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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Nov 23, 2021

52168_rns_2021-11-23_6f1aa7b2-8cb9-4e3f-ba59-e555658a2a30.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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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公 司 地 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68號5樓、8樓 電 話:(02)2755-7565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3
四、資產負債表 4
五、綜合損益表 5
六、權益變動表 6
七、現金流量表 7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8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8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8~9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9~21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1~22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3~47
(七)關係人交易 47~52
(八)質押之資產 52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2~53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53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3
(十二)其 他 53~54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4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5
3.大陸投資資訊 55
4.主要股東資訊 55
(十四)部門資訊 55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56~60
十、附表 61~72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雷 話 Tel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真 Fax 傳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網 址 Web

+886 2 8101 6666 +886 2 8101 6667 home.kpmg/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杳核意見.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〇年及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 一〇年及一〇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杳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杳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 段),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 達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〇年及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〇 年及一〇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 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 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其他事項

列入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中,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財務報告未經 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 中,有關該此被投資公司財務報告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一〇年 及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些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占資產總額之22.04% 及17.81%,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些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 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分別占稅前淨利之66.77%及(7.01)%。

$\sim$ 3 $\sim$

крмG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〇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 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倉儲裝卸收入之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四)收入認列。收入認列之說明 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六)。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倉儲裝卸收入金額為1,369,908千元,占總收入 100%,故收入認列之允當對財務報告之影響係屬重大。因此,倉儲收入之認列為本會計師 執行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之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杳核事項之主要杳核程序包括︰瞭解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就收 入認列之內部作業程序及會計處理,並抽樣測試其相關作業之人工控制內控有效性。另, 就民國一一〇年度倉儲事業部抽樣執行收入細部測試,並選擇資產負債表日之前與之後交 易,核對相關交易憑證及收款情形等,以評估收入認列時點是否允當。

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

有關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非金融資產減 損;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七)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佔資產總額41%,其財務報導日之減損評 估係屬重要,主要風險係管理階層於評估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未來營運績效及現金流量,其 假設存有高度不確定性,將有可能影響可回收價值之評估,因此,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減 損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之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杳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減損 作業之控制及會計處理;取得管理當局有關評估假設資料或外部專家報告;並委託評價專 家以評估外部專家報告所使用之預測方法和折現率之適切性;對於現金流量預測,比較預 測與歷史資料、過去預測與實際狀況及評估過去管理階層估計之合理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東森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KPMG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東森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 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 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東森國 際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 杳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KPMG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〇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 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 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那世全
黄欣也 計 師: 會 證券主管機關 , 金管證審字第1020000737號
核准簽證文號 , 金管證審字第1100333824號

民 國 一一一 年 三 月 二十三 日

110.12.31 109.12.31


流動資產:

$\frac{\%}{\%}$
$\frac{\%}{\%}$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633,416
6 889,244 8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六(二)) 685,939 6 231,123 2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及(十六)) 16,065 11,148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五)) 14,033 3,009
1210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附註六(五)及七) 410,876 4 627,539 $\epsilon$
130X 存貨(附註六(六)) 29,066 28,046
1410 預付款項 9,771 8,648
1476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八) 1,288 14,592
1479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196
1,800,650 16 1,813,349 16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六(三)) 7,500 7,500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七)及八) 4,445,308 41 4,397,379 40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八)及八) 570,737 5 387,257 4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九)) 3,496,274 32 3,709,212 34
1780 無形資產 1,351 $\blacksquare$ 817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五及六(十三)) 431,634 4 399,839 $\overline{\mathcal{L}}$
1920 存出保證金(附註八) 117,486 1 117,450 1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附註九) 60,784 -1 128,954 1
9,131,074 - 84 9,148,408 84
資產總計 \$10,931,724 100 10,961,757 100
東和 $\mathbf{m}$ .
H
Ě
м
小司
民國 用上月三十一日
110.12.31 109.12.31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
2150 應付票據 \$ 38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七)及(廿二)) 259,141 2 167,000 $\boldsymbol{2}$
2220 其他應付款項一關係人(附註七) 177,233 2 202,172 $\overline{c}$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4,745 $\overline{\phantom{0}}$
2280 租賃負債一流動(附註六(十一)) 173,939 2 169,657 2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六(十)) 19,574
2399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10,113 $\blacksquare$ 11,000
640,038 -6 554,574 - 6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76,667 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三)) 525 22
2580 租賃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六(十一)) 3,457,183 31 3,630,042 33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六(十二)) 17,281 $\ddot{\phantom{1}}$ 21,525
2645 存入保證金 360 $\blacksquare$ 360 $\blacksquare$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一其他(附註六(七)) 495,987 5 478,618 $\overline{4}$
4,048,003 $\frac{37}{2}$ 4,130,567 $-37$
負債總計 4,688,041 43 4,685,141 43
權益(附註六(十四)):
3100 股本 5,289,504 48 5,567,899 51
3200 資本公積 16,243 ٠ 20,769
3300 保留盈餘 1,284,545 12 983,904 9
3400 其他權益 (346,609) (3) (295, 956) (3)
權益總計 6,243,683 57 6,276,616 57
負債及權益總計 \$10,931,724 100 10,961,757 $\underline{100}$

東森 有限公司
○年及
民國
÷
5 月24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六))
1,369,908
100
1,338,004
4000
1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十二)及七)
5000
641,701
47
609,271
46
營業毛利
53
54
728,207
728,733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二)及七)
6000
337,248
25
300,024
22
營業淨利
28
428,709
32
390,95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利息收入(附註六(十八)及七)
$\overline{c}$
7100
28,690
19,064
1
其他收入(附註六(二)、(三)、(十八)及七)
7010
38,404
3
10,727
1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七)、(九)、(十八)及七)
41,915
$\mathfrak{Z}$
7020
7,061
1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一)、(十八)及七)
(9)
(118, 171)
7050
(114, 337)
(8)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利益(損失)之份額
7370
(附註六(七))
359,214
26
(71, 018)
(5)
稅前淨利
51
700,365
320,852
24
7900
减:所得稅利益(附註六(十三))
(200, 007)
(15)
7950
(45, 128)
(3)
本期淨利
39
745,493
54
520,859
其他綜合損益:
830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0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806
997
831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181)
18,570
8330
-1
損益之份額一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625
19,567
-1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3,961)
(4)
8361
(3)
(59,79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6,659)
(8,365)
(1)
8380
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8399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50,620)
(3)
(68, 160)
(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3)
(48, 593)
8300
$\left(4\right)$
(49,99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695,498
51
472,266
$\frac{35}{5}$
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五))
基本每股盈餘
0.94
9750
1.37
\$
稀釋每股盈餘
9850
1.37
0.93
\$.
110年度 109年度
$\overline{\%}$ $\overline{\%}$

æ
)年.
民國
二月三十一日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 透過其他綜合損

保留盈餘 構財務報表 益按公允價值衡
普通股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换算之兒換 量之金融資產未
民國一〇九年一月一日餘額

