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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Nov 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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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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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2614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
公司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68號5樓、8樓 電 話: (02)2755-7565
〜 1 〜
目 錄
項目一、封 面二、目 錄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四、資產負債表五、綜合損益表六、權益變動表七、現金流量表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七)關係人交易( 八)質押之資產(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 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3. 大陸投資資訊4. 主要股東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十、附表 |
頁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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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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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
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
段),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
達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二
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
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
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
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
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其他事項
列入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中,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財務報告未經 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 中,有關該些被投資公司財務報告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一二年 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些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占資產總額之 13.17% 及 14.64%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些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 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分別占稅前淨損之 49.45% 及 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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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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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
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倉儲裝卸收入之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四)收入認列。收入認列之說明
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八)。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倉儲裝卸收入金額為 1,436,570 千元,占總收入 100% ,基於重要性及審計準則公報對於收入認列預設為顯著風險,故收入認列之允當對財 務報告之影響係屬重大。因此,倉儲收入之認列為本會計師執行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 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之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就收
入認列之內部作業程序及會計處理,並抽樣測試其相關作業之人工控制內控有效性。另,
就民國一一二年度倉儲事業部抽樣執行收入細部測試,並選擇資產負債表日之前與之後交
易,核對相關交易憑證等,以評估收入認列時點是否允當。
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
有關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非金融資產減
損;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七)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佔資產總額 38% ,其財務報導日之減損評 估係屬重要,主要風險係管理階層於評估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未來營運績效及現金流量,其 假設存有高度不確定性,將有可能影響可回收價值之評估,因此,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減 損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之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減損
作業之控制及會計處理;取得管理當局有關評估假設資料或外部專家報告;並委託評價專
家以評估外部專家報告所使用之預測方法和折現率之適切性;對於現金流量預測,比較預
測與歷史資料、過去預測與實際狀況及評估過去管理階層估計之合理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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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 -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東森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 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 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東森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 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 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東森國 際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 查核意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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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
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
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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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 金管證審字第[1020000737] 1100333824 號[號] 民 國 一一三 年 二 月 二十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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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流動資產: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及八)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及(十八))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二)及(五))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五)及七)130X 存貨(附註六(六))1410 預付款項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一)及八)非流動資產: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三))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七)及八)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八)、(九)、(二十四)及八)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九)、(十三)及八)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二十四))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五及六(十五))1920 存出保證金(附註八)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八)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附註九)資產總計 |
112.12.31金 額%$ 379,507 4 839,275 9 20,970 - 7,459 - 304,850 3 32,283 - 7,602 - 42,772 1 1,634,718 17 7,500 - 3,585,759 38 712,428 8 3,168,904 34 2,655 - 132,535 1 117,657 1 4,554 - 81,813 1 7,813,805 83 $ 9,448,523 100 |
111.12.31 |
|---|---|---|
金 額%424,348 5 811,095 9 33,675 - 3,259 - 315,667 3 32,773 - 7,489 - 94 - 1,628,400 17 7,500 - 3,253,698 35 700,484 8 3,387,080 36 2,477 - 187,799 2 158,621 2 4,000 - 2,377 - 7,704,036 83 9,332,436 100 |
〜 4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及八)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一)及(二十四))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十八))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九)及(二十四))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附註七)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三))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六(十二)、(二十四)及八)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非流動負債: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二)、(二十四)及八)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三))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四))2645 存入保證金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附註六(七))負債總計權益(附註六(七)及(十六)):3100 股本3200 資本公積3300 保留盈餘3400 其他權益權益總計負債及權益總計 |
112.12.31金 額%$ 103,000 1 - - - - 260,317 3 2,159 - - - 182,074 2 72,371 1 13,363 - 633,284 7 1,313,659 14 3,116,912 33 6,325 - 360 - 1,076,049 11 5,513,305 58 6,146,589 65 3,002,431 32 15,992 - 384,991 4 (101,480) (1) 3,301,934 35 $ 9,448,523 100 |
111.12.31金 額%170,000 2 99,941 1 2,145 - 257,614 3 182,976 2 229 - 182,964 2 19,668 - 13,737 - 929,274 10 899,352 10 3,298,828 35 1,799 - 360 - 668,768 7 4,869,107 52 5,798,381 62 4,760,554 51 15,992 - (1,098,138) (12) (144,353) (1) 3,534,055 38 9,332,436 100 |
|---|---|---|
董事長:廖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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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廖尚文 會計主管:鄭應娜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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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2年度金 額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八))$ 1,436,57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十四)、(十九)及七)662,911 營業毛利773,659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四)、(十九)及七)300,634 營業淨利473,02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二十)及七)23,086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二)、(三)、(二十)及七)40,389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七)、(二十)及七)(48,322)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三)、(二十)及七)(152,820) 7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附註六(七))(554,535) 7900 稅前淨損(219,177)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五))53,588 本期淨損(272,765) 8300 其他綜合損益: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7,199)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2,537)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9,736)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50,627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3,896)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46,731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36,99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35,770) 每股虧損(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七))9750 基本每股虧損$ (0.91) |
112年度 |
%100 46 54 21 33 2 3 (3) (11) (39) (15) 4 (19) (1) - (1) 4 - - 4 3 (16) |
111年度金 額%1,479,159 100 654,992 44 824,167 56 317,605 21 506,562 35 14,821 1 92,894 6 (216,112) (15) (126,585) (9) (1,681,693) (114) (1,410,113) (96) 244,989 16 (1,655,102) (112) 13,465 1 37,173 2 50,638 3 136,147 9 30,005 2 - - 166,152 11 216,790 14 (1,438,312) (98) (5.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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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廖尚文 會計主管:鄭應娜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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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廖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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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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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本公積16,243 - - - - - - - - 388 - (639) 15,992 - - - - - 15,992 |
保留盈餘 |
未分配盈 餘749,821 (1,655,102) 14,534 (1,640,568) (74,607) (50,654) (528,950) - (5,664) - (207,501) - (1,758,123) (272,765) (5,878) (278,643) 1,758,123 3,649 (274,994) |
其他權益項目 |
不動產重估增值權益總計- 6,243,683 - (1,655,102) 31,115 216,790 31,115 (1,438,312) - - - - - (528,950) - (528,950) - (5,664) - 388 - (207,501) - (639) 31,115 3,534,055 - (272,765) - 36,995 - (235,770) - - - 3,649 31,115 3,301,934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 額(342,910) - 166,152 166,152 - - - - - - - - (176,758) - 46,731 46,731 - - (130,02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3,699) - 4,989 4,989 - - - - - - - - 1,290 - (3,858) (3,858) - - (2,568) |
|||||
法定盈餘公積238,768 - - - 74,607 - - - - - - - 313,375 - - - - - 313,375 |
特別盈餘公積295,956 - - - - 50,654 - - - - - - 346,610 - - - - - 346,610 |
董事長:廖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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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廖尚文 〜 6 〜
會計主管:鄭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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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損調整項目:收益費損項目折舊費用攤銷費用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利益)損失利息費用利息收入股利收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處分投資損失收益費損項目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應收帳款減少(增加)其他應收款項減少存貨增加預付款項(增加)減少其他流動資產減少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約負債(減少)增加應付票據減少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增加(減少)其他流動負債(減少)增加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調整項目合計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支付)退還之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12年度$ (219,177) 289,683 2,089 (13,620) 152,820 (23,086) (28,840) 554,535 63,146 996,727 (14,560) 12,705 1,524 (1,219) (113) - (1,663) (2,145) - 12,744 (374) (2,673) 7,552 5,889 1,002,616 783,439 (325) 783,114 |
