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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yrea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Nov 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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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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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核心 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 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以 2024 年 11 月 4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51.07 元/股的价格向 186 名激励 对象授予 217.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