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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SIVE CO.,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4
Apr 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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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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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4-01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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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04 月
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 人员 ) 朱新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285,620,811.08 | 415,404,278.21 |
-31.2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859,459.07 | 27,724,945.44 |
-24.7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12,275,314.44 | 27,041,600.78 |
-54.61% |
|
| 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3,242,787.62 | -140,690,422.55 |
62.1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7 |
-14.2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7 |
-14.2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2% | 1.63% |
-0.51% |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 减(%) | |||
| 总资产(元) | 2,787,250,142.40 | 2,827,303,355.88 |
-1.4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67,217,581.08 | 1,847,479,610.43 |
1.0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0,961.12 | |
| 主要为重庆神斧锦泰化工有限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2,760,000.00 | 公司收到的正阳工业园区管委 |
| 会对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的优惠。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 主要为重庆正阳工业园区基础 |
|
| 2,101,914.93 | ||
|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设施建设补贴资金。 |
|
主要系对永州交通建设投资有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7,500,000.00 | |
限公司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0,378.19 | 其他营业外收支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72,199.8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24,987.57 |
3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合计 8,584,144.6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6,754 | 16,754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件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湖南省南岭化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
国有法人 | 46.62% | 173,075,912 |
0 |
|||
| 湖南神斧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3.3% | 86,492,900 |
86,492,900 |
|||
| 湖南湘投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8% | 4,013,000 |
4,013,000 |
|||
| 湖南轻盐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94% | 3,484,200 |
3,484,200 |
|||
质押 |
3,484,200 | ||||||
| 湖南高新创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91% | 3,371,800 |
3,371,800 |
|||
质押 |
3,371,800 | ||||||
| 津杉华融(天津) 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
国有法人 | 0.61% | 2,247,900 |
2,247,900 |
|||
| 桂阳县民用爆破 器材专营公司 |
国有法人 | 0.59% | 2,193,800 |
2,193,800 |
|||
| 湖南水口山有色 金属集团有限公 司 |
国有法人 | 0.58% | 2,140,300 |
2,140,300 |
|||
| 湖南兴湘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6% | 1,337,700 |
1,337,700 |
|||
| 江苏瑞琦投资有 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1% | 1,151,861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3,075,9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075,912 | ||||
| 江苏瑞琦投资有限公司 | 1,151,86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1,861 | ||||
| 湖南中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1,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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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 | 1,0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0,000 | |
|---|---|---|---|---|
| 褚雪华 | 912,537 | 人民币普通股 |
912,537 | |
| 孟珍娣 | 75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2,300 | |
| 任冰 | 71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4,500 | |
| 张永恒 | 630,151 | 人民币普通股 |
630,151 | |
| 王秀珍 | 579,998 | 人民币普通股 |
579,998 | |
| 谢鉴钊 | 57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7,800 | |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 ||||
|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 ||||
| 股东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为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明 | 外,未知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与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 | |||
| 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与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公司股东江苏瑞琦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 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151,861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公 | |||
| 司股票1,151,861股;公司自然人股东张永恒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 ||||
| 情况说明(如有) | ||||
|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30,151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 | ||||
| 计持有公司股票630,151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自然人股东刘畅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000股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公司自然 人股东崔志勇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000股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交易未购回 股份共43,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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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报表项目 | 变动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 |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 应收票据 | 29,050,665.28 | 46,739,908.08 | -37.85% | 主要系本期客户票据结算减少。 | |