111年度(1,410,113) 281,331 1,170 198,332 126,585 (14,821) (51,475) 1,681,693 - 2,222,815 (323,488) (17,610) 2,217 (3,247) 2,282 196 (339,650) 2,145 (38) (1,447) 3,624 (2,017) 2,267 (337,383) 1,885,432 475,319 10,573 485,8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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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處分子公司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存出保證金增加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取得無形資產其他金融資產增加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收取之利息收取之股利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短期借款增加短期借款減少應付短期票券(減少)增加長期借款增加長期借款減少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減少租賃本金償還減資退回股款發放現金股利支付之利息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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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廖尚文 會計主管:鄭應娜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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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廖尚文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稱「本公司」 ) 原於民國六十四年五月十四日設立以推動 民營港口散裝穀倉業務,並於民國六十九年穀倉完成建倉正式營運。另為擴大經營規模、 提高營運績效,於民國七十八年五月十五日吸收合併遠通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並於民國八 十四年九月二十五日以航運類股正式股票掛牌上市。後因航運營收比重逐年下降,而貿易 營收比重卻上升達整體營收 50% 以上,故於民國一○三年度經證交所審核通過,自同年七 月一日起改為百貨零售類股。另本公司之航運部門於民國一○八年六月提前終止船舶設備 所有租約,其他各項業務單一營收比重均未達整體營收 50% 以上,故於民國一一○年度經 證交所審核通過,自同年六月一日起改為其他類股。
本公司業務發展係以多角化為主,除已另跨足經營土地開發、穀物貿易及消費性商品
開發銷售等事業外,於民國九十八年復透過轉投資子公司而增加兩岸商貿平台及多媒體購
物等新事業體系。
目前本公司主要業務包括經營商港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裝卸或棧埠設施接轉等業
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且
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會計估計值之定義」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 稅」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且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國際租稅變革-支柱二規則範本」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
本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
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具合約條款之非流動負債」
〜 8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供應商融資安排」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售後租回中之租賃負債」 -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本公司預期下列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
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初次適用IFRS 17及IFRS 9比較資訊」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
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金融資產; -
(3)
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及附註 四(十五)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
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
元為單位。
(三)外 幣
1. 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
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
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
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損益。
〜 9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2.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
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
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
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 10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1. 金融資產
-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
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
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外
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於除列時,累計之其他綜合損益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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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例如,持有供交易及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績效之金融資產),係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為消除或重大減 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入) -
係認列為損益。
(4) 經營模式評估
本公司係以組合層級評估持有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之目的,此係最能反映經
營管理方式及提供資料予管理階層之方式,考量資訊包括:
-
•所述之投資組合政策及目標,及該等政策之運作。包括管理階層之策略是否係 著重於賺得合約現金流量、維持特定利息收益率組合、使金融資產之存續期間 與相關負債或預期現金流出之存續期間相配合或藉由出售金融資產實現現金流 量。 -
•經營模式之績效及該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如何評估及如何對企業之主要 管理人員報告; -
•影響經營模式績效(及該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之風險及該風險之管理方 式; -
•該業務之經理人之薪酬決定方式,例如:該薪酬究係以所管理資產之公允價值 或所收取之合約現金流量;及 -
•以前各期出售金融資產之頻率、金額及時點,以及該等出售之理由及對未來出 售活動之預期。
依上述經營目的,移轉金融資產予第三方之交易若不符合除列條件,則非屬
上述所指之出售,此與本公司繼續認列該資產之目的一致。
- (5)
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依評估目的,本金係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之公允價值,利息係由下列對價
組成:貨幣時間價值、與特定期內流通在外本金金額相關之信用風險、其他基本
放款風險與成本及利潤邊際。
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本公司
考量金融工具合約條款,包括評估金融資產是否包含一項可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
點或金額之合約條款,導致其不符合此條件。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
-
•任何會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點或金額之或有事項; -
•可能調整合約票面利率之條款,包括變動利率之特性; -
•提前還款及展延特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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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之請求權僅限於源自特定資產之現金流量之條款(例如無追索權特性)。 -
(6)
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
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
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
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評等相當於全球所定義之「投資等級」(為標準普爾 之投資等級 BBB- 、穆迪之投資等級 Baa3 或中華信評之投資等級 twA ,或高於該等 級者),本公司視為該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低。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三十天,本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九十天,或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
項予本公司時,本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本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
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
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九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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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 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而
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備抵損失之提列或迴轉金額係認列於損益中。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之時點及金
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
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7)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
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2.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
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
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3)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
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
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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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必要支出及借款資本化成本。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
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
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之日止,於進行與本公
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
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本公司
對其之持股比例時,本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或保留盈
餘)。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非關係人投資者對
關聯企業之權益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
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本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起停止採用權益法,並按公允價值衡量保留
權益,保留權益之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
額,認列於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中與該投資有關之所有金額,其
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亦即
若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須被重分類為損
益(或保留盈餘),則當企業停止採用權益法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或保留盈餘)。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
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若
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
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
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係按減少比例重
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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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於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投資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之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
益。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含資本化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累
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 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 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房屋及建築:5~55年 -
運輸設備:5年 -
租賃改良:1~20年
4. 其他設備: 3 ~ 20 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十一)租 賃
本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
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 承租人
本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
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
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
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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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本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
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
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本公司之增額借款利
率。一般而言,本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
(2)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
(3)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5)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本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表
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電腦資訊設備及辦公設備租賃之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本公司
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
認列為費用。
本公司針對所有符合下列所有條件之租金減讓,選擇採用實務權宜作法,不評
估其是否係租賃修改:
-
(1)
作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大流行之直接結果而發生之租金減讓; -
(2)
租賃給付之變動導致租賃之修正後對價與該變動前租賃之對價幾乎相同或較小;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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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租賃給付之任何減少僅影響原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到期之給付;且 -
(4)
該租賃之其他條款及條件並無實質變動。
於實務權宜作法下,租金減讓導致租賃給付變動時,係於啟動租金減讓之事件
或情況發生時將變動數認列於損益。
2. 出租人
本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的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業
租賃。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部分
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本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生
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將
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十二)無形資產
1. 認列及衡量
收購子公司產生之商譽係以成本減累計減損予以衡量。
本公司取得其他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包括客戶關係、專利權及商標權
等,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2. 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
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 攤 銷
除商譽外,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
態起,採直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電腦軟體 1 ~ 3 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
適當調整。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
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商譽
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 18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四)收入之認列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務
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本公司主要收入係提供裝卸、倉儲等服務,並於提供勞務之財務報導期間認列相
關收入。
固定價格合約下,客戶依約定之時程支付固定金額之款項。已提供之勞務超過支
付款時,認列合約資產;支付款超過已提供之勞務,則認列合約負債。
(十五)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
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
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式
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撥
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本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導期間開
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用及其他費用係
