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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UN AUTOMATION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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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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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 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埃斯顿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583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方式向 7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8,392,857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 元,具体发行价为 28 元 / 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794,999,99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5,137,664.6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779,862,331.3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 普通合伙 ) 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1] 第 5599 号)。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 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 1 | 标准化焊接机器人工作站产业化项目 | 15,544.65 | 15,544.65 |
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 2 | 机器人激光焊接和激光3D打印研制项目 | 10,400.00 | 10,400.00 |
| 3 | 工业、服务智能协作机器人及核心部件研制项目 | 12,970.40 | 11,442.90 |
| 4 | 新一代智能化控制平台和应用软件研制项目 | 15,000.00 | 13,436.43 |
| 5 | 应用于医疗和手术的专用协作机器人研制项目 | 10,190.00 | 10,190.00 |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18,486.02 | 18,486.02 |
| 小计 | 82,591.07 | 79,500.00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尚未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 2021 年 7 月 1 日,合计余额为 785,071,954.33 元(含利息)。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预 计在短期内将会有部分募集资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可增强资金流动性,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求,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 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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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履行程序情况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要求 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用于证券 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 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独立董事同意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该笔资金仅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求,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求,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认为: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要求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 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 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 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公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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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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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欢 陈 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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