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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SIVE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ul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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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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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30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 年5 月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 年5 月1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提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1 年5 月19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以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371,287,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0.2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425,740.00 元;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4、公司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1,287,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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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 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4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2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7 月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7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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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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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282 |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2 | 08*291 | 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3 | 08*758 | 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4 | 08*961 | 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7月5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13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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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机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投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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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19 号新天地大厦1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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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邹七平、刘郁。
咨询电话:0731-88936121、0731-8893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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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731-88936158。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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