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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 Connector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Sep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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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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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84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育宣先生和林德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持本公司股份 107,020,46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41% )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陈育宣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2 年 3 月 6 日)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0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00% 。窗口期不减持,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2 、持有本公司股份 51,419,4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21% )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林德英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424,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2.00% 。窗口期不减持,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减持期 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 、陈育宣先生与林德英女士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8,439,92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62%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育 宣先生和林德英女士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陈育宣 | 107,020,461 | 25.41% |
|---|---|---|
| 林德英 | 51,419,465 | 12.21% |
| 合计 | 158,439,926 | 37.62%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21,200,0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陈育宣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
的股份。
-
3、减持的方式、数量及比例: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2021
-
年 9 月 7 日至 2022 年 3 月 6 日),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06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4、减持期间: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2 年 3 月 6 日,窗口期不减持。
-
5、减持价格:参照协议转让的定价规则,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
-
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林德英女士本次减持计划
-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
的股份。
-
3、减持的方式、数量及比例: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2021
-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424,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4、减持期间: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窗口期不减持。
-
5、减持价格:按照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以届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且减持价
-
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育宣先生及林德英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所做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 、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育宣、林德英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3)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4)在上述承诺履行 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应继续履行上述 承诺。(5)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 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 歉。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
此外,陈育宣先生作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还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的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6 个月内如 本人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本人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 、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育宣、林德英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承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 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比例不超过本人所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20%。本人将严格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 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承诺在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减持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 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育宣先生与林德英女士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 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陈育宣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未签订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在正式签订股份转让 协议后,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林德英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 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陈育宣先生和林德英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4、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陈育宣先生及林德英女士严格遵守
-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 1、陈育宣先生、林德英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