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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bedWay Technologies (Shanghai) Corporation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8
Feb 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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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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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9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恒为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科技”、“公司”)独立董事陈建波先生受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8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建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陈建波先生出席了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 《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同票。陈建波先生认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设
定的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8 年 3 月 5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3 月 5 日
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楼 6 楼公司会议室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8-008)。
三、征集方案
(一) 征集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2 月 2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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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 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 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照本公告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如下: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楼 6 楼,邮编:201114 收件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1002983;传真:021-6100238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 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 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 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八) 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 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 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 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 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陈建波 2018 年 2 月 12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 一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 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陈建波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8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