5,567,899
資本公積
20,769
餘公積
147,303
餘公積
183.222


669,748


(224, 130)
實現(損)益
(3,671)
權益總計
6,361,140
本期淨利 520,859 520,859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70 (68, 160) 19,497 (48, 59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520,929 (68,160) 19,497 472,266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37,423 (37, 423)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44,579 (44, 579) $\blacksquare$
普通股現金股利 ۰ $\blacksquare$ (556,790) (556,790)
子公司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19,492 (19, 492)
民國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5,567,899 20,769 184,726 227,801 571,377 (292, 290) (3,666) 6,276,616
本期淨利 745,493 745,49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603 (50,620) 22 (49,99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746,096 (50,620) 22 695,498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54,042 $\blacksquare$ (54, 042) $\blacksquare$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68,155 (68, 155)
普通股現金股利 $\blacksquare$ (445, 432) $\blacksquare$ (445, 432)
減資退回股款 (278, 395) $\blacksquare$ (278, 395)
實際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4,526) $\blacksquare$ (78) (4,604)
喪失控制力 55 (55)
民國一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5,289,504 16,243 238,768 295,956 749,821 (342, 910) (3,699) 6,243,683

$$
\begin{array}{r}\n\overbrace{\text{B}}\n\end{array}
$$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調整項目:
\$
700,365
320,852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258,906
609
242,734
41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利益 (10,516)
利息費用 114,337 (49, 151)
118,171
利息收入 (19,064)
股利收入 (21, 879) (28, 690)
(1,874)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損失之份額 (359, 214) 71,018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193) (53)
處分投資損失 4,327 3,806
租賃合約修改利益 (5)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32, 692) 356,38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444,300) 60,567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4, 917) 2,564
其他應收票據及款項減少 290 6,364
存貨增加 (3,268) (1,976)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1, 122) 10,977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13,108 15,46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440, 209) 93,95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38 (616)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增加 86,665 8,380
預收款項減少 (1)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887) (505)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3, 438) (4,82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82,378 2,43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357, 831) 96,388
調整項目合計 (390, 523) 452,768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309,842 773,620
支付之所得稅 (1, 851) (9,166)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07,991 764,454
110年度 109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20, 800) (495,0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資退回股款 11,23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5,294 24,473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9, 713) (127, 332)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93 53
存出保證金增加 (36) (67)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 216,500 368,000
取得無形資產 (995) (698)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59,666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43, 644) (100, 896)
收取之利息 18,854 28,823
收取之股利 376,307 158,155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371,960 (73, 593)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130,000 63,000
短期借款減少 (130,000) (63,000)
長期借款增加 100,000
長期借款減少 (3,333)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減少)增加 (24, 693) 201,708
租賃本金償還 (169, 947) (164, 736)
存入保證金增加 360
減資退回股款 (278, 395)
發放現金股利 (445, 432) (556,790)
支付之利息 (113,979) (118, 132)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935, 779) (637,590)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255, 828) 53,271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89,244 835,97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33,416
\$
889,244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原於民國六十四年五月十四日設立以推動 民營港口散裝穀倉業務,並於民國六十九年穀倉完成建倉正式營運。另為擴大經營規模、 提高營運績效,於民國七十八年五月十五日吸收合併遠通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並於民國八 十四年九月二十五日以航運類股正式股票掛牌上市。另因近年航運營收比重逐年下降,而 貿易營收比重上升達整體營收50%以上,故於民國一○三年度經證交所審核通過,自同年 七月一日起改為百貨零售類股。另本公司之航運部門於民國一○八年六月提前終止船舶設 備所有租約,其他各項業務單一營收比重均未達整體營收50%以上,故於民國一一○年度 經證交所審核通過,自同年六月一日起改為其他類股。

本公司業務發展係以多角化為主,除已另跨足經營土地開發、穀物貿易及消費性商品 開發銷售等事業外,於民國九十八年復透過轉投資子公司而增加兩岸商貿平台及多媒體購 物等新事業體系。

目前本公司主要業務包括經營商港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裝卸或棧埠設施接轉等業 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且
  • 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第 二階段」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後之新型冠狀病毒肺 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 本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 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 款」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本公司預期下列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 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 稅」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附註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 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金融資產;
  • (3)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及附註 四(十五)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 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 元為單位。

  • (三)外 幣
  •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 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 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 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 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 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 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 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外 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於除列時,累計之其他綜合損益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 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入) 係認列為損益。

(4)經營模式評估

本公司係以組合層級評估持有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之目的,此係最能反映經 營管理方式及提供資料予管理階層之方式,考量資訊包括:

  • •所述之投資組合政策及目標,及該等政策之運作。包括管理階層之策略是否係 著重於賺得合約現金流量、維持特定利息收益率組合、使金融資產之存續期間 與相關負債或預期現金流出之存續期間相配合或藉由出售金融資產實現現金流 量。
  • •經營模式之績效及該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如何評估及如何對企業之主要 管理人員報告;
  • •影響經營模式績效(及該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之風險及該風險之管理方 式;
  • •該業務之經理人之薪酬決定方式,例如:該薪酬究係以所管理資產之公允價值 或所收取之合約現金流量;及
  • •以前各期出售金融資產之頻率、金額及時點,以及該等出售之理由及對未來出 售活動之預期。

依上述經營目的,移轉金融資產予第三方之交易若不符合除列條件,則非屬 上述所指之出售,此與本公司繼續認列該資產之目的一致。

持有供交易及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績效之金融資產,係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5)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依評估目的,本金係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之公允價值,利息係由下列對價 組成:貨幣時間價值、與特定期內流通在外本金金額相關之信用風險、其他基本 放款風險與成本及利潤邊際。

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本公司 考量金融工具合約條款,包括評估金融資產是否包含一項可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 點或金額之合約條款,導致其不符合此條件。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

•任何會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點或金額之或有事項;

•可能調整合約票面利率之條款,包括變動利率之特性;

•提前還款及展延特性;及

•本公司之請求權僅限於源自特定資產之現金流量之條款(例如無追索權特性)。 (6)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 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 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 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評等相當於全球所定義之「投資等級」(為標準普爾 之投資等級BBB-、穆迪之投資等級Baa3或中華信評之投資等級twA,或高於該等 級者),本公司視為該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低。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三十天,本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九十天,或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 項予本公司時,本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本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 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 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九十天;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 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而 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備抵損失之提列或迴轉金額係認列於損益中。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之時點及金 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 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7)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 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2)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 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 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3)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 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 負債表。

(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必要支出及借款資本化成本。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 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 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之日止,於進行與本公 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 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本公司 對其之持股比例時,本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或保留盈 餘)。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非關係人投資者對 關聯企業之權益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 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本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起停止採用權益法,並按公允價值衡量保留 權益,保留權益之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 額,認列於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中與該投資有關之所有金額,其 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亦即 若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須被重分類為損 益(或保留盈餘),則當企業停止採用權益法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或保留盈餘)。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 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若 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 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 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係按減少比例重 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 同。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於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投資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之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 益。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含資本化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累 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房屋及建築:1~55年
  • 2.機器設備:2~7年
  • 3.運輸設備:5〜20年
  • 4.租賃改良:2~20年

5.其他設備:2~20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十一)租 賃

本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 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承租人

本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 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 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 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本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 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 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本公司之增額借款利 率。一般而言,本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1)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2)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3)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5)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本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表 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電腦資訊設備及辦公設備租賃之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本公司 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 認列為費用。

本公司針對所有符合下列所有條件之租金減讓,選擇採用實務權宜作法,不評 估其是否係租賃修改:

(1)作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大流行之直接結果而發生之租金減讓;

(2)租賃給付之變動導致租賃之修正後對價與該變動前租賃之對價幾乎相同或較小;

(3)租賃給付之任何減少僅影響原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到期之給付;且

(4)該租賃之其他條款及條件並無實質變動。

於實務權宜作法下,租金減讓導致租賃給付變動時,係於啟動租金減讓之事件 或情況發生時將變動數認列於損益。

4.出租人

本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的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業 租賃。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部分 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本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生 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將 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十二)無形資產

1.認列及衡量

收購子公司產生之商譽係以成本減累計減損予以衡量。

本公司取得其他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包括客戶關係、專利權及商標權 等,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2.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 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攤 銷

除商譽外,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 態起,採直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電腦軟體 3〜4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 適當調整。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 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商譽 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四)收入之認列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務 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本公司主要收入係提供裝卸、倉儲等服務,並於提供勞務之財務報導期間認列相 關收入。

固定價格合約下,客戶依約定之時程支付固定金額之款項。已提供之勞務超過支 付款時,認列合約資產;支付款超過已提供之勞務,則認列合約負債。

(十五)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 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 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式 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撥 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本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導期間開 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用及其他費用係 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本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另,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 使本公司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則認列負債。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 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3.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 (十七)企業合併

