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Emdoor Information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Oct 19, 2025

54019_rns_2025-10-19_7a9c6f8b-85d9-4b4b-ae23-e12193a281d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道信息”“公司”或“上市公 司”)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2025 年10 月14 日以邮件方式发 出,并于2025 年10 月17 日10:30 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 共同推举的赵仁英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 事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正、公平、 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

1、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朗国科技100% 股权及成为信息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有利于完善公司 的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 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现实及长远利益。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在交易前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初步测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部分交易对方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5%,本次交易 预计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对价 尚未确定,最终将以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的价格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此,本次关联 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以及实际控制人状态发生 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4、公司编制的《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拟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本次交易相关收购协议,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5、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完

  • 整、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6、公司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 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7、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能否通过审核或同意注册以及 获得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经在《深圳市亿道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 预案摘要中作出重大风险提示。

8、待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就本次交 易事项的相关内容再次召集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届时我们将就相关事项再次进 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综上,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事宜尚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获得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后方可实施。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仁英、林国辉、饶永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