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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door Information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Mar 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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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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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道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道数码”或“全资子公 司”)作为“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 并向亿道数码增资以实施“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5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3,511.1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22,890.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468.07 万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 109,422.18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出具 XYZH/2023SZAA5B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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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使用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比例 | 实施主体 |
|---|---|---|---|---|
| 坪山研发及产业 化基地建设项目 |
64,422.18 | 64,422.18 | 58.87% | 亿道信息 |
| 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0 | 45,000.00 |
41.13% | 亿道信息 |
| 合计 | 109,422.18 | 109,422.18 |
100% |
- |
二、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 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亿道数码,并使用募集资金 13,000.00 万元人民币对亿道数码增资,其中 3,0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亿道数码实施 “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10,0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亿道数码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上述 增资款项全部作为亿道数码的注册资本,增资款项仅限用于募投项目实施,未经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亿道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0年11月10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642129148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3,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张治宇 |
| 注册地址和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光辉路1号超捷工业园厂房C栋301 |
| 主营业务 | 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其他智能硬件等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研发、生 产、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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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 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 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的销售;投资兴办实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 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的 生产与制造。 |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 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 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的销售;投资兴办实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 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的 生产与制造。 |
|---|---|---|
| 股东构成及持股 比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亿道数码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 项目 | 2022 年9 月末/2022 年1-9 月 | 2021 年末/2021 年度 |
|---|---|---|
| 总资产 | 104,978.50 | 116,496.69 |
| 净资产 | 51,394.69 | 42,173.85 |
| 营业收入 | 178,421.25 | 314,902.11 |
| 净利润 | 8,968.58 | 17,329.16 |
| 审计情况 | 前述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亿道数码,同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亿道数码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五、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亿道数码将根据董事会授权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亿道数码、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后,尽快将本次增资款项转入亿道数码开立的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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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专户,款项只能用于对应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后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亿道数码将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亿道数码作为“坪山研发及 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 13,000.00 万元人民币对亿道数码增资,其中 3,000.00 万元人民币用以亿道数码实施 “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10,0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亿道数码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亿道数码,同时对亿道数码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对 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因此同意募投项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 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亿道数码,同时对亿道数码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亿道数码,同时对亿道数码增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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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 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增加亿道数码作为“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 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向亿道数码增资以实施“坪山研发及 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和 “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亿道数码,同时对亿道数码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和 “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亿道数码,同时对亿道数码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此项行为是基于 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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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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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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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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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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