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本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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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3. 短期員工福利
-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
另,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 使本公司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則認列負債。
(十六)所得稅
-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報導日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予以 -
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i)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稅所得(損失)且(ii)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者; -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 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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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企業合併
本公司對每一企業合併皆採用收購法處理,商譽係依收購日移轉對價之公允價
值,包括歸屬於被收購者任何非控制權益之金額,減除所取得之可辨認資產及承擔之
負債之淨額(通常為公允價值)進行衡量。若減除後之餘額為負數,則本公司重新評估
是否已正確辨認所有取得之資產及所有承擔之負債後,始將廉價購買利益認列於損
益。
除與發行債務或權益工具相關者外,與企業合併相關之交易成本均應於發生時立
即認列為本公司之費用。
被收購者之非控制權益中,若屬現時所有權權益,且其持有者有權於清算發生時
按比例份額享有企業淨資產者,本公司係依逐筆交易基礎,選擇按收購日之公允價值
或按現時所有權工具對被收購者可辨認淨資產之已認列金額所享有之比例份額衡量
之。其他非控制權益則按其收購日之公允價值或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
計準則所規定之其他基礎衡量。
(十八)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基本每股盈
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
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十九)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管理階層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 -
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如下:
(一)對子公司是否具實質控制及對關聯企業是否具重大影響力之判斷,請參閱民國一一二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二)租賃期間
對於租賃期間之決定,係租賃之不可取消期間併同承租人可合理確定將行使租賃
延長之選擇權所涵蓋之期間,及承租人可合理確定將不行使租賃終止選擇權所涵蓋之
期間。本公司於評估承租人是否行使前述選擇權時,係考量將對承租人產生經濟誘因
之所有攸關事實及情況。並於後續出現在承租人控制範圍內且將影響其是否可合理確
定行使或不行使選擇權之重大事項或情況重大改變時,予以重新評估。租賃期間之評
估有變動時,係重衡量租賃負債並調整使用權資產,請詳附註六(九)及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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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重大風險,其相關資訊如下:
(一)確定福利義務之衡量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使用預計單位福利
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包括折現率、員工離職率及未來薪資增加率等,
若該等假設因市場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認列之費用與負債
金額。精算所採用之重大精算假設說明及敏感度分析請詳附註六(十四)。
(二)遞延所得稅資產評估
截至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與未使用課稅損失有關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帳面金額分別為 132,535 千元及 187,799 千元。由於未來獲利之不可預測 性,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分別尚有 528,708 千元及 719,427 千元之課稅損失並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主要 視未來能否有足夠獲利或應課稅暫時性差異而定,若未來實際產生之獲利少於預期, 可能會產生重大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迴轉,該等迴轉係於發生期間認列為損益。
(三)包含於投資子公司之商譽減損
決定包含於投資子公司之商譽是否減損時,係於收購日將合併取得之商譽分攤至
本公司預期因合併綜效而受益之現金產生單位,並估計受攤商譽現金產生單位之使用
價值。為計算使用價值,管理階層應估計預期自受攤商譽現金產生單位所產生之未來
現金流量,並決定計算現值所使用之適當折現率。若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
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評價流程】
本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
本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級係
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一)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二)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間 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三)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本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一)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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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零用金銀行存款約當現金 |
112.12.31 $ 2,165 377,342 - $ 379,507 |
111.12.31 |
|---|---|---|
| 1,582 262,766 160,000 424,348 |
-
銀行定期存款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以上者,係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項下。 於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項下者分 別為42,636千元及零元。 -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一)。 -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衍生金融資產上市(櫃)公司股票 |
112.12.31 $ 839,275 |
111.12.31 |
| 811,095 |
-
按公允價值再衡量認列於損益之金額請詳附註六(二十)。 -
本公司因上列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於民國一一二年度 及一一一年度認列之股利收入分別為26,458千元及48,667千元。 -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持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之股利收入2,355千元及1,081千元尚未收回(帳列其他應收款),截至查核 報告日止,業已全數收回。 -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金融資產質押擔保之情形,請 詳附註八。 -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112.12.31 $ 7,500 |
111.12.31 |
| 7,500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本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 -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本公司因上列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於民 -
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認列之股利收入分別為2,382千元及2,808千元。 -
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一)及(二十二)。 -
上述金融資產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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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112.12.31 111.12.31 $ 20,970 33,675
本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
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
之資訊,包括總體經濟及相關產業資訊。本公司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未逾期未逾期 |
112.12.31 | ||
|---|---|---|---|
應收帳款帳面金額$ 20,970 |
加權平均預期信用損失率- 111.12.31 |
備抵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 | |||
加權平均預期信用損失率- |
備抵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 |
-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備抵損失。 -
本公司上述應收帳款暴露於信用風險與匯率風險之評估情形,請詳附註六(二十一) 及(二十二)。
(五)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資金貸與其他應收款-其他 |
112.12.31 $ 300,000 12,309 $ 312,309 |
111.12.31 |
|---|---|---|
| 308,000 10,926 |
||
| 318,926 |
-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逾期之其他應收款。 -
其餘信用風險請詳附註六(二十一)及(二十二)。
(六)存 貨
存 貨 |
||
|---|---|---|
原物料及其他(含油品) |
112.12.31 $ 32,283 |
111.12.31 |
| 32,773 |
-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9,768千元及11,159千元。 -
截至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 保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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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七)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
||
|---|---|---|
子公司關聯企業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轉列非流動負債 |
112.12.31 $ 2,500,739 8,971 2,509,710 1,076,049 $ 3,585,759 |
111.12.31 |
| 2,568,412 16,518 |
||
| 2,584,930 668,768 |
||
| 3,253,698 |
1. 子公司
除下列所述外,餘請參閱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1)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繼續按持股比例認列子公司之 虧損,致其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帳面金額分別為貸餘1,076,049千元及668,768千元, 本公司業將相關貸餘轉列為其他非流動負債。 -
(2)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八日核准進行子公司—易富(香港)之清算事宜,並於 民國一一二年一月十三日清算完結,喪失其控制力,並認列處分損失39,602千 元。 -
(3)
本公司之子公司東森寵物雲因營運需求於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六日經董事會決議 通過辦理現金增資500,000千元,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本 公司參與增資416,250千元,對該公司持有59.46%之股權,成為本公司直接投資之 子公司。並於民國一一二年一月十七日完成變更登記。 -
(4)
本公司子公司東林資產因營運需求於民國一一二年十月二十日、民國一一二年五 月二十九日及民國一一一年九月五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500,000千 元、500,000千元及400,000千元,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民國 一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一一一年十月七日,本公司按原持股比例參與增資275,000千元、275,000千元及220,000千元。並於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五日、民國一 一二年七月十七日及民國一一一年十一月一日完成變更登記。 -
(5)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三月十六日核准進行子公司—FESS-Bermuda清算事宜,於 民國一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清算完結,喪失其控制力,並認列處分損失23,544千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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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關聯企業
- (1)
對本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相關資訊如下:
關聯企業名 稱 |
與本公司間主要營業場所/公司註關係之性質冊之國家主要業務為各類商品、材料及設備之批發及零售台灣、香港、中國 |
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之比例 |
|---|---|---|
| 112.12.31 111.12.31 % 6.51 % 6.51 |
||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該財務資訊已調整東森得
易購股份有限公司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財務報表中所包含之金額,以反映本
公司於取得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時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及就會計政策差
異所作之調整:
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負 債淨 資 產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淨資產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淨資產營業收入本期淨利其他綜合損益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綜合損益總額期初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淨資產所享份額本期歸屬於本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本期自關聯企業所收取之股利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變動數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之期末帳面金額 |
112.12.31 $ 5,125,260 5,967,040 (10,953,761) $ 138,539 $ 785 $ 137,754 112 年度$ 20,424,296 $ (105,005) (28,351) $ (133,356) $ (3,136) $ (130,220) $ 16,518 (8,480) - 933 $ 8,971 |
111.12.31 4,774,859 6,196,361 (10,709,994) 261,226 7,584 253,642 111 年度24,656,410 (528,777) 141,635 (387,142) (16,903) (370,239) 126,893 (24,112) (33,188) (53,075) 16,518 |
|---|---|---|
-
對上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減損評估請參閱民國一一二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 (七)及(十二)。 -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提供作質押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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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
失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或認定成本:民國112年1月1日餘額增 添轉入(出)處分/報廢民國112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增 添轉 入處分/報廢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折舊及減損損失:民國112年1月1日餘額折 舊處分/報廢民國112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折 舊處分/報廢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帳面價值:民國112年12月31日民國111年1月1日民國111年12月31日 |
土 地$ 180,383 38,510 (38,510) (29,236) $ 151,147 $ 151,147 29,236 - - $ 180,383 $ - - - $ - $ - - - $ - $ 151,147 $ 151,147 $ 180,383 |
房屋及建築60,886 - - (113) 60,773 60,798 88 - - 60,886 28,032 1,714 (113) 29,633 26,312 1,720 - 28,032 31,140 34,486 32,854 |
運輸設備2,320 - - - 2,320 8,972 - - (6,652) 2,320 1,343 464 - 1,807 7,355 640 (6,652) 1,343 513 1,617 977 |
租賃改良563,293 60,344 1,709 (35,344) 590,002 423,195 90,453 61,683 (12,038) 563,293 103,762 62,950 (35,344) 131,368 59,467 56,333 (12,038) 103,762 458,634 363,728 459,531 |
未完工程5,722 6,385 38,510 - 50,617 - 5,722 - - 5,722 - - - - - - - - 50,617 - 5,722 |
其他設備31,377 6,915 - (4,760) 33,532 27,538 7,760 - (3,921) 31,377 10,360 7,555 (4,760) 13,155 7,779 6,502 (3,921) 10,360 20,377 19,759 21,017 |
總 計843,981 112,154 1,709 (69,453) 888,391 671,650 133,259 61,683 (22,611) 843,981 143,497 72,683 (40,217) 175,963 100,913 65,195 (22,611) 143,497 712,428 570,737 700,484 |
|---|---|---|---|---|---|---|---|
本公司取得地上權預計進行東森集團總部鄰地規劃,於規劃興建期間之借款利息費 用予以資本化,利息費用適用之資本化利率於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分別為3.13%~3.53%及2.87%~3.13%,明細如下:
3.13%~3.53%及2.87%~3.13%,明細如下: |
|
|---|---|
112年度借款利息費用$ 1,715 |
111年度 |
| 686 |
本公司提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設定抵押予金融機構作為借款之擔保,請詳附註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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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使用權資產
本公司承租土地及其設備、房屋及建築以及運輸設備等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
失,其變動明細如下:
使用權資產成本:民國112年1月1日餘額增 添民國112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增 添轉出-租約修改轉出-租約到期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使用權資產之折舊及減損失:民國112年1月1日餘額提列折舊民國112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提列折舊轉出-租約到期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帳面價值:民國112年12月31日民國111年1月1日民國111年12月31日 |
土地及其設備$ 4,202,045 - $ 4,202,045 $ 4,105,077 97,027 (59) - $ 4,202,045 $ 834,460 205,856 $ 1,040,316 $ 629,064 205,396 - $ 834,460 $ 3,161,729 $ 3,476,013 $ 3,367,585 |