本公司對每一企業合併皆採用收購法處理,商譽係依收購日移轉對價之公允價 值,包括歸屬於被收購者任何非控制權益之金額,減除所取得之可辨認資產及承擔之 負債之淨額(通常為公允價值)進行衡量。若減除後之餘額為負數,則本公司重新評估 是否已正確辨認所有取得之資產及所有承擔之負債後,始將廉價購買利益認列於損 益。

除與發行債務或權益工具相關者外,與企業合併相關之交易成本均應於發生時立 即認列為本公司之費用。

被收購者之非控制權益中,若屬現時所有權權益,且其持有者有權於清算發生時 按比例份額享有企業淨資產者,本公司係依逐筆交易基礎,選擇按收購日之公允價值 或按現時所有權工具對被收購者可辨認淨資產之已認列金額所享有之比例份額衡量 之。其他非控制權益則按其收購日之公允價值或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 規定之其他基礎衡量。

(十八)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基本每股盈 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 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十九)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 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 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如下: (一)對子公司是否具實質控制及對關聯企業是否具重大影響力之判斷,請參閱民國一一○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二)租賃期間

對於租賃期間之決定,係租賃之不可取消期間併同承租人可合理確定將行使租賃 延長之選擇權所涵蓋之期間,及承租人可合理確定將不行使租賃終止選擇權所涵蓋之 期間。本公司於評估承租人是否行使前述選擇權時,係考量將對承租人產生經濟誘因 之所有攸關事實及情況。並於後續出現在承租人控制範圍內且將影響其是否可合理確 定行使或不行使選擇權之重大事項或情況重大改變時,予以重新評估。租賃期間之評 估有變動時,係重衡量租賃負債並調整使用權資產,請詳附註六(九)及六(十一)。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重大風險,且已反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之影響,其相關資訊如下:

(一)確定福利義務之衡量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使用預計單位福利 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包括折現率、員工離職率及未來薪資增加率等, 若該等假設因市場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認列之費用與負債 金額。精算所採用之重大精算假設說明及敏感度分析請詳附註六(十二)。

(二)遞延所得稅資產評估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與未使用課稅損失有關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帳面金額分別為431,634千元及399,839千元。由於未來獲利之不可預測 性,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分別尚有753,621千元及 1,123,969千元之課稅損失並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主 要視未來能否有足夠獲利或應課稅暫時性差異而定,若未來實際產生之獲利少於預 期,可能會產生重大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迴轉,該等迴轉係於發生期間認列為損益。

(三)包含於投資子公司之商譽減損

決定包含於投資子公司之商譽是否減損時,係於收購日將合併取得之商譽分攤至 本公司預期因合併綜效而受益之現金產生單位,並估計受攤商譽現金產生單位之使用 價值。為計算使用價值,管理階層應估計預期自受攤商譽現金產生單位所產生之未來 現金流量,並決定計算現值所使用之適當折現率。若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 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評價流程】

本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

本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級係 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一)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二)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間 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三)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本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九)金融工具。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0.12.31 109.12.31
現金及零用金 \$ 1,491 1,725
銀行存款 171,807 527,481
約當現金 460,118 360,038
\$ 633,416 889,244

110.12.31 109.12.31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九)。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衍生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 685,939 231,123

1.按公允價值再衡量認列於損益之金額請詳附註六(十八)。

  • 2.本公司因上列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於民國一一○年度 及一○九年度認列之股利收入分別為20,367千元及1,287千元。
  • 3.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 保之情形。
  •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0.12.31 109.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7,500
7,500

1.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本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因上列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於民 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認列之股利收入分別為1,512千元及587千元。

2.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九)及(二十)。

3.上述金融資產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四)應收款項(含關係人)

110.12.31 109.12.31
應收帳款 \$
16,065
11,148

本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 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 之資訊,包括總體經濟及相關產業資訊。本公司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110.12.31
應收帳款 加權平均預期 備抵存續期間
帳面金額 信用損失率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16,065
- -
109.12.31
應收帳款 加權平均預期 備抵存續期間
帳面金額 信用損失率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11,148
- -

1.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備抵損失。

2.本公司上述應收帳款暴露於信用風險與匯率風險之評估情形,請詳附註六(十九)及 (二十)。

(五)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110.12.31 109.12.31
其他應收款—資金貸與 \$
400,000
616,500
其他應收款-其他 24,909 14,048
\$
424,909
630,548

1.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已逾期之其他應收款。

2.其餘信用風險請詳附註六(十九)及(二十)。

(六)存 貨

110.12.31 109.12.31
原物料及其他(含油品) \$
29,066
28,046
  • 1.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8,443千元及 7,365千元。
  • 2.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 保之情形。

(七)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10.12.31 109.12.31
子公司 \$
3,822,428
3,795,089
關聯企業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126,893 123,672
3,949,321 3,918,761
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轉列非流動負債 495,987 478,618
\$
4,445,308
4,397,379

1.子公司

除下列所述外,餘請參閱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1)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繼續按持股比例認列子公司之 虧損,致其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帳面金額分別為貸餘495,987千元及478,618千元,本 公司業將相關貸餘轉列為其他非流動負債。
  • (2)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一月二日經董事會決議投資設立東林資產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金額100,000千元,持股100%,且於民國一○九年二月二十四日設立登記; 於同年三月十日及六月二十三日分別參與現金增資,前者以投資金額230,000千元 未按持股比增資,致持股減少至55%,並於同年四月六日完成變更登記;後者以 165,000千元增資,並於七月二十七日完成變更登記。
  • (3)本公司之子公司Far Eastern Silo & Shipping International (Bermuda) Ltd.於民國一○ 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美金400千元(台幣11,230千元),前 述交易業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完成投審會備查。
  • (4)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五月六日經董事會決議處分子公司-墨攻網路51%全數股 權,並於同年五月二十八日完成交割。
  • (5)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十一月四日經董事會決議對子公司-東森海洋辦理現金增 資,並按原持股比例參與增資120,800千元。

2.關聯企業

(1)對本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相關資訊如下:

關聯企業 與本公司間 主要營業場
所/公司註
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之比例
名 稱 關係之性質 冊之國家 110.12.31 109.12.31
東森得易購股
份有限公司
主要業務為各類商
品、材料及設備之批
發及零售
台灣、香
港、中國
6.51
%
6.51
%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該財務資訊已調整東森得 易購股份有限公司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財務報表中所包含之金額,以反映本 公司於取得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時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及就會計政策差 異所作之調整:

110.12.31 109.12.31
流動資產 \$
4,572,514
5,459,802
非流動資產 7,635,401 6,614,712
負 債 (9,944,589) (9,882,194)


\$
2,263,326
2,192,320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淨資產 \$
314,919
293,369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淨資產 \$
1,948,407
1,898,951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收入 \$
27,200,172
23,709,345
本期淨利 \$
1,843,015
1,454,098
其他綜合損益 (34,712) (46,847)
綜合損益總額 \$
1,808,303
1,407,251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綜合損益總額 \$
26,269
5,356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綜合損益總額 \$
1,782,034
1,401,895
期初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淨資產所享份額 \$
123,672
99,211
本期歸屬於本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 116,059 91,301
本期自關聯企業所收取之股利 (112,838) (66,840)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之期末帳面金額 \$
126,893
123,672

3.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 訊係於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之期末彙總帳面金額 \$
109.12.31
-
歸屬於本公司之份額: 109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182
其他綜合損益 (1,790)
綜合損益總額 \$
(1,608)

4.本公司之關聯企業EHK E&S Co., Ltd.於民國一○九年六月十八日辦理公司清算完 成,並於民國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收回所有剩餘投資款24,473千元,並產生投資損 失3,806千元,該處分投資損失中包括先前認列於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其他綜合損益 之金額。

5.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五月六日經董事會決議以35,400千元價款處分子公司—墨攻 網路51%全數股權,該處分價款扣除相關成本106千元後,業已於民國一一○年五月 十日全數收取,後於民國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完成交割,而喪失對其控制力。並 認列處分損失為4,327千元,與該等公司有關而累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下之未實現 評價損失55千元已重分類至保留盈餘。

