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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bedWay Technologies (Shanghai) Corporation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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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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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 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0 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 督,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的经济活动都积极的参与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 议;认真学习监事履职相关法津、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种形式组织 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 2020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列 席这些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 诚信勤勉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认为:公司的管 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督职 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4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注销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 案》。
(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4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 5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 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6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0 年 6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7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0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 司增资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 保事项的议案》。
( 8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 9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0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0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认购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 11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1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 13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4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等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各次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 2 )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会计报表等财务数据,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 关规定,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3 )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切实督促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并督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平披露,确保披露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在定期报告编制、筹划重大事项、对外投资 等归属内幕信息范围的事项中,均能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执行,严控知情人范围, 未发生信息披露不及时、更正的情况,未出现泄密及内幕交易事件,未发生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 4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 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 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 5 )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对关联 董事、关联股东的相关行为进行关注。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均以 公司的主营业务长远发展为基础,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的利益,交易定价遵 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 6 )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是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 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 7 )对公司 2020 年度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 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
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 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 2021 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监事会将根据公司下一年度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通 过公司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 大化。
( 1 )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
监事会成员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董事会决议、公司规章制度、日 常管理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制度遵循情况及勤勉尽责情况持续督查。
( 2 )重点加强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
良好有序的财务情况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监事会将持续 不定期进行检查并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以对公 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并防范风险。同时监事会将采取多种方式关注公司投资、 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和信息披露。
( 3 )加强对内控体系制度的完善及具体执行的监管力度
下一年度需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化运 作体系,致力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4 )加强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监事会成员将通过加强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公司 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相关业务和专业技能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等方式,增 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监督水平,为推动公司健康、 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