現值可表示爲

$$ c = \frac {1}{r ^ {2}} \left[ \sum_ {j = 0} ^ {2} \binom {2} {j} p ^ {j} (1 - p) ^ {2 - j} \bullet \max \left(u ^ {j} d ^ {2 - j} S - X, 0\right) \right] \tag {1} $$

或者,

$$ c = \frac {1}{r ^ {2}} \left[ \sum_ {j = 0} ^ {2} \frac {2 !}{j ! (2 - j) !} p ^ {j} (1 - p) ^ {2 - j} \bullet \max \left(u ^ {j} d ^ {2 - j} S - X, 0\right) \right] \tag {1^1} $$

5. 理論模型之推導模型

公式(1)或 $(1^{1})$ 代表若買權的到期限為兩個時期時,其現值可由二項式程式來決定(或評價)。若將之延伸到 $n$ 個時期 $(n \geq 2)$,則買權的現值可由公式 $(m)$ 所決定(即將公式 $(1^{1})$ 內的 2 改爲 $n$)

$$ c = \frac {1}{r ^ {n}} \left[ \sum_ {j = 0}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n - j} \bullet \max \left(u ^ {j} d ^ {n - j} S - X, 0\right) \right] \quad (\mathrm {m}) $$

但在公式(m)中,若 $u^{j}d^{n - j}S < X$ ,則 $\max (u^{j}d^{n - j}S - X,0) = 0$ 。若 $u^{j}d^{n - j}S > X$ ,則 $\max (u^{j}d^{n - j}S - X,0) = u^{j}d^{n - j}S - X > 0$ 。

故可將所有的零項消除,而只保留正項。在公式(m)中,假設 $k$ 是一個最小的整數能使。也就是,

$$ k > \frac {\ln (X / S d ^ {n})}{\ln (u / d)} \tag {n} $$

所以由公式(n)我們就可找出公式(m)中的所有的正項,去除零項後的公式(m)成爲:

$$ \begin{array}{l} c = \frac {1}{r ^ {n}} \left[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n - j} \bullet \left(u ^ {j} d ^ {n - j} S - X\right) \right] \ = \frac {1}{r ^ {n}} \left[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n - j} \bullet u ^ {j} d ^ {n - j} S \right] - \left[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n - j} X \right] \ = S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cdot j} \left(1 - p ^ {\cdot}\right) ^ {n - j} \bullet u ^ {j} d ^ {n - j} S - \frac {X}{r ^ {n}}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n - j} \tag {o} \ \end{array} $$

此處, $p^{\cdot} = \frac{pu}{r}, 1 - p^{\cdot} = \frac{(1 - p)d}{r}$ (p)


公式(o)就是二項式買權評價模型,其簡化公式如下:

$$ c = S \bullet B (n, k, p ^ {\prime}) - \frac {X}{r ^ {n}} B (n, k, p) \tag {q} $$

此處,

$$ B (n, k, p ^ {\prime}) =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 j} (1 - p ^ {\prime}) ^ {n - j}, n > k \tag {r} $$

$$ B (n, k, p) =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left(1 - p ^ {\prime}\right) ^ {n - j} \tag {s} $$

註: $n < k,c = 0$

(三)本債券理論價格之計算

  1. 計算參數說明
參數項目 數值 說明
評價日期 114/10/20
基準價格 799.2 元 按發行轉換辦法,以民國 114/10/21 為轉換價格暫定基準日,取基準日(不含)前一個營業日、前三個營業日、前五個營業日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孰低為基準價格 799.2 元。
轉換價格 830.4 元 按發行轉換辦法,基準價格乘以暫定轉換溢價率 103.91% 為計算依據(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暫定轉換價格為每股 830.4 元。
發行期間 3 年 取可轉債發行期間為 3 年。
股價波動度 66.26% 樣本期間-(113/10/21-114/10/20),樣本數-244
  1. 採 114/10/20 起前一年為樣本期間。
  2. 以日還原股價,計算樣本期間之日自然對數報酬率。
  3. 以日報酬率標準差,乘上根號 244,可得股價波動度。 | | 無風險利率 | 1.1606% | 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債殖利率曲線圖於 114/10/17,2 年及 5 年期公債殖利率報價,分別為 114 央債甲 2(剩餘年限約為 1.265 年)及 114 央債甲 8(剩餘年限約為 4.745 年)之 1.1110% 及 1.2105%,以插補法計算可轉債存續期 3 年殖利率為 1.1606%,為無風險利率數值。 | | 風險折現率 | 2.0900% | 評估風險折現率時,可嘗試採用發行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同業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等方式。本次擬採用同業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評估數值為 2.0900%,做為風險折現率之參數值。 |

信用風險貼水 92.94BP 以風險折現率減無風險利率可得信用風險貼水。
切割期數 1825 期 將可轉債剩餘年限分割為 1825 期。
賣回收益率 0.50% 按發行轉換辦法,以債券面額加計 0.50%之年收益率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賣回。
到期收益率 0% 按發行轉換辦法,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加計 0%之年收益率將本債券全數償還。

2.理論價值計算結果

(1)純債券價值

純債券價值為各期應付本息之折現後之現值(Present Value),本轉換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為 0%,故其純債券價值等於 3 年後本金之折現值,計算本債券純債券價值所使用之風險折現利率,係以參考公司之借款利率為依據估算而得。本模型所採用之折現利率為 2.09% (具體估算方式參考上表),以計算本轉換公司債之純債券價值如下:100,000/(1+2.09%)^3=93,990。

(2)轉換權

轉換權之計算方式為將買回、賣回與重設權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演求得不具買回、賣回與重設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 111,660 元,將其扣除純債券價值 93,990 元,得轉換權價值 17,670 元。

(3)賣回權

賣回權之計算方式為先計算出具賣回權條件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再將賣回權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演求得不具賣回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兩者之差異 760 元即為賣回權的價值。

(4)買回權

買回權之計算方式為先計算出具買回權條件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再將買回權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演求得不具買回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兩者之差異(390)元即為買回權的價值。

(5)重設權

本轉換公司債並無重設條款之設計,故無重設權價值。

(6)各權利價值百分比

權利 價值(元) 百分比例
純債券價值 93,990 83.90%
轉換權價值 17,670 15.77%
賣回權價值 760 0.68%
買回權價值 (390) -0.35%
重設權價值 0 0.00%
總理論價值 112,03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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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發行價格訂定之合理性評估

本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格為112,030元,以114年10月20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1.7% 估算流動性貼水,於扣除流動性貼水後為110,157元。經參酌該公司近年來經營績效、獲利能力、產業狀況及未來發展潛力,且為確保轉換公司債得順利對外募集,於考量國內轉換公司債市場市況,及不損害發行公司股東權益下,該公司與本承銷商共同議定本債券每張發行價格為100,000元,尚不低於理論價格扣除流動性貼水後之九成(即 110,157×0.9=99,141 元),符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規定,其發行價格應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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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公司: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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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CHEN,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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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使用)


主辦證券承銷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簽章:郭惠欣

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21 日

(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使用)


附件五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元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114年03月07日

本公司民國113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13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14年03月07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7人中,有0人持反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CHEN STEVE 簽章

總經理:張英華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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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證券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承銷商總結意見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紅建聖公司或該公司)本次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張數上限為10,000張,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1,000,000仟元整,暨辦理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張數上限為15,000張,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1,500,000仟元整,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光紅建聖公司之營運狀況,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光紅建聖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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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img-9.jpeg

承銷部門主管:葉盛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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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 1 4 年 10 月 21 日


附件七

律師法律意見書


律師法律意見書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張數上限壹萬張,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壹拾億元整;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張數上限壹萬伍仟張,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壹拾伍億元整,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包括實地瞭解,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並參酌相關專家之意見等。特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此致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翰辰法律事務所

邱雅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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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四年 10 月 2 日


附件八

證券承銷商、發行人及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本次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有關之經理人等人出具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明書


聲明書

本公司、本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本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本公司及上開所列人員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發行人: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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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CHEN,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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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 1 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公司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法人董事,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法人董事: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負責人:CHEN,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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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法人董事:SHC Consolidated Investors LLC

法人董事代表人:CHEN, STEVE

中華民國 1 1 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公司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法人董事,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法人董事:eGtran Corporation

負責人:CHEN,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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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法人董事:eGtran Corporation

法人董事代表人:張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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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 1 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公司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法人董事,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法人董事: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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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LAN, CHIN-YIN

中華民國 1 1 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法人董事: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法人董事代表人:藍慶應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公司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法人董事,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法人董事:加玖投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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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潘勝利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法人董事:加玖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潘伯渲

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獨立董事,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獨立董事:彭協如

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獨立董事,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豐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獨立董事:邱爾德

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豐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獨立董事,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豐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獨立董事:黃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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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 1 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豐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總經理,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豐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總經理:張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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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 1 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豐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財會主管,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財會主管:莊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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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 1 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經理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經理人:高月惠

中華民國 1 1 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經理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經理人:李永全 李永全

中華民國 1 1 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經理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經理人:簡銘鋒 簡銘鋒

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經理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經理人:藍慶應

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經理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經理人:陳思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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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 1 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經理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經理人:羅生欣

中華民國 1 1 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經理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經理人:郭美蘭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經理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經理人:黃思芬

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聲明書

本人係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受僱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及該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受僱人:丁綉娟 陳博

連蕙津 陳秀

林美瑶 林美瑛

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21 日

(本聲明書僅供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使用)


舉明書

本公司受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光紅建聖公司)委託,擔任光紅建聖公司辦理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之證券承銷商,茲聲明將善盡注意下列事項,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一、光紅建聖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價格之訂定及相關作業程序,應遵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二、本公司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承銷相關費用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證券承銷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郭雪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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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 1 4 年 10 月 21 日


附件九

證券承銷商及發行公司出具不得受理競價拍賣對象投標單之聲明書


聲明書

茲聲明本公司辦理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件,將不受理下列競價拍賣投標對象之投標單:

一、發行公司(發行機構)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二、對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 三、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與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關係者。 四、受發行公司(發行機構)捐贈之金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財團法人。 五、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直屬總經理之部門主管。 六、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配偶。 七、承銷團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及其配偶。 八、承銷團各證券商。 九、擔任興櫃股票公司辦理增資發行新股為初次上市(櫃)公開銷售時之推薦證券商。 十、股票申請創新板初次上市案件未具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二項所訂合格投資人資格者。 十一、前各款之人利用他人名義參與應募者(指具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要件等之實質關係人)。

此 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聲明人: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CHEN,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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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聲明書

茲聲明本公司本次辦理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件,如發現競價拍賣投標之對象,有下列各款之人參與應募時,應拒絕之:

一、發行公司(發行機構)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二、對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 三、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與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關係者。 四、受發行公司(發行機構)捐贈之金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財團法人。 五、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直屬總經理之部門主管。 六、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配偶。 七、承銷團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及其配偶。 八、承銷團各券商。 九、擔任興櫃股票公司辦理增資發行新股為初次上市(櫃)公開銷售時之推薦證券商。 十、股票申請創新板初次上市案件未具「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二項所訂合格投資人資格者。 十一、前各款之人利用他人名義參與應募者(指具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要件等之實質關係人)。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聲明人: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img-13.jpeg

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十

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等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 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


聲明書

本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茲聲明本承銷案件詢價圈購配售對象不得為下列各款之人:

一、承銷商之母公司及子公司、承銷商本身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惟承銷商之證券投資信託子公司或同屬金融控股公司之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則不在此限。

二、承銷商之母公司及子公司、承銷商本身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其配偶及子女。

三、與發行公司、承銷商具實質關係者。

四、發行公司簽證會計師、其事務所之其他會計師及其配偶。

五、就該承銷案件出具法律意見書之律師及其配偶。

六、發行公司(發行機構)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七、對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

八、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與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等關係者。

九、受發行公司(發行機構)捐贈之金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財團法人。

十、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直屬總經理之部門主管。

十一、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配偶。

十二、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二親等親屬。

十三、承銷團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及其配偶、二親等親屬。

十四、前各款之人利用他人名義參與應募者(指具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要件等之實質關係人)。

特此聲明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聲明人: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CHEN,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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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聲明書

本公司辦理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茲聲明本承銷案件詢價圈購配售對象不得為下列各款之人:

一、承銷商之母公司及子公司、承銷商本身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惟承銷商之證券投資信託子公司或同屬金融控股公司之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則不在此限。

二、承銷商之母公司及子公司、承銷商本身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其配偶及子女。

三、與發行公司、承銷商具實質關係者。

四、發行公司簽證會計師、其事務所之其他會計師及其配偶。

五、就該承銷案件出具法律意見書之律師及其配偶。

六、發行公司(發行機構)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七、對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

八、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與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等關係者。

九、受發行公司(發行機構)捐贈之金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財團法人。

十、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直屬總經理之部門主管。

十一、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配偶。

十二、發行公司(發行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二親等親屬。

十三、承銷團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及其配偶、二親等親屬。

十四、前各款之人利用他人名義參與應募者(指具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要件等之實質關係人)。

特此聲明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聲明人: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許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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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附件十一

承銷商出具「承銷商應對出具不實聲明事項之 圈購人收取違約金」之承諾書


聲明書

本公司受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光紅建聖公司)委託,擔任光紅建聖公司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件乙案之證券承銷商,茲承諾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承銷作業時,如有圈購人出具不實聲明事項,本公司將對出具不實聲明事項之圈購人收取違約金。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券承銷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張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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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附件十二

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14 年第七次(第十屆第二十次)董事會議事錄節錄本

一、時間: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07 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 二、地點: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 2 段 27-8 號 13 樓本公司紅樹林廠 VIP 會議室。

三、主席:Steve Chen img-2.jpeg 記錄:郭美蘭 img-3.jpeg

四、出席董事:Steve Chen 董事、張英華董事、藍慶應董事、潘伯渝董事(視訊)、彭協如獨立董事、邱爾德獨立董事、黃惠雯獨立董事

五、列席人員:莊國安處長、黃思芬稽核主管

六、宣佈開會:現在出席董事七席,佔本公司全體董事成員 100%,主席宣佈開會。

七、報告事項:

(一)上次會議記錄及執行情形。 (二)重要財務業務報告。 (三)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四)其他重要報告事項。

a. 董事責任險報告。

八、討論事項:

(一)上次會議保留之討論事項:無 (二)本次會議預定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本公司擬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及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公司為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擬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及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本次資金用途之資金運用計劃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請參閱附件一。

二、發行金額及條件

本次擬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及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擬分別採詢價圈購及競價拍賣之承銷方式全數辦理對外公開承銷,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 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張數上限為 10,000 張,每張面額新台幣 10 萬元整,發行期間為 3 年,票面利率為 0%,每張依票面金額之 100%~103% 發行,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預計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 10 億元整,本案若未足額發行,導致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減少充實營運資金。


(2) 本次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張數上限為 15,000 張,每張面額新台幣 10 萬元整,發行期間為 3 年,票面利率為 0%,預計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 15 億元整,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底標以不低於面額為限,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本案若未足額發行,導致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減少充實營運資金,惟若實際募集資金增加時,增加之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3) 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及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暂定之發行及轉換辦法,請參閱附件二及附件三,實際發行及轉換辦法擬請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4) 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及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將分別採詢價圈購及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銷售,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條規定不印製實體債券,採帳簿劃招交付,本次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發行後,並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權檢買賣中心申請權檢買賣。

(5) 本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以及發行及轉換辦法,訂定發行日期、轉換價格及相關事宜。

(6) 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及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發行額度、發行價格、發行及轉換辦法、計畫所需總金額、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簽署並交付一切有關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之相關契約及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之指示、基於營運評估、因市場狀況需要或因應客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亦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三、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四、本案案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依法提請董事會核議。

五、提請決議。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略

九、臨時動議:無。

十、散 含。


附件十三

公司章程及章程新舊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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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左:

一、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二、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三、CC01070 無線電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四、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五、CC01100 電信管制耐頻器材製造業。 六、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七、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八、CD01040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九、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十、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十一、CQ01010 模具製造業。 十二、CZ99990 未分類其他工業製品製造業。 十三、F106030 模具批發業。 十四、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十五、F113020 電器批發業。 十六、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十七、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十八、F1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十九、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二十、F206030 模具零售業。 二十一、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二十二、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二十三、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二十四、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二十五、F401010 國際貿易業。 二十六、I501010 產品設計業。 二十七、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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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之分派。

五、本公司以現金發行新股時,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有相同之優先認股權。

六、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且與本公司所發行之各種特別股股東之受償順序相同,均次於一般債權人,但以不超過分派當時已發行流通在外特別股股份按發行價格計算之數額為限。

七、特別股股東於普通股股東會有表決權及選舉權,且得被選舉為董事,另於特別股股東會或涉及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事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

八、本公司發行之特別股如為可轉換特別股,自發行之日起算三年內不得轉換。其得轉換之期間授權董事會於實際發行條件中訂定。可轉換特別股之股東得根據發行條件申請部分或全部將其持有之特別股依壹股特別股轉換為壹股普通股之比例轉換(轉換比例為1:1)。可轉換特別股轉換成普通股後,其權利義務與普通股相同。特別股轉換年度股息之發放,則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與全年度日數之比計算,惟於各年度分派股息除權(息)基準日前轉換成普通股者,不得參與分派當年度之特別股股息及之後年度之股利發放,但得參與當年度普通股盈餘及資本公積之分派。同一年度之特別股股息及普通股股利以不重複分派為原則。

九、本特別股屬無到期日,特別股股東不得要求本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別股,但本公司得於發行屆滿三年之次日起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格,收回全部或一部之特別股。未回收之特別股,仍延續前述各款發行條件之權利義務。若當年度本公司決議發放股息,截至收回日應發放之股息,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

十、特別股溢價發行之資本公積,於該特別股發行期間,不得撥充資本。

十一、特別股發行期間不上市交易,但若全部或部分轉換為普通股,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普通股公開發行並申請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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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特別股之名稱、發行日期及具體發行條件及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事會於實際發行時,視資本市場狀況及投資人意願,依本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決定之。

第七條:本公司依法買回之股份擬轉讓予員工者,如依相關法令規定擬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者,應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決議後,始得辦理。

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6-1條規定,發行認股價格不受「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3條規定限制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時,應經股東會決議後,始得發行之。

本公司依法買回股份之轉讓對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給對象及發行新股得承購股份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及分配方式得授權董事會決議之。

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依法得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之銀行簽證後發行之。本公司得免印製股票,惟發行之股份,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公司債之製作與發行準用前項之規定。

本公司股票事務之處理辦法,悉依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股份轉讓之登記,於股東常會前六十日,股東臨時會前三十日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為之。

第三章 股東會

第九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集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相關法令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將開會之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通知各股東。

特別股股東會於必要時,得依相關法令召開之。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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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

第十一條:除公司法第179條規定之股份無表決權外,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二條:股東會之決議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親自或代理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依主管機關規定,本公司股東亦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其相關事宜悉依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以董事長為主席,遇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未指定時,由董事推選一人代理;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

第十四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股東會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四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第十五條:本公司設董事五~九人,任期三年,董事選舉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得連選連任。

上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本公司全體董事合計持股比例,依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

第十五條之一:

董事之選舉,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

第十六條: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或獨立董事均解任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之期限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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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於任期内,就其執行之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本公司得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為止。

第十七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並得以同一方式互選一人為副董事長,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董事會之召集,得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方式或其他通訊軟體通知各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時,得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但一董事僅以代表其他董事一人為限。

董事如以視訊畫面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十八條: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九條: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負責執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審計委員會成員、職權行使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其組織規程由董事會另訂之。

為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得視公司實際需要適時成立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第二十條:本公司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車馬費、薪酬等經常性報酬,其薪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同業通常水準議定之。如公司有盈餘時,另依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分配酬勞。

第五章 經理人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公司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行之。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得經董事會決議,聘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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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會計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編造下列表冊,依法定程序,提交股東常會。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獲利,應先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其中基層員工酬勞分配不得低於前項員工酬勞總額百分之十,由董事會決議分派後,依法繳納稅捐,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額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累計未分配盈餘,作為可得以分派普通股及特別股股東股利之可分配數,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或保留之。本公司如有以前年度累積虧損,於當年度有獲利須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應先彌補虧損,其餘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又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發放時,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之股利政策,應以股東權益為最大依歸,並考量公司目前及未來所處之產業狀況、成長階段、未來財務規劃、資金需求及滿足股東現金規劃等因素,在平衡股利之原則下,股東現金紅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數之百分之十,實際發放金額仍以股東會決議發放金額為準。惟當年度之股利分派總額不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十。

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

本公司無虧損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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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組織規章及辦事細則由董事會另訂之。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公司法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訂立或修訂均自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施行。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 本章程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
  • 本章程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廿四日。
  • 本章程第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卅日。
  • 本章程第四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卅日。
  • 本章程第五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一日。
  • 本章程第六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三日。
  • 本章程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 本章程第八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七日。
  • 本章程第九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三日。
  • 本章程第十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十五日。
  • 本章程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 本章程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日。
  • 本章程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 本章程第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一百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
  • 本章程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一百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 本章程第十六次修訂於民國一百一二年六月六日。
  • 本章程第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一百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Chen,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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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紅建聖殿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條次/章節 修訂前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依據
第二十四條 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獲利,應先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由董事會決議分派後,依法繳納稅捐,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額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累計未分配盈餘,作為可得以分派普通股及特別股股東股利之可分配數,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或保留之。

(以下略) | 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獲利,應先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其中基層員工酬勞分配不得低於前項員工酬勞總額百分之十,由董事會決議分派後,依法繳納稅捐,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額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累計未分配盈餘,作為可得以分派普通股及特別股股東股利之可分配數,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或保留之。

(以下略) | 配合總統民國113年8月7日華總一義字第11300069631號令修正「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 | | 第二十八條 |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二十一。 本章程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 本章程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廿四日。 本章程第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卅日。 本章程第四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卅日。 本章程第五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一日。 本章程第六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三日。 本章程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本章程第八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七日。 本章程第九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三日。 本章程第十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十五日。 本章程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二十一。 本章程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 本章程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廿四日。 本章程第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卅日。 本章程第四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卅日。 本章程第五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一日。 本章程第六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三日。 本章程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本章程第八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七日。 本章程第九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三日。 本章程第十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十五日。 本章程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 新增修訂日期及次別。 |


條次/章節 修訂前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依據
本章程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日。
本章程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本章程第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一百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
本章程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一百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本章程第十六次修訂於民國一百一二年六月六日。 本章程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日。
本章程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本章程第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一百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
本章程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一百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本章程第十六次修訂於民國一百一二年六月六日。
本章程第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一百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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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四

盈餘分配表


元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派表

民國三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716,961,487
本期稅後淨利 1,057,601,406
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保留盈餘 (3,383,94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工具投資,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 11,698,637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913,682
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
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1,066,829,785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106,682,979)
迴轉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66,274,179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1,743,382,472
分配項目
現金股利 (653,601,746)
期末未分配盈餘 1,089,780,726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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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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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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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五

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股票代碼:6442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2及111年度

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8號13樓

電話:(02)2808-6333

  • 1 -

§目 錄§

財務報告 財務報告號
一、封 1 -
二、目 2 -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3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7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8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9~10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11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2~13 -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4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4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4~15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5~27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7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7~54 六~二七
(七)關係人交易 54~55 二八
(八)質抵押之資產 56 二九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
(十二)其 他 56 三十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7、60~63、65 三一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7、64 三一
3.大陸投資資訊 57~58、65、67 三一
4.主要股東資訊 58、68 三一
(十四)部門資訊 58~59 三二
  • 2 -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112年度(自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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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Chen,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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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3年3月14日


會計師查核報告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稱「光聖集團」)民國112年及111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光聖集團民國112年及111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光聖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光聖集團民國112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4 -

茲對光聖集團民國112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特定產品銷貨收入真實性

光聖集團民國112年度銷貨收入較民國111年度下降,惟於特定產品別之銷貨收入卻顯著增加,其銷貨收入認列之真實性將對本年度銷貨收入及財務績效產生重大影響,因是將特定產品別銷貨收入認列真實性考量為本年度之關鍵查核事項。

銷貨收入會計政策及銷貨收入之明細,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及三二。

本會計師對上述說明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銷貨交易相關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抽樣測試其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
  2. 取得全年度特定產品別之銷售交易明細,並抽選樣本檢視相關交易文件及表單是否符合銷貨政策。
  3. 取得本年度特定產品別之銷售交易明細執行細項測試。
  4. 檢視期後銷貨退回及折讓發生情形,暨期後收款是否有異常情形。

其他事項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12及111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光聖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光聖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光聖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5 -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光聖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光聖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表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光聖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 6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光聖集團民國 112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陳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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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黃秀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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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俊宏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0990031652 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14 日


1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1,000,415 30 $ 983,593 29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 94,271 3 33,027 1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四及九) 5,246 - 4,266 -
1170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附註四及九) 440,962 13 621,454 18
1200 其他應收款-非關係人(附註四及九) 17,102 1 18,653 1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四及二八) - - 1,500 -
1310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 602,362 18 798,376 23
1410 預付款項 44,544 1 14,725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4,336 - 13,795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2,209,238 66 2,489,389 73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七) 89,386 3 30,077 1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八及二九) 2,309 - 2,284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二) 39,900 1 56,413 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三及二九) 556,492 17 608,478 18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四) 33,649 1 94,906 3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7,591 - 9,740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四) 125,218 4 114,702 3
1915 預付設備款 988 - 1,083 -
1920 存出保證金 3,046 - 3,155 -
1995 預付房地款(附註十三) 280,000 8 -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1,138,579 34 920,838 27
1XXX 資產總計 $ 3,347,817 100 $ 3,410,227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六) $ 330,000 10 $ 330,000 10
2150 應付票據(附註十七) 6 - 26,488 1
2170 應付帳款(附註十七) 187,396 6 227,644 7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八) 388,197 12 304,712 9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四) 45,840 1 64,179 2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及十九) - - 8,055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四) 8,090 - 14,097 -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六及二九) 12,000 - 12,000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四、十八及二二) 62,742 2 66,244 2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1,034,271 31 1,053,419 31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六及二九) 206,000 6 218,000 7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四) 7,906 - 31,044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四) 6,113 - 61,404 2
2640 淨罐定編列負債(附註四及二十) 33,545 1 44,472 1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9,256 1 9,637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262,820 8 364,557 11
2XXX 負債總計 1,297,091 39 1,417,976 42
權益(附註四及二一)
3110 普通股 663,000 20 693,000 20
3200 資本公積 225,635 7 234,872 7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76,278 8 243,893 7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17,072 4 117,072 3
3350 未分配盈餘 850,197 25 920,911 27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1,243,547 37 1,281,876 37
3400 其他權益 ( 81,456 ) ( 3 ) ( 106,644 ) ( 3 )
3500 庫藏股票 - - ( 110,853 ) ( 3 )
3XXX 權益總計 2,050,726 61 1,992,251 58
負債與權益總計 $ 3,347,817 100 $ 3,410,227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Chen, Steve

CHEN STEVE

經理人:張英華

黃菲


光紅建聖膜

合資公司

合資國際債券表

民國112年及114年十月三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2年度 111年度
金額 % 金額 %
4100 銷貨收入淨額(附註四、二二及二八) $ 2,617,385 100 $ 2,940,188 100
5110 銷貨成本(附註十、二十及二三) 1,686,998 64 2,004,967 68
5900 營業毛利 930,387 36 935,221 32
營業費用(附註九、二十、二三及二八)
6100 推銷費用 350,379 13 291,309 10
6200 管理費用 254,837 10 249,793 8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04,354 4 107,090 4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5,116) - ( 2,897)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704,454 27 645,295 22
6900 營業淨利 225,933 9 289,926 1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四、十三及二三)
7100 利息收入 25,200 1 6,273 -
7010 其他收入 9,727 - 4,835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6,144 1 138,130 5
7510 利息費用 ( 12,738) - ( 9,470)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 ( 16,513) ( 1) ( 3,318)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1,820 1 136,450 5

(接次頁)


(承前頁)

112年度 111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7900 稅前淨利 $ 247,753 10 $ 426,376 15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四) 79,711 3 104,711 4
8200 本年度淨利 168,042 7 321,665 11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七、二十及二四)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5,581 - 3,072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41,309 1 ( 4,307)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9,168) - 84 -
37,722 1 ( 1,151)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0,086) - 18,815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2,017 - ( 3,763) -
( 8,069) - 15,052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9,653 1 13,901 -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97,695 8 $ 335,566 11
每股盈餘(附註二五)
9750 基 本 $ 2.53 $ 4.85
9850 稀 釋 $ 2.52 $ 4.8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Chen, Steve 經理人:張英華 董其會計主管:莊國安 國証安恒


元允德

民國112年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其他權益項目(附註四及二一)

代碼 股本(附註二一) 資本公積(附註二一) 保留盈餘(附註二一) 資本公積(附註二一) 退還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合計 庫藏股票(附註二一) 權益總額
股數(仟股) 普通股股本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合計
A1 111年1月1日餘額 69,300 $ 693,000 $ 234,872 $ 233,370 $ 106,641 $ 697,571 $ 1,037,582 ($ 103,987) ($ 13,085) ($ 117,072) $ 110,853)
110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10,523 - ( 10,523) - -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 - 10,431 ( 10,431) - - -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79,560) ( 79,560) - - - ( 79,560)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 - - - ( 1,284) ( 1,284) - - - ( 1,284)
D1 111年度淨利 - - - - - 321,665 321,665 - - - 321,665
D3 111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2,458 2,458 15,052 ( 3,609) 11,443 -
D5 111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324,123 324,123 15,052 ( 3,609) 11,443 -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 1,015 1,015 - ( 1,015) ( 1,015) -
Z1 111年12月31日餘額 69,300 693,000 234,872 243,893 117,072 920,911 1,281,876 ( 88,935) ( 17,709) ( 106,644) ( 110,853)
L3 庫藏股註銷 ( 3,000) ( 30,000) ( 9,247) - - ( 71,606) ( 71,606) - - - 110,853
C17 行使歸入權 - - 10 - - - - - - - 10
111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32,385 - ( 32,385) - - -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139,230) ( 139,230) - - - ( 139,230)
D1 112年度淨利 - - - - - 168,042 168,042 - - - 168,042
D3 112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4,465 4,465 ( 8,069) 33,257 25,188 -
D5 11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172,507 172,507 ( 8,069) 33,257 25,188 -
Z1 112年12月31日餘額 66,300 $ 663,000 $ 225,635 $ 276,278 $ 117,072 $ 850,197 $ 1,243,547 ($ 97,004) $ 15,548 ($ 81,456) $ -

董事長:Chen,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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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張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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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屈國安

國榮

  • 11 -

光紅建聖服務有限公司

合資顧客須要表

民國112年及114年三月三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2年度 111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00010 稅前淨利 $ 247,753 $ 426,376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86,885 85,558
A20200 攤銷費用 3,664 2,878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5,116) ( 2,897)
A20900 利息費用 12,738 9,470
A21200 利息收入 ( 25,200) ( 6,273)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16,513 3,318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1,092 1,133
A22900 租賃修改利益 ( 1,433) -
A23800 提列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58,650 18,059
A29900 迴轉負債準備 ( 8,055) -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 980) ( 591)
A31150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185,563 11,546
A31180 其他應收款-非關係人 3,246 2,715
A3119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500 ( 1,500)
A31200 存 貨 138,752 ( 85,592)
A31230 預付款項 ( 29,819) 24,357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9,459 ( 9,745)
A32130 應付票據 ( 26,482) 25,399
A32150 應付帳款 ( 40,248) ( 108,966)
A32180 其他應付款 78,443 69,582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3,502) ( 14,390)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5,346) ( 5,316)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698,077 445,121
A33100 收取之利息 23,505 5,393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12,539) ( 9,496)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38,982) ( 70,733)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570,061 370,285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12年度 111年度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8,000) ($ 10,000)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82,433) ( 35,369)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17,471 34,703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 30,000)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0,947) ( 62,809)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3,763 298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108 ( 206)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1,408) ( 2,706)
B07300 預付房地款增加 ( 280,000) -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81,446) ( 106,089)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1,460,000 2,692,025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1,460,000) ( 2,632,025)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12,000) -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14,834) ( 14,157)
C04400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 381) ( 59)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39,230) ( 79,560)
C09900 行使歸入權 10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66,435) ( 33,776)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5,358) 26,031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 16,822 256,451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983,593 727,142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00,415 $ 983,593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Chen, Steve 經理人:張英華 財經安証 會計主管:莊國安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12 年及 11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 85 年 9 月 4 日奉經濟部核准成立,主要營業項目為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等業務。本公司股票自 104 年 7 月 14 日起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表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表於 113 年 3 月 14 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首次適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以下稱「IFRS 會計準則」)

合併公司評估首次適用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二) 113 年適用之金管會認可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16 之修正「售後租回中之租賃負債」 2024 年 1 月 1 日(註2)
IAS 1 之修正「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2024 年 1 月 1 日
IAS 1 之修正「具合約條款之非流動負債」 2024 年 1 月 1 日
IAS 7 及 IFRS 7 之修正「供應商融資安排」 2024 年 1 月 1 日(註3)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註 2:賣方兼承租人應對初次適用 IFRS 16 日後簽訂之售後租回交易追溯適用 IFRS 16 之修正。

註 3:第一次適用本修正時,豁免部分揭露規定。

  • 14 -

截至本合併財務報表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解釋之修正將不致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造成重大之影響。

(三)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 定
IFRS 17「保險合約」 2023 年 1 月 1 日
IFRS 17 之修正 2023 年 1 月 1 日
IFRS 17 之修正「初次適用 IFRS 17 及 IFRS 9-比較資訊」 2023 年 1 月 1 日
IAS 21 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2025 年 1 月 1 日(註2)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註 2:適用於 2025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首次適用該修正時,將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之保留盈餘。當合併公司以非功能性貨幣作為表達貨幣時,將影響數調整首次適用日權益項下之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截至本合併財務報表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及按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認列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外,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

  • 15 -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 3 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 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三)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3.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 12 個月用以交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3.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負債。

(四) 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已予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參閱附註十一、附表五及附表六。

(五) 外幣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 16 -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六) 存 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在製品及製成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七)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之企業。

合併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合併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取得成本超過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額且不得攤銷;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期損益。

  • 17 -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合併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合併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即停止認列進一步之損失。合併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合併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停止採用權益法,其對原關聯企業之保留權益以公允價值衡量,該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合併財務報告。

(八)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 18 -

除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外,其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九) 無形資產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列報。

2. 內部產生-研究及發展支出

研究之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

合併公司於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開始認列內部計畫發展階段之無形資產:

(1) 完成無形資產之技術可行性已達成,將使該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或出售;

(2) 意圖完成該無形資產,並加以使用或出售;

(3)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4) 無形資產將產生很有可能之未來經濟效益;

(5) 具充足之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完成此項發展,並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及

(6) 歸屬於該無形資產發展階段之支出,能夠可靠衡量。

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之成本係自首次均符合上述條件之日起所發生之支出總和認列,後續衡量方式與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相同。

  • 19 -

  1. 除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十)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基礎分攤至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一)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 20 -

(1) 衡量種類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A.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投資金融資產若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則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a. 係於某經營模式下持有,該模式之目的係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 b. 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有效利息法決定之總帳面金額減除任何減損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任何外幣兌換損益則認列於損益。

除下列兩種情況外,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計算:

a. 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利息收入係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 b. 非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但後續變成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應自信用減損後之次一報導期間起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利息收入。

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係指發行人或債務人已發生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債務人很有可能聲請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或由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3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 21 -

B.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且非企業合併收購者所認列或有對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中。於投資處分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於損益中,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含應收帳款)之減損損失。

應收帳款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其他金融資產係先評估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若未顯著增加,則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若已顯著增加,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預期信用損失係以發生違約之風險作為權重之加權平均信用損失。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代表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12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則代表金融工具於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合併公司為內部信用風險管理目的,在不考量所持有擔保品之前提下,判定下列情況代表金融資產已發生違約:

A. 有內部或外部資訊顯示債務人已不可能清償債務。

B. 逾期超過 180 天,除非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顯示延後之違約基準更為適當。

  • 22 -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整體除列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1. 權益工具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1.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十二) 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負債準備係以清償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折現值衡量。

於銷售合約下之保固義務係依管理階層對清償合併公司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值,於相關商品認列收入時認列。

  • 23 -

(十三) 收入認列

合併公司於客戶合約辨認履約義務後,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履約義務,並於滿足各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商品銷貨收入

商品銷貨收入來自光通訊產品及高頻連接器產品之銷售。由於光通訊產品及高頻連接器產品於起運時或運抵客戶指定地點時,客戶對商品已有訂定價格與使用之權利且負有再銷售之主要責任,並承擔商品陳舊過時風險,合併公司係於該時點認列收入及應收帳款。

商品銷售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合併公司基於歷史經驗及考量不同之合約條件,以估計可能發生之銷貨退回及折讓,據以認列退款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控制並未移轉,是以去料時不認列收入。

(十四) 租賃

合併公司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除適用認列豁免之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及短期租賃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其他租賃皆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使用權資產原始按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租賃開始日前支付之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租賃誘因、原始直接成本及復原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衡量,後續按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調整租賃負債之再衡量數。使用權資產係單獨表達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使用權資產採直線基礎自租賃開始日起至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

租賃負債原始按租賃給付之現值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

  • 24 -

後續,租賃負債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且利息費用係於租賃期間分攤。若租賃期間或用於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合併公司再衡量租賃負債,並相對調整使用權資產,惟若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已減至零,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對於不以單獨租賃處理之租賃修改,因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負債再衡量係調減使用權資產,並認列租賃部分或全面終止之損益;因其他修改之租賃負債再衡量係調整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係單獨表達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十五)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十六) 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僅於可合理確信本公司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始予以認列。

若政府補助係用於補償已發生之費用或損失,或係以給與本公司立即財務支援為目的且無未來相關成本,則於其成為可收取之期間認列於損益。

(十七)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1.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

  • 25 -

務成本及前期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十八)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合併公司依各所得稅申報轄區所制定之法規決定當期所得(損失),據以計算應付(可回收)之所得稅。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係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認列。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2.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 26 -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3.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 $ 569 $ 825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868,356 651,494
約當現金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
銀行定期存款 131,490 331,274
$1,000,415 $ 983,593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0.001%~1.45% 0.001%~1.05%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 2.10%~5.62% 1.90%~4.80%

七、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非流動
國內投資
上市(櫃)股票
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7,450 $ -
未上市(櫃)股票
芯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602 14,000
$ 33,052 $ 14,000
國外投資
未上市(櫃)股票
Lightel Technologies Inc. 56,334 16,077
$ 89,386 $ 30,077

合併公司依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國內外公司特別股及普通股,並預期透過長期投資獲利。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若將該等投資之短期公允價值波動列入損益,與前述長期投資規劃並不一致,因此選擇指定該等投資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於112年9月以現金增資之方式取得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因屬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而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於111年3月以現金增資之方式取得芯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因屬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而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28 -

八、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流動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一) $ 94,271 $ 33,027
非流動
質押定存單(二) $ 2,309 $ 2,284

(一) 截至 112 年及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原始到期日超過 3 個月之定期存款利率區間分別為年利率 1.90%~5.35% 及 1.90%~2.40%。 (二) 截至 112 年及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質押定存單之市場利率分別為年利率 1.58% 及 1.20%。 (三)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質押之資訊,請參閱附註二九。