民國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墨攻網路資產與負債之帳面金額明細如下:

現金及約當現金 \$
7,028
存貨 22,733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2,783
其他流動資產 20,96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82
使用權資產 1,893
其他非流動資產 3,459
短期借款 (20,000)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5,664)
租賃負債-流動 (645)
其他流動負債 (27,145)
租賃負債-非流動 (1,235)
存入保證金 (149)
先前子公司淨資產之帳面金額 \$
15,102
  • 6.對上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減損評估請參閱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 (八)。
  • 7.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提供作質押擔 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 失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或認定成本: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總 計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151,147
61,016 3,674 25,755 224,490 36,312 502,394
增 添 - 678 - - 99,342 13,992 114,012
- - - - 114,061 - 114,061
處 分 - (896) (3,674) (16,783) (14,698) (22,766) (58,817)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151,147
60,798 - 8,972 423,195 27,538 671,650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總 計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63,196 51,544 3,674 25,010 203,076 32,631 379,131
增 添 87,951 9,472 - 1,055 27,687 4,402 130,567
處 分 - - - (310) (6,273) (721) (7,304)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151,147 61,016 3,674 25,755 224,490 36,312 502,394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25,561 3,674 22,343 36,514 27,045 115,137
折 舊 - 1,647 - 1,795 37,651 3,500 44,593
處 分 - (896) (3,674) (16,783) (14,698) (22,766) (58,817)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26,312 - 7,355 59,467 7,779 100,913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23,912 3,674 20,977 19,924 25,249 93,736
折 舊 - 1,649 - 1,676 22,863 2,517 28,705
處 分 - - - (310) (6,273) (721) (7,304)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25,561 3,674 22,343 36,514 27,045 115,137
帳面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151,147 34,486 - 1,617 363,728 19,759 570,737
民國109年1月1日 \$ 63,196 27,632 - 4,033 183,152 7,382 285,395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151,147 35,455 - 3,412 187,976 9,267 387,257

本公司提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設定抵押予金融機構作為借款之擔保,請詳附註 八。

(九)使用權資產

本公司承租土地及其設備、房屋及建築及運輸設備等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失, 其變動明細如下:

土地及 房 屋
其設備 及 建 築 運輸設備
使用權資產成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4,105,077
44,685 - 4,149,762
增 添 - - 1,471 1,471
轉出-租約修改 - (432) - (432)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4,105,077
44,253 1,471 4,150,801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4,107,295
44,685 - 4,151,980
轉出-租約修改 (2,218) - - (2,218)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4,105,077
44,685 - 4,149,762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及減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424,593
15,957 - 440,550
提列折舊 204,471 9,515 327 214,313
轉出-租約修改 - (336) - (336)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629,064
25,136 327 654,527
土地及
其設備
房 屋
及 建 築
運輸設備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220,103
6,418 - 226,521
提列折舊 204,490 9,539 - 214,029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424,593
15,957 - 440,550
帳面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3,476,013
19,117 1,144 3,496,274
民國109年1月1日 \$
3,887,192
38,267 - 3,925,459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3,680,484
28,728 - 3,709,212

1.本公司因碼頭倉儲租約修改,於民國一○九年二月終止部分租賃合約,並除列使用 權資產及租賃負債2,218千元。

2.本公司因考量其營運狀況,於民國一一○年十月提前終止部分辦公區域租賃合約, 並除列使用權資產96千元及租賃負債101千元,認列租賃合約修改利益5千元。

(十)長期借款

本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10.12.31 109.12.31
擔保銀行借款 \$
96,667
-
減:一年內到期借款 (19,574) -
手續費 (426) -
合計 \$
76,667
-
到期年度 111~115 -
利率區間 1.90% -
尚未使用額度 \$
-
-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一)租賃負債

本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110.12.31 109.12.31
流動 \$
173,939
169,657
非流動 \$
3,457,183
3,630,042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十九)金融工具。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新增之租賃負債金額分別為1,471千元及零元,利率 為3%,租賃期間結束日為民國一一一年四月至一二七年十二月。惟於民國一一○年度 及一○九年度,本公司考量其營運狀況而終止部分租賃合約,故減少租賃負債分別為 101千元及2,218千元,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九)及六(十八)。

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11,671
116,666
不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變動租賃給付 \$
31,681
29,995
短期租賃之費用 \$
1,297
1,892
低價值租賃資產之費用(不包含短期租賃之低價值
租賃)
\$
595
214

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315,191
313,503

1.土地及其設備、房屋及建築之租賃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承租土地及其設備、房屋以及 建築作為碼頭倉儲裝卸營運及辦公處所,土地之租賃期間通常為二十年,辦公室則 為三至五年,該租賃包含在租賃期間屆滿時得延長與原合約相同期間之選擇權。

部分設備之租賃合約包含租賃延長之選擇權,該等合約係由各地區分別管理,因 此所約定之個別條款及條件於本公司內有所不同。該等選擇權僅本公司具有可執行之 權利,出租人並無此權利。在無法合理確定將行使可選擇之延長租賃期間之情況下, 與選擇權所涵蓋期間之相關給付並不計入租賃負債。

2.其他租賃

本公司承租運輸設備之租賃期間為三年,部份租賃包含租賃期間屆滿時得延長 與原合約相同期間之選擇權。

另,本公司承租電腦設備及影印機之租賃期間為一至三年間,該等租賃為短期或 低價值標的租賃,本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 債。

(十二)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10.12.31 109.12.31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
139,545
143,876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22,264) (122,351)
淨確定福利淨負債 \$
17,281
21,525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122,264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 基金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43,876
143,510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1,720 2,349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因經驗調整所產生之精算損失 1,173 2,986
計畫支付之福利 (7,224) (4,969)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39,545
143,876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22,351
116,161
利息收入 233 720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1,979 3,983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4,925 6,456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7,224) (4,969)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22,264
122,351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
1,446
1,460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274 889
前期服務成本及清償損益 (233) (720)
\$
1,487
1,629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成本 \$
1,011
1,086
管理費用 476 543
\$
1,487
1,629

(5)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110.12.31 109.12.31
折現率 0.64
%
0.19
%
未來薪資增加 1.00
%
0.50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支付 金額為2,923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6年。

(6)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日 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員工離職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 動,均可能重大影響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50% 減少0.50%
110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50%) \$ (1,592) 6,960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50%) 6,897 (1,594)
109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50%) (1,670) 4,574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50%) 4,512 (1,349)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之變動則可能連動。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定福 利負債所採用之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 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於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 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10,440千元及10,339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三)所得稅

1.本公司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所得稅利益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9,091)
-
調整前期之所得稅 (4,745) (109)
(13,836) (109)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31,292) (199,898)
(31,292) (199,898)
所得稅利益 \$
(45,128)
(200,007)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所得稅利益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稅前淨利 \$
700,365
320,852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140,073
64,170
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利益)損失 (71,843) 14,204
前期高估數 (4,745) (109)
其他依稅法規定調整數 (77,321) (78,374)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31,292) (199,898)
合 計 \$
(45,128)
(200,007)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10.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2,161
2,849
課稅損失 753,621 1,123,969
\$
755,782
1,126,818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 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之課稅損失及其扣除期限如下: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
虧 損 年 度 資產之課稅損失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民國一○一年度核定數 \$
1,357,284
民國一一一年度
民國一○二年度核定數 897,577 民國一一二年度
民國一○三年度核定數 867,481 民國一一三年度
民國一○四年度核定數 645,765 民國一一四年度
\$
3,768,107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110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1月1日餘額 \$
399,839
199,919
認列於損益表 31,795 199,920
12月31日餘額 \$
431,634
399,839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將先前未認列之課稅損失分別為 31,795千元及199,920千元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主因管理階層認為未來很有可 能產生足夠之課稅所得。

110年度
遞延所得稅負債:
1月1日餘額 \$
22
-
認列於損益表 503 22
12月31日餘額 \$
525
22

3.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八年度。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

