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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 Ener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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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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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证券代码: 300014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零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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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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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风险提示
-
(一)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
-
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
-
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
(三)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投
-
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 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
(四)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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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1、《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 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亿纬锂能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包含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共计两期,分别对 应本公司第七期、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上述员 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认购由广发证 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 7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亿纬锂能 7 号”)、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亿纬锂能 8 号”)。其中亿纬锂能 7 号主要通过 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等方式取得并持有亿纬锂能股票,亿纬锂能 8 号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受让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等法律法规许 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亿纬锂能股票。
3、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 参与人数不超过 750 人,其中拟参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共 10 人;其他各期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授权董 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具体落实。
4、本计划(草案)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 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各期设立时的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其 中,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上限为 14,000 万元。
5、本员工持股计划各期相互独立存续,每期的存续期不超过 24 个月,所获 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当期管理计划名 下之日起计算。
6、以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上限 14,000 万元和 2021 年 3 月 16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 81.80 元/股测算,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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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股票数量总和约为 171.15 万股,占公司截至本计划公布之日公司股本总额 188,886.54 万股的 0.09%,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 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 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8、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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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目 录 |
|---|
| 声 明 ...................................................................................................................... 1 |
| 风险提示...................................................................................................................... 2 |
| 特别提示...................................................................................................................... 3 |
| 释义 ...................................................................................................................... 7 |
| 第一章 总则.............................................................................................................. 8 |
|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8 |
|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8 |
|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9 |
|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9 |
|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9 |
|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9 |
|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9 |
|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11 |
|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11 |
|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11 |
|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11 |
|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13 |
|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3 |
|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13 |
|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4 |
| 一、持有人会议.................................................................................................. 14 |
| 二、管理委员会.................................................................................................. 15 |
| 三、持有人.......................................................................................................... 17 |
| 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18 |
| 五、资产管理机构..............................................................................................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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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19 |
|---|
|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9 |
|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9 |
|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20 |
|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21 |
|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21 |
|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21 |
|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22 |
| 第九章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 23 |
|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23 |
|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23 |
| 三、管理计划业务费用...................................................................................... 23 |
| 四、税收.............................................................................................................. 23 |
|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24 |
| 第十一章 一致行动关系和关联关系说明................................................................ 25 |
| 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 25 |
| 二、与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关系.............................................................. 25 |
|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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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释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亿纬锂能、本公司、公司 | 指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 亿纬锂能股票、公司股票、 标的股票 |
指 | 亿纬锂能普通股股票,即亿纬锂能A股 |
|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 |
指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第八期员工持 股计划 |
| 草案、本草案、本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 |
指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
| 持有人 | 指 |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
| 持有人会议 | 指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
| 管理委员会 | 指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
| 广发资管 | 指 |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规范运作指引》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 《信披指引第4号》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 ——员工持股计划》 |
| 《指导意见》 | 指 |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 |
| 《公司章程》 | 指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
指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 |
|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 书》 |
指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 划认购协议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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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一章 总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指导意见》、《信披指引第 4 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 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实施专项激励机制,激发公司管理层、项目负责人及工程工艺专家等骨 干人员主动实施目标管理,与公司发展目标保持一致,得以实现利益共享;
2、深化公司激励体系,充分调动特定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 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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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披 指引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 同且领取报酬。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一年以上且具有经理以上职务资格的核心业务 和技术骨干;
3、经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其中,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不超过 75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 缴款情况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 管理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加人数、参与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 会确认。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上限为 14,000 万元,以“份”作为认 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份数上限为 14,000 万份。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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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份额,且起始认购份数为 50,000 份(即认购金额为 50,000 元),超过 50,000 份 的,以 10,000 份的整数倍累积计算,最高认购份数为 2,000 万份(即认购金额为 2,000 万元)。若最终认购金额超过 14,000 万元,将以 10,000 元为单位逐步下调 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上限,直至认购总金额为 14,000 万元为止。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为公司员工,其中拟参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 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0 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 1,300 万份,占员 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9.29%;其他员工认购总份额不超过 12,700 万份,占 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 90.71%。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 序号 | 持有人 | 职务 | 最高认购份额 (万份) |
占第七期计划总 份额的比例 |
|---|---|---|---|---|
| 1 | 刘建华 | 董事、总裁 | 150 | 1.07% |
| 2 | 王世峰 | 副总裁 | 150 | 1.07% |
| 3 | 孙 斌 | 副总裁 | 150 | 1.07% |
| 4 | 李沐芬 | 副总裁 | 150 | 1.07% |
| 5 | 林辉硕 | 副总裁 | 150 | 1.07% |
| 6 | 桑 田 | 副总裁 | 150 | 1.07% |
| 7 | 江 敏 |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150 | 1.07% |
| 8 | 袁中直 | 监事 | 150 | 1.07% |
| 9 | 祝 媛 | 监事 | 50 | 0.36% |
| 10 | 曾永芳 | 监事 | 50 | 0.36% |
| 其他员工 | 12,700 | 90.71% | ||
| 合计 | 14,000 | 100.00% |
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 的出资额对应的份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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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包括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持有人应当按《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将认购资金一次性足 额转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未按时缴款的,该持有人则丧失参与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权利。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规模上限为 14,0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00 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第七期、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认购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 有限公司设立的亿纬锂能 7 号、亿纬锂能 8 号,其中亿纬锂能 7 号主要通过二级 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等方式取得并持有亿纬锂能股票,亿纬锂能 8 号拟通 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受让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 式取得并持有亿纬锂能股票。
亿纬锂能 7 号份额上限为 14,000 万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公司股票并持 有。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各自独立存续,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 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规模上限 14,000 万元。以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 金规模上限 14,000 万元和 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81.80 元/股测算, 本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总和约为 171.15 万股,占公司截至本草 案公布之日公司股本总额 188,886.54 万股的 0.09%,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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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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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包含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共计两期,分别对应本公司 第七期、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相互独立存续。本员工持股计 划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第八期持股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审议。