九、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5,329 $ 4,349
減:備抵損失 ( 83 ) ( 83 )
$ 5,246 $ 4,266
因營業而發生 $ 5,246 $ 4,266
應收帳款(一)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537,932 $723,496
減:備抵損失 ( 96,970 ) ( 102,042 )
$440,962 $621,454
其他應收款(二)
應收退稅款 $ 10,594 $ 14,299
應收利息 2,932 1,237
出售副產品及廢品 946 1,514
其 他 2,630 1,603
$ 17,102 $ 18,653
  • 29 -

(一)應收帳款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 30 天至 120 天,應收帳款不予計息。為減輕信用風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信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已顯著減少。

合併公司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使用準備矩陣計算,其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與現時財務狀況、產業經濟情勢及產業展望。

若有證據顯示交易對方面臨嚴重財務困難且合併公司無法合理預期可回收金額,例如交易對方正進行清算,合併公司直接沖銷相關應收帳款,惟仍會持續追索活動,因追索回收之金額則認列於損益。

合併公司依準備矩陣衡量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如下:

112 年 12 月 31 日

中國 亞洲 美洲 歐洲 其他 合計
總帳面金額 $ 35,767 $ 223,535 $ 159,007 $ 23,151 $ 96,472 $ 537,932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36) ( 335) ( 79) ( 48) ( 96,472) ( 96,970)
攤銷後成本 $ 35,731 $ 223,200 $ 158,928 $ 23,103 $ - $ 440,962

111 年 12 月 31 日

中國 亞洲 美洲 歐洲 其他 合計
總帳面金額 $ 83,179 $ 364,531 $ 136,506 $ 38,019 $ 101,261 $ 723,496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83) ( 548) ( 68) ( 82) ( 101,261) ( 102,042)
攤銷後成本 $ 83,096 $ 363,983 $ 136,438 $ 37,937 $ - $ 621,454
  • 30 -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30天以下 $ 158,055 $ 201,977
31~60天 122,077 164,615
61~90天 62,867 85,155
91~120天 73,530 86,170
121天以上 121,403 185,579
合 計 $ 537,932 $ 723,496

以上係以立帳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變動資訊如下:

112年度 111年度
年初餘額 $ 102,042 $ 94,683
減:本年度迴轉減損損失 ( 5,116) ( 2,897)
外幣換算差額 44 10,256
年底餘額 $ 96,970 $ 102,042

本公司之客戶 PCT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簡稱「PCT公司」)積欠本公司貨款,其於108年11月依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向美國法院聲請破產程序,並於109年6月向美國法院提起債務重整計畫;本公司、PCT公司、無擔保債權人委員會及其他債權人於110年3月簽訂和解條件書,破產法院於110年11月確認PCT公司提出依和解條件書修改之重整計畫,PCT公司已於110年12月償付首筆款項,並同意於十年內按期償付剩餘金額或選擇提早折現償付債務。本公司於以前年度已就應收PCT公司款項全數提列備抵損失,故於收到償付款時迴轉減損損失。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剩餘應收款項為美金3,131仟元(全數提列備抵損失)。

(二)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主係應收營業稅退稅款、出售副產品之價款及應收利息。合併公司於112年及111年12月31日之其他應收款均已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減損損失。

  • 31 -

十、存貨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製成品 $ 253,308 $ 263,890
在製品 162,630 197,612
原物料 186,424 336,874
$ 602,362 $ 798,376

112及111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1,686,998仟元及2,004,967仟元。112及111年度之銷貨成本包括提列存貨備抵跌價及呆滯損失分別為58,650仟元及18,059仟元。

十一、子公司

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本公司 EC-Link Technology Inc. (EC-Link) 控股業務 100% 100%
EZconn Europe GmbH 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等業務 100% 100%
EC-Link Light-Master Technology Inc. (Light Master) 控股業務 100% 100%
EZconn Europe GmbH EZconn Czech a.s.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 100% 100%
Light Master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各種光纖及電纜連接器等 100% 100%
EZconn Czech a.s.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及研發 100% 100%

十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聖公司」) $ 39,900 $ 56,413

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係採權益法衡量。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彙總資訊

| | 112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1年5月11日 (取得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合併公司享有之份額 | | | | 本期淨損/綜合損益總額 | ($ 16,513) | ($ 3,318) |


合併公司於111年5月以30,000仟元參與合聖公司現金增資,持股比例增加至 26.45%,取得對該公司重大影響。

合併公司於111年12月末按持股比例認購合聖公司現金增資股權,致持股比例由 31.86% 下降至 29.52%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合併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係按關聯企業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

十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模具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雜項設備 建造中之不動產 合計
成本
111年1月1日餘額 $ 126,000 $ 383,562 $ 914,738 $ 38,866 $ 4,991 $ 41,104 $ 95,698 $ 10,479 $1,615,438
增添 - - 18,760 1,780 1,197 2,616 8,250 10,863 45,466
是分 - - (17,580) (772) - (719) (4,966) - (23,837)
內部移轉 - - 33,296 87 - 2,520 6,338 (19,450) 22,791
淨兌換差額 - 3,671 12,245 - 64 321 77 (235) 16,143
111年12月31日餘額 126,000 387,233 961,659 39,961 6,252 45,842 105,397 1,657 1,674,001
增添 - - 15,154 516 - 651 1,721 854 18,896
是分 - - (44,084) (4,326) - (1,560) (257) (30) (50,257)
內部移轉 - - 9,175 - - 35 254 (2,321) 7,143
淨兌換差額 - (4,010) (4,937) - (97) (538) (149) 50 (9,481)
112年12月31日餘額 $ 126,000 $ 383,223 $ 936,967 $ 36,151 $ 6,155 $ 44,630 $ 106,966 $ 210 $1,640,302
累計折舊及減額
111年1月1日餘額 $ - $ 177,718 $ 693,236 $ 35,379 $ 4,532 $ 36,087 $ 56,983 $ - $1,003,935
折舊費用 - 14,412 42,076 2,032 6 1,899 9,673 - 70,098
是分 - - (15,565) (637) - (647) (4,966) - (21,815)
淨兌換差額 - 2,552 10,314 - 64 276 99 - 13,305
111年12月31日餘額 - 194,682 730,061 36,774 4,602 37,615 61,789 - 1,065,523
折舊費用 - 14,387 43,848 1,652 216 2,149 8,746 - 70,998
是分 - - (39,275) (4,326) - (1,413) (257) - (45,271)
淨兌換差額 - (3,254) (3,776) - (74) (277) (59) - (7,440)
112年12月31日餘額 $ - $ 205,815 $ 730,858 $ 34,100 $ 4,744 $ 38,074 $ 70,219 $ - $1,083,810
111年12月31日淨額 $ 126,000 $ 192,551 $ 231,598 $ 3,187 $ 1,650 $ 8,227 $ 43,608 $ 1,657 $608,478
112年12月31日淨額 $ 126,000 $ 177,408 $ 206,109 $ 2,051 $ 1,411 $ 6,556 $ 36,747 $ 210 $556,492

本公司為因應經營所需及長遠之發展及規劃,於112年12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購置承租之土地及廠房,合約總金額為560,000仟元。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支付第一、二期合約款項280,000仟元,帳列預付房地款,於113年1月完成所有權移轉並支付剩餘280,000仟元之合約款項。

112及111年度並未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房屋及建築 4、5、20及40年
機器設備 2至10年
模具設備 2年
運輸設備 5年
辦公設備 3、5及10年
雜項設備 2、3、5、8至10年

合併公司設定抵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二九。


十四、租賃協議

(一)使用權資產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土地 $ 19,934 $ 20,959
建築物 11,090 71,805
運輸設備 2,625 2,142
$ 33,649 $ 94,906
112年度 111年度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 3,315 $ 9,936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土地 $ 686 $ 687
建築物 13,898 13,775
運輸設備 1,303 998
$ 15,887 $ 15,460

(二)租賃負債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流動 $ 8,090 $ 14,097
非流動 $ 6,113 $ 61,404

租賃負債之折現率區間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建築物 1.45%~4.75% 1.45%~4.75%
運輸設備 1.45%~4.00% 1.45%~4.00%

(三)重要承租活動及條款

合併公司承租若干土地、建築物及運輸設備做為廠房、辦公室及辦公使用。租賃期間為 2~50 年。於租賃期間終止時,合併公司對所租賃之土地、建築物及運輸設備並無優惠承購權,並約定未經出租人同意,合併公司不得將租賃標的之全部或一部轉租或轉讓。

(四)其他租賃資訊

112年度 111年度
短期租賃費用 $ 3,553 $ 1,827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19,554) ($ 17,220)
  • 34 -

合併公司選擇對符合短期租賃之運輸設備及建築物租賃適用認列之豁免,不對該等租賃認列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五、無形資產

電腦 軟體
成本 累計攤銷
111年1月1日餘額 $ 15,742 $ 6,541 $ 9,201
單獨取得/攤銷費用 2,706 2,878
內部發展而增添 - -
處分 ( 462) ( 462)
淨兌換差額 956 245
111年12月31日餘額 18,942 9,202 $ 9,740
單獨取得/攤銷費用 1,408 3,664
內部發展而增添 - -
處分 ( 3,268) ( 3,268)
淨兌換差額 33 ( 74)
112年12月31日餘額 $ 17,115 $ 9,524 $ 7,591

上述無形資產係以直線基礎按1至10年計提攤銷費用。

依功能別彙總攤銷費用:

112年度 111年度
營業成本 $ 62 $ 989
推銷費用 36 5
管理費用 1,072 1,287
研究發展費用 2,494 597
$ 3,664 $ 2,878

十六、借款

(一)短期借款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無擔保借款
信用額度借款 $ 330,000 $ 330,000

銀行信用額度借款之利率於112年及111年12月31日分別為 1.800% - 1.930% 及 1.785% - 1.950% 。

  • 35 -

(二)長期借款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
銀行借款 $ 218,000 $ 230,000
減:列為1年內到期部分 ( 12,000) ( 12,000)
長期借款 $ 206,000 $ 218,000

合併公司為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與銀行簽訂中長期授信合約,借款期間為109年11月至116年11月。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有效年利率為 2.35%~2.40%,按月繳息,本金償還寬限期為2年,自首次動用屆滿兩年之日為第一期,每半年償還新台幣6,000仟元,其餘到期一次付清,並提供房屋及建築物作為擔保品(請參閱附註十三及二九)。

合併公司部分借款約定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負債比率及淨值不低於特定比率,如有不符情形,須向銀行提報改善措施。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尚無違反上述各項財務比率之情事。

十七、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 - $ 8
非因營業而發生 6 26,480
$ 6 $ 26,488
應付帳款
因營業而發生 $ 187,396 $ 227,644

應付帳款之平均賠帳期間為60天至90天,合併公司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於預先約定之信用期限內償還。

  • 36 -

十八、其他負債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
應付佣金 $ 142,696 $ 53,687
應付薪資及獎金 138,302 141,702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23,500 39,000
應付保險費 11,771 11,983
應付勞務費 11,630 5,271
應付福利費 7,654 6,909
應付設備款 7,351 2,508
其 他 45,293 43,652
$ 388,197 $ 304,712
其他流動負債
退款負債 $ 48,809 $ 48,929
合約負債(附註二二) 10,585 13,411
其 他 3,348 3,904
$ 62,742 $ 66,244

十九、負債準備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流 動
保 固 $ - $ 8,055

保固負債準備係依銷售商品合約約定估計。

二十、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合併公司於中國大陸之子公司之員工,係屬中國大陸政府營運之退休福利計畫成員。該子公司須提撥薪資成本之特定比例至退休福利計畫,以提供該計畫資金。合併公司對於此政府營運之退休福利計畫之義務僅為提撥特定金額。

  • 37 -

(二) 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本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 6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之一定比率提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 3 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04,587 $ 110,451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71,042) ( 65,979)
淨確定福利負債 $ 33,545 $ 44,472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 福利負債 | | --- | --- | --- | --- | | 112年1月1日 | $ 110,451 | ($ 65,979) | $ 44,472 | | 服務成本 |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85 | - | 85 | | 利息費用(收入) | 1,519 | ( 950) | 569 | | 認列於損益 | 1,604 | ( 950) | 654 | | 再衡量數 | |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453) | ( 453) | |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動 | 1,053 | - | 1,053 | |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 ( 6,181) | - | ( 6,181)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5,128) | ( 453) | ( 5,581) | | 雇主提撥 | - | ( 6,000) | ( 6,000) | | 福利支付 | ( 2,340) | 2,340 | - | | 112年12月31日 | $ 104,587 | ($ 71,042) | $ 33,545 |

(接次頁)


(承前頁)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 福利負債 | | --- | --- | --- | --- | | 111年1月1日 | $110,897 | ($ 58,037) | $ 52,860 | | 服務成本 |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120 | - | 120 | | 利息費用(收入) | 554 | ( 305) | 249 | | 認列於損益 | 674 | ( 305) | 369 | | 再衡量數 | |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4,509) | ( 4,509) | |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動 | ( 8,740) | - | ( 8,740) | |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 10,177 | - | 10,177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437 | ( 4,509) | ( 3,072) | | 雇主提撥 | - | ( 5,685) | ( 5,685) | | 福利支付 | ( 2,557) | 2,557 | - | | 111年12月31日 | $110,451 | ($ 65,979) | $ 44,472 |

確定福利計畫認列於損益之金額依功能別彙總如下:

112年度 111年度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487 $ 277
推銷費用 33 18
管理費用 73 36
研究發展費用 61 38
$ 654 $ 369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2.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 39 -

  1.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設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250% 1.375%
薪資預期增加率 2.250% 2.250%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折現率
增加 0.25% ($ 2,088) ($ 2,301)
減少 0.25% $ 2,159 $ 2,385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 0.25% $ 2,100 $ 2,322
減少 0.25% ($ 2,042) ($ 2,253)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 6,135 $ 6,135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8.1年 8.5年

二一、權益

(一)普通股股本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180,000 180,000
額定股本 $1,800,000 $1,8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66,300 69,300
已發行股本 $ 663,000 $ 693,000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 40 -

於112年3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庫藏股3,000仟股,業經主管機關核准並完成變更登記程序。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於112年11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9,300仟股,發行價格為每股57元,現金增資股款總計530,100仟元,本公司已於113年3月5日(現金增資基準日)收定股款。

(二) 資本公積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1)
股票發行溢價 $ 204,353 $ 213,6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 8,236 8,236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2)
行使歸入權 10 -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3)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13,036 13,036
$ 225,635 $ 234,872
  1.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2. 此類資本公積係公司行使歸入權轉入之金額,僅得用以彌補虧損。
  3. 此類資本公積係本公司未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時,因子公司權益變動認列之權益交易影響數,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章程規定之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政策,參閱附註二三之(七)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 41 -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以股東權益為最大依歸,並考量目前及未來所處之產業狀況、成長階段、未來財務規劃、資金需求及滿足股東現金規劃等因素,在平衡股利之原則下,股東現金紅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數之 10%,實際發放金額仍以股東會決議發放金額為準。

本公司於公司章程明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 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本公司111及110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111年度 110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32,385 $ 10,523
特別盈餘公積 $ - $ 10,431
現金股利 $139,230 $ 79,560
每股現金股利(元) $ 2.1 $ 1.2

上述現金股利已分別於112年3月14日及111年3月24日董事會決議分配,其餘盈餘分配項目亦分別於112年6月6日及111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

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113年5月8日召開之董事會決議。

(四) 特別盈餘公積

因國外營運機構(包括子公司)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於分派盈餘時,應就報導期間結束日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已提列數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分派盈餘。

  • 42 -

(五) 其他權益項目

  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自其功能性貨幣換算為本公司功能性貨幣(即新台幣)所產生之相關兌換差額,係直接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112年度 111年度
年初餘額 ($ 17,709) ($ 13,085)
當年度產生
未實現損益
權益工具 33,257 ( 3,609)
處分利益移轉至保留盈餘
(附註七) - ( 1,015)
年底餘額 $ 15,548 ($ 17,709)

(六) 庫藏股票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於109年1月20日經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買回期間為109年1月21日至3月20日,買回股數為3,000仟股。本公司已於109年3月全數執行完畢,買回總成本共計110,853仟元。

單位:仟股數

112年度 111年度
年初股數 3,000 3,000
年度註銷 ( 3,000) -
年底股數 - 3,000

本公司依法辦理註銷逾期未轉讓予員工之庫藏股,於112年3月經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30,000仟元,註銷已發行股份3,000仟股,減資基準日為112年3月20日。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亦不得享有股利之分派及表決權等權利。

  • 43 -

  • 44 -

二二、營業收入

合約餘額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111年1月1日
合約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10,585 $ 13,411 $ 28,050

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來自滿足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二三、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一)利息收入

112年度 111年度
銀行存款 $ 24,185 $ 6,257
附買回債券 985 -
其 他 30 16
$ 25,200 $ 6,273

(二)其他收入

112年度 111年度
補助收入 $ 8,496 $ 4,018
其 他 1,231 817
$ 9,727 $ 4,835

(三)其他利益及損失

112年度 111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1,092) ($ 1,133)
淨外幣兌換利益 14,807 138,863
租賃修改利益 1,433 -
其 他 996 400
$ 16,144 $138,130

(四)財務成本

112年度 111年度
銀行借款之利息 $ 11,571 $ 8,234
租賃負債之利息 1,167 1,236
$ 12,738 $ 9,470

(五)折舊及攤銷

112年度 111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70,998 $ 70,098
使用權資產 15,887 15,460
無形資產 3,664 2,878
合 計 $ 90,549 $ 88,436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59,341 $ 56,563
營業費用 27,544 28,995
$ 86,885 $ 85,558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62 $ 989
營業費用 3,602 1,889
$ 3,664 $ 2,878

(六)員工福利費用

112年度 111年度
退職後福利(附註二十)
確定提撥計畫 $ 25,032 $ 12,900
確定福利計畫 654 369
25,686 13,269
保險費用 49,278 59,040
董事酬金 7,936 10,624
其他員工福利 571,063 635,714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653,963 $ 718,647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396,195 $ 454,427
營業費用 257,768 264,220
$ 653,963 $ 718,647

(七)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不低於 5% 及不高於 5% 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112及111年度佔列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別於113年3月14日及112年3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估列比例

112年度 111年度
員工酬勞 7.76% 6.78%
董事酬勞 2.37% 2.03%

金額

112年度 111年度
現金 現金
員工酬勞 $ 18,000 $ 30,000
董事酬勞 5,500 9,000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11及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111及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112及111年度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八)外幣兌換損益

112年度 111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153,605 $ 263,336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138,798) ( 124,473)
淨利益 $ 14,807 $ 138,863

二四、所得税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12年度 111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96,777 $ 105,295
未分配盈餘加徵 6,571 236
盈餘匯回稅 14,694 -
以前年度之調整 2,753 ( 3,491)
120,795 102,040

(接次頁)


(承前頁)

112年度 111年度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10,803) $ 2,671
子公司盈餘匯回之遞延
所得稅影響數 ( 30,281) -
( 41,084) 2,671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79,711 $ 104,711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12年度 111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247,753 $ 426,376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費用 $ 67,073 $ 107,237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3,440 729
未分配盈餘加徵 6,571 236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於本年度之調整 2,753 ( 3,491)
其他 ( 126)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79,711 $ 104,711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12年度 111年度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017 ($ 3,763)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8,052) 698
未實現損益 ( 1,116) ( 614)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 7,151) ($ 3,679)

(三)本期所得稅負債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所得稅 $ 45,840 $ 64,179

(四)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12年度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兌換差額 年底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備抵損失 $ 20,611 ($ 712) $ - $ - $ 19,899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32,100 12,446 - ( 227) 44,319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11,731 ( 1,070) ( 1,116) - 9,545
負債準備 1,611 ( 1,611) - - -
退款負債 9,786 ( 24) - - 9,762
應付休假給付 2,359 ( 69) - - 2,290
未實現兌換損失 - 3,571 - - 3,571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8,445 - 2,017 - 10,46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428 - ( 4,428) - -
其他 23,631 1,791 - ( 52) 25,370
$ 114,702 $ 14,322 ($ 3,527) ($ 279) $ 125,218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29,488 ($ 25,206) $ - $ - $ 4,282
未實現兌換利益 1,556 ( 1,556)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3,624 - 3,624
$ 31,044 ($ 26,762) $ 3,624 $ - $ 7,906

111年度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兌換差額 年底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備抵損失 $ 21,192 ($ 581) $ - $ - $ 20,611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28,276 3,715 - 109 32,100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13,408 ( 1,063) ( 614) - 11,731
負債準備 1,611 - - - 1,611
退款負債 9,454 332 - - 9,786
應付休假給付 2,243 116 - - 2,359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12,208 - ( 3,763) - 8,44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730 - 698 - 4,428
其他 10,684 12,913 - 34 23,631
$ 102,806 $ 15,432 ($ 3,679) $ 143 $ 114,702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2,156 $ 17,332 $ - $ - $ 29,488
未實現兌換利益 785 771 - - 1,556
$ 12,941 $ 18,103 $ - $ - $ 31,044
  • 48 -

(五) 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截至 110 年度以前之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五、每股盈餘

單位:每股元

112年度 111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 2.53 $ 4.85
稀釋每股盈餘 $ 2.52 $ 4.80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112年度 111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本年度淨利 $ 168,042 $ 321,665
股數 單位:仟股
112年度 111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66,300 66,300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 373 742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66,673 67,042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六、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 49 -

合併公司資本結構係由合併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合併公司主要管理階層定期重新檢視集團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合併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支付股利及發行新債或償付舊債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二七、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均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二)公允價值資訊-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112年12月31日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股票 $ 27,450 $ - $ - $ 27,450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 - 5,602 5,602
-國外未上市(櫃)股票 - - 56,334 56,334
合計 $ 27,450 $ - $ 61,936 $ 89,386

111年12月31日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 - $ - $ 14,000 $ 14,000
-國外未上市(櫃)股票 - - 16,077 16,077
合計 $ - $ - $ 30,077 $ 30,077
  • 50 -

112及111年度無第1等級與第2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2. 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國內外未上市(櫃)股票投資-特別股之公允價值係以市場法參考可類比上市上櫃公司法及可類比交易法評價股權之公平價值,輔以選擇權評價法估計特別股價值。國內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普通股之公允價值係以權利金節省法評價股權之公平價值。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為流動性折價及非控制權益折價,當流動性及非控制權益折價減少時,該等投資公允價值將會增加。

(三)金融工具之種類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註1) $1,552,757 $1,653,633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工具投資 89,386 30,077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2) 961,797 938,142

註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不含應收營業稅退稅款)及存出保證金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註2:餘額係包含長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不含應付薪資及獎金、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四)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工具投資、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借款及租賃負債。合併公司已依業務性質及風險程度與廣度執行適當之風險管理及控制作業。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 51 -

合併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合併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複核。合併公司並未以投機目的而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

1.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活動使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市場風險為外幣匯率變動風險以及利率變動風險。

合併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管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與進貨交易,因而使合併公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三十。

敏感度分析

有關外幣匯率風險之敏感性分析,主要係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計算(主係美元項目)。當合併之功能性貨幣對美元升值/貶值 5% 時,合併公司於112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減少/增加64,758仟元;111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減少/增加63,985仟元。

因前述之敏感度分析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暴險金額計算,故管理階層認為敏感度無法反映年中暴險情形。

(2)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因持有固定利率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故有利率變動之公允價值暴險;因持有浮動利率之金融資產,故有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暴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定期監控市場利率之變動,並採取適當風險控管機制,以因應市場利率變動所產生之風險。

  • 52 -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 228,070 $ 366,585
-金融負債 562,203 635,501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868,090 648,516

由於合併公司受利率變動之影響不大,故無呈列敏感度分析。

(3) 其他價格風險

合併公司因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該權益投資非持有供交易而係屬策略性投資,合併公司並未積極交易該等投資。此外,合併公司定期監督價格風險並評估何時須增加被避風險之避險部位。

由於合併公司受權益價格變動之影響不大,故無呈列敏感度分析。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及合併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合併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合併公司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記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合併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

合併公司之客戶群龐大且相互無關聯,故信用風險之集中度不高。

  1.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銀行融資額度以支應集團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

  • 53 -

(1)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流動性

下表詳細說明合併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性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合併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編製。

112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短於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413,797 $ - $ -
租賃負債 8,326 6,207 -
固定利率工具 342,000 206,000 -
$ 764,123 $ 212,207 $ -

111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短於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378,142 $ - $ -
租賃負債 15,159 64,260 -
固定利率工具 342,000 218,000 -
$ 735,301 $ 282,260 $ -

(2) 融資額度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銀行未動用之融資額度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銀行借款額度
- 未動用金額 $1,094,113 $1,097,088

二八、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沖銷,故未揭露於本附註。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外,合併公司與其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 關係人名稱及其關係

關係人名稱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111年5月11日起為關聯企業)


(二)進 貨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2年度 111年度
關聯企業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960 $ 279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因性質特殊,且其價格係屬議定,故無法與非關係人相互比較。

(三)其他應收關係人款項

關係人類別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 - $ 1,500

(四)預付款項

關係人類別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 140 $ 536

(五)其他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2年度 111年度
銷貨成本
關聯企業 $ 4,050 $ 3,505
營業費用
關聯企業 $ 660 $ 1,291

(六)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112年度 111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62,908 $ 73,116
退職後福利 989 890
$ 63,897 $ 74,006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 55 -

二九、質抵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其質押海關之保稅款與融資借款之擔保品(附註八及十三):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質押定存單(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2,309 $ 2,284
土地 126,000 126,000
房屋及建築物 131,166 134,743
$ 259,475 $ 263,027

三十、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合併公司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單位:各外幣仟元/新台幣仟元

日期 貨幣性項目 外幣 帳面金額 匯率
112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 37,477 $ 1,150,727 30.7050(美元:新台幣)
78,096 16,962 0.2172(日圓:新台幣)
14,244 437,350 7.0827(美元:人民幣)
5,914 25,639 4.3352(人民幣:新台幣)
金融負債 8,936 274,385 30.7050(美元:新台幣)
604 18,534 7.0827(美元:人民幣)
111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38,284 1,175,698 30.7100(美元:新台幣)
74,166 17,236 0.2324(日圓:新台幣)
14,085 432,564 6.9646(美元:人民幣)
6,028 26,580 4.4094(人民幣:新台幣)
金融負債 7,506 230,501 30.7100(美元:新台幣)
3,193 98,065 6.9646(美元:人民幣)
日期 非貨幣性項目 外幣 帳面金額 匯率
--- --- --- --- ---
112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 - $ - 30.7050(美元:新台幣)
111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524 16,077 30.7100(美元:新台幣)

合併公司於112及111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分別為淨利益14,807仟元及138,863仟元,由於外幣交易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別揭露兌換損益。

  • 56 -

三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附表一)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二)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三)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四)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附表六)

(二)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五)

(三) 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六)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附表八)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 57 -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四) 主要股東資訊:股權比例達 5% 以上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附表九)

三二、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之資訊,著重於每一交付或提供之產品種類。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包括高頻連接器及光通訊兩部門。

(一) 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下:

部 門 收 入
112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1年度
光通訊 $ 2,021,893 $ 2,055,100 $ 268,645 $ 290,981
高頻連接器 595,492 885,088 ( 42,712) ( 1,055)
繼續營業單位總額 $ 2,617,385 $ 2,940,188 225,933 289,926
利息收入 25,200 6,273
其他收入 9,727 4,835
其他利益及損失 16,144 138,130
利息費用 ( 12,738) ( 9,4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 16,513) ( 3,318)
稅前淨利 $ 247,753 $ 426,376

以上報導之收入係與外部客戶交易所產生。112及111年度並無部門間銷售。

部門利益係指各個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其他利益及損失及利息費用等。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合併公司因提供予營運決策者之部門別資訊未包含個別營運部門之資產,故部門別財務資訊亦未包含營運部門資產之衡量金額。

  • 58 -

(二) 主要產品及勞務之收入

合併公司應報導部門資訊即以主要產品為基礎,故關於主要產品收入資訊無須額外揭露。

(三) 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依客戶所在國家區分與非流動資產依資產所在地區分之資訊列示如下: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非流動資產
112年度 111年度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 666,849 $ 840,137 $ 811,464 $ 565,953
241,839 430,980 177,230 203,055
1,372,299 1,331,745 - -
336,398 337,326 24,667 37,128
$ 2,617,385 $ 2,940,188 $ 1,013,361 $ 806,136

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 主要客戶資訊

112 及 111 年度來自單一客戶之銷貨收入淨額達合併公司銷貨收入淨額之 10% 以上者如下:

112年度 111年度
金額 % 金額 %
A 客戶 $ 804,362 31 $ 654,340 22
B 客戶 545,803 21 642,055 22
$1,350,165 52 $1,296,395 44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112年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備註
股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nablencce Technology Inc.股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非流動 1 $ - - $ - 註2
Lightel Technologies Inc.特別股 同上 1,250 56,334 5.88% 56,334
芯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同上 6,000 5,602 17.14% 5,602
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上 1,000 27,450 1.04% 27,450

註1:有價證券無質抵押情事。 註2:因歷年來認列資產減損損失,致對該公司之帳面帳值餘額為零。

  • 60 -

光紅建聖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二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取得不動產之公司 財產名稱 事實發生日 交易金額 價款支付情形 交易對象 關係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取得目的及使用情形 其他約定事項
所有人 與發行人之關係 移轉日期 金額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及建物 112/12/14 $ 560,000 截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支付 280,000 仟元,並於 113 年 1 月支付剩餘 280,000 仟元之合約款項。 精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非關係人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 - 依不動產估價報告進行議價後,由董事會決議 因應經營所需及長遠之發展及規劃
  • 61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金額達新台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係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備註
進(銷)貨 金額(註)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註) 佔總應收(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孫公司 進貨 $ 625,483
(USD 20,076 仟元) 54% T/T 90 天 - - ($ 226,628)
(USD 7,381 仟元) 68%

註: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沖銷。

  • 62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112年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 | 關係 |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註3) | 週轉率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註2) | 提升機構 損失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處理方式 | | | |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226,628 (USD 7,381仟元) | — | $ - | — | $115,596 | 註1 |

註1:經評估無須提升機構損失。 註2:期後係指113年1月1日至3月14日之期間。 註3: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沖銷。

  • 63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民國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 註
本 期 期 末 去 年 年 度 股數(仟股) 比率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C-Link Technology Inc. 薩摩亞群島 控股業務 $ 679,543 $ 679,543 - 100.00 $ 677,754 $ 63,357
(利益 USD 2,034 仟元) $ 43,128 註 2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Zconn Europe GmbH 德國 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等業務 185,143 185,143 - 100.00 69,262 ( 17,759)
(損失 USD 570 仟元) ( 17,759) 註 2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61,015 61,015 7,625 29.52 39,900 ( 40,489) ( 16,513) 註 3
EC-Link Technology Inc. Light-Master Technology Inc. 薩摩亞群島 控股業務 702,438
(USD 22,877 仟元) 702,438
(USD 22,877 仟元) - 100.00 669,830
(USD 21,815 仟元) 63,396
(利益 USD 2,035 仟元)
EZconn Europe GmbH EZconn Czech a.s. 捷克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 64,902
(EUR 1,910 仟元) 64,902
(EUR 1,910 仟元) - 100.00 72,659
(EUR 2,138 仟元) ( 15,067)
(損失 EUR 447 仟元)
EZconn Czech a.s.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捷克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及研發 13,720
(CZK 10,000 仟元) 13,720
(CZK 10,000 仟元) - 100.00 8,517
(CZK 6,208 仟元) ( 2,117)
(損失 CZK 1,507 仟元)

註 1:大陸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六。 註 2: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沖銷。 註 3: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二說明。


光紅建聖殿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六

單位:除月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本番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註3)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註3)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註3)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註4及6)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將股比例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4、6、7及8)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註3、6及8)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資收益 (註2)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各種光纖及電纜連接器等 $ 460,575 (USD 15,000仟元) (註1) $ 649,012 (USD 21,137仟元) $ - $ - $ 649,012 (USD 21,137仟元) $ 77,012 (利益 USD 2,472仟元) 100% $ 78,239 (利益 USD 2,511仟元) $ 667,182 (USD 21,729仟元) $ 588,542
本期期末累计自台湾匯出 超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3)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註1及3) 依經營部投審會規定 超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649,012(USD 21,137仟元) $700,903(USD 22,827仟元) $1,230,436(註5)

註1:係透過 100% 轉投資之 EC-Link Technology Inc. 再經由第三地區匯款投資大陸公司、含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 USD 1,690 仟元。 註2: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分別於107年11月、108年11月、109年9月、110年10月及112年8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發放現金繳利118,359仟元(人民幣27,301仟元)、81,943仟元(人民幣19,074仟元)、119,269仟元(人民幣28,528仟元)、117,566仟元(人民幣27,063仟元)及151,405仟元(人民幣34,201仟元)。108年12月、110年3月及12月及112年8月再透過EC-Link Technology Ltd.全數匯回本公司。截至112年12月31日,累積已匯回588,542仟元。 註3:係按112年12月底美元即期匯率換算。 註4:係按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美元平均匯率換算。 註5:係按本公司112年12月31日之淨值 60% 計算。 註6:係按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7: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業已考量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利益之影響數。 註8: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淨銷。

  • 65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編號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目 | 金額(註3)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註4) | | 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1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226,628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6.77% | | 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1 | 銷貨成本 | 625,483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23.90% | | 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1 | 應付設備款-關係人 | 897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3% | | 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EZconn Czech a.s. | 1 | 銷貨收入 | 753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3% | | 1 | EZconn Europe GmbH | EZconn Czech a.s. | 3 | 其他收入 | 1,063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4% | | 2 | EZconn Czech a.s. |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 3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398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1% | | 2 | EZconn Czech a.s. |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 3 | 銷貨成本 | 6,261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24% | | 3 |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EZconn Czech a.s. | 3 | 銷貨收入 | 581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2% |

註 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 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 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 3: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沖銷。

註 4: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 66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相關資訊

民國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八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交易類型 進捐貸 價格 交易條件 應收(付)票據、帳款 未實現損益 備註
金額 百分比 付款條件 與一般交易之比較 金額 百分比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進貨 $ 625,483 54%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226,628) 68% $ 21,597

註: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沖銷。

  • 67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九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卡貝特爾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6,295,555 9.49%
EGTRAN CORPORATION 3,565,741 5.37%

註 1: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當季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持有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 5% 以上資料。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所記載股本與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股數,可能因編製計算基礎不同或有差異。

註 2:上開資料如屬股東將持股交付信託,係以受託人開立信託專戶之委託人個別分戶揭示。至於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令辦理持股超過 10% 之內部人股權申報,其持股包括本人持股加計其交付信託且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股份等,有關內部人股權申報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 68 -

附件十六

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股票代碼:6442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3及112年度

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8號13樓

電話:(02)2808-6333

  • 1 -

§目 錄§

財務報告 財務報告號
一、封 1 -
二、目 2 -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3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7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8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9~10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11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2~13 -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4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4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4~16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6~29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9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9~60 六~二九
(七)關係人交易 61 三十
(八)質抵押之資產 62 三一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
(十二)其 62 三二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63、66~68、71 三三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3、69 三三
3.大陸投資資訊 63~64、70、72 三三
4.主要股東資訊 64、73 三三
(十四)部門資訊 64~65 三四
  • 2 -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113年度(自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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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Chen, Steve

CHEN STEVE

中華民國 114 年 3 月 7 日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016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016,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稱「光聖集團」)民國113年及112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3年及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光聖集團民國113年及112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3年及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光聖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光聖集團民國113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4 -

茲對光聖集團民國113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特定產品銷貨收入真實性

光聖集團民國113年度銷貨收入較民國112年度成長,其中來自特定產品別之銷貨收入增加幅度更為顯著,其銷貨收入認列之真實性將對本年度銷貨收入及財務績效產生重大影響,因是將特定產品別銷貨收入認列真實性考量為本年度之關鍵查核事項。

銷貨收入會計政策及銷貨收入之明細,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及二三。

本會計師對上述說明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銷貨交易相關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抽樣測試其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
  2. 取得全年度特定產品別之銷售交易明細,並抽選樣本檢視相關交易文件及表單是否符合銷貨政策。
  3. 檢視期後銷貨退回及折讓發生情形是否有異常情形。

其他事項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13及112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光聖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光聖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光聖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 5 -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光聖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光聖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表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光聖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6 -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光聖集團民國 113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陳俊宏 img-1.jpeg 陳俊宏

會計師 張正修 張正修 img-2.jpeg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0990031652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20349008 號

中華民國 114 年 3 月 7 日

  • 7 -

民國115年度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巧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2,673,758 38 $ 1,000,415 30
1136 接賺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九) 100,506 2 94,271 3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四及十) 4,818 - 5,246 -
1170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附註四及十) 990,178 14 440,962 13
1200 其他應收款-非關係人(附註四及十) 21,420 - 17,102 1
1310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一) 1,190,671 17 602,362 18
1410 預付款項 52,280 1 44,544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2,927 - 4,336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5,046,558 72 2,209,238 66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擬益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七及二十) 3,700 - -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擬益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425,994 6 89,386 3
1535 接賺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九及三一) 3,343 - 2,309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三) 88,264 1 39,900 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四及三一) 1,106,253 16 556,492 17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155,843 2 33,649 1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六) 20,096 - 7,591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119,791 2 125,218 4
1915 預付設備款 56,850 1 988 -
1920 存出保證金 4,517 - 3,046 -
1995 預付房地款(附註十四) - - 280,000 8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1,984,651 28 1,138,579 34
1XXX 資產總計 $ 7,031,209 100 $ 3,347,817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七) $ - - $ 330,000 10
2150 應付票據(附註十八) 6 - 6 -
2170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附註十八) 297,045 4 187,396 6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九) 1,623,600 23 388,197 12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176,644 3 45,840 1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14,877 - 8,090 -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七及二九) - - 12,000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四、十九及二二) 68,228 1 62,742 2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2,180,400 31 1,034,271 31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及二十) 935,440 13 - -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七及二九) - - 206,000 6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77,527 1 7,906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122,214 2 6,113 -
2640 淨罐定編列負債(附註四及二一) 8,309 - 33,545 1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9,337 - 9,256 1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152,827 16 262,820 8
2XXX 負債總計 3,333,227 47 1,297,091 39
權益(附註四及二二)
3110 普通股 760,000 11 663,000 20
3200 資本公積 917,698 13 225,635 7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86,369 4 276,278 8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81,457 1 117,072 4
3350 未分配盈餘 1,783,791 26 850,197 25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2,151,617 31 1,243,547 37
3400 其他權益 ( 133,240 ) ( 2 ) ( 81,456 ) ( 3 )
31XX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3,696,075 53 2,050,726 61
36XX 非控制權益 1,907 - - -
3XXX 權益總計 3,697,982 53 2,050,726 61
負債與權益總計 $ 7,031,209 100 $ 3,347,817 100

董事長:Chen,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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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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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計主管:莊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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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紅建聖膽在希望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計有限公司表