房 屋及 建 築48,595 209 48,804 44,253 5,572 4,696 (5,926) 48,595 30,209 11,829 42,038 25,136 10,999 (5,926) 30,209 6,766 19,117 18,386 |
運輸設備2,101 - 2,101 1,471 630 - - 2,101 992 700 1,692 327 665 - 992 409 1,144 1,109 |
總 計4,252,741 209 4,252,950 4,150,801 103,229 4,637 (5,926) 4,252,741 865,661 218,385 1,084,046 654,527 217,060 (5,926) 865,661 3,168,904 3,496,274 3,387,080 |
|---|---|---|---|---|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五月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簽訂設定地上權契約,地 上權之存續期間自地上權設定登記之日起算70年,並已於民國一一一年五月三日完 成地上權設定,於契約存續期間,本公司每年應依公告地價之一定比率支付租金予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於該地段興建時投入之成本認列於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項下,請詳附註六(八)。 -
本公司取得地上權預計興建東森集團總部鄰地規劃,於規劃興建期間之使用權資產 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利息費用予以資本化,利息費用適用之資本化利率為3.25%, 明細如下:
明細如下: |
||
|---|---|---|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租賃負債利息費用 |
112年度$ 1,385 $ 535 |
111年度 |
| 924 | ||
| 662 |
上述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請詳附註六(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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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提供使用權資產設定抵押予金融機構作為借款之擔保,請詳附註八。
(十)短期借款
本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擔保銀行借款利率區間尚未使用額度 |
112.12.31 $ 103,000 2.03%~2.07% $ 1,420,000 |
111.12.31 |
|---|---|---|
| 170,000 | ||
| 1.78%~1.90% | ||
| 1,203,000 |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一)應付短期票券
本公司應付短期票券之明細如下:
無擔保商業本票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帳面金額利率區間尚未使用額度長期借款本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如下:擔保銀行借款減:一年內到期借款手續費合計到期年度利率區間尚未使用額度 |
112.12.31 $ - - $ - - $ 400,000 112.12.31 $ 1,395,916 (72,371) (9,886) $ 1,313,659 115~120 2.55%~3.53% $ 1,140,250 |
111.12.31 100,000 (59) 99,941 2.14% 300,000 111.12.31 924,667 (19,668) (5,647) 899,352 115~119 2.43%~3.13% 332,000 |
|---|---|---|
(十二)長期借款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三)租賃負債
本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租賃負債本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
||
|---|---|---|
流動$ 非流動$ |
112.12.31 182,074 3,116,912 |
111.12.31 |
| 182,964 | ||
| 3,298,828 |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二十一)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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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新增之租賃負債金額分別為 209 千元及 103,229 千 元,利率為 3.25%~3.5% ,租賃期間結束日為民國一一三年五月至一八一年五月。惟於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本公司考量其營運狀況而增加或終止部分租賃合約, 故增加租賃負債分別為零元及 4,637 千元,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九)及六(二十)。
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
||
|---|---|---|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租賃負債之資本化利息費用不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變動租賃給付短期租賃之費用低價值租賃資產之費用(不包含短期租賃之低價值租賃) |
112年度$ 101,458 $ 535 $ 30,437 $ 1,147 $ 690 |
111年度 |
| 106,752 | ||
| 662 | ||
| 33,254 | ||
| 1,300 | ||
| 713 | ||
租賃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112年度$ 317,282 |
111年度 |
|---|---|
| 399,877 |
1. 土地及其設備、房屋及建築之租賃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承租土地及其設備、房屋以及
建築作為碼頭倉儲裝卸營運、辦公處所及集團總部鄰地上權土地,土地之租賃期間
通常為二十年,辦公室則為三至五年,地上權為七十年,該租賃包含在租賃期間屆
滿時得延長與原合約相同期間之選擇權。
部分設備之租賃合約包含租賃延長之選擇權,該等合約係由各地區分別管理,
因此所約定之個別條款及條件於本公司內有所不同。該等選擇權僅本公司具有可執
行之權利,出租人並無此權利。在無法合理確定將行使可選擇之延長租賃期間之情
況下,與選擇權所涵蓋期間之相關給付並不計入租賃負債。
2. 其他租賃
本公司承租運輸設備之租賃期間為三年,部份租賃包含租賃期間屆滿時得延長
與原合約相同期間之選擇權。
另,本公司承租電腦設備及影印機之租賃期間為一至三年間,該等租賃為短期
或低價值標的租賃,本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
賃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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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員工福利
1.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淨確定福利淨負債 |
112.12.31 $ 134,922 (128,597) $ 6,325 |
111.12.31 131,378 (129,579) 1,799 |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 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 128,597 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 基金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因經驗調整所產生之精算損失(利益)計畫支付之福利12 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12年度$ 131,378 2,234 7,980 (6,670) $ 134,922 |
111年度139,545 2,275 (3,948) (6,494) 131,378 |
|---|---|---|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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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利息收入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計畫已支付之福利12 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12年度$ 129,579 1,412 781 3,495 (6,670) $ 128,597 |
111年度122,264 783 9,517 3,509 (6,494) 129,579 |
|---|---|---|
(4) 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當期服務成本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營業成本管理費用 |
112年度$ 802 20 $ 822 $ 611 211 $ 822 |
111年度 |
|---|---|---|
| 1,382 110 |
||
| 1,492 | ||
| 1,095 397 |
||
| 1,492 |
(5) 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折現率未來薪資增加 |
112.12.31 111.12.31 % 1.05 % 1.09 % 1.00 % 1.00 |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二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支付 金額為 2,616 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 1 年。
(6) 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日
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員工離職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
動,均可能重大影響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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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112年12月31日折現率(變動0.50%)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50%)111 年12月31日折現率(變動0.50%)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50%)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增加0.50%減少0.50%$ (185) 1,160 1,137 (186) (1,112) 1,679 1,658 (1,118) |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之變動則可能連動。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定福
利負債所採用之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 6% 之提繳 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於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 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 10,452 千元及 10,076 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五)所得稅
1. 本公司之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當期產生未分配盈餘加徵調整前期之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費用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所得稅費用 |
112年度$ 3 - (1,679) (1,676) 55,264 $ 53,588 |
111年度 |
|---|---|---|
| - 1,679 - |
||
| 1,679 | ||
| 243,310 | ||
| 244,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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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損之關係調節如
下:
稅前淨損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利益未分配盈餘加徵其他依稅法規定調整數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合 計.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1)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課稅損失 |
112年度$ (219,177) $ (43,835) 110,907 - (67,069) (1,679) 55,264 $ 53,588 112.12.31 $ 233,196 528,708 $ 761,904 |
111年度(1,410,113) (282,023) 336,339 1,679 (54,316) - 243,310 244,989 111.12.31 336,858 719,427 1,056,285 |
|---|---|---|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
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截至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之課稅損失及其扣除期限如下:
虧 損 年 度民國一○三年度核定數民國一○四年度核定數民國一一二年度預計數 |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課稅損失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1,313,720 民國一一三年度1,092,827 民國一一四年度236,993 民國一二二年度$ 2,643,540 |
|---|---|
(2)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112年度 |
111年度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1月1日餘額 |
$ | 187,799 | 431,634 |
認列於損益表 |
(55,264) | (243,835) | |
12月31日餘額 |
$ | 132,535 | 187,799 |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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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一年度遞延所得稅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1 月1日餘額認列於損益表12 月31日餘額 |
111年度$ 525 (525) $ - |
|---|---|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年度。 (十六)資本及其他權益 -
普通股之發行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 15,000,000 千元,每股面額為 10 元,均為 1,500,000 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均為普 通股,已發行股份分別為普通股 300,243 千股及 476,055 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 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為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辦理減資,以每股 1 元辦理現金減資,共計退還股款 528,950 千元,銷除已發行股份 52,895 千股。減資案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三日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於同年六 月三十日經臺灣證券交易所核准申報生效。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七月四日經董事 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為民國一一一年七月五日,相關法定登記程序已於同年七月 十四日完成登記。另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三月十四日舉行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 減資彌補虧損 1,758,123 千元,減資比率約為 36.93105921% 。減資案於民國一一二年 五月三十日之股東會決議通過,並於同年六月二十六日經臺灣證券交易所核准申報 生效。本公司並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為民國 一一二年七月十一日,相關法定登記程序已於同年七月十八日完成登記。相關資訊 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之。
2.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資本公積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
|---|---|---|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益變動數 |
112.12.31 $ 15,992 |
111.12.31 |
| 15,992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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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留盈餘
(1) 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因選擇適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 未實現重估增值、累積換算調整數 ( 利益 ) 及於轉換日將帳列資產分類至「投資性 不動產」,依金管會規定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使用、處分或重分 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
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
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
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
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 盈餘分配(或待彌補虧損)
本公司之股利政策,為配合本公司多角化經營及因應未來擴大營運範圍及長
期財務規劃等所需之資本支出,得基於因應景氣及產業變動之需要並兼顧股東權
益,作適當分派或保留。
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應依法繳納稅捐及彌補虧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
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
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嗣依
下列原則,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配之:一、 股東股利以
可分配盈餘提撥,應不低於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減除期初未分配盈餘後餘額之百
分之十五;二、現金股利不少於當年度股東股利百分之十;三、惟如當年度可供
分配盈餘減除期初未分配盈餘後餘額低於每股零點一元時,得不分配。
前項盈餘以現金發放者,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
過半數之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則應依規定由股
東會決議辦理。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經董事會決議民國一一○年度盈餘分配
案之現金股利金額,並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三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一○年
度其他盈餘分配項目,內容如下:
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現金股利 |
盈餘分配案每股股利(元)110 年度110 年度$ 74,607 - 50,654 - 528,950 1.0 |
|---|---|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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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三月十四日舉行董事會,決議民國一一一年度虧損撥
補案,並決議不發放股利,該虧損撥補案於民國一一二年五月三十日經股東常會
決議通過。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舉行董事會,擬議民國一一二年度虧損
撥補案,並決議不發放股利,該虧損撥補案預計於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召
開之股東常會決議,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之。
-
(4)
民國一一一年度間,本公司因未按持股比例增資子公司及子公司異動,致持股比 例變動而產生差額,分別增加(減少)資本公積388千元及(639)千元。 -
(5)
於民國一一一年度,本公司認列子公司向非控制權益購入股權,致持股比例變動 而產生差額5,664千元沖減保留盈餘;另因關聯企業保留盈餘變動,本公司依綜合 持股比例認列207,501千元沖減保留盈餘。請參閱民國一一二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 註六(七)。 -
(6)
於民國一一二年度間,因關聯企業保留盈餘變動,本公司依綜合持股比例認列3,649千元沖減保留盈餘。