| 应收账款 | 179,187,016.89 | 109,553,186.41 | 63.56% | 主要系期末客户欠款增加。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540,244.90 | 40,922,163.28 | -35.14% | 主要系本期预交的所得税减少。 | |
| 工程物资 | 371,646.72 | 894,250.48 | -58.44% | 主要系本期将工程物资用于在建工程。 | |
| 应付账款 | 60,964,972.59 | 104,613,699.48 | -41.72% | 主要系结算采购货款所致。 | |
| 预收账款 | 17,342,255.76 | 32,081,657.62 | -45.94% | 主要系结算销售货款所致。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2,699,148.74 | -100.00% | 主要系期初预提费用在本期已实际支付。 | |
| 营业总收入 | 285,620,811.08 | 415,404,278.21 | -31.24% | 主要系本期其他业务收入下降所致。 | |
| 营业成本 | 169,188,408.04 | 292,417,655.45 | -42.14% | 主要系本期其他业务成本下降所致。 | |
| 财务费用 | 6,496,815.13 | 4,324,778.12 | 50.22% |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 | |
| 资产减值损失 | -8,908.22 | -500,000.00 | 98.22% | 主要系上期有其他应收款坏帐转回。 | |
| 营业外收入 | 5,651,413.67 | 982,898.74 | 474.97% |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重庆锦泰收到政府补 助。 |
|
| 少数股东损益 | 3,285,494.19 | 1,436,563.79 | 128.71% |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重庆锦泰本期净利润 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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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 5% 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 股改承诺 | ||||||
| 标的资产(神斧民爆95.10%股权)在本次重组完成后3年内(含 |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 |||||
| 本次重组完成当年)(以下简称“补偿期”)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 关于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 | |||||
| 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相应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即如果本次重组 | 限公司201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
| 于2012年度完成,则(1)标的资产经会计师专项审计的2012 | 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 原神斧民爆10 | |||||
|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2,108.62万元;(2)交易标的经会计师专项 | 2012年05月18日 |
三年 | [2014]6339-4号),2012年、2013年, | |||
|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名股东 | 审计的2012年度、2013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4,486.04万元; | 标的资产在合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
(3)交易标的经会计师专项审计的2012年度、2013年度和 |
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 |||||
| 2014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6,945.11万元。在补偿期内年度财 | 257,091,605.32元,超过原神斧民爆 | |||||
| 务审计时,如果标的资产当年度净利润不足净利润预测数,则由 | 10名股东对标的资产2012年、2013 | |||||
| 神斧民爆10名股东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补偿给本公司。 | 年合计净利润预测数的承诺数额。 | |||||
| 本次认购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新增股 | ||||||
| 原神斧民爆10 | 份登记之日(2012年12月5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 |||||
| 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如果中国证监会 | 2012年05月18日 | 三年 | 严格履行承诺 | |||
| 名股东 | ||||||
| 或深交所要求延长锁定期的,则以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要求为 | ||||||
| 准。 | ||||||
| 1、新天地集团和神斧投资及新天地集团和神斧投资所控制的其 | ||||||
| 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 | ||||||
| 统称为“相关企业”)目前均未从事任何与南岭民爆、神斧民爆 | ||||||
| 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2、新 | ||||||
| 天地集团和神斧投资及相关企业将来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与南岭民爆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从事、 | |||||
| 参与或进行与南岭民爆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任何 | ||||||
| 新天地集团和 | 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且不再对具有与南岭民爆及其子公司有相 | |||||
| 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进行投资。3、新天地集团和神斧投资将对 | 2012年06月27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承诺 | |||
| 神斧投资 | ||||||
| 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新天 | ||||||
| 地集团和神斧投资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南岭民爆及其子 | ||||||
| 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新天地集团和神斧投 | ||||||
| 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南岭民爆认为必要时,新天地 | ||||||
| 集团和神斧投资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关 | ||||||
| 资产和业务;(2)南岭民爆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 | ||||||
| 收购新天地集团和神斧投资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 ||||||
| (3)如新天地集团和神斧投资及相关企业与南岭民爆及其子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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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无条件将相关利益让与南岭民 | ||||||
|---|---|---|---|---|---|---|
| 爆;(4)无条件接受南岭民爆提出的可消除竞争的其他措施。4、 | ||||||
| 新天地集团和神斧投资或相关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应负责赔偿南 | ||||||
| 岭民爆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行为而导致的损失,并且新天地集 | ||||||
| 团和神斧投资及相关企业从事与南岭民爆及其子公司竞争业务 | ||||||
| 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南岭民爆所有。 | ||||||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天地集团、南岭化工集团和神斧投资及 | ||||||
| 新天地集团、南岭化工集团和神斧投资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 | ||||||
| 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统称为“相关 | ||||||
| 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南岭民爆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 | ||||||
| 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新天地集 | ||||||
| 新天地集团、南 | 团、南岭化工集团和神斧投资及相关企业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 |
|||||
| 岭化工集团和 | 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 2012年06月27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承诺 | ||