民國113年及112年1月3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3年度 112年度
金額 % 金額 %
4100 銷貨收入淨額(附註四及二三) $ 6,410,405 100 $ 2,617,385 100
5110 銷貨成本(附註十一、二一及二四) 2,845,229 44 1,686,998 64
5900 營業毛利 3,565,176 56 930,387 36
營業費用(附註十、二一、二四及三十)
6100 推銷費用 1,586,002 25 350,379 13
6200 管理費用 644,204 10 254,837 10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02,458 2 104,354 4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62,096) ( 1) ( 5,116)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2,270,568 36 704,454 27
6900 營業淨利 1,294,608 20 225,933 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四、十三、二十及二四)
7100 利息收入 35,461 - 25,200 1
7010 其他收入 1,931 - 9,727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21,241 2 16,144 1
7050 財務成本 ( 14,753) - ( 12,738)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16,202) - ( 16,513) (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27,678 2 21,820 1
7900 稅前淨利 1,422,286 22 247,753 10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五) 366,831 5 79,711 3
8200 本年度淨利 1,055,455 17 168,042 7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3年度 112年度
金額 % 金額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八、二一及二五)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1,142 - $ 5,581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45,202 1 41,309 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229) - (9,168) -
46,115 1 37,722 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0,951 - (10,086)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8,194) - 2,017 -
32,757 - (8,069)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78,872 1 29,653 1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134,327 18 $ 197,695 8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057,601 16 $ 168,042 6
8620 非控制權益 (2,146) - - -
8600 $ 1,055,455 16 $ 168,042 6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1,136,488 18 $ 197,695 8
8720 非控制權益 (2,161) - - -
8700 $ 1,134,327 18 $ 197,695 8
每股盈餘(附註二六)
9750 基本 $ 14.30 $ 2.53
9850 稀釋 $ 14.23 $ 2.52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Chen, Steve

經理人:張英華

黃菲

會計主管:莊國安

劉淑

劉淑

  • 10 -

12月31日

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理 經過其他綜合 結益部公允 增值新臺元 金融資產 其他 經過其他綜合 結益部公允 增值新臺元 金融資產
現金 股數(仟股)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佈 保證股本 股本 股本 股本 股本 股本 股本 股本 股本 股本 股本 股本 股本
A1 112年1月1日餘額 69,300 $ 695,000 $ 234,872 $ 243,893 $ 117,072 $ 920,911 $ 1,281,876 ($ 88,935) ($ 17,709) $ - ($ 106,644) ($ 110,853) $ 1,992,251 $ - $ 1,992,251
L3 庫藏股扶額 ( 3,000 ) ( 30,000 ) ( 9,247 ) - - ( 71,606 ) ( 71,606 ) - - - - 110,853 - - -
C17 行使歸入權 - - 10 - - - - - - - - - 10 - 10
B1 111年度盈餘指揮及分配 投利法定盈餘公佈 - - - 32,385 - ( 32,385 ) - - - - - - -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139,230 ) ( 139,230 ) - - - - - ( 139,230 ) - ( 139,230 )
D1 112年度淨利 - - - - - 168,042 168,042 - - - - - 168,042 - 168,042
D3 112年度較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4,465 4,465 ( 8,069 ) 33,257 - 25,188 - 29,653 - 29,653
D5 11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172,507 172,507 ( 8,069 ) 33,257 - 25,188 - 197,695 - 197,695
Z1 112年12月31日餘額 66,300 663,000 225,635 276,278 117,072 850,197 1,243,547 ( 97,004 ) 15,548 - ( 81,456 ) - 2,050,726 - 2,050,726
E1 現金增資 9,300 93,000 437,100 - - - - - - - - - 530,100 - 530,100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400 4,000 162,863 - - - - - - ( 118,058 ) ( 118,058 ) - 48,805 - 48,805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 - - - ( 3,384 ) ( 3,384 ) - - - - - ( 3,384 ) - ( 3,384 )
C5 本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借回利權益做成部分 - - 67,534 - - - - - - - - - 67,534 - 67,534
C7 採用權益法因利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 24,566 - - - - - - - - - 24,566 - 24,566
O1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 - - - - 4,068 4,068
B1 112年度盈餘指揮及分配 投利法定盈餘公佈 - - - 10,091 - ( 10,091 ) - - - - - - - - -
B17 迅轉利用盈餘公佈 - - - - ( 35,615 ) 35,615 - - - - - - -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158,760 ) ( 158,760 ) - - - - - ( 158,760 ) - ( 158,760 )
D1 113年度淨利(淨損) - - - - - 1,057,601 1,057,601 - - - - - 1,057,601 ( 2,146 ) 1,055,455
D3 113年度較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913 913 32,772 45,202 - 77,974 - 78,887 ( 15 ) 78,872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1,058,514 1,058,514 32,772 45,202 - 77,974 - 1,136,488 ( 2,161 ) 1,134,327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部公允價值新臺元權益工具 - - - - - 11,700 11,700 - ( 11,700 ) - ( 11,700 ) - - - -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76,000 $ 760,000 $ 917,698 $ 286,369 $ 81,457 $ 1,783,791 $ 2,151,617 ($ 64,232 ) $ 49,050 ($ 118,058 ) ($ 133,240 ) $ - $ 3,696,075 $ 1,907 $ 3,697,982

後附之附註後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Chen, Steve

CHEN STEVE

經理人:張英華

會計主管:莊雅安

國核安保


光紅建聖服務有限公司

合作貿易平臺表

民國113年及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3年度 112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00010 稅前淨利 $ 1,422,286 $ 247,753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77,492 86,885
A20200 攤銷費用 4,165 3,664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62,096) ( 5,116)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 3,300) -
A20900 利息費用 14,753 12,738
A21200 利息收入 ( 35,461) ( 25,200)
A21300 股利收入 ( 273) -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44,914 -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16,202 16,513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7,246 1,092
A22900 租賃修改利益 - ( 1,433)
A23800 提列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26,801 58,650
A29900 迴轉負債準備 - ( 8,055)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428 ( 980)
A31150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 488,126) 185,563
A31180 其他應收款-非關係人 ( 3,632) 3,246
A3119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1,500
A31200 存 貨 ( 617,454) 138,752
A31230 預付款項 ( 7,736) ( 29,819)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7,356) 9,459
A32130 應付票據 - ( 26,482)
A32150 應付帳款 109,649 ( 40,248)
A32180 其他應付款 1,236,749 78,443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5,377 ( 3,502)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24,094) ( 5,346)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716,534 698,077
A33100 收取之利息 34,775 23,505
A33200 收取之股利 273 -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12,293) ( 12,539)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3年度 112年度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69,200) ($ 138,982)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570,089 570,06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10,000) ( 18,000)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8,593 -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65,572) ( 282,433)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62,022 217,471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 40,000) -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17,053) ( 20,947)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1,655 3,763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1,465) 108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16,660) ( 1,408)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77,331) -
B07300 預付房地款增加 - ( 280,000)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745,811) ( 381,446)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1,930,000 1,460,000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2,260,000) ( 1,460,000)
C01200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999,590 -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218,000) ( 12,000)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9,179) ( 14,834)
C04400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81 ( 381)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58,760) ( 139,230)
C04600 現金增資 530,100 -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4,068 -
C09900 行使歸入權 - 10
C09900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000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821,900 ( 166,435)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7,165 ( 5,358)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 1,673,343 16,822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00,415 983,593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673,758 $ 1,000,415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Chen, Ste

經理人:張英華

會計主管:莊國安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 85 年 9 月 4 日奉經濟部核准成立,主要營業項目為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等業務。本公司股票自 104 年 7 月 14 日起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表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表於 114 年 3 月 7 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初次適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以下稱「IFRS 會計準則」)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修正後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將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二) 114 年適用之金管會認可之 IFRS 會計準則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2025 年 1 月 1 日(註 1) | | --- | --- | | IAS 21 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2026 年 1 月 1 日(註 2) | |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有關金融資產分類之應用指引修正內容 | |

註 1:適用於 2025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初次適用該修正時,不得重編比較期間,而應將影響數認列於初次適用日之保留盈餘或權益項下之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依適當者)以及相關受影響之資產及負債。

  • 14 -

註 2:適用於 202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企業亦得選擇於 2025 年 1 月 1 日提前適用。初次適用該修正時,應追溯適用但無須重編比較期間,並將初次適用之影響數認列於初次適用日。惟若企業不使用後見之明即能重編時,得選擇重編比較期間。

截至本合併財務報表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上述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三)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 11 冊」 2026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有關金融負債除列之應用指引修正內容 2026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涉及自然依賴型電力之合約」 2026 年 1 月 1 日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 定
IFRS 17「保險合約」 2023 年 1 月 1 日
IFRS 17 之修正 2023 年 1 月 1 日
IFRS 17 之修正「初次適用 IFRS 17 及 IFRS 9-比較資訊」 2023 年 1 月 1 日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2027 年 1 月 1 日
IFRS 19「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 2027 年 1 月 1 日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1.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IFRS 18 將取代 IAS 1「財務報表之表達」,該準則主要變動包括:

  • 損益表應將收益及費損項目分為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及停業單位種類。

  • 損益表應列報營業損益、籌資前稅前損益以及損益之小計及總計。

  • 15 -


  • 提供指引以強化彙總及細分規定:合併公司須辨認個別交易或其他事項所產生之資產、負債、權益、收益、費損及現金流量,並以共同特性為基礎進行分類與彙總,俾使主要財務報表列報之各單行項目至少具有一項類似特性。具有非類似特性之項目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中應予細分。合併公司僅於無法找出較具資訊性之標示時,始將該等項目標示為「其他」。
  • 增加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之揭露:合併公司於進行財務報表外之公開溝通,以及向財務報表使用者溝通對合併公司整體財務績效某一層面之管理階層觀點時,應於財務報表單一附註揭露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相關資訊,包括該衡量之描述、如何計算、其與 IFRS 會計準則明定之小計或總計之調節以及相關調節項目之所得稅與非控制權益影響等。
  1.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有關金融負債除列之應用指引修正內容

該修正主要說明當企業使用電子支付系統以現金交割金融負債,若符合下列條件,得選擇於交割日前除列金融負債:

  • 企業不具有撤回、停止或取消該支付指示之實際能力;
  • 企業因該支付指示而不具有取用將被用於交割之現金之實際能力;及
  • 與該電子支付系統相關之交割風險並不顯著。

合併公司應追溯適用該修正但無須重編比較期間,並將初次適用之影響數認列於初次適用日。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表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各號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其他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編製。

  • 16 -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及按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認列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外,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 3 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 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三)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3.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 12 個月用以交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3. 於資產負債表日不具有實質權利可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負債。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移轉合併公司之權益工具而清償者,若合併公司將該選擇權分類為權益工具,則該等條款並不影響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四) 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已予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各個體間之交易、

  • 17 -

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參閱附註十二、附表四及附表五。

(五) 外幣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分別歸屬予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

(六) 存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在製品及製成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七)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之企業。合併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

  • 18 -

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合併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取得成本超過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額且不得攤銷;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期損益。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合併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合併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即停止認列進一步之損失。合併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合併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停止採用權益法,其對原關聯企業之保留權益以公允價值衡量,該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合併財務報表。

  • 19 -

(八)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除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外,其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九) 無形資產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列報。

  1. 除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十)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基礎分攤至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 20 -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一)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A.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參閱附註二九。

B.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投資金融資產若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則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a. 係於某經營模式下持有,該模式之目的係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

  • 21 -

b. 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有效利息法決定之總帳面金額減除任何減損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任何外幣兌換損益則認列於損益。

除下列兩種情況外,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計算:

a. 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利息收入係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

b. 非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但後續變成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應自信用減損後之次一報導期間起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利息收入。

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係指發行人或債務人已發生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債務人很有可能聲請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或由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C.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且非企業合併收購者所認列或有對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中。於投資處分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 22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於損益中,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含應收帳款)之減損損失。

應收帳款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其他金融資產係先評估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若未顯著增加,則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若已顯著增加,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預期信用損失係以發生違約之風險作為權重之加權平均信用損失。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代表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12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則代表金融工具於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合併公司為內部信用風險管理目的,在不考量所持有擔保品之前提下,判定下列情況代表金融資產已發生違約:

A. 有內部或外部資訊顯示債務人已不可能清償債務。

B. 逾期超過 180 天,除非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顯示延後之違約基準更為適當。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

  • 23 -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整體除列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2. 權益工具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權益。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4. 可轉換公司債

合併公司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可轉換公司債)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於原始認列時將其組成部分分別分類為金融負債及權益。

原始認列時,負債組成部分之公允價值係以類似之不可轉換工具當時市場利率估算,並於執行轉換或到期日前,以有效利息法計算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屬嵌入非權益衍生工具之負債組成部分則以公允價值衡量。

分類為權益之轉換權係等於該複合工具整體公允價值減除經單獨決定之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價值之剩餘金額,經扣除所得稅影響數後認列為權益,後續不再衡量。於該轉換權被執行時,其相關之負債組成部分及於權益之金額將轉列股本及資本公積一發行溢價。可轉換公司債之轉換權若於到期日仍未被執行,該認列於權益之金額將轉列資本公積一發行溢價。

  • 24 -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相關交易成本,係按分攤總價款之比例分攤至該工具之負債(列入負債帳面金額)及權益組成部分(列入權益)。

(十二) 收入認列

合併公司於客戶合約辨認履約義務後,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履約義務,並於滿足各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商品銷貨收入

商品銷貨收入來自光通訊產品及高頻連接器產品之銷售。合併公司於滿足客戶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滿足履約義務時點係於客戶已接受該商品並取得控制,合併公司係於該時點認列收入及應收帳款。

商品銷售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合併公司基於歷史經驗及考量不同之合約條件,以估計可能發生之銷貨退回及折讓,據以認列退款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控制並未移轉,是以去料時不認列收入。

(十三) 租賃

合併公司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除適用認列豁免之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及短期租賃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其他租賃皆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使用權資產原始按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租賃開始日前支付之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租賃誘因、原始直接成本及復原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衡量,後續按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調整租賃負債之再衡量數。使用權資產係單獨表達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使用權資產採直線基礎自租賃開始日起至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

  • 25 -

租賃負債原始按租賃給付之現值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

後續,租賃負債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且利息費用係於租賃期間分攤。若租賃期間或用於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合併公司再衡量租賃負債,並相對調整使用權資產,惟若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已減至零,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對於不以單獨租賃處理之租賃修改,因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負債再衡量係調減使用權資產,並認列租賃部分或全面終止之損益;因其他修改之租賃負債再衡量係調整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係單獨表達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十四)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十五) 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僅於可合理確信本公司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始予以認列。

若政府補助係用於補償已發生之費用或損失,或係以給與本公司立即財務支援為目的且無未來相關成本,則於其成為可收取之期間認列於損益。

(十六)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 26 -

  1.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務成本及前期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十七) 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給與員工之員工認股權及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員工認股權及限制員工權利股票係按給與日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及預期既得之最佳估計數量,於既得期間內以直線基礎認列費用,並同時調整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及其他權益(員工未賺得酬勞)。若其於給與日立即既得,係於給與日全數認列費用。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係以董事會通過日為給與日。

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時,係於給與日認列其他權益(員工未賺得酬勞),並同時調整資本公積-限制員工權利股票。若屬有償發行,且約定員工離職時須退還價款者,應對於給與日於 113 年 10 月 10 日以前者,依金管會問答集係持續以考慮離職率後之估計金額認列應付款。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修正預期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股票估計數量。若有修正原估計數量,其影響數係認列為損益,使累計費用反映修正之估計值,並相對調整資本公積-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 27 -

(十八)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合併公司依各所得稅申報轄區所制定之法規決定當期所得(損失),據以計算應付(可回收)之所得稅。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係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認列。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1.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 28 -

  1.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 $ 538 $ 569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2,073,968 868,356
約當現金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 599,252 131,490
$ 2,673,758 $ 1,000,415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0.001%~4.80% 0.001%~1.45%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 1.77%~4.90% 2.10%~5.62%
  • 29 -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112年12月31日:無)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非流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轉換選擇權(附註二十) $ 3,700

八、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非流動
上市(櫃)股票
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413 $ 27,450
未上市(櫃)股票
棱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12,000 -
芯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004 5,602
英屬開曼群島商萊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74,577 56,334
$ 425,994 $ 89,386

本公司依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國內外公司特別股及普通股,並預期透過長期投資獲利。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若將該等投資之短期公允價值波動列入損益,與前述長期投資規劃並不一致,因此選擇指定該等投資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於113年3及11月以現金增資之方式取得棱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因屬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而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於112年9月以現金增資之方式取得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因屬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而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於113年度以公允價值18,593仟元出售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數共計383仟股,相關其他權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11,700仟元則轉入保留盈餘。

  • 30 -

九、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流動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一) $100,506 $ 94,271
非流動
質押定存單(二) $ 3,343 $ 2,309

(一) 截至 113 年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原始到期日超過 3 個月之定期存款利率區間分別為年利率 1.70%~5.10% 及 1.90%~5.35%。 (二) 截至 113 年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質押定存單之市場利率分別為年利率 1.575%~1.700% 及 1.575%。 (三)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質押之資訊,請參閱附註三一。

十、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4,902 $ 5,329
減:備抵損失 ( 84 ) ( 83 )
$ 4,818 $ 5,246
因營業而發生 $ 4,818 $ 5,246
應收帳款(一)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990,917 $537,932
減:備抵損失 ( 739 ) ( 96,970 )
$990,178 $440,962
其他應收款(二)
應收營業稅退稅款 $ 14,882 $ 10,594
應收利息 3,618 2,932
出售副產品及廢品 680 946
其 他 2,240 2,630
$ 21,420 $ 17,102
  • 31 -

(一)應收帳款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 30 天至 120 天,應收帳款不予計息。為減輕信用風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信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已顯著減少。

合併公司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使用準備矩陣計算,其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與現時財務狀況、產業經濟情勢及產業展望。

若有證據顯示交易對方面臨嚴重財務困難且合併公司無法合理預期可回收金額,例如交易對方正進行清算,合併公司直接沖銷相關應收帳款,惟仍會持續追索活動,因追索回收之金額則認列於損益。

合併公司依準備矩陣衡量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如下:

113 年 12 月 31 日

中國 亞洲 美洲 歐洲 其他 合計
總帳面金額 $ 75,448 $ 166,165 $ 700,477 $ 48,827 $ - $ 990,917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46) ( 249) ( 349) ( 95) - ( 739)
攤銷後成本 $ 75,402 $ 165,916 $ 700,128 $ 48,732 $ - $ 990,178

112 年 12 月 31 日

中國 亞洲 美洲 歐洲 其他 合計
總帳面金額 $ 35,767 $ 223,535 $ 159,007 $ 23,151 $ 96,472 $ 537,932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36) ( 335) ( 79) ( 48) ( 96,472) ( 96,970)
攤銷後成本 $ 35,731 $ 223,200 $ 158,928 $ 23,103 $ - $ 440,962
  • 32 -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30天以下 $ 755,429 $ 158,055
31~60天 122,266 122,077
61~90天 70,248 62,867
91~120天 28,713 73,530
121天以上 14,261 121,403
合 計 $ 990,917 $ 537,932

以上係以立帳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變動資訊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年初餘額 $ 96,970 $ 102,042
減:本年度迴轉減損損失 ( 62,096) ( 5,116)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 ( 35,140) -
外幣換算差額 1,005 44
年底餘額 $ 739 $ 96,970

本公司之客戶 PCT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簡稱「PCT公司」)積欠本公司貨款,本公司於以前年度已就應收 PCT 公司款項全數提列備抵損失,PCT 公司於 108 年 11 月依據美國破產法第 11 章向美國法院聲請破產程序,並於 109 年 6 月向美國法院提起債務重整計畫;本公司、PCT 公司、無擔保債權人委員會及其他債權人於 110 年 3 月簽訂和解條件書,破產法院於 110 年 11 月確認 PCT 公司提出依和解條件書修改之重整計畫,PCT 公司於 110 年 12 月償付首筆款項,並同意於十年內按期償付剩餘金額或選擇提早折現償付債務。本公司於 113 年 4 月與 PCT 公司達成和解,並收回款項美金 1,955 仟元,是以迴轉應收帳款備抵損失,餘確定無法收回之款項美金 1,176 仟元則沖銷相關備抵損失。

(二)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主係應收營業稅退稅款、出售副產品之價款及應收利息。合併公司於 113 年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之其他應收款均已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減損損失。

  • 33 -

十一、存貨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製成品 $ 557,204 $ 253,308
在製品 179,877 162,630
原物料 453,590 186,424
$ 1,190,671 $ 602,362

113 及 112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2,845,229 仟元及 1,686,998 仟元。113 及 112 年度之銷貨成本包括提列存貨備抵跌價及呆滯損失分別為 26,801 仟元及 58,650 仟元。

十二、子公司

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本公司 EC-Link Technology Inc. (EC-Link) 控股業務 100% 100%
EZconn Europe GmbH 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等業務 100% 100%
EZConn USA Inc. 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買賣等業務 80% -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00% -
EC-Link Light-Master Technology Inc. (Light Master) 控股業務 100% 100%
EZconn Europe GmbH EZconn Czech a.s.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 100% 100%
Light Master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各種光纖及電纜連接器等 100% 100%
EZconn Czech a.s.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及研發 100% 100%

為拓展業務需要,本公司於 113 年 5 月 8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於菲律賓地區設立子公司,持股比例 $100%$ 並於 113 年 10 月注資美金 3,000 仟元。

為拓展業務需要,本公司於 112 年 11 月 7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於美國地區設立子公司,截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共投資 EZConn USA Inc. 美金 600 仟元。

  • 34 -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聖公司」) $ 88,264 $ 39,900

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係採權益法衡量。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彙總資訊

|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2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合併公司享有之份額 | | | | 本期淨損/綜合損益總額 | ($ 16,202) | ($ 16,513) |

合聖公司於113年4月進行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000仟股,合併公司以每股20元取得合聖公司2,000仟股,惟合併公司未按原持股比例認購,致持股比例由 29.52% 下降至 29.32%,並調整增加資本公積1,062仟元。

113年7月合聖公司再次進行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200仟股,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合聖公司現金增資股權,致持股比例由 29.32% 下降至 26.71%,並調整增加資本公積23,504仟元。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合併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係按關聯企業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

十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上比 房屋及建築 繳固設備 經具設備 運動設備 辦公設備 維修設備 建造中之不動產 合計
成本
112年1月1日餘額 $ 126,000 $ 387,233 $ 961,659 $ 39,961 $ 6,252 $ 45,842 $ 105,397 $ 1,657 $1,674,001
增添 - - 15,154 516 - 651 1,721 854 18,896
處分 - - (44,084) (4,326) - (1,560) (257) (30) (50,257)
內部移轉 - - 9,175 - - 35 254 (2,321) 7,143
淨兌換差額 - (4,010) (4,937) - (97) (338) (149) 50 (9,481)
112年12月31日餘額 126,000 383,223 936,967 36,151 6,155 44,630 106,966 210 1,640,302
增添 269,070 9,889 23,742 1,030 27 2,836 8,389 995 315,978
處分 - (203) (101,089) (1,373) (3,170) (2,053) (170) - (110,058)
內部移轉 269,070 10,930 20,470 - 2,689 455 - (950) 302,664
淨兌換差額 - 12,186 19,852 - 292 1,025 487 11 33,853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664,140 $ 416,025 $ 897,942 $ 35,808 $ 5,993 $ 46,893 $ 115,672 $ 266 $2,182,739
累計財務及減額
112年1月1日餘額 - $ 194,682 $ 730,061 $ 36,774 $ 4,602 $ 37,615 $ 61,789 - $1,065,523
折舊費用 - 14,387 43,848 1,652 216 2,149 8,746 - 70,998
處分 - - (39,275) (4,326) - (1,413) (257) - (45,271)
淨兌換差額 - (3,254) (3,776) - (74) (277) (59) - (7,440)
112年12月31日餘額 - 205,815 730,858 34,100 4,744 38,074 70,219 - 1,083,810
折舊費用 - 15,585 39,542 1,343 574 2,170 8,585 - 67,799
處分 - (157) (94,755) (1,373) (2,854) (1,848) (170) - (101,157)
淨兌換差額 - 9,904 14,909 - 197 844 180 - 26,034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231,147 $ 690,554 $ 34,070 $ 2,661 $ 39,240 $ 78,814 - $1,076,486
112年12月31日淨額 $ 126,000 $ 177,408 $ 206,109 $ 2,051 $ 1,411 $ 6,556 $ 36,747 $ 210 $ 556,492
113年12月31日淨額 $ 664,140 $ 184,878 $ 207,388 $ 1,738 $ 3,332 $ 7,653 $ 36,858 $ 266 $1,106,253
  • 35 -

本公司為因應經營所需及長遠之發展及規劃,於112年12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購置承租之土地及廠房,合約總金額為560,000仟元,並於113年1月完成所有權移轉。

113及112年度並未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房屋及建築 4、20及40年
機器設備 2至10年
模具設備 2年
運輸設備 5年
辦公設備 3、5及10年
雜項設備 2、3、5、8至10年

合併公司設定抵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一。

十五、租賃協議

(一)使用權資產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土地 $ 20,265 $ 19,934
建築物 134,405 11,090
運輸設備 1,173 2,625
$155,843 $ 33,649
113年度 112年度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130,805 $ 3,315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土地 $ 699 $ 686
建築物 7,541 13,898
運輸設備 1,453 1,303
$ 9,693 $ 15,887

(二)租賃負債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流動 $ 14,877 $ 8,090
非流動 $122,214 $ 6,113

租賃負債之折現率區間如下: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建築物 1.45%~5.14% 1.45%~4.75%
運輸設備 1.45%~4.00% 1.45%~4.00%

(三)重要承租活動及條款

合併公司承租若干土地、建築物及運輸設備做為廠房、辦公室及辦公使用。租賃期間為 2~50 年。於租賃期間終止時,合併公司對所租賃之土地、建築物及運輸設備並無優惠承購權,並約定未經出租人同意,合併公司不得將租賃標的之全部或一部轉租或轉讓。

(四)其他租賃資訊

113年度 112年度
短期租賃費用 $ 5,926 $ 3,553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15,464) ($ 19,554)

合併公司選擇對符合短期租賃之運輸設備及建築物租賃適用認列之豁免,不對該等租賃認列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六、無形資產

電腦款
累計攤銷
112年1月1日餘額 $ 18,942 $ 9,202 $ 9,740
單獨取得/攤銷費用 1,408 3,664
處分 ( 3,268) ( 3,268)
淨兌換差額 33 ( 74)
112年12月31日餘額 17,115 9,524 $ 7,591
單獨取得/攤銷費用 16,660 4,165
處分 ( 606) ( 606)
淨兌換差額 110 100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33,279 $ 13,183 $ 20,096

上述無形資產係以直線基礎按1至10年計提攤銷費用。


依功能別彙總攤銷費用:

113年度 112年度
營業成本 $ 215 $ 62
推銷費用 51 36
管理費用 1,645 1,072
研究發展費用 2,254 2,494
$ 4,165 $ 3,664

十七、借款(113年12月31日:無)

(一)短期借款

112年12月31日
無擔保借款
信用額度借款 $ 330,000

銀行信用額度借款之利率於112年12月31日為 1.80%~1.93%。

(二)長期借款

112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
銀行借款 $ 218,000
減:列為1年內到期部分 ( 12,000)
長期借款 $ 206,000

合併公司為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與銀行簽訂中長期授信合約,借款期間為109年11月至116年11月。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有效年利率為 2.35%~2.40%,按月繳息,本金償還寬限期為2年,自首次動用屆滿兩年之日為第一期,每半年償還新台幣6,000仟元,其餘到期一次付清,並提供房屋及建築物作為擔保品(請參閱附註十四及三一)。

合併公司部分借款約定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負債比率及淨值不低於特定比率,如有不符情形,須向銀行提報改善措施。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尚無違反上述各項財務比率之情事。

  • 38 -

十八、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非因營業而發生 $ 6 $ 6
應付帳款
因營業而發生 $ 297,045 $ 187,396

應付帳款之平均賠帳期間為 60 天至 90 天,合併公司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於預先約定之信用期限內償還。

十九、其他負債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
應付佣金 $ 1,027,267 $ 142,696
應付薪資及獎金 327,637 138,302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150,000 23,500
其 他 118,696 83,699
$ 1,623,600 $ 388,197
其他流動負債
退款負債 $ 55,605 $ 48,809
合約負債(附註二三) 7,470 10,585
其 他 5,153 3,348
$ 68,228 $ 62,742

二十、應付公司債(112年12月31日:無)

113年12月31日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 1,000,000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 64,560)
$ 935,440

合併公司於 113 年 11 月 11 日按面額 100.5% 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總數為 10,000 張,票面利率為 0%,發行期間三年,發行總金額 1,005,000 仟元,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每股 491.3 元,持有人得於 114 年 2 月 12 日至 116 年 11 月 11 日止,依規定請求轉換為合併公司普通股股票。

  • 39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3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40日止,若合併公司普通股股票在集中市場收盤價格連續30個營業日超過當時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達 30%(含)時,本公司得於其後30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全部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面額之 10%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全部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2年之日為持有人提前賣回本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40日內以書面通知,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此可轉換公司債包括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權益組成部分於權益項下以資本公積一認股權表達。負債組成部分原始認列之有效利率為 2.36% 。

發行價款(減除交易成本5,410仟元) $ 999,590 賣/贖回權衍生工具 400 權益組成部分(減除分攤至權益之交易成本365仟元) (67,534) 發行日負債組成部分(減除分攤至負債之交易成本5,045仟元) 932,456 以有效利率 2.36% 計算之利息 2,984 113年12月31日負債組成部分 $ 935,440

賣/贖回權衍生工具於113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變動如下(帳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13年11月11日餘額 $ 400 公允價值變動利益 3,300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3,700

二一、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中之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 40 -

合併公司於中國大陸之子公司之員工,係屬中國大陸政府營運之退休福利計畫成員。該子公司須提撥薪資成本之特定比例至退休福利計畫,以提供該計畫資金。合併公司對於此政府營運之退休福利計畫之義務僅為提撥特定金額。

(二)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中之本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 6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之一定比率提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 3 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92,709 $ 104,587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84,400) ( 71,042)
淨確定福利負債 $ 8,309 $ 33,545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 福利負債 | | --- | --- | --- | --- | | 113年1月1日 | $ 104,587 | ($ 71,042) | $ 33,545 | | 服務成本 |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81 | - | 81 | | 利息費用(收入) | 1,307 | ( 926) | 381 | | 認列於損益 | 1,388 | ( 926) | 462 | | 再衡量數 | |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6,116) | ( 6,116) | |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動 | ( 1,808) | - | ( 1,808) | | 精算利益-經驗調整 | 6,782 | - | 6,782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4,974 | ( 6,116) | ( 1,142) |

(接次頁)


(承前頁)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 福利負債 | | --- | --- | --- | --- | | 雇主提撥 | $ - | ($ 8,200) | ($ 8,200) | | 福利支付 | ( 1,884) | 1,884 | - | | 公司帳上支付 | ( 16,356) | - | ( 16,356) | | 113 年 12 月 31 日 | $ 92,709 | ($ 84,400) | $ 8,309 | | 112 年 1 月 1 日 | $ 110,451 | ($ 65,979) | $ 44,472 | | 服務成本 |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85 | - | 85 | | 利息費用(收入) | 1,519 | ( 950) | 569 | | 認列於損益 | 1,604 | ( 950) | 654 | | 再衡量數 | |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453) | ( 453) | | 精算利益-財務假設變動 | 1,053 | - | 1,053 | |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 ( 6,181) | - | ( 6,181)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5,128) | ( 453) | ( 5,581) | | 雇主提撥 | - | ( 6,000) | ( 6,000) | | 福利支付 | ( 2,340) | 2,340 | - | | 112 年 12 月 31 日 | $ 104,587 | ($ 71,042) | $ 33,545 |

確定福利計畫認列於損益之金額依功能別彙總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346 $ 487
推銷費用 22 33
管理費用 52 73
研究發展費用 42 61
$ 462 $ 654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低於當地銀行 2 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 42 -

  1.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2.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設如下: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500% 1.250%
薪資預期增加率 2.250% 2.250%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折現率
增加 0.25% ($ 1,748) ($ 2,088)
減少 0.25% $ 1,808 $ 2,159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 0.25% $ 1,764 $ 2,100
減少 0.25% ($ 1,714) ($ 2,042)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 8,589 $ 6,135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7.7年 8.1年

二二、權益

(一)普通股股本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180,000 180,000
額定股本 $1,800,000 $1,8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76,000 66,300
已發行股本 $ 760,000 $ 663,000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本公司於112年3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庫藏股3,000仟股,業經主管機關核准並完成變更登記程序。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於112年11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3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並以每股新台幣57元溢價發行,增資後實收股本為756,000仟元,增資基準日為113年3月5日,並於113年3月29日完成變更登記。

本公司於113年9月20日經董事會於金管會核准額度內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4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增資後實收股本為760,000仟元。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資訊請參閱附註二八。

(二)資本公積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1)
股票發行溢價 $ 672,009 $ 212,589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2)
行使歸入權 10 10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24,566 -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40,543 -
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 67,534 -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3) 13,036 13,036
$ 917,698 $ 225,635
  1.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2. 此類資本公積僅得用以彌補虧損。
  3. 此類資本公積係本公司未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時,因子公司權益變動認列之權益交易影響數,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 44 -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章程規定之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政策,參閱附註二四之(七)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以股東權益為最大依歸,並考量目前及未來所處之產業狀況、成長階段、未來財務規劃、資金需求及滿足股東現金規劃等因素,在平衡股利之原則下,股東現金紅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數之 10%,實際發放金額仍以股東會決議發放金額為準。

本公司於公司章程明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本公司 112 及 111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112年度 111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10,091 $ 32,385
特別盈餘公積 ($ 35,615) $ -
現金股利 $158,760 $139,230
每股現金股利(元) $ 2.1 $ 2.1

上述現金股利已分別於 113 年 5 月 8 日及 112 年 3 月 14 日董事會決議分配,其餘盈餘分配項目亦分別於 113 年 6 月 18 日及 112 年 6 月 6 日股東常會決議。

本公司 114 年 3 月 7 日董事會擬議 113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113年度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06,683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66,274)
現金股利 $ 653,602
每股現金股利(元) $ 8.6
  • 45 -

上述現金股利已由董事會決議分配,其餘尚待預計於 114 年 5 月 28 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

(四)特別盈餘公積

因國外營運機構(包括子公司)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於分派盈餘時,應就報導期間結束日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已提列數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分派盈餘。

(五)其他權益項目

  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自其功能性貨幣換算為本公司功能性貨幣(即新台幣)所產生之相關兌換差額,係直接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113年度 112年度
年初餘額 $ 15,548 ($ 17,709)
當年度產生
未實現損益
權益工具 45,202 33,257
處分利益移轉至保留盈餘
(附註八) (11,700) -
年底餘額 $ 49,050 $ 15,548
  1. 員工未賺得酬勞(112年度:無)

本公司股東會於 113 年 6 月 18 日決議發放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說明參閱附註二八。

113年度
年初餘額 $ -
本年度發行 ( 140,652)
認列股份基礎給付費用 22,594
年底餘額 ($118,058)

(六)庫藏股票(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無)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於109年1月20日經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買回期間為109年1月21日至3月20日,買回股數為3,000仟股。本公司已於109年3月全數執行完畢,買回總成本共計110,853仟元。

單位:仟股數

項 目 112年度
年初股數 3,000
年度註銷 ( 3,000)
年底股數 -

本公司依法辦理註銷逾期未轉讓予員工之庫藏股,於112年3月經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30,000仟元,註銷已發行股份3,000仟股,減資基準日為112年3月20日。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亦不得享有股利之分派及表決權等權利。

二三、營業收入

(一)客戶合約收入之說明及細分資訊

113年度 112年度
光通訊 $5,901,735 $2,021,893
高頻連接器 508,670 595,492
$6,410,405 $2,617,385

客戶合約之說明請參閱附註四。

(二)合約餘額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112年1月1日
合約負債
(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7,470 $ 10,585 $ 13,411

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來自滿足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 47 -

二四、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一)利息收入

113年度 112年度
銀行存款 $ 35,339 $ 24,185
附買回債券 115 985
其 他 7 30
$ 35,461 $ 25,200

(二)其他收入

113年度 112年度
補助收入 $ 122 $ 8,496
股利收入 273 -
其 他 1,536 1,231
$ 1,931 $ 9,727

(三)其他利益及損失

113年度 112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7,246) ($ 1,092)
淨外幣兌換利益 122,950 14,80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二十) 3,300 -
租賃修改利益 - 1,433
其 他 2,237 996
$121,241 $ 16,144

(四)財務成本

113年度 112年度
銀行借款之利息 $ 11,410 $ 11,571
可轉換公司債之利息 2,984 -
租賃負債之利息 359 1,167
$ 14,753 $ 12,738
  • 48 -

(五)折舊及攤銷

113年度 112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7,799 $ 70,998
使用權資產 9,693 15,887
無形資產 4,165 3,664
合 計 $ 81,657 $ 90,549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52,792 $ 59,341
營業費用 24,700 27,544
$ 77,492 $ 86,885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215 $ 62
營業費用 3,950 3,602
$ 4,165 $ 3,664

(六)員工福利費用

113年度 112年度
退職後福利(附註二一)
確定提撥計畫 $ 29,103 $ 25,032
確定福利計畫 462 654
29,565 25,686
保險費用 52,179 49,278
董事酬金 39,056 7,936
其他員工福利 1,017,253 571,063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1,138,053 $ 653,963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531,146 $ 396,195
營業費用 606,907 257,768
$1,138,053 $ 653,963

(七)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不低於 5%及不高於 5%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113及112年度佔列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別於114年3月7日及113年3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估列比例

113年度 112年度
員工酬勞 7.69% 7.76%
董事酬勞 2.52% 2.37%

金額

113年度 112年度
現金 現金
員工酬勞 $ 113,000 $ 18,000
董事酬勞 37,000 5,50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12及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112及111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113年度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八) 外幣兌換損益

113年度 112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206,458 $ 153,605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83,508) ( 138,798)
淨利益 $ 122,950 $ 14,807

二五、所得稅

(一)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305,106 $ 96,777
未分配盈餘加徵 - 6,571
盈餘匯回稅 - 14,694
以前年度之調整 ( 5,703) 2,753
299,403 120,795

(接次頁)


(承前頁)

113年度 112年度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67,428 ($ 10,803)
子公司盈餘匯回之遞延
所得稅影響數 - ( 30,281)
67,428 ( 41,084)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366,831 $ 79,711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1,422,286 $ 247,753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費用 $ 369,159 $ 67,073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3,375 3,440
未分配盈餘加徵 - 6,571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於本年度之調整 ( 5,703) 2,753
其他 - ( 126)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366,831 $ 79,711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13年度 112年度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8,194) $ 2,017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 229) ( 1,1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 ( 8,052)
($ 8,423) ($ 7,151)

(三)本期所得稅負債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所得稅 $ 176,644 $ 45,840

(四)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13 年度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兌換差額 年底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備抵損失 $ 19,899 ($ 19,899) $ - $ - $ -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44,319 4,854 - 614 49,787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9,545 ( 1,547 ) ( 229 ) - 7,769
退款負債 9,762 1,359 - - 11,121
應付休假給付 2,290 405 - - 2,695
未實現兌換損失 3,571 ( 3,571 ) - - -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10,462 - ( 8,194 ) - 2,268
其他 25,370 20,592 - 189 46,151
$ 125,218 $ 2,193 ($ 8,423 ) $ 803 $ 119,791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備抵損失 $ - $ 390 $ - $ - $ 39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4,282 63,746 - - 68,028
未實現兌換利益 - 5,485 - - 5,48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624 - - - 3,624
$ 7,906 $ 69,621 $ - $ - $ 77,527