1.普通股之發行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 15,000,000千元,每股面額為10元,均為1,500,0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均為普 通股,已發行股份分別為普通股528,950千股及556,790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 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為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及民國一一○年 三月二十五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分別以每股1元及0.5元辦理現金減資, 共計退還股款528,950千元及278,395千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2,895千股及27,840千 股。民國一一一年之減資案將提報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三日之股東常會決議。民 國一一○年之減資案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七日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民國一一○ 年七月二十三日經臺灣證券交易所核准申報生效,本公司並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二 十七日經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為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相關法定登記 程序已於民國一一○年八月六日完成登記。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10.12.31 109.12.31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子公司淨值之變動數 \$
639
639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益變動數 15,604 15,604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4,526
\$
16,243
20,769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3.保留盈餘

(1)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因選擇適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 未實現重估增值、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及於轉換日將帳列資產分類至「投資性 不動產」,依金管會規定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使用、處分或重分 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 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 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召開股東會決議通過修正本公司章 程,訂明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得由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之股利政策,為配合本公司多角化經營及因應未來擴大營運範圍及長 期財務規劃等所需之資本支出,得基於因應景氣及產業變動之需要並兼顧股東權 益,作適當分派或保留。股東股利以可分配盈餘提撥,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 餘之百分之十五,其中現金股利不少於百分之十。每年決算,如有當期淨利應優 先彌補虧損(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 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 額),由董事會決議分配之。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經董事會決議民國一○九年度盈餘分配 案之現金股利金額,並分別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七日及民國一○九年六月二十九 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九年度其他盈餘分配項目及民國一○八年度盈餘分配 案,內容如下:

盈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109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08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54,042
37,423 - -
特別盈餘公積 68,155 44,579 - -
現金股利 445,432 556,790 0.8 1.0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舉行董事會,擬議一一○年度盈餘分配 案如下:

盈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74,607
-
特別盈餘公積 50,654 -
現金股利 528,950 1.0

有關一一○年度之盈餘分配案,預計於一一一年六月十三日召開之股東常會 決議,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之。

  • (4)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度因子公司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故將累積處分損失19,492千元自其他權益移轉至保留盈餘。
  • (5)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處分子公司-墨攻網路,將累積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項下有關之未實現評價損失55千元重分類至保留盈餘。
  • (6)於民國一一○年度間,本公司認列子公司向非控制權益購入股權,致持股比例變 動而產生差額4,604千元,先沖減資本公積-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 面價值差額4,526千元至零元,剩餘未沖減金額再減少保留盈餘78千元。請參閱民 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九)。

4.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國外營運
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合 計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292,290)
(3,666) (295,956)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43,961) - (43,961)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子公司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6,659) 22 (6,637)
喪失控制力 - (55) (55)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342,910)
(3,699) (346,609)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224,130)
(3,671) (227,801)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59,795) - (59,795)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子公司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8,365) 19,497 11,132
子公司處分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9,492) (19,492)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292,290)
(3,666) (295,956)

(十五)每股盈餘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本期淨利 \$
745,493
520,859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544,815 556,790
\$
1.37
0.94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745,493
520,859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544,815 556,79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 925 843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調整稀釋性潛在普通
股影響數後)(千股) 545,740 557,633
\$
1.37
0.93
(十六)客戶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110年度 109年度
主要產品/服務線:
裝卸及倉儲收入 \$
1,369,908
1,338,004

2.合約餘額

110.12.31 109.12.31 109.1.1
應收帳款 \$
16,065
11,148 13,712
減:備抵損失 - - -

\$
16,065
11,148 13,712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四)。

(十七)員工酬勞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前之利益),應扣除累積虧 損後,就餘額提列百分之三點五為員工酬勞,其提撥金額作為當年度費用,員工酬勞 以股票或現金為之,須經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告股東常會。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25,402千元及 11,637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 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營 業成本或營業費用。如董事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股票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係 依據董事會決議前一日之普通股收盤價計算。若次年度通過發布財務報告日後有變 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變動之影響認列為次年度損益。

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八)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999
1,47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利息收入 183 276
其他利息收入 17,882 26,942
\$
19,064
28,690

2.其他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股利收入 \$ 21,879 1,874
租金收入 3,135 1,323
其他收入 13,390 7,530
\$ 38,404 10,727

3.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193
53
處分投資損失 (4,327) (3,806)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10,516 49,151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750 (3,406)
租賃合約修改利益 5 -
其他支出 (76) (77)
\$
7,061
41,915

4.財務成本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租賃負債利息費用 \$
111,671
116,666
借款利息費用 2,378 1,389
財務費用 288 116
\$
114,337
118,171

(十九)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 務及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暴險主要來自於:

•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及

•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金額分別為1,612,251千元及1,120,682千元。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收入分別為約10.57%及約11.47%係來 自於對單一客戶之銷售。但未有地區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形。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四)。

其他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及定期存單等。

上開均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該 期間之備抵損失(本公司如何判定信用風險低之說明請詳附註四(六))。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備抵損失變動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其他應收款
期初餘額 \$
-
27,285
本期沖銷 - (27,285)
期末餘額 \$
-
-

39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合 約
帳面金額 現金流量 1年以內 1-3年 3-5年 5年以上
110年12月31日
應付款項(含關係人) \$
436,412
436,412 436,412 - - -
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3,631,122 4,635,098 280,465 554,532 542,367 3,257,734
長期借款 96,241 101,181 21,662 42,185 37,334 -
存入保證金 360 360 360 - - -
\$
4,164,135
5,173,051 738,899 596,717 579,701 3,257,734
109年12月31日
應付款項(含關係人) \$
369,172
369,172 369,172 - - -
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3,799,699 4,915,283 281,303 559,359 545,606 3,529,015
存入保證金 360 360 360 - - -
\$
4,169,231
5,284,815 650,835 559,359 545,606 3,529,015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 3.匯率風險
  • (1)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貨幣性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10.12.31 109.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台 幣 \$ 23 27.68 642 60 28.48 1,709
歐 元:台 幣 234 31.32 7,333 2,885 35.02 101,033
非貨幣性項目
美 金:台 幣 72,523 27.68 2,007,438 69,737 28.48 1,986,095
港 幣:台 幣 15,832 3.55 56,187 16,795 3.67 61,686
外幣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台 幣 6,395 27.68 177,015 7,071 28.48 201,392

(2)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其 他應收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一 ○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及歐元貶值或升值1%,而其 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 增加或減少1,690千元及987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由於本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匯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資訊,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外幣兌換利益(損失)(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 別為750千元及(3,406)千元。

4.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 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代 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於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年度及 一○九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增加或減少615千元及零元。

5.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 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報 導 日 其他綜合損 其他綜合損
證券價格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上漲3% \$ 225 20,578 225 6,934
下跌3% \$ (225) (20,578) (225) (6,934)

6.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 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 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公允價值
110.12.31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非衍生性金融資產
\$ 685,939 685,939 - - 685,939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7,500 - - 7,500 7,50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633,416
應收帳款 16,065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424,909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288
存出保證金 117,486
公允價值
110.12.31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 38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436,374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之銀行借
款)
96,241
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3,631,122
存入保證金 360
公允價值
109.12.31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非衍生性金融資產
\$ 231,123 231,123 - - 231,123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7,500 - - 7,500 7,50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889,244
應收帳款 11,148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630,548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4,592
存出保證金 117,45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369,172
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3,799,699
存入保證金 360

(2)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本公司估計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2.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債務工具投資)及負債

若有成交或造市者之報價資料者,則以最近成交價格及報價資料作為評 估公允價值之基礎。若無市場價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採用 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為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

(3)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3.1)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 價,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 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 或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 市場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 該市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 甚少,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基金及債券等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 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 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

(3.2)衍生金融工具

係根據廣為市場使用者所接受之評價模型評價,例如折現法及選擇權定 價模型。結構式利率衍生金融工具係依適當之選擇權定價模型(例如Black-Scholes模型)或其他評價方法,例如蒙地卡羅模擬(Monte Carlosimulation)。