4. 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民國112年1月1日餘額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子公司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民國112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子公司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76,758) 50,627 (3,896) $ (130,027) $ (342,910) 136,147 30,005 $ (176,758)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1,290 - (3,858) (2,568) (3,699) - 4,989 1,290 |
不動產重估增值31,115 - - 31,115 - - 31,115 31,115 |
合 計(144,353) 50,627 (7,754) (101,480) (346,609) 136,147 66,109 (144,3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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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每股虧損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基本每股虧損之計算如下:
基本每股虧損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本期淨損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
112年度$ (272,765) 300,243 $ (0.91) |
111年度(註)(1,655,102) 327,053 (5.06) |
|---|---|---|
註: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五月三十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減資彌補虧損案,減資基準日
為民國一一二年七月十一日,於計算每股虧損時,減資彌補虧損之影響,業己追
溯調整。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為淨損,尚無稀釋效果,故無需揭露稀釋每股盈餘。
(十八)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之細分
主要產品/服務線:裝卸及倉儲收入2. 合約餘額應收帳款合約負債-流動 |
112.12.31 | 112年度$ 1,436,570 111.12.31 33,675 2,145 |
111年度 |
|---|---|---|---|
| 1,479,159 | |||
| 111.1.1 | |||
| $ 20,970 $ - |
16,065 | ||
| - |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四)。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 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分別為 2,145 千元及零元。
(十九)員工酬勞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前之利益),應扣除累積虧
損後,就餘額提列百分之三點五為員工酬勞,其提撥金額作為當年度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累積虧損,故無須估列員工酬
勞。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員工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零元及 25,402 千 元,實際分派情形與財務報告認列並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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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利息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銀行存款利息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利息收入其他利息收入 |
112年度$ 4,513 1,059 17,514 $ 23,086 |
111年度 |
|---|---|---|
| 1,810 221 12,790 |
||
| 14,821 |
2. 其他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租金收入股利收入其他收入 |
112年度$ 6,019 28,840 5,530 $ 40,389 |
111年度 |
|---|---|---|
| 26,910 51,475 14,509 |
||
| 92,894 |
3. 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損失)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處分投資損失其他支出 |
112年度$ 13,620 1,373 (63,146) (169) $ (48,322) |
111年度 |
|---|---|---|
| (198,332 (17,742) - (38 |
||
| (216,112 |
4. 財務成本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租賃負債利息費用借款利息費用財務費用 |
112年度$ 101,458 38,228 13,134 $ 152,820 |
111年度 |
|---|---|---|
| 106,752 14,087 5,746 |
||
| 126,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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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金融工具
1. 信用風險
(1) 信用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
務及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暴險主要來自於:
-
•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及 -
•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金額分別為2,681,812千元及2,370,797千元。
(2) 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收入分別為約 13.30% 及約 11.79% 係來 自於對單一客戶之銷售。但未有地區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形。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四)。
其他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及定期存單等。
上開均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該
期間之備抵損失(本公司如何判定信用風險低之說明請詳附註四(六))。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其他應收款備抵損失。
2. 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112年12月31日非衍生金融負債長短期借款應付款項(含關係人)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存入保證金111 年12月31日非衍生金融負債長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款項(含關係人)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存入保證金 |
帳面金額$ 1,489,030 262,476 3,298,986 360 $ 5,050,852 $ 1,089,020 99,941 440,590 3,481,792 360 $ 5,111,703 |
合 約現金流量1,693,420 262,476 4,119,713 360 6,075,969 1,203,386 100,000 440,590 4,404,505 360 6,148,841 |
1年以內220,357 262,476 278,542 - 761,375 212,756 100,000 440,590 284,954 - 1,038,300 |
1-3年359,219 - 544,305 360 903,884 181,807 - - 550,804 360 732,971 |
3-5年319,016 - 544,153 - 863,169 192,966 - - 543,957 - 736,923 |
5年以上 |
|---|---|---|---|---|---|---|
| 794,828 - 2,752,713 - |
||||||
| 3,547,541 | ||||||
| 615,857 - - 3,024,790 - |
||||||
| 3,640,647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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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匯率風險
(1) 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貨幣性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外幣資產貨幣性項目美 金:台 幣非貨幣性項目美 金:台 幣港 幣:台 幣外幣負債貨幣性項目美 金:台 幣 |
112.12.31 | 112.12.31 | 台幣36,397 1,193,175 178,814 - |
111.12.31 | ||
|---|---|---|---|---|---|---|
外幣$ 1,185 38,859 45,511 - |
匯率30.705 30.705 3.929 30.705 |
外幣46 43,214 14,835 5,757 |
匯率台幣30.712 1,399 30.712 1,327,108 3.938 58,419 30.712 176,807 |
|||
(2) 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其 他應收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一 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外幣貶值或升值 1% ,而其他所有 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稅前淨損將分別增加或 減少 364 千元及 1,754 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由於本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匯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資訊,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外幣兌換利益(損失)(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 別為 1,373 千元及 (17,742) 千元。
4. 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 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1% ,此亦代 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 1% ,於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二年度及 一一一年度之稅後淨損將增加或減少 9,902 千元及 6,577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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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
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報 導 日證券價格上漲3%下跌3% |
112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金額稅後損益$ 225 25,178 $ (225) (25,178) |
111年度 |
111年度 |
|---|---|---|---|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金額$ 225 $ (225) |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金額255 (225) |
稅後損益 |
|
| 24,333 | |||
| (24,333) |
6. 公允價值資訊
(1) 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
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
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 112.12.31 | 帳面金額$ 839,275 7,500 379,507 20,970 312,309 42,772 117,657 4,554 103,000 262,476 1,386,030 3,298,986 360 |
公允價值 |
公允價值 |
|
|---|---|---|---|---|
第一級839,275 - |
第二級- - |
第三級合 計- 839,275 7,500 7,500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非衍生性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存出保證金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短期借款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之銀行借款)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存入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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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12.31 | 帳面金額$ 811,095 7,500 424,348 33,675 318,926 94 158,621 4,000 170,000 99,941 440,590 919,020 3,481,792 360 |
公允價值 |
公允價值 |
|
|---|---|---|---|---|
第一級811,095 - |
第二級- - |
第三級合 計- 811,095 7,500 7,500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非衍生性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存出保證金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之銀行借款)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存入保證金 |
- (2)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本公司估計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2.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債務工具投資)及負債
若有成交或造市者之報價資料者,則以最近成交價格及報價資料作為評
估公允價值之基礎。若無市場價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採用
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為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
-
(3)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
(3.1)
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 價,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 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
或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
市場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
該市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
甚少,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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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基金及債券等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
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
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
- (3.2)
衍生金融工具
係根據廣為市場使用者所接受之評價模型評價,例如折現法及選擇權定 價模型。結構式利率衍生金融工具係依適當之選擇權定價模型(例如 BlackScholes 模型)或其他評價方法,例如蒙地卡羅模擬( Monte Carlo simulation )。
- (4)
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並無任何移轉。
- (5)
第三等級之變動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並無任何變動。
-
(6)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多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僅具單一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僅無活
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
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項目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
評價技術可類比上市上櫃公司法 |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股價淨值比乘數(112.12.31 及111.12.31 分別為1.58 及1.29)•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112.12.31及111.12.31 皆為20%)•乘數愈高,公允價值愈高•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愈高,公允價值愈低 |
|---|---|---|
-
(7)
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評 -
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數 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民國112年12月31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
輸入值股權淨值比乘數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率 |
向上或下變動1% 1% |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有利變動不利變動161 (161) 161 (161) |
|---|---|---|---|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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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1年12月31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
輸入值股權淨值比乘數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率 |
向上或下變動1% 1% |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有利變動不利變動124 (124) 124 (124) |
|---|---|---|---|
本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度之
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個以上
輸入值之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輸入值間之
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二十二)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 流動性風險
(3) 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 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董事會已要求經營管理階
層依各類風險業務單位主管負責發展及控管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並定期向董事
會報告其運作。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
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
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本公司運作之變化。本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
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監督管理人員如何監控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
循,及覆核本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
助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
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審計委員會。
3.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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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於裝卸、倉儲及租賃業務之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
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本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