112年度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兌換差額 年底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備抵損失 $ 20,611 ($ 712 ) $ - $ - $ 19,899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32,100 12,446 - ( 227 ) 44,319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11,731 ( 1,070 ) ( 1,116 ) - 9,545
負債準備 1,611 ( 1,611 ) - - -
退款負債 9,786 ( 24 ) - - 9,762
應付休假給付 2,359 ( 69 ) - - 2,290
未實現兌換損失 - 3,571 - - 3,571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8,445 - 2,017 - 10,46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428 - ( 4,428 ) - -
其他 23,631 1,791 - ( 52 ) 25,370
$ 114,702 $ 14,322 ($ 3,527 ) ($ 279 ) $ 125,218

(接次頁)


(承前頁)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兌換差額 年底餘額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29,488 ($ 25,206) $ - $ - $ 4,282
未實現兌換利益 1,556 ( 1,556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3,624 - 3,624
$ 31,044 ($ 26,762 ) $ 3,624 $ - $ 7,906

(五)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截至 111 年度以前之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六、每股盈餘

單位:每股元

113年度 112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 14.30 $ 2.53
稀釋每股盈餘 $ 14.23 $ 2.52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113年度 112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本年度淨利 $ 1,057,601 $ 168,042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可轉換公司債稅後利息 2,388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本年度淨利 $ 1,059,989 $ 168,042

股數 單位:仟股

113年度 112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73,974 66,300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201 373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35 -
可轉換公司債 284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74,494 66,673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七、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合併公司資本結構係由合併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合併公司主要管理階層定期重新檢視集團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合併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支付股利及發行新債或償付舊債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二八、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一)員工認股權計畫

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給與日係以確認員工認購股數之日為準,本公司以給與日所給與權益商品之公平價值為基礎衡量所取得勞務之公平價值,合併公司於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認列員工酬勞成本及資本公積22,320仟元。

  • 54 -

(二)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本公司於113年6月18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400仟股,採有償發行,經金管會於113年8月9日申報生效,應於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分次發行。本公司於113年9月20日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400仟股,以每股新台幣10元為發行價格,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13年10月2日。

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1. 未達既得條件前,應全數交由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員工不得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轉讓、質押,或做其他方式之處分。
  2. 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表決權等,皆交由信託保管機構依契約執行之。
  3. 除前述限制外,員工認購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之其他權利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相關資訊如下:

單位:仟股數

113年9月23日

至12月31日

期初流通在外 -
本期發行 400
期末流通在外 400

本公司於113年度給與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資訊如下:

給與日 給與日每股公允價值(元) 給與數量(仟股) 既得期間
113年9月23日 $ 371.5 400 1~3年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既得條件為自認購員工權利新股起,屆滿一年、兩年及三年仍在職,並達成本公司需求之績效者,各年度可既得之股份比例分別為 30%、30% 及 40%。

113年9月23日至12月31日認列之酬勞成本為22,594仟元。

  • 55 -

本公司對給與日於113年10月10日以前之有償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金管會問答集無須追溯適用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113年10月11日發布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處理疑義」IFRS問答集,而持續依估計之離職率對預計將於既得期間內離職員工所支付價款部分認列為負債。

二九、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均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二)公允價值資訊-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113年12月31日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股票 $ 28,413 $ - $ - $ 28,413
-國外未上市(櫃)股票 - - 397,581 397,581
合計 $ 28,413 $ - $ 397,581 $ 425,994

112年12月31日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股票 $ 27,450 $ - $ - $ 27,450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 - 61,936 61,936
合計 $ 27,450 $ - $ 61,936 $ 89,386

113及112年度無第1等級與第2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 56 -

  1. 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未上市(櫃)股票投資之公允價值係以市場法之可類比公司法評價股權之公平價值。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為流動性折價及非控制權益折價,當流動性及非控制權益折價減少時,該等投資公允價值將會增加。

(三) 金融工具之種類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註1) $3,783,658 $1,552,75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70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工具投資 425,994 89,386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2) 2,378,454 961,797

註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不含應收營業稅退稅款)及存出保證金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註2:餘額係包含長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公司債及其他應付款(不含應付薪資及獎金、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四)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工具投資、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借款、應付公司債及租賃負債。合併公司已依業務性質及風險程度與廣度執行適當之風險管理及控制作業。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 57 -

合併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合併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複核。合併公司並未以投機目的而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

1.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活動使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市場風險為外幣匯率變動風險以及利率變動風險。

合併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管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與進貨交易,因而使合併公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二。

敏感度分析

有關外幣匯率風險之敏感性分析,主要係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計算(主係美元項目)。當合併之功能性貨幣對美元升值/貶值 5% 時,合併公司於113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減少/增加147,581仟元;112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減少/增加64,758仟元。

因前述之敏感度分析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暴險金額計算,故管理階層認為敏感度無法反映年中暴險情形。

(2)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因持有固定利率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故有利率變動之公允價值暴險;因持有浮動利率之金融資產,故有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暴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定期監控市場利率之變動,並採取適當風險控管機制,以因應市場利率變動所產生之風險。

  • 58 -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 703,101 $ 228,070
-金融負債 1,072,531 562,203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2,073,089 868,090

由於合併公司受利率變動之影響不大,故無呈列敏感度分析。

(3) 其他價格風險

合併公司因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該權益投資非持有供交易而係屬策略性投資,合併公司並未積極交易該等投資。此外,合併公司定期監督價格風險並評估何時須增加被避風險之避險部位。

由於合併公司受權益價格變動之影響不大,故無呈列敏感度分析。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及合併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合併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合併公司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記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合併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

除了本公司最大的客戶 A 公司外,合併公司並無對任何單一交易對方或任何一組具相似特性之交易對方有重大的信用暴險。於 113 年 12 月 31 日暨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總應收帳款來自前述客戶之比率分別為 59% 及 18%。

  • 59 -

合併公司之客戶群龐大且相互無關聯,故信用風險之集中度不高。

3.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銀行融資額度以支應集團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

(1)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流動性

下表詳細說明合併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性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合併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編製。

113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短於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1,443,014 $ - $ -
租賃負債 15,703 123,474 -
固定利率工具 - 935,440 -
$ 1,458,717 $ 1,058,914 $ -

112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短於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413,797 $ - $ -
租賃負債 8,326 6,207 -
固定利率工具 342,000 206,000 -
$ 764,123 $ 212,207 $ -

(2) 融資額度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銀行未動用之融資額度如下: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銀行借款額度
- 未動用金額 $1,653,218 $1,094,113

三十、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沖銷,故未揭露於本附註。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外,合併公司與其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關係人名稱及其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

(二)進貨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3年度 112年度
關聯企業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79 $ 3,960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因性質特殊,且其價格係屬議定,故無法與非關係人相互比較。

(三)預付款項

關係人類別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 - $ 140

(四)其他

關係人類別 113年度 112年度
銷貨成本
關聯企業 $ 460 $ 4,050
營業費用
關聯企業 $ 916 $ 660

(五)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113年度 112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89,285 $ 62,908
退職後福利 965 989
$ 190,250 $ 63,897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 61 -

三一、質抵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其質押海關之保稅款與融資借款之擔保品(附註九及十四):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質押定存單(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3,343 $ 2,309
土地 664,140 126,000
房屋及建築物 147,416 131,166
$ 814,899 $ 259,475

三二、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合併公司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單位:各外幣仟元/新台幣仟元

日期 貨幣性項目 外幣 帳面金額 匯率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 86,393 $ 2,832,407 32.7850(美元:新台幣)
0.2099(日圓:新台幣)
22,392 4,700 7.1844(美元:人民幣)
23,484 769,920 4.5608(人民幣:新台幣)
5,703 26,011 25.2395(歐元:捷克幣)
金融負債 176 6,021 32.7850(美元:新台幣)
18,905 619,789 7.1844(美元:人民幣)
943 30,927 0.2099(日圓:新台幣)
112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37,477 1,150,727 30.7050(美元:新台幣)
78,096 16,962 0.2172(日圓:新台幣)
14,244 437,350 7.0827(美元:人民幣)
5,914 25,639 4.3352(人民幣:新台幣)
金融負債 8,936 274,385 30.7050(美元:新台幣)
604 18,534 7.0827(美元:人民幣)

合併公司於113及112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分別為淨利益122,950仟元及14,807仟元,由於外幣交易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別揭露兌換損益。

  • 62 -

三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附表一)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二)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三)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附表六)

(二)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四)

(三) 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五)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附表七)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

  • 63 -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四) 主要股東資訊:股權比例達 5% 以上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附表八)

三四、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之資訊,著重於每一交付或提供之產品種類。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包括高頻連接器及光通訊兩部門。

(一) 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下:

部 門 收 入 部 門 利 益
113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2年度
光通訊 $ 5,901,735 $ 2,021,893 $ 1,335,938 $ 268,645
高頻連接器 508,670 595,492 ( 41,330) ( 42,712)
繼續營業單位總額 $ 6,410,405 $ 2,617,385 1,294,608 225,933
利息收入 35,461 25,200
其他收入 1,931 9,727
其他利益及損失 121,241 16,144
財務成本 ( 14,753) ( 12,738)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 16,202) ( 16,513)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1,422,286 $ 247,753

以上報導之收入係與外部客戶交易所產生。113及112年度並無部門間銷售。

部門利益係指各個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其他利益及損失及利息費用等。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合併公司因提供予營運決策者之部門別資訊未包含個別營運部門之資產,故部門別財務資訊亦未包含營運部門資產之衡量金額。

(二) 主要產品及勞務之收入

合併公司應報導部門資訊即以主要產品為基礎,故關於主要產品收入資訊無須額外揭露。

  • 64 -

(三)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依客戶所在國家區分與非流動資產依資產所在地區分之資訊列示如下: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非流動資產
113年度 112年度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 780,436 $ 666,849 $ 1,518,984 $ 811,464
509,513 241,839 331,289 177,230
4,615,986 1,372,299 - -
504,470 336,398 14,587 24,667
$ 6,410,405 $ 2,617,385 $ 1,864,860 $ 1,013,361

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主要客戶資訊

113及112年度來自單一客戶之銷貨收入淨額達合併公司銷貨收入淨額之 10% 以上者如下:

客戶 113年度 112年度
金額 % 金額 %
A 客戶 $3,971,850 62 $804,362 31
B 客戶 - - 545,803 21
$3,971,850 62 $1,350,165 52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備註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nablencce Technology Inc.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一非流動 1 $ - - $ - 註2
英屬開曼群島商業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 同上 1,250 74,577 5.79% 74,577 -
芯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上 6,000 11,004 12.22% 11,004 -
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上 617 28,413 0.55% 28,413 -
棱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上 5,200 312,000 8.66% 312,000 -

註 1:有價證券無質抵押情事。

註 2:因歷年來認列資產減損損失,致對該公司之帳面帳值餘額為零。

  • 66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金額達新台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二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係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備註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孫公司 進貨 $ 1,321,262
(USD 41,145 仟元) 41% T/T90天 - - ($ 501,656)
(USD 15,301 仟元) 73%
  • 67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113年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 | 關係 |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 週轉率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註2) | 提到備抵 損失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處理方式 | | | |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應收帳款-關係人 $501,656 (USD 15,301仟元) | - | $ - | - | $178,273 | 註1 |

註1:經評估無須提列備抵損失。 註2:期後係指114年1月1日至3月7日之期間。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民國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註1) 期末持有(註1) 被投資公司本期(捐)益(註2) 本期認列之投資(捐)益(註2)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仟股) 比率% 帳面金額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C-Link Technology Inc. 薩摩亞群島 控股業務 $ 679,543 $ 679,543 - 100.00 $ 1,045,535 $ 317,199 $ 327,371 註4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Zconn Europe GmbH 德國 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等業務 185,143 185,143 - 100.00 70,461 利益 USD 9,878 仟元
利益 USD 63 仟元 2,015 註4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01,015 61,015 9,625 26.71 88,264 ( 41,988) ( 16,202) 註5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ZConn USA Inc. 美國 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買賣等業務 19,535 - - 80.00 7,630 ( 10,728)
(捐失 USD 334 仟元) ( 8,582) 註4及註6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菲律賓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96,579 - - 100.00 95,603 ( 2,285)
(捐失 PHP 4,133 仟元) ( 2,285) 註4及註7
EC-Link Technology Inc. Light-Master Technology Inc. 薩摩亞群島 控股業務 750,022
(USD 22,877 仟元) 750,022
(USD 22,877 仟元) - 100.00 1,025,541
(USD 31,281 仟元) 317,240
利益 USD 9,879 仟元
EZconn Europe GmbH EZconn Czech a.s. 捷克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 65,207
(EUR 1,910 仟元) 65,207
(EUR 1,910 仟元) - 100.00 74,942
(EUR 2,195 仟元) 3,373
利益 EUR 97 仟元
EZconn Czech a.s.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捷克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及研發 13,526
(CZK 10,000 仟元) 13,526
(CZK 10,000 仟元) - 100.00 7,681
(CZK 5,678 仟元) ( 730)
(捐失 CZK 529 仟元)

註1:係以113年12月31日之匯率計算。 註2:係以113年1月至12月平均匯率計算。 註3:大陸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五。 註4: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淨銷。 註5: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三說明。 註6:為拓展業務需要,本公司於112年11月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於美國地區設立子公司,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投資 EZConn USA Inc. 美金 600 仟元。 註7:為拓展業務需要,本公司於113年5月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於菲律賓地區設立子公司,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投資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美金 3,000 仟元。

  • 69 -

光紅建聖殿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生產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註3)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 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註3)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註3)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註4及6)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元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4、6及7)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註3及6) 截至本期止 已匯回投資收益 (註2)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各種光纖及電纜連接器等 $ 491,775 (USD 15,000 仟元) (註1) $ 692,977 (USD 21,137 仟元) $ - $ - $ 692,977 (USD 21,137 仟元) $ 316,485 (利益 USD9,856 仟元) 100% $ 317,281 (利益 USD9,880 仟元) $ 1,022,756 (USD 31,196 仟元) $ 588,542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超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3) 經濟部投資會 核准投資金額(註1及3) 低經濟部投資會規定 超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 692,977 (USD 21,137 仟元) $ 748,383 (USD 22,827 仟元) $ 2,217,645 (註5)

註1:係透過 100%轉投資之EC-Link Technology Inc.再經由第三地區匯款投資大陸公司、含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 USD1,690 仟元。

註2: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分別於107年11月、108年11月、109年9月、110年10月及112年8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燈效現金銳利118,359仟元(人民幣27,301仟元)、81,943仟元(人民幣19,074仟元)、119,269仟元(人民幣28,528仟元)、117,566仟元(人民幣27,063仟元)及151,405仟元(人民幣34,201仟元)、108年12月、110年3月及12月及112年8月再透過EC-Link Technology Ltd.全數匯回本公司。截至113年12月31日,累積已匯回588,542仟元。

註3:係按113年12月底美元即期匯率換算。

註4:係按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美元平均匯率換算。

註5:係按本公司113年12月31日之淨值 60% 計算。

註6:係按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7: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業已考量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利益之影響數。

  • 7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編號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目 | 金額 (註3)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註4) | | 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1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501,656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7.13% | | 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1 | 銷貨成本 | 1,321,262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20.61% | | 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1 | 應付設備款-關係人 | 773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1% | | 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EZconn Czech a.s. | 1 | 銷貨收入 | 730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1% | | 1 | EZconn Europe GmbH | EZconn Czech a.s. | 3 | 其他收入 | 1,181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2% | | 2 | EZconn Czech a.s. |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 3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389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1% | | 2 | EZconn Czech a.s. |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 3 | 銷貨成本 | 5,555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9% | | 3 |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EZconn Czech a.s. | 3 | 銷貨收入 | 772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1% |

註 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 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 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 3: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沖銷。

註 4: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 71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相關資訊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七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交易類型 進捐貸 價格 交易條件 應收(付)票據、帳款 未實現損益 備註
金額 百分比 付款條件 與一般交易之比較 金額 百分比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進貨 $1,321,262 41%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501,656) 73% $ 10,821
  • 72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八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卡貝特爾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6,295,555 8.28%

註 1: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當季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持有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 5% 以上資料。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所記載股本與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股數,可能因編製計算基礎不同或有差異。

註 2:上開資料如屬股東將持股交付信託,係以受託人開立信託專戶之委託人個別分戶揭示。至於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令辦理持股超過 10% 之內部人股權申報,其持股包括本人持股加計其交付信託且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股份等,有關內部人股權申報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 73 -

附件十七

114 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股票代碼:6442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114及113年第2季

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8號13樓

電話:(02)2808-6333

  • 1 -

§目 錄§

財 稽 註 報 編 告 號
一、封 1 -
二、目 2 -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 3 -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 4 -
五、合併綜合損益表 5~6 -
六、合併權益變動表 7 -
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8~9 -
八、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0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0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0~12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2~13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13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3~42 六~二九
(七)關係人交易 42~43 三十
(八)質抵押之資產 43 三一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3 三二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
(十二)其 他 43~44 三三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4、47~50、53 三四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4、51 三四
3.大陸投資資訊 44~45、52、54 三四
(十四)部門資訊 45~46 三五
  • 2 -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核閱報告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前言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6月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以及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陳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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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張正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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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0990031652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120349008號

中華民國 114 年 8 月 7 日


民國114年6月30日

2月31日及6月30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 $ 3,734,393 43 $ 2,673,758 38 $ 1,277,992 26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九及三一) 170,530 2 100,506 2 99,550 2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十) 6,153 - 4,818 - 3,015 -
1170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附註十) 1,420,561 16 990,178 14 1,067,667 22
1200 其他應收款-非關係人(附註十) 46,060 1 21,420 - 14,685 -
1310 存貨(附註十一) 989,534 12 1,190,671 17 958,206 19
1410 預付款項(附註三十) 80,186 1 52,280 1 67,045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1,347 - 12,927 - 4,955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6,458,764 75 5,046,558 72 3,493,115 70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七及二十) 30,300 - 3,700 - -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八) 533,641 6 425,994 6 105,093 2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九及三一) 3,386 - 3,343 - 3,335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十三) 73,444 1 88,264 1 74,149 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四及三一) 1,114,244 13 1,106,253 16 1,096,954 22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十五) 135,800 2 155,843 2 32,054 1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十六) 16,433 - 20,096 - 9,737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181,738 2 119,791 2 172,432 3
1915 預付設備款 87,561 1 56,850 1 3,033 -
1920 存出保證金 4,328 - 4,517 - 1,409 -
1995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 - - - 935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2,180,875 25 1,984,651 28 1,499,131 30
1XXX 資產總計 $ 8,639,639 100 $ 7,031,209 100 $ 4,992,246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七及三一) $ 493,440 6 $ - - $ 250,000 5
2150 應付票據(附註十八) 152,913 2 6 - 114,288 2
2170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附註十八) 318,104 4 297,045 4 271,438 6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九) 2,688,833 31 1,623,600 23 783,816 16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213,822 2 176,644 3 158,586 3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十五) 13,544 - 14,877 - 6,843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九) 70,949 1 68,228 1 64,076 1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3,951,605 46 2,180,400 31 1,649,047 33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二十) 946,291 11 935,440 13 - -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七及三一) - - - - 418,000 9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107,600 1 77,527 1 34,269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十五) 105,643 1 122,214 2 5,101 -
2640 淨權定福利負債(附註四及二一) 4,186 - 8,309 - 13,430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8,895 - 9,337 - 9,460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172,615 13 1,152,827 16 480,260 10
2XXX 負債總計 5,124,220 59 3,333,227 47 2,129,307 43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二二)
3110 普通股 760,002 9 760,000 11 756,000 15
3200 資本公積 917,790 11 917,698 13 686,117 14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93,052 4 286,369 4 286,369 6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5,183 - 81,457 1 81,457 1
3350 未分配盈餘 1,607,284 19 1,783,791 26 1,092,287 22
3300 保留盈餘合計 2,015,519 23 2,151,617 31 1,460,113 29
3400 其他權益 ( 112,186 ) ( 1 ) ( 133,240 ) ( 2 ) ( 42,354 ) ( 1 )
3500 庫藏股票 ( 66,481 ) ( 1 ) - - - -
31XX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3,514,644 41 3,696,075 53 2,859,876 57
36XX 非控制權益 775 - 1,907 - 3,063 -
3XXX 權益總計 3,515,419 41 3,697,982 53 2,862,939 57
負債與權益總計 $ 8,639,639 100 $ 7,031,209 100 $ 4,992,246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Chen,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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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張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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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莊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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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紅建聖

民國114年及1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4100 銷貨收入淨額(附註二三) $2,908,774 100 $1,441,848 100 $5,013,497 100 $2,268,167 100
5110 銷貨成本(附註十一、二一、二四及三十) 1,114,900 38 675,409 47 2,179,423 43 1,095,694 48
5900 營業毛利 1,793,874 62 766,439 53 2,834,074 57 1,172,473 52
營業費用(附註十、二一、二四及三十)
6100 推銷費用 789,140 27 333,777 23 1,240,854 25 497,840 22
6200 管理費用 181,735 7 152,624 10 362,049 7 249,047 11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28,651 1 24,483 2 54,629 1 48,622 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382 - (61,583) (4) 296 - (61,594) (2)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999,908 35 449,301 31 1,657,828 33 733,915 33
6900 營業淨利 793,966 27 317,138 22 1,176,246 24 438,558 1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十三、二十及二四)
7100 利息收入 22,111 1 6,704 - 41,950 1 14,228 -
7010 其他收入 1,056 - 837 - 1,418 - 993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501,585) (17) 30,169 2 (449,988) (9) 65,983 3
7050 財務成本 (9,550) (1) (2,543) - (17,250) (1) (6,205)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9,232) - (4,334) - (14,819) - (6,812)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497,200) (17) 30,833 2 (438,689) (9) 68,187 3
7900 稅前淨利 296,766 10 347,971 24 737,557 15 506,745 22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五) 101,513 3 101,485 7 221,064 5 141,334 6
8200 本期淨利 195,253 7 246,486 17 516,493 10 365,411 16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二二及二五)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74,892) (3) 7,815 1 94,719 2 19,865 1
8349 未實現評價損益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3,649) - - - (3,649) - - -
(78,541) (3) 7,815 1 91,070 2 19,865 1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53,034) ( 5 ) $ 6,183 - ($ 131,854) ( 3 ) $ 35,191 1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30,579 1 ( 1,242 ) - 26,347 1 ( 7,044 ) -
( 122,455 ) ( 4 ) 4,941 - ( 105,507 ) ( 2 ) 28,147 1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一般後淨額 ( 200,996 ) ( 7 ) 12,756 1 ( 14,437 ) - 48,012 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743 ) - $ 259,242 18 $ 502,056 10 $ 413,423 18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95,802 7 $ 247,463 17 $ 517,504 10 $ 366,388 16
8620 非控制權益 ( 549 ) - ( 977 ) - ( 1,011 ) - ( 977 ) -
8600 $ 195,253 7 $ 246,486 17 $ 516,493 10 $ 365,411 16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5,053 ) - $ 260,247 18 $ 503,188 10 $ 414,428 18
8720 非控制權益 ( 690 ) - ( 1,005 ) - ( 1,132 ) - ( 1,005 ) -
8700 ($ 5,743 ) - $ 259,242 18 $ 502,056 10 $ 413,423 18
每股盈餘(附註二六)
9750 基本 $ 2.60 $ 3.27 $ 6.85 $ 5.07
9850 稀釋 $ 2.54 $ 3.27 $ 6.79 $ 5.05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Chen, Steve

CHEN STEVE

經理人:張英華

英華

會計主管:莊國安

國榮


光加

民國114

公司

6月30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現數(仟股)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險股本 國外營運機構經營商及經營公司擔當商業之金融資產及其實現銷益 透過其他經營商業之金融資產及其實現銷益
人賺得酬勞 減股票
AI 113年1月1日餘額 66,300 $ 663,000 $ 225,635 $ 276,278 $ 117,072 $ 850,197 $1,243,547 ($ 97,004) $ 15,548 $ - ($ 81,456) $ - $2,050,726 $ -
E1 現金增資 9,300 93,000 437,100 - - - - - - - - - 530,100 -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 22,320 - - - - - - - - - 22,320 -
C7 採用權益法以列之國際企業之變動數 - - 1,062 - - - - - - - - - 1,062 -
O1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 - - - - 4,068
112年度盈餘指揮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10,091 - ( 10,091 ) - - - - - - - -
B3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 35,615 ) 35,615 - - - - - -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158,760 ) ( 158,760 ) - - - - - ( 158,760 ) -
D1 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淨利(期) - - - - - 366,388 366,388 - - - - - 366,388 ( 977 )
D3 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稅後其他經營損益 - - - - - - - 28,175 19,865 - 48,040 - 48,040 ( 28 )
D5 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經營損益總額 - - - - - 366,388 366,388 28,175 19,865 - 48,040 - 414,428 ( 1,005 )
Q1 處分透過其他經營損益經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 8,938 8,938 - ( 8,938 ) - ( 8,938 ) - - -
Z1 113年6月30日餘額 75,600 $ 756,000 $ 686,117 $ 286,369 $ 81,457 $1,092,287 $1,460,113 ($ 68,829 ) $ 26,475 $ - ($ 42,354 ) $ - $2,859,876 $ 3,063
A1 114年1月1日餘額 76,000 $ 760,000 $ 917,698 $ 286,369 $ 81,457 $1,783,791 $2,151,617 ($ 64,232 ) $ 49,050 ($ 118,058 ) ($ 133,240 ) $ - $3,696,075 $ 1,907
I1 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 2 92 - - - - - - - - - 94 -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 - - - - - - - 35,370 35,370 - 35,370 -
113年度盈餘指揮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106,683 - ( 106,683 ) - - - - - - - -
B3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 66,274 ) 66,274 - - - - - -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653,602 ) ( 653,602 ) - - - - - ( 653,602 ) -
D1 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淨利(期) - - - - - 517,504 517,504 - - - - - 517,504 ( 1,011 )
D3 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稅後其他經營損益 - - - - - - - ( 105,386 ) 91,070 - ( 14,316 ) - ( 14,316 ) ( 121 )
D5 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經營損益總額 - - - - - 517,504 517,504 ( 105,386 ) 91,070 - ( 14,316 ) - 503,188 ( 1,132 )
L1 購入庫藏股票 - - - - - - - - - - - ( 66,481 ) ( 66,481 ) -
Z1 114年6月30日餘額 76,000 $ 760,002 $ 917,790 $ 393,052 $ 15,183 $1,607,284 $2,015,519 ($ 169,618 ) $ 140,120 ($ 82,688 ) ($ 112,186 ) ($ 66,481 ) $3,514,644 $ 775

董事長:Chen, Steve

CHEN STEVE

經理人:張英華

經銷之經銷後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會計主管:茹國安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

1984年12月1日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00010 稅前淨利 $ 737,557 $ 506,745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44,003 39,443
A20200 攤銷費用 4,861 1,736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296 ( 61,594)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3,400 -
A20900 財務成本 17,250 6,205
A21200 利息收入 ( 41,950) ( 14,228)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35,370 22,320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份額 14,819 6,812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2,638 363
A22900 租賃修改利益 ( 10) -
A238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35,180 22,180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 1,335) 2,231
A31150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 429,141) ( 566,105)
A31180 其他應收款-非關係人 ( 22,934) 2,399
A31200 存 貨 170,725 ( 380,576)
A31230 預付款項 ( 27,906) ( 22,501)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4,954) ( 619)
A32130 應付票據 152,907 114,282
A32150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 21,059 84,042
A32180 其他應付款 414,674 242,274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2,721 1,334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4,123) ( 20,115)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 1,125,107 ( 13,372)
A33100 收取之利息 40,244 14,246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6,002) ( 6,417)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90,352) ( 56,592)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968,997 ( 62,135)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碼 |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B00010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12,928) | ($ 10,000) | | B00020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14,158 | | B00040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186,537) | ( 85,772) | | B00050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10,069 | 85,088 | | B00100 |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 ( 30,000) | - | | B01800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 - | ( 40,000) | | B02700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46,406) | ( 289,412)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1,258 | 124 | | B03700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97) | ( 40) | | B03800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23 | 1,681 |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 1,273) | ( 3,816) | | B067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 ( 935) | | B07100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 50,312) | ( 5,441)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216,203) | ( 334,365)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C00100 | 短期借款增加 | 1,246,721 | 1,480,000 | | C00200 | 短期借款減少 | ( 750,000) | ( 1,560,000) | | C01600 | 舉借長期借款 | - | 418,000 | | C01700 | 償還長期借款 | - | ( 218,000) | | C04020 |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 7,660) | ( 4,667) | | C044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 ( 442) | 204 | | C04600 | 現金增資 | - | 530,100 | | C04900 | 購買庫藏股票 | ( 66,481) | - | | C05800 | 非控制權益變動 | - | 4,068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422,138 | 649,705 | | DDDD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 114,297) | 24,372 | | EEEE |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 | 1,060,635 | 277,577 | | E00100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673,758 | 1,000,415 | | E00200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3,734,393 | $ 1,277,992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Chen, Steve [CHEN STEVE] 經理人:張英華 [英菲 華瓦] 會計主管:莊國安 [國允 安基]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 85 年 9 月 4 日奉經濟部核准成立,主要營業項目為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等業務。本公司股票自 104 年 7 月 14 日起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表於 114 年 8 月 7 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初次適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以下稱「IFRS 會計準則」)

IAS 21 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適用 IAS 21 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二) 115 年適用之金管會認可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 B 發布之生效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2026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涉及自然依賴型電力之合約」 2026 年 1 月 1 日
「IFRS 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 11 冊」 2026 年 1 月 1 日
IFRS 17「保險合約」 2023 年 1 月 1 日
IFRS 17 之修正 2023 年 1 月 1 日
IFRS 17 之修正「初次適用 IFRS 17 及 IFRS 9-比較資訊」 2023 年 1 月 1 日
  • 10 -

截至本合併財務報表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各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

(三)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 定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2027 年 1 月 1 日
IFRS 19「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 2027 年 1 月 1 日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IFRS 18 將取代 IAS 1「財務報表之表達」,該準則主要變動包括:

  • 損益表應將收益及費損項目分為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及停業單位種類。

  • 損益表應列報營業損益、籌資前稅前損益以及損益之小計及總計。

  • 提供指引以強化彙總及細分規定:合併公司須辨認個別交易或其他事項所產生之資產、負債、權益、收益、費損及現金流量,並以共同特性為基礎進行分類與彙總,俾使主要財務報表列報之各單行項目至少具有一項類似特性。具有非類似特性之項目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中應予細分。合併公司僅於無法找出較具資訊性之標示時,始將該等項目標示為「其他」。

  • 增加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之揭露:合併公司於進行財務報表外之公開溝通,以及向財務報表使用者溝通對合併公司整體財務績效某一層面之管理階層觀點時,應於財務報表單一附註揭露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相關資訊,包括該衡量之描述、如何計算、其與 IFRS 會計準則明定之小計或總計之調節以及相關調節項目之所得稅與非控制權益影響等。

  • 11 -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表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各號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AS 34「期中財務報導」編製。本合併財務報表並未包含整份年度財務報表所規定之所有 IFRS 會計準則揭露資訊。

(二)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及按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認列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外,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 3 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 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三)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已予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請參閱附註十二、附表五及附表六。

  • 12 -

(四) 其他重大會計政策

除下列說明外,請參閱 113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

  1. 確定福利退職後福利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係採用前一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並針對本期之重大市場波動,及重大計畫修正、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加以調整。

  1. 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期中期間之所得稅係以年度為基礎進行評估,以預期年度總盈餘所適用之稅率,就期中稅前利益予以計算。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主要來源請參閱 113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庫存現金 $ 925 $ 538 $ 688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2,327,068 2,073,968 1,008,597
約當現金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 1,142,700 599,252 268,707
附買回債券 263,700 - -
$ 3,734,393 $ 2,673,758 $ 1,277,992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113年6月30日:無)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非流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 30,000 $ -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轉換選擇權(附註二十) 300 3,700
$ 30,300 $ 3,700
  • 13 -

八、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非流動
上市(櫃)及興櫃股票
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410 $ 28,413 $ 33,157
棱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10,332 - -
英特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318 - -
未上市(櫃)股票
棱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12,000 10,000
芯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004 11,004 5,602
英屬開曼群島商業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74,577 74,577 56,334
$ 533,641 $ 425,994 $ 105,093

合併公司依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國內外公司特別股及普通股,並預期透過長期投資獲利。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若將該等投資之短期公允價值波動列入損益,與前述長期投資規劃並不一致,因此選擇指定該等投資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於113年3月及11月以現金增資之方式取得棱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因屬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而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於114年5月及6月以現金投資取得英特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因屬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而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九、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流動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 $ 141,230 $ 100,506 $ 99,550
質押定存單 29,300 - -
$ 170,530 $ 100,506 $ 99,550
非流動
質押定存單 $ 3,386 $ 3,343 $ 3,335

(一) 截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暨 113 年 12 月 31 日及 6 月 30 日止,原始到期日超過 3 個月之定期存款利率區間分別為年利率 1.50%~4.20%、1.70%~5.10% 及 1.70%~5.00%。

(二) 截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暨 113 年 12 月 31 日及 6 月 30 日止,質押定存單之市場利率分別為年利率 1.700%~3.700%、1.575%~1.700% 及 1.575%~1.700%。

(三)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質押之資訊,請參閱附註三一。

十、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應收票據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6,237 $ 4,902 $ 3,098
減:備抵損失 ( 84) ( 84) ( 83)
$ 6,153 $ 4,818 $ 3,015
因營業而發生 $ 6,153 $ 4,818 $ 3,015
應收帳款(一)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1,421,496 $ 990,917 $ 1,068,896
減:備抵損失 ( 935) ( 739) ( 1,229)
$ 1,420,561 $ 990,178 $ 1,067,667
其他應收款(二)
應收營業稅退稅款 $ 35,929 $ 14,882 $ 8,765
應收利息 5,324 3,618 2,915
出售副產品及廢品 2,575 680 1,005
其 他 2,232 2,240 2,000
$ 46,060 $ 21,420 $ 14,685

(一) 應收帳款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 30 天至 120 天,應收帳款不予計息。為減輕信用風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信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減

  • 15 -

損損失。據此,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已顯著減少。

合併公司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使用準備矩陣計算,其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與現時財務狀況、產業經濟情勢及產業展望。

若有證據顯示交易對方面臨嚴重財務困難且合併公司無法合理預期可回收金額,例如交易對方正進行清算,合併公司直接沖銷相關應收帳款,惟仍會持續追索活動,因追索回收之金額則認列於損益。

合併公司依準備矩陣衡量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如下:

114年6月30日

中國 亞洲 美洲 歐洲 合計
總帳面金額 $ 88,060 $ 95,898 $1,175,511 $ 62,027 $1,421,496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81) (143) (588) (123) (935)
攤銷後成本 $ 87,979 $ 95,755 $1,174,923 $ 61,904 $1,420,561

113年12月31日

中國 亞洲 美洲 歐洲 合計
總帳面金額 $ 75,448 $ 166,165 $ 700,477 $ 48,827 $ 990,917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46) (249) (349) (95) (739)
攤銷後成本 $ 75,402 $ 165,916 $ 700,128 $ 48,732 $ 990,178

113年6月30日

中國 亞洲 美洲 歐洲 合計
總帳面金額 $ 77,832 $ 567,691 $ 356,224 $ 67,149 $1,068,896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58) (850) (177) (144) (1,229)
攤銷後成本 $ 77,774 $ 566,841 $ 356,047 $ 67,005 $1,067,667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30天以下 $1,022,170 $755,429 $527,267
31~60天 226,110 122,266 277,040
61~90天 115,180 70,248 164,857
91~120天 39,842 28,713 93,023
121天以上 18,194 14,261 6,709
合計 $1,421,496 $990,917 $1,068,896

以上係以立帳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變動資訊如下:

|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期初餘額 | $ 739 | $ 96,970 | | 加:本期提列(迴轉)減損 | | | | 損失 | 296 | ( 61,594) | | 減:本期實際沖銷 | - | ( 35,141) | | 外幣換算差額 | ( 100) | 994 | | 期末餘額 | $ 935 | $ 1,229 |

本公司之客戶 PCT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簡稱「PCT公司」)積欠本公司貨款,本公司於以前年度已就應收 PCT 公司款項全數提列備抵損失,PCT 公司於 108 年 11 月依據美國破產法第 11 章向美國法院聲請破產程序,並於 109 年 6 月向美國法院提起債務重整計畫;本公司、PCT 公司、無擔保債權人委員會及其他債權人於 110 年 3 月簽訂和解條件書,破產法院於 110 年 11 月確認 PCT 公司提出依和解條件書修改之重整計畫。本公司於 113 年 4 月與 PCT 公司達成和解,並收回款項美金 1,955 仟元,是以迴轉應收帳款備抵損失,餘確定無法收回之款項美金 1,176 仟元則沖銷相關備抵損失。

(二)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主要係應收營業稅退稅款、出售副產品之價款及應收利息。合併公司於 114 年 6 月 30 日暨 113 年 12 月 31 日及 6 月 30 日之其他應收款均已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減損損失。

十一、存貨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製成品 $ 336,312 $ 557,204 $ 448,357
在製品 221,008 179,877 148,819
原物料 432,214 453,590 361,030
$ 989,534 $ 1,190,671 $ 958,206

114 年及 113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與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1,114,900 仟元、675,409 仟元、2,179,423 仟元及 1,095,694 仟元。114 年及 113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與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銷貨成本包括提列存貨

  • 17 -

備抵跌價及呆滯損失分別為 19,866 仟元、18,140 仟元、35,180 仟元及 22,180 仟元。

十二、子公司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114年
6月30日 113年
12月31日 113年
6月30日
本公司 EC-Link Technology Inc.
(EC-Link) 控股業務 100% 100% 100%
EZconn Europe GmbH 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等業務 100% 100% 100%
EZConn USA Inc. 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買賣等業務 80% 80% 80%
EC-Link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00% 100% -
EZconn Europe GmbH Light-Master Technology Inc. (Light Master) 控股業務 100% 100% 100%
Light Master EZconn Czech a.s.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 100% 100% 100%
EZconn Czech a.s.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各種光纖及電纜連接器等 100% 100% 100%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及研發 100% 100% 100%

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其財務報表係經會計師核閱。

為拓展業務需要,本公司於 113 年 5 月 8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於菲律賓地區設立子公司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持股比例 100% 並於 113 年 10 月注資美金 3,000 仟元。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聖公司」) $ 73,444 $ 88,264 $ 74,149

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係採權益法衡量。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彙總資訊

|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合併公司享有之份額 | | | | 本期淨損/綜合損益總額 | ($ 14,819) | ($ 6,812) |

合聖公司於113年4月進行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000仟股,合併公司以每股20元取得合聖公司2,000仟股,惟合併公司未按原持股比例認購,致持股比例由 29.52%下降至 29.32%,並調整增加資本公積1,062仟元。