(4)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並無任何移轉。

(5)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並無任何變動。

(6)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多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僅具單一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僅無活 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 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重大不可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項目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與公允價值關係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可類比上市上 •股價淨值比乘數 •乘數愈高,公允價值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櫃公司法 (110.12.31及 愈高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 109.12.31分別為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具投資 1.97及1.58) 愈高,公允價值愈低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
價(110.12.31及
109.12.31皆為20%)

(7)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評 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數 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向上或下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
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民國110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股權淨值比乘數 1% 191 (191)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率 1% 191 (191)
民國109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股權淨值比乘數 1% 133 (133)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率 1% 133 (133)

本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度之 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個以上 輸入值之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輸入值間之 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二十)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董事會已要求經營管理階 層依各類風險業務單位主管負責發展及控管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並定期向董事 會報告其運作。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 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 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本公司運作之變化。本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 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監督管理人員如何監控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 循,及覆核本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 助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 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審計委員會。

44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於裝卸、倉儲及租賃業務之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 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本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 違約風險,因這些因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險。而為降低信用風險,本公司亦持續 定期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營運中心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本公司於給予標準之付款及貿易條件及 相關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本公司之覆核包含,適時 取得外部資料,例如:評等機構及往來銀行之照會。本公司客戶之信用限額依個 別客戶建立。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本公司基準信用評等之客戶不得本公司 進行交易。

本公司於監控客戶之信用風險時,係依據客戶之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本 公司之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主要對象為經銷商客戶。被評定為高風險之客戶 受營運中心之監控,與該等客戶之銷售付款條件須以預收基礎為之,或進行應收 帳款保險。

本公司設有備抵減損帳戶以反映對應收款項及投資已發生損失之估計。備抵 帳戶主要組成部分為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部分,分正常、應予注意者、 可望收回、收回困難及收回無望者,按預期信用損失提列減損。

(2)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 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 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 用風險。

(3)保 證

本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子公司。除此之外,截至民國一一○年 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對外均無提供任何背書保證。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 相關義務之風險。本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本公司於一般及具壓力之 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失或使本 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分別計 1,863,016千元及958,491千元。經評估本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 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本公司擬加強不動產及投資之活化運用計 畫,預計將足夠因應流動性風險。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 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 暴險程度於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 所產生之匯率風險。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且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 新台幣、美元及歐元。有關其他外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及負債,當發生短期不平 衡時,本公司係藉由以即時匯率買進或賣出外幣,以確保淨暴險保持於可接受之 水準。

(2)利率風險

本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以及使用利率交換合約管理 利率風險。本公司定期評估避險活動,使其與利率觀點及既定之風險偏好一致, 以確保採用最符合成本效益之避險策略。

(3)其他市價風險

本公司因上市櫃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該權益投資非持有供交 易而係屬策略性投資。本公司並未積極交易該等投資,本公司管理階層藉由持有 不同風險投資組合以管理風險。另,權益價格風險係本公司為部分填補確定福利 退休義務之未提撥部位而持有權益工具所產生之風險。本公司之管理階層依據市 價指數調配投資組合中股票及債券之比例。投資組合中重大投資均採個別管理。

(廿一)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害關 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本公司與同業相同,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以 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 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加上淨負 債。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策略與民國一○九年度一致,確保能以合理成 本進行融資。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10.12.31 109.12.31
\$
4,688,041
4,685,141
(633,416) (889,244)
4,054,625 3,795,897
6,243,683 6,276,616
\$
10,298,308
10,072,513
39.37% 37.69%

(廿二)非現金交易之投資活動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非現金交易之重大投資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4,012
130,567
加:期初其他應付款 15,572 12,337
減:期末其他應付款 (19,871) (15,572)
本期支付現金 \$
109,713
127,332
購置無形資產 \$
1,143
698
減:期末其他應付款 (148) -
本期支付現金 \$
995
698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之非現金交易籌資活動之負債調節如下表:

非現金之變動
110.1.1 現金流量 融資使用承諾費攤銷 110.12.31
長期借款 \$
-
96,667 (426) 96,241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如 下: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Far Eastern Silo & Shipping (Panama) S.A (FESS-Panama) 子公司
Far Eastern Silo & Shipping International (Bermuda) Ltd. (FESS 子公司
Bermuda)
Grand Scene Media Corporation (GSMC-Cayman) 子公司
東森通訊(香港)有限公司(東森通訊(香港)) 子公司
向富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向富(上海)) 子公司
上海豐富實業有限公司(上海豐富) 子公司(註7)

47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東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東森(上海)生物科技))
子公司(註1)
上海東企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東企物流)
子公司(註2)
南京允富貿易有限公司(南京允富)
子公司
易富貿易(香港)有限公司(易富(香港))
子公司
東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投資)
子公司
東凱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東凱租賃)
子公司
東森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東森租賃)
子公司
東森新媒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新媒體)
子公司
東森海洋溫泉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海洋)
子公司
墨攻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墨攻網路)
子公司(註9)
秀出風采世界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秀出風采)
子公司(註3)
東森寵物雲股份有限公司(東森寵物雲)
子公司
東森電競雲股份有限公司(東森電競雲)
子公司
東森星光雲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星光雲)
子公司
東森新聞雲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新聞雲)
子公司
奧斯卡寵物股份有限公司(奧斯卡)
子公司(註8)
寵物王國股份有限公司(寵物王國)
子公司(註8)
廣興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廣興)
子公司(註8)
東森民調雲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民調雲)
子公司(註4)
東林資產股份有限公司(東林資產)
子公司(註5)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東森得易購)
關聯企業
東森新零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新零售百貨)
關聯企業
EHK E&S Co., Ltd.
關聯企業(註6)
自然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然美)
關聯企業
熊媽媽電商股份有限公司(熊媽媽)
關聯企業
東森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東森保代)
其他關係人
台灣禮物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禮物卡)
其他關係人
東森房屋股份有限公司(東森房屋)
其他關係人
東森健康生醫有限公司(東森健康生醫)
其他關係人
東森全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東森全球事業)
其他關係人
東森分眾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東森分眾傳媒)
其他關係人
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無店面)
其他關係人
台灣資通訊傳播協會(台灣資通訊)
其他關係人
財團法人弘揚社會道德文教基金會(弘揚社會道德文教基金會)
其他關係人
中華新媒體產業發展協會(中華新媒體)
其他關係人
森旺貿易(香港)有限公司(森旺(香港)) 子公司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禾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禾力科技) 其他關係人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全體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主要管理人員

\$ 218 426

  • 註1:森旺(香港)公司於民國一○八年二月決議處分子公司東森(上海)生物科技,並於
  • 民國一○九年一月二十日完成交割,因而喪失控制力。
  • 註2:上海東企物流於民國一○九年七月二十日清算完成。
  • 註3:秀出風采於民國一○九年七月三十日解散,並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九日清算完 結。
  • 註4:東森民調雲於民國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新設立登記。
  • 註5:東林資產於民國一○九年二月二十四日新設立登記。
  • 註6:EHK E&S Co., Ltd.於民國一○九年六月十八日辦理公司清算完成。
  • 註7:上海豐富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清算完結。
  • 註8:東森寵物雲於民國一一○年十一月四日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其以90,082千元 價款取得奧斯卡、寵物王國及廣興等三家公司剩餘20%股權。其中,奧斯卡之股 權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及民國一一一年一月分次取得。
  • 註9:自民國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起,因喪失對墨攻網路之控制力,使其非為關係 人。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1.應收款項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0.12.31 109.12.31
其他應收款 子公司 \$
5,199
4,271
其他應收款 關聯企業 4,146 4,390
其他應收款 其他關係人 545 1,586
其他應收款 主要管理人員 - 26
\$
9,890
10,273
2.應付款項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0.12.31 109.12.31
其他應付款 子公司 \$
-
159
其他應付款 關聯企業 157 253
其他應付款 主要管理人員 35 14
其他應付款 其他關係人 26 -