違約風險,因這些因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險。而為降低信用風險,本公司亦持續
定期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營運中心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本公司於給予標準之付款及貿易條件及
相關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本公司之覆核包含,適時
取得外部資料,例如:評等機構及往來銀行之照會。本公司客戶之信用限額依個
別客戶建立。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本公司基準信用評等之客戶不得本公司
進行交易。
本公司於監控客戶之信用風險時,係依據客戶之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本
公司之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主要對象為經銷商客戶。被評定為高風險之客戶
受營運中心之監控,與該等客戶之銷售付款條件須以預收基礎為之,或進行應收
帳款保險。
本公司設有備抵減損帳戶以反映對應收款項及投資已發生損失之估計。備抵
帳戶主要組成部分為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部分,分正常、應予注意者、
可望收回、收回困難及收回無望者,按預期信用損失提列減損。
- (2)
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
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
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
用風險。
- (3)
保 證
本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子公司。除此之外,截至民國一一二年
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對外均無提供任何背書保證。
4.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
相關義務之風險。本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本公司於一般及具壓力之
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失或使本
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於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分別計 2,960,250 千元及 1,835,000 千元。經評估本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 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本公司擬加強不動產及投資之活化運用計 畫,預計將足夠因應流動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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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
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
暴險程度於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
所產生之匯率風險。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且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
新台幣、美元及歐元。有關其他外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及負債,當發生短期不平
衡時,本公司係藉由以即時匯率買進或賣出外幣,以確保淨暴險保持於可接受之
水準。
(2) 利率風險
本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以及使用利率交換合約管理
利率風險。本公司定期評估避險活動,使其與利率觀點及既定之風險偏好一致,
以確保採用最符合成本效益之避險策略。
(3) 其他市價風險
本公司因上市櫃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該權益投資非持有供交
易而係屬策略性投資。本公司並未積極交易該等投資,本公司管理階層藉由持有
不同風險投資組合以管理風險。另,權益價格風險係本公司為部分填補確定福利
退休義務之未提撥部位而持有權益工具所產生之風險。本公司之管理階層依據市
價指數調配投資組合中股票及債券之比例。投資組合中重大投資均採個別管理。
(二十三)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害關
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本公司與同業相同,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以
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
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加上淨負
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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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二年度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策略與民國一一一年度一致,確保能以合理成
本進行融資。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負債總額減:現金及約當現金淨負債權益總額資本總額淨負債資本比率 |
112.12.31 $ 6,146,589 (379,507) 5,767,082 3,301,934 $ 9,069,016 % 63.59 |
111.12.31 5,798,381 (424,348) 5,374,033 3,534,055 8,908,088 % 60.33 |
|
|---|---|---|---|
截至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負債資本比率之增加,主係借款增加所致。
(二十四)非現金交易之投資活動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非現金交易之重大投資如下: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加:期初其他應付款減:利息及折舊資本化減:期末其他應付款本期支付現金購置無形資產加:期初其他應付款減:期末其他應付款本期支付現金 |
112年度$ 112,154 24,984 (3,635) (10,504) $ 122,999 $ 2,267 151 (189) $ 2,229 |
111年度133,259 19,871 (2,272) (24,984) 125,874 2,296 148 (151) 2,293 |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非現金交易投資及籌資活動之負債調節
如下表:
非現金之變動
應付短期票券長期借款合 計應付短期票券長期借款合 計 |
112.1.1 $ 99,941 919,020 $ 1,018,961 111.1.1 $ - 96,241 $ 96,241 |
現金流量(100,000) 471,250 371,250 現金流量100,000 828,000 928,000 |
票券折價融資使用承諾費攤銷59 - - (4,240) 59 (4,240) 非現金之變動票券折價融資使用承諾費攤銷(59) - - (5,221) (59) (5,221) |
112.12.31 - 1,386,030 |
|---|---|---|---|---|
| 1,386,030 | ||||
| 111.12.31 99,941 919,020 |
||||
票券折價(59) - (59) |
||||
| 1,018,961 |
〜 48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如
下:
下: |
|
|---|---|
關係人名稱 |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Far Eastern Silo & Shipping (Panama) S.A (FESS-Panama) | 子公司 |
| Far Eastern Silo & Shipping International (Bermuda) Ltd. (FESS- | 子公司(註9) |
| Bermuda) | |
| Grand Scene Media Corporation (GSMC-Cayman) | 子公司 |
東森通訊(香港)有限公司(東森通訊(香港)) |
子公司 |
向富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向富(上海)) |
子公司(註8) |
森旺貿易(香港)有限公司(森旺(香港)) |
子公司 |
南京允富貿易有限公司(南京允富) |
子公司 |
易富貿易(香港)有限公司(易富(香港)) |
子公司(註3) |
東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投資) |
子公司 |
東林資產股份有限公司(東林資產) |
子公司 |
東森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東森租賃) |
子公司 |
東凱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東凱租賃) |
子公司 |
東森新媒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新媒體) |
子公司 |
東森海洋溫泉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海洋) |
子公司 |
東森寵物雲股份有限公司(東森寵物雲) |
子公司(註6) |
東森電競雲股份有限公司(東森電競雲) |
子公司(註4) |
東森星光雲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星光雲) |
子公司 |
東森新聞雲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新聞雲) |
子公司(註5) |
東森民調雲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民調雲) |
子公司 |
東森慕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慕德科技) |
子公司(註7) |
奧斯卡寵物股份有限公司(奧斯卡) |
子公司(註1) |
寵物王國股份有限公司(寵物王國) |
子公司(註1) |
廣興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廣興) |
子公司(註1) |
慈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慈愛生物科技) |
子公司(註2) |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東森得易購) |
關聯企業 |
東森新零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新零售百貨) |
關聯企業 |
| Strawberry Cosmetics Holdings Limited | 關聯企業 |
自然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然美) |
關聯企業 |
熊媽媽電商股份有限公司(熊媽媽) |
關聯企業 |
〜 49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東森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東森保代) 其他關係人 東森全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東森全球事業) 其他關係人 分眾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分眾傳媒) 其他關係人(註 10 ) 東森京瑑股份有限公司(東森京瑑) 其他關係人(註 11 ) 東森健康生技有限公司(東森健康生技) 其他關係人 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無店面) 其他關係人 台灣資通訊傳播協會(台灣資通訊) 其他關係人 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東森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東森社福慈善 其他關係人 基金會) 永誠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永誠建築經理) 其他關係人 歡樂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歡樂旅行社) 其他關係人 東森健康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東森健康生醫) 其他關係人 東森房屋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房屋) 其他關係人(註 12 ) 亞洲動物醫療協會 其他關係人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全體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主要管理人員
-
註1:東森寵物雲於民國一一○年十一月四日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其以90,082千元 價款取得奧斯卡、寵物王國及廣興等三家公司剩餘20%股權。其中,奧斯卡之股 權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及民國一一一年一月分次取得。又於民國一一一年九月 二十三日經董事會決議與奧斯卡、寵物王國及廣興進行簡易合併,合併後東森寵 物雲為存續公司,並擬定民國一一一年十一月一日為合併基準日。奧斯卡、寵物 王國及廣興等三家公司因合併而消滅。 -
註2:東森寵物雲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十六日經董事會決議投資設立慈愛生物科技,投 資金額7,000千元,持股100%,且於同年五月十一日完成設立登記;同年七月十 四日因未按持股比參與現金增資,致持股比減少至70%,於同年八月四日完成變 更登記。 -
註3: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八日核准進行易富(香港)之清算事宜,並於民國一一 二年一月十三日清算完結。 -
註4:東森電競雲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業經主管機關核准解散,並於民國一一 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清算完結。 -
註5:東森新聞雲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業經主管機關核准解散,並於民國一一 二年四月二十一日清算完結。
〜 50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註6:東森寵物雲因營運需求於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六日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 增資500,000千元,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本公司參與增 資416,250千元,對該公司將持有59.46%之股權,成為本公司直接投資之子公 司。 -
註7:東森新媒體於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經董事會決議投資設立東森慕德科技, 投資金額50,000千元,持股100%。且於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完成設立登記。 -
註8:FESS-Bermuda及東森通訊(香港)於民國一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簽訂向富(上海)之 股權轉讓協議,FESS-Bermuda將所持有8.77%之股權全數出售與東森通訊(香 港)。向富(上海)已於民國一一二年一月十七日完成營業執照變更登記。 -
註9: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三月十六日核准進行FESS-Bermuda之清算事宜,並於民國 一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清算完結。 -
註10:原東森分眾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已於民國一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更名為分眾傳媒 股份有限公司。 -
註11:原東森房屋股份有限公司已於民國一一二年四月七日更名為東森京瑑股份有限 公司。 -
註12:原鋅旺不動產仲介股份有限公司已於民國一一二年四月十日更名為東森房屋股 份有限公司。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應收款項
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應收款項 |
|
|---|---|
帳列項目關係人類別其他應收款子公司其他應收款關聯企業其他應收款其他關係人. 應付款項帳列項目關係人類別其他應付款關聯企業其他應付款其他關係人. 對關係人放款本公司資金貸與關係人實際動支情形如下:關係人名稱東森新媒體慈愛生物科技 |
|
| $ $ |
2. 應付款項
3. 對關係人放款
〜 51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 |
||
|---|---|---|
關係人名稱東森新媒體東森寵物雲慈愛生物科技 |
112.12.31 $ 16,261 1,206 - $ 17,467 |
111.12.31 |
| 12,248 30 487 |
||
| 12,765 |
本公司資金貸與關係人係依撥款當年度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約當平均 利率計息,且均為無擔保放款。於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 司期末應收利息分別為 863 千元及 793 千元。
4. 向關係人借款
關係人資金貸與本公司實際動支情形如下:
關係人名稱FESS-Panama 森旺(香港)東森通訊(香港)易富(香港) |
112.12.31 $ - - - - $ - |
111.12.31 17,854 58,963 45,758 54,232 176,807 |
|---|---|---|
本公司向關係人借款係依各該關係人撥款當年度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 率計息,且均為無擔保放款。於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利息支出分別為 1,097 千元及 1,761 千元。
5. 背書保證
-
(1)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額度分別 為9,394,340千元及9,511,215千元;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本公司提供關 係人背書保證額度依實際動支金額而收取之酬勞金額(帳列其他收入)分別約為1,549千元及1,266千元。於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背書保 證酬勞金分別為488千元及392千元。 -
(2)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關係人為本公司提供背書保證額度分別 為2,730,000千元及1,530,000千元;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因關係人為本公 司背書保證額度依實際動支金額而支付之酬勞金(帳列財務成本)分別為1,164千元 及511千元。於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付背書保證酬勞金分別 為272千元及154千元。
6. 租賃
- (1)
本公司因關係人業務所需出租部分營業場所及設備等,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 年度租金收入分別為1,254千元及1,140千元。
〜 52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2)
本公司因業務所需向關係人承租部分營業場所及設備等,於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 一一年度之租金支出分別為587千元及782千元。 -
(3)
上述租賃事項係依一般市場行情價格辦理,有關租賃之決定及收付方法與一般租 賃交易相當。 -
其他 -
(1)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本公司依營運及業務往來等需求而支付子公司及 其他關係人之營業成本及費用分別為11,095千元及18,520千元。 -
(2)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本公司向關係人收取辦公室管銷費及雜項收入分 別約為732千元及483千元。 -
(3)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關係人支付本公司董監酬勞金分別為零元及8,928千元。 -
(4)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本公司為配合營運計劃等而對相關產業之關係人 捐贈分別為5,900千元及5,700千元。 -
(5)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一一一年 十月七日依原持股比例參與分別增資東林資產275,000千元、275,000千元及220,000千元。 -
(6)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參與增資東森寵物雲416,250千元。 -
(7)
於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提供部分子公司及關聯企業 股票為子公司銀行借款提供擔保。 -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短期員工福利
112年度$ 46,035 |
111年度 |
|---|---|
| 47,121 |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質押之資產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
|---|---|
資產名稱質押擔保用途112.12.3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銀行借款額度$ 467,038 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銀行借款額度(為子公司擔保)8,613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活存備償戶(含孳息)136 存出保證金-定存單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法院提存金113,029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備償戶長期借款回存4,55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銀行短期借款額度447,712 使用權資產長期借款及額度94,659 $ 1,135,741 |
111.12.31 |
| 324,049 15,858 94 153,989 4,000 453,412 96,044 |
|
| 1,047,446 |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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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本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
