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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EST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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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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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60 宏遠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6/01 發言時間 16:50:58
發言人 向文桂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5782561
主旨 依據本公司110年2月5日董事會與5月4日股東會通過之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案(補充公告)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0/06/0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0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30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3,0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
30,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
計30,0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80%,計240,000,000股,由
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
止過戶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
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議定,未來如因主管
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增
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3)本次增資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前揭包括但不限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 
股數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
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
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
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