113年7月合聖公司再次進行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200仟股,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合聖公司現金增資股權,致持股比例由 29.32% 下降至 26.71%,並調整增加資本公積23,504仟元。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合併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係按關聯企業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計算,惟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上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告未經會計師核閱,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十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服具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搪設設備 建造中之不動產 合計
成本
114年1月1日餘額 $ 664,140 $ 416,025 $ 897,942 $ 35,808 $ 5,993 $ 46,893 $ 115,672 $ 266 $2,182,739
增添 - - 25,065 565 - 1,274 846 434 28,204
是合 - - (37,901) (316) - (410) (540) - (39,167)
內部稅種 - - 11,313 90 - 651 22,422 (411) 34,065
淨兌換差額 - (25,252) (36,842) - (568) (2,079) (1,808) (30) (66,579)
114年6月30日餘額 $ 664,140 $ 390,773 $ 859,577 $ 36,147 $ 5,425 $ 46,329 $ 136,592 $ 279 $2,139,262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4年1月1日餘額 $ - $ 231,147 $ 690,554 $ 34,070 $ 2,661 $ 39,240 $ 78,814 $ - $1,076,486
折舊費用 - 7,698 17,585 563 349 1,279 6,439 - 33,913
是合 - - (34,051) (311) - (369) (540) - (35,271)
重合額 - - - - - - 197 - 197
淨兌換差額 - (21,827) (25,869) - (253) (1,646) (712) - (50,307)
114年6月30日餘額 $ - $ 217,018 $ 648,219 $ 34,322 $ 2,757 $ 38,504 $ 84,198 $ - $1,025,018
114年6月30日凈額 $ 664,140 $ 173,755 $ 211,358 $ 1,825 $ 2,668 $ 7,825 $ 52,394 $ 279 $1,114,244
113年12月31日及
114年1月1日凈額 $ 664,140 $ 184,878 $ 207,388 $ 1,738 $ 3,332 $ 7,653 $ 36,858 $ 266 $1,106,253
成本
113年1月1日餘額 $ 126,000 $ 383,223 $ 936,967 $ 36,151 $ 6,155 $ 44,630 $ 106,966 $ 210 $1,640,302
增添 269,070 9,889 2,364 544 26 1,147 822 347 284,209
是合 - - (4,963) (1,326) (2,186) (80) - - (8,555)
內部稅種 269,070 10,930 1,866 - 1,784 70 - (287) 283,433
淨兌換差額 - 11,779 22,548 - 281 1,007 438 11 35,864
113年6月30日餘額 $ 664,140 $ 415,821 $ 958,582 $ 35,369 $ 6,060 $ 46,774 $ 108,226 $ 281 $2,235,253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3年1月1日餘額 $ - $ 205,815 $ 730,858 $ 34,100 $ 4,744 $ 38,074 $ 70,219 $ - $1,083,810
折舊費用 - 7,769 20,482 767 245 1,031 4,291 - 34,585
是合 - - (4,701) (1,327) (1,969) (71) - - (8,068)
淨兌換差額 - 9,530 17,252 - 191 831 168 - 27,972
113年6月30日餘額 $ - $ 223,114 $ 763,891 $ 33,540 $ 3,211 $ 39,865 $ 74,678 $ - $1,138,299
113年6月30日凈額 $ 664,140 $ 192,707 $ 194,691 $ 1,829 $ 2,849 $ 6,909 $ 33,548 $ 281 $1,096,954
  • 19 -

本公司為因應經營所需及長遠之發展及規劃,於112年12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購置承租之土地及廠房,合約總金額為560,000仟元,並於113年1月完成所有權移轉。

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並未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房屋及建築 4、20及40年
機器設備 2至10年
模具設備 2年
運輸設備 5年
辦公設備 3、5及10年
雜項設備 2、3、5、8至10年

合併公司設定抵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一。

十五、租賃協議

(一)使用權資產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土地 $ 17,870 $ 20,265 $ 20,584
建築物 117,082 134,405 9,561
運輸設備 848 1,173 1,909
$ 135,800 $ 155,843 $ 32,054
114年4月1日 113年4月1日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 1,597 $ 2,203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土地 $ 166 $ 176 $ 344
建築物 4,237 1,844 9,018
運輸設備 367 365 728
$ 4,770 $ 2,385 $ 10,090

(二)租賃負債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流動 $ 13,544 $ 14,877 $ 6,843
非流動 $ 105,643 $ 122,214 $ 5,101

租賃負債之折現率區間如下: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建築物 1.45%~5.14% 1.45%~5.14% 1.45%~4.75%
運輸設備 2.44%~4.00% 1.45%~4.00% 1.45%~4.00%

(三)重要承租活動及條款

合併公司承租若干土地、建築物及運輸設備做為廠房、辦公室及辦公使用。租賃期間為 2~50 年。於租賃期間終止時,合併公司對所租賃之土地、建築物及運輸設備並無優惠承購權,並約定未經出租人同意,合併公司不得將租賃標的之全部或一部轉租或轉讓。

(四)其他租賃資訊

| | 11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 | 短期租賃費用 | $ 1,542 | $ 946 | $ 2,235 | $ 1,641 | |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 | ($ 12,872) | ($ 6,467) |

合併公司選擇對符合短期租賃之運輸設備及建築物租賃適用認列之豁免,不對該等租賃認列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六、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主要係電腦軟體,除認列攤銷費用外,合併公司之無形資產於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並未發生重大增添、處分及減損情形。攤銷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1至10年計提。

依功能別彙總攤銷費用:

| | 11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 | 營業成本 | $ 294 | $ 20 | $ 588 | $ 40 | | 推銷費用 | 14 | 13 | 27 | 26 | | 管理費用 | 856 | 356 | 1,691 | 701 | | 研發費用 | 1,281 | 490 | 2,555 | 969 | | | $ 2,445 | $ 879 | $ 4,861 | $ 1,736 |


十七、借款

(一)短期借款(113年12月31日:無)

114年6月30日 113年6月30日
擔保借款
銀行借款(附註三一) $ 23,440 $ -
無擔保借款
信用額度借款 470,000 250,000
$ 493,440 $ 250,000

銀行借款之利率於114年及113年6月30日分別為 1.90%~5.20% 及 1.93%~1.98% 。

(二)長期借款(114年6月30日及113年12月31日:無)

113年6月30日
擔保借款 $ 418,000
減:列為1年內到期部分 -
長期借款 $ 418,000

合併公司為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與原銀行簽訂中長期授信合約,借款期間為109年11月至116年11月,已於113年3月提前償還全數借款。另與另一銀行簽訂中長期授信合約,借款期間為113年5月至128年5月,已於113年11月提前償還全數借款。截至113年6月30日止,有效年利率為 1.95% ,按月繳息,本金償還寬限期為2年。寬限期滿後,以每個月為一期,共分156期,按月本息平均攤還。並提供房屋及建築物作為擔保品(請參閱附註十四及三一)。

合併公司部分借款約定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負債比率及淨值不低於特定比率,如有不符情形,須向銀行提報改善措施。截至114年6月30日止,合併公司尚無違反上述各項財務比率之情事。

十八、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應付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 - $ - $ 66
非因營業而發生 152,913 6 114,222
$ 152,913 $ 6 $ 114,288
應付帳款
因營業而發生 $ 318,104 $ 297,045 $ 271,438

應付帳款之平均賒帳期間為 60 天至 90 天,合併公司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於預先約定之信用期限內償還。

十九、其他負債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其他應付款
應付佣金 $1,429,011 $1,027,267 $ 297,607
應付現金股利 653,602 - 158,760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217,500 150,000 70,500
應付薪資及獎金 210,973 327,637 131,548
其 他 177,747 118,696 125,401
$2,688,833 $1,623,600 $ 783,816
其他流動負債
退款負債 $ 55,265 $ 55,605 $ 50,900
合約負債(附註二三) 9,562 7,470 7,796
其 他 6,122 5,153 5,380
$ 70,949 $ 68,228 $ 64,076

二十、應付公司債(113年6月30日:無)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 999,900 $1,000,000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 53,609) ( 64,560)
$ 946,291 $ 935,440

合併公司於113年11月11日按面額 100.5%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總數為10,000張,票面利率為 0%,發行期間三年,發行總金額1,005,000仟元,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每股491.3元,持有人得於114年2月12日至116年11月11日止,依規定請求轉換為合併公司普通股股票。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3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40日止,若合併公司普通股股票在集中市場收盤價格連續30個營業日超過當時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達 30%(含)時,本公司得於其後30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全部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面額之 10%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全部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 23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 2 年之日為持有人提前賣回本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 40 日內以書面通知,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此可轉換公司債包括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權益組成部分於權益項下以資本公積一認股權表達。負債組成部分原始認列之有效利率為 2.36%。

發行價款(減除交易成本 5,410 仟元) $ 999,590 賣/贖回權衍生工具 400 權益組成部分(減除分攤至權益之交易成本 365 仟元) (-67,534) 發行日負債組成部分(減除分攤至負債之交易成本 5,045 仟元) $ 932,456

主契約債務工具之變動如下:

|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期初負債組成部分 | $ 935,440 | | 當期以有效利率計算之利息 | 10,945 | | 應付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 ( 94) | | 期末負債組成部分 | $ 946,291 |

賣/贖回權衍生工具之變動如下:

|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期初餘額 | $ 3,700 | | 公允價值變動損失 | ( 3,400) | | 期末餘額 | $ 300 |

權益組成部分之轉換權(資本公積項下)之變動如下:

|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期初餘額 | $ 67,534 | | 應付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 ( 7) | | 期末餘額 | $ 67,527 |

截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已行使轉換權之債券面額為 100 仟元,計換得本公司普通股計 203 股。

  • 24 -

二一、退職後福利計畫

114年及1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與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認列之確定福利計畫相關退休金費用係以113年及112年12月31日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計算,金額分別為24仟元、110仟元、77仟元及240仟元。

二二、權益

(一)普通股股本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額定股數(仟股) 180,000 180,000 180,000
額定股本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仟股) 76,000 76,000 $ 75,600
已發行股本 $ 760,002 $ 760,000 $ 756,000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於112年11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3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並以每股新台幣57元溢價發行,增資後實收股本為756,000仟元,增資基準日為113年3月5日,並於113年3月29日完成變更登記。

本公司於113年9月20日經董事會於金管會核准額度內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4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增資後實收股本為760,000仟元。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資訊請參閱附註二八。

本公司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因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行使轉換權而新增發行普通股為203股。

  • 25 -

(二)資本公積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1)
股票發行溢價 $ 672,108 $ 672,009 $ 672,009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2)
行使歸入權 10 10 10
資本公積-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24,566 24,566 1,062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40,543 140,543 -
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 67,527 67,534 -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3) 13,036 13,036 13,036
$ 917,790 $ 917,698 $ 686,117
  1.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2. 此類資本公積僅得用以彌補虧損。
  3. 此類資本公積係本公司未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時,因子公司權益變動認列之權益交易影響數,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三)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章程規定之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政策,參閱附註二四之(七)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 26 -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以股東權益為最大依歸,並考量目前及未來所處之產業狀況、成長階段、未來財務規劃、資金需求及滿足股東現金規劃等因素,在平衡股利之原則下,股東現金紅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數之 10%,實際發放金額仍以股東會決議發放金額為準。

本公司於公司章程明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 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本公司 113 及 112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106,683 $ 10,091
特別盈餘公積 ($ 66,274) ($ 35,615)
現金股利 $ 653,602 $ 158,760
每股現金股利(元) $ 8.6 $ 2.1

上述現金股利已分別於 114 年 3 月 7 日及 113 年 5 月 8 日董事會決議分配,其餘盈餘分配項目亦分別 114 年 5 月 28 日及 113 年 6 月 18 日股東常會決議。

(四)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分派盈餘時,應就報導期間結束日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已提列數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分派盈餘。

(五)其他權益項目

  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自其功能性貨幣換算為本公司表達貨幣(即新台幣)所產生之相關兌換差額,係直接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7 -

  • 28 -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期初餘額 | $ 49,050 | $ 15,548 | | 當期產生 | | | | 未實現損益 | | | | 權益工具 | 91,070 | 19,865 | | 處分權益工具累計損益 | | | | 移轉至保留盈餘 | - | ( 8,938) | | 期末餘額 | $ 140,120 | $ 26,475 |

  1. 員工未賺得酬勞(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無)

本公司股東會於113年6月18日決議發放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說明參閱附註二八。

|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期初餘額 | ($118,058) | | 認列股份基礎給付費用 | 35,370 | | 期末餘額 | ($ 82,688) |

(六) 庫藏股票

本公司於114年4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庫藏股,其目的係為轉讓股份予員工,買回期間為114年4月14日至6月10日。本公司已買回200仟股,買回總成本共計66,481仟元。

| 收 回 原 因 | 轉讓股份 予員工(仟股) | | --- | --- | | 114年1月1日股數 | - | | 本期增加 | 200 | | 114年6月30日股數 | 200 |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亦不得享有股利之分派及表決權等權利。


二三、營業收入

合約餘額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113年1月1日
合約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9,562 $ 7,470 $ 7,796 $ 10,585

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來自滿足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二四、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一)利息收入

| | 11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 | 銀行存款 | $ 20,017 | $ 6,704 | $ 37,948 | $ 14,228 | | 其他 | 2,094 | - | 4,002 | - | | | $ 22,111 | $ 6,704 | $ 41,950 | $ 14,228 |

(二)其他收入

| | 11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 | 補助收入 | $ 443 | $ 1 | $ 465 | $ 47 | | 其他 | 613 | 836 | 953 | 946 | | | $ 1,056 | $ 837 | $ 1,418 | $ 993 |

(三)其他利益及損失

| | 11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 858) | ($ 36) | ($ 2,638) | ($ 363) | |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 503,685) | 30,258 | ( 444,555) | 66,425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利益(損失) | 2,300 | - | ( 3,400) | - | | 其他 | 658 | ( 53) | 605 | ( 79) | | | ($ 501,585) | $ 30,169 | ($ 449,988) | $ 65,983 |

(四)財務成本

| | 11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 | 銀行借款利息 | $ 2,744 | $ 2,468 | $ 3,328 | $ 6,046 | | 可轉換公司債之利息 | 5,477 | - | 10,945 | - | | 租賃負債之利息 | 1,329 | 75 | 2,977 | 159 | | | $ 9,550 | $ 2,543 | $ 17,250 | $ 6,205 |

  • 29 -

(五)折舊及攤銷

| | 11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17,955 | $ 17,060 | $ 33,913 | $ 34,585 | | 使用權資產 | 4,769 | 2,385 | 10,090 | 4,858 | | 無形資產 | 2,445 | 879 | 4,861 | 1,736 | | | $ 25,169 | $ 20,324 | $ 48,864 | $ 41,179 | |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 | | 營業成本 | $ 14,830 | $ 13,054 | $ 27,424 | $ 26,406 | | 營業費用 | 7,894 | 6,391 | 16,579 | 13,037 | | | $ 22,724 | $ 19,445 | $ 44,003 | $ 39,443 | |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 | | 營業成本 | $ 294 | $ 20 | $ 588 | $ 40 | | 營業費用 | 2,151 | 859 | 4,273 | 1,696 | | | $ 2,445 | $ 879 | $ 4,861 | $ 1,736 |

(六)員工福利費用

| | 11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 | 退職後福利(附註二一) | | | | | | 確定提撥計畫 | $ 8,892 | $ 7,942 | $ 16,675 | $ 14,660 | | 確定福利計畫 | 24 | 110 | 77 | 240 | | | 8,916 | 8,052 | 16,752 | 14,900 | | 保險費用 | 14,253 | 12,652 | 34,254 | 24,943 | | 董事酬金 | 6,088 | 7,316 | 15,620 | 11,048 | | 其他員工福利 | 326,468 | 246,687 | 615,585 | 423,381 | |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 355,725 | $ 274,707 | $ 682,211 | $ 474,272 | | 依功能別彙總 | | | | | | 營業成本 | $ 188,375 | $ 134,426 | $ 341,961 | $ 242,314 | | 營業費用 | 167,350 | 140,281 | 340,250 | 231,958 | | | $ 355,725 | $ 274,707 | $ 682,211 | $ 474,272 |

(七)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不低於 5%及不高於 5%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依113年8月證券交易法之修正,本公司已於114年股東會決議通過修正章程,訂明以當年度提撥之員工酬勞數額之不低於 10%為基層員工酬勞。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6月31日佔列之員工酬勞(含基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如下:


估列比例

|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員工酬勞 | 7.14% | 7.41% | | 董事酬勞 | 1.95% | 2.00% |

金額

| | 11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 | 員工酬勞 | $ 20,000 | $ 24,900 | $ 53,000 | $ 37,000 | | 董事酬勞 | $ 5,500 | $ 6,800 | $ 14,500 | $ 10,000 |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13 及 112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別於 114 年 3 月 7 日及 113 年 3 月 14 日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員工酬勞 $ 113,000 $ 18,000
董事酬勞 $ 37,000 $ 5,500

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尚待配發。

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112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八) 外幣兌換損益

| | 11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 |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 70,411 | $ 35,678 | $ 146,441 | $ 72,622 | |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 574,096 ) | ( 5,420 ) | ( 590,996 ) | ( 6,197 ) | | 淨(損失)利益 | ($ 503,685 ) | $ 30,258 | ($ 444,555 ) | $ 66,425 |


二五、所得税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 | 11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 | 當期所得稅 | | | | | | 本期產生者 | $ 93,290 | $ 123,820 | $ 222,665 | $ 175,371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 | - | 18,641 | - |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141 | ( 1,134 ) | ( 7,325 ) | ( 6,875 ) | | | 93,431 | 122,686 | 233,981 | 168,496 | | 遞延所得稅 | | | | | | 本期產生者 | 8,082 | ( 21,201 ) | ( 12,917 ) | ( 27,162 )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 101,513 | $ 101,485 | $ 221,064 | $ 141,334 |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 | 11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 | 遞延所得稅 | | | | | | 當期產生 | |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 3,649) | $ - | ($ 3,649) | $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0,579 | ( 1,242 ) | 26,347 | ( 7,044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 26,930 | ($ 1,242 ) | $ 22,698 | ($ 7,044 ) |

(三)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截至 112 年度以前之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六、每股盈餘

單位:每股元

| | 11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2.60 | $ 3.27 | $ 6.85 | $ 5.07 | | 稀釋每股盈餘 | $ 2.54 | $ 3.27 | $ 6.79 | $ 5.05 |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期淨利

| | 11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 | 用以計算基本及稀釋每股 盈餘之淨利 | $ 195,802 | $ 247,463 | $ 517,504 | $ 366,388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 | | | | | | 可轉換公司債稅後利息 | 4,382 | - | 8,756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評價(利益)損失 | ( 2,300 ) | - | 3,400 | -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 淨利 | $ 197,884 | $ 247,463 | $ 529,660 | $ 366,388 |

股數

| | 11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單位:仟股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 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 75,447 | 75,600 | 75,523 | 72,330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 | | | | | | 員工酬勞 | 114 | 110 | 196 | 164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219 | - | 219 | - | | 可轉換公司債 | 2,036 | - | 2,036 | -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 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 77,816 | 75,710 | 77,974 | 72,494 |

若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七、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合併公司資本結構係由合併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 33 -

合併公司主要管理階層定期重新檢視集團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合併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支付股利及發行新債或償付舊債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二八、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一) 員工認股權計畫

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給與日係以確認員工認購股數之日為準,本公司以給與日所給與權益商品之公平價值為基礎衡量所取得勞務之公平價值,合併公司於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認列員工酬勞成本及資本公積22,320仟元。

(二)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本公司於113年6月18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400仟股,採有償發行,經金管會於113年8月9日申報生效,應於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分次發行。本公司於113年9月20日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400仟股,以每股新台幣10元為發行價格,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13年10月2日。

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1. 未達既得條件前,應全數交由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員工不得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轉讓、質押,或做其他方式之處分。
  2. 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表決權等,皆交由信託保管機構依契約執行之。
  3. 除前述限制外,員工認購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之其他權利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相關資訊如下:

單位:仟股數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期初及期末流通在外

股數

400


本公司於113年度給與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資訊如下:

給與日 給與日每股 給與數量
公允價值(元) (仟股) 既得期間
113年9月23日 $ 371.5 400 1~3年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既得條件為自認購員工權利新股起,屆滿一年、兩年及三年仍在職,並達成本公司需求之績效者,各年度可既得之股份比例分別為 30%、30% 及 40%。

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認列之酬勞成本為35,370仟元(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無)。

二九、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113年6月30日:無)

114年6月30日

帳面金額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合計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應付公司債 $946,291 $ - $ - $952,905 $952,905

113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合計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應付公司債 $935,440 $ - $ - $938,400 $938,400

(二)公允價值資訊-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114年6月30日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合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 - $ - $ 30,000 $ 30,000
衍生工具 - - 300 300
合 計 $ - $ - $ 30,300 $ 30,300

(接次頁)


(承前頁)

第 1 等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及興櫃股票 $ 448,060 $ - $ - $ 448,060
-國外未上市(櫃)股票 - - 85,581 85,581
合計 $ 448,060 $ - $ 85,581 $ 533,641

113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衍生工具 $ - $ - $ 3,700 $ 3,7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及興櫃股票 $ 28,413 $ - $ - $ 28,413
-國外未上市(櫃)股票 - - 397,581 397,581
合計 $ 28,413 $ - $ 397,581 $ 425,994

113 年 6 月 30 日

第 1 等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及興櫃股票 $ 33,157 $ - $ - $ 33,157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 - 15,602 15,602
-國外未上市(櫃)股票 - - 56,334 56,334
合計 $ 33,157 $ - $ 71,936 $ 105,093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無第 1 等級與第 2 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 36 -

  1. 金融工具以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計
可轉換公司債 衍生工具 權益工具
期初餘額 $ - $ 3,700 $ 397,581 $ 401,281
購買 30,000 - - 30,000
認列於損益(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 3,400 ) - ( 3,400 )
轉出第3等級 - - ( 312,000 ) ( 312,000 )
期末餘額 $ 30,000 $ 300 $ 85,581 $ 115,881

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期初餘額 $ 61,936
購買 10,000
期末餘額 $ 71,936
  1. 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1) 權益工具投資

未上市(櫃)股票投資之公允價值係以市場法之可類比公司法評價股權之公平價值。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為流動性折價及非控制權益折價,當流動性及非控制權益折價減少時,該等投資公允價值將會增加。

(2) 衍生工具

可轉換公司債贖回權及賣回權之公允價值決定係以二元樹可轉債評價模型計算決定之,評價模式所採用之重要參數如下:

114年6月30日
波動度 73.74%
無風險利率 1.2755%
風險折現率 2.0590%
流動性風險 5.47%

(3) 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國內可轉換公司債之公允價值係以市場法。市場法主要參考被投資公司近期籌資活動、同種類公司評價、市場狀況及其他經濟指標等。

(三) 金融工具之種類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註1) $5,349,482 $3,783,658 $2,458,88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0,300 3,70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工具投資 533,641 425,994 105,093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2) 3,517,506 2,378,454 1,476,734

註 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不含應收營業稅退稅款)及存出保證金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註 2:餘額係包含長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公司債及其他應付款(不含應付薪資及獎金、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及應付股利)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四)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工具投資、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借款、應付公司債及租賃負債。合併公司已依業務性質及風險程度與廣度執行適當之風險管理及控制作業。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合併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複核。合併公司並未以投機目的而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

  • 38 -

  1.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活動使合併公司主要承擔之市場風險為外幣匯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1))及利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2))。

合併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管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與進貨交易,因而使合併公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三。

敏感度分析

有關外幣匯率風險之敏感性分析,主要係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計算(主係美元項目)。當合併之功能性貨幣對美元升值/貶值 5% 時,合併公司於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稅前淨利將分別減少/增加233,130仟元及66,071仟元。

因前述之敏感度分析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暴險金額計算,故管理階層認為敏感度無法反映年中暴險情形。

(2)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因持有固定利率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故有利率變動之公允價值暴險;因持有浮動利率之金融資產,故有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暴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定期監控市場利率之變動,並採取適當風險控管機制,以因應市場利率變動所產生之風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1,580,316 $ 703,101 $ 371,592
-金融負債 1,558,918 1,072,531 679,944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2,325,668 2,073,089 1,007,290
  • 39 -

敏感度分析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合併公司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屬於浮動利率之金融資產為基礎進行計算。若利率增加50基點,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5,812仟元及2,518仟元,主係合併公司浮動利率資產產生暴險。

(3) 其他價格風險

合併公司因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該權益投資非持有供交易而係屬策略性投資,合併公司並未積極交易該等投資。此外,合併公司定期監督價格風險並評估何時須增加被避風險之避險部位。

由於合併公司受權益價格變動之影響不大,故無呈列敏感度分析。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及合併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合併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合併公司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記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合併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

除了本公司最大的客戶A公司外,合併公司並無對任何單一交易對方或任何一組具相似特性之交易對方有重大的信用暴險。於114年6月30日暨113年12月31日及6月30日止,總應收帳款來自前述客戶之比率分別為 56%、59% 及 18%。

  • 40 -

  1.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銀行融資額度以支應集團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

(1)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流動性

下表詳細說明合併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性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合併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編製。

114 年 6 月 30 日

要求即付或短於 1 年 1 至 5 年 5 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2,731,377 $ - $ -
租賃負債 19,067 131,181 -
固定利率工具 493,440 946,291 -
$ 3,243,884 $ 1,077,472 $ -

113 年 12 月 31 日

要求即付或短於 1 年 1 至 5 年 5 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1,443,014 $ - $ -
租賃負債 15,703 123,474 -
固定利率工具 - 935,440 -
$ 1,458,717 $ 1,058,914 $ -

113 年 6 月 30 日

要求即付或短於 1 年 1 至 5 年 5 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967,494 $ - $ -
租賃負債 7,819 6,460 -
固定利率工具 250,000 418,000 -
$ 1,225,313 $ 424,460 $ -
  • 41 -

(2) 融資額度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銀行未動用之融資額度如下: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銀行借款額度
— 未動用金額 $ 1,272,079 $ 1,653,218 $ 1,402,579

三十、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沖銷,故未揭露於本附註。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外,合併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 關係人名稱及其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

(二) 進貨

114年4月1日 113年4月1日 114年1月1日 113年1月1日
關係人類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關聯企業 $ 57 $ 34 $ 1,971 $ 3,345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因性質特殊,且其價格係屬議定,故無法與非關係人相互比較。

(三) 預付款項

關係人類別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關聯企業 $ - $ - $ 350

(四) 其他

114年4月1日 113年4月1日 114年1月1日 113年1月1日
關係人類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銷貨成本
關聯企業 $ - $ 230 $ - $ 460
營業費用
關聯企業 $ - $ 229 $ - $ 229
  • 42 -

(五)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 | 11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 ---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37,665 | $ 35,410 | $ 87,073 | $ 57,782 | | 退職後福利 | 235 | 233 | 468 | 497 | | | $ 37,900 | $ 35,643 | $ 87,541 | $ 58,279 |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三一、質抵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業經提供作為質押海關之保稅款與融資借款之擔保品(附註九及十四):

114年6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6月30日
質押定存單(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32,686 $ 3,343 $ 3,335
土地 664,140 664,140 664,140
房屋及建築物 145,131 147,416 149,700
$ 841,957 $ 814,899 $ 817,175

三二、重大未執行之合約承諾

本公司與B公司簽訂合作備忘錄,由B公司協助本公司銷售特定產品,本公司依約定比率支付佣金費用,合約有效期間至116年3月31日止。

三三、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合併公司各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日期 貨幣性項目 外幣 帳面金額 匯率
114年6月30日 金融資產 $ 153,369 $ 4,493,721 29.3000(美元:新台幣)
36,758 7,477 0.2034(日圓:新台幣)
32,131 941,447 7.1586(美元:人民幣)
5,769 23,613 4.0930(人民幣:新台幣)
292 10,013 24.6910(歐元:捷克幣)
金融負債 25,806 756,118 29.3000(美元:新台幣)
561 16,446 7.1586(美元:人民幣)

(接次頁)


(承前頁)

貨幣性項目 帳面金額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 86,393 $ 2,832,407 32.7850(美元:新台幣)
22,392 4,700 0.2099(日圓:新台幣)
23,484 769,920 7.1844(美元:人民幣)
5,703 26,011 4.5608(人民幣:新台幣)
176 6,021 25.2395(歐元:捷克幣)
金融負債 18,905 619,789 32.7850(美元:新台幣)
943 30,927 7.1844(美元:人民幣)
5,542 1,163 0.2099(日圓:新台幣)
113年6月30日 金融資產 39,311 1,275,648 32.4500(美元:新台幣)
84,187 16,981 0.2017(日圓:新台幣)
21,328 692,107 7.1268(美元:人民幣)
5,918 26,946 4.5532(人民幣:新台幣)
277 9,614 24.9919(歐元:捷克幣)
金融負債 19,562 634,778 32.4500(美元:新台幣)
356 11,561 7.1268(美元:人民幣)

合併公司於114年及1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與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幣兌換(損失)利益(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503,685)仟元、30,258仟元、(444,555)仟元及66,425仟元,由於外幣交易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別揭露兌換損益。

三四、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一)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附表二)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三)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四)
  6.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附表七)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五)


(三) 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六)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附表八)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三五、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之資訊,著重於每一交付或提供之產品種類。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包括高頻連接器及光通訊兩部門。

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下:

部 門 收 入 部 門 利 益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1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13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光通訊 $ 4,548,684 $ 2,026,091 $ 1,155,610 $ 430,502
高頻連接器 464,813 242,076 20,636 8,056
繼續營業單位總額 $ 5,013,497 $ 2,268,167 1,176,246 438,558
利息收入 41,950 14,228
其他收入 1,418 993
其他利益及損失 ( 449,988) 65,983
財務成本 ( 17,250) ( 6,20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14,819) ( 6,812)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737,557 $ 506,745

以上報導之收入係與外部客戶交易所產生。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並無部門間銷售。

部門利益係指各個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其他利益及損失及財務成本等。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合併公司因提供予營運決策者之部門別資訊未包含個別營運部門之資產,故部門別財務資訊亦未包含營運部門資產之衡量金額。

  • 46 -

光紅建聖殿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14年6月30日

附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編號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註1)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註3及4)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註5) 實際動支金額(註5)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盤高限額(註3)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 備註
公司名稱 關係(註1)
0 本公司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2 $ 702,929 $ 166,025 (USD5,000仟元) $ 146,500 (USD5,000仟元) $ 29,300 $ 146,500 4.17% $ 1,405,858 Y N N

註1: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 50% 之公司。 (3) 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 50% 之公司。 (4)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 90% 以上之公司間。 (5) 基於承攜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 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 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頂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2:母公司對單一子公司之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 20%。 註3:母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 40%。 註4:係按114年1至6月最高期中匯率計算。 註5:係按114年6月30日之匯率計算。

  • 47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

民國114年6月30日

附表二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備註
股數(仟股)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英屬開曼群島商業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非流動 1,250 $ 74,577 5.79% $ 74,577
芯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上 6,000 11,004 12.22% 11,004
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上 617 21,410 0.55% 21,410
棱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上 5,200 410,332 8.66% 410,332
英特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上 129 16,318 0.32% 16,318
波克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30,000 30,000

註 1:有價證券無質抵押情事。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金額達新台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係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備註
進(銷)貨 金額(註)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註) 佔總應收(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孫公司 進貨 $ 891,535
(USD 27,984 仟元) 48% T/T 90 天 ($ 669,164)
(USD 22,838 仟元) 68%

註: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沖銷。

  • 49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20%以上

民國114年6月30日

附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 | 關係 |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 週轉率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註2及3) | 提升 損失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處理方式 | | | |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669,164 (USD 22,838仟元) | - | $ - | - | $ 99,533 | 註1 |

註1:經評估無須提升備抵損失。 註2:期後係指114年7月1日至114年8月7日之期間。 註3: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沖銷。

  • 5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民國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附表五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註1) 期末持有(註1) 被投資公司本期(揚)益(註2) 本期認列之投資(揚)益(註2)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仟股) 比率% 帳面金額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C-Link Technology Inc. 薩摩亞群島 控股業務 $ 679,543 $ 679,543 21,417 100.00 $ 1,101,055 $ 220,335 $ 180,532 註4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Zconn Europe GmbH 德國 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等業務 185,143 185,143 - 100.00 74,907 利益 USD 89 仟元 2,842 註4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01,015 101,015 9,625 26.71 73,444 ( 46,944) ( 14,819) 註5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ZConn USA Inc. 美國 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買賣等業務 19,535 19,535 - 80.00 3,099 ( 5,056) ( 4,045) 註4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菲律賓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96,579 96,579 172,500 100.00 63,038 ( 21,314) ( 24,727) 註4
EC-Link Technology Inc. Light-Master Technology Inc. 薩摩亞群島 控股業務 670,296 670,296 - 100.00 1,124,109 220,334
EZconn Europe GmbH EZconn Czech a.s. 捷克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 65,609 65,609 - 100.00 80,374 利益 USD 6,916 仟元
EZconn Czech a.s.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捷克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及研發 13,912 13,912 - 100.00 7,550 ( 350)
(CZK 10,000 仟元) (CZK 10,000 仟元) (CZK 5,427 仟元) (揚失 CZK 251 仟元)

註1:係按114年6月30日之匯率計算。 註2:係按114年1月至6月平均匯率計算。 註3:大陸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六。 註4: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淨銷。 註5: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三說明。


光紅建聖殿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附表六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註3)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註3)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註3) 總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註4及6)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將收比例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4、6、7及8)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註3、6及8) 截至本期止 已匯回投資收益 (註2)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各種光纖及電纜連接器等 $ 439,500 (USD 15,000 仟元) (註1) $ 619,314 (USD 21,137 仟元) $ - $ - $ 619,314 (USD 21,137 仟元) $ 220,368 (利益 USD 6,917 仟元) 100% $ 220,334 (利益 USD 6,916 仟元) $ 1,121,620 (USD 38,281 仟元) $ 588,542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超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3)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註1及3)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超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619,314 (USD 21,137 仟元) $668,831 (USD 22,827 仟元) $2,109,251 (註5)

註1:係透過 100%轉投資之EC-Link Technology Ltd.再經由第三地區匯款投資大陸公司,含光聖寧波盈餘轉增資USD1,690仟元。 註2: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分別於107年11月、108年11月、109年9月、110年10月及112年8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發放現金旋利118,359仟元(人民幣27,301仟元)、81,943仟元(人民幣19,074仟元)、119,269仟元(人民幣28,528仟元)、117,566仟元(人民幣27,063仟元)及151,405仟元(人民幣34,201仟元),108年12月、110年3月及12月及112年8月再透過EC-Link Technology Ltd.全數匯回本公司。截至113年6月30日,累積已匯回588,542仟元。 註3:係按114年6月30日之匯率換算。 註4:係按114年1月至6月平均匯率換算。 註5:依據經濟部投審會「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之限額為本公司淨值或合併淨值之百分之六十,其較高者(合併淨值3,515,419×60%=2,109,251)。 註6:係按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7: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業已考量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利益之影響數。 註8: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淨銷。

  • 52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附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編號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目 | 金額 (註3)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註4) | | 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1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669,164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7.75% | | 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1 | 銷貨成本 | 891,535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17.78% | | 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EZconn Czech a.s. | 1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494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1% | | 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EZconn Czech a.s. | 1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216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0% | | 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EZconn Czech a.s. | 1 | 銷貨收入 | 703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1% | | 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1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12,452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14% | | 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1 | 銷貨收入 | 22,501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45% | | 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1 | 銷貨成本 | 19,088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38% | | 1 | EZconn Europe GmbH | EZconn Czech a.s. | 3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206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0% | | 1 | EZconn Europe GmbH | EZconn Czech a.s. | 3 | 其他收入 | 830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2% | | 2 | EZconn Czech a.s. |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 3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547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1% | | 2 | EZconn Czech a.s. |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 3 | 銷貨成本 | 2,746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5% | | 3 |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EZconn Czech a.s. | 3 | 銷貨收入 | 535 | 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 0.01%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 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沖銷。

註4: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相關資訊

民國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附表八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交易類型 進捐貸 價格 交易條件 應收(付)票據、帳款 未實現損益 備註
金額 百分比 付款條件 與一般交易之比較 金額 百分比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進貨 $ 891,535 48%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669,164) 68% $ 54,068

註: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沖銷。

  • 54 -

附件十八

11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股票代碼:6442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2及111年度

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8號13樓

電話:(02)2808-6333

  • 1 -

§目 錄§

財務報告 報紙
一、封 面 1 -
二、目 錄 2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3~6 -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7 -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8~9 -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10 -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11~12 -
八、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3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3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3~14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4~26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6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6~53 六~二六
(七)關係人交易 53~55 二七
(八)質抵押之資產 55 二八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
(十二)其 他 55~56 二九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6、58~61 三十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6、62 三十
3.大陸投資資訊 56~57、63~64 三十
4.主要股東資訊 57、65 三十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66~79 -
  • 2 -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016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016,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2 年及 111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2 年及 11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2 年及 111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2 年及 11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2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3 -

茲對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2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特定產品銷貨收入真實性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2 年度銷貨收入較民國 111 年度下降,惟於特定產品別之銷貨收入卻顯著增加,其銷貨收入認列之真實性將對本年度銷貨收入及財務績效產生重大影響,因是將特定產品別銷貨收入認列真實性考量為本年度之關鍵查核事項。

銷貨收入會計政策及銷貨收入之明細,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及二一。

本會計師對上述說明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銷貨交易相關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抽樣測試其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
  2. 取得全年度特定產品別之銷售交易明細,並抽選樣本檢視相關交易文件及表單是否符合銷貨政策。
  3. 取得本年度特定產品別之銷售交易明細執行細項測試。
  4. 檢視期後銷貨退回及折讓發生情形,暨期後收款是否有異常情形。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4 -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5 -

  1. 對於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2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陳俊宏 img-0.jpeg 陳俊宏

會計師 黃秀椿 img-1.jpeg 黃秀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0990031652 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14 日

  • 6 -

1

民國113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721,490 21 $ 721,481 2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 74,415 2 13,228 -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四及九) 1,155 - 3,175 -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及九) 403,200 12 553,692 16
1200 其他應收款-非關係人(附註四及九) 14,449 1 16,907 1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四及二七) - - 1,500 -
1310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 466,480 14 563,609 17
1410 預付款項 41,545 1 12,204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335 - 621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1,724,069 51 1,886,417 55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七) 89,386 3 30,077 1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八及二八) 2,309 - 2,284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一) 786,916 23 924,411 27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二、二七及二八) 382,051 11 399,797 12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三) 11,620 1 70,628 2
1780 麻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四) 2,524 - 2,836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三) 109,328 3 100,561 3
1915 預付設備款 706 - 878 -
1920 存出保證金 2,968 - 3,040 -
1995 預付房地款(附註十二) 280,000 8 -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1,667,808 49 1,534,512 45
1XXX 資產總計 $ 3,391,877 100 $ 3,420,929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五) $ 330,000 10 $ 330,000 10
2150 應付票據(附註十六) 6 - 26,488 1
2170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附註十六) 107,713 3 166,219 5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十六及二七) 226,628 7 171,609 5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七及二七) 316,066 9 241,713 7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36,310 1 50,969 2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及十八) - - 8,055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6,868 - 12,918 -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五及二八) 12,000 - 12,000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四、十七及二一) 52,917 2 55,938 2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1,088,508 32 1,075,909 32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五及二八) 206,000 6 218,000 6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7,906 1 31,044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5,192 - 59,253 2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四及十九) 33,545 1 44,472 1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252,643 8 352,769 10
2XXX 負債總計 1,341,151 40 1,428,678 42
權益(附註四及二十)
3110 普通股 663,000 19 693,000 20
3200 資本公積 225,635 7 234,872 7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76,278 8 243,893 7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17,072 4 117,072 3
3350 未分配盈餘 850,197 25 920,911 27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1,243,547 37 1,281,876 37
3400 其他權益 ( 81,456 ) ( 3 ) ( 106,644 ) ( 3 )
3500 庫藏股票 - - ( 110,853 ) ( 3 )
3XXX 權益總計 2,050,726 60 1,992,251 58
負債與權益總計 $ 3,391,877 100 $ 3,420,929 100

