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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UN AUTOMATION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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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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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1-131 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拟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 年4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经营所 需资金,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 计不超过人民币52.26 亿元(其中,买方信贷总余额不超过1 亿元,供应链融资 总余额不超过0.8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买方保理、买方信贷、供应链融资、 票据池、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同时同意公司对于前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 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应担保。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 终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申请的授信及相应担保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执行,如有超出或根据相关业务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 相应审批程序,则在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执行。对于向非全资的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需要该控股子公司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提供反担

1

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 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 限于授信、借款、担保、融资、贴现、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 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决议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 止。详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 年 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号)以及2021 年5 月12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 年度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号)。公司于2021 年5 月21 日召 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根据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中买方信贷业务的相关要求,向客 户提供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 由银行向客户提供用于向公司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了《网络供应链“e 销通”业务操作协议》(集中模式)。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 发生的主合同项下债权累计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10,000 万元。近期,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向天津恒信四方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海大机 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客户分别提供贷款400 万元、500 万元。公司分别为上 述贷款的本息提供担保;同时天津恒信四方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陈艳英,山东海 大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田洪芳、邹丰亮、厉平、王建华、陈伟、张强、姜 忠奎、丁琪,为公司的上述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2、公司根据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近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提供的担保具体如下:

2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埃斯顿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1,000 万元贷款的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21 年12 月29 日,上述 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借款1,000 万元。

公司
持股
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
一期经审计资
产负债率
截至2021 年12
月29日担保余额
(万元)
担保额度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比例
是否
关联
担保
被担保方
南京埃斯顿智能系
统工程有限公司
100% 81.38% 1,027 0.59%

注: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担保余额 1,027 万元为提供担保的本息之和。

3、公司已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埃斯顿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埃斯顿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 司、南京埃斯顿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 《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合作协议》,截至2021 年12 月29 日,根据业务需要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票据池质押融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额度
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
比例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经审计资
产负债率
截至2021 年
12 月29 日担保
余额(万元)
是否
关联
担保
公司持
股比例
金融机
被担保方
南京埃斯顿机器
人工程有限公司
100% 88.07% 1,193.21
0.69
%
浙商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南京
分行
南京埃斯顿自动
控制技术有限公
100% 81.18% 40.00
0.02
%
南京埃斯顿智能
系统工程有限公
100% 81.38% 510.17
0.29
%
南京埃斯顿机器
人工程有限公司
100% 88.07% 507.42
0.29
%
中信银
行股份
有限公

3


担保额度
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
比例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经审计资
产负债率
截至2021 年
12 月29 日担保
余额(万元)
是否
关联
担保
公司持
股比例
金融机
被担保方
南京埃斯顿智能
系统工程有限公
100% 81.38% 162.11
0.09
%
司南京
分行
合计 2,412.91
1.39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1 年度,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52.26 亿元,如为该授信额度全额 提供担保,则拟担保总额占公司2020 年12 月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的比例为300.53%。

截至2021 年12 月29 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约6.77 亿元, 占公司2020 年12 月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8.90%,主要系公司 及子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为并购贷款、日常生产经营等公司发展需要, 以及基于业务目的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未超出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涉及因逾期对外担保 引起的诉讼,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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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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