3.對關係人放款

本公司資金貸與關係人實際動支情形如下:

關係人名稱 110.12.31 109.12.31
東森新媒體 \$
400,000
200,000
墨攻網路 - 16,500
東森海洋 - 340,000
東森寵物雲 - 60,000
\$
400,000
616,500

利息收入:

關係人名稱 110.12.31
東森新媒體 \$
10,356
7,221
墨攻網路 27 781
東森海洋 5,556 16,481
東森寵物雲 1,918 2,425
\$
17,857
26,908

本公司資金貸與關係人係依撥款當年度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約當平均 利率計息,且均為無擔保放款。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 司期末應收利息分別為986千元及766千元。

4.向關係人借款

關係人資金貸與本公司實際動支情形如下:

關係人名稱 110.12.31 109.12.31
FESS Panama \$
29,745
45,648
森旺(香港) 53,146 54,778
東森通訊(香港) 41,243 42,510
易富(香港) 52,881 58,772
\$
177,015
201,708

本公司向關係人借款係依各該關係人撥款當年度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 率計息,且均為無擔保放款。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 期末應付利息分別為零元及 38千元。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利息支出分別 為1,843千元及 38千元。

5.勞務提供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度,本公司提供子公司諮詢顧問服務而收取之酬勞 金分別約為135千元及380千元。

6.背書保證

  • (1)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額度分別 為9,072,455千元及5,686,000千元;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本公司提供關 係人背書保證額度依實際動支金額而收取之酬勞金額(帳列其他收入)分別約為 865千元及419千元。
  • (2)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關係人為本公司提供背書保證額度分別 為689,029千元及705,454千元;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因關係人為本公司背 書保證額度依實際動支金額而支付之酬勞金(帳列財務成本)分別為43千元及 94千 元。
  • 7.租賃
  • (1)本公司因關係人業務所需出租部分營業場所及設備等,民國一一○年度及 一○九年度租金收入分別為1,021千元及1,178千元。
  • (2)本公司因業務所需向關係人承租部分營業場所及設備等,於民國一一○年度及 一○九年度之租金支出分別為586千元及548千元。
  • (3)上述租賃事項係依一般市場行情價格辦理,有關租賃之決定及收付方法與一般租 賃交易相當。
  • 8.其他
  • (1)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本公司依營運及業務往來等需求而支付子公司及 其他關係人之營業成本及費用分別為4,685千元及7,126千元。
  • (2)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本公司向關係人收取辦公室管銷費及雜項收入分 別約為974千元及1,034千元。
  • (3)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關係人支付本公司董監酬勞金分別為7,899千元及 3,313千元。
  • (4)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本公司為配合營運計劃等而對相關產業之關係人 捐贈分別為3,000千元及3,500千元。
  • (5)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一月二日經董事會決議投資設立東林資產,投資金額 100,000千元,持股100%,於同年三月十日及六月二十三日分別參與現金增資, 前者以投資金額230,000千元未按持股比增資,致持股比例減少至55%,後者以 165,000千元按比例增資。
  • (6)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十二月決議減資FESS-Bermuda,並於同年十二月十七日收 取退回股款11,230千元。
  • (7)於民國一一○年五月以淨處分價款35,294千元處分子公司-墨攻網路51%全數股 權,產生處分損失為4,327千元,交易價款已全數收取。
  • (8)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依持股比例增資東森海洋120,800千元。
  • (9)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提供子公司及關聯企業股票 為子公司銀行借款提供擔保。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47,666
48,992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用途 110.12.31 109.12.3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銀行借款額度 \$
335,125
164,530
存出保證金-定存單 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法院 112,855 112,822
提存金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活存 備償戶(含孳息) 90 89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定存 銀行信用狀 1,198 14,503
採權益之長期投資 銀行借款額度(為子公司擔保) 166,450 28,133
\$
615,718
320,077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本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

110.12.31 109.12.31
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
5,990
101,208

(二)或有負債:

1.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以下稱投保中心)對本公司、前董事 長、總經理及歷屆董監等20餘人,於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以台北地方法院檢 察署起訴本公司前董事長及總經理意圖為嘉食化公司及王家不法利益,假借大宗物 資交易及增資子公司東森租賃及東凱租賃公司名義掏空等情事,向台北地方法院 (下稱北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連帶賠償41,038千元。惟查前揭起訴事實除與嘉食 化公司間之買賣大宗物資被認為有違反商業會計法外,其餘部分本公司前董事長及 總經理均獲判決無罪。且北院雖判決認有違反商業會計法,但亦認定本公司就該交 易買賣部分未受有損害,且獲利6,894千元及計收週年息5%之延票利息6,884千元, 合計13,000餘千元,故實無因背信及損及股東權益之情事,故投保中心提起本件訴 訟顯無理由,已經北院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五日判決,原告之訴及假執行聲請均 駁回,投保中心上訴,且上訴金額減縮為22,664千元,台灣高等法院(下稱高院)已 於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日再予駁回。投保中心復於同月二十四日上訴三審。最高 法院業於民國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發回高院更審後,高院於民國一○六年五月十 日判決投保中心敗訴。投保中心又於民國一○六年六月六日上訴最高法院,並發回 高等法院。於民國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高院仍判決投保中心敗訴,惟投保中心 仍提起上訴,現最高法院廢棄發回高院更三審中,本案尚未確定。

  • 2.本公司成立法務部門並聘顧外部專家諮詢及訴訟代理等業務,積極管理所有未決訟 案,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有未決訟案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運作並 無影響。
  • (三)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本公司因購買機器設備而簽訂重大買賣合約如下:

110.12.31 109.12.31
合約總價 \$
141,461
246,193
已依約支付金額 \$
132,350
128,838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相關資訊請 詳附註六(十四)。

十二、其 他

本公司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 -- ----------------------------
功 能 別 110年度 109年度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161,106
172,519 333,625 145,180 167,672 312,852
勞健保費用 12,598 11,023 23,621 11,607 10,297 21,904
退休金費用 5,714 6,213 11,927 5,697 6,271 11,968
董事酬金 - 7,923 7,923 - 8,428 8,428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6,538 2,277 8,815 14,467 8,455 22,922
折舊費用 245,399 13,507 258,906 229,782 12,952 242,734
攤銷費用 - 609 609 - 419 419

註:部分人力支援收取之報酬未於上述員工福利費用中排除。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員工人數 262 267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5 5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 1,471 1,411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1,298 1,194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9 % 16 % 監察人酬金 \$ - -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資訊如下:

  • (一)本公司董事酬金依公司章程第18條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於本公司營運參與 之程度及貢獻,並參酌同業水準議定之;董事、獨立董事每月定額報酬及出席董事會 的出席費,依目前公司章程,不配發董事酬勞。
  • (二)本公司訂有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依據辦法之評估程序及評估指標執行董事會績 效評估,每三年得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執行評估 結果報告,送交董事會報告檢討,並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
  • (三)經理人酬金依本公司「薪資管理辦法」,及兼負之責任、職位、年資、個人能力、經 驗,並參酌市埸薪資水準,做為評量給薪之基礎。薪酬主要包括固定月薪、獎金及員 工酬勞等三部份;任用時之敘薪或任用後之薪資調整,均依內部核決權限呈報核准, 亦參考個人績效評估及對公司的貢獻度,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均經薪資報酬委 員會審議後,提董事會決議。
  • (四)本公司年終獎金之發放,係反映公司前一年度之經營績效及損益狀況,參酌內外部多 項相關因素,並加權個人績效考核,由總經理建議,呈報董事長核定。
  • (五)本公司員工酬勞之發放,係依前一年度盈餘提撥百分之三點五,經董事會通過後,按 員工薪資、前一年度貢獻度、服務日數比例及年度個人考績等綜合審酌分配。
  • (六)為維持整體員工薪酬之競爭力,本公司每年都會透過薪資調查,衡量市場之薪資水 準,並考量本公司營運績效及未來發展,據以訂定獎酬計畫。落實以績效為依歸之薪 酬政策,年終獎金與員工酬勞皆依個人表現進行差異化,以獎勵優秀同仁之貢獻。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 1.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 2.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附表三)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附表四)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附表五)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六)

