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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 Connector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6, 2021
55658_rns_2021-08-06_42500636-3fa7-42cb-861a-ca9fcfdbae8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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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 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审批流 程,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 了具体操作规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其他 等值外币自有资金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共计人民币30,000万元的授信额 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上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三、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合作,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 资人民币 55,200 万元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拓 展投资渠道,通过投资拉动和创造深度业务合作和发展机会,本次投资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陈 奥
关新红
陈 青 2021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