董事長:Chen, Steve

CHEN STEVE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產,不計算部分。

經理人:張英華

會計主管:莊國安

國安


光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個人資料庫表

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2年度 111年度
金額 % 金額 %
4100 銷貨收入淨額(附註四、二一及二七) $ 2,399,389 100 $ 2,610,978 100
5110 銷貨成本(附註十、十九、二二及二七) 1,644,065 68 1,883,350 72
5900 營業毛利 755,324 32 727,628 28
營業費用(附註九、十九、二二及二七)
6100 推銷費用 337,196 14 278,611 11
6200 管理費用 164,406 7 167,829 6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73,010 3 77,318 3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5,087) - ( 2,886)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569,525 24 520,872 20
6900 營業淨利 185,799 8 206,756 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四、十一及二二)
7100 利息收入 19,743 1 5,432 -
7010 其他收入 1,187 - 428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5,343 - 117,012 4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8,856 - 83,344 3
7050 利息費用 ( 12,594) - ( 9,394)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2,535 1 196,822 7
7900 稅前淨利 208,334 9 403,578 15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三) 40,292 2 81,913 3
8200 本年度淨利 168,042 7 321,665 12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2年度 111年度
金額 % 金額 %
8311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七、十九及二三)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5,581 - $ 3,072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41,309 2 ( 4,307)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9,168) ( 1) 84 -
8310 37,722 1 ( 1,151)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0,086) - 18,815 1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2,017 - ( 3,763)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9,653 1 13,901 1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97,695 8 $ 335,566 13
每股盈餘(附註二四)
9750 基 本 $ 2.53 $ 4.85
9850 稀 釋 $ 2.52 $ 4.8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Chen, Steve 經理人:張英華 會計主管:莊國安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股本(附註二十) 資本公積(附註二十) 保留盈餘(附註二十) 外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揭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合計 庫藏股票(附註二十) 權益總額
股數(仟股) 普通股股本 (附註二十) 法定盈餘公積
A1 111年1月1日餘額 69,300 $ 693,000 - 234,872 $ 233,370 $ 106,641 $ 697,571 $ 1,037,582 ($ 103,987) ($ 117,072) $ 110,853
110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10,523 - ( 10,523) - -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 - 10,431 ( 10,431) - - -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79,560) ( 79,560) - - - ( 79,5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變動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C7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 - - - ( 1,284) ( 1,284) - - - ( 1,284)
D1 111年度淨利 - - - - - 321,665 321,665 - - - 321,665
D3 111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2,458 2,458 15,052 ( 3,609) 11,443 13,901
D5 111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324,123 324,123 15,052 ( 3,609) 11,443 335,566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 1,015 1,015 - ( 1,015) ( 1,015) -
Z1 111年12月31日餘額 69,300 693,000 234,872 243,893 117,072 920,911 1,281,876 ( 88,935) ( 17,709) ( 106,644) 1,992,251
L3 庫藏股註銷 ( 3,000) ( 30,000) ( 9,247) - - ( 71,606) ( 71,606) - - - 110,853
C17 行使歸入權 - - 10 - - - - - - - 10
111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32,385 - ( 32,385) - - -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139,230) ( 139,230) - - - ( 139,230)
D1 112年度淨利 - - - - - 168,042 168,042 - - - 168,042
D3 112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4,465 4,465 ( 8,069) 33,257 25,188 29,653
D5 11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172,507 172,507 ( 8,069) 33,257 25,188 197,695
Z1 112年12月31日餘額 66,300 $ 663,000 $ 225,635 $ 276,278 $ 117,072 $ 850,197 $ 1,243,547 ($ 97,004) $ 15,548 ($ 81,456) $ 2,050,726

董事長:Chen, Steve

img-2.jpeg

經理人:張英華

信財之附註資本經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會計主管:莊國安


光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個人資產資產表

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2年度 111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00010 稅前淨利 $ 208,334 $ 403,578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47,373 48,344
A20200 攤銷費用 1,607 1,042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5,087) ( 2,886)
A20900 利息費用 12,594 9,394
A21200 利息收入 ( 19,743) ( 5,432)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 ( 8,856) ( 83,344)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732 ( 5)
A22900 租賃修改利益 ( 1,433) -
A23800 提列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39,491 15,105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 3,353 -
A29900 迴轉負債準備 ( 8,055) -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2,020 ( 390)
A31150 應收帳款 155,579 8,808
A31180 其他應收款-非關係人 4,154 ( 1,130)
A3119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500 ( 1,500)
A31200 存 貨 57,638 ( 177,196)
A31230 預付款項 ( 29,341) 22,689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714) 821
A32130 應付票據 ( 26,482) 25,399
A32150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 ( 58,506) ( 79,628)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55,019 55,295
A32180 其他應付款 74,201 70,747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3,021) ( 14,061)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5,346) ( 5,316)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497,011 290,334
A33100 收取之利息 18,047 4,557
A33200 收取之股利 151,405 -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2年度 111年度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12,395) ($ 9,420)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109,147) (49,881)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544,921 235,590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8,000) ( 10,000)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62,220) ( 15,412)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97,655 15,190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 30,000)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6,301) ( 36,914)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28 139
B03700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72 ( 214)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1,295) ( 2,706)
B07300 預付房地款增加 ( 280,000) -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80,061) ( 79,917)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1,460,000 2,692,025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1,460,000) ( 2,632,025)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12,000) -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13,631) ( 13,303)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39,230) ( 79,560)
C09900 行使歸入權 10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64,851) ( 32,863)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 9 122,810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721,481 598,671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721,490 $ 721,481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Chen, Steve 經理人:張英華 黃菲 會計主管:莊國安 國安 安防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 112 年及 11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 85 年 9 月 4 日奉經濟部核准成立,主要營業項目為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等業務。本公司股票自 104 年 7 月 14 日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於 113 年 3 月 14 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首次適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以下稱「IFRS 會計準則」)

本公司評估首次適用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將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二) 113 年適用之金管會認可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16 之修正「售後租回中之租賃負債」 2024 年 1 月 1 日(註2)
IAS 1 之修正「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2024 年 1 月 1 日
IAS 1 之修正「具合約條款之非流動負債」 2024 年 1 月 1 日
IAS 7 及 IFRS 7 之修正「供應商融資安排」 2024 年 1 月 1 日(註3)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註 2:賣方兼承租人應對初次適用 IFRS 16 日後簽訂之售後租回交易追溯適用 IFRS 16 之修正。

註 3:第一次適用本修正時,豁免部分揭露規定。

  • 13 -

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解釋之修正將不致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造成重大之影響。

(三)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 定
IFRS 17「保險合約」 2023 年 1 月 1 日
IFRS 17 之修正 2023 年 1 月 1 日
IFRS 17 之修正「初次適用 IFRS 17 及 IFRS 9-比較資訊」 2023 年 1 月 1 日
IAS 21 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2025 年 1 月 1 日(註2)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註 2:適用於 2025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首次適用該修正時,將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之保留盈餘。當本公司以非功能性貨幣作為表達貨幣時,將影響數調整首次適用日權益項下之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 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及按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認列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

  • 14 -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 3 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 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本公司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對投資子公司係採權益法處理。為使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本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權益與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本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權益相同,個體基礎與合併基礎下若干會計處理差異係調整「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份額」暨相關權益項目。

(三)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3.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 12 個月用以交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3.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負債。

(四) 外幣

本公司編製財務報告時,以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 15 -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五) 存 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在製品及製成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六)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對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投資。

  1. 投資子公司

子公司係指本公司具有控制之個體。

權益法下,投資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子公司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子公司其他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投資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 16 -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子公司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子公司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本公司對該子公司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係繼續按持股比例認列損失。

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於個體財務報告予以銷除。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司對子公司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1.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之企業。

本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取得成本超過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額且不得攤銷;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期損益。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本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一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合併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

  • 17 -

時,即停止認列進一步之損失。本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本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停止採用權益法,其對原關聯企業之保留權益以公允價值衡量,該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除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外,其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八)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

  • 18 -

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列報。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九)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基礎分攤至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個體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 19 -

(1) 衡量種類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A.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投資金融資產若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則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a. 係於某經營模式下持有,該模式之目的係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 b. 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有效利息法決定之總帳面金額減除任何減損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任何外幣兌換損益則認列於損益。

除下列兩種情況外,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計算:

a. 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利息收入係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 b. 非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但後續變成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應自信用減損後之次一報導期間起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利息收入。

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係指發行人或債務人已發生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債務人很有可能聲請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或由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3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 20 -

B.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且非企業合併收購者所認列或有對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中。於投資處分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於損益中,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含應收帳款)之減損損失。

應收帳款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其他金融資產係先評估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若未顯著增加,則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若已顯著增加,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預期信用損失係以發生違約之風險作為權重之加權平均信用損失。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代表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12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則代表金融工具於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本公司為內部信用風險管理目的,在不考量所持有擔保品之前提下,判定下列情況代表金融資產已發生違約:

A. 有內部或外部資訊顯示債務人已不可能清償債務。

B. 逾期超過 180 天,除非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顯示延後之違約基準更為適當。

  • 21 -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整體除列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1. 權益工具

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1.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十一) 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負債準備係以清償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折現值衡量。

於銷售合約下之保固義務係依管理階層對清償本公司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值,於相關商品認列收入時認列。

  • 22 -

(十二) 收入認列

本公司於客戶合約辨認履約義務後,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履約義務,並於滿足各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商品銷貨收入

商品銷貨收入來自光通訊產品及高頻連接器產品之銷售。由於光通訊產品及高頻連接器產品於起運時或運抵客戶指定地點時,客戶對商品已有訂定價格與使用之權利且負有再銷售之主要責任,並承擔商品陳舊過時風險,本公司係於該時點認列收入及應收帳款。

商品銷售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本公司基於歷史經驗及考量不同之合約條件,以估計可能發生之銷貨退回及折讓,據以認列退款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控制並未移轉,是以去料時不認列收入。

(十三) 租賃

本公司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

本公司為承租人

除適用認列豁免之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及短期租賃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其他租賃皆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使用權資產原始按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租賃開始日前支付之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租賃誘因、原始直接成本及復原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衡量,後續按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調整租賃負債之再衡量數。使用權資產係單獨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使用權資產採直線基礎自租賃開始日起至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

租賃負債原始按租賃給付之現值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

  • 23 -

後續,租賃負債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且利息費用係於租賃期間分攤。若租賃期間或用於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本公司再衡量租賃負債,並相對調整使用權資產,惟若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已減至零,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對於不以單獨租賃處理之租賃修改,因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負債再衡量係調減使用權資產,並認列租賃部分或全面終止之損益;因其他修改之租賃負債再衡量係調整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係單獨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十四)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十五)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1.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務成本及前期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 24 -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十六)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本公司依各所得稅申報轄區所制定之法規決定當期所得(損失),據以計算應付(可回收)之所得稅。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係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認列。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1.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 25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3.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 $ 499 $ 818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589,501 389,389
約當現金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
銀行定期存款 131,490 331,274
$ 721,490 $ 721,481
  • 26 -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0.001%~1.45% 0.001%~1.05%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 2.10%~5.62% 1.95%~4.80%

七、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非流動
國內投資
上市(櫃)股票
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7,450 $ -
未上市(櫃)股票
芯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602 14,000
33,052 14,000
國外投資
未上市(櫃)股票
Lightel Technologies Inc. 56,334 16,077
$ 89,386 $ 30,077

本公司依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國內外公司特別股及普通股,並預期透過長期投資獲利。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若將該等投資之短期公允價值波動列入損益,與前述長期投資規劃並不一致,因此選擇指定該等投資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於112年9月以現金增資之方式取得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因屬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而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於111年3月以現金增資之方式取得芯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因屬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而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27 -

八、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流動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一) $ 74,415 $ 13,228
非流動
質押定存單(二) $ 2,309 $ 2,284

(一) 截至 112 年及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原始到期日超過 3 個月之定期存款利率分別為年利率 2.40%~5.35% 及 2.40%。 (二) 截至 112 年及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質押定存單之市場利率分別為年利率 1.58% 及 1.20%。 (三)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質押之資訊,請參閱附註二八。

九、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1,238 $ 3,258
減:備抵損失 ( 83) ( 83)
$ 1,155 $ 3,175
因營業而發生 $ 1,155 $ 3,175
應收帳款(一)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500,136 $ 655,671
減:備抵損失 ( 96,936) ( 101,979)
$ 403,200 $ 553,692
其他應收款(二)
應收營業稅退稅款 $ 9,709 $ 14,299
應收利息 2,750 1,054
出售副產品及廢品 946 1,514
其他 1,044 40
$ 14,449 $ 16,907
  • 28 -

(一) 應收帳款

本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 30 天至 120 天,應收帳款不予計息。為減輕信用風險,本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信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本公司之信用風險已顯著減少。

本公司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使用準備矩陣計算,其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與現時財務狀況、產業經濟情勢及產業展望。

若有證據顯示交易對方面臨嚴重財務困難且本公司無法合理預期可回收金額,例如交易對方正進行清算,本公司直接沖銷相關應收帳款,惟仍會持續追索活動,因追索回收之金額則認列於損益。

本公司依準備矩陣衡量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如下:

112 年 12 月 31 日

中國 亞洲 美洲 歐洲 其他 合計
總帳面金額 $ 2,511 $ 223,186 $ 158,891 $ 19,076 $ 96,472 $ 500,136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2) ( 335) ( 79) ( 48) ( 96,472) ( 96,936)
攤銷後成本 $ 2,509 $ 222,851 $ 158,812 $ 19,028 $ - $ 403,200

111 年 12 月 31 日

中國 亞洲 美洲 歐洲 其他 合計
總帳面金額 $ 21,975 $ 363,382 $ 136,156 $ 32,896 $ 101,262 $ 655,671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22) ( 545) ( 68) ( 82) ( 101,262) ( 101,979)
攤銷後成本 $ 21,953 $ 362,837 $ 136,088 $ 32,814 $ - $ 553,692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30天以下 $ 139,299 $ 174,552
31~60天 111,748 147,213
61~90天 59,909 78,600
91~120天 69,127 76,988
121天以上 120,053 178,318
合計 $ 500,136 $ 655,671
  • 29 -

以上係以立帳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變動資訊如下:

112年度 111年度
年初餘額 $ 101,979 $ 94,610
加:本年度(迴轉)提列減損損失 ( 5,087) ( 2,886)
外幣換算差額 44 10,255
年底餘額 $ 96,936 $ 101,979

本公司之客戶 PCT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簡稱「PCT公司」)積欠本公司貨款,其於108年11月依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向美國法院聲請破產程序,並於109年6月向美國法院提起債務重整計畫;本公司、PCT公司、無擔保債權人委員會及其他債權人於110年3月簽訂和解條件書,破產法院於110年11月確認PCT公司提出依和解條件書修改之重整計畫,PCT公司已於110年12月償付首筆款項,並同意於十年內按期償付剩餘金額或選擇提早折現償付債務。本公司於以前年度已就應收PCT公司款項全數提列備抵損失,故於收到償付款時迴轉減損損失。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剩餘應收款項為美金3,131仟元(全數提列備抵損失)。

(二)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主要係應收營業稅退稅款、出售副產品之價款及應收利息。本公司於112年及111年12月31日之其他應收款均已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減損損失。

十、存貨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製成品 $ 210,584 $ 200,468
在製品 117,260 123,209
原物料 138,636 239,932
$ 466,480 $ 563,609
  • 30 -

112及111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1,644,065仟元及1,883,350仟元。112及111年度之銷貨成本包括提列存貨備抵跌價及呆滯損失分別為39,491仟元及15,105仟元。

十一、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投資子公司 $747,016 $867,998
投資關聯企業 39,900 56,413
$786,916 $924,411

(一)投資子公司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非上市(櫃)公司
EC-Link Technology
Inc. (EC-Link) $677,754 $782,345
EZconn Europe GmbH 69,262 85,653
$747,016 $867,998
子公司名稱 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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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EC-Link 100% 100%
EZconn Europe GmbH 100% 100%

112及111年度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損益份額,係依據各子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EC-Link及其轉投資子公司Light-Master Technology Inc.主要從事投資控股業務;EZconn Europe GmbH及其轉投資公司EZconn Czech a.s.及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主要營業項目分別為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及各種光通訊零組件研發及製造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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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資關聯企業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聖公司」) $ 39,900 $ 56,413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係採權益法衡量。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彙總資訊

| | 112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1年5月11日 (取得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本公司享有之份額 | | | | 本期淨損/綜合損益總額 | ($ 16,513) | ($ 3,318) |

本公司於111年5月以30,000仟元參與合聖公司現金增資,持股比例增加至 26.45%,取得對該公司重大影響。

本公司於111年12月末按持股比例認購合聖公司現金增資股權,致持股比例由 31.86% 下降至 29.52%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本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係按關聯企業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

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服具設備 運動設備 辦公設備 雜項設備 合計
成本
111年1月1日餘額 $ 126,000 $ 149,026 $ 388,412 $ 38,866 $ 460 $ 20,575 $ 89,665 $ 813,004
增添 - - 12,279 1,780 - 1,714 2,528 18,301
處分 - - (7,577) (772) - - (466) (8,815)
內部移轉 - - 14,653 87 - 2,520 4,564 21,824
111年12月31日餘額 126,000 149,026 407,767 39,961 460 24,809 96,291 844,314
增添 - - 8,350 516 - - 1,721 10,587
處分 - - (3,840) (4,326) - (91) - (8,257)
內部移轉 - - 5,585 - - - 254 5,839
112年12月31日餘額 $ 126,000 $ 149,026 $ 417,862 $ 36,151 $ 460 $ 24,718 $ 98,266 $ 852,483
累計折舊及風險
111年1月1日餘額 $ - $ 10,706 $ 301,842 $ 35,379 $ 453 $ 18,495 $ 51,898 $ 418,773
折舊費用 - 3,577 18,836 2,032 7 1,513 8,460 34,425
處分 - - (7,577) (638) - - (466) (8,681)
111年12月31日餘額 - 14,283 313,101 36,773 460 20,008 59,892 444,517
折舊費用 - 3,577 19,290 1,653 - 1,691 7,201 33,412
處分 - - (3,080) (4,326) - (91) - (7,497)
112年12月31日餘額 $ - $ 17,860 $ 329,311 $ 34,100 $ 460 $ 21,608 $ 67,093 $ 470,432
111年12月31日淨額 $ 126,000 $ 134,743 $ 94,666 $ 3,188 $ - $ 4,801 $ 36,399 $ 399,797
112年12月31日淨額 $ 126,000 $ 131,166 $ 88,551 $ 2,051 $ - $ 3,110 $ 31,173 $ 382,051

本公司為因應經營所需及長遠之發展及規劃,於112年12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購置承租之土地及廠房,合約總金額為5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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仟元。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支付第一、二期合約款項280,000仟元,帳列預付房地款,於113年1月完成所有權移轉並支付剩餘280,000仟元之合約款項。

除認列折舊外,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112及111年度並未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房屋及建築 4及40年
機器設備 2至10年
模具設備 2年
運輸設備 5年
辦公設備 3、5及10年
雜項設備 2、3、5、8及10年

設定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二八。

十三、租賃協議

(一)使用權資產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建築物 $ 9,993 $ 70,132
運輸設備 1,627 496
$ 11,620 $ 70,628
112年度 111年度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 3,315 $ 6,337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建築物 $ 13,338 $ 13,231
運輸設備 623 688
$ 13,961 $ 13,919

(二)租賃負債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流動 $ 6,868 $ 12,918
非流動 $ 5,192 $ 59,253

租賃負債之折現率區間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建築物 1.45%~2.30% 1.45%~2.17%
運輸設備 1.45%~2.46% 1.45%~2.11%

(三) 重要承租活動及條款

本公司亦承租若干建築物及運輸設備做為廠房、辦公室及辦公使用,租賃期間為 2~10 年。於租賃期間終止時,本公司對所租賃之建築物及運輸設備並無優惠承購權,並約定未經出租人同意,本公司不得將租賃標的之全部或一部轉租或轉讓。

(四)其他租賃資訊

112年度 111年度
短期租賃費用 $ 637 $ 464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15,317) ($ 14,961)

本公司選擇對符合短期租賃之運輸設備及建築物租賃適用認列之豁免,不對該等租賃認列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四、無形資產

電腦款
成本 累計攤銷 淨額
111年1月1日餘額 $ 3,199 $ 2,027 $ 1,172
單獨取得/攤銷費用 2,706 1,042
處分 ( 462) ( 462)
111年12月31日餘額 5,443 2,607 $ 2,836
單獨取得/攤銷費用 1,295 1,607
處分 ( 3,268) ( 3,268)
112年12月31日餘額 $ 3,470 $ 946 $ 2,524

上述無形資產係以直線基礎按1至5年計提攤銷費用。

依功能別彙總攤銷費用:

112年度 111年度
營業成本 $ 20 $ 35
推銷費用 34 5
管理費用 937 404
研究發展費用 616 598
$ 1,607 $ 1,042

十五、借款

(一)短期借款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無擔保借款
信用額度借款 $ 330,000 $ 330,000

銀行信用額度借款之利率於112年及111年12月31日分別為 1.800%~1.930% 及 1.785%~1.950% 。

(二)長期借款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
銀行借款 $ 218,000 $ 230,000
減:列為1年內到期部分 ( 12,000) ( 12,000)
長期借款 $ 206,000 $ 218,000

本公司為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與銀行簽訂中長期授信合約,借款期間為109年11月至116年11月。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有效年利率為 2.35%~2.40%,按月繳息,本金償還寬限期為2年,自首次動用屆滿兩年之日為第一期,每半年償還新台幣6,000仟元,其餘到期一次付清,並提供房屋及建築物作為擔保品(請參閱附註十二及二八)。

本公司部分借款約定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負債比率及淨值不低於特定比率,如有不符情形,須向銀行提報改善措施。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無違反上述各項財務比率之情事。

十六、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 - $ 8
非因營業而發生 6 26,480
$ 6 $ 26,488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因營業而發生 $ 334,341 $ 337,828

應付帳款之平均賒帳期間為60天至90天,本公司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於預先約定之信用期限內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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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負債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
應付佣金 $ 142,696 $ 53,687
應付薪資及獎金 100,345 106,076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23,500 39,000
應付勞務費 6,880 3,563
應付保險費 6,386 4,816
應付設備款 3,856 3,903
其 他 32,403 30,668
$ 316,066 $ 241,713
其他流動負債
退款負債 $ 48,809 $ 48,929
合約負債(附註二一) 963 4,243
其 他 3,145 2,766
$ 52,917 $ 55,938

十八、負債準備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流 動
保 固 $ - $ 8,055

保固負債準備係依銷售商品合約約定估計。

十九、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二)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 6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之一定比率提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於次年度 3 月底前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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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撥其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列入個體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04,587 $ 110,451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71,042) ( 65,979)
淨確定福利負債 $ 33,545 $ 44,472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 福利負債 | | --- | --- | --- | --- | | 112年1月1日 | $ 110,451 | ($ 65,979) | $ 44,472 | | 服務成本 |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85 | - | 85 | | 利息費用(收入) | 1,519 | ( 950) | 569 | | 認列於損益 | 1,604 | ( 950) | 654 | | 再衡量數 | |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453) | ( 453) | |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動 | 1,053 | - | 1,053 | |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 ( 6,181) | - | ( 6,181)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5,128) | ( 453) | ( 5,581) | | 雇主提撥 | - | ( 6,000) | ( 6,000) | | 福利支付 | ( 2,340) | 2,340 | - | | 112年12月31日 | $ 104,587 | ($ 71,042) | $ 33,545 | | 111年1月1日 | $ 110,897 | ($ 58,037) | $ 52,860 | | 服務成本 |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120 | - | 120 | | 利息費用(收入) | 554 | ( 305) | 249 | | 認列於損益 | 674 | ( 305) | 369 | | 再衡量數 | |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4,509) | ( 4,509) | |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動 | ( 8,740) | - | ( 8,740) | |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 10,177 | - | 10,177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437 | ( 4,509) | ( 3,072) | | 雇主提撥 | - | ( 5,685) | ( 5,685) | | 福利支付 | ( 2,557) | 2,557 | - | | 111年12月31日 | $ 110,451 | ($ 65,979) | $ 44,472 |


確定福利計畫認列於損益之金額依功能別彙總如下:

依功能別彙總 112年度 111年度
營業成本 $ 487 $ 277
推銷費用 33 18
管理費用 73 36
研究發展費用 61 38
$ 654 $ 369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2.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3.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設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250% 1.375%
薪資預期增加率 2.250% 2.250%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折現率
增加 0.25% ($ 2,088) ($ 2,301)
減少 0.25% $ 2,159 $ 2,385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 0.25% $ 2,100 $ 2,322
減少 0.25% ($ 2,042) ($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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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 6,135 $ 6,135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8.1年 8.5年

二十、權益

(一)普通股股本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180,000 180,000
額定股本 $1,800,000 $1,8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66,300 69,300
已發行股本 $ 663,000 $ 693,000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於112年3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庫藏股3,000仟股,業經主管機關核准並完成變更登記程序。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於112年11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9,300仟股,發行價格為每股57元,現金增資股款總計530,100仟元,本公司已於113年3月5日(現金增資基準日)收定股款。

(二)資本公積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1)
股票發行溢價 $204,353 $213,6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 8,236 8,236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2)
行使歸入權 10 -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3)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
動數 13,036 13,036
$225,635 $234,872

  1.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2. 此類資本公積係公司行使歸入權轉入之金額,僅得用以彌補虧損。
  3. 此類資本公積係本公司未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時,因子公司權益變動認列之權益交易影響數,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章程規定之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政策,參閱附註二二之(七)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以股東權益為最大依歸,並考量目前及未來所處之產業狀況、成長階段、未來財務規劃、資金需求及滿足股東現金規劃等因素,在平衡股利之原則下,股東現金紅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數之 10%,實際發放金額仍以股東會決議發放金額為準。

本公司於公司章程明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 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本公司 111 及 110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111年度 110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32,385 $ 10,523
特別盈餘公積 $ - $ 10,431
現金股利 $ 139,230 $ 79,560
每股現金股利(元) $ 2.1 $ 1.2

上述現金股利已分別於112年3月14日及111年3月24日董事會決議分配,其餘盈餘分配項目亦分別於112年6月6日及111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

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113年5月8日召開董事會決議。

(四)特別盈餘公積

因國外營運機構(包括子公司)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於分派盈餘時,應就報導期間結束日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已提列數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分派盈餘。

(五)其他權益項目

  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自其功能性貨幣換算為本公司表達貨幣(即新台幣)所產生之相關兌換差額,係直接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112年度 111年度
年初餘額 ($ 17,709) ($ 13,085)
當年度產生
未實現損益
權益工具 33,257 ( 3,609)
處分利益移轉至保留盈餘(附註七) - ( 1,015)
年底餘額 $ 15,548 ($ 17,709)

(六)庫藏股票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於109年1月20日經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買回期間為109年1月21日至3月20日,買回股數為3,000仟股。本公司已於109年3月全數執行完畢,買回總成本共計110,853仟元。

單位:仟股數


| 項 目 | 112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1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年初股數 | 3,000 | 3,000 | | 本年度註銷 | ( 3,000) | - | | 年底股數 | - | 3,000 |

本公司依法辦理註銷逾期未轉讓予員工之庫藏股,於 112 年 3 月經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 30,000 仟元,註銷已發行股份 3,000 仟股,減資基準日為 112 年 3 月 20 日。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亦不得享有股利之分派及表決權等權利。

二一、營業收入

(一)客戶合約收入之說明及細分資訊

112年度 111年度
光通訊 $1,809,409 $1,749,464
高頻連接器 589,980 861,514
$2,399,389 $2,610,978

客戶合約之說明請參閱附註四。

(二)合約餘額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111年1月1日
合約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963 $ 4,243 $ 20,150

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來自滿足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二二、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一)利息收入

112年度 111年度
銀行存款 $ 18,728 $ 5,416
附買回債券 985 -
其 他 30 16
$ 19,743 $ 5,432
  • 42 -

(二)其他收入

112年度 111年度
其 他 $ 1,187 $ 428

(三)其他利益及損失

112年度 111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 732) $ 5
淨外幣兌換利益 4,642 117,009
租賃修改利益 1,433 -
其 他 - ( 2)
$ 5,343 $ 117,012

(四)財務成本

112年度 111年度
銀行借款之利息 $ 11,545 $ 8,200
租賃負債之利息 1,049 1,194
$ 12,594 $ 9,394

(五)折舊及攤銷

112年度 111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3,412 $ 34,425
使用權資產 13,961 13,919
無形資產 1,607 1,042
合 計 $ 48,980 $ 49,386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32,064 $ 30,335
營業費用 15,309 18,009
$ 47,373 $ 48,344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20 $ 35
營業費用 1,587 1,007
$ 1,607 $ 1,042
  • 43 -

(六)員工福利費用

112年度 111年度
退職後福利(附註十九)
確定提撥計畫 $ 11,703 $ 11,771
確定福利計畫 654 369
12,357 12,140
保險費用 31,760 29,196
董事酬金 7,936 10,624
其他員工福利 328,361 353,530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380,414 $ 405,489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200,194 $ 215,050
營業費用 180,220 190,439
$ 380,414 $ 405,489

(七)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不低於 5% 及不高於 5% 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112及111年度佔列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別於113年3月14日及112年3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佔列比例

112年度 111年度
員工酬勞 7.76% 6.78%
董事酬勞 2.37% 2.03%

金額

112年度 111年度
現金 現金
員工酬勞 $ 18,000 $ 30,000
董事酬勞 5,500 9,000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11及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111及110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 44 -

有關本公司 112 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八)外幣兌換損益

112年度 111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106,246 $ 213,811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101,604 ) ( 96,802 )
淨利益 $ 4,642 $ 117,009

二三、所得税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12年度 111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69,097 $ 75,161
未分配盈餘加徵 6,571 236
以前年度之調整 3,680 298
79,348 75,695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8,775 ) 6,218
子公司盈餘匯回之遞延
所得稅影響數 ( 30,281 ) -
( 39,056 ) 6,218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40,292 $ 81,913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12年度 111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208,334 $ 403,578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費用 $ 41,667 $ 80,716
稅上調整之費損 3,302 663
子公司盈餘匯回 ( 14,694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6,571 236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於本年度之調整 3,680 298
其他 ( 234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40,292 $ 81,913
  • 45 -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12年度 111年度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017 ($ 3,763)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8,052) 698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 1,116) ( 614)
($ 7,151) ($ 3,679)

(三)本期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所得稅 $ 36,310 $ 50,969

(四)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12年度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備抵損失 $ 20,593 ($ 702) $ - $ 19,891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24,092 7,898 - 31,990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11,731 ( 1,070) ( 1,116) 9,545
負債準備 1,611 ( 1,611) - -
退款負債 9,786 ( 24) - 9,762
應付休假給付 2,359 ( 69) - 2,290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8,445 - 2,017 10,46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428 - ( 4,428) -
未實現兌換損失 - 3,571 - 3,571
其 他 17,516 4,301 - 21,817
$ 100,561 $ 12,294 ($ 3,527) $ 109,328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29,488 ($ 25,206) $ - $ 4,282
未實現兌換利益 1,556 ( 1,556)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3,624 3,624
$ 31,044 ($ 26,762) $ 3,624 $ 7,906
  • 46 -

111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暫時性差異
備抵損失 $ 21,174 ($ 581) $ - $ 20,593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21,071 3,021 - 24,092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13,408 ( 1,063 ) ( 614 ) 11,731
負債準備 1,611 - - 1,611
退款負債 9,454 332 - 9,786
應付休假給付 2,243 116 - 2,359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12,208 - ( 3,763 ) 8,44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730 - 698 4,428
其他 7,456 10,060 - 17,516
$ 92,355 $ 11,885 ($ 3,679 ) $ 100,561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2,156 $ 17,332 $ - $ 29,488
未實現兌換利益 785 771 - 1,556
$ 12,941 $ 18,103 $ - $ 31,044

(五)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截至110年度以前之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四、每股盈餘

單位:每股元

112年度 111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 2.53 $ 4.85
稀釋每股盈餘 $ 2.52 $ 4.80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112年度 111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本年度淨利 $ 168,042 $ 321,665
  • 47 -

股 数 單位:仟股

112年度 111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66,300 66,300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 373 742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66,673 67,042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五、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本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本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定期重新檢視本公司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本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支付股利及發行新債或償付舊債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二六、金融工具

(一) 公允價值之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均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 48 -

(二) 公允價值資訊-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112年12月31日

第 1 等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股票 $ 27,450 $ - $ - $ 27,450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 - 5,602 5,602
-國外未上市(櫃)股票 - - 56,334 56,334
合計 $ 27,450 $ - $ 61,936 $ 89,386

111年12月31日

第 1 等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 - $ - $ 14,000 $ 14,000
-國外未上市(櫃)股票 - - 16,077 16,077
合計 $ - $ - $ 30,077 $ 30,077

112及111年度無第1等級與第2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1. 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國內外未上市(櫃)股票投資-特別股之公允價值係以市場法參考可類比上市上櫃公司法及可類比交易法評價股權之公平價值,輔以選擇權評價法估計特別股價值。國內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普通股之公允價值係以市場法參考可類比公司法評估股權之公平價值。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為流動性折價及非控制權益折價,當流動性及非控制權益折價減少時,該等投資公允價值將會增加。

  • 49 -

(三)金融工具之種類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註1) $1,210,277 $1,301,00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工具投資 89,386 30,077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2) 1,074,568 1,020,953

註 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不含應收營業稅退稅款)及存出保證金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註 2:餘額係包含長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不含應付薪資及獎金、應付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四)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工具投資、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借款及租賃負債。本公司已依業務性質及風險程度與廣度執行適當之風險管理及控制作業。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複核。本公司並未以投機目的而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活動使本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率變動風險以及利率變動風險。

本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管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 50 -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與進貨交易,因而使本公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二九。

敏感度分析

有關外幣匯率風險之敏感性分析,主要係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計算(主係美元項目)。當個體之功能性貨幣對美元升值/貶值 5% 時,本公司於112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減 43,817 仟元;111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減少 47,260 仟元。

因前述之敏感度分析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暴險金額計算,故管理階層認為敏感度無法反映年中暴險情形。

(2) 利率風險

本公司因持有固定利率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故有利率變動之公允價值暴險;因持有浮動利率之金融資產,故有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暴險。本公司管理階層定期監控市場利率之變動,並採取適當風險控管機制,以因應市場利率變動所產生之風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 208,214 $ 346,786
-金融負債 560,060 632,171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589,235 386,410

由於本公司受利率變動之影響不大,故無呈列敏感度分析。

  • 51 -

(3) 其他價格風險

本公司因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該權益投資非持有供交易而係屬策略性投資,本公司並未積極交易該等投資。此外,本公司定期監督價格風險並評估何時須增加被避風險之避險部位。

由於本公司受權益價格變動之影響不大,故無呈列敏感度分析。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本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及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個體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記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本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

本公司之客戶群龐大且相互無關聯,故信用風險之集中度不高。

  1.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銀行融資額度以支應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

(1)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流動性

下表詳細說明本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性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本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編製。

  • 52 -

112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526,568 $ - $ -
租賃負債 7,022 5,265 -
固定利率工具 342,000 206,000 -
$ 875,590 $ 211,265 $ -

111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460,953 $ - $ -
租賃負債 13,919 62,052 -
固定利率工具 342,000 218,000 -
$ 816,872 $ 280,052 $ -

(2) 融資額度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銀行未動用之融資額度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銀行借款額度
- 未動用金額 $ 920,705 $ 920,710

二七、關係人交易

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外,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關係人名稱及其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孫公司
EZconn Czech a.s. 孫公司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111年5月11日起為關聯企業)

(二)銷貨收入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2年度 111年度
孫公司 $ 753 $ 750

(三)進 貨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2年度 111年度
孫公司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625,483 $ 637,406
關聯企業 3,960 279
$ 629,443 $ 637,685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因性質特殊,且其價格係屬議定,故無法與非關係人相互比較。

(四)應付帳款

關係人類別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孫公司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226,628 $ 171,609

(五)應付設備款(帳列其他應付款)

關係人類別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孫公司 $ 897 $ 1,910

(六)其他應收關係人款項

關係人類別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 - $ 1,500

(七)預付款項

關係人類別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 140 $ 536

(八)其他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2年度 111年度
銷貨成本
關聯企業 $ 4,050 $ 3,505
營業費用
關聯企業 $ 660 $ 1,291
  • 54 -

(九)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112年度 111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56,565 $ 66,407
退職後福利 989 890
$ 57,554 $ 67,297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二八、質抵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質押海關之保稅款與融資借款之擔保品(附註八及十二):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質押定存單(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2,309 $ 2,284
土地 126,000 126,000
房屋及建築物 131,166 134,743
$ 259,475 $ 263,027

二九、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單位:各外幣仟元/新台幣仟元

日期 貨幣性項目 外幣 帳面金額 匯率
112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 37,477 $ 1,150,727 30.7050(美元:新台幣)
0.2172(日圓:新台幣)
4.3352(人民幣:新台幣)
金融負債 8,936 274,385 30.7050(美元:新台幣)
111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38,284 1,175,698 30.7100(美元:新台幣)
74,166 17,236 0.2324(日圓:新台幣)
6,028 26,580 4.4094(人民幣:新台幣)
金融負債 7,505 230,501 30.7100(美元:新台幣)
日期 非貨幣性項目 外幣 帳面金額 匯率
--- --- --- --- ---
112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 25,003 $ 747,016 30.7050(美元:新台幣)
111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28,803 884,075 30.7100(美元:新台幣)

本公司於112及111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分別為淨利益4,642仟元及117,009仟元,由於外幣交易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別揭露兌換損益。

三十、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附表一)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二)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三)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四)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五)

(三) 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六)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附表七)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 56 -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四) 主要股東資訊:股權比例達 5% 以上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附表八)

  • 57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112年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備註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nablencce Technology Inc.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一非流動 1 $ - - $ - 註2
Lightel Technologies Inc. - 同上 1,250 56,334 5.88% 56,334 -
芯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上 6,000 5,602 17.14% 5,602 -
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上 1,000 27,450 1.04% 27,450 -

註1:有價證券無質抵押情事。 註2:因歷年來認列資產減損損失,致對該公司之帳面帳值餘額為零。

  • 58 -

光紅建聖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二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取得不動產之公司 財產名稱 事實發生日 交易金額 價款支付情形 交易對象 關係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取得目的及使用情形 其他約定事項
所有人 與發行人之關係 移轉日期 金額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及建物 112/12/14 $ 560,000 截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支付 280,000 仟元,並於 113 年 1 月支付剩餘 280,000 仟元之合約款項。 精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非關係人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 - 依不動產估價報告進行議價,由董事會決議 因應經營所需及長遠之發展及規劃
  • 59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金額達新台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係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備註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孫公司 進貨 $ 625,483
(USD 20,076 仟元) 54% T/T 90 天 - - ($ 226,628)
(USD 7,381 仟元) 68%
  • 6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112年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 | 關係 |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 週轉率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註2) | 提列備抵 損失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處理方式 | | | |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226,628 (USD 7,381仟元) | - | $ - | - | $115,596 | 註1 |