2、2021 年度各期员工持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24 个月,自各期持股计划草案 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3、每期员工持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亿纬锂能 7 号、亿纬锂 能 8 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
1、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当期最
-
后一笔买入过户至单一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分别独立计算。
-
2、亿纬锂能 7 号、亿纬锂能 8 号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
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
(4)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
(5)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
-
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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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 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 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 (广东)有限公司管理。
一、持有人会议
1、公司员工在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 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由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可以亲自 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
-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
-
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4)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
(7)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
(8)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
3、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 负责召集。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 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 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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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 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4、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负责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 会主任负责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 员负责主持。
(2)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 方式采取填写表决票的书面表决方式。
(3)持有人以其所持有的本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每一单位计划份额具有 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 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 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5)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持 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6)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5、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 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3 个工作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2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 人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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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 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 利。
2、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
-
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
-
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
-
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
(5)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
(6)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
(7)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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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6、管理委员会的召集程序
管理委员会的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管理 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7、管理委员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3)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4)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 用传真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5)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 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管 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 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6)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 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持有人
-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依照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享有本计划资产的权益;
(2)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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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
的表决权;
-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
(1)按认购员工持股计划金额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款,自行承担与员工持
-
股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自负盈亏;
-
(2)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
-
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
(3)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不得要求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
(4)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含本公司第七期、 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拟定、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
(2)授权董事会办理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实施、变更和终止;
-
(3)授权董事会对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
(4)拟定、签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
(7)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
-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 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五、资产管理机构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根据中 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 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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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认购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 东)有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而享有亿纬锂能 7 号、亿纬锂能 8 号持有公司 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
3、单一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在存续期之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持有人会 议审议通过外,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 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 2、在锁定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发生如下情形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 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原始出资金额与所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 孰低的原则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 人,受让人以原始出资金额承接受让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如果出现管理委员会 无法指定受让人的情形,可由持有份额排名前十的持有人(含并列)按持有份额 比例受让(受让时,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受到单个持有人持有对应标的股票不超过 公司股本 1%的限制):
-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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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而被降职、降级,导致 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4、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 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 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 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 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 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 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若员工持股计划届满时,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具体处置 办法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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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 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 议通过。
-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
1、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
2、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
-
金时,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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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 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 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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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进行 管理。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公司选任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作为第七期、第八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管理机构。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截至本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之日,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的资产管理协议及相关协议文件均未签署,最终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管理计划业务费用
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税收
本资产管理计划和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履行纳税 义务。本资产管理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相应税款由本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承担,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税务机关的规定,以管理人为纳税人或扣缴义 务人的,管理人可以在委托资产中列支。本合同履行期间,法律法规发生变更的, 按照变更后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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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 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对本 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计划推出前征求员工意见的情况,公司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3、各期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4、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5、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6、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股东大会就 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表决时,存在下列情形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回避:自身 或关联方拟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认购计划份额、提供或垫付资金、 提供股票、分享收益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应当 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7、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应召开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 明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8、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 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并在完成标的股 票的购买或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
9、本员工持股计划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第八期持股计划的实施授权董 事会审议。
10、其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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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一致行动关系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董事兼总裁刘建华先生、副总裁王世峰 先生、孙斌先生、李沐芬女士、林辉硕先生、桑田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 人江敏女士、监事祝媛女士、袁中直先生、曾永芳女士,因上述人员参与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与本期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但其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 其保持独立性。因此,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 存在一致行动计划。除上述情况外,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 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 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且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 较为分散。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持股比例较低,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监事 均将回避表决。
二、与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关系
公司前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均已实施完毕,无存续中的其他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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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 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
2、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税负按照有关税务制度规定执行,由
-
持有人承担。
-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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