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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 Ener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Sep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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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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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亿纬锂能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9 月 30 日,亿纬锂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关联方 GOLDEN ENERGY GLOBAL INVESTMENT LTD(以 下简称“Golden”)、惠州市亿纬新能源研究院(以下简称“惠州研究院”)及 一家拟设立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为西藏亿威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 伙人为公司非关联自然人,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惠州 亿纬燃料电池有限公司(暂定名,正式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 称“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 资金出资 9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9%;Golden 出资 1,7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5%; 合伙企业出资 2,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0%;惠州研究院出资 300 万元,持股比 例为 6%。

(2)公司子公司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动力”)拟将部 分生产设备以 2021 年 9 月 28 日的账面价值,即不低于人民币 2.05 万元(不含 增值税)的价格转让给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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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刘金成先生持有 Golden100%的股权,公司控股股 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控股”)分别持有惠州研究院、西藏 亿威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亿威”)和金泉新材料 100%的股 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前述交易主体为公 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Golden

(1)名称:GOLDEN ENERGY GLOBAL INVESTMENT LTD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住所:Craigmuir chambers,Road Town,Tortola,VG 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

(4)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5)注册资本:10 美元

(6)关联关系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刘金成持有 Golden 100%的 股权。

2、惠州研究院

(1)名称:惠州市亿纬新能源研究院

(2)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

(3)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 36 号研发大楼四楼 401 室

(4)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5)注册资本:55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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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范围:化学电源新体系研发,电化学应用相关离子交换膜、催化 剂、膜电极的研发,新能源人工智能、新能源大数据应用、电力推进系统、电控 系统的研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咨询。

(7)关联关系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亿纬控股持有惠州研究院 100% 的股权。

(8)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惠州研究院的总资产为 1,096.77 万元,净资 产为-218.05 万元,2020 年度惠州研究院实现营业收入 24.28 万元,净利润-244.71 万元(已经审计)。

3、西藏亿威

(1)名称:西藏亿威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周县鹏博健康产业园管委会 414Q

(4)法定代表人:骆锦红

(5)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不含公募基 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 房地产和担保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 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品;不得经 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亿纬控股持有西藏亿威 100% 的股权。

(8)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西藏亿威的总资产为 3,697.00 万元,净资产 为 3,678.69 万元,2020 年度西藏亿威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 217.12 万 元(已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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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泉新材料

(1)名称: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荆东大道 39 号 5 楼

(4)法定代表人:骆锦红

(5)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高纯锂材料(碳酸锂、氯化锂)、无 水硫酸钠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研发、技术转让(不含危化品及其他专项规定 项目),N-甲基吡咯烷酮有机溶剂(危险品除外)的回收加工和再利用、销售, 化工材料、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化品及其他专项规定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 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亿纬控股持有金泉新材料 100% 的股权。

(8)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泉新材料的总资产为 13,712.29 万元,净 资产为-230.07 万元,2020 年度金泉新材料实现营业收入 1,070.44 万元,净利润 -1,098.69 万元(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1、设立合资公司

(1)名称:惠州亿纬燃料电池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 (4)经营范围:一般事项: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碱性质

  • 子膜、电解水装置、燃料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许可类事项: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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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期限:长期

(6)执行董事/总经理:刘金成

(7)股权结构:

(7)股权结构: (7)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950 19%
GOLDEN ENERGY GLOBAL INVESTMENT
LTD
1,750 35%
惠州市亿纬新能源研究院
300 6%
普通合伙人:西藏亿威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合伙企业
(拟设立)
1,750 35%
有限合伙人:公司非关联自然人
250 5%
合计
5,000 100%

上述信息均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设备转让

(1)截至2021年9月28日,本次拟转让的生产设备的账面价值共计人民币 2.05万元(不含增值税)。

(2)上述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设立合资公司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各方按 照认缴出资金额进行出资。

2、设备转让

截至2021年9月28日,公司拟转让的部分生产设备的账面价值共计人民币 2.05万元(不含增值税)。交易双方同意以标的资产于2021年9月28日的账面价 值为交易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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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公司与关联方设立合资公司专注于优质燃料电池;为 优化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亿纬动力因技术升级拟将不再使用的生产设备转让给金 泉新材料。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整 体利益,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体系、完善公司多元化的产业布局;且定价原则 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 情形。

2、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合资公司的相关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合资公司设立 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 素影响,存在业务发展不能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1-8月,公司未与Golden、惠州研究院、西藏亿威发生关联交易,与 金泉新材料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611.65万元。

七、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充分讨论后认 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Golden、惠州研究院、合伙企业共同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同意亿纬动力部分生产设备以2021年9月28日的账面价值,即不低于 人民币2.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泉新材料。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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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

4、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 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亿纬锂能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与 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 易的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亿纬锂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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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征源 年 月 日 史松祥 年 月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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