註1:經評估無須提列備抵損失。 註2:期後係指113年1月1日至113年3月14日之期間。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五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被 投 資 公司 本期 (捐) 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 (捐) 益 備 註
本 期 期 末 去 年 年 度 股數 (仟股) 比率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C-Link Technology Inc. 薩摩亞群島 控股業務 $ 679,543 $ 679,543 - 100.00 $ 677,754 $ 63,357 (利益 USD 2,034 仟元) ( 17,759) (捐失 USD 570 仟元) $ 43,128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Zconn Europe GmbH 德國 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等業務 185,143 185,143 - 100.00 69,262 ( 17,759) (捐失 USD 570 仟元) ( 17,759)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61,015 61,015 7,625 29.52 39,900 ( 40,489) ( 16,513)
EC-Link Technology Inc. Light-Master Technology Inc. 薩摩亞群島 控股業務 702,438 (USD 22,877 仟元) 702,438 (USD 22,877 仟元) - 100.00 669,830 (USD 21,815 仟元) 63,396 (利益 USD 2,035 仟元)
EZconn Europe GmbH EZconn Czech a.s. 捷克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 64,902 (EUR 1,910 仟元) 64,902 (EUR 1,910 仟元) - 100.00 72,659 (EUR 2,138 仟元) ( 15,067) (捐失 EUR 447 仟元)
EZconn Czech a.s.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捷克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及研發 13,720 (CZK 10,000 仟元) 13,720 (CZK 10,000 仟元) - 100.00 8,517 (CZK 6,208 仟元) ( 2,117) (捐失 CZK 1,507 仟元)

註 1:大陸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六。


光紅建聖殿份有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六

單位:除男子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生產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註3)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 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註3)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註3)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註4及6)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4、6及7)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註3及6) 截至本期止 已匯回投資收益 (註2)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各種光纖及電纜連接器等 $ 460,575 (USD 15,000仟元) (註1) $ 649,012 (USD 21,137仟元) $ - $ - $ 649,012 (USD 21,137仟元) $ 77,012 (利益 USD2,472 仟元) 100% $ 78,239 (利益 USD2,511 仟元) $ 667,182 (USD 21,729 仟元) $ 588,542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超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3) 經濟部投資會 核准投資金額(註1及3) 巡經商部投資會規定 超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649,012 (USD 21,137 仟元) $700,903 (USD 22,827 仟元) $1,230,436 (註5)

註1:係透過 100%轉投資之EC-Link Technology Inc.再經由第三地區匯款投資大陸公司,含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 USD1,690 仟元。

註2: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分別於107年11月、108年11月、109年9月、110年10月及112年8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燈效現金股利 118,359 仟元(人民幣 27,301 仟元)、81,943 仟元(人民幣 19,074 仟元)、119,269 仟元(人民幣 28,528 仟元)、117,566 仟元(人民幣 27,063 仟元)及 151,405 仟元(人民幣 34,201 仟元)、108年12月、110年3月及12月及112年8月再透過EC-Link Technology Ltd.全數匯回本公司。截至112年12月31日,累積已匯回 588,542 仟元。

註3:係按112年12月底美元即期匯率換算。

註4:係按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美元平均匯率換算。

註5:係按本公司112年12月31日之淨值 60% 計算。

註6:係按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7: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業已考量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利益之影響數。

  • 63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相關資訊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七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交易類型 進捐貸 價格 交易條件 應收(付)票據、帳款 未實現損益 備註
金額 百分比 付款條件 與一般交易之比較 金額 百分比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進貨 $ 625,483 54%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226,628) 68% $ 21,597
  • 64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八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卡貝特爾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6,295,555 9.49%
EGTRAN CORPORATION 3,565,741 5.37%

註 1: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當季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持有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 5% 以上資料。本公司個體財務報告所記載股本與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股數,可能因編製計算基礎不同或有差異。

註 2:上開資料如屬股東將持股交付信託,係以受託人開立信託專戶之委託人個別分戶揭示。至於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令辦理持股超過 10% 之內部人股權申報,其持股包括本人持股加計其交付信託且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股份等,有關內部人股權申報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 65 -

S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S

項目 編號 / 索引
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明細表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應收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附註九
存貨明細表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二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二
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表 附註二三
短期借款明細表
應付票據明細表
應付帳款明細表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附註十七
長期借款明細表
損益項目明細表
營業收入明細表 十及十一
營業成本明細表 十二
營業費用明細表 附註二二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表 十三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 66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零用金 $ 135
外幣現金
美 金 USD3,016.28 元,兌換率 30.7050 92
日 幣 JPY284,089.00 元,兌換率 0.2172 63
歐 元 EUR4,229.60 元,兌換率 33.9800 142
人民幣 RMB12,752.00 元,兌換率 4.3352 57
英 錢 GBP82.26 元,兌換率 39.1500 5
港 幣 HKD1,328.00 元,兌換率 3.9290 5
364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美金 USD15,588,937.40 元,兌換率 30.7050 478,659
活期存款-台幣 90,275
活期存款-日幣 JPY74,894,221.00 元,兌換率 0.2172 16,267
活期存款-人民幣 RMB901,289.33 元,兌換率 4.3352 3,907
活期存款-港幣 HKD27,025.51 元,兌換率 3.9290 106
活期存款-歐元 EUR620.32 元,兌換率 33.9800 21
589,235
支票存款
支票存款-台幣 266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美金 USD4,000,000 元,兌換率 30.7050 122,820
定期存款-人民幣 RMB2,000,000 元,兌換率 4.3352 8,670
131,490
$ 721,490
  • 67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金額
應收票據
A 公司 $ 724
B 公司 514
1,238
減:備抵損失 ( 83)
1,155
應收帳款
非關係人
A 客戶 179,636
B 客戶 94,853
C 客戶 25,057
D 客戶 22,131
其他(註) 178,459
減:備抵損失 ( 96,936)
403,200
合 計 $ 404,355

註:各客戶餘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 5%。

  • 68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市價(註 2)
原物料 $ 226,975 $ 193,670
在製品 144,974 116,425
製成品 254,483 408,442
626,432 $ 718,537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註 1 及註 2) ( 159,952)
$ 466,480

註 1:備抵跌價及呆滯損失係就存貨中之呆滯損壞品及正常品中成本高於市價者提列損失準備。

註 2:市價係採淨變現價值計算。

  • 69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投 資 公 司 年 份 能 資 額 本 年 度 增 加 本 年 度 減 少 年 度 能 資 額 市 價 成 股 權 淨 值 提供擔保或 資 押 情 形 備 註
股數(仟股) 金 額 股數(仟股) 金 額 股數(仟股) 金 額 股數(仟股) 持 股 % 金 額 單 價 總 金 額
EC-Link Technology Inc. - $ 798,456 - $ 43,128 - ($ 136,264) - 100 $ 705,320 - $ 677,754 無 註1及註2
EZconn Europe GmbH - 73,534 - - - ( 17,759) - 100 55,775 - 69,262 無 註1及註3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625 56,413 - - - ( 16,513) 7,625 29.52 39,900 - 39,900 無 註1及註4
928,403 43,128 ( 170,536) 800,995
黑蟻換算調整數 ( 3,992) - ( 10,087) ( 14,079)
淨 額 $ 924,411 $ 43,128 ($ 180,623) $ 786,916

註1:係按112年12月底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投資損益及股權淨值。 註2:本年度增加係按權益法認列投資利益43,128仟元;本年度減少係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136,264仟元。 註3:本年度減少係按權益法認列投資損失17,759仟元。 註4:本年度減少係按權益法認列投資損失16,513仟元。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借款種類及債權人 | 借 款 期 限 | 年 利 率 ( % ) | 餘額 | 融資額度 | 抵押或擔保 | | --- | --- | --- | --- | --- | --- | | 銀行短期借款 | | | | | |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 112/11/10-113/1/10 | 1.930 | $ 100,000 | 註 1 | 無 |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 112/11/30-113/1/10 | 1.930 | 50,000 | 註 1 | 無 | | 永豐商業銀行 | 112/11/17-113/1/17 | 1.910 | 80,000 | 註 2 | 無 |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 112/11/17-113/2/17 | 1.800 | 50,000 | 註 3 | 無 |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 112/11/27-113/2/27 | 1.800 | 50,000 | 註 3 | 無 | | 短期借款合計 | | | $ 330,000 | | |

註 1:本公司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之短期融資額度計 350,000 仟元。

註 2:本公司向永豐商業銀行之短期融資額度計 100,000 仟元。

註 3:本公司向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之短期融資額度計 150,000 仟元。

註 4:截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動用之短期融資額度計約 920,705 仟元。

  • 71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票據明細表

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應付票據
非關係人
甲公司 $ 5
乙公司 1
合 計 $ 6
  • 72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廠商名稱 金額
應付帳款
非關係人
甲供應商 $ 19,946
乙供應商 8,088
丙供應商 6,600
丁供應商 6,463
其他(註) 66,616
107,713
關係人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226,628
合計 $ 334,341

註:各廠商餘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之 5%。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八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情報銀行 | 期限及償還辦法 | 金額 | | | 抵押或擔保 土地、房屋及建築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年利率(%) | 一年內到期 | 一年後到期 | | |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 期間為初次撥貸日 109/11/06 起算七年,自借款日利息按月繳付, 本金自首次動用日起屆滿兩年之日為第一期,每半年償還新臺幣$6,000 仟元,其餘到期一次付清。 | 2.35~2.40 | $ 12,000 | $206,000 | $218,000 | - |

  • 74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九

單位:新台幣仟元

名稱 數量(件) 金額
銷貨收入
光纖主動、被動元件及光收發器 2,087,744 $1,812,458
有線電視接頭、高頻、銅軸電纜 53,896,845 590,992
2,403,450
減:銷貨退回 120 ( 236)
銷貨折讓 - ( 3,825)
$2,399,389
  • 75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十

單位:新台幣仟元

名稱 金額
原料
年初原料 $ 312,043
加:本年度進料 756,531
其他 8,855
減:本年度售料 ( 143,650)
年底原料 ( 226,975)
本年度耗用原料 706,804
直接人工 102,862
製造費用(明細表十一) 295,890
製造成本 1,105,556
加:年初在製品 147,036
本年度進貨在製品 555
其他 174
減:本年度出售半成品 ( 618)
年底在製品 ( 144,974)
製成品成本 1,107,729
年初製成品 224,991
加:購入成品成本 398,752
減:其他 ( 5,406)
年底製成品 ( 254,483)
出售製成品成本 1,471,583
出售原料成本 143,650
出售半成品成本 618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 39,491
其他 ( 11,277)
銷貨成本 $1,644,065
  • 76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費用明細表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十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金額
加工費 $ 135,719
薪資支出 86,630
折舊 32,064
其他(註) 41,477
$ 295,890

註:各項目金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 5%。

  • 77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十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合計
佣金支出 $ 255,635 $ - $ - $ 255,635
薪資支出 19,149 111,235 36,940 167,324
進出口費用 41,929 8 17 41,954
其他(註) 20,483 48,076 36,053 104,612
$ 337,196 $ 159,319 $ 73,010 $ 569,525

註:各項目金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 5%。

  • 78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十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112年度 111年度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 計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註1)
薪資費用 $ 170,273 $ 153,143 $ 323,416 $ 184,692 $ 162,972 $ 347,664
勞健保費用 19,980 11,354 31,334 20,063 8,907 28,970
退休金費用 7,340 5,017 12,357 7,226 4,914 12,140
董事酬金 - 7,936 7,936 - 10,624 10,624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2,601 2,770 5,371 3,069 3,022 6,091
$ 200,194 $ 180,220 $ 380,414 $ 215,050 $ 190,439 $ 405,489
折舊費用 $ 32,064 $ 15,309 $ 47,373 $ 30,335 $ 18,009 $ 48,344
攤銷費用 $ 20 $ 1,587 $ 1,607 $ 35 $ 1,007 $ 1,042

註1:112及111年度之員工人數分別為430人及432人,其中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均為5人,其計算基礎與員工福利費用一致。 註2:112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876仟元(『本年度員工福利費用合計數-董事酬金合計數』/『本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111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925仟元(『前一年度員工福利費用合計數-董事酬金合計數』/『前一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註3:112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761仟元(本年度薪資費用合計數/『本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111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814仟元(前一年度薪資費用合計數/『前一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註4: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變動情形為減少 7% (『本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註5:本公司於109年起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制度,112及111年度監察人酬金均為0仟元。 註6:本公司員工薪資報酬政策係包含按月發給之薪資、依經營績效發給之業績獎金,以及公司根據年度獲利狀況所發放之酬勞(分紅)。本公司依據公司營運成果並參考國內業界發放水平,決定業績獎金及酬勞(分紅)的總數,其金額與分配方式由薪酬委員會建請董事會核准;每位員工獲派的金額,依職務、貢獻、績效表現而定。

說明:

  1. 本表附註說明之員工人數資訊,計算基礎應與員工福利費用及員工薪資費用一致,並應採平均員工人數計算。
  2.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九號規定,員工可能以全職、兼職、永久、不定時或臨時之方式提供服務,包括董事及其他管理人員,故本表所稱「員工」包括董事、經理人、一般員工及約聘僱人員等,惟不包括監察人、派遣人力、勞務承攬或業務外包之人員。
  3. 所稱「董事酬金」係指全數董事領取之報酬、退職退休金、董事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惟不包括因兼任員工而領取之薪資、勞健保、退休金及其他福利費用等。
  4. 所稱「監察人酬金」係指全數監察人領取之報酬、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
  • 79 -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北市財證字第 1130953 號

(1)陳俊宏

會員姓名: (2) 黃秀椿

事務所名稱: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94998251

事務所電話: (02)27259988

委託人統一編號:97119975

會員書字號: (1) 北市會證字第 3228 號

(2) 北市會證字第 2050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112 年 01 月 01 日至

112 年度(自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 簽名式 (一) | 陳俊宏 | 存 會 印鑑 (二) | | | --- | --- | --- | --- | | 簽名式 (三) | 黃秀椿 | 存 會 印鑑 (四) | |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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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1.jpeg

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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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3.jpeg

中華民國 113 年 02 月 02 日


附件十九

113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股票代碼:6442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3及112年度

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8號13樓

電話:(02)2808-6333

  • 1 -

§目 錄§

財務報告 報紙
一、封 面 1 -
二、目 錄 2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3~6 -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7 -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8~9 -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10 -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11~12 -
八、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3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3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3~15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5~28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8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9~59 六~二八
(七)關係人交易 59~61 二九
(八)質抵押之資產 61 三十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
(十二)其 他 61~62 三一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62、64~66 三二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2、67 三二
3.大陸投資資訊 63、68~69 三二
4.主要股東資訊 63、70 三二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71~82 -
  • 2 -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016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016,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3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3 -

茲對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3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特定產品銷貨收入真實性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3 年度銷貨收入較民國 112 年度成長,其中來自特定產品別之銷貨收入增加幅度更為顯著,其銷貨收入認列之真實性將對本年度銷貨收入及財務績效產生重大影響,因是將特定產品別銷貨收入認列真實性考量為本年度之關鍵查核事項。

銷貨收入會計政策及銷貨收入之明細,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及二一。

本會計師對上述說明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銷貨交易相關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抽樣測試其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
  2. 取得全年度特定產品別之銷售交易明細,並抽選樣本檢視相關交易文件及表單是否符合銷貨政策。
  3. 檢視期後銷貨退回及折讓發生情形是否有異常情形。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 4 -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5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陳俊宏 陳俊宏

會計師 張正修 張正修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0990031652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120349008號

中華民國 114 年 3 月 7 日

  • 6 -

光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2,261,104 31 $ 721,490 2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九) 79,253 1 74,415 2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四及十) 3,119 - 1,155 -
1170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附註四及十) 913,554 13 403,200 12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九及二九) 576 - - -
1200 其他應收款-非關係人(附註四及十) 16,060 - 14,449 1
1310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一) 994,292 14 466,480 14
1410 預付款項 41,581 1 41,545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9,707 - 1,335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4,319,246 60 1,724,069 51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七及十九) 3,700 - -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425,994 6 89,386 3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九及三十) 3,343 - 2,309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二) 1,307,493 18 786,916 23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三及三十) 944,401 13 382,051 11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四) 24,797 1 11,620 1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16,129 - 2,524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四) 105,410 2 109,328 3
1915 預付設備款 10,958 - 706 -
1920 存出保證金 1,398 - 2,968 -
1995 預付房地款(附註十三) - - 280,000 8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2,843,623 40 1,667,808 49
1XXX 資產總計 $ 7,162,869 100 $ 3,391,877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六) $ - - $ 330,000 10
2150 應付票據(附註十七) 6 - 6 -
2170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附註十七) 181,714 3 107,713 3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十七及二九) 501,656 7 226,628 7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八及二九) 1,519,247 21 316,066 9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四) 157,432 2 36,310 1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四) 7,445 - 6,868 -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六及三十) - - 12,000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四、十八及二二) 60,430 1 52,917 2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2,427,930 34 1,088,508 32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及十九) 935,440 13 - -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六及三十) - - 206,000 6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四) 77,527 1 7,906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四) 17,588 - 5,192 -
2640 淨權定编列負債(附註四及二十) 8,309 - 33,545 1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038,864 14 252,643 8
2XXX 負債總計 3,466,794 48 1,341,151 40
權益(附註四及二一)
3110 普通股 760,000 11 663,000 19
3200 資本公積 917,698 13 225,635 7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86,369 4 276,278 8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81,457 1 117,072 4
3350 未分配盈餘 1,783,791 25 850,197 25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2,151,617 30 1,243,547 37
3400 其他權益 ( 133,240 ) ( 2 ) ( 81,456 ) ( 3 )
3XXX 權益總計 3,696,075 52 2,050,726 60
負債與權益總計 $ 7,162,869 100 $ 3,391,877 100

董事長:Chen, Steve

CHEN STEVE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價值分。

經理人:張英華

會計主管:莊國安

國安


光紅花星關於有限公司

個人資料保存表

民國113年及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3年度 112年度
金額 % 金額 %
4100 銷貨收入淨額(附註四、二二及二九) $ 6,116,009 100 $ 2,399,389 100
5110 銷貨成本(附註十一、二十、二三及二九) 3,114,086 51 1,644,065 68
5900 營業毛利 3,001,923 49 755,324 32
營業費用(附註十、二十、二三及二九)
6100 推銷費用 1,570,183 26 337,196 14
6200 管理費用 522,991 8 164,406 7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71,745 1 73,010 3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62,096) ( 1) ( 5,087)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2,102,823 34 569,525 24
6900 營業淨利 899,100 15 185,799 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四、十二、十九及二三)
7100 利息收入 27,603 - 19,743 1
7010 其他收入 1,754 - 1,187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03,711 2 5,343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302,317 5 8,856 -
7050 財務成本 ( 14,652) - ( 12,594)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420,733 7 22,535 1

(接次頁)


(承前頁)

113年度 112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7900 稅前淨利 $1,319,833 22 $208,334 9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四) 262,232 4 40,292 2
8200 本年度淨利 1,057,601 18 168,042 7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八、二十、二一及二四)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142 - 5,581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45,202 1 41,309 2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229) - (9,168) (1)
8310 46,115 1 37,722 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0,966 - (10,086)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8,194) - 2,017 -
32,772 - (8,069)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78,887 1 29,653 1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1,136,488 19 $197,695 8
每股盈餘(附註二五)
9750 基 本 $14.30 $2.53
9850 稀 釋 $14.23 $2.52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Chen, Steve 經理人:張英華 會計主管:莊國安 國安

  • 9 -

13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股本(附註二一) 資本公積(附註二一) 保留盈餘(附註二一) 股本(附註二一) 股本(附註二一) 股本(附註二一) 股本(附註二一) 股本(附註二一) 股本(附註二一)
股數(仟股) 普通股股本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A1 112年1月1日餘額 69,300 $ 693,000 $ 234,872 $ 243,893 $ 117,072 $ 920,911 $ 1,281,876 ($ 88,935) ($ 17,709) $ - ($ 106,644)
L3 庫藏股註銷 ( 3,000 ) ( 30,000 ) ( 9,247 ) - - ( 71,606 ) ( 71,606 ) - - - 110,853
C17 行使歸入權 - - 10 - - - - - - - 10
B1 111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32,385 - ( 32,385 ) - - - - -
B5 銀利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139,230 ) ( 139,230 ) - - - ( 139,230 )
D1 112年度淨利 - - - - - 168,042 168,042 - - - 168,042
D3 112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4,465 4,465 ( 8,069 ) 33,257 - 25,188
D5 11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172,507 172,507 ( 8,069 ) 33,257 - 25,188
Z1 112年12月31日餘額 66,300 663,000 225,635 276,278 117,072 850,197 1,243,547 ( 97,004 ) 15,548 - ( 81,456 )
E1 現金增資 9,300 93,000 437,100 - - - - - - - 530,100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400 4,000 162,863 - - - - - ( 118,058 ) ( 118,058 ) 48,805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 - - - ( 3,384 ) ( 3,384 ) - - - ( 3,384 )
C5 本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借回利權益組成部分 - - 67,534 - - - - - - - 67,534
C7 採用權益法回利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 24,566 - - - - - - - 24,566
B1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10,091 - ( 10,091 ) - - - - -
B17 因轉移到盈餘公積 - - - - ( 35,615 ) 35,615 - - -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158,760 ) ( 158,760 ) - - - ( 158,760 )
D1 113年度淨利 - - - - - 1,057,601 1,057,601 - - - 1,057,601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913 913 32,772 45,202 - 77,974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1,058,514 1,058,514 32,772 45,202 - 77,974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 11,700 11,700 - ( 11,700 ) - ( 11,700 )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76,000 $ 760,000 $ 917,698 $ 286,369 $ 81,457 $ 1,783,791 $ 2,151,617 ($ 64,232 ) $ 49,050 ($ 118,058 ) ($ 133,240 )

董事長:Chen, Steve

img-0.jpeg

經理人:張英華

董事長:張英華

董事長:張英華

  • 10 -

光紅雲

民國113年及112年11月

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3年度 112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00010 稅前淨利 $ 1,319,833 $ 208,334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40,301 47,373
A20200 攤銷費用 2,097 1,607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62,096) ( 5,087)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利益 ( 3,300) -
A20900 利息費用 14,652 12,594
A21200 利息收入 ( 27,603) ( 19,743)
A21300 股利收入 ( 273) -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44,914 -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302,317) ( 8,856)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548 732
A22900 租賃修改利益 - ( 1,433)
A23800 提列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36,553 39,491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 2,682) 3,353
A29900 迴轉負債準備 - ( 8,055)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 1,964) 2,020
A31150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 448,258) 155,579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 576) -
A31180 其他應收款-非關係人 ( 918) 4,154
A3119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1,500
A31200 存 貨 ( 564,365) 57,638
A31230 預付款項 ( 36) ( 29,341)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8,372) ( 714)
A32130 應付票據 - ( 26,482)
A32150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 74,001 ( 58,506)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275,028 55,019
A32180 其他應付款 1,205,297 74,201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7,404 ( 3,021)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24,094) ( 5,346)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573,774 497,011
A33100 收取之利息 26,910 18,047
A33200 收取之股利 273 151,405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3年度 112年度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15,176) ($ 12,395)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75,993) ( 109,147)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509,788 544,92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10,000) ( 18,000)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8,593 -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44,572) ( 262,220)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41,383 197,655
B01800 取得關聯企業 ( 40,000) -
B02200 取得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出 ( 116,113) -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02,761) ( 16,301)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28 28
B037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1,570 72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15,702) ( 1,295)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21,574) -
B07300 預付房地款增加 - ( 280,000)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789,148) ( 380,061)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1,930,000 1,460,000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2,260,000) ( 1,460,000)
C01200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999,590 -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218,000) ( 12,000)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7,956) ( 13,631)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58,760) ( 139,230)
C04600 現金增資 530,100 -
C09900 行使歸入權 - 10
C09900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000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818,974 ( 164,851)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 1,539,614 9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721,490 721,481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261,104 $ 721,49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Chen, Steve 經理人:張英華 img-1.jpeg 會計主管:莊國安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 85 年 9 月 4 日奉經濟部核准成立,主要營業項目為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等業務。本公司股票自 104 年 7 月 14 日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於 114 年 3 月 7 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初次適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以下稱「IFRS 會計準則」)

本公司評估適用修正後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將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二) 114 年適用之金管會認可之 IFRS 會計準則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2025 年 1 月 1 日(註 1) | | --- | --- | | IAS 21 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2026 年 1 月 1 日(註 2) | |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有關金融資產分類之應用指引修正內容 | |

註 1:適用於 2025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初次適用該修正時,不得重編比較期間,而應將影響數認列於初次適用日之保留盈餘或權益項下之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依適當者)以及相關受影響之資產及負債。

  • 13 -

註 2:適用於 202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企業亦得選擇於 2025 年 1 月 1 日提前適用。初次適用該修正時,應追溯適用但無須重編比較期間,並將初次適用之影響數認列於初次適用日。惟若企業不使用後見之明即能重編時,得選擇重編比較期間。

截至本個體財務報表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持續評估上述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三)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 11 冊」 2026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有關金融負債除列之應用指引修正內容 2026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涉及自然依賴型電力之合約」 2026 年 1 月 1 日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 定
IFRS 17「保險合約」 2023 年 1 月 1 日
IFRS 17 之修正 2023 年 1 月 1 日
IFRS 17 之修正「初次適用 IFRS 17 及 IFRS 9-比較資訊」 2023 年 1 月 1 日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2027 年 1 月 1 日
IFRS 19「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 2027 年 1 月 1 日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1.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IFRS 18 將取代 IAS 1「財務報表之表達」,該準則主要變動包括:

  • 損益表應將收益及費損項目分為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及停業單位種類。

  • 損益表應列報營業損益、籌資前稅前損益以及損益之小計及總計。

  • 14 -


  • 提供指引以強化彙總及細分規定:本公司須辨認個別交易或其他事項所產生之資產、負債、權益、收益、費損及現金流量,並以共同特性為基礎進行分類與彙總,俾使主要財務報表列報之各單行項目至少具有一項類似特性。具有非類似特性之項目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中應予細分。本公司僅於無法找出較具資訊性之標示時,始將該等項目標示為「其他」。
  • 增加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之揭露:本公司於進行財務報表外之公開溝通,以及向財務報表使用者溝通對本公司整體財務績效某一層面之管理階層觀點時,應於財務報表單一附註揭露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相關資訊,包括該衡量之描述、如何計算、其與 IFRS 會計準則明定之小計或總計之調節以及相關調節項目之所得稅與非控制權益影響等。
  1.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有關金融負債除列之應用指引修正內容

該修正主要說明當企業使用電子支付系統以現金交割金融負債,若符合下列條件,得選擇於交割日前除列金融負債:

  • 企業不具有撤回、停止或取消該支付指示之實際能力;
  • 企業因該支付指示而不具有取用將被用於交割之現金之實際能力;及
  • 與該電子支付系統相關之交割風險並不顯著。

本公司應追溯適用該修正但無須重編比較期間,並將初次適用之影響數認列於初次適用日。

本公司應追溯適用該修正但無須重編比較期間,並將初次適用之影響數認列於初次適用日。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持續評估各號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其他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 15 -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及按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認列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 3 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 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本公司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對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係採權益法處理。為使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本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權益與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本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權益相同,個體基礎與合併基礎下若干會計處理差異係調整「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份額」暨相關權益項目。

(三)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3.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 12 個月用以交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3. 於資產負債表日不具有實質權利可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負債。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移轉本公司之權益

  • 16 -

工具而清償者,若本公司將該選擇權分類為權益工具,則該等條款並不影響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四) 外幣

本公司編製財務報告時,以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五) 存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在製品及製成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六)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對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投資。

  1. 投資子公司

子公司係指本公司具有控制之個體。

權益法下,投資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子公司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

  • 17 -

增減。此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子公司其他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投資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子公司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子公司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本公司對該子公司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係繼續按持股比例認列損失。

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於個體財務報告予以銷除。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司對子公司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1.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之企業。

本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取得成本超過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額且不得攤銷;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期損益。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本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一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

  • 18 -

同;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本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即停止認列進一步之損失。本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本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停止採用權益法,其對原關聯企業之保留權益以公允價值衡量,該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除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外,其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八)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

  • 19 -

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列報。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九)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基礎分攤至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個體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 20 -

(1) 衡量種類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A.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參閱附註二八。

B.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投資金融資產若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則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a. 係於某經營模式下持有,該模式之目的係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

b. 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有效利息法決定之總帳面金額減除任何減損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任何外幣兌換損益則認列於損益。

除下列兩種情況外,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計算:

a. 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利息收入係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

b. 非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但後續變成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應自信用減損後之次一報導期間起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利息收入。

  • 21 -

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係指發行人或債務人已發生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債務人很有可能聲請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或由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C.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且非企業合併收購者所認列或有對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中。於投資處分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於損益中,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含應收帳款)之減損損失。

應收帳款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其他金融資產係先評估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若未顯著增加,則按 12 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若已顯著增加,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預期信用損失係以發生違約之風險作為權重之加權平均信用損失。12 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代表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 12 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則代表金融工具於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 22 -

本公司為內部信用風險管理目的,在不考量所持有擔保品之前提下,判定下列情況代表金融資產已發生違約:

A. 有內部或外部資訊顯示債務人已不可能清償債務。

B. 逾期超過 180 天,除非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顯示延後之違約基準更為適當。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整體除列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1. 權益工具

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權益。

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1.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 23 -

  1. 可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可轉換公司債)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於原始認列時將其組成部分分別分類為金融負債及權益。

原始認列時,負債組成部分之公允價值係以類似之不可轉換工具當時市場利率估算,並於執行轉換或到期日前,以有效利息法計算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屬嵌入非權益衍生工具之負債組成部分則以公允價值衡量。

分類為權益之轉換權係等於該複合工具整體公允價值減除經單獨決定之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價值之剩餘金額,經扣除所得稅影響數後認列為權益,後續不再衡量。於該轉換權被執行時,其相關之負債組成部分及於權益之金額將轉列股本及資本公積一發行溢價。可轉換公司債之轉換權若於到期日仍未被執行,該認列於權益之金額將轉列資本公積一發行溢價。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相關交易成本,係按分攤總價款之比例分攤至該工具之負債(列入負債帳面金額)及權益組成部分(列入權益)。

(十一) 收入認列

本公司於客戶合約辨認履約義務後,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履約義務,並於滿足各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商品銷貨收入

商品銷貨收入來自光通訊產品及高頻連接器產品之銷售。合併公司於滿足客戶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滿足履約義務時點係於客戶已接受該商品並取得控制,合併公司係於該時點認列收入及應收帳款。

商品銷售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本公司基於歷史經驗及考量不同之合約條件,以估計可能發生之銷貨退回及折讓,據以認列退款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24 -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控制並未移轉,是以去料時不認列收入。

(十二) 租賃

本公司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

本公司為承租人

除適用認列豁免之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及短期租賃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其他租賃皆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使用權資產原始按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租賃開始日前支付之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租賃誘因、原始直接成本及復原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衡量,後續按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調整租賃負債之再衡量數。使用權資產係單獨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使用權資產採直線基礎自租賃開始日起至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

租賃負債原始按租賃給付之現值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

後續,租賃負債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且利息費用係於租賃期間分攤。若租賃期間或用於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本公司再衡量租賃負債,並相對調整使用權資產,惟若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已減至零,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對於不以單獨租賃處理之租賃修改,因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負債再衡量係調減使用權資產,並認列租賃部分或全面終止之損益;因其他修改之租賃負債再衡量係調整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係單獨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十三)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 25 -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十四) 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僅於可合理確信本公司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始予以認列。

若政府補助係用於補償已發生之費用或損失,或係以給與本公司立即財務支援為目的且無未來相關成本,則於其成為可收取之期間認列於損益。

(十五)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1.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務成本及前期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十六) 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給與員工之員工認股權及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員工認股權及限制員工權利股票係按給與日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及預期既得之最佳估計數量,於既得期間內以直線基礎認列費用,並同時調整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及其他權益(員工未賺得酬

  • 26 -

勞)。若其於給與日立即既得,係於給與日全數認列費用。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係以董事會通過日為給與日。

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時,係於給與日認列其他權益(員工未賺得酬勞),並同時調整資本公積-限制員工權利股票。若屬有償發行,且約定員工離職時須退還價款者,應對於給與日於113年10月10日以前者,依金管會問答集係持續以考慮離職率後之估計金額認列應付款。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修正預期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股票估計數量。若有修正原估計數量,其影響數係認列為損益,使累計費用反映修正之估計值,並相對調整資本公積-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十七)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本公司依各所得稅申報轄區所制定之法規決定當期所得(損失),據以計算應付(可回收)之所得稅。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係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認列。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1.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27 -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3.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 28 -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 $ 536 $ 499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1,661,316 589,501
約當現金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 599,252 131,490
$ 2,261,104 $ 721,490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0.001%~4.80% 0.001%~1.45%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 1.77%~4.90% 2.10%~5.62%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112年12月31日:無)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非流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轉換選擇權(附註十九) $ 3,700

八、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非流動
上市(櫃)股票
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413 $ 27,450
未上市(櫃)股票
棱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12,000 -
芯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004 5,602
英屬開曼群島商萊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74,577 56,334
$ 425,994 $ 89,386

本公司依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國內外公司特別股及普通股,並預期透過長期投資獲利。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若將該等投資之短期公允價值波動列入損益,與前述長期投資規劃並不一致,因此選擇指定該等投資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29 -

本公司於113年3及11月以現金增資之方式取得稜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因屬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而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於112年9月以現金增資之方式取得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因屬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而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於113年度以公允價值18,593仟元出售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數共計383仟股,相關其他權益一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11,700仟元則轉入保留盈餘。

九、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流動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一) $ 79,253 $ 74,415
非流動
質押定存單(二) $ 3,343 $ 2,309

(一) 截至 113 年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原始到期日超過 3 個月之定期存款利率分別為年利率 2.00%~5.10% 及 2.40%~5.35%。 (二) 截至 113 年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質押定存單之市場利率分別為年利率 1.575%~1.700% 及 1.575%。 (三)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質押之資訊,請參閱附註三十。

十、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3,202 $ 1,238
減:備抵損失 ( 83) ( 83)
$ 3,119 $ 1,155
因營業而發生 $ 3,119 $ 1,155

(接次頁)


(承前頁)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一)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914,258 $ 500,136
減:備抵損失 ( 704) ( 96,936)
$ 913,554 $ 403,200

(一) 應收帳款

本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 30 天至 120 天,應收帳款不予計息。為減輕信用風險,本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信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本公司之信用風險已顯著減少。

本公司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使用準備矩陣計算,其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與現時財務狀況、產業經濟情勢及產業展望。

若有證據顯示交易對方面臨嚴重財務困難且本公司無法合理預期可回收金額,例如交易對方正進行清算,本公司直接沖銷相關應收帳款,惟仍會持續追索活動,因追索回收之金額則認列於損益。

本公司依準備矩陣衡量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如下:

113 年 12 月 31 日

中國 亞洲 美洲 歐洲 其他 合計
總帳面金額 $ 10,860 $ 165,405 $ 700,081 $ 37,912 $ - $ 914,258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11) ( 248) ( 350) ( 95) - ( 704)
攤銷後成本 $ 10,849 $ 165,157 $ 699,731 $ 37,817 $ - $ 913,554

112 年 12 月 31 日

中國 亞洲 美洲 歐洲 其他 合計
總帳面金額 $ 2,511 $ 223,186 $ 158,891 $ 19,076 $ 96,472 $ 500,136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2) ( 335) ( 79) ( 48) ( 96,472) ( 96,936)
攤銷後成本 $ 2,509 $ 222,851 $ 158,812 $ 19,028 $ - $ 403,200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30天以下 $715,044 $139,299
31~60天 100,378 111,748
61~90天 61,512 59,909
91~120天 23,432 69,127
121天以上 13,892 120,053
合 計 $914,258 $500,136

以上係以立帳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變動資訊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年初餘額 $ 96,936 $ 101,979
減:本年度迴轉減損損失 ( 62,096) ( 5,087)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 ( 35,140) -
外幣換算差額 1,004 44
年底餘額 $ 704 $ 96,936

本公司之客戶 PCT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簡稱「PCT公司」)積欠本公司貨款,本公司於以前年度已就應收 PCT 公司款項全數提列備抵損失,PCT 公司於 108 年 11 月依據美國破產法第 11 章向美國法院聲請破產程序,並於 109 年 6 月向美國法院提起債務重整計畫;本公司、PCT 公司、無擔保債權人委員會及其他債權人於 110 年 3 月簽訂和解條件書,破產法院於 110 年 11 月確認 PCT 公司提出依和解條件書修改之重整計畫,PCT 公司於 110 年 12 月償付首筆款項,並同意於十年內按期償付剩餘金額或選擇提早折現償付債務。本公司於 113 年 4 月與 PCT 公司達成和解,並收回款項美金 1,955 仟元,是以迴轉應收帳款備抵損失,餘確定無法收回之款項美金 1,176 仟元則沖銷相關備抵損失。

(二)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主要係應收營業稅退稅款、出售副產品之價款及應收利息。本公司於 113 年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之其他應收款均已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減損損失。

  • 32 -

十一、存貨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製成品 $ 541,273 $ 210,584
在製品 130,774 117,260
原物料 322,245 138,636
$ 994,292 $ 466,480

113 及 112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3,114,086 仟元及 1,644,065 仟元。113 及 112 年度之銷貨成本包括提列存貨備抵跌價及呆滯損失分別為 36,553 仟元及 39,491 仟元。

十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投資子公司 $ 1,219,229 $ 747,016
投資關聯企業 88,264 39,900
$ 1,307,493 $ 786,916

(一)投資子公司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非上市(櫃)公司
EC-Link Technology
Inc. (EC-Link) $ 1,045,535 $ 677,754
EZconn Europe GmbH 70,461 69,262
EZConn USA Inc. 7,630 -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95,603 -
$ 1,219,229 $ 747,016
子公司名稱 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比
--- --- ---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EC-Link 100% 100%
EZconn Europe GmbH 100% 100%
EZConn USA Inc. 80% -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100% -

113 及 112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損益份額,係依據各子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 33 -

EC-Link 及其轉投資子公司 Light-Master Technology Inc. 主要從事投資控股業務;EZconn Europe GmbH 及其轉投資公司 EZconn Czech a.s. 及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主要營業項目分別為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及各種光通訊零組件研發及製造等業務。

為拓展業務需要,本公司於 113 年 5 月 8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於菲律賓地區設立子公司,持股比例 100%,並於 113 年 10 月注資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美金 3,000 仟元。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主要從事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

為拓展業務需要,本公司於 112 年 11 月 7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於美國地區設立子公司,截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共投資 EZConn USA Inc. 美金 600 仟元。EZConn USA Inc. 主要從事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買賣等業務。

(二)投資關聯企業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聖公司」) $ 88,264 $ 39,900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係採權益法衡量。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彙總資訊

|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2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本公司享有之份額 | | | | 本期淨損/綜合損益 | | | | 總額 | ($ 16,202) | ($ 16,513) |

