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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bright Jiabao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12
Apr 2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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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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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1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郑方贤)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上海嘉宝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股东提交2011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和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
| 7 | 7 | 4 | 0 | 0 |
2011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 告期内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如下:
| 本年应参加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本年应参加提名委员 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
| 2 | 2 | 2 | 2 |
2011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
3、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一次,即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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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出席了该次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人对公司2010 年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有关内控制度 的规定;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无 对外担保逾期行为。
2、本人对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之事,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本人同意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程序合法;上述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准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
3、本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组建项目公司、 参与竞买有关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之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 可,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在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 表决时,两名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因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 组建项目公司、参与竞买有关土地使用权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情况;本人同意该议案。
4、本人对公司副总裁喻杰先生辞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副总裁喻杰先生辞职,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同意副总裁喻杰先生辞职;喻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
三、出具年报审计工作意见情况
本人于2012 年1 月18 日收到未经审计的201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和审计工作计划,并于1 月29 日与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项目负责人做了充分的沟通,同意将财务报表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审计,并就审计工作计划与会计师事务所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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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4 月10 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初稿,本 人对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阅,并于2012 年4 月 13 日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行了沟通,本人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与本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已 就年审中所有重大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提交董事会审核。2012 年4 月23 日,本人签署了2011 年年报的书面确认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11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 决策的各项议案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主动了解相关具体情况,关 注议案对投资者权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发表专业、 独立、客观意见。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 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 治理情况。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促进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 利益。
4、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忠实履行职责的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 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5、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 关培训,提高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状况符合现行上市公司治理的 规范性文件要求,决策机制和内控制度较为健全。2011 年度,公司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郑方贤 日期:2012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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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1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蒋薇燕)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上海嘉宝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股东提交2011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和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
| 本年应参加董事 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
| 7 | 7 | 4 | 0 | 0 |
2011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 告期内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如下:
| 本年应参加审计委员会 次数 |
出席次数 | 本年应参加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
| 3 | 3 | 2 | 2 |
2011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
3、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一次,即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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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出席了该次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人对公司2010 年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有关内控制度 的规定;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无 对外担保逾期行为。
2、本人对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之事,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本人同意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程序合法;上述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准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
3、本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组建项目公司、 参与竞买有关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之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 可,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在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 表决时,两名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因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 组建项目公司、参与竞买有关土地使用权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情况;本人同意该议案。
4、本人对公司副总裁喻杰先生辞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副总裁喻杰先生辞职,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同意副总裁喻杰先生辞职;喻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
三、出具年报审计工作意见情况
本人于2012 年1 月18 日收到未经审计的201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和审计工作计划,并于1 月29 日与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项目负责人做了充分的沟通,同意将财务报表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审计,并就审计工作计划与会计师事务所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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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4 月13 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初稿,本 人对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阅,并于2012 年4 月 10 日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行了沟通,本人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与本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已 就年审中所有重大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提交董事会审核。2012 年4 月23 日,本人签署了2011 年年报的书面确认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11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 决策的各项议案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主动了解相关具体情况,关 注议案对投资者权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发表专业、 独立、客观意见。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 务发展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 的经营、治理情况。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促进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 利益。
4、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忠实履行职责的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 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5、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 关培训,提高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状况符合现行上市公司治理的 规范性文件要求,决策机制和内控制度较为健全。2011 年度,公司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蒋薇燕 日期:2012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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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1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袁树民)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上海嘉宝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股东提交2011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和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
| 本年应参加董事 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 数 |
以通讯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
| 7 | 7 | 4 | 0 | 0 |
2011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 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如下:
| 本年应参加提名委员 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本年应参加审计委员会 次数 |
出席次数 |
|---|---|---|---|
| 2 | 2 | 3 | 3 |
2011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
3、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一次,即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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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出席了该次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人对公司2010 年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有关内控制度 的规定;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无 对外担保逾期行为。
2、本人对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之事,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本人同意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程序合法;上述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准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
3、本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组建项目公司、 参与竞买有关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之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 可,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在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 表决时,两名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因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 组建项目公司、参与竞买有关土地使用权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情况;本人同意该议案。
4、本人对公司副总裁喻杰先生辞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副总裁喻杰先生辞职,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同意副总裁喻杰先生辞职;喻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
三、出具年报审计工作意见情况
本人于2012 年1 月18 日收到未经审计的201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和审计工作计划,并于1 月29 日与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项目负责人做了充分的沟通,同意将财务报表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审计,并就审计工作计划与会计师事务所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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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4 月13 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初稿,本 人对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阅,并于2012 年4 月 10 日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行了沟通,本人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与本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已 就年审中所有重大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提交董事会审核。2012 年4 月23 日,本人签署了2011 年年报的书面确认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11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 决策的各项议案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主动了解相关具体情况,关 注议案对投资者权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发表专业、 独立、客观意见。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 务发展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 的经营、治理情况。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促进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 利益。
4、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忠实履行职责的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 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5、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 关培训,提高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状况符合现行上市公司治理的 规范性文件要求,决策机制和内控制度较为健全。2011 年度,公司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袁树民 日期:2012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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