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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bright Jiabao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Jan 1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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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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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22 2006-004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嘉宝集团 编号:临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宝集团”、“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以下简称“上述报纸”)上刊登了《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2006年1月13日在上述 报纸刊登了《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 暨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 要求,现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1 、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2月10日下午13: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2月8日至2006年2月10日之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上午 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清河路55号6F
-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20日
-
4 、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A
-
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股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
5、参加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
-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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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议题:
审议:《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7 、再次提示性公告
A A 在本次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将再发布一次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 公告,公告时间为2006年2月7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 (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1月20日下午3时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A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
9、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05年12月31日公告,公司A股股票自2006年1月4日—1月13 日停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06年1月13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A股流通股股东沟通协 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A股股票已于2006年1月16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06 年1月23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10、A股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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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
-
( ) 股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A A 股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 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A 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 A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 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2 A ( ) 股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A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 股市场相 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A 统, 股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A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 股市 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A股流通股股东
2
A 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 股流通股股 A 东征集对本次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 司刊登在2006年1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上海嘉 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 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 计。
-
①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
②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
③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
④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A股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
①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
② 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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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
③ 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 股
-
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 A A
-
记在册的 股股东,就均需按本次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11 A 、 股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沟通
A 为了保证及时广泛地了解 股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及信息,嘉宝集团自董事会公布股 A 改方案之后,将通过股改热线电话、公司电子邮件信箱等渠道与广大 股流通股股东进 行沟通。
12 、现场登记办法
-
1
-
(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 述条件的股东也可按上述要求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 (2)登记时间:2006年1月24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清河路55号(邮编:2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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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A A 本次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 股流通股股东 A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 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①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2月8日 至2006年2月10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
②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622;投票简称:嘉宝投票
-
③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 代表本议案以
-
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申报 价格
嘉宝集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 买卖方向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申报价格 | 委托股数 | 代表意向 |
|---|---|---|---|---|---|
| 买入 | 738622 | 嘉宝投票 |
1.00元 | 1股 | 同意 |
| 买入 | 738622 | 嘉宝投票 |
1.00元 | 2股 | 反对 |
| 买入 | 738622 | 嘉宝投票 |
1.00元 | 3股 | 弃权 |
14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实现方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 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2006 1 20 ①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嘉宝集团截止 年 月 日下午收市后, A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股流通股股东。
②征集时间:自 2006 年 1 月 23 日(星期一)至 2006 年 2 月 9 日(星期四)(正常工作 日每日 9 : 00-17 : 00 时)。
③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 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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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征集程序:详见刊登于2006年1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的《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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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① 出席本次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
理。
A A ② 公司 股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将于本次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 交易日(2006年1月23日)起连续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改方案经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 A A 议审议通过,则公司 股股票于支付对价股份上市日复牌,若未能经本次 股市场相关股 A A 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 股股票于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
A
-
③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 股市场相关股东
-
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④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嘉定区清河路55号6-7F 电话:021-59529711 021-59524888 传真:021-59536931 联系人:孙红良、潘聪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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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 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A 改革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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