合聖公司於 113 年 4 月進行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7,000 仟股,本公司以每股 20 元取得合聖公司 2,000 仟股,惟本公司未按原持股比例認購,致持股比例由 29.52% 下降至 29.32%,並調整增加資本公積 1,062 仟元。

  • 34 -

113年7月合聖公司再次進行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200仟股,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合聖公司現金增資股權,致持股比例由 29.32% 下降至 26.71%,並調整增加資本公積23,504仟元。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本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係按關聯企業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

十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成本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模具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雜項設備 合計
112年1月1日餘額 $ 126,000 $ 149,026 $ 407,767 $ 39,961 $ 460 $ 24,809 $ 96,291 $ 844,314
增添 - - 8,350 516 - - 1,721 10,587
處分 - - (3,840) (4,326) - (91) - (8,257)
內部移轉 - - 5,585 - - - 254 5,839
112年12月31日餘額 126,000 149,026 417,862 36,151 460 24,718 98,266 852,483
增添 269,070 9,889 16,736 1,030 - 1,810 5,277 303,812
處分 - - (44,108) (1,373) - - (170) (45,651)
內部移轉 269,070 10,930 11,322 - - 341 - 291,663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664,140 $ 169,845 $ 401,812 $ 35,808 $ 460 $ 26,869 $ 103,373 $1,402,307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2年1月1日餘額 $ - $ 14,283 $ 313,101 $ 36,773 $ 460 $ 20,008 $ 59,892 $ 444,517
折舊費用 - 3,577 19,290 1,653 - 1,691 7,201 33,412
處分 - - (3,080) (4,326) - (91) - (7,497)
112年12月31日餘額 - 17,860 329,311 34,100 460 21,608 67,093 470,432
折舊費用 - 4,569 18,126 1,343 - 1,569 6,942 32,549
處分 - - (43,532) (1,373) - - (170) (45,075)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 22,429 $ 303,905 $ 34,070 $ 460 $ 23,177 $ 73,865 $ 457,906
112年12月31日淨額 $ 126,000 $ 131,166 $ 88,551 $ 2,051 $ - $ 3,110 $ 31,173 $ 382,051
113年12月31日淨額 $ 664,140 $ 147,416 $ 97,907 $ 1,738 $ - $ 3,692 $ 29,508 $ 944,401

本公司為因應經營所需及長遠之發展及規劃,於112年12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購置承租之土地及廠房,合約總金額為560,000仟元,並於113年1月完成所有權移轉。

除認列折舊外,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113及112年度並未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房屋及建築 4及40年
機器設備 2至10年
模具設備 2年
運輸設備 5年
辦公設備 3、5及10年
雜項設備 2、3、5、8及10年

設定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三十。

  • 35 -

十四、租賃協議

(一)使用權資產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建築物 $ 23,952 $ 9,993
運輸設備 845 1,627
$ 24,797 $ 11,620
113年度 112年度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 20,929 $ 3,315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建築物 $ 6,970 $ 13,338
運輸設備 782 623
$ 7,752 $ 13,961

(二)租賃負債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流動 $ 7,445 $ 6,868
非流動 $ 17,588 $ 5,192

租賃負債之折現率區間如下: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建築物 1.45%~2.55% 1.45%~2.30%
運輸設備 1.45%~2.46% 1.45%~2.46%

(三)重要承租活動及條款

本公司亦承租若干建築物及運輸設備做為廠房、辦公室及辦公使用,租賃期間為 2~7 年。於租賃期間終止時,本公司對所租賃之建築物及運輸設備並無優惠承購權,並約定未經出租人同意,本公司不得將租賃標的之全部或一部轉租或轉讓。

(四)其他租賃資訊

113年度 112年度
短期租賃費用 $ 493 $ 637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8,709) ($ 15,317)
  • 36 -

本公司選擇對符合短期租賃之運輸設備適用認列之豁免,不對該等租賃認列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五、無形資產

電腦 軟體
成本 累計攤銷
112年1月1日餘額 $ 5,443 $ 2,607 $ 2,836
單獨取得/攤銷費用 1,295 1,607
處分 ( 3,268) ( 3,268)
112年12月31日餘額 3,470 946 $ 2,524
單獨取得/攤銷費用 15,702 2,097
處分 ( 606) ( 606)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18,566 $ 2,437 $ 16,129

上述無形資產係以直線基礎按1至5年計提攤銷費用。

依功能別彙總攤銷費用:

113年度 112年度
營業成本 $ 173 $ 20
推銷費用 49 34
管理費用 1,472 937
研究發展費用 403 616
$ 2,097 $ 1,607

十六、借款(113年12月31日:無)

(一)短期借款

112年12月31日
無擔保借款
信用額度借款 $ 330,000

銀行信用額度借款之利率於112年12月31日為 1.800%~1.930%。

(二)長期借款

112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
銀行借款 $ 218,000
減:列為1年內到期部分 ( 12,000)
長期借款 $ 206,000

本公司為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與銀行簽訂中長期授信合約,借款期間為109年11月至116年11月。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有效年利率為 2.35%~2.40%,按月繳息,本金償還寬限期為2年,自首次動用屆滿兩年之日為第一期,每半年償還新台幣6,000仟元,其餘到期一次付清,並提供房屋及建築物作為擔保品(請參閱附註十三及三十)。

本公司部分借款約定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負債比率及淨值不低於特定比率,如有不符情形,須向銀行提報改善措施。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無違反上述各項財務比率之情事。

十七、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非因營業而發生 $ 6 $ 6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因營業而發生 $ 683,370 $ 334,341

應付帳款之平均賒帳期間為60天至90天,本公司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於預先約定之信用期限內償還。

十八、其他負債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
應付佣金 $1,027,267 $ 142,696
應付薪資及獎金 260,067 100,345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150,000 23,500
應付保險費 11,652 6,386
應付設備款 5,248 3,856
應付勞務費 2,692 6,880
其 他 62,321 32,403
$1,519,247 $ 316,066
其他流動負債
退款負債 $ 55,605 $ 48,809
合約負債(附註二二) 474 963
其 他 4,351 3,145
$ 60,430 $ 52,917

十九、應付公司債(112年12月31日:無)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1,000,000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 64,560)
$ 935,440

本公司於113年11月11日按面額 100.5%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總數為10,000張,票面利率為 0%,發行期間三年,發行總金額1,005,000仟元,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每股491.3元,持有人得於114年2月12日至116年11月11日止,依規定請求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3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40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集中市場收盤價格連續30個營業日超過當時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達 30%(含)時,本公司得於其後30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全部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面額之 10%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全部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2年之日為持有人提前賣回本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40日內以書面通知,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此可轉換公司債包括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權益組成部分於權益項下以資本公積一認股權表達。負債組成部分原始認列之有效利率為 2.36% 。

發行價款(減除交易成本5,410仟元) $999,590 賣/贖回權衍生工具 400 權益組成部分(減除分攤至權益之交易成本365仟元) (-67,534) 發行日負債組成部分(減除分攤至負債之交易成本5,045仟元) 932,456 以有效利率 2.36%計算之利息 2,984 113年12月31日負債組成部分 $935,440

  • 39 -

貴/贖回權衍生工具於113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變動如下(帳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13年11月11日餘額 $ 400
公允價值變動利益 3,300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3,700

二十、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二)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之一定比率提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於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列入個體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92,709 $ 104,587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84,400) ( 71,042)
淨確定福利負債 $ 8,309 $ 33,545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 福利負債 | | --- | --- | --- | --- | | 113年1月1日 | $ 104,587 | ($ 71,042) | $ 33,545 | | 服務成本 |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81 | - | 81 | | 利息費用(收入) | 1,307 | ( 926) | 381 | | 認列於損益 | 1,388 | ( 926) | 462 | | 再衡量數 | |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6,116) | ( 6,116) | |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動 | ( 1,808) | - | ( 1,808) | | 精算利益-經驗調整 | 6,782 | - | 6,782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4,974 | ( 6,116) | ( 1,142) | | 雇主提撥 | - | ( 8,200) | ( 8,200) | | 福利支付 | ( 1,884) | 1,884 | - | | 公司帳上支付 | ( 16,356) | - | ( 16,356) | | 113年12月31日 | $ 92,709 | ($ 84,400) | $ 8,309 | | 112年1月1日 | $ 110,451 | ($ 65,979) | $ 44,472 | | 服務成本 |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85 | - | 85 | | 利息費用(收入) | 1,519 | ( 950) | 569 | | 認列於損益 | 1,604 | ( 950) | 654 | | 再衡量數 | |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453) | ( 453) | | 精算利益-財務假設變動 | 1,053 | - | 1,053 | |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 ( 6,181) | - | ( 6,181)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5,128) | ( 453) | ( 5,581) | | 雇主提撥 | - | ( 6,000) | ( 6,000) | | 福利支付 | ( 2,340) | 2,340 | - | | 112年12月31日 | $ 104,587 | ($ 71,042) | $ 33,545 |

確定福利計畫認列於損益之金額依功能別彙總如下:

依功能別彙總 113年度 112年度
營業成本 $ 346 $ 487
推銷費用 22 33
管理費用 52 73
研究發展費用 42 61
$ 462 $ 654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2.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3.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設如下: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500% 1.250%
薪資預期增加率 2.250% 2.250%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折現率
增加0.25% ($ 1,748) ($ 2,088)
減少0.25% $ 1,808 $ 2,159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0.25% $ 1,764 $ 2,100
減少0.25% ($ 1,714) ($ 2,042)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 8,589 $ 6,135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7.7年 8.1年

二一、權益

(一)普通股股本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180,000 180,000
額定股本 $1,800,000 $1,8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76,000 66,300
已發行股本 $ 760,000 $ 663,000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本公司於112年3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庫藏股3,000仟股,業經主管機關核准並完成變更登記程序。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於112年11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3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並以每股新台幣57元溢價發行,增資後實收股本為756,000仟元,增資基準日為113年3月5日,並於113年3月29日完成變更登記。

本公司於113年9月20日經董事會於金管會核准額度內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4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增資後實收股本為760,000仟元。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資訊請參閱附註二七。

(二)資本公積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1)
股票發行溢價 $ 672,009 $ 212,589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2)
行使歸入權 10 10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
權淨值之變動數 24,566 -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40,543 -
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 67,534 -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
動數(3) 13,036 13,036
$ 917,698 $ 225,635
  • 43 -

  1.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2. 此類資本公積僅得用以彌補虧損。
  3. 此類資本公積係本公司未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時,因子公司權益變動認列之權益交易影響數,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章程規定之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政策,參閱附註二三之(六)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以股東權益為最大依歸,並考量目前及未來所處之產業狀況、成長階段、未來財務規劃、資金需求及滿足股東現金規劃等因素,在平衡股利之原則下,股東現金紅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數之 10%,實際發放金額仍以股東會決議發放金額為準。

本公司於公司章程明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 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本公司 112 及 111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112年度 111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10,091 $ 32,385
特別盈餘公積 ($ 35,615) $ -
現金股利 $ 158,760 $ 139,230
每股現金股利(元) $ 2.1 $ 2.1

上述現金股利已分別於113年5月8日及112年3月14日董事會決議分配,其餘盈餘分配項目亦分別於113年6月18日及112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

本公司114年3月7日董事會擬議113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113年度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06,683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66,274)
現金股利 $ 653,602
每股現金股利(元) $ 8.6

上述現金股利已由董事會決議分配,其餘尚待預計於114年5月28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

(四)特別盈餘公積

因國外營運機構(包括子公司)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於分派盈餘時,應就報導期間結束日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已提列數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分派盈餘。

(五)其他權益項目

  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自其功能性貨幣換算為本公司表達貨幣(即新台幣)所產生之相關兌換差額,係直接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113年度 112年度
年初餘額 $ 15,548 ($ 17,709)
當年度產生
未實現損益
權益工具 45,202 33,257
處分利益移轉至保留盈餘(附註八) ( 11,700) -
年底餘額 $ 49,050 $ 15,548

  1. 員工未賺得酬勞(112年度:無)

本公司股東會於113年6月18日決議發放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說明參閱附註二七。

113年度
年初餘額 $ -
本年度發行 ( 140,652)
認列股份基礎給付費用 22,594
年底餘額 ($118,058)

(六)庫藏股票(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無)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於109年1月20日經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買回期間為109年1月21日至3月20日,買回股數為3,000仟股。本公司已於109年3月全數執行完畢,買回總成本共計110,853仟元。

單位:仟股數

| 項 目 | 112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年初股數 | 3,000 | | 本年度註銷 | ( 3,000) | | 年底股數 | - |

本公司依法辦理註銷逾期未轉讓予員工之庫藏股,於112年3月經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30,000仟元,註銷已發行股份3,000仟股,減資基準日為112年3月20日。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亦不得享有股利之分派及表決權等權利。

二二、營業收入

(一)客戶合約收入之說明及細分資訊

113年度 112年度
光通訊 $5,614,097 $1,809,409
高頻連接器 501,912 589,980
$6,116,009 $2,399,389

客戶合約之說明請參閱附註四。

  • 46 -

(二)合約餘額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112年1月1日
合約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474 $ 963 $ 4,243

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來自滿足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二三、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一)利息收入

113年度 112年度
銀行存款 $ 27,481 $ 18,728
附買回債券 115 985
其 他 7 30
$ 27,603 $ 19,743

(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113年度 112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548) ($ 732)
淨外幣兌換利益 100,959 4,642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十九) 3,300 -
租賃修改利益 - 1,433
$ 103,711 $ 5,343

(三)財務成本

113年度 112年度
銀行借款之利息 $ 11,408 $ 11,545
可轉換公司債之利息 2,984 -
租賃負債之利息 260 1,049
$ 14,652 $ 12,594

(四)折舊及攤銷

113年度 112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2,549 $ 33,412
使用權資產 7,752 13,961
無形資產 2,097 1,607
合 計 $ 42,398 $ 48,980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26,982 $ 32,064
營業費用 13,319 15,309
$ 40,301 $ 47,373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173 $ 20
營業費用 1,924 1,587
$ 2,097 $ 1,607

(五)員工福利費用

113年度 112年度
退職後福利(附註二十)
確定提撥計畫 $ 13,782 $ 11,703
確定福利計畫 462 654
14,244 12,357
保險費用 33,430 31,760
董事酬金 39,056 7,936
其他員工福利 654,144 328,361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740,874 $ 380,414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225,180 $ 200,194
營業費用 515,694 180,220
$ 740,874 $ 380,414

(六)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不低於 5% 及不高於 5% 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113及112年度佔列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別於114年3月7日及113年3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估列比例

113年度 112年度
員工酬勞 7.69% 7.76%
董事酬勞 2.52% 2.37%

金額

113年度 112年度
現金 現金
員工酬勞 $ 113,000 $ 18,000
董事酬勞 37,000 5,500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12及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112及111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113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七) 外幣兌換損益

113年度 112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168,195 $ 106,246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67,236) ( 101,604)
淨利益 $ 100,959 $ 4,642

二四、所得税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202,096 $ 69,097
未分配盈餘加徵 - 6,571
以前年度之調整 ( 4,980) 3,680
197,116 79,348

(接次頁)


(承前頁)

113年度 112年度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65,116 ($ 8,775)
子公司盈餘匯回之遞延
所得稅影響數 - ( 30,281)
65,116 ( 39,056)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262,232 $ 40,292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1,319,833 $ 208,334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所得稅費用 $ 263,967 $ 41,667
稅上調整之費損 3,246 3,302
子公司盈餘匯回 - ( 14,694)
未分配盈餘加徵 - 6,571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於本年度之調整 ( 4,981) 3,680
其他 - ( 234)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262,232 $ 40,292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13年度 112年度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 8,194) $ 2,0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 ( 8,052)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 229) ( 1,116)
($ 8,423) ($ 7,151)

(三)本期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所得稅 $ 157,432 $ 36,310

(四)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13 年度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備抵損失 $ 19,891 ($ 19,891) $ - $ -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31,990 7,311 - 39,301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9,545 ( 1,547 ) ( 229 ) 7,769
退款負債 9,762 1,359 - 11,121
應付休假給付 2,290 405 - 2,695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10,462 - ( 8,194 ) 2,268
未實現兌換損失 3,571 ( 3,571 ) - -
其他 21,817 20,439 - 42,256
$ 109,328 $ 4,505 ($ 8,423 ) $ 105,410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4,282 $ 63,746 $ - $ 68,028
未實現兌換利益 - 5,485 - 5,48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624 - - 3,624
備抵損失 - 390 - 390
$ 7,906 $ 69,621 $ - $ 77,527

112年度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備抵損失 $ 20,593 ($ 702 ) $ - $ 19,891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24,092 7,898 - 31,990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11,731 ( 1,070 ) ( 1,116 ) 9,545
負債準備 1,611 ( 1,611 ) - -
退款負債 9,786 ( 24 ) - 9,762
應付休假給付 2,359 ( 69 ) - 2,290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8,445 - 2,017 10,46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428 - ( 4,428 ) -
未實現兌換損失 - 3,571 - 3,571
其他 17,516 4,301 - 21,817
$ 100,561 $ 12,294 ($ 3,527 ) $ 109,328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29,488 ($ 25,206 ) $ - $ 4,282
未實現兌換利益 1,556 ( 1,556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3,624 3,624
$ 31,044 ($ 26,762 ) $ 3,624 $ 7,906
  • 51 -

(五) 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截至 111 年度以前之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五、每股盈餘

單位:每股元

113年度 112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 14.30 $ 2.53
稀釋每股盈餘 $ 14.23 $ 2.52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113年度 112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本年度淨利 $1,057,601 $ 168,042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可轉換公司債稅後利息 2,388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本年度淨利 $1,059,989 $ 168,042

股數

單位:仟股

113年度 112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73,974 66,300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201 373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35 -
可轉換公司債 284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74,494 66,673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 52 -

二六、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本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本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定期重新檢視本公司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本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支付股利及發行新債或償付舊債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二七、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一) 員工認股權計畫

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給與日係以確認員工認購股數之日為準,本公司以給與日所給與權益商品之公平價值為基礎衡量所取得勞務之公平價值,合併公司於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認列員工酬勞成本及資本公積22,320仟元。

(二)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本公司於113年6月18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400仟股,採有償發行,經金管會於113年8月9日申報生效,應於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分次發行。本公司於113年9月20日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400仟股,以每股新台幣10元為發行價格,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13年10月2日。

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1. 未達既得條件前,應全數交由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員工不得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轉讓、質押,或做其他方式之處分。
  2. 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表決權等,皆交由信託保管機構依契約執行之。
  3. 除前述限制外,員工認購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之其他權利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 53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相關資訊如下:

單位:仟股數

113年9月23日

至12月31日

項目 股數
期初流通在外 -
本期發行 400
期末流通在外 400

本公司於113年度給與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資訊如下:

給與日 給與日每股公允價值(元) 給與數量(仟股) 既得期間
113年9月23日 $ 371.5 400 1~3年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既得條件為自認購員工權利新股起,屆滿一年、兩年及三年仍在職,並達成本公司需求之績效者,各年度可既得之股份比例分別為 30%、30% 及 40%。

113年9月23日至12月31日認列之酬勞成本為22,594仟元。

本公司對給與日於113年10月10日以前之有償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金管會問答集無須追溯適用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113年10月11日發布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處理疑義」IFRS問答集,而持續依估計之離職率對預計將於既得期間內離職員工所支付價款部分認列為負債。

二八、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均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 54 -

(二) 公允價值資訊-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113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股票 $ 28,413 $ - $ - $ 28,413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 - 397,581 397,581
合計 $ 28,413 $ - $ 397,581 $ 425,994

112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股票 $ 27,450 $ - $ - $ 27,450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 - 61,936 61,936
合計 $ 27,450 $ - $ 61,936 $ 89,386

113 及 112 年度無第 1 等級與第 2 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1. 第 3 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未上市(櫃)股票投資之公允價值係以市場法之可類比公司法評價股權之公平價值。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為流動性折價及非控制權益折價,當流動性及非控制權益折價減少時,該等投資公允價值將會增加。

  • 55 -

(三)金融工具之種類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註1) $3,266,785 $1,210,27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70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工具投資 425,994 89,386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2) 2,727,996 1,074,568

註 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不含應收營業稅退稅款)及存出保證金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註 2:餘額係包含長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公司債及其他應付款(不含應付薪資及獎金、應付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四)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工具投資、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借款、應付公司債及租賃負債。本公司已依業務性質及風險程度與廣度執行適當之風險管理及控制作業。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複核。本公司並未以投機目的而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活動使本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率變動風險以及利率變動風險。

本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管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 56 -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與進貨交易,因而使本公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一。

敏感度分析

有關外幣匯率風險之敏感性分析,主要係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計算(主係美元項目)。當個體之功能性貨幣對美元升值/貶值 5% 時,本公司於113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減110,631仟元;112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減43,817仟元。

因前述之敏感度分析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暴險金額計算,故管理階層認為敏感度無法反映年中暴險情形。

(2) 利率風險

本公司因持有固定利率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故有利率變動之公允價值暴險;因持有浮動利率之金融資產,故有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暴險。本公司管理階層定期監控市場利率之變動,並採取適當風險控管機制,以因應市場利率變動所產生之風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 681,848 $ 208,214
-金融負債 960,473 560,060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1,660,436 589,235

由於本公司受利率變動之影響不大,故無呈列敏感度分析。

  • 57 -

(3) 其他價格風險

本公司因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該權益投資非持有供交易而係屬策略性投資,本公司並未積極交易該等投資。此外,本公司定期監督價格風險並評估何時須增加被避風險之避險部位。

由於本公司受權益價格變動之影響不大,故無呈列敏感度分析。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本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及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個體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記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本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

除了本公司最大的客戶 A 公司外,本公司並無對任何單一交易對方或任何一組具相似特性之交易對方有重大的信用暴險。於 113 年 12 月 31 日暨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總應收帳款來自前述客戶之比率分別為 63% 及 19% 。

  1.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銀行融資額度以支應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

(1)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流動性

下表詳細說明本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性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本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編製。

  • 58 -

113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1,792,555 $ - $ -
租賃負債 7,875 18,230 -
固定利率工具 - 935,440 -
$1,800,430 $ 953,670 $ -

112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526,568 $ - $ -
租賃負債 7,022 5,265 -
固定利率工具 342,000 206,000 -
$ 875,590 $ 211,265 $ -

(2) 融資額度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銀行未動用之融資額度如下: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銀行借款額度
-未動用金額 $1,470,785 $ 920,705

二九、關係人交易

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外,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關係人名稱及其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EZConn USA INC. 子公司
EZconnTechnology Corporation 子公司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孫公司
EZconn Czech a.s. 孫公司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
  • 59 -

(二)銷貨收入

關係人類別 113年度 112年度
孫公司 $ 730 $ 753
子公司 155 -
$ 885 $ 753

(三)進貨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3年度 112年度
孫公司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1,321,262 $ 625,483
關聯企業 3,379 3,960
$1,324,641 $ 629,443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因性質特殊,且其價格係屬議定,故無法與非關係人相互比較。

(四)應收帳款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孫公司
EZconn Czech a.s. $ 576 $ -

(五)應付帳款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孫公司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501,656 $ 226,628

(六)應付設備款(帳列其他應付款)

關係人類別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孫公司 $ 773 $ 897

(七)預付款項

關係人類別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 - $ 140
  • 60 -

(八)其他

關係人類別 113年度 112年度
銷貨成本
關聯企業 $ 460 $ 4,050
營業費用
關聯企業 $ 916 $ 660

(九)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113年度 112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82,584 $ 56,565
退職後福利 965 989
$ 183,549 $ 57,554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三十、質抵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質押海關之保稅款與融資借款之擔保品(附註九及十三):

113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31日
質押定存單(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3,343 $ 2,309
土地 664,140 126,000
房屋及建築物 147,416 131,166
$ 814,899 $ 259,475

三一、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單位:各外幣仟元/新台幣仟元

日期 貨幣性項目 外幣 帳面金額 匯率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 86,393 $ 2,832,407 32.7850(美元:新台幣)
22,392 4,700 0.2099(日圓:新台幣)
5,703 26,011 4.5608(人民幣:新台幣)
金融負債 18,905 619,789 32.7850(美元:新台幣)
5,542 1,163 0.2099(日圓:新台幣)

(接次頁)


(承前頁)

貨幣性項目 帳面金額
112 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 37,477 $ 1,150,727 30.7050(美元:新台幣)
78,096 16,962 0.2172(日圓:新台幣)
5,914 25,639 4.3352(人民幣:新台幣)
金融負債 8,936 274,385 30.7050(美元:新台幣)
非貨幣性項目 帳面金額
--- --- --- --- --- --- --- ---
113 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 34,762 $ 1,125,534 32.7850(美元:新台幣)
169,338 95,603 0.5646(披索:新台幣)
112 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25,003 747,016 30.7050(美元:新台幣)

本公司於113及112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分別為淨利益100,959仟元及4,642仟元,由於外幣交易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別揭露兌換損益。

三二、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附表一)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二)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三)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四)


(三) 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五)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附表六)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四) 主要股東資訊:股權比例達 5% 以上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附表七)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113年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備註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nablencce Technology Inc.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一非流動 1 $ - - $ - 註2
英屬開曼群島商業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 同上 1,250 74,577 5.79% 74,577 -
芯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上 6,000 11,004 12.22% 11,004 -
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上 617 28,413 0.55% 28,413 -
棱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上 5,200 312,000 8.66% 312,000 -

註 1:有價證券無質抵押情事。 註 2:因歷年來認列資產減損損失,致對該公司之帳面帳值餘額為零。

  • 64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金額達新台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二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係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備註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孫公司 進貨 $ 1,321,262
(USD 41,145 仟元) 41% T/T 90 天 - - ($ 501,656)
(USD 15,301 仟元) 73%
  • 65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113年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 | 關係 |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 週轉率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註2) | 提到備抵 損失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處理方式 | | | |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應收帳款-關係人 $501,656 (USD 15,301仟元) | - | $ - | - | $178,273 | 註1 |

註1:經評估無須提列備抵損失。 註2:期後係指114年1月1日至114年3月7日之期間。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註1) 期末持有(註1) 被投資公司本期(捐)益(註2) 本期認列之投資(捐)益(註2)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仟股) 比率% 帳面金額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C-Link Technology Inc. 薩摩亞群島 控股業務 $ 679,543 $ 679,543 - 100.00 $ 1,045,535 $ 317,199 $ 327,371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Zconn Europe GmbH 德國 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組立加工及買賣等業務 185,143 185,143 - 100.00 70,461 利益 USD 9,878 仟元
利益 USD 63 仟元 2,015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01,015 61,015 9,625 26.71 88,264 ( 41,988 ) ( 16,202 ) 註4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ZConn USA Inc. 美國 各種電子組件用精密金屬零件、電子產品及各種光纖零組件之買賣等業務 19,535 - - 80.00 7,630 ( 10,728 )
(捐失 USD 334 仟元) ( 8,582 ) 註5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菲律賓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96,579 - - 100.00 95,603 ( 2,285 )
(捐失 PHP 4,133 仟元) ( 2,285 ) 註6
EC-Link Technology Inc. Light-Master Technology Inc. 薩摩亞群島 控股業務 750,022
(USD 22,877 仟元) 750,022
(USD 22,877 仟元) - 100.00 1,025,541
(USD 31,281 仟元) 利益 USD 317,240
EZconn Europe GmbH EZconn Czech a.s. 捷克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 65,207
(EUR 1,910 仟元) 65,207
(EUR 1,910 仟元) - 100.00 74,942
(EUR 2,195 仟元) 利益 EUR 2,195 仟元
EZconn Czech a.s. EZconn Technologies CZ s.r.o. 捷克 各種光通訊零組件之製造及研發 13,526
(CZK 10,000 仟元) 13,526
(CZK 10,000 仟元) - 100.00 7,681
(CZK 5,678 仟元) ( 730 )
(捐失 CZK 529 仟元)

註1:係以113年12月31日之匯率計算。 註2:係以113年1月至12月平均匯率計算。 註3:大陸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五。 註4: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二說明。 註5:為拓展業務需要,本公司於112年11月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於美國地區設立子公司,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投資 EZConn USA Inc. 美金 600 仟元。 註6:為拓展業務需要,本公司於113年5月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於菲律賓地區設立子公司,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投資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美金 3,000 仟元。

  • 67 -

光紅建聖殿份有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生產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註3)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 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註3)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註3)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註4及6)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元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4、6及7)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註3及6) 截至本期止 已匯回投資收益 (註2)
匯出 收回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各種光纖及電纜連接器等 $ 491,775 (USD 15,000 仟元) (註1) $ 692,977 (USD 21,137 仟元) $ - $ - $ 692,977 (USD 21,137 仟元) $ 316,485 (利益 USD9,856 仟元) 100% $ 317,281 (利益 USD9,880 仟元) $ 1,022,756 (USD 31,196 仟元) $ 588,542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超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3) 經濟部投資金 核准投資金額(註1及3) 現經濟部投資金 超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692,977 (USD 21,137 仟元) $748,383 (USD 22,827 仟元) $2,217,645 (註5)

註1:係透過 100%轉投資之EC-Link Technology Inc.再經由第三地區匯款投資大陸公司,含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 USD1,690 仟元。

註2: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分別於107年11月、108年11月、109年9月、110年10月及112年8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燈效現金股利118,359仟元(人民幣27,301仟元)、81,943仟元(人民幣19,074仟元)、119,269仟元(人民幣28,528仟元)、117,566仟元(人民幣27,063仟元)及151,405仟元(人民幣34,201仟元)、108年12月、110年3月及12月及112年8月再透過EC-Link Technology Ltd.全數匯回本公司。截至113年12月31日,累積已匯回588,542仟元。

註3:係按113年12月底美元即期匯率換算。

註4:係按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美元平均匯率換算。

註5:係按本公司113年12月31日之淨值 60% 計算。

註6:係按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7: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業已考量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利益之影響數。

  • 68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相關資訊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六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交易類型 進捐貸 價格 交易條件 應收(付)票據、帳款 未實現損益 備註
金額 百分比 付款條件 與一般交易之比較 金額 百分比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進貨 $1,321,262 41%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501,656) 73% $ 10,821
  • 69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七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卡貝特爾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6,295,555 8.28%

註 1: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當季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持有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 5% 以上資料。本公司個體財務報告所記載股本與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股數,可能因編製計算基礎不同或有差異。

註 2:上開資料如屬股東將持股交付信託,係以受託人開立信託專戶之委託人個別分戶揭示。至於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令辦理持股超過 10% 之內部人股權申報,其持股包括本人持股加計其交付信託且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股份等,有關內部人股權申報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 70 -

S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S

項目 編號 / 索引
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明細表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應收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附註十
存貨明細表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三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三
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五
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表 附註二四
應付票據明細表
應付帳款明細表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附註十八
損益項目明細表
營業收入明細表
營業成本明細表 八及九
營業費用明細表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表 附註二三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十一
  • 71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零用金 $ 135
外幣現金
美 金 USD3,684.02 元,兌換率 32.7850 119
日 幣 JPY624,089.00 元,兌換率 0.2099 137
歐 元 EUR2,144.60 元,兌換率 34.1400 72
人民幣 RMB13,717.00 元,兌換率 4.5608 63
英 錢 GBP82.26 元,兌換率 41.1900 5
港 幣 HKD1,328.00 元,兌換率 4.2220 5
401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美金 USD39,154,374.54 元,兌換率 32.7850 1,283,676
活期存款-台幣 372,182
活期存款-日幣 JPY6,183,730.00 元,兌換率 0.2099 1,297
活期存款-人民幣 RMB689,469.59 元,兌換率 4.5608 3,145
活期存款-港幣 HKD27,147.60 元,兌換率 4.2220 115
活期存款-歐元 EUR622.22 元,兌換率 34.1400 21
1,660,436
支票存款
支票存款-台幣 880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美金 USD18,000,000 元,兌換率 32.7850 590,130
定期存款-人民幣 RMB2,000,000 元,兌換率 4.5608 9,122
599,252
$ 2,261,104
  • 72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金額
應收票據
A 公 司 $ 3,202
減:備抵損失 ( 83 )
3,119
應收帳款
非關係人
A 客戶 579,808
B 客戶 79,632
其他(註) 254,818
減:備抵損失 ( 704 )
913,554
合 計 $ 916,673

註:各客戶餘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 5% 。

  • 73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市價(註 2)
原物料 $ 440,083 $ 411,148
在製品 165,577 128,389
製成品 585,138 793,873
1,190,798 $1,333,410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註 1 及註 2) ( 196,506)
$ 994,292

註 1:備抵跌價及呆滯損失係就存貨中之呆滯損壞品及正常品中成本高於市價者提列損失準備。

註 2:市價係採淨變現價值計算。

  • 74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投 資 公 司 年 份 能 資 額 本 年 度 增 加 本 年 度 減 少 年 度 能 資 額 市 價 成 股 權 淨 值 提供擔保或 質 押 情 形 備 註
股數(仟股) 金 額 股數(仟股) 金 額 股數(仟股) 金 額 股數(仟股) 持 股 % 金 額 單 價 總 金 額
EC-Link Technology Inc. - $ 705,320 - $ 327,371 - $ - - 100 $ 1,032,691 - $ 1,045,535 無 註 1 及註 2
EZconn Europe GmbH - 55,775 - 2,015 - - - 100 57,790 - 70,461 無 註 1 及註 3
EZConn USA Inc. - - - 16,150 - ( 8,582 ) - 80 7,568 - 88,264 無 註 1 及註 4
EZcon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 - 96,579 - ( 2,285 ) - 100 94,294 - 7,630 無 註 1 及註 5
合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625 39,900 2,000 64,566 - ( 16,202 ) 9,625 26.71 88,264 - 95,603 無 註 1 及註 6
800,995 506,681 ( 27,069 ) 1,280,607
累積換算調整數 ( 14,079 ) 40,965 - 26,886
淨 額 $ 786,916 $ 547,646 ($ 27,069 ) $ 1,307,493

註 1:係按 113 年 12 月底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投資損益及股權淨值。 註 2:本年度增加係按權益法認列投資利益327,371仟元。 註 3:本年度增加係按權益法認列投資利益2,015仟元。 註 4:本年度增加係現金投資子公司16,150仟元;減少係按權益法認列投資損失8,582仟元。 註 5:本年度增加係現金投資子公司99,963仟元及因未按持股比例認購增資減少之保留盈餘3,384仟元;本年度減少係按權益法認列投資損失2,285仟元。 註 6:本年度增加係現金投資關聯企業40,000仟元及因未按持股比例認購增資產生之資本公積24,566仟元;本年度減少係按權益法認列投資損失16,202仟元。

  • 75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票據明細表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應付票據
非關係人
甲公司 $ 5
乙公司 1
合 計 $ 6
  • 76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廠商名稱 金額
應付帳款
非關係人
甲供應商 $ 88,196
乙供應商 17,449
其他(註) 76,069
181,714
關係人
光聖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501,656
合計 $ 683,370

註:各廠商餘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之 5%。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名稱 數量(件) 金額
銷貨收入
光纖主動、被動元件及光收發器 2,089,209 $5,623,615
有線電視接頭、高頻、銅軸電纜 52,256,458 503,227
6,126,842
減:銷貨退回 24,271 ( 1,045)
銷貨折讓 - ( 9,788)
$6,116,009
  • 78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八 單位:新台幣仟元

名稱 金額
原料
年初原料 $ 226,975
加:本年度進料 1,896,446
其他 ( 409)
減:本年度售料 ( 51,428)
年底原料 ( 440,083)
本年度耗用原料 1,631,501
直接人工 129,071
製造費用(明細表九) 285,181
製造成本 2,045,753
加:年初在製品 144,974
本年度進貨在製品 90
其他 ( 1,645)
減:本年度出售半成品 ( 490)
年底在製品 ( 165,577)
製成品成本 2,023,105
年初製成品 254,483
加:購入成品成本 1,336,930
減:其他 ( 4,959)
年底製成品 ( 585,138)
出售製成品成本 3,024,421
出售原料成本 51,428
出售半成品成本 49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36,553
其他 1,194
銷貨成本 $ 3,114,086
  • 79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費用明細表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九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金額
加工費 $ 128,341
薪資支出 86,112
折舊 26,982
其他(註) 43,746
$ 285,181

註:各項目金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 5%。

  • 80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合計
佣金支出 $1,227,077 $ - $ - $1,227,077
薪資支出 18,649 443,392 35,528 497,569
進出口費用 298,340 9 24 298,373
勞務費 733 28,880 719 30,332
折舊費用 375 3,950 8,994 13,319
樣品費 2,009 - 8,971 10,980
其他(註) 23,000 ( 15,336) 17,509 25,173
$1,570,183 $ 460,895 $ 71,745 $2,102,823

註:各項目金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 5%。

  • 81 -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民國113年及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十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113年度 112年度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 計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註1)
薪資費用 $194,653 $449,972 $644,625 $170,273 $153,143 $323,416
勞健保費用 19,574 13,415 32,989 19,980 11,354 31,334
退休金費用 6,911 7,333 14,244 7,340 5,017 12,357
董事酬金 - 39,056 39,056 - 7,936 7,936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4,042 5,919 9,961 2,601 2,770 5,371
$225,180 $515,695 $740,875 $200,194 $180,220 $380,414
折舊費用 $26,982 $13,319 $40,301 $32,064 $15,309 $47,373
攤銷費用 $173 $1,924 $2,097 $20 $1,587 $1,607

註1:113及112年度之員工人數分別為418人及430人,其中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均為5人,其計算基礎與員工福利費用一致。 註2:113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1,699仟元(『本年度員工福利費用合計數-董事酬金合計數』/『本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112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876仟元(『前一年度員工福利費用合計數-董事酬金合計數』/『前一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註3:113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1,561仟元(本年度薪資費用合計數/『本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112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761仟元(前一年度薪資費用合計數/『前一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註4: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變動情形為增加 105% (『本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註5:本公司員工薪資報酬政策係包含按月發給之薪資、依經營績效發給之業績獎金,以及公司根據年度獲利狀況所發放之酬勞(分紅)。本公司依據公司營運成果並參考國內業界發放水平,決定業績獎金及酬勞(分紅)的總數,其金額與分配方式由薪酬委員會建請董事會核准;每位員工獲派的金額,依職務、貢獻、績效表現而定。

說明:

  1. 本表附註說明之員工人數資訊,計算基礎應與員工福利費用及員工薪資費用一致,並應採平均員工人數計算。
  2.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九號規定,員工可能以全職、兼職、永久、不定時或臨時之方式提供服務,包括董事及其他管理人員,故本表所稱「員工」包括董事、經理人、一般員工及約聘僱人員等,惟不包括監察人、派遣人力、勞務承攬或業務外包之人員。
  3. 所稱「董事酬金」係指全數董事領取之報酬、退職退休金、董事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惟不包括因兼任員工而領取之薪資、勞健保、退休金及其他福利費用等。
  • 82 -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1)陳俊宏

出市財證字第 1140812 號

會員姓名:(2)張正修

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94998251

事務所電話:(02)27259988

委託人統一編號:97119975

會員書字號:(1)北市會證字第 3228 號

(2)北市會證字第 4526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113 年 01 月 01 日至

113 年度(自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 簽名式 (一) | 陳俊宏 | 存 會 印鑑 (二) | | | --- | --- | --- | --- | | 簽名式 (三) | 張正修 | 存 會 印鑑 (四) | |

理事長:

img-0.jpeg

img-1.jpeg

核對人:

img-2.jpeg

img-3.jpeg

中華民國 114 年 02 月 03 日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CHEN,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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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5.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