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1. 本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 |
||
|---|---|---|
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
112.12.31 $ 196,654 |
111.12.31 |
| - |
-
本公司與晶華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林口國宅段土地之酒店規劃建造籌備階段 及開業日起之各項服務合約及授權暨權利金合約書,依合約書規定應按籌備進度、 服務內容或按每一會計期間營業收入之一定比率等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
本公司因購買機器設備及規劃興建林口酒店而簽訂重大買賣合約如下:
合約總價已依約計價金額 |
112.12.31 $ 264,747 $ 81,656 |
111.12.31 |
|---|---|---|
| 8,500 | ||
| 3,450 |
(二)或有負債:
-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以下稱投保中心)對本公司、前董事 長、總經理及歷屆董監等20餘人,於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以台北地方法院檢 察署起訴本公司前董事長及總經理意圖為嘉食化公司及王家不法利益,假借大宗物 資交易及增資子公司東森租賃及東凱租賃公司名義掏空等情事,向台北地方法院 (下稱北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連帶賠償41,038千元。惟查前揭起訴事實除與嘉食 化公司間之買賣大宗物資被認為有違反商業會計法外,其餘部分本公司前董事長及 總經理均獲判決無罪。且北院雖判決認有違反商業會計法,但亦認定本公司就該交 易買賣部分未受有損害,且獲利6,894千元及計收週年息5%之延票利息6,884千元, 合計13,000餘千元,故實無因背信及損及股東權益之情事,故投保中心提起本件訴 訟顯無理由,已經北院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五日判決,原告之訴及假執行聲請均 駁回,投保中心上訴,且上訴金額減縮為22,664千元,台灣高等法院(下稱高院)已 於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日再予駁回。投保中心復於同月二十四日上訴三審。最高 法院業於民國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發回高院更審後,高院於民國一○六年五月十 日判決投保中心敗訴。投保中心又於民國一○六年六月六日上訴最高法院,並發回 高等法院。於民國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高院仍判決投保中心敗訴,惟投保中心 仍提起上訴,現最高法院廢棄發回高院更三審中,本案尚未確定。 -
本公司成立法務部門並聘顧外部專家諮詢及訴訟代理等業務,積極管理所有未決訟 案,截至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有未決訟案 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運作並無影響。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 54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虧損撥補案,相關資訊請
詳附註六(十六)。
十二、其 他
本公司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性 質 別 |
112年度 |
112年度 |
112年度 |
111年度 |
111年度 |
111年度 |
|---|---|---|---|---|---|---|
屬於營業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費 用 者 |
合 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薪資費用 |
$ 141,565 | 162,919 | 304,484 | 135,686 | 174,175 | 309,861 |
勞健保費用 |
12,304 | 11,270 | 23,574 | 12,257 | 10,836 | 23,093 |
退休金費用 |
5,121 | 6,153 | 11,274 | 5,517 | 6,051 | 11,568 |
董事酬金 |
- | 9,892 | 9,892 | - | 7,553 | 7,553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7,933 | 2,910 | 10,843 | 7,399 | 2,748 | 10,147 |
折舊費用 |
273,825 | 15,858 | 289,683 | 266,434 | 14,897 | 281,331 |
攤銷費用 |
105 | 1,984 | 2,089 | 75 | 1,095 | 1,170 |
註:部分人力支援收取之報酬未於上述員工福利費用中排除。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平均員工福利費用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監察人酬金 |
112年度261 5 $ 1,368 $ 1,189 % (3) $ - |
111年度 |
|---|---|---|
| 257 | ||
| 5 | ||
| 1,407 | ||
| 1,230 | ||
| % (5) |
||
| - |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資訊如下:
-
(一)本公司董事酬金依公司章程第18條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於本公司營運參與 之程度及貢獻,並參酌同業水準議定之;董事、獨立董事每月定額報酬及出席董事會 的出席費,依目前公司章程,不配發董事酬勞。 -
(二)本公司訂有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依據辦法之評估程序及評估指標執行董事會績 效評估,每三年得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執行評估 結果報告,送交董事會報告檢討,並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
〜 55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三)經理人酬金依本公司「薪資管理辦法」,及兼負之責任、職位、年資、個人能力、經 驗,並參酌市埸薪資水準,做為評量給薪之基礎。薪酬主要包括固定月薪、獎金及員 工酬勞等三部份;任用時之敘薪或任用後之薪資調整,均依內部核決權限呈報核准, 亦參考個人績效評估及對公司的貢獻度,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均經薪資報酬委 員會審議後,提董事會決議。 -
(四)本公司年終獎金之發放,係反映公司前一年度之經營績效及損益狀況,參酌內外部多 項相關因素,並加權個人績效考核,由總經理建議,呈報董事長核定。 -
(五)本公司員工酬勞之發放,係依前一年度盈餘提撥百分之三點五,經董事會通過後,按 員工薪資、前一年度貢獻度、服務日數比例及年度個人考績等綜合審酌分配。 -
(六)為維持整體員工薪酬之競爭力,本公司每年都會透過薪資調查,衡量市場之薪資水 準,並考量本公司營運績效及未來發展,據以訂定獎酬計畫。落實以績效為依歸之薪 酬政策,年終獎金與員工酬勞皆依個人表現進行差異化,以獎勵優秀同仁之貢獻。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二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附表三)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附表四)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附表五)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附表六)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七) -
(三)大陸投資資訊。(附表八) -
(四)主要股東資訊。(附表九)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一二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56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股/除另行備註外,為新台幣千元
金融工具名 稱台泥台塑富邦媒阿里巴巴 |
摘 要國內股票國內股票國內股票國外股票 |
股 數6,819,555 4,670,000 104,000 602,000 |
面 值(元) |
總 額68,196 46,700 1,040 - |
利 率% - % - % - % - |
取 得成 本320,550 494,296 55,781 206,921 |
公允價值單價(元)總 額34.85 237,661 79.20 369,864 509.00 52,936 297.03 178,814 $ 839,275 |
歸屬於信用風險變動之公允價 值 變 動備註- 註- 註- -- - |
|---|---|---|---|---|---|---|---|---|
| $ 10 10 10 - |
註:相關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二)及八。
〜 57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股/新台幣千元
名稱 |
期初餘額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增加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本期減少 |
本期減少 |
保留盈餘 |
精算損益 |
投資損益 |
換算調整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期末額 |
股權淨值 |
提供擔保或質押情形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持股比例% |
金額 |
||||||||||||||||
| $ 283 1,326,825 58,419 479,348 293,459 332,927 38,087 16,518 (581,576) (87,192) 707,832 2,584,930 668,768 $ 3,253,698 |
- - - - - - - - - - 55,000,000 |
- - - - - - - - - - 550,000 550,000 |
600,000 - 16,214,616 21,407,386 - - 23,785,722 - - - - |
- - (55,996) - - - - - - - - (55,996) |
72 (72) - 2,716 - - - 933 - - - 3,649 - |
- 787 - 398 - - - 137 - - - 1,322 |
(358) (124,028) (851) (4,019) 16,779 13,718 (175,087) (6,633) (246,278) (24,003) (3,775) (554,535) |
3 (10,337) (1,572) (2,899) - - - (997) - - - (15,802) |
- - - (2,871) - - - (987) - - - (3,858) |
- 71,700 - 46,234,059 40,690,330 40,847,294 17,839,278 6,637,500 53,522,508 32,973,086 126,500,000 |
- 100.00 - 97.90 53.77 53.76 59.46 6.51 89.20 60.40 55.00 |
- 1,193,175 - 472,673 310,238 346,645 (137,000) 8,971 (827,854) (111,195) 1,254,057 2,509,710 1,076,049 3,585,759 |
- 1,193,175 - 472,673 310,238 346,645 (137,000) 8,971 (827,854) (111,195) 1,254,057 |
無″″″″″″銀行長期借款無銀行長期借款無 |
註:本期增加係新增投資 550,000 千元,減少係按權益法認列被投資公司清算退回股款 55,996 千元。
〜 58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明細表
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八)。
使用權資產變動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九)。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債權人 摘 要 借款金額 契約期限 利 率 抵押或擔保 備註 兆豐銀行 擔保借款 $ 48,000 111.07~118.07 2.55%~3.53% 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使用權資產及子 公司持有之採用權益 法之投資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 56,666 110.10~115.10 〃 ″ 京城銀行 ″ 1,291,250 111.06~120.06 〃 ″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72,371) 手續費 (9,886) 合計 $ 1,313,659
〜 59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租賃負債明細表
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標的)土地及其設備房屋及建築運輸設備 |
租賃期間108.01~181.05 108.06~114.07 110.05~114.03 |
折現率期末餘額3%~3.25% $ 3,291,473 3%~3.5% 7,091 3%~3.25% 422 $ 3,298,986 |
|---|---|---|
其他非流動負債明細表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轉列 $ 1,076,049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項 目裝卸及倉儲收入裝卸業務收入倉儲租金收入其他收入小計減:銷貨退回 |
摘 要 |
金 額備 註$ 1,144,310 285,746 6,514 1,436,570 - $ 1,436,570 |
|---|---|---|
〜 60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
金 額備 註$ 30,436 591,581 40,894 $ 662,911 營業費用明細表摘 要金 額備 註$ 162,958 12,458 18,145 15,858 12,590 78,625 未達本科目餘額5%$ 300,634 |
|
|---|---|---|
〜 61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二十)。
財務成本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二十)。
〜 62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 112 年度
附表一
單位:除另行備註外,為新台幣千元
| 是否 | 資金貸 | 有短期融 | 提列備 | |||||||||||||
|---|---|---|---|---|---|---|---|---|---|---|---|---|---|---|---|---|
| 編 號 |
貸出資金 之公司 |
貸與對象 | 往來科目 | 為關 係人 |
本期最高 金額 |
期末餘額 | 實際動支 金額 |
利率區 間% |
與性質 (註1) |
業務往 來金額 |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
抵損失 金額 |
擔 保 品 | 對個別對象資 金貸與限額 |
資金貸與總限 額 |
|
| 名稱 | 價值 | |||||||||||||||
| 0 0 0 1 1 1 1 2 2 2 |
本公司 〃 〃 東森投資 〃 〃 〃 東凱租賃 〃 〃 |
東森新媒體 慈愛生物科技 東森寵物雲 東森新媒體 東森民調雲 東森慕德科技 慈愛生物科技 東森新媒體 東森民調雲 慈愛生物科技 |
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 〃 〃 〃 〃 〃 〃 〃 〃 |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
$ 700,000 150,000 100,000 205,000 10,000 50,000 30,000 200,000 10,000 15,000 |
$ 700,000 50,000 - 205,000 - 50,000 - 195,000 10,000 - |
$ 300,000 - - 165,000 - 35,000 - 195,000 10,000 - |
3~3.5 3.25~3.5 3~3.25 3~3.5 3.25 3.25~3.5 3.5 3~3.5 3.25~3.5 4 |
2 2 2 2 2 2 2 2 2 2 |
- - - - - - - - - - |
營運週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20,774 (註2) 1,320,774 (註2) 1,320,774 (註2) 193,125 (註3) 193,125 (註3) 193,125 (註3) 193,125 (註3) 257,901 (註4) 257,901 (註4) 257,901 (註4) |
$ 1,981,161 (註2) 1,981,161 (註2) 1,981,161 (註2) 289,687 (註3) 289,687 (註3) 289,687 (註3) 289,687 (註3) 386,851 (註4) 386,851 (註4) 386,851 (註4) |
( 接次頁 )
~ 63 ~
( 承前頁 )
| 是否 | 資金貸 | 有短期融 | 提列備 | 對個別對象 | ||||||||||||
|---|---|---|---|---|---|---|---|---|---|---|---|---|---|---|---|---|
| 編 號 |
貸出資金 之公司 |
貸與對象 | 往來科目 | 為關 係人 |
本期最高 金額 |
期末餘額 | 實際動支 金額 |
利率區 間% |
與性質 (註1) |
業務往 來金額 |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
抵損失 金額 |
擔 保 品 | 資金貸與限 額 |
資金貸與總限 額 |
|
| 名稱 | 價值 | |||||||||||||||
| 2 2 3 3 3 3 3 4 4 5 5 6 7 |
東凱租賃 〃 東森租賃 〃 〃 〃 〃 森旺 (香港) 〃 東森通訊 (香港) 〃 GSMC- Cayman FESS- Panama |
麗新國際 阿里山東方明 珠 東森新媒體 慈愛生物科技 向日葵休閒 德年國際 佳年農牧 本公司 GSMC- Cayman 本公司 FESS-Panama FESS-Panama 本公司 |
其他應收款 〃 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 其他應收款 〃 〃 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 〃 〃 〃 〃 |
否 否 是 是 否 否 否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
$ 30,000 20,000 150,000 13,000 20,000 28,000 22,000 58,954 58,935 45,750 43,219 55,269 49,128 |
$ 29,000 20,000 150,000 - - 28,000 22,000 - 58,935 - 43,219 55,269 - |
$ 29,000 20,000 150,000 - - 28,000 22,000 - 58,935 - 43,219 55,269 - |
8.5 9 3~3.5 4 9 8 8 1 1 1 1 1.1 1 |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
- - - - - - - - - - - - - |
營運週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北市石碇九芎坑 土地第ㄧ順位抵押 權金額 桃園龍潭和原段及 南坑段土地第ㄧ順 位抵押權 新北市貢寮區下雙 溪段及丹里段土地 次順位抵押權金額 新北市貢寮區下雙 溪段及丹里段土地 次順位抵押權金額 |
$ 31,716 27,085 - - - 31,163 24,485 - - - - - - |
$ 32,238 (註4) 32,238 (註4) 230,789 (註5) 230,789 (註5) 28,849 (註5) 28,849 (註5) 28,849 (註5) 84,351 (註6) 84,351 (註6) 48,754 (註7) 48,754 (註7) 86,378 (註8) 1,193,174 (註9) |
$ 386,851 (註4) 386,851 (註4) 346,184 (註5) 346,184 (註5) 346,184 (註5) 346,184 (註5) 346,184 (註5) 168,703 (註6) 168,703 (註6) 97,509 (註7) 97,509 (註7) 172,756 (註8) 2,386,348 (註9) |
( 接次頁 )
~ 64 ~
( 承前頁 )
註 1. 資金貸與性質區分為下列二種:
-
(1) 有業務往來
-
(2) 有短期融通之必要
-
註 2. 本公司從事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最近一期財報淨值 60% ;對綜合持股達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淨值 40% 為限。對其他公司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淨值 5% 為限。
-
註 3. 東森投資從事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最近一期財報淨值 60% ;對本公司之母公司或子公司或母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之公司,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淨值 40% 為限。
-
註 4. 東凱租賃從事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最近一期財報淨值 60% ;對本公司之母公司或子公司或母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之公司,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淨值 40% 為限。對其他公司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淨值 5% 為限。
-
註 5. 東森租賃從事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最近一期財報淨值 60% ;對本公司之母公司或子公司或母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之公司,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淨值 40% 為限。對其他公司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淨值 5% 為限。
-
註 6. 森旺 ( 香港 ) 從事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最近一期財報淨值 200% ;對本公司之母公司或子公司或母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之公司,個別貸與金額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淨值 100% 為限。
-
註 7. 東森通訊 ( 香港 ) 從事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最近一期財報淨值 200% ;對本公司之母公司或子公司或母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之公司,個別貸與 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淨值 100% 為限。
-
