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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 Connector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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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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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 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 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本 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义务。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亲自出席 6 次, 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列席 3 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 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董事会 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 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做出科学 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2020 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决策程序皆符合法 律法规的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 无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依据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公司董 事会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1、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参与 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关于拟 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的议案》、《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并对《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及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

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沟通交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就未来发展战略与公 司管理层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布局,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针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 企业事项为董事会提供了参考性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由于“新冠疫情”及相关防控政策的影响,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其他时间以通讯方式与公司进行交流、沟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 司经营发展战略情况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制度建设及现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关 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本人通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 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 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上级监管部门及公司以 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要事 项的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 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奥 2021 年 4 月 27 日