(三)大陸投資資訊。(附表七)

(四)主要股東資訊。(附表八)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金 額 備 註
現金 零用金 \$
1,491
銀行存款 活期存款 165,127
支票存款 608
外幣活期存款 6,072
171,807
約當現金 460,118
\$
633,416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單位:股/除另行備註外,為新台幣千元

金融工具 取 得 公允價值 歸屬於信用風
險變動之公允
名 稱
開發金控
摘 要
國內股票
股 數
1
面 值(元)
\$
10
總 額
-
利 率 % - 成 本
-
單價(元)
17.5
總 額
-
價 值 變 動
-
備註
自有
鳳凰衛視 國外股票 2,000 港幣0.1 港幣 0.2 % - 19 港幣0.44 3 - 自有
台泥 國內股票 6,200,000 10 6,200 % - 320,550 48 297,600 - 自有
台塑 國內股票 3,734,000 10 37,340 % - 396,615 104 388,336 - 自有
\$ 685,939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期初
餘額
本期 增加 本期
其他
透過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衡量
融資
之金
期末
提供
擔保
名稱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本公
盈餘
保留
算損

投資

換算
調整
未實
現損
股數 持股
比例
%
金額 股權
淨值
質押
情形
FES
S-B
uda
erm
\$
600
,000
1,6
39
- - - - - - - (74
2)
(30
)
- 600
,000
100
.00
867 867
FES
S-P
ana
ma
71,7
00
1,9
84,4
56
- - - - - - - 64,
016
(41
,90
1)
- 71,
700
100
.00
2,0
06,5
71
2,0
06,5
71
易富
香港
16,2
14,6
16
61,
686
- - - - - - - (3,4
69)
(2,0
30)
- 16,
214
,616
100
.00
56,
187
56,
187

森投
67,6
41,4
45
967
,085
- - - (23
7)
8,58
- (52
)
(70
)
307
,078
(4,9
56)
11 67,
641
,445
97.
90
1,0
30,5
09
1,0
30,5
09

森租
40,
690
,330
333
,414
- - - - - - - (7,0
22)
- - 40,
690
,330
53.
77
326
,392
326
,392
東凱
租賃
40,
847
,294
361
,729
- - - - - - - (2,9
06)
- - 40,
847
,294
53.
76
358
,823
358
,823

攻網
510
,000
40,
801
- - (51
0)
0,00
(42
)
,624
- - - 1,8
16
- 7 - - - - -

森得
易購
6,63
7,50
0
123
,672
- - - (11
2,8
38)
- - (23
)
117
,78
1
(1,7
03)
4 6,6
37,5
00
6.5
1
126
,893
126
,893
長期
借款
銀行

森新
媒體
53,5
22,
508
(47
8,6
18)
- - - - (4,5
26)
(26
)
(11
0)
(12
,707
)
- - 53,
522
,508
89.
20
(49
5,98
7)
(49
5,98
7)
海洋

20,
893
,086
28,
133
12,
080
,000
120
,800
- - - - - (10
3,8
80)
- - 32,
973
,086
60.
40
45,
053
45,
053
銀行
長期
借款

林資
49,
500
,000
494
,764
- - - - - - - (75
1)
- - 49,
500
,000
55.
00
494
,013
494
,013
3,9
18,7
61
120
,800
(39
4,04
9)
(4,5
26)
(78
)
(20
3)
359
,214
(50
,620
)
22 3,94
9,32
1
列非
流動
加:轉
負債 478
,618
- 495
,987
\$ 4,3
97,3
79
4,44
5,30
8

註:本期新增係參與子公司現金增資120,800千元,減少係按權益法認列被投資公司獲配現金股利354,428千元及處分投資39,621千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八)。

使用權資產變動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九)。

租賃負債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項目(標的) 租賃期間 折現率 期末餘額
土地及其設備 108.01~127.12 3% \$
3,610,103
房屋及建築 106.05~113.06 3% 19,864
運輸設備 110.05~113.05 3% 1,155
\$
3,631,122

其他非流動負債明細表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轉列 \$ 495,987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金 額 備 註
裝卸及倉儲收入
裝卸業務收入 \$
1,023,521
倉儲租金收入 340,307
其他收入 6,080
小計 1,369,908
減:銷貨退回 -
\$
1,369,908

營業成本明細表

項 目
倉儲成本
港埠費用 \$ 31,681
業務費用 577,094
維護費用 32,926
營業成本 \$ 641,701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備 註
薪資支出 \$ 160,186
保險費 11,564
交際費 26,297
折舊 13,507
勞務費 11,685
其他費用 114,009 未達本科目餘額5%
\$ 337,248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十八)。

財務成本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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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FESS-Panamaவ٣ၗߎສᆶᕴᚐόளຬၸന߈යൔృॶ200%ǹჹҁϦљޔௗϷ໔ௗԖ߄،ިҽԭϩϐԭϐϦ໒วՉ҆ϦљǴঁձສᆶߎᚐаό ຬၸҁϦљന߈ය୍ൔ߄ృॶ100%ࣁज़Ƕ!
  • 10/Ꮐװᆛၡܭ҇୯ɄԃϖДΒΜΖВଆࣁߚӝٳϦљϐηϦљǴځज़ᚐीᆉБԄࡪྣҁϦљჹځдϦљԖอයᑼ೯ၗߎϐѸाޣϐঁձၗߎສᆶ ज़ᚐ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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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ϦљޔௗϷ໔ௗԖ߄،ިҽၲԭϩϐΐΜаϐϦљ໔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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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ǺܿහၗჹѦङਜߥᕴᚐаന߈ය୍ൔ߄ၗౢᕴᚐ500%ࣁज़ǹޔௗϷ໔ௗჹҁϦљԖ߄،ިҽၲ90%аϐ҆ϦљځޑдޔௗϷ໔ௗ Ԗ߄،ިҽၲ90%аϐηϦљҗҁϦљځࣁङਜߥޣǴځङਜߥᕴᚐϷൂҾङਜߥϐߎᚐόளຬၸϦ໒วՉ҆Ϧљന߈ය ୍ൔ߄ృॶϐ10%܈ҁϦљന߈ය୍ൔ߄ၗౢᕴᚐ500%Ǵаஉեࣁޣज़Ƕ!
  • ຏ6ǺᏀװᆛၡܭ҇୯ɄԃϖДΒΜΖВଆࣁߚӝٳϦљϐηϦљǴҁϦљࣁᏀװᆛၡङਜߥϐᚐࡋςຏᎍ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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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0年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除另行備註外,為新台幣千元

帳列應收款項 應收關係人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交易對象
款項餘額 週轉率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損失金額
本公司 東森新媒體 子公司 404,814 不適用 4,814
東森投資 東森新媒體 兄弟公司 230,567 不適用 567
東森租賃 東森新媒體 兄弟公司 150,370 不適用 370
東凱租賃 東森新媒體 兄弟公司 150,370 不適用 $\overline{\phantom{a}}$ 370 $\overline{\phant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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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110年12月31日

附表八

單位
:股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股比例
勁鑫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50,970,680 $9.63\%$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北市財證字第 1110355 員 姓 名: (1) 池世欽 號 (2) 黄欣婷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七號六十八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事務所電話: $(02)81016666$ (1) 北市會證字第三五三○號 委託人統一編號: 04964250 會員證書字號: (2) 北市會證字第四二九九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0$ 年度 ( 自民國 -- $0$ 年 - 月 - 日至 一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存 簽 會 $\mathcal{Z}$ $E_{\mid}$ 冰世纪 式 鑑 $\hat{z}$ $\binom{1}{1}$ 存 簽 會 名式(二) 黄瓜崎 $Ep$ 鑑 理事長: 法孩子人 中 民 國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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