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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xy Base Electronic Material Corporation Limite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Apr 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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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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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1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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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计划内容: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长林瑞荣、董事/总经理江胜宗、董事/副总经理林仁宗拟自本公告之日 起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A 股社会公 众股份(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林瑞荣、江胜宗本次增持每人金额 将不少于人民币 8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0 万元;林仁宗本次增持金 额将不少于人民币 2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自 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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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 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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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计划的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 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 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长林瑞荣、董事/总经理江胜宗、董事/副总经理林仁宗 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 值的认可,上述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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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董事长林瑞荣、董事/总经理江胜宗、董事/副总
经理林仁宗。
2. 增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 序号 | 增持主体名称 | 持有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取得方式 |
|---|---|---|---|---|
| 1 | 林瑞荣 | 600,000 | 0.066 |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 |
| 2 | 江胜宗 | 600,000 | 0.066 |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 |
| 3 | 林仁宗 | 405,000 | 0.044 |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 |
| 合计 | 1,605,000 | 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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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对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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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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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林瑞荣、江胜宗本次增持每人金额将不少于人 民币8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 万元;林仁宗本次增持金额将不少于人民币2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 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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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 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 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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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日起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 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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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 持公司股票。
三、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风险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
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
预期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增持主体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四、 其他说明
- 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事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
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 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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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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