|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 ||||||
| 神斧投资 | 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和影响力 | |||||
| 损害南岭民爆的利益。2、新天地集团、南岭化工集团和神斧投 | ||||||
| 资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或成为南岭民爆实际控制人 | ||||||
| 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 | ||||||
| 新天地集团、南岭化工集团和神斧投资承担因此给南岭造成的一 | ||||||
| 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
| (一)人员独立1、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 ||||||
| 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会在 | ||||||
| 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继续保持上市 | ||||||
| 公司人员的独立性;2、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 | ||||||
| 管理体系,该等体系独立于承诺人;3、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推荐 | ||||||
| 出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 | ||||||
| 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做出的 | ||||||
| 人事任免决定。 (二)财务独立1、保证南岭民爆及控制的 | ||||||
| 新天地集团和 | 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 | |||||
| 务管理制度;2、保证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 | 2012年06月27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承诺 | |||
| 神斧投资 | ||||||
| 财务决策,不干预南岭民爆的资金使用;3、保证南岭民爆及其 | ||||||
| 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共 | ||||||
| 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南岭民爆及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 | ||||||
| 税。(三)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 | ||||||
| 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置入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或有事项;2、 | ||||||
| 保证不违规占用南岭民爆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四)业务 | ||||||
| 独立1、保证南岭民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 ||||||
| 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 | ||||||
| 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公司;2、保证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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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人避免与南岭民爆及控制的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3、保证严 | ||||||
|---|---|---|---|---|---|---|
| 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南岭民爆及控制的子公司(包括 | ||||||
| 但不限于)与本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 | ||||||
| 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要求公司向其提供任何形式 | ||||||
| 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 | ||||||
| 的原则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按照南岭民爆的公司章程、 | ||||||
| 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 ||||||
| 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及时进行有 | ||||||
| 关信息披露。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 | ||||||
| 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南岭民爆的重大决策事项,影 | ||||||
| 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五)机构独 | ||||||
| 立1、保证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 | ||||||
| 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南岭民爆 | ||||||
| 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之间在 | ||||||
| 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南岭民爆及 | ||||||
| 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本公司不会 | ||||||
| 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 ||||||
| 不从事与本公司经营范围同类型的经营活动,也不与本公司发生 | ||||||
| 南岭化工集团 | 2006年12月22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承诺 | |||
| 资时所作承诺 | 任何同业竞争。 | |||||
| 1.新天地集团成为金能科技控股股东后,对目前构成同业竞争 | ||||||
| 的爆破服务业务,新天地集团将促成金能科技委托给南岭民爆经 | 为了解决在爆破服务业务方面构成 | |||||
| 营;2.新天地集团将积极稳妥协调处理好金能科技其他股东持 | 的同业竞争问题,2014年2月12日, | |||||
| 有股份的处置,支持南岭民爆以市场法则参与处置;3.南岭民爆 | 公司与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 ||||||
| 新天地集团 | 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要求收购新天地集团持有的金能 | 2013年04月28日 | 长期有效 | 签署《关于湖南金能科技工程有限公 | ||
| 所作承诺 | 科技股份及有关资产和业务;4.新天地集团无条件接受南岭民 | 司100%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书》。并从 | ||||
| 爆提出的可消除竞争的其他措施。新天地集团或相关企业违反本 | 2014年2月14日起,正式对湖南金 | |||||
| 承诺函,应负责赔偿南岭民爆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行为而导致 |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金能爆 | |||||
| 的损失,并且新天地集团及相关企业从事与南岭民爆及其子公司 | 破公司100%股权进行管理。 | |||||
| 竞争业务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南岭民爆所有。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 ||||||
|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 无 | |||||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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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 |||
|---|---|---|---|
| -30% | 至 |
0% | |
| 动幅度(%) | |||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 |||
| 6,842.48 | 至 |
9,774.98 | |
| 动区间(万元) | |||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 |||
| 9,774.98 | |||
| 元)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受市场影响,民爆产品需求下滑,影响民爆产品销量。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最初投资 | 期初持股 | 期初持股 | 期末持股 | 期末持股 | 期末账面 | 报告期损 | 会计核算 | ||||
|---|---|---|---|---|---|---|---|---|---|---|---|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份来源 | ||||||||
| 成本(元)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值(元) | 益(元) | 科目 | ||||
| 合计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 | |||||||||||
| 日期 |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 | |||||||||||
| 日期 |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建华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