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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bright Jiabao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03
May 1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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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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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宝集团: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3-05-16 05:39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5月15日下午召开。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含两名授权委托)出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因退休原因,会议同意汤富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的职务;选举钱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意推荐金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和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根据公司2003年度需经审计的资产规模和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决策程序,会议同意在不超过人民币41万元内支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度审计费,在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内支付食宿、交通费,具体授权公司总裁决定。
三、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会议同意将上述第一项议案中的有关内容和第二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对汤富祥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五月十五日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03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1:30时在公司六楼电教室(上海市嘉定区清河路55号)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会议程:
1、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
5、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调整部分募股资金投向项目的议案;
7、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8、关于建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暂行规定;
9、关于调整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为格林公司提供借款和担保授权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受让土地开发权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和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关于以上议案的具体材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二、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6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三、登记办法:
凡具备上述资格的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上述股东也可利用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为防范“非典”的传播,公司鼓励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在本次大会上,公司将不发礼品及补贴。
4、股东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清河路55号
电话:021-59529938、59529711传真:021-59536931
联系人:潘聪、颜华邮编:201800
5、股东登记日期:2003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8:30--下午4:30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五月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行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二00三年月日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金军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3年5月15日于上海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金军,作为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金军
2003年5月15日于上海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钱明先生、金军先生的基本情况
钱明,男,现年40岁,工商管理硕士,助理经济师、政工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曾任江西省彭泽县芙蓉乡团委书记、副乡长、乡党委委员;上海市嘉定区委政策研究室科长、副主任等职;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
金军,男,现年35岁,工商管理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成都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助理建筑师、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建筑师等职。
金军主持设计的作品曾获上海市优秀设计奖、上海市住宅最佳房型奖等,有关作品被收录至《世界美术集》,其本人于1997年获得上海市三学状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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