註 8.GSMC-Cayman 從事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最近一期財報淨值 200% ;對本公司之母公司或子公司或母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之公司,個別貸與 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淨值 100% 為限。
-
註 9.FESS-Panama 從事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最近一期財報淨值 200% ;對本公司之母公司或子公司或母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之公司,個別貸與金 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淨值 100% 為限。
-
註 10. 上述交易如對象為合併編製個體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 65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 112 年度
附表二
單位:除另行備註外,為新台幣千元
| 編 號 |
背書保 證者公 司名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 餘 額 |
期末背 書保證 餘 額 |
實際動 支金額 |
以財產擔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
背書保 證最高 限 額 |
屬母公司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
屬子公司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保 證 |
|---|---|---|---|---|---|---|---|---|---|---|---|---|---|
| 公司名稱 | 關係(註 1) |
||||||||||||
| 0 0 0 0 0 1 1 2 |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東森投資 東森投資 FESS- Panama |
東森新媒體 東森海洋 東林資產 東森寵物雲 慈愛生物科技 東森寵物雲 本公司 本公司 |
2 2 2 2 2 4 3 3 |
$ 13,207,738 (註2) 13,207,738 (註2) 13,207,738 (註2) 13,207,738 (註2) 13,207,738 (註2) 330,193 (註3) 330,193 (註3) 4,097,081 (註4) |
$ 553,652 1,312,000 5,875,000 1,961,500 93,000 220,000 925,000 1,000,000 |
$ 498,840 1,312,000 5,875,000 1,615,500 93,000 - 925,000 1,000,000 |
$ 312,313 736,000 915,245 660,254 58,000 - 416,250 800,000 |
$ - - - 8,613 - - 24,264 1,209,106 |
15.11% 39.73% 177.93% 48.93% 2.82% - % 191.59% 83.81% |
$ 13,207,738 (註2) 13,207,738 (註2) 13,207,738 (註2) 13,207,738 (註2) 13,207,738 (註2) 330,193 (註3) 330,193 (註3) 4,097,081 (註4) |
Y Y Y Y Y N N N |
N N N N N N Y Y |
N N N N N N N N |
( 接次頁 )
~ 66 ~
( 承前頁 )
-
註 1 :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 7 種,標示種類即可:
-
(1) 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
(2)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3) 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4)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
(5) 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
(6) 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
(7) 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
註 2 :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為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淨值 400% 為限;對綜合持股達 50% 之子公司背書保證,其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其最近一期財 務報表淨值 400% 為限。
-
註 3 :東森投資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最近一期財務報表資產 500% 為限;直接及間接對本公司持有表決權股份達 90% 以上之母公司的其他直接及間接持有 表決權股份達 90% 以上之子公司由本公司為其背書保證者,其背書保證總額及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不得超過公開發行母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 表淨值之 10% 或本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表資產總額 500% ,以孰低者為限。
-
註 4 : FESS-Panama 對外背書保證總額為最近一期財務報表資產總額 300% 為限;對綜合持股達 50% 之母公司背書保證,其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其 最近一期財務報表資產總額 300% 為限。
~ 67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三
單位:股/除另行備註外,為新台幣千元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備註 |
|---|---|---|---|---|---|---|---|---|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
| 本公司 〃 〃 〃 〃 〃 東森租賃 〃 〃 東凱租賃 〃 〃 |
台泥 台塑 阿里巴巴 富邦媒 高雄港裝卸 理歐開發 台塑 台積電 阿里巴巴 台積電 台塑 阿里巴巴 |
‑ ‑ ‑ ‑ ‑ ‑ ‑ ‑ ‑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 |
6,819,555 4,670,000 602,000 104,000 750,000 165,663 325,000 70,000 128,000 80,000 200,000 248,700 |
$ 237,661 369,864 178,814 52,936 7,500 - 25,740 41,510 38,039 47,440 15,840 73,910 |
0.09 % 0.07 % - % 0.04 % 15.00 % 11.43 % 0.01 % - % - % - % - % - % |
$ 237,661 369,864 178,814 52,936 7,500 - 25,740 41,510 38,040 47,440 15,840 73,910 |
註 註 註 註 |
註:相關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 二 ) 及八。
~ 68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四
單位:股/除另行備註外,為新台幣千元
| 買、賣 之公司 |
有價證 券種類 及名稱 |
帳列 科目 |
交易 對象 |
關 係 |
期 初 | 期 初 | 買 入 | 買 入 | 賣 出 | 賣 出 | 賣 出 | 賣 出 | 期 末 | 期 末 |
|---|---|---|---|---|---|---|---|---|---|---|---|---|---|---|
| 股數 | 金額 (註1)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售價 (註1) |
帳面 成本(註1) |
處分 損益 |
股數 | 金額 (註1) |
|||||
| 本公司 〃 |
阿里巴巴 東林資產 |
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 產 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 |
‑ 東林資產 |
‑ 子公司 |
- 71,500,000 |
$ - 707,832 |
1,376,000 55,000,000 |
$ 464,992 550,000 |
774,000 - |
$ 294,112 - |
258,072 - |
$ 36,040 - |
602,000 126,500,000 |
$ 178,814 1,254,057 |
註 1 :係包含金融資產評價損益及採用權益法認列投資之損益。
~ 69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五
單位:除另行備註外,為新台幣千元
| 取得不動產 之公司 |
財產名稱 | 事實發生日 | 交易金額 (註) |
價款支付情形 | 交易對象 | 關係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價格決定之 參考依據 |
取得目的及使 用情形 |
其他約 定事項 |
|---|---|---|---|---|---|---|---|---|---|---|---|---|---|
| 所有人 | 與發行人之 關係 |
移轉日期 | 金額 | ||||||||||
| 東林資產 | 未完工程 | 112.05.29 | $ 12,000,000 | $ 2,611,249 | 地樺營造事業股份有 限公司、宏匯股份有 限公司等數家公司 |
非關係人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雙方議定 | 集團總部興建 | 無 |
註:係根據董事會所核准資本預算案之預期交易資訊,其實際交易資訊應以合約為準。
~ 70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六
| 附表六 | ||||||||
|---|---|---|---|---|---|---|---|---|
| 單位:除另行備註外,為新台幣千元 | ||||||||
| 帳列應收款項 之 公 司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
週轉率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
提列備抵 損失金額 |
|
| 金 額 | 處理方式 | |||||||
| 本公司 東森投資 東森租賃 東凱租賃 |
東森新媒體 東森新媒體 東森新媒體 東森新媒體 |
子公司 兄弟公司 兄弟公司 兄弟公司 |
$ 302,009 165,487 150,432 195,561 |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
$ - - - - |
- - - - |
$ 2,009 487 432 561 |
$ - - - - |
~ 71 ~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轉投資事業相關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 112 年度
附表七
單位:除另行備註外,為新台幣千元
| 投資公司 名 稱 |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
所在 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
備註 |
|---|---|---|---|---|---|---|---|---|---|---|---|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
|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東森投資 東森投資 東森投資 東森投資 東森投資 東凱租賃 東凱租賃 東森租賃 |
FESS‑ Bermuda FESS‑ Panama 易富(香港) 東森投資 東森租賃 東凱租賃 東森寵物雲 東森得易購 東森新媒體 東森海洋 東林資產 東森新媒體 東森得易購 東凱租賃 東森租賃 東森海洋 東森租賃 東森海洋 東凱租賃 |
百慕達群島 巴拿馬 香港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
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 一般投資業務 租賃服務業 租賃服務業 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寵物 美容等服務 貿易批發零售業 一般廣告服務 休閒活動場管業務 不動產租賃 一般廣告服務 貿易批發零售業 租賃服務業 租賃服務業 休閒活動場管業務 租賃服務業 休閒活動場管業務 租賃服務業 |
- 2,245,038 - 342,117 391,195 391,613 178,393 81,978 535,225 329,731 1,265,000 6,275 243,794 77,115 74,464 72,060 269,766 72,060 278,342 |
$ 32,161 2,245,038 672,603 500,525 391,195 391,613 416,250 81,978 535,225 329,731 715,000 6,275 243,794 77,115 74,464 72,060 269,766 72,060 278,342 |
- 71,700 - 46,234,059 40,690,330 40,847,294 17,839,278 6,637,500 53,522,508 32,973,086 126,500,000 627,492 19,726,660 7,597,500 7,567,500 7,206,038 27,243,000 7,206,038 27,351,000 |
- % 100.00% - % 97.90% 53.77% 53.76% 59.46% 6.51% 89.20% 60.40% 55.00% 1.05% 19.36% 10.00% 10.00% 13.20% 36.00% 13.20% 36.00% |
- 1,193,175 - 472,673 310,238 346,645 ( 137,000) 8,971 ( 827,854) ( 111,195) 1,254,057 ( 9,706) 26,664 64,475 57,697 ( 24,301) 207,710 ( 24,301) 232,111 |
( $ 358) ( 124,028) ( 851) ( 4,105) 31,204 25,516 ( 294,440) ( 101,869) ( 276,083) ( 39,740) ( 6,863) ( 276,083) ( 101,869) 25,516 31,204 ( 39,740) 31,204 ( 39,740) 25,516 |
( $ 358) ( 124,028) ( 851) ( 4,019) 16,779 13,718 ( 175,087) ( 6,633) ( 246,278) ( 24,003) ( 3,775) 得免揭露 〃 〃 〃 〃 〃 〃 〃 |
註4 子公司 註1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關聯企業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孫公司 關聯企業 孫公司 孫公司 孫公司 孫公司 孫公司 孫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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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前頁) | |||||||||||
|---|---|---|---|---|---|---|---|---|---|---|---|
| 投資公司 名 稱 |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
所在 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
備註 | |||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
| 東森租賃 FESS‑ Panama FESS‑ Panama FESS‑ Panama GSMC‑ Cayman 東森新媒體 東森新媒體 東森新媒體 東森新媒體 東森新媒體 東森新媒體 東森寵物雲 |
東森海洋 GSMC‑ Cayman 東森通訊 (香港) 自然美 森旺(香港) 東森星光雲 東森民調雲 東森慕德科技 東森新聞雲 東森電競雲 東森寵物雲 慈愛生物科技 |
台灣 開曼群島 香港 開曼群島 香港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
休閒活動場管業務 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 視聽歌唱及資訊休閒業 管理顧問、市場研究及民意調 查業 行銷經營、市場研究及數據蒐 集業 影音廣告服務 遊樂園業及資訊休閒業 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寵物 美容服務 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寵物 美容服務 |
$ 72,060 137,363 305 2,060,871 125,153 3,000 5,000 50,000 - - 79,286 7,000 |
$ 72,060 137,363 305 2,060,871 125,153 3,000 5,000 50,000 5,000 100 185,000 7,000 |
7,206,038 450,000 28,569,840 600,630,280 3,198,000 300,000 500,000 5,000,000 - - 7,928,568 700,000 |
13.20% 100.00% 100.00% 3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 % - % 26.43% 70.00% |
( $ 24,301) 86,378 48,754 1,209,106 84,351 856 3,371 ( 30,364) - - ( 60,889) ( 330) |
( $ 39,740) 1,017 ( 567) ( 60,134) 1,282 ( 2,196) 1,577 ( 80,364) - - ( 294,440) ( 6,064) |
得免揭露 〃 〃 〃 〃 〃 〃 〃 〃 〃 〃 〃 |
孫公司 孫公司 孫公司 關聯企業 孫公司 孫公司 孫公司 孫公司 註2 註3 孫公司 孫公司 |
註 1 :易富 ( 香港 ) 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八日核准進行清算事宜,並於民國一一二年一月十三日清算完結。
註 2 :東森新聞雲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業經主管機關核准解散,並於民國一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清算完結。 註 3 :東森電競雲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業經主管機關核准解散,並於民國一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清算完結。 註 4 : FESS-Bermuda 於民國一一二年三月十六日核准進行清算事宜,並於民國一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清算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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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 112 年度
附表八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單位:除另行備註外,為新台幣千元
|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
主要營業 項 目 |
實 收 資本額 |
投資 方式 |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
本期認 列投資 損 益 |
期末投 資帳面 價 值 |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
|---|---|---|---|---|---|---|---|---|---|---|---|---|
| 匯出 | 收回 | |||||||||||
| 東森企業發展(上海) 向富(上海) 南京允富 江蘇森富達 上海自然美富麗化妝 品有限公司 上海自然美生物醫學 有限公司 上海自然美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
經營國際流通物流業務 化妝品、珠寶首飾日用百 貨等及提供相關配套服務 批發貿易 影視技術研發 生產及銷售美容保養產品 銷售保健品 生產美容保養產品 |
$ - 1,085,100 44,953 43,270 432,349 93,120 1,049,168 |
註2 註3 註4 註5 註3 註3 註3 |
$ 1,004,054 1,169,861 92,11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4,054 1,169,861 92,115 - - - - |
$ - ( 747) ( 129) - 21,807 2,107 81,202 |
- % 100.00 % 100.00 % 34.00 % 30.00 % 30.00 % 30.00 % |
$ - ( 747) ( 129) - 6,542 632 24,361 |
$ - 2,463 3,785 - 194,747 31,624 339,056 |
$ - - - - - - - |
( 接次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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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前頁 )
-
註 1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除向富 ( 上海 ) 及南京允富係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投資損益外,餘以經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 合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投資損益。
-
註 2 :透過 FESS-Panama 轉投資,於民國一○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完成處分全數股權。
-
註 3 :透過 FESS-Panama 轉投資。
-
註 4 :透過 FESS-Panama 轉投資,另於民國一○七年二月一日辦理減資退回股款人民幣 9,467 千元,股款金額匯回上層母公司森旺 ( 香港 ) 。 註 5 :於民國一○一年八月三十日,係透過南京允富轉投資。
-
註 6 :本表所列金額係依財務報導日即期匯率及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後表達。
2.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2,266,029 | $ 4,014,872 | $ 2,530,705 |
-
註:淨值或合併淨值之 60% ,其較高者。
-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 關資訊」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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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九
| 單位:股 | 單位:股 | 單位:股 |
|---|---|---|
| 股份 | 股數 | 股比 |
| 主要股東名稱 | 持 有 | 持 例 |
| 勁鑫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28,932,001 | 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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