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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gant Home-Tech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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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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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我们作为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 成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及《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忠实 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勤勉尽职工作,现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 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路先生(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会 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吴卫明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宋锦程先生三位成员组成。

因第一届董事会即将届满,2020 年10 月20 日,公司召开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洪卫先生、 李路先生、颜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 年11 月11 日,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 议案,选举李路先生(主任委员)、颜苏先生、宋锦程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 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路先生(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会 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颜苏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宋锦程先生三位成员组成。

上述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召开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1. 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的议案》。

  1. 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1. 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 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 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 要负责审计过程中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工作如下:

1 、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 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中,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 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审查,并就公司年度审计有关事项,听取年审会计师的工作 安排及其审计中关注的事项,并提出了审计工作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在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 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其进行充分的 沟通与讨论,形成书面意见。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最终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报告再次进行审阅, 并发表意见,委员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未发现编制的上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和遗漏,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无异

议,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各位委员尽职尽责,与事务所保 持良好的沟通,提出专业指导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建议。

2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聘任 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 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3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并指导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2020 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同时,委员会督促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4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 认真审查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意见。审计委员会 一致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能够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了内部 审计的管理控制以及决策服务职能。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 议,为公司的风险防患与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重 点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1 年度我们